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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宸股份: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二)

上海证券交易所 03-13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0620证券简称:天宸股份公告编号:临2026-005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天宸绿色能源科技(芜湖)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在已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范本次担保金额围内,无新增担保金额。

担保对象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6863.33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否□不适用:_________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

82500(含本次)

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53.49%(含本次)

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1注:截至本公告日前,公司担保总额度为82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53.49%;实际已发生的担保金额为39931.3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89%,全部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2025年12月,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天宸绿色能源科技(芜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宸能科”)与横琴华通金

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琴华通”)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回租)》(合同编号:【2025HTFL04200101】)。根据该合同约定,公司与横琴华通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HTFL04200101BZ01】),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辰经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辰经晨”)与横琴华通签署《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25HTFL04200101DY01】)(详见公告编号:临2025-035)。

2、近日,天宸能科与横琴华通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回租)》(合同编号:

【2025HTFL04200102】以下简称“本次融资租赁合同”)。依据本次融资租赁合同的约定,北京辰经晨与横琴华通签署《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25HTFL04200102DY01】,以下简称“本次抵押合同”)。

3、公司依据2025年12月已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天宸能科在本次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未超出前述《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范围,无新增担保金额;北京辰经晨以同一不动产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抵押担保,两次融资租赁业务合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股东会批准的15000万元担保额度上限。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年10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辰经晨为全资

子公司天宸能科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详见公告编号:临2025-026、临2025-030、临2025-03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法人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天宸绿色能源科技(芜湖)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持股情况□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100%法定代表人王学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0222MA8QFUT2XP成立时间2023年5月19日注册地安徽省芜湖市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池制造;

电池销售;照明器具制造;货物进出口;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经营范围

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贸易经纪;进出口代理;国内贸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

许可审批的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总额14052.365736.59

负债总额5.51782.78

3资产净额14046.854953.81

营业收入00

净利润-906.96-1025.17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融资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

出租人: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承租人:天宸绿色能源科技(芜湖)有限公司

1、租赁物:天宸能科持有的全自动模组pack产线,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20200000.00元。

2、租赁物购买价款:人民币20200000.00元。

3、租赁期限:共5年,2026年2月10日为概算起租日,实际租前期、起租日以《实际租前息/租金支付表》为准;自起租日起每3个月为一个计息周期(支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则自动提前至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的前一工作日)。

4、租赁本金:人民币20200000.00元。

5、租赁利息:暂估金额为人民币3164853.71元。

6、租赁利率:固定利率为5.0000%,租赁期限内保持不变;逾期利息按年化

24%标准计算。

7、担保方式:(1)公司就本次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应《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HTFL04200101BZ01】);(2)北京辰经晨就本次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对应本次抵押合同(合同编号:【2025HTFL04200102DY01】)。

四、本次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抵押权人: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抵押人:北京辰经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41、抵押财产:抵押人合法持有的不动产(不动产权登记证号为京(2023)西不动产权第0002154号),坐落于北京市西城区广义街5号-2层-201等38套房产,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56700000.00元。

2、被担保的主债权:为本次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出租人对承租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租赁本金、租赁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被担保债权金额为人民币23364853.71元(其中包含本次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租赁本金人民币

20200000.00元,以及暂估租赁利息人民币3164853.71元)。

3、抵押担保的范围:与《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一致。

4、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五、《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保证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承租人):天宸绿色能源科技(芜湖)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150000000元(该金额为租赁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不含利息、费用等其他应付款项)。

2、担保方式: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承租人在主合同

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内没有按期履行或完全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在最高债权额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前息(如有)、租赁本金、租赁利息、资金占用费、逾期利息、提前支付补偿金(如有)、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约定损失赔偿金、留购价款、(资金)使用费、其他应付款项、债权

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

产保全费、执行费、保全担保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

5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折价、拍卖、变卖、评估、运输、保管、维修等费用)和

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如遇利率变化,还包括因该变化而必须调整的款项。人民币以外的币种汇率按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

4、主债权确定期间:2025年11月10日至2026年11月10日。

5、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展

期或提前到期情形,保证期间自展期或提前终止后的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授权要求。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目前业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为13.65%(2024年经审计)。本次融资租赁及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本金金额为82500万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3.49%,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13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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