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第一批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批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批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
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包括:
1、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2、不存在最
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3、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4、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5、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的情形;6、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批次)授予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实施目的。
综上,本激励计划预留(第一批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上海先导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8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