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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光:东阳光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2-06-25 查看全文

东阳光 --%

证券代码:600673证券简称:东阳光公告编号:临2022-66号

债券代码:163049债券简称:19东科02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

作函的回复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前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2】0446号)(以下简称“《工作函》”)。公司收到《工作函》后,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工作函》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现将回复的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风险提示:

1、若现行政策出现变化导致后续不能在延续截止期限内申请延长延续(保留)期限,则天生桥-中山煤矿探矿权和陶家寨煤矿探矿权延续登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如不能在延续(保留)时间内完成探矿权转采矿权或探矿权出售工作,

则天生桥-中山煤矿探矿权和陶家寨煤矿探矿权仍存在减值的风险。

一、关于煤矿资产

年报显示,公司煤矿相关资产期末账面价值19.46亿元,占总资产的8.8%,金额较大。煤矿资产均属于控股子公司桐梓县狮溪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狮溪煤业),狮溪煤业系公司2013年自控股股东关联方处收购取得,自收购以来净利润持续为负,2021年末总资产20.85亿元,总负债29.44亿元,2021年营业收入7258万元,净利润-2亿元。

1.请公司补充披露:(1)煤矿相关资产对应的会计科目、明细金额及较上期

同比变动情况,如变动幅度超过30%,请解释变动的主要原因;(2)逐一列示狮溪煤业下属主要煤矿的名称、开采状态、年产量,并结合煤炭价格变动趋势,说明狮溪煤业自2013年以来净利润持续为负、目前资不抵债的主要原因;(3)结

1合煤炭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战略规划、狮溪煤业业绩情况,说明前期收购的主要考虑,是否存在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的动机;(4)说明公司对狮溪煤业的累计投入金额,说明相关资金是否存在资金变相流向关联方的情况,是否存在关联方潜在资金占用;(5)请公司结合煤矿资产现阶段产出情况,说明未来的发展规划及扭亏措施。请会计师对问题(1)(2)(4)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煤矿相关资产对应的会计科目、明细金额及较上期同比变动情况,如

变动幅度超过30%,请解释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至2021年度煤矿相关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账面价值变动情况科目名称

2021年末2020年末额度幅度

无形资产108024.89103550.434474.464.32%

其中:探矿权

55311.6989967.84-34656.15-38.52%

[注1]采矿

49463.9210280.9739182.95381.12%

权[注2]土地

3249.283301.62-52.34-1.59%

使用权

固定资产45758.7646033.39-274.63-0.60%

在建工程41050.1940688.17362.020.89%其他非流动

2997.642490.04507.6020.39%

资产

合计197831.48192762.035069.452.63%

[注1]探矿权减少主要系茅坝井田煤矿由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及狮溪煤矿探矿权整合至兴隆煤矿采矿权中所致。

[注2]采矿权增加主要系茅坝井田煤矿由探矿权转为采矿权和狮溪煤矿探矿权整合至兴隆煤矿采矿权及计提由上述两个煤矿需缴纳的采矿权出让金所致。

(二)逐一列示狮溪煤业下属主要煤矿的名称、开采状态、年产量,并结合

煤炭价格变动趋势,说明狮溪煤业自2013年以来净利润持续为负、目前资不抵债的主要原因;

1.狮溪煤业下属主要煤矿明细情况

2狮溪煤业下属主要煤矿明细情况如下:

是否进入开采煤矿名称状态2021年产量状态

兴隆煤矿采矿权是已开采20.34万吨松南煤矿采矿权否在建中不适用在补充勘探及储量核实

洪村坝—大竹坝煤矿探矿权否不适用备案中已完成探矿权转采矿权

文笔山—瓦窑坪煤矿探矿权否不适用

价款计算[注]

待补充勘探,申办矿业权天生桥—中山煤矿探矿权否不适用(保留)延续登记已经完成勘察程度升级茅坝井田采矿权否并取得兼并重组采矿许不适用可证

待补充勘探,申办矿业权陶家寨煤矿探矿权否不适用(保留)延续登记

[注]探转采前置条件之一,后续需按规定支付采矿权价款,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完成办理整合的《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报批、《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三合一)方案》评审备案、采矿权变更登记和项目建设开工申请等工作。

一般煤矿探矿权由于勘查程度差异,进入开采的时间不一样。以详查程度的探矿权为例:完成资源勘查提升到勘探,时间约为2年,达到勘探程度后,完成资源储量核实备案和地质资料汇交需要约2年,实现探转采至少1年,完成《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编审报批(取得批复文件)需要约2年,90万吨/年矿井建设和联合试运转验收5-6年。贵州省于2013年起大力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深化煤矿整合,优化煤炭产业结构的工作,公司积极响应政策要求参与兼并重组,但受到兼并重组煤矿债务纠纷影响,扰乱了公司的开发建设计划;此外,受贵州省煤炭产业政策调整影响,以及近年新冠疫情,探矿权补充勘探、储量核实备案等相关工作推进缓慢。基于上述因素,公司煤矿开发进程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2.结合煤炭价格变动趋势,说明狮溪煤业自2013年以来净利润持续为负、目前资不抵债的主要原因

(1)煤炭价格变动趋势情况

2016年至2021年煤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3单位:元/吨

2016年至2021年煤炭价格情况

3000.00

2500.00

2000.00

1500.00

1000.00

500.00

-

2016/1/42017/1/42018/1/42019/1/42020/1/42021/1/4

数据来源:同花顺 iFinD数据库

2016年初至2020年末,煤炭价格基本维持在300至800元/吨。2021年随

着经济逐步恢复,煤炭需求超预期增长,国内煤炭市场部分时段部分区域供应偏紧,价格大幅波动且增长较大。

(2)狮溪煤业自2013年以来净利润持续为负、目前资不抵债的主要原因

狮溪煤业自2013年以来净利润持续为负、目前资不抵债的主要原因,一是除兴隆煤矿从2016年起开始量产,逐渐产生收入外,大部分煤矿均处于前期投入阶段,产能未完全释放;二是公司煤矿资产的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有息负债,财务费用支出较高。

