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
慎、客观的立场,现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中关于提名
董事候选人、聘任公司总裁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董事会提名陈伟权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聘
任其为公司总裁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经审查,陈伟权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未发现其有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举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有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被解除的情形。
3、陈伟权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
规,其教育背景、专业知识、工作经历、管理经验等均能够胜任相关
职务的职责要求。
综上,同意提名陈伟权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聘任陈伟权先生为公司总裁。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义,系《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
名董事候选人、聘任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谢荣
(本页无正文,系《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
名董事候选人、聘任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谢荣盛雷鸣朱伟
2022年9月13日
(本页无正文,系《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公司总裁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