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所赋予的职责开展工作,本着勤勉诚信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现将审计委员会报告期内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第十三届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换届选举工作,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宋建波女士(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计专业人士)、刘志东先生及宋立功先生组成;
其中宋建波女士、刘志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二、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4次会议,全体委员
均以现场、通讯或书面传签方式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通过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41、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员会2025年月24日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3、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部门和内审部门工作情况的意见》;
5、审议通过《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6、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7、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8、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员会2025年月30日
第二次会议
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81、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员会2025年月28日2、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
第三次会议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2025年101、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员会2025年月30日
第四次会议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5年8月28日及2025年9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指导和监管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从专业的角度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合法合规及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并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严格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定期开展内控评价工作,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定期财务报表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及年度报告的核实情况说明
2025年12月4日,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审计机构天职国际协商后提交的2025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计划。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在2026年1月16日召开关于2025年年报工作第一次沟通会,以会议记录形式确认了公司与天职国际拟定的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该时间安排详细列示了公司及天职国际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计划。同时,审计委员会各委员在天职国际2025年度审计进场前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
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编制情况汇报,同意天职国际开始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工作。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天职国际审计小组经过审计前期的充分准备,顺利完成了对公司及子公司的预审、现场审计工作等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026年4月2日,天职国际项目负责人就初步审计结果与审计
委员会和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并就合并财务报表、资产减值、公司内部治理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作了进一步沟通,使得各方对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状况、会计准则的运用与实施及会计
处理情况等方面有了深入的了解,为注册会计师出具公允的审计报告提供了可靠依据。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初步审计意见进行审阅,并形成书面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出具的初步审计意见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财务政策的规定,公司出具的2025年财务会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委员会同意年审注册会计师按审计工作时间安排继续下一步工作。
本年度天职国际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及其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人员配置合理,审计2025年年度报告时间安排合理,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财务状况、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本年度公司还聘请天职国际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五)对天职国际从事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执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控审计工作的情况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及其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人员配置合理,审计2025年年度报告时间安排合理;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
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财务状况、2025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向公司所提供的服务表示满意。
(六)对聘任财务总监的资格审查2025年7月30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总监候选人吴敌先生的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任职情况等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吴敌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符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有关规定,同意聘任吴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审查与监督职能,通过强化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协调,确保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得以高效、有序开展,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6年,我们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利用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持续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强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以上是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