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4 证券简称:哈药股份 编号:2026-046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
次会议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 2026 年 10 月 26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8人,1 名董事缺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同意由董事长代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 2026 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文件。
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有提名权的股东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胡晓萍女士、孙峙峰先生、尹世炜先生、刘墨先生、朱卫东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鉴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有提名权的股东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雷英女士、王栋先生、于锐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股东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四、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五、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六、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七、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八、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 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九、关于修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履职评价制度》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根据《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贯彻落实董事会秘书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发展需要,对以上第四项至第九项议案的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第四项至第九项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
十、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 8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6年 11月 11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胡晓萍女士,1970 年生,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哈尔滨投
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融资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现任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公司党委书记、
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2、孙峙峰先生,1980 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北京医药集团财务部助
理总经理,华润集团战略管理部高级经理,华润医疗集团投资部高级总监,华润昆明儿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昆明市儿童医院行政院长,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现任中信资本健康产业董事总经理,哈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3、尹世炜先生,1975 年生,硕士学位。曾任哈尔滨西部地区开发建
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部长、企划发展部部长,哈尔滨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发展部部长、城投学院常务副院长,哈尔滨物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现任哈药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4、刘墨先生,1978 年生,本科学历。曾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副经理,中信资本财务部副经理、经理、高级经理、董事、执行董事等职务。
现任中信资本高级董事总经理,中信资本股权投资(天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哈尔滨哈银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山东海王星辰医药连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5、朱卫东先生,1969 年生,研究生,主任药师,执业药师。曾任哈
尔滨人民同泰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总经理,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6、雷英女士,1957 年生,硕士研究生,副主任译审职称。曾任中国
医药对外贸易总公司干部、部门负责人,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国际合作部副主任、主任,苏州胶囊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化学制药工业协会副会长(驻会),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7、王栋先生,1973 年生,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曾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黑龙江分所负责人。
现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合伙人、黑龙江分所负责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黑龙江天有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于锐女士,1978 年生,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博士。现任黑
龙江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主任,兼任黑龙江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省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东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哈尔滨法学研究人才智库专家,黑龙江省调解协会调解员,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胡晓萍女士、孙峙峰先生、尹世炜先生、刘墨先生、朱卫东先生均未
持有本公司股票。截至目前,胡晓萍女士、尹世炜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孙峙峰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刘墨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哈药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方的相关企业任职,朱卫东先生与公司或者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雷英女士、王栋先生、于锐女士均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者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