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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鑫股份:华鑫股份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3-27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0621证券简称:华鑫股份编号:临2026-006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下午在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 277 号西岸数字谷 T3 楼栋五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6年3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

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所”)“天职业字[2026]13958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35692994.06元。2024年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171576047.76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5755746.88元,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提取当年法定盈余公积金7575574.69元,加上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239756219.95元,扣除年内已实施的2024年度和2025年半年度现金分红124125220.44元后,2025年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1115630999.51元。

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10608992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41元(含税),

共计派送现金红利149586800.17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的总额为190961874.13元(含2025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41375073.96元),

1占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4%,尚余

966044199.34元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2025年末资本公积为3396361801.47元,年末资本公积不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公司关于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增强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在

2026年中期相应期间持续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

营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6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

公司以届时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公司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与实施具体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严格按照各项财务规章制度

和规范制作,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监管机构相关指引文件的格式及内容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摘要》《公司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九、公司关于聘任2026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2025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天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

2的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天职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相关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同意支付天职所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酬13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25万元,合计163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经对天职所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内部控制状况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相关审计工作。同意聘任天职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6年度的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十、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时审阅了天职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公司关于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为进一步实施公司经营战略,支持与推进公司创新业务发展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根据实际

情况择机实施境内债务融资,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主体、发行方式及发行规模

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将由公司或公司子公司(包括全资与控股子公司)作为发行主体。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意

见和建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的形式在境内公开或非公开发行或以其他监管许可的方式发行。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规模(以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合计不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额的300%,各类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发行规模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发行上限的规定及各类风险控制指标的相关要求。

公司董事会就每次具体发行主体、发行规模、发行时机、分期和发行方式等

有关事宜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以下简称“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

建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

3在前述范围内全权确定,并对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偿付情况进行监督。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股东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发行时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具体清偿地位。

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按实际发行情况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短期公司

债券、次级债券、次级债务、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票据)、

收益凭证、收益权转让、中期票据(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票据)、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银行贷款、银团贷款等),以及其他按相关规定经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审批、备案或认可的本公司(包括全资和控股子公司)可以发行的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用于日常流动性运作的拆借、回购除外)(以下简称“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

本议案中所称的拟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

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10年(含10年),但发行可续期债券的情况除外,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规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根据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及其计算和支付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特点及发行需要依法确定具体的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偿还公司有息债务及调整公司债务结构等用途。具体

4用途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公

司资金需求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依照每次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对象为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具体发行对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相关法

律规定、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可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等依法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偿债保障措施提请股东会就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或者到

期未能按期偿付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员不得调离;

5.在债券存续期间提高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比例和一般风险准备金的比例,

以降低偿付风险。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债务融资工具上市提请股东会就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其

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依据境内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要求,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等确定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申请上市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5起36个月。如果董事会及/或其获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境内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事项

为有效协调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及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其获授权人士共同或分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发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适用的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会的决议,

根据公司和相关债务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合适的发行主体、发行时机、具体发行数量和方式、发行条款、发行对象、期限、是否一次、多次或分期发行及多品种发行、各次、

各期及各品种发行规模及期限的安排、面值、利率的决定方式、定价方式、发行

安排、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是否设置回售条款

和赎回条款、具体配售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登记注册、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

上市及上市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等(如适用)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担保及其他信用增级协议、债券契约、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登记托管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以及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初步及最终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备忘录、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公告、通函等);

3.为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选择并聘请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清算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规则(如适用);

4.办理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一切申报及上市事项(如适用),包

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

行、上市及本公司、发行主体及/或第三方提供支持函等信用增级协议的申报材料,签署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5.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

6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境内债务融资工

具发行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全部或部分工作;

6.办理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7.在股东会批准上述授权基础上,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获授权人士,共同

或分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务。上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或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孰早之日止(视届时是否已完成全部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而定)。但若董事会及/或其获授权人士已于授权有效期内决定有关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境内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或有关部分发行,就有关发行或部分发行的事项,上述授权有效期延续到该等发行或部分发行完成之日止。

如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尚需符合其他监管要求的,公司需遵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公司2026年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对外捐赠,并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公司单笔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2026年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对外捐赠。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公司关于购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暨投资计划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拟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由金融机构发行的中等及以下风险等级金融产品,一年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签署各项有关金融产品的合同、协议及文件,全权办理上述购买金融产品有关事宜。

本议案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委托理财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理财额度。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委托理财的公告》。

7十四、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公司2026年度与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具体事宜。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关联董事李军先生、刘正奇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五、公司关于经营层2025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公司董事会对经营层进行了2025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依照公司全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决定公司经营层的报酬。根据其所任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考评管理办法获取劳动报酬,享受相应待遇。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总经理俞洋先生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顾诚先生、吴文

芳女士、魏嶷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顾诚先生、吴文芳女士、魏嶷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

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公司关于核销华鑫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市国资委委管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华鑫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对部分无法收回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进行核销处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8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核销华鑫证券投资有限公司部分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告》。

与会董事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公司2025年度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受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2025年度法务工作总结及2026年工作计划》《关于2025年公司投资理财产品情况的报告》。

以上第一、四、五、九、十一、十二、十三事项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事宜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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