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2证券简称:外服控股公告编号:2025-020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6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博成路 850 号上海世博展览馆 B2 层 5 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6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6523193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2.3592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总裁陈伟权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公司董事夏海权先生、董事韩雪女士因公请假,
董事唐雯女士因个人原因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陈璘因公请假;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650660606 99.8996 1511020 0.0914 147690 0.0090
2、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649168406 99.8093 3007710 0.1820 143200 0.0087
3、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651627906 99.9582 611420 0.0370 79990 0.0048
4、议案名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650788006 99.9073 1431310 0.0866 100000 0.0061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650818606 99.9092 1423010 0.0861 77700 0.0047
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648531106 99.7707 3498410 0.2117 289800 0.0176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648362706 99.7605 3850510 0.2330 106100 0.0065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648368706 99.7609 3844510 0.2326 106100 0.0065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案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序(%)号
5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1955647192.873214230106.7578777000.3690方案的议案
6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财务
1726897182.0099349841016.61392898001.3762
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
薪酬方案的议1710057181.2102385051018.28601061000.5038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担任公司董事的股东对议案7回避表决。本次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律师:胡海洋、刘泽慧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外服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6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