(三)结合煤炭行业发展趋势、公司战略规划、狮溪煤业业绩情况,说明前

期收购的主要考虑,是否存在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的动机;

长期以来煤炭是我国最重要的消费能源品种,在国民经济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十二五”期间,煤炭在我国一次性能源消费中的比例高达70%左右。

2012年底,煤炭行业加快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和煤炭资源矿业权整合,坚决

淘汰落后小煤矿,产业格局从“多、小、散、乱”向集中化、规模化转变,煤炭行业进入深度调整时期,行业发展趋于市场化、正常化、利润平均化,市场竞争环境也趋于成熟。

2013年,经过多年深耕,公司已形成高纯铝-精箔-电极箔(腐蚀箔及化成箔)

-铝电解电容器为一体的核心产业链,其中核心产品电极箔在化成过程中需要消

4耗大量电力,其电力成本占总生产成本30%以上。为此,公司当时以煤-电-铝一

体化作为发展战略,积极谋求向上游煤炭、电力的布局,通过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链,控制生产成本,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谋求市场话语权。而桐梓县狮溪煤业有限公司地处煤炭资源丰富的贵州,其拥有2个采矿许可证以及7个探矿权许可证,并在2013年2月被桐梓县煤炭管理局列为桐梓县集团公司兼并重组煤炭企业名单之一,在当时推动煤炭企业兼并重组的大环境下,兼并重组煤炭企业可以兼并其他煤矿以达到自身规模化发展,因此狮溪煤业具有一定的发展优势。

基于公司当时战略规划以及狮溪煤业的矿业权资产情况,为使公司产业链向上游煤炭行业延伸,完善产业链布局,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公司于

2013年3月24日与关联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以人民币26994.25万元

受让关联方所持有的桐梓县狮溪煤业有限公司的部分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狮溪煤业60%的股权,关联方遵义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之控股子公司)持有狮溪煤业40%的股权,狮溪煤业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经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同时公司聘请了审计机构对狮溪煤业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聘请了评估机构对标的股权进行资产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聘请了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矿业权相关事宜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交易以狮溪煤业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为作价依据,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所采取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公告及文件均已进行了充分披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审批及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公司前期收购狮溪煤业系基于公司当时发展战略需求所作出的决策,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向控股股东输送利益的情况。

(四)说明公司对狮溪煤业的累计投入金额,说明相关资金是否存在资金变

相流向关联方的情况,是否存在关联方潜在资金占用;

目前,公司已对狮溪煤业累计投入277396万元,其中按公司持股比例投入的资本金12600万元(关联方亦按照其持股比例进行出资),通过有息借款(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息)方式提供的用于探矿权维护及矿井建设资金26479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5项目金额(万元)

探矿权投入55311.69

采矿权投入49463.92

土地使用权3249.28

煤矿固定资产投入45758.76

煤矿在建工程投入41050.19

其他非流动资产投入2997.64

财务费用59066.42

代付2013年后兼并重组煤矿相关款项8977.61

其他支出11520.49

公司资金投入均用于狮溪煤业的经营建设中,不存在资金流向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五)请公司结合煤矿资产现阶段产出情况,说明未来的发展规划及扭亏措施。

目前狮溪煤业的兴隆煤矿已投入生产,自2021年下半年以来通过规范管理、升级更新井下采掘设备和开采工艺、提升煤质等措施,预计在2022年可达产45万吨/年,完全释放产能后兴隆煤矿可实现扭亏为盈,改善狮溪煤业整体业绩情况。在当前双碳政策下,煤炭的能源地位将从“主体”向“兜底”转变,煤炭工业需要在全面确保能源安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在能源体系中的稳定器和压舱石作用,煤炭行业将迎来新一轮技术升级和产业转型。煤炭是贵州的重要支柱产业,贵州省科学有序推进“双碳”工作,把能源产业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推动煤炭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推动大中型煤矿建设,优化煤炭产能布局,提高煤炭保供能力。后续狮溪煤业将在当地政策下加快推动贵州省桐梓县文笔山-瓦窑坪煤矿勘探、贵州省洪村坝-大竹坝煤矿勘探探矿权的探转采工作,预计1年内能完成转采工作,完成后,狮溪煤业将拥有5个采矿权,并在做好兴隆煤矿安全生产、释放产能的前提下,加快茅坝井田煤矿、文笔山煤矿、大竹坝煤矿优质煤炭资源的开发建设,90万吨/年规模矿井建设预计需要5-6年,待建成投产后即可实现稳定、持续盈利。投产后具体的经营情况会受到行业、政策、市场行情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6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检查煤矿资产的权属证书原件,确定资产是否存在,并由公司拥有或控制;

(2)对于正在办理权属证明的煤矿资产,了解权属证明办理情况,确认是否存在权属纠纷或实质性障碍;

(3)实地检查重要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确定其是否存在及其使用和建设情况,并实地观察煤矿的开采状态;

(4)查询煤价格行业数据,了解煤炭价格变动趋势情况;

(5)获取狮溪煤业财务报表数据,了解其经营情况,并核查狮溪煤业的年产量及销售情况;

(6)获取《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核对银行存款账户的存在和完整性,核对是否存在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7)获取货币资金明细表,并与取得的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检查期末余额准确性,是否存在未入账金额;

(8)在抽样的基础上,对资金流水进行双向测试,检查交易对手方、检查是

否存在银行对账单中有收、支款项的记录,但银行日记账未入账的情况;

(9)在抽样的基础上,检查大额收付交易,检查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

符、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存在第三方付款情况等;

(10)检查公司大额对外投资、大额存货采购和构建长期资产支出、与第三

方的大额资金往来、其他非常规交易等,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是否为经营所需、交易对手是否为隐形关联方、价格是否公允、付款进度等合同条款是否与常规合同或行业惯例存在明显差异等。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披露的煤矿相关资产对应的会计科目、明细金额及较上期同比变动情况与我们了解的相符;狮溪煤业公司目前只有兴隆煤矿采矿权正在开采,其余煤矿均还未开采的情况与我们了解的相符;狮溪煤业自2013年以来净利润持续为负、目前资不抵债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起狮溪煤业公司的兴

