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股票代码:600644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河北区胜利路405-411号A区101室A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理道115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5年7月1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目录
第一节释义.................................................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10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2
第八节备查文件..............................................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15
3第一节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渤海基金指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公司、乐山电力、上市公司指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指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准则15号指《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元指人民币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4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于克祥
注册地 天津市河北区胜利路 405-411 号 A 区 101 室 A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05596143669U经济性质国有独资经营期限2012年6月5日至2032年6月4日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主要经营范围
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主要股东或者发起人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姓名或者名称
通讯方式电话022-5806968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51%
天津泰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100%
天津渤海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100%
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5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职务姓名性别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董事长、总经理于克祥男中国天津否董事刘伟男中国天津否董事伏婷女中国天津否董事王博伦男中国天津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6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出于自身资金统筹安排的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乐山电力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有继续减持乐山电力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乐山电力79470198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乐山电力总股本的13.7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乐山电力57832098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乐山电力总股本的10.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6月3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以大宗交易、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乐山电力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1638100股,具体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减持期间减持股数(股)减持股份占方式公司总股本比例大宗
2025年5月6日40000000.6917%
交易大宗
2025年5月27日29000000.5015%
交易集中
2025年6月3日6572000.1136%
竞价天津渤海信息产业集中
结构调整股权投资2025年6月4日10000000.1729%竞价基金有限公司集中
2025年6月10日30000000.5187%
竞价集中
2025年6月23日90135001.5586%
竞价集中
2025年6月30日10674000.1846%
竞价
合计--216381003.7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
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四、转让后控制权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乐山电力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股份的
8行为不会导致乐山电力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9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0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
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11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于克祥
日期:2025年7月1日
12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住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备查阅。
13(此页无正文,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于克祥
日期:2025年7月1日
14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上市公司名称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四川省乐山市股票简称乐山电力股票代码600644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天津市河北区胜利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路 405-411 号 A 区册地
公司 101 室 A
增加□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有无一致行动人有□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变化无√
□
是□
是□否√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披露义务人均非上市公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东控制人
司第一大股东。非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多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
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
赠与□表决权让渡□其他□(请注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79470198股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持股比例:13.74%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变动数量:21638100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变动比例:3.74%
比例变动后持股数量57832098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比例10.00%
15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6月30日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及方式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否□(不适用)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是□否√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否√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16(此页无正文,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天津渤海信息产业结构调整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于克祥
日期: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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