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2股票简称:光大嘉宝编号:临2025-030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满足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国光大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光大控股(江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控江苏”)拟通过其下属企业上海安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安瑰”)
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财务资助(首笔放款后12个月内分笔放款),每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为自该笔借款发放日起至该笔借款发放届满12个月止,年利率为6.5%(单利),具体以公司与上海安瑰的沟通情况及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同时,公司将以公司持有的对并表企业瑞诗房地产开发(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诗公司”)的9.086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上述4亿元财务资助向上海安瑰提供质押担保。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除本次交易外,2024年11月4日,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光控江苏向公司提供的9.3亿元财务资助续期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61号、2024-062号、2024-064号和2024-067号公告。2024年12月25日,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授权,经公司管理决策委员会决议,同意瑞诗公司将持有的光大安石中心部分物业出租给关联方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光大永明”),租赁期为5年,租金及物业费合计约1679万元。该次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故前期未达到披露标准,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2月5
1日,瑞诗公司与光大永明签署了租赁合同。2025年3月3日,公司2025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的2.6亿元财务资助续
期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光控安石(珠海)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石珠海”)向关联方珠海安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安渊”)承租物业的相关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77号、2024-078号、
2025-003号、2025-004号和2025-006号公告。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融资效率,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光大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光控江苏拟通过其下属企业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财务资助(首笔放款后12个月内分笔放款),每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为自该笔借款发放日起至该笔借款发放届满12个月止,年利率为6.5%(单利),具体以公司与上海安瑰的沟通情况及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同时,公司将以公司持有的对并表企业瑞诗公司的9.086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上述4亿元财务资助向上海安瑰提供质押担保。
因上海安瑰系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相应质押担保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苏晓鹏先生、陈宏飞先生、岳彩轩先生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因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上海安瑰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指接受财务资助)相关的关联交易已达到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等原因,故本
2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
关联股东北京光控安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光控股权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上海安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公司 A 股股份
211454671股、148392781股、77559297股,合计持有公司股
份4374067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17%。上述关联股东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介绍
上海安瑰系光控江苏的下属企业,光控江苏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光大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安瑰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公司接受财务资助并提供相应质押担保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安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MA1K3CXM6X
成立时间:2016年6月8日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
205室
法定代表人:李昂
注册资本:116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投资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光大控股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海安瑰总资产
712965498.20元,总负债456726800.45元,总收入19322830.06元,净利润3083915.36元,该等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9月30日,上海安瑰总资产1238556358.54元,总负债462722408.85元,总收入14480490.43元,净利润
3-177612.01元,该等数据未经审计。
上海安瑰资信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范围内接受上海安瑰提供的财务资助(首笔放款后12个月内分笔放款),每笔借款的借款期限为自该笔借款发放日起至该笔借款发放届满12个月止,年利率为6.5%(单利),具体以公司与上海安瑰的沟通情况及实际签署的法律文件为准。如公司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归还利息和/或本金的,公司除了须支付/归还应付未付的利息和/或本金外,上海安瑰有权要求公司按照逾期的天数对逾期部分金额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相应违约金。
同时,公司将以公司持有的对瑞诗公司的9.086亿元借款本金及其利息的应收款项债权,为上述4亿元财务资助向上海安瑰提供质押担保。
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时,公司与上海安瑰等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协议的主要条款以之后签署的内容为准。
四、授权事项
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则授权公司总裁决定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文件。
五、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自愿的原则,财务资助的借款年利率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公司以持有的应收款项债权为公司自身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符合市场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旨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也体现了光大控股作为间接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和信心。借款利率对双方均是公平且合理的。公司以持有的应收款项债权为公司自身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符合市场惯例。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独立性造
4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
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5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苏晓鹏先生、陈宏飞先生、岳彩轩先生均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5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监事薛贵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意见
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暨第十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接受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交易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如下意见:本次公司接受财务资助并由公司为自身的该笔债务提供相应质押担保的事项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经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八、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2024年11月4日,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5关于光控江苏向公司提供的9.3亿元财务资助续期暨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61号、2024-062号、2024-064号和2024-067号公告。
2024年12月25日,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内部授权,经公司管理
决策委员会决议,同意瑞诗公司将持有的光大安石中心部分物业出租给关联方光大永明,租赁期为5年,租金及物业费合计约1679万元。
该次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故前期未达到披露标准,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5年2月5日,瑞诗公司与光大永明签署了租赁合同。
2025年3月3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上海安瑰向公司提供的2.6亿元财务资助续期暨关联交易的
相关事项、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安石珠海向关联方珠海安渊承租物业
的相关事项,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临2024-077号、2024-078号、2025-003号、2025-004号和2025-006号公告。
九、附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特此公告。
光大嘉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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