隆煤矿开始量产,公司逐步增加收入,而其他煤矿均处于前期投入阶段,公司的产能未全部释放;二是公司煤矿资产的投资资金主要来源于有息负债,财务费用

7支出较高。公司对狮溪煤业的投入金额均用于狮溪煤业的经营建设中,不存在资

金流向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中,矿井及附属工程项目期末余额4.06亿元,工程累

计投入占预算比例112%,2019-2021年进度分别为97%、97.6%、97.6%,报告期内转固金额为0,未计提减值准备。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1.11亿元,均为预付工程款、设备款。请公司补充披露:(1)说明矿井及附属工程项目对应的煤矿具体名称、启动建设时间、预计完工时间和实际进展情况,并对比同类可比项目建设周期,说明该项目是否存在迟延转固的情形;(2)结合公司后续规划,说明报告期该项目未出现减值迹象的判断依据,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3)上述预付工程款、设备款的明细科目、具体金额、形成原因,并结合业务背景,说明预付相应金额的合理性。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说明矿井及附属工程项目对应的煤矿具体名称、启动建设时间、预计

完工时间和实际进展情况,并对比同类可比项目建设周期,说明该项目是否存在迟延转固的情形;

1.矿井及附属工程项目对应的煤矿具体名称、启动建设时间、预计完工时

间和实际进展情况

矿井及附属工程项目对应的煤矿为松南煤矿项目,其启动建设时间为2012年12月。原计划该煤矿建设于2019年进入联合试运转,2019年建设工期推迟,主要系因为贵州省煤炭产业政策调整,对于煤矿项目建设机械化、智能化和安全设备设施建设要求更高所致。2020年起公司计划将松南煤矿采矿权与文笔山—瓦窑坪煤矿探矿权合并,从而将该煤矿原设计产能45万吨/年提升至90万吨/年,目前公司正在申请文笔山—瓦窑坪煤矿采矿权中,后续尚需完成办理整合的《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报批、《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绿色开发利用

(三合一)方案》评审备案、采矿权变更登记和项目建设开工申请等工作,预计在2027年底前完成建设。

2.同类可比项目建设周期情况

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到同行业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的煤矿建设周期:蓝焰控

8股(000968)拟开发的龙泉煤矿年产500万吨,建设周期33个月;宝泰隆(601011)投资建设的东辉煤矿,年产180万吨,建设周期40.3个月;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年产600万吨,建设期为56个月。公司建设周期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原因一是受井下地质构造影响,对巷道建设工程重新进行优化设计和调整;二是受当地煤炭产业政策调整的影响,为了进一步做大做强产业,公司决定将毗邻探矿权进行整合,提升煤矿生产规模以满足当地煤炭产业政策及规划等要求。

3.该项目是否存在迟延转固的情形

由于公司该煤矿项目尚未完成建设,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因此该项目不存在迟延转固的情形。

(二)结合公司后续规划,说明报告期该项目未出现减值迹象的判断依据,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1.报告期该项目未出现减值迹象的判断依据,未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根据重庆融矿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青岗坪煤业有限公司桐梓县松南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融矿矿评字(2022)

0206号),松南煤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19258.41万元,该采矿权账面价值为

9153.21万元。

公司评估相关矿权价值时,公司采用现金流折现估值模型评估矿权及相关资产价值,其中以煤矿所需的长期资产投入金额作为估值模型中的现金流流出列示,长期资产等投入金额参考开发利用方案确定投资总额并按照当期价格指数法进

行调整后确定,因此当投入长期资产价值与原定方案不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况下,该等实际投入的长期资产不存在减值。而松南煤矿长期资产明细情况及矿权评估长期资产投入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其他非流矿权评估长期资项目名称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合计动资产产投入金额

松南煤矿5521.5340592.31236.042041.4248391.3060485.11

松南煤矿估值模型中其他资产投入金额均大于公司实际投入,因此,该等资产不存在减值。

综上,根据上述评估报告估值结果,松南煤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未出现减值,

9未计提减值具备合理性。

2.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二条资产减值,是指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本准则中的资产,除了特别规定外,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资产组,是指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

由于松南煤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具备其他资产或资产组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能力,应当认定其各自为最小资产组合,且由于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高于其账面价值资产,因此对该煤矿资产未计提减值存在减值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三)上述预付工程款、设备款的明细科目、具体金额、形成原因,并结合

业务背景,说明预付相应金额的合理性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交易对手截至2022对应在建工程或相关资公司名称是否为关具体金额形成原因年5月31产项目联方日到货情况

预付的大型设备款项,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

高精度铝箔新材料项目否23991290.71建设周期较长,暂未交基本已到货箔有限公司付

预付的大型设备款项,电化厂聚合氯化铝及废

乳源东阳光电化厂否20846673.05建设周期较长,暂未交基本已到货氧化铝球项目付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青松南煤矿矿井及附属工煤矿建设占用土地赔付办理产权证

否20414191.88岗坪煤业有限公司程项目款中锂电池厂房土地预付款乳源东阳光磁性材料有预付土地款及尚未到货土地已办理

和纯水系统及离心机设否11396225.69限公司的设备款产权证备乳源东阳光磁性材料有软磁厂2021年磁性增

否10569405.90预付设备款,尚未到货部分到货限公司量实施工作项目

贵州省遵义市桐梓县祝预付采煤设备款,尚未兴隆煤矿采矿设备否9562204.00已到货家坪煤业有限公司到货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

MVR及地磅系统等设备 否 6258444.71 预付设备款,尚未到货 已到货化成箔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

份有限公司东莞长安分废气治理工程项目否2238080.80预付工程款,尚未结算已到货公司

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 R125 反应器、APC 先进 否 2065534.50 预付设备款,尚未到货 部分到货

10控制系统、废气系统等

设备内蒙古乌兰察布东阳光

内蒙古化成箔生产线否1828955.65预付设备款,尚未到货未到货化成箔有限公司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

