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58股票简称:电子城编号:临2022-074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资助对象: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子城高科”)控股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新媒体”或“被资助对象”);
*资助方式:提供有息借款
*资助金额:1320万元
*资助期限:自提供借款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资助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LPR)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为公司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的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财务资助,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事项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因数字新媒体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此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子公司数字新媒体成立于2018年2月,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路12号院5幢1层101室,注册资金2000万元,主要负责运营电子城·新媒体创新产业园,主营业务为房屋租赁、科技服务(品牌资源、产业导入、技术对接、运营保
1障条件等)。公司持有数字新媒体66%股权,北京北广电子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广集团”)持有数字新媒体
34%股权。
*数字新媒体自成立以来工程改造、房屋租金投入较大,受疫情影响,项目运营未达到预期,租金减免政策进一步影响了项目回款,资金较为紧张,因此数字新媒体拟向股东申请2000万元借款,由股东双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借款,其中电子城高科提供借款不超过13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及北广集团作为数字新媒体股东,拟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借款,其中电子城高科提供借款不超过1320万元,借款到期日为
2023年12月31日,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北广集团
提供借款不超过680万元,借款到期日为2023年12月31日,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
本次向数字新媒体提供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
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同时,本次公司与关联人按股权比例向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数字新媒体为公司直接控股66%的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因此,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名称: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
2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1A95X96
(三)成立时间:2018年2月
(四)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双桥路12号院5幢1层101室
(五)法定代表人:安立红
(六)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七)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经济贸易咨询;会议服务;
公共关系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2021年度数字新媒体资产总额357742795.69元,负债总额
384884737.56元,净资产-27141941.87元,资产负债率107.59%。
2021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1215970.92元、净利润
-22783627.18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2022年9月数字新媒体资产总额346611675.97元,负债总额
382349987.95元,净资产-35738311.98元,资产负债率110.31%。
2022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876155.92元、净利润-8596370.11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九)影响被资助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被资助对象的资信状况
3经核实,数字新媒体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十一)被资助对象股东情况股东名称股权比例关联关系履行义务情况北京电子城高科技
66%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按其持股比例同北京北广电子集团
34%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比例提供财务资
有限责任公司司,为公司关联人。助合计100%
(十二)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021年度,电子城高科对数字新媒体财务资助1155万元,已
于2021年12月29日全额收回,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资助方: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资助对象: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三)资助方式:提供有息借款
(四)资助金额:1320万元
(五)资助期限:自提供借款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六)资助利率:同期银行贷款市场利率(LPR)
(七)资金用途:用于日常资金周转
公司与数字新媒体尚未签订借款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本次公司向数字新媒体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
动造成不利影响。数字新媒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同
4时其另一股东同比例提供财务资助,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将及
时对财务资助款项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规范其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数字新媒体自成立以来工程改造、房屋租金投入较大,资金较为紧张。数字新媒体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拟向股东申请2000万元借款,由股东双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借款,其中电子城高科提供借款不超过1320万元。
公司董事会同意数字新媒体上述借款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洽谈相关事项、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
因北广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数字新媒体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本事项属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意见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字新媒体”)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电子城高科持有数字新媒体66%股权,北京北广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广集团”)持有数字新媒体34%股权。
数字新媒体自成立以来工程改造、房屋租金投入较大,资金较为紧张。数字新媒体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要,拟向股东申请2000万元借款,由股东双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借款,其中电子城高科提供借款不超过1320万元。前述借款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
5的风险处于受控状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因北广集团是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数字新媒体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本事项属于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董事会严格履行了决策程序,符合《证券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独立董事意见:同意董事会关于审议《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电子城北广数字新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申请股东借款的议案》的决议,且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1557.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1%;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逾期未收回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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