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0/900914 证券简称:锦江在线/锦在线 B 公告编号:2026-006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简要内容: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江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由锦江财务公司为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交易限额每日最高存款余额6200万元每日最高贷款余额2000万元协议有效期1年存款利率范围0.25%-1.50%(小数点后两位)
贷款利率范围2.7%(小数点后两位)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锦江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上海锦江资本有限
公司控制且受同一最终控制方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公司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锦江财务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由锦江财务公司作为本公司的资金管理平台,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锦江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上海锦江资本有限公司控制且受同一最终控制方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
司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至2026年3月27日,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6009万元,贷款余额为2000万元。
二、交易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财务公司名称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非银行金融机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0113234784X2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100号2101室法定代表人蔡涛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成立时间1997年10月16日许可项目:非银行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营范围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上市公司受同一控制人控制,具体关系:锦江财务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上海锦江资本有限公司控制且受同(财务)公司与
一最终控制方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上市公司关系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
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截至最近一年截至最近一期
2025年12月31日2026年2月28日
资产总额1341593.531265900.27
负债总额1179791.951103647.08
净资产161801.58162253.19最近一年年度最近一期
2025年2026年2月
营业收入7618.921375.91
净利润2736.00451.62
三、原协议执行情况
□首次签订
?非首次签订上一年度本年度至今
(2025年度)(2026年2月)年末财务公司吸收存款
1171180.07万元1094184.95万元
余额年末财务公司发放贷款
629120万元645340万元
余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
10084万元10017万元
高存款额度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
10083万元10017万元
司存款金额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
10017万元10008万元
司存款金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
10084万元10017万元
高存款金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0.25%-1.50%(小数点后0.25%-1.50%(小数点后款利率范围两位)两位)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
2000万元2000万元
高贷款额度年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
2000万元2000万元
司贷款金额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
2000万元2000万元
司贷款金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最
2000万元2000万元
高贷款金额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贷2.7%-3.1%(小数点后两2.7%-2.7%(小数点后两款利率范围位)位)
四、《金融服务协议》主要内容(定价政策)
(一)协议签署方
本次交易为锦江财务公司向本公司提供金融服务,协议签署方为本公司及锦江财务公司。
(二)双方合作内容
锦江财务公司在经营范围内向公司提供以下金融服务:1.存款服务;2.贷款服务;3.结算服务;4.担保服务;5、委托贷款服务;6、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三)交易金额存款与贷款每日最高余额之和上限为人民币8200万元。
(四)交易的主要定价原则
公司在锦江财务公司的结余资金,锦江财务公司保证按照公司指令及时足额解付,并按不低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相同存款产品利率计付存款利息,且若境内商业银行就本公司存款利率给予大客户或其他优惠待遇,则锦江财务公司同等条件下应同等待之。锦江财务公司按照日积数计算法计息。
公司在锦江财务公司取得融资,锦江财务公司同等条件下按不高于同期境内商业银行的同类型贷款利率计收贷款利息,且若境内商业银行就本公司贷款利率给予大客户或其他优惠待遇,则锦江财务公司同等条件下应同等待之。锦江财务公司按照日积数计算法计息。
若同等条件下,境内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给予本公司其他优惠,则锦江财务公司应确保,在任何时候,其为本公司提供之服务的定价都不劣于该等境内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若存在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如果于任何时候,政府定价适用于本协议项下任何特定金融服务,则有关服务将使用政府定价确定;如果有政府指导性收费标准,则将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协商确定。
(五)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
公司取得并审阅锦江财务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评估,出具了《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作为单独议案提交公司十一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披露。
协议明确了立即启动预防处置机制的五方面情形并规定了四方面具体保障措施。
(六)协议的生效
协议有效期一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算。本协议应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但若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协议内容提出意见或要求,或为了遵守《上市规则》的任何规定,双方同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要求或《上市规则》的规定,对本协议有关条款作出相应的修改。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锦江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利于公司更好地监控资金、更有效率地调配资金。同时,锦江财务公司深入了解本公司营运,能够提供比中国其他商业银行更快捷高效的服务。
六、该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2026年3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锦江财务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金额未超过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其他说明无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