45吨燃油锅炉否1028327.19预付设备款,尚未到货已到货

公司信息化高效管理系统及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

智能识别称重码堆垛系否429600.00预付设备款,尚未到货已到货高纯新材料有限公司统东莞市东阳光电容器有电容器生产车间机器设

否298415.50预付设备款,尚未到货已到货限公司备韶关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导电高分子铝固体电解

否189940.00预付设备款,尚未到货已到货公司电容器项目乳源东阳光机械有限公

数控车床加工中心否187400.00预付设备款,尚未到货已到货司东莞东阳光科研发有限高温无氧烘箱及棒销式

否133150.00预付设备款,尚未到货已到货公司砂磨机

东莞必胜电子有限公司电容特性综合测试系统否75600.00预付设备款,尚未到货已到货乳源瑞丰贸易有限公司瑞丰气站流量计否33725.00预付设备款,尚未到货未到货小计111547164.58

上述预付款主要为煤矿建设占用土地赔付款、土地使用权款、设备款,按照行业及业务性质约定预付比例及支付节点:1、煤矿建设占用土地赔付款按赔付

金额100%预付;2、土地使用权款约定2020年10月30日前支付第一期出让价

款466.5万元,2021年10月29日前支付第二期出让价款466.5万元,支付完

第二期出让价款时按第一期土地出让款之日银行贷款利率,支付第二期出让价款

的利息;3、设备款约定合同生效后支付预付款20%-60%设备发货前支付合同金

额30%-70%验收合格或到货后支付10%-30%货款,余款10%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

公司报告期末的预付工程及设备款均为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支付

土地使用权、设备及建设工程的款项,参照行业市场惯例及合同约定采取按比例预付款项的形式,具有真实业务背景,预付金额具备合理性。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实地检查松南煤矿项目在建工程,了解其工程项目的实际进度:

(2)通过公开信息查询到同行业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司的煤矿建设周期并

11与公司建设周期进行对比,向公司了解原因及合理性;

(3)了解与煤矿相关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4)获取和查阅外部估值专家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外部估值专家专业胜任能力及其使用的评估方法的合理性;

(5)获取评估专家的评估底稿,评估资产评估报告中在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

键假设的合理性,复核相关假设是否与总体经济环境、行业状况、历史经验、运营计划等相符;了解现金流量预测采纳的主要假设和所作出的重大判断和估计,复核现金流量预测假设各运算关系计算的准确性;

(6)了解并评价各矿业权是否出现由于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

灭失、缩减储量等情况;

(7)获取其他非流动资产明细表,检查大额预付款增加或者结转是否有相应

的审批手续,与相关合同、工程进度是否一致;

(8)获取相关采购合同,通过检查合同条款及访谈相关人员,了解基本情况、采购内容、交易金额、付款方式,确认预付款项金额的合理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

(1)矿井及附属工程项目对应的煤矿为松南煤矿项目,其建设周期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主要系受贵州省煤炭产业政策调整以及建设规划变更的影响所致;

(2)松南煤矿项目尚未建设完成,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项目不存在迟延转固的情形。根据评估报告估值结果,松南煤矿采矿权及相关资产未出现减值,未计提减值具备合理性,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3)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形成原因主要为未到货预付设备款及预付的工程款项,相关款项具备合理性。

3.报告期内公司发生探矿权减值损失5659万元,主要因天生桥-中山煤矿探

矿权及陶家寨煤矿探矿权已到期,由于当地煤炭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尚未完成,上述两个探矿权无法按要求进行补充勘探,因此无法完成探矿权延续(保留)登记,公告称待当地完成煤炭产业优化布局且上述两个探矿权勘查阶段从“详查”提

高到“勘探”后,可完成延续(保留)登记。长期应付款中,采矿权出让金9509万元,为本期新增。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两个探矿权原值、有效期、有效

12期届满后的权利状态,及延续登记对探矿权的具体影响;(2)说明上述两个煤矿

涉及的具体权利,煤矿是否进入开采状态,如尚未进入开采状态,说明可能存在的风险(如有);(3)结合煤炭行业政策、当地煤炭产业布局优化规划和实际进

展、探矿权“详查”“勘探”阶段差异及转换条件,说明上述两个探矿权延续登记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前期是否计提减值,报告期内减值计提是否充分,未来是否存在继续减值的风险;(4)对于上述问题1(1)中狮溪煤业持有的主要资产,说明前期及报告期减值计提是否充分,未来是否存在大额减值风险;(5)说明采矿权出让金的具体内容、形成原因,并结合支付安排,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对问题(1)(3)(4)(5)发表意见,请评估师对问题(1)(3)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上述两个探矿权原值、有效期、有效期届满后的权利状态,及延续登记对探矿权的具体影响;

天生桥—中山煤矿探矿权原值为16547.67万元,最近一次探矿权有效期为

2017年12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陶家寨煤矿探矿权原值为3127.57万元,最近一次探矿权有效期为2018年2月1日至2020年2月1日。由于目前桐梓县煤炭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尚未完成,上述探矿权无法按要求进行补充勘探,因此无法完成探矿权延续(保留)登记。

根据《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黔自然资规〔2020〕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经矿业权主管部门确认,上述探矿权在有效期届满权利状态尚未灭失,仍可开展后续补充勘探及(保留)延续登记的相关工作。

根据《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和《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黔自然资规〔2020〕4号)规定,探矿权新立和延续登记有效期每次为五年,因此该两矿权延续(保留)登记期限为五年,其延续的起始日期为前次勘查许可证的截止日期。若能完成延续登记,则不会对探矿权造成影响。

(二)说明上述两个煤矿涉及的具体权利,煤矿是否进入开采状态,如尚未

进入开采状态,说明可能存在的风险(如有);

