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5证券简称:豫园股份公告编号:临2022-100
债券代码:155045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88429债券简称:21豫园01
债券代码:185456债券简称:22豫园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由3890564914股增加至3899540914股,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青展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青展”)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5%以下,浙江青展持股比例由5.00%变为4.99%,本次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于2022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公司总股本由3890564914股增加至3899540914股。因此,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浙江青展在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不变的情况下,其持股比例被动稀释,持股比例由5.00%变为4.99%,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后持股总数持股比例持股总数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股)(%)(股)(%)
浙江青展1945551495.001945551494.99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一)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就本次被动稀释事项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