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
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
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众企管”)、上海大众万祥汽车修理有限公
司(系大众企管下属二级子公司)、上海轶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系大众企管
下属三级子公司)开展出租车(含营运证)、设备及辅助工程等租赁物售后回租
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将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
沟通,提交了相关交易文件,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方案切实可行,同意将有关
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表决。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大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大众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万祥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系大众企管下属二级子公司)、
上海轶祥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系大众企管下属三级子公司)开展出租车(含营
运证)、设备及辅助工程等租赁物售后回租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
会上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切实可行。我们认为此次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
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页无正文,仅作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开国李颖琦刘峰
(签名)(签名)(签名)
2022年11月14日
(此页无正文,仅作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开国李颖琦刘峰
(签名)(签名)(签名)
杨平
(签名)
2022年11月14日
(此页无正文,仅作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开国李颖琦刘峰
(签名)(签名)(签名)
杨平
(签名)
2022年11月14日
(此页无正文,仅作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开国李颖琦刘峰
(签名)(签名)(签名)
杨平
提
(签名)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