13上述两个煤矿(天生桥和陶家寨)属于详查探矿权,狮溪煤业拥有进一步勘探的权利。按照规定,探矿权人在权证保留登记有效期内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域内容完成规定的勘查作业后,按政策规定完成探矿权转采矿权后,才能进入开采状态。由于目前煤炭产业优化布局规划政策仍在推进,若现行矿产资源管理政策出现重大调整的,则上述两个探矿权的延续登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根据相关规定新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规模必须达到90万吨/年以上规模,而上述两个矿权根据目前探查的矿产资源储量,陶家寨煤矿探矿权,无法达到独立建井对其资源进行开采利用的条件,天生桥-中山煤矿探矿权,未来通过勘探后资源储量能否满足独立建井开发的条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基于上述情况,未来对该上述两个探矿权资源开发利用的方向,可以按照《贵州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保留煤矿周边零散资源配置竞争性出让工作规则》(黔煤转型升级办〔2019〕

45号)精神,与周边其他煤矿包含不限于合作开发、出售、收购等整合方式以

实现矿业权价值。

(三)结合煤炭行业政策、当地煤炭产业布局优化规划和实际进展、探矿权

“详查”“勘探”阶段差异及转换条件,说明上述两个探矿权延续登记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前期是否计提减值,报告期内减值计提是否充分,未来是否存在继续减值的风险;

1.煤炭行业政策、当地煤炭产业布局优化规划和实际进展、探矿权“详查”

“勘探”阶段差异及转换条件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的意见》(黔府办发〔2014〕47号)和《国家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等政策

性文件和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新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规模必须达到90万吨/年以上规模。根据《贵州省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煤矿优化布局和资源整合工作的通知》(黔煤转型升级办[2020]1号),为进一步深化能源工业运行机制,实现煤炭产业高质量发展,贵州省全面深入推进煤矿优化布局工作。公司经向行业主管部门咨询,目前省、市、县各级的煤炭产业优化布局调整规划尚未最后完成。

探矿权“详查”是指对勘查区采用各种勘查方法和手段,进行系统的工作和14取样,并通过预可行性研究,作出是否具有工业价值的评价,圈出勘查区范围,为精细勘探提供依据,并为制订矿山总体规划、项目建议书提供资料。探矿权“勘探”是对已知具有工业价值的矿区或经详查圈出的勘探区,通过应用各种勘查手段和有效方法,加密各种采样工程以及可行性研究,为矿山建设在确定矿山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开采方式、开拓方案、矿石加工选冶工艺、矿山总体布置、矿山建设设计等方面提供依据。两者之间的主要差异是对勘查区资源储量估算精度的差异,“详查”是基本确定该勘查区的资源储量,“勘探”则是确定该勘查区的资源储量。当煤矿勘查区完成了法律法规要求的勘查工程,出具勘查报告并经专家评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探矿权即可完成从“详查”到“勘探”的转换。

2.上述两个探矿权延续登记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前期是否计提减值,

报告期内减值计提是否充分,未来是否存在继续减值的风险由于公司上述两个探矿权延续(保留)登记后的有效期为五年,其延续的起始日期为前次勘查许可证的截止日期,因此天生桥-中山煤矿探矿权最晚期限至

2024年12月31日,陶家寨煤矿探矿权最晚期限至2025年2月1日。由于目前

煤炭产业优化布局规划政策的仍在推进,若现行政策出现变化导致后续不能在延续截止期限内申请延长延续(保留)期限,则上述两个探矿权延续登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天生桥-中山煤矿探矿权2021年度前由于建设大顶山风电场压覆、建设

G75 渝黔高速复线压覆已计提减值准备 1901.52 万元。由于该两探矿权最近一次有效期截止日分别为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2月1日,相关延续登记只需桐梓县煤炭产业布局优化完成,上述探矿权按要求进行补充勘探后可完成探矿权延续(保留)登记工作,且延续(保留)登记时间为五年,公司判断相关延续工作可顺利推进,因此前期不存在相关的减值迹象。

2021年,公司整体战略转向聚焦兼具较好前景和自身优势的电子新材料等其他核心产业。假设公司未来通过出让两个矿权的方式实现战略的进一步聚焦,通过查询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云的土地及矿权信息,2021年度贵州省关岭县丙坝煤矿探矿权按照23487.88万元(评估价25810.86万元的91%)作为其出售初始价。公司预计矿业权未来出让的交易价值为假设开采评估价值的80%左右,若

15低于评估值75%,公司很可能基于经济效益原则通过与周边其他煤矿合作开发或

收购周边其他煤矿后独立开发的方式经营,因此公司本报告期末基于谨慎性考虑,以评估价值的75%作为上述两个探矿权的预计可收回金额并计提减值准备,相关减值计提较为充分。

由于公司探矿权延续登记受到现行政策影响及延续有效期时间限制的影响,后续如果不能在延续(保留)时间内完成探矿权转采矿权或探矿权出售工作,则该探矿权仍存在减值的风险。

(四)对于上述问题1(1)中狮溪煤业持有的主要资产,说明前期及报告

期减值计提是否充分,未来是否存在大额减值风险;

截至2021年度末,狮溪煤业除上述两个探矿权外的其他主要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摊销或折旧累计减值账面价值

兴隆煤矿采矿权20506.97713.784566.3315226.86

松南煤矿采矿权9063.219063.21

洪村坝—大竹坝煤矿

18705.5918705.59

探矿权

文笔山—瓦窑坪煤矿

24491.8024491.80

探矿权

茅坝井田采矿权25173.8525173.85

响水—黑神庙探矿权2239.632239.63

楚米土地使用权3663.62414.343249.28

松南煤矿长期资产49746.411355.1248391.30

其中:固定资产6876.641355.125521.53

在建工程40828.3540828.35

其他非流动资产2041.422041.42

狮溪煤业长期资产49174.617759.3241415.29

其中:固定资产47996.557759.3240237.23

在建工程221.84221.84

其他非流动资产956.22956.22

16合计202765.6910242.566805.96185717.18

2014年,响水—黑神庙探矿权详查区域与贵州省人民政府划定的桐梓县天

门河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叠率达100%,导致响水-黑神庙探矿权灭失,公司对响水-黑神庙探矿权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前期公司每年均对上述各煤矿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经评估的可收回金额对兴隆煤矿采矿权计提减值4566.33万元,前期对上述各煤矿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2021年度,根据重庆融矿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上述煤矿资产不存在减值的情况。

