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及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0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0B)注册登记。
截至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
香港立信德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立信”)于1981年在香港创建,是国际会计网络BD0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港股审计资格。
截至2025年末,香港立信拥有合伙人约60名、从业人员总数约1,000名。2025年度立信为约20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6月13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续聘公司2025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的议
案》,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续聘香港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和香港立信(以下统称“立信会计”)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立信会计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具备实施年度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2025年度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会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会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二)2025年12月19日,审计委员会通过现场和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专项沟通会议。会议就 2025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及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调整情况、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出具进展等相关汇报,并就审计发现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
(四)2026年3月20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与年审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召开审后沟通会议。会议审议并初步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初步意见,待事务所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提交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表决。
(五)2026年3月30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督立信会计的履职情况报告、关于续聘立信为 2026 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关于续聘香港立信公司 2026年度境外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监督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合规、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忠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了审计工作,出具了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和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