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671公司简称:天目药业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目药业)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治理结构、子公司管理、管理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
财务管理和财务报告、合同协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物资采购和存货管理、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销
售业务、担保业务、关联交易、预算管理、内部审计和监察、信息管理系统。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财务管理风险、财务报告披露风险、关联交易风险、资产管理风险、销售管理风险和运营风险等。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7.其他说明事项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经营收入潜在错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经营收入总额的0.5%≤错报<经营收入总
报1%错报〈经营收入总额的额的0.5%
1%
资产总额潜在错错报≥资产总额的1%资产总额的0.5%≤错报错报〈资产总额的0.5%
报〈资产总额的1%
利润总额潜在错错报≥利润总额的5%利润总额的3%≤错报〈利错报〈利润总额的3%
报润总额的5%
说明:
在定量和定性标准中,只要出现上述缺陷等级对应的情形之一,就应认定可能存在该等级控制缺陷的迹象。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对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错误进行更正重报;
*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控运行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审计委员会和内审部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未建立防止舞弊和重要的制衡制度和控制措施;
*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重要缺陷进行纠正;
*财务报告过程中出现单个或多项缺陷,虽然未达到重大缺陷认定标准,但影响到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目标。
一般缺陷*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标准范畴内的其他缺陷。说明:
在定量和定性标准中,只要出现上述缺陷等级对应的情形之一,就应认定可能存在该等级控制缺陷的迹象。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人民币500万元(含500人民币100万元(含100人民币1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金万元)以上万元)以上,人民币500额万元以下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受到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且已正式对外披露并对本处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罚,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潜在负面影响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负告披露造成负面影响。披露造成负面影响。
面影响。
说明:
在定量和定性标准中,只要出现上述缺陷等级对应的情形之一,就应认定可能存在该等级控制缺陷的迹象。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公司或主要领导严重违法、违纪被处以重罚或承担刑事责任;
*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或决策不科学,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或导致重大失误;
*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或子公司缺乏内控体系、管理混乱;
*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纷纷离职,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对企业声誉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重要缺陷*公司民主决策程序不够完善或不够科学,出现一般失误,影响公司生产经营;
*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重要缺陷,未得到及时整改;
*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给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要影响;
*媒体出现负面新闻,波及局部地区,给公司造成重要影响;
*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一般缺陷*不属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范畴的其他缺陷。
说明:
在定量和定性标准中,只要出现上述缺陷等级对应的情形之一,就应认定可能存在该等级控制缺陷的迹象。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根据内控检查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公司单位已经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整改责任人。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根据内控检查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一般缺陷,公司已经制定了整改方案,并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及整改责任人。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存在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的问题。公司于2024年7月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2024〕164号),2024年7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37号),两份警示函均提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一般缺陷。
整改措施:
1.会计差错更正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2024年6月4日,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将上述业务调整为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并据此对公司202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中的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
2.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审计力量,强化内部审计职能
2024年,本着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的原则,调优充实管理层成员,优化部门设置,公司将进一步
加强内部审计力量,强化内部审计职能,提高审计工作的深度和广度,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及时整改,切实履行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内部审计部门将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等相关规定,按要求及时向公司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汇报公司内部控制相关情况,严格规范公司内部控制工作,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3.加强董高及相关人员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培训
公司将持续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浙江证监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组
织的关于规范运作、财务核算、内部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培训。同时,公司将不定期邀请其他专业机构为公司开展信息披露、财务会计、内控合规等专项培训,不断加强上述人员的合规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提高信息披露的敏感度,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4.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及培训
公司将持续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同时组织财务人员参加浙江证监局、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机构举办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培训,加强对会计准则、证券法规、上市公司监管动态和相关处罚案例的学习,尤其是对收入相关具体会计准则进行认真学习与总结,提升财务等相关人员对收入准则的理解和运用,强化会计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同时,加强公司财务部与外部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联系,对于存在不确定性的重要事项提前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交流,寻求专业意见支持以提高财务信息的准确性。进一步强化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和水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从而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适用□不适用
2025年度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得到了有效地执行并不断优化,在2025年度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有重大缺陷,通过一般缺陷的整改,完善了内部控制体系,提升和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规范了公司运作,提高了公司防范能力。2026年度,公司将结合实际运营及发展情况,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监督检查,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页无正文)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刘加勇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