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上会师报字(2026)第2187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中国 上海
关于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6)第2187号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在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责任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 -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同时遵循了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的独立性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
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结论
经审核,《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在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已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要求编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在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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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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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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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This certificate is valid for another year afterthis renewal.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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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注册协会: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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