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1631046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99%。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
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7296625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9.4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29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平台上进行
公开拍卖活动,司法拍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43344213股限售流通股股票,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51%竞买人为凌燕虹,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已于近日完成过户。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及司法划转所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司法拍卖及司法划转被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致使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跨越5%整数倍的刻度,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权益变动前权益变动后拍卖数量变动
执行法院拍卖/划转时间
(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2
广东省深圳
市中级人民2025-09-294334421331631046410.99%2729662519.49%1.51%法院
合计:43344213316310464272966251
注:计数尾差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72966251股股票对应的表决权,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49%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
2、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冻结股份数量272966251股(含轮候冻结)占其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