若未来因项目建设及投产运营情况未达预期、宏观经济波动、煤炭价格大幅

波动、销售不及预期等原因,导致狮溪煤业未来经营状况不达预期,则可能导致上述煤矿资产面临减值的风险。

(五)说明采矿权出让金的具体内容、形成原因,并结合支付安排,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1.采矿权出让金的具体内容、形成原因及支付安排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局《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贵州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探矿权变更为采矿权,需要缴纳相应的矿业权价款。公司原有的贵州省桐梓县狮溪煤矿探矿权和贵州省桐梓县煤矿茅坝井田探矿权从探矿权转为采矿权,根据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出具的采矿权价款计算结果的复函,狮溪煤矿探转采后需缴纳的采矿权价款为

2259.54万元于2025年10月30日前分期缴纳;茅坝井田探转采后需缴纳的采矿权价款为7249.20万元,于2031年9月30日前分期缴纳。根据《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能源局关于落实煤矿采矿权价款缓缴政策的通知》(黔国土资函〔2016〕196号)规定,企业可以申请暂缓缴纳煤矿出让价款,待国务院取消煤炭企业暂缓缴纳价款的规定后,煤炭企业按照相关规定缴纳价款。目前公司申请了暂缓缴纳采矿权出让金款项。

2.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长期应付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除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以外的其他各种长期

17应付款项的期末账面价值。根据相关支付安排,公司采矿权出让金支付期限较长

且目前申请了暂缓缴纳采矿权出让金事项,因此将其列报至长期应付款,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对于公司正在办理延续手续的天生桥-中山煤矿探矿权及陶家寨煤矿探矿权,通过访谈桐梓县及贵州省相关主管部门人员及查询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上述矿权权属延续办理情况、有效期届满后的权利状态及延续登记对探矿权的具体影响;结合获取并检查贵州省煤炭产业布局优化规文件等,了解探矿权“详查”“勘探”阶段差异及转换条件,并确认探矿权延续登记是否存在不确定性;

(2)了解无形资产前期减值的情况,复核本期管理层对无形资产减值迹象的

判断和分析,结合资产评估报告、矿权延续情况和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等判断报告期内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及是否存在继续减值的风险;

(3)获取和查阅外部估值专家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外部估值专家专业胜任能力及其使用的评估方法的合理性;复核管理层以前年度对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的预测和实际经营结果,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4)获取评估专家的评估底稿,评估资产评估报告中在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

键假设的合理性,复核相关假设是否与总体经济环境、行业状况、历史经验、运营计划等相符;了解现金流量预测采纳的主要假设和所作出的重大判断和估计,复核现金流量预测假设各运算关系计算的准确性;

(5)了解并评价各矿业权是否出现由于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

灭失、缩减储量等情况;

(6)获取并检查探矿权转采矿权关于矿业权价格计算结果报告,核实付款金

额、付款期限等;

(7)获取并检查煤矿采矿权价款缓缴相关的政策及回函。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天生桥—中山煤矿探矿权原值为16547.67万元,最近一次探矿权有效

期为2017年12月31日至2019年12月31日;陶家寨煤矿探矿权原值为3127.57万元,最近一次探矿权有效期为2018年2月1日至2020年2月1日;经矿业权

18主管部门确认,上述探矿权在有效期届满权利状态尚未灭失,仍可开展后续相关工作,其延续(保留)登记期限为五年,延续的起始日期为前次勘查许可证的截止日期;

(2)由于目前煤炭产业优化布局规划政策的仍在推进,若现行政策出现变化

导致后续不能申请延长延续(保留)期限,则上述两个探矿权延续登记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由于该两探矿权最近一次有效期截止日分别为2019年12月31日及

2020年2月1日,相关延续登记需桐梓县煤炭产业布局优化完成,上述探矿权

按要求进行补充勘探后可完成探矿权延续(保留)登记工作,且延续(保留)登记时间为五年,相关延续工作可顺利推进,因此前期不存在相关的减值迹象;

(4)公司本报告期末基于整体战略方向及谨慎性考虑,以评估价值的75%作

为上述两个探矿权的预计可收回金额并计提减值准备,相关减值计提较为充分。

由于公司探矿权延续登记受到现行政策影响及延续有效期时间限制的影响,后续如果不能在延续(保留)时间内完成探矿权转采矿权或探矿权出售工作,则该探矿权仍存在减值的风险;

(5)前期公司每年均对上述各煤矿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经评估的可收

回金额对对上述各煤矿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相关计提充分。2021年度,根据重庆融矿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上述资产权利不存在减值的情况。若未来因项目建设及投产运营情况未达预期、宏观经济波动、煤炭价格大幅波动、销售不及预期等原因,导致狮溪煤业未来经营状况不达预期,则可能导致上述资产权利的无形资产面临减值的风险。

(6)公司披露的采矿权出让金具体内容、形成原因与我们了解的情况一致,将其列报至长期应付款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评估师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披露上述两宗探矿权有效期、有效期届满后的权利状态及延续登记对探矿权的具体影响与我们了解的情况一致。由于目前桐梓县煤炭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尚未完成,相关协调工作正在进行中,若现行政策出现变化影响后续探矿权不能延续,则上述两宗探矿权延续登记就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本次评估结论是以上述两宗探矿权能够顺利延续登记,其他相关证件能获得主管

19部门的批准通过,探矿权转采矿权能顺利实现,无任何法律障碍的前提条件下得出的,没有考虑未来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可能对其造成的影响。若上述两宗探矿权延续登记因现行政策及延续有效期限的时间限制影响,后续不能在延续(保留)时间内完成探矿权转采矿权或探矿权相关处置(出售)工作,则上述两宗探矿权仍存在减值风险。

