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恪尽职守,积极推进工作,切实履行职责。现将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年6月20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正式组成。该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王鸿祥先生、张驰先生和非独立董事范春羚女士共3
名成员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达2/3,具有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的王鸿祥先生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全部委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
责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历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相关规定。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1.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审计工作计划》、审阅《公司2024年审计工作总结》以及《公司2024年度大额资金往来检查报告》等6个检查报告。
1/52.2025年3月19日,召开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包括《公司2024年度报告外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审计报告初稿》
《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等八项议案。
3.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审阅《公司2025年一季度审计工作汇报》。
4.2025年6月18日,召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5.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预审工作计划安排》《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审阅《公司2025年二季度审计工作汇报》《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内部控制专项检查情况报告》。
6.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审阅《公司2025年三季度审计工作汇报》。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2/5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全面评估了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与专业性。2025年3月19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计划、方法、内容及重大事项等进行了充分讨论与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聘任以来,始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外部审计机构的职责。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认可其可行性,督促内部审计风控部门严格按计划执行,并提出了指导性意见。通过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运作有效,未发现重大问题。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与估计变更,亦未发现可能导致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事项。
4.监督公司重点规范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审计风控部根据监管要求,对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证券投资、提供
3/5财务资助、大额资金往来等重大事项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报告。
经核查,未发现公司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运作不规范的情形。
5.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及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
6.同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
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进行了相关讨论,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有效的沟通,保障公司审计工作顺利开展。
7.构建并强化内部监督体系本年度,审计委员会承接原监事会职责,融合内部审计监督与公司治理监督双重职能,构建起更为全面、立体的监督体系,实现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保障公司内部监督体系持续、稳定、高效运行。
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切实履行了董
4/5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王鸿祥
委员:张驰、范春羚
2026年3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