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67证券简称:太极实业公告编号:临2025-061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受理阶段●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一科技”)为仲裁第三被申请人。
●涉案金额:本次仲裁涉案金额为22210万元。自公司前次披露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公告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未披露的诉讼和仲裁事项累计涉案金额为105656.66万元(含本次仲裁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2%。
●由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调解、判决或结案,目前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公司子公司十一科技于近日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通知【上国仲(2025)第2666号】。因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包头市牟盛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牟盛太阳能”、“申请人”)向上海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了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昌盛日电太阳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科技三方为被申请人的仲裁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仲裁案件已被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仲裁当事人申请人:包头市牟盛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被申请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被申请人: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被申请人: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仲裁申请人主张的案件事实
2018年12月,申请人(发包人)与第二被申请人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昌盛”)签订《包头市牟盛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包头市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技术基地 100MW 发电项目 EPC 总包合同》(以下简称“《EPC总包合同》”)。2019年 9月 26日,申请人与三被申请人签订《总包合同补充协议》,约定《EPC总包合同》项下的承包人由青岛昌盛变更为三被申请人组成的联合承包体。三被申请人作为联合体承包人共同承接包头市采煤沉陷区光伏领跑者技术基地 100MW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涉案项目”)自项目开
发至光伏发电系统投入商业运行、通过国家及省、市相关部门验收且质量保证期
满为止建设一个完整的光伏发电系统所需要的所有的设计、采购和施工工作,以及具备电站后续运维所需要的各项硬件和软件配套设施。合同总价为6.04亿元。
《总包合同补充协议》部分条款如下:
六、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原 EPC 合同及本协议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违约处理(3)其他约定联合体承包人承诺因承包人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要求导致发包人或发包人项目公司遭受任何损失的,发包人或发包人项目公司均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向联合体承包人追偿全部损失。
2021年7、8月间,涉案项目办理了竣工手续。
2025年4月,涉案项目部分光伏支架倾倒、支架桩基连根拔起。
(三)仲裁请求及理由
1、仲裁请求:
(1)裁决被申请人对其承建的涉案项目承担保修义务,或者支付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暂主张2亿元,具体数额以鉴定为准)。
(2)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经济损失暂主张700万元,具体数额以鉴定为准)。
(3)裁决在被申请人履行保修义务或者赔付维修费用之前,申请人留置质量保修金1510万元。
(4)裁决被申请人共同承担申请人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仲裁费、财产保
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
2、仲裁申请人主张的理由:
牟盛太阳能认为:经现场实勘,发现光伏支架桩基埋深不符合设计要求及图纸,部分钢筋不满足设计要求,外线线杆倾斜严重。根据《EPC总包合同》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书》相关约定,支架桩基尚在质量保修期内。光伏支架桩基存在的问题会产生严重的后果,为维护合法权益,特提起仲裁。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8)。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自前次披露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公告至今,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的诉讼和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自公司前次披露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公告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未披露的诉讼和仲裁事项累计涉案金额为105656.66万元(含本次仲裁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42%。
上述相关诉讼、仲裁案件的基本情况如下:
涉案金额
序号案号原告被告/第三人案由案件进展(万元)宜宾市翠屏区建
(2025)宜仲案建设工程
1十一科技设投资有限责任1790.87一审审理中
字第310号合同纠纷公司肥西工投战新产建设工程
(2025)皖01
2十一科技业园管理有限公施工合同10044.42尚未开庭
民初829号司纠纷天津市环境保护技术开发中心设建设工程
(2025)津0111天津市西青区
3计所有限责任公施工合同2371.40尚未开庭
民初15605号水务事务中心司,天津津准工纠纷程勘测有限公司,天津华兴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十一科技建设工程
(2025)苏0282江苏启安建设
4十一科技施工合同1778.09一审审理中
民初14795号集团有限公司纠纷苏州爱康能源集一审判决;
团股份有限公本案一审法司,浙江爱康新院已判决,能源科技股份有十一科技无限公司(原江苏江西银行股份需承担责
(2025)赣0113爱康科技股份有金融借款
5有限公司苏州15000.00任。截止公民初18005号限公司),江苏合同纠纷分行告披露日,能链科技有限公一审判决仍司,江苏爱康实处于上诉业集团有限公期,尚未生司,邹承慧,十效。
一科技
(2025)皖0191合肥芯投微电子建设工程
6十一科技3283.95尚未开庭
民初14833号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2025)津仲字华仁建设集团
7十一科技分包合同1769.17尚未开庭
第1514号有限公司纠纷苏州昆仑绿建木结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凰嘉文化旅游发展
有限公司,倪俊,盐城昆仑绿建木结构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五津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尚未开庭;
兴业银行股份公司,上海建工本案十一科
(2025)苏05金融借款
8有限公司苏州七建集团有限公11254.32技所涉应付
民初552号合同纠纷分行司,无锡市建设账款余额为发展投资有限公35.5万元。
司,博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科技,上海宝冶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区盛泽湖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寿谷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贵州众博维创科技有限公司,敦煌市君徒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市新先锋木业股份
有限公司,中行通工程咨询设计
研究院(苏州)
有限公司,上海创盟国际建筑设
计有限公司,信阳天一实业有限公司捷华(天津)十一科技,无锡建设工程
(2025)苏0282
9工程管理有限中环应用材料有施工合同1929.15尚未开庭
民初16454号公司限公司纠纷
十一科技,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三建设有限公中国人民财产
司、上海宝冶集保险人代
(2025)皖0104保险股份有限
10团有限公司、合位求偿权4995.61尚未开庭
民初20732号公司安徽省分肥康尔信电力系纠纷公司
统有限公司,第三人长鑫存储技术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桔乐能电力(沧
11暂未取得案号十一科技施工合同19413.31尚未开庭
州)有限公司纠纷上海电气集团股
包头市牟盛太份有限公司,青上国仲(2025)建设工程
12阳能科技有限岛昌盛日电太阳22210.00尚未开庭
第2666号合同纠纷公司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科技上述单笔在1000万元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合计)95840.29—
其他单笔在1000万元以下的诉讼、仲裁案件(合计)9816.38—
合计105656.66—
注:本表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和仲裁事项中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调解、判决或结案,目前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影响金额以年审会计师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诉讼、仲裁案件后续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