二、关于货币资金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利息费用6.46亿元,占净利润的74%,财务费用明显侵蚀利润,利息收入5823万元。公司资产负债率59%,期末有息负债合计约88.07亿元,其中短期借款69.8亿元、一年内到期非流动负债8.38亿元、长期借款

9.89亿元。货币资金期末账面价值46.54亿元,包括受限资金25.65亿元,其

中票据承兑保证金22.82亿元、借款保证金2.67亿元,票据承兑保证金远超应付票据期末余额13.33亿元。

4.请公司补充披露:(1)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原因,并结合负债规模及结构、货币资金及现金流情况,分析偿债能力及流动性风险;(2)结合公司票据池业务模式、主体范围及资信情况,说明公司票据承兑保证金远高于应付票据期末余额的具体原因,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票据业务规模(如有),并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票据池业务中的票据是否均具备真实的商业背景;(3)补充披露借款保证金对应的借款信息,包括借款方、金额、期限及担保比例等;(4)结合公司货币资金使用规划、日常营运资金需求,说明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的匹配性,并进一步说明公司在账面拥有较多货币资金的同时维持高负债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5)结合货币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公司货币资金的安全性,是否存在与关联方共管账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请会计师对问题(2)(3)(5)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的原因,并结合负债

规模及结构、货币资金及现金流情况,分析偿债能力及流动性风险;

1.同行业对比

2021年末,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资产负债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

20公司总资产总负债资产负债率

东阳光22156117725.9413100609589.5559.13%

可比公司:

其中:新疆众和(电子光箔、13945794658.547009027469.3450.26%电极箔)鼎胜新材(亲水箔、16261178719.5211330020772.8469.68%电池箔)

巨化股份(化工)4262249581.2817894390845.0423.82%

可比公司平均47.92%

公司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为59.13%,可比公司2021年末平均资产负债率为47.92%,公司资产负债率较可比公司平均高11.21%,主要原因为:

(1)公司业务板块包括电极箔、电子光箔、化工、钎焊箔、亲水箔等行业,涵盖的行业较多,不同行业资产负债率差异较大,与相对单一产业的个别企业相比负债率存在较大差异;

(2)公司各业务板块发展基本依靠债务性融资解决资金需求,自2002年借

壳上市以来,资产规模从3.31亿元增加至221.56亿元,负债规模从1.58亿元增加至131.00亿元,净资产规模从1.73亿元增加至90.56亿元,但公司股权类融资仅两笔,分别为2007年和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总计14.34亿元,也均用于购买资产、项目投资和补充流动资金。近年来,为加快相关产业发展,公司在主营业务方面的新建和扩建项目较多,大部分资金来源于债务性融资,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

(3)为提振市场信心,公司于2019年至2020年期间实施了回购股份,合计回购公司股份115787028股,回购资金总额100895.09万元(不包括交易费用),相应减少超过10亿元净资产,资产负债率进一步提高。

(4)公司的业务上下游主要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公司根据业务需要通过票据池质押大额银行承兑汇票或保证金开出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原材料款或工

程设备款,被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后用于兑付和新开承兑汇票,公司

2021年末通过票据池业务质押的应收票据和保证金为142044.00万元,应付票

据余额134010.62万元,无风险债务金额较大,提高了企业的债务总额。

2.公司负债结构

2021年末,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元

21项目2021年末占比2020年末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979638276.8453.28%6309689158.0935.24%

交易性金融负债528500.000.00%223012531.901.25%

应付票据1333135688.9110.18%2012049882.6011.24%

应付账款1477565561.6211.28%1208949973.506.75%

合同负债77954748.770.60%80661501.500.45%

应付职工薪酬189920627.741.45%202575927.681.13%

应交税费460268024.063.51%37057522.540.21%

其他应付款132558823.361.01%796346130.434.45%一年内到期的非

837872954.086.40%1096617284.646.13%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9296370.180.07%2567935637.5814.34%

流动负债合计11498739575.5687.77%14534895550.4681.1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988580193.967.55%1501474311.458.39%

应付债券1092934240.516.10%

租赁负债25576289.410.20%

长期应付款99887400.000.76%4800000.000.03%

预计负债103780664.710.79%96454516.700.54%

递延收益189850371.951.45%307247918.501.72%

递延所得税负债30252764.860.23%27412051.230.15%

其他非流动负债163942329.101.25%337986308.611.89%

非流动负债合计1601870013.9912.23%3368309347.0018.81%

负债合计13100609589.55100.00%17903204897.46100.00%

2021年末,公司债务结构中,流动负债占比87.77%,占负债的比重同比上

升6.58%,主要系公司电子材料板块销售订单增加,产品量价齐升,铝锭等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大幅上涨,导致营运资金增加;同时,公司为优化有息负债结构,降低融资成本,部分成本较高的债券融资到期兑付后,不再发行新的债券,为补充生产所需流动资金,选择使用成本相对较低的票据贴现融资方式,综合导致短期借款中的票据贴现融资增加。

3.公司货币资金结构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增减金额增减比例

22库存现金0.052.55-2.50-97.86%

银行存款201232.74275358.00-74125.26-26.92%

其他货币资金264204.39261899.482304.910.88%

合计[注]465437.18537260.02-71822.84-13.37%

[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2021年末,公司货币资金结构中,银行存款201232.74万元,占比43.24%,

其他货币资金264204.39万元,占比56.76%,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28156.21万元,为应付票据到期偿付提供保证。

4.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增减金额增减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6373.42129111.5857261.8444.35%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6373.42万元,同比上升44.35%,主要系本报告期公司电子新材料、合金材料、化工产品三大行业销售额大幅增加,客户销售回款同步上升;期初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转化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同时,公司优化了客户结构,加强货款监控,清理回笼了部分年初货款等所致。

5.偿债能力及流动性风险分析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2020年流动比率1.130.89

速动比率1.010.78

现金比率0.400.37

资产负债率59.13%64.39%

EBITDA 245167.43 250795.85

利息支出67536.7781056.65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3.63 3.09

