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4 证券简称:中安科 公告编号:2026-045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额度内 反担保本次担保金额)江苏中科智能系统
1000 万元 15000 万元 是 否
有限公司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39827.82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25.57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自身生产经营需要,近日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江苏中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智能”)在宁波银行申请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授权担保总额为 50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及抵押。
本次公司为中科智能提供的 1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在上述审议通过的 2026 年度
担保计划额度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2026 年 5月 8 日披露的《关于 2026 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2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中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全资子公司公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100%
法定代表人 顾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718580307L
成立时间 2000 年 1 月 26 日
注册地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唯新路 99 号
注册资本 10088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建筑智能化、智能交通、机电设备安装、安防系统、会
议舞台灯光系统、室内装饰装修、户外景观及灯光、智
能家居工程的咨询、设计、施工和维护服务;建筑劳务分包;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电器产
品的销售、安装、维护;计算机软硬件设计的开发、销售、安装、维护;企业管理服务;自有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消防技术服务;
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技经营范围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节能管理服务;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运行效能评估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储能技术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软件开发;
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
信息安全设备销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
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充电桩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工
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度
项目(未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56413.80 64764.03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负债总额 29848.01 36939.71
资产净额 26565.79 27824.32
营业收入 11490.03 33022.11
净利润 234.58 658.9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保证人: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债务人):江苏中科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1、保证期间
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2、担保业务发生期间
自2026年10月19日起至2029年10月18日止。
3、被担保的主债权
最高债权限额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等值人民币1000万元和相应的利息、罚
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为实现债权、担保权利等发生的一切费用。
4、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不存在反担保。
5、担保范围
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
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因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
利息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的部分,保证人也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下属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授权担保总额为5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质押及抵押。本次公司为中科智能提供的1000万元人民币担保在上述审议通过的
2026年度担保计划额度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39827.82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5.57%。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
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未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中安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