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9证券简称:华建集团编号:临2026-022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4月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董事七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报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12.《关于十一届十五次董事会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同意将十一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华东建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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