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0证券简称:天宸股份公告编号:临2026-003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地补偿协议的进展公告(二)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1、根据沪发改城(2023)42号等文件批准,上海浦东国际机场
四期扩建飞行区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正式启动建设。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朝阳农
场3街坊3/1丘的部分农业用地,已被纳入本项目用地红线范围。政府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公司所属部分农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用于上海机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机场集团”)飞行区工程建设。上海机场集团为项目建设单位,也是项目地块的使用单位,上海市浦东房屋征收服务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东房屋征收所”)为工程项目地块补偿工作的实施单位。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乙方”)拟与上海机场集团(“甲方”)、浦东房屋征收所(“丙方”)签订《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四期扩建飞行区(二阶段)工程用地补偿协议》(“二阶段协议”)及《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四期扩建飞行区(三阶段)工程用地补偿协议》(“三阶段协议”),二阶段协议和三阶段协议合称“用地补偿协议”。二阶段协议中,公司将被征收土地面积35942.80平方米,补偿单价473元/平方米(包含增值税金额),土地补偿款为人民币17000944.40元;三阶段协
1议中,公司将被征收土地面积74587.90平方米,补偿单价473元/
平方米(包含增值税金额),土地补偿款为人民币35280076.70元。
本次公司拟签订的用地补偿协议,合计被征收土地面积110530.70平方米,补偿单价均为473元/平方米(包含增值税金额),土地补偿款总价为人民币52281021.10元。
公司已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及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签订用地补偿协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签订与本事项相关的所有协议(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临2025-026、临2025-028、临2025-033)。
2、公司(“乙方”)随后与上海机场集团(“甲方”)、浦东房屋征收所(“丙方”)正式签订了《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四期扩建飞行区(二阶段)工程用地补偿协议》(“二阶段协议”)及《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四期扩建飞行区(三阶段)工程用地补偿协议》(“三阶段协议”),二阶段协议和三阶段协议合称“用地补偿协议”。
按照用地补偿协议约定,截至2025年12月25日,公司已收到甲方向公司支付的“二阶段协议”约定的土地补偿款金额的20%,即
第一期款人民币3400188.88元;及甲方向公司支付的“三阶段协议”约定的土地补偿款金额的20%,即第一期款人民币7056015.34元。累计收到用地补偿协议第一期款项人民币10456204.22元,占土地补偿款总价的20%(详见公司公告编号:临2025-038)。
二、进展情况
1、按照用地补偿协议约定,截至2026年2月12日,公司已收
到甲方向公司支付的“二阶段协议”约定的土地补偿款金额的70%,
2即第二期款人民币11900661.08元;以及甲方向公司支付的“三阶段协议”约定的土地补偿款金额的70%,即第二期款人民币
24696053.69元。本次公司收到用地补偿协议第二期款项合计人民
币36596714.77元,占土地补偿款总价的70%。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甲方向公司支付的用地补偿协议
中约定的第一期和第二期款项累计人民币47052918.99元,占土地补偿款总价的90%。
公司将继续跟进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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