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5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关于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3年7月2日,本公司与山西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现变更为“山西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然气公司”)全部3名股东签署《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2013年12月9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3]1545号文《关于核准上海联华合纤股份有限公司向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批准,同意本公司向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能源集团”)发行201,879,760股股份、向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展房地产)发行96,981,453股股份、向山西田森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森物流”)发行96,981,453股股份购买国新能源集团、宏展房地产及田森物流合计持有的天然气公司100%股权;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000万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3年12月16日,各方签订了资产交割确认书;2013年12月20日,天然气公司在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工商变更手续,其100%的股权过户至本公司名下。2013年12月20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3)第114198号《验资报告》。2013年12月2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2、实际配套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2014年1月15日,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0,0,000.00元,扣
除非公开发行费用14,150,943.40元后,剩余募集资金净额465,849,056.6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039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天然气公司系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本募集资金净额465,849,056.60元作为资本金,于2014年1月22日全部注入到天然气公司,该出资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西分所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晋报字(2014)第10005号《验资报告》。
(二)关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10月30日《关于核准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8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7,650万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1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5,210,000.00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已直接扣减的承销费人民币18,739,500.00元,实际汇入公司银行账户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86,470,500.00元;同时扣除公司为非公开发行股票所需支付的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801,886.7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5,668,613.2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625号《验资报告》。
(三)关于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月12日《关于核准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4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不超过293,330,434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1,98997.30元,扣除从募集资金中已直接扣减的承销费人民币8,000,00.00元,实际汇入公司银行账户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003,98997,30元;同时扣除公司为非公开发行股票所需支付的验资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1,944,41.73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2,045,955.5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1)第000115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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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及2025年6月30日余额如下: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465,849,056.60
2025年1月1日募集资金专户期初余额 43,039,345.42
加: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39,062.22
减:募投项目支出 498,150.80
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42,580,256.84
注1: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
2、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及2025年6月30日余额如下: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986,470,500.00
2025年1月1日募集资金专户期初余额 0.00
加: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减: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注2: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
3、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及2025年6月30日余额如下: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1,002,045,955.57
2025年1月1日募集资金专户期初余额 0.00
加: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减: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转入一般账户
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注3:具体情况详见附表3《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三)》。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重组配套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自2013年7月13日起至2014年2月27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110509号),公司已投资8,736.20万元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公司于2014年3月17日置换出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8,736.20万元。本次置换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截止2015年12月3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5]第115626号),公司已投资91,000.00万元于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置换出先期投入的垫付资金91,000.00万元。本次置换已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重组配套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14年8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33,000.00万元闲置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该计划于2014年9月12日实施,截至2015年8月13日止,上述款项已经归还。
本公司2015年8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继续借支2014年度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计划于2015年8月20日实施,截至2016年8月15日止,上述款项已经归还。
2、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3、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2016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重组配套募集资金的节余资金及利息17,552.29万元和未结利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5年8月28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重组配套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一)
2、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二)
3、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三)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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