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2股票简称:光大嘉宝编号:临2026-035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执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并每半年评估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41号、
2025-017号、2025-055号和2026-011号公告。根据行动方案,结合
实际情况,公司积极开展和落实相关工作,持续评估实施效果,现将行动方案在2026年上半年的具体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促进稳定发展
公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
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各项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主业、强化运营、盘活存量、完善治理,持续夯实不动产资产管理核心能力,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稳定发展。
2026年上半年,公司聚焦不动产资产管理主责主业,主动把握多
层次 REITs市场建设政策机遇,推动公司参与投资的在管基金以上海静安大融城项目和广东江门大融城项目作为底层资产开展商业不动
产公募 REITs申报发行工作。项目已分别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相关无异议函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相关批复文件。同时,公司进一步完善基金管理、资产管理、商业运营、开发代建、项目代
管、专业咨询、品牌输出、资本市场服务等多元化服务产品矩阵,积极服务金融机构、地方国企、政府平台等多元化需求。上半年内,公司新增中选或签约徐州淮海新天地项目商业咨询业务、上海新江湾酒
店招商服务业务、重庆璧山住宅项目开发代建业务、重庆力帆中心监
管业务、北京丰台及湖南长沙住宅代管业务等多个项目机会,轻资产业务覆盖范围、客户结构和服务场景进一步优化,“安石建管”等业务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截至2026年上半年末,公司在管投资管理类项目达21个,另通过受托管理模式为第三方业主提供资产管理服务项目16个、提供咨询服务类项目11个。其中,公司在管投资管理类及受托管理类项目的总建筑面积合计约387.29万平方米,涵盖商业消费、写字楼、仓储物流、酒店及公寓等多种不动产业态类型。
在项目管理方面,公司积极应对行业周期波动和市场竞争挑战,坚持以提升经营质效、巩固资产价值为导向,强化“一项目一策”精准管理,统筹推进招商运营、租户服务、成本管控和安全生产,不断提升在管项目经营韧性和资产管理效能。一是持续提升商业消费项目运营能力,依托“大融城”系列商业消费项目,围绕首店经济、特色业态、会员运营和绿色低碳等方向优化经营策略,持续推进重点项目品牌调整、场景焕新和服务升级,打造市场标杆项目。二是结合写字楼、仓储物流、酒店及公寓等业态市场变化,动态优化客户结构、招商策略和租约安排,加强重点租户维护和租赁去化。三是统筹推进预算管理、成本控制、资金安排和项目融资置换工作,促进运营提升与财务管理协同增效。四是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督导各项目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重点工程、消防安全、设备设施和极端天气应对等重点领域管理。二、优化分红机制,注重股东回报
回报股东是上市公司的应尽之责,公司多年来也将其作为重要使命之一,在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下,优先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2026年5月,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由于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故不具备利润分配的条件。
未来,公司将切实承担起改善公司基本面、提升自身投资价值和回报投资者的主体责任。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及关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监管要求,结合自身资金使用安排和经营发展需要,适时修订《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相关条款,夯实回报制度基础。在条件成熟时,制定并披露中长期分红及股份回购规划,在量力而行的基础上合理提高分红率、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持续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不断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三、提升信披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坚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基本原则,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升信息披露质效。
2026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发布定期报告2份(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临时公告26份,披露了主要经营数据、关联交易、重大诉讼、风险提示等重要信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文件要求,公司于
2026年4月披露了《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阐述了公司对于公司
治理、产品与服务、员工权益与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所秉持的
理念、推行的工作与达到的成效。
此外,公司通过投资者联系电话、上证 e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多元化形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上半年,公司回复上证 e互动平台问题 19个,回复率 100%;召开业绩说明会 1次。公司在遵守信息披露原则的前提下,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有效传递公司内在价值,持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
四、规范公司治理,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公司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从严治企一体推进,压紧压实法人治理层、各级“一把手”及重要岗位等“关键少数”的主体责任,常态化开展廉洁警示教育,持续规范权力运行,不断健全内控管理体系。
2026年上半年,公司严格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要求,
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旨在优化“关键少数”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公司于2026年5月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了第十二届董事会9名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董事会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并聘任了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加快打造权责清晰、专业多元的管理团队,提升经营决策的科学性。上半年,公司还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等议案;组织独立董事与审计机构就公司2025年度审计
计划与总结进行沟通。公司努力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积极推动独立董事履职、党建工作与经营管理的深度融合,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筑牢治理根基。
公司着力厚植合规文化底蕴,每月定期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送《光大嘉宝董事通讯》,传达公司最新经营情况、监管动态和负面典型案例;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与监管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持续提升“关键少数”的履职能力和规范意识;及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送监管部门发布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监管提醒》,引导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增强合规意识。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是基于行动方案以及公司执行情况而做出的评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未来可能会受宏观经济、政策法规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