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和要求,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证天通合伙人和注册会计师分别为67人和37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07人。2025年度,中证天通经审计的收入总额53813.2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3771.5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8197.10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3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23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家)、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供应业(2家)、农、林、牧、渔业(2家)、金融业(1家)、批发和零售业
(1家)、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家);审计收费3944.00万元;医药同行业
1/4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中证天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
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人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向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证天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证天通符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及2025年6月20日分别召开第十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向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支付报酬的议案》,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中证天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证天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
2/4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证天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
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与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对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意见,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从专业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诚信
情况等方面对中证天通进行了审查,认为中证天通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2025年4月18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向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支付其报酬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1月25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2025
年第七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召开审前沟通会,针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团队、审计计划时间安排、风险评估及应对、重点审计关注事项、质量管理体系等情况与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作了充分的沟通。
(三)2026年4月14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召开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审后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沟通,督促审计工作进展,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3/4(四)2026年4月16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202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6年一季度报告、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履行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证天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
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展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特此报告。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