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聘请致同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
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从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工作团队、内幕信息管理、风险承担能力水平等七个方面对致同所在近一年审计
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评估意见如下:
一、资质条件评价
致同所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致同所在过去二十余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261427.4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210326.9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48240.27万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38558.97万元);2024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6家,审计收费4156.24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二、执业记录评价(一)基本信息何时开始何时成为何时开始项目组为本公司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姓名注册会计在致同所成员提供审计况师执业服务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签署新三项目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杨凯凯2014年2019年2023年合伙人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签字注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册会计陈树云2020年2021年2021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新三师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署新三项目质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量控制王怀发1998年2004年2024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复核人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受到1次行政监管措施;
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质量管理水平评价(一)项目咨询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致同所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
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致同所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致同所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
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致同所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建立了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均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评价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致同所针对公司的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包括收入确认、土地增值税预缴、计提和清算、发行持有型 ABS、递延所得税确认、资产流动性风险和跌价风险、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合并报表范围、关联方往来和
交易、担保及诉讼业务等。
致同所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致同所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工作团队评价
致同所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由资深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人员担任。
六、内幕信息管理评价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致同所在内幕信息管理中的责任义务。致同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
致同所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考虑了对敏感信息和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在执行本公司2025年报审计的过程中,所有项目组成员均遵守信息安全管理相关的政策和程序。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评价
致同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877.29万元。
总体评价结论:公司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
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独立,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公允。
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