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申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均发表了相关意见或建议。现就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目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黄俊、独立董事俞卫锋及董事刘炜3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黄俊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七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1月13日,召开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一致选举黄俊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同本届董事会,并审议通过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定的2024年度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审计计划、重点审计领域及策略。
(二)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申第1页共6页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报告》、《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报告》、《关于公司注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报告》、《关于公司向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统一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报告》、《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并听取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三)2025年7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控自评方案》。
(四)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
第2页共6页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制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五)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申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六)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申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七)2025年12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制定的2025年度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审计计划、重点审计领域及策略。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执行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2025年12月24日,审计委员会与大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计划、
第3页共6页重点审计领域及策略,以及首次承接审计工作的考虑等事项进行了沟通。经协商,确认审计工作时间为:2026年3月13日完成全部现场审计工作,并于2026年4月10日之前出具2025年度审计报告初稿。在大华执行审计工作期间,审计委员会密切跟进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主动与注册会计师保持沟通,督促其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按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在约定时间内提交报告初稿。初稿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审计报告出具情况等事项进行沟通,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审计委员会全面评估了外部审计师履职情况,认为大华在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未发现违反规定和职业操守的行为。审计委员会建议支付其2025年度审计报酬,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并对公司2025年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审阅并确定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目标与计划,要求公司在总结
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对审计问题的归纳分析,强化共性问题的防范措施,加大审计整改力度,压实整改责任,深化审计成果运用,并提请公司加强对决策管理、采招管理、资金管理等方面内部控制及审计监督工作,提升公司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公司内审部门工作的规
第4页共6页范性和有效性,认真监督公司内审制度的完善与执行,定期听取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计划,提升内审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水平。
(三)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发现公司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以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审计委员会对上述结论形成书面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内控自评方案,确定了自评范围、流程和方法,并对公司内控自评工作持续关注和提供指导。此外,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了解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运行情况,督促内控缺陷整改。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较全面、执行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未发现存在重大内控缺陷的情况。
(五)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促进公司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有效的沟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了相关协调工作,包括督促公司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提
第5页共6页供审计条件及所需材料;及时反馈和解释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过
程中提出的问题,积极督促内外部的沟通协作,提高了外部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审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等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议了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合规,均按照市场公平交易的原则进行,符合公司正常发展经营需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四、履职情况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和《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相关职责。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依据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度的职责要求,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提供支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持续发展。
申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