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38证券简称:新黄浦公告编号:2025-024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6月6日
3.股权登记日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638新黄浦2025/5/30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5年5月16日公告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持有12.64%股份的股东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25年5月23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
1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增加的临时提案为《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5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单独持有公司12.64%股份,具有提出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和内容等均符合相关规定。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5年5月1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6月6日13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北京东路668号东楼16楼多功能会议厅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2(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序号议案名称
A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6关于2025年度公司外部融资业务总额及提供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7关于开展保租房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8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9.00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1)人
9.01关于选举陈椰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注:本次股东会还需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至议案7、议案8已分别于2025年4月30日及2025年5月16日
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相关公司公告;
议案9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相关公司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特此公告。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3*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上海新黄浦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6月6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6关于2025年度公司外部融资业务总额及提供相关担保事项的议案
7关于开展保租房持有型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8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9.00关于增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49.01关于选举陈椰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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