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7证券简称:东方明珠公告编号:临2026-032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8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于2026年8月2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议题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6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董事会就此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宋炯明先生、成蔚女士、尹欣女士、王健儿先生、黄凯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截至2026年6月30日,以公司总股本3361899817股为基数,公司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68094990.85元(含税)。本次现金股利分配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3261807320.25元结转至下半年度。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公司半年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2026年中期分红计划》,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持续盈利且满足实际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制定并实施公司中期现金分红方案。
上述议案已于2026年6月17日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公司将在两个月内完成利润分配事宜。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为优化“东方明珠数字影视制作基地项目”及“东方明珠创智中心项目”的资本结构,落实公司“文化+科技”融合发展的核心战略,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对控股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珠实业”)增资人民币25亿元,明珠实业在获得前述增资款后,拟分别对上海东方明珠影视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17亿元,对上海科影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8亿元。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全体董事一致通过,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5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