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58证券简称:电子城公告编号:临2026-017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控股股东借款并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
向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申
请提供不超过5亿元(含)的借款额度,公司对实际发生的借款提供相应的抵押担保。因北京电控为公司控股股东,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抵押担保金额以北京电控实际提供借款的金额为限,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
*本次抵押担保是基于公司借款发生的担保,无反担保。
*关联人回避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关联董事齐战勇、张玉伟、宋立功、陈兆震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宋建波女士、尹志强先生、刘志东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投了赞成票。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抵押担保情况概述
(一)当前,房地产市场融资环境复杂,房地产企业融资难度加大,融资发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储备授信额度以备周转,公司经与控股股东北京电控协商,拟向北京电控申请不超过5亿元(含)的借款额度,公司对实际发生的借款提供相应的抵押担保。
(二)本次抵押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4月22日,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申请控股股东借款并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北京电控申请不超过5亿元(含)的借款额度,公司对实际发生的借款提供相应的抵押担保。
上述事项需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北京电控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成立时间:1997年4月8日
4、公司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三里屯西六街六号 A区
5、法定代表人:张劲松
6、注册资本:700739.1319万元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33647998H
8、主营业务: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
视听类、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器件类、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通电子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
9、股权结构: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0%。
10、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2024年12月31日2025年9月30日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55343821.1757884981.81
负债总额28794675.4130492893.56
净资产26549145.7627392088.25
2024年1月-12月2025年1月-9月
项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3543617.5718519847.44
净利润725431.71452988.59
(二)北京电控与公司的关系
北京电控信用等级为 AAA。北京电控持有公司 45.49%股份,是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签订的《借款协议》与《抵押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一)借款事项
为支持公司资金周转,北京电控将结合公司实际需要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5亿元(含)的借款,公司与北京电控拟就该借款事项签订《关于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之借款协议》(以下称“《借款协议》”),《借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金额:人民币5亿元(含)(根据经营需求提取)
2、借款用途:用于偿还债券本金及利息,未经北京电控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得改变借款用途。公司承诺不得将借款资金用于任何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国家政策禁止准入的项目或未经依法批准的项目。
3、借款期限:1年,自公司实际提款之日起算,公司可提前还款。
4、借款利息: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且在本合同签订日适用的 1 年期 LPR ),自提款日起开始计息。按日计息(1 年按 365 天计算),按季结息,结息日为每季末月的第 20日,最后一个结息日为借款到期日。
(二)抵押担保事项
根据北京电控向公司实际提供的借款金额,公司以全资子公司名下房产提供抵押担保,拟与北京电控签订《关于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之借款协议的抵押担保协议》(以下称“《抵押担保协议》”)。《抵押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同意将《抵押担保协议》附件《抵押物清单》中所记载
的房地产(以下简称抵押物)作为抵押担保物向北京电控设定抵押。
2、在《抵押担保协议》约定的抵押权到期之前,抵押物不再另
行设置任何担保。
3、抵押担保范围包含北京电控基于《借款协议》向公司实际提
供的借款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为实现追偿权所支出的所有费用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就上述借款及抵押担保的具体内容,以《借款协议》及《抵押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四、本次抵押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当前房地产市场融资面临较大压力,公司此次向控股股东北京电控申请借款额度,并对实际发生的借款提供相应的抵押担保,是为了有效防范风险,储备授信额度以备周转。提供抵押担保是取得借款的必要条件,符合当前市场惯例,属于公司正常的经济行为,有利于保障公司平稳运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控股股东借款并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控股股东借款并为该借款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齐战勇先生、张玉伟先生、宋立功先生、陈兆震先生对本议
案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宋建波女士、尹志强先生、刘志东先生对本议案投了赞成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向控股股东北京电控申请借款额度,并对实际发生的借款提供相应的抵押担保,是为了有效防范风险,储备授信额度以备周转。提供抵押担保是取得借款的必要条件,符合当前市场惯例,属于公司正常的经济行为,有利于保障公司平稳运营。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同意上述事项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洽谈上述事项、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109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2.44%,公司
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6855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7.00%。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