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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及《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责任。现对2025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和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均由独立董事唐稼
松先生、黄亚钧先生及董事宗欢女士3名成员组成,其中唐稼松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唐稼松先生任主任委员。
二、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全体委员出席会议。
1.2025年1月2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度
第一次会议,书面审阅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相关安排。
2.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度
第二次会议,审阅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同意将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审阅《公司内审机构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议通过《关于锦江国际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审议通
过《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同意报送公司董事会。
3.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度
第三次会议,审阅公司202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财务信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4.2025年6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
度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该议案的提名,并提交公司董事会。
5.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
度第二次会议,审阅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6.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
度第三次会议,审阅公司2025年度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信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
三、审计与风控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聘用的外部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和专业水准。
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与该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24年审计工作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所能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行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期间以书面形式督促注册会计师按照相关规定和审计计划如期完成2024年报审计工作。
在年审工作基本完成后,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并就是否续聘发表意见,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
在会计师事务所正式进场审计前,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审阅公司编制的
2024年度财务报表,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反映公司生
产经营实际情况,同意将其提交给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在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次审阅公司的财务报表,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3.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主动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审议公司内审机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工作报告》,对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形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协调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为使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更好地开展工作,委员会为此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协调,确保各项审计工作按时、按质完成。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审计与风控委员会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与风控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认真履职,履行了应尽的职责。
上海锦江在线网络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与风控委员会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