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44证券简称:乐山电力公告编号:2026-00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规范公司治理,适配股权变化与经营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结合公司实际,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详细内容如下:
修订条款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第一百零七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第一百零七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
会由十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一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一名、独立董事五名。设董事长一名,可以名、独立董事四名。设董事长一名,可以
第一百零设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设副董事长一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七条修订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职工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职工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