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3证券简称:爱建集团公告编号:2026-015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肇嘉浜路746号(爱建金融大厦)1301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7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67799849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42.5565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王均金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7人,其余2位董事因公务未能列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拟变更公司2025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671704429 99.0717 5918503 0.8729 375561 0.0554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议案名同意反对弃权
案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序(%)号关于拟变更公司2025年度年
11163057664.8860591850333.01883755612.0952
报及内控审计机构的
议案(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林惠洪赵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通过现场见证,见证律师确认: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3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