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0证券简称:天宸股份公告编号:临2026-015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贷款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担是否在前期本次担保是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保余额(不含本次预计额度内否有反担保担保金额)上海宸颐创营销服务有限公司800万元800万元是否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84500(含本次)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58.19%(含本次)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
注:截至本公告日前,公司担保总额度为84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19%;实际已发生的担保金额为46411.8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1.96%,全部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1、2026年5月,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
司上海宸颐创营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宸颐创”)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以下简称“农商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71080264011082】,又称“主合同”)。根据该合同约定,公司与农商银行签署《保证合同》(合同编号:【71080264071102】)和《抵押合同》(合同编号:【71080264081083】)。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6年4月13日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包括宸颐创等5家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总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及相关利息、费用。担保方式包括且不限于业务合作方认可的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详见公告编号:临2026-007、临2026-008、临2026-01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宸颐创营销服务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全资子公司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100%法定代表人杨炯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3MABYENH3X9
成立时间2022-09-29注册地上海市宝山区环镇北路936号1幢8层807室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一般项目: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房地
产评估;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策划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不动产登记代理服务;物业管理;居民日常生活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办公服务;停车场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翻译服务;文艺创作;项目策划与公关服
经营范围务;礼仪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平
面设计;数字广告制作;数字广告发布;数字广告设计、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
设计服务;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
电子产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6年3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项目(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895.66887.1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770.08800.46
资产净额125.5886.67
营业收入266.982460.21
净利润38.91376.23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71080264011082】)的主要内容:
借款人:上海宸颐创营销服务有限公司
贷款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
借款种类:流动资金贷款
借款用途:日常经营支出
借款金额:人民币800万元整借款期限:2026年5月25日起至2027年5月24日止(具体以借款凭证所载的日期为准)。本合同项下首笔用款的发生日不迟于2026年6月8日。还款方式:按月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借款利率:4%
担保方式:(1)公司就本次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对应《保证合同》(合同编号:【71080264071102】);(2)公司就本次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对应《抵押合同》(合同编号:【71080264081083】)。
四、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就宸颐创与农商银行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
抵押担保并签署相关的《抵押合同》(合同编号:【71080264081083】),抵押物为公司合法持有的不动产。
(二)《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抵押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
抵押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1、抵押物名称:抵押人合法持有的不动产(不动产权登记证号为沪(2026)黄字不动产权第003189号),坐落于上海市徐家汇路550号15A、B、C、D室,地下车库40、41、42、43、44、45号车位,评估价值为人民币30100000.00元。
本次抵押为余值抵押,抵押顺位为第二顺位。
2、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保险费、债权实现费(包括但不限于
催收费用、诉讼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
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3、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五、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保证合同》(合同编号:【71080264071102】)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静安支行
保证人: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上海宸颐创营销服务有限公司
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流动资金贷款,本金金额为人民币8000000.00元。债务履行期限自2026年5月25日起至2027年5月24日止(具体日期以借款凭证上的记载为准)。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
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费用。
4、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约
定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宸颐创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融资需求,有利于提高其融资能力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授权要求。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目前公司业务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为90.23%(2025年经审计),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况。
七、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在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本金金额为84500万元(含本次),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19%,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