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1证券简称:华鑫股份编号:临2026-012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华鑫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6年3月25日,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销华鑫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核销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基本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市国资委委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投资”)对部分无法收回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核销处理。
单位:人民币,万元核销资产账面记入当期损益项目业务类型被投资企业金额资产损失
大查柜(上海)网络
交易性金融资产股权投资4500.000.00科技有限公司
二、核销原因及依据
因被投资企业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且经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其破产程序,无财产可供分配,故相关股权投资无法收回。
2021年9月,华鑫投资就大查柜(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两项投资款分
别提起诉讼,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两案已作出生效判决,均支持华鑫投资诉讼请求。华鑫投资就两案申请执行,由于大查柜(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无继续执行的条件,故法院均已作出执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4年6月,大查柜(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12025年3月,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告:裁定终结大查柜(上海)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上述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核销。依据《上海市国资委委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办法》相关规定,该笔资产核销事项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已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经立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已出具涉税鉴证报告。
三、本次核销资产履行的程序(一)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核销华鑫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资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核销依据充分。故同意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
(二)2026年3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关于核销华鑫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表决结果为: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本次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交易性金融资产4500万元,均已于以前年度全额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因此,本次核销事项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前年度损益产生影响。本次交易性金融资产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会计政策的要求。本次核销依据充分,具备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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