2021年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分别为1.13、1.01和0.40,

同比增加0.24、0.23、0.03,本报告期内随着国内新冠疫情控制稳定,国内经

23济发展快速恢复,下游行业需求大幅增加带动市场整体需求复苏,公司电子新材

料、合金材料、化工产品三大行业主要产品订单均大幅增加,部分产品量价齐升,公司业绩大幅上升,同时,通过优化客户结构、加强货款监控等原因使得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提升,从而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和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

(二)结合公司票据池业务模式、主体范围及资信情况,说明公司票据承兑

保证金远高于应付票据期末余额的具体原因,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票据业务规模(如有),并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票据池业务中的票据是否均具备真实的商业背景;

1.结合公司票据池业务模式、主体范围及资信情况,说明公司票据承兑保

证金远高于应付票据期末余额的具体原因

(1)票据池业务模式

银行票据池业务模式系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成员单位)与银行开

展票据业务合作,成员单位将销售回款收到的部分大额票据放入银行票据池进行质押(已质押的票据到期托收资金亦将存放在该票据池内作为保证金),成员单位均可使用票据池额度向银行申请开具票据用于对外采购支付所需。

(2)票据池主体范围及资信情况

2021年度,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成员单位)票据池业务的开

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质押资产余额票据池公司成员单位授信额度质押票据余质押保证金开票余额质押率小计额余额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

票据池1司150000.0051692.6031174.0982866.7078290.8894.48%乳源东阳光电化厂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东莞市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

24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

乳源东阳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乳源东阳光氟树脂有限公司乳源瑞丰贸易有限公司乳源瑞丰贸易有限公司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

票据池2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95000.0014887.59850.0315737.6215113.7496.04%司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乳源东阳光电化厂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

票据池340000.0025217.465297.1130514.5829583.5896.95%乳源瑞丰贸易有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

票据池4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20000.0010469.52780.0111249.5311022.4297.98%内蒙古乌兰察布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乳源东阳光电化厂

票据池570000.00313.4250.16363.58--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东莞市东阳光电容器有限公司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乳源东阳光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合计375000.00102580.6038151.40140732.00134010.6295.22%

(3)说明公司票据承兑保证金远高于应付票据期末余额的具体原因公司票据承兑保证金按业务类型分为银行非票据池业务和银行票据池业务。

2021年末,公司票据承兑保证金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末

项目应付票据及列报于短票据承兑保证金质押应收票据担保比例期借款的贴现借款

25银行非票据池业务370406.00190004.8051.30%

银行票据池业务134010.6238151.40102580.60105.02%

合计504416.62228156.21102580.6065.57%

[注1]列报于短期借款的贴现借款系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之间销售开具票据,销售方将取得的应收票据用于向银行贴现并终止确认,公司合并报表层次将期末未到期已贴现的应付票据重分类至“短期借款—贴现借款”列报,该部分票据质押所用的保证金列报于“其他货币资金—票据承兑保证金”

[注2]担保比例=(票据承兑保证金+已质押的应收票据)÷(应付票据+贴现借款)

2021年末,公司加上计入短期借款的贴现借款的应付票据余额合计为

504416.62万元,高于票据保证金228156.21万元。

其次在进行票据池质押融资时银行会根据质押票据的承兑金融机构的资信

认定80-100%的质押率(即可申请开具票据授信额度÷质押的应收票据金额),同时已质押的票据到期托收资金将存放在该票据池内集中管理,因此一般情况下票据池中质押票据及票据到期托收资金的总和会高于开票金额,导致票据池业务担保比例超过100%,属于业务模式所致的正常情况。

综上,公司票据承兑保证金远高于应付票据期末余额的情况主要系合并报表将期末未到期已贴现的应付票据调整至短期借款列报所致。

(4)说明公司报告期内的票据池业务是否均具备真实的商业背景

报告期内,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通过票据池向第三方、公司合并报表内抵消的其他子公司开具的应付票据均具备真实的商业背景,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票据业务情况见本问题回复2中内容。

2.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票据业务规模

2021年末,公司应付票据中开具给公司关联方的金额为319.82万元,主要

用于支付工程施工、零星维护、办公设备和设备零部件等款项,具备真实的商业背景。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票据受让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金额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韶关市山城水都建筑控股股东深东实的受托经工程施工、零星维护和

283.71

工程有限公司营管理公司办公设备

26宜都长江机械设备有控股股东深东实的控股子

36.11设备零部件

限公司公司

合计319.82

(三)补充披露借款保证金对应的借款信息,包括借款方、金额、期限及担保比例等;

2021年末,公司借款保证金均用于公司经营所需,对应的借款信息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借款方公司在对应借款方与公司金额起始日到期日保证金银行的融资关系金额公司控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

股子公8232.002021-2-222022-2-228400.0028232.00光化成箔有限公司司公司控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

股子公2100.002020-6-292022-6-281400.002100.00光化成箔有限公司司公司控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

股子公7600.002021-4-292022-4-288000.0048102.24光亲水箔有限公司司公司控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

股子公7263.502020-12-162022-6-168000.0027227.00股份有限公司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公司控

光高纯新材料有限公股子公800.002021-12-292022-12-28900.008700.00司司

合计25995.5026700.00114361.24

(四)结合公司货币资金使用规划、日常营运资金需求,说明公司利息收入

与货币资金的匹配性,并进一步说明公司在账面拥有较多货币资金的同时维持高负债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1.利息收入和货币资金匹配性2021年度,公司各类货币资金日均余额(即通过全年各银行每日余额平均计算获得)与利息收入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日均余额利息收入

活期存款216448.795731.71

27定期存款27201.91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53447.49

其他货币资金7598.7691.24

小计504696.955822.95

因公司所在的行业多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导致企业形成数额较大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同时,公司需具备相应规模的货币资金以保障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及融资周转的顺利开展。2021年,公司测算月均流动资金需求大约为10亿元,其中非医药板块的约为8亿元(该数据仅为公司测算的对流动资金需求的安全准备量,不代表公司每月实际资金使用情况,实际资金需求会根据公司具体的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周转资金等计划的不同有所波动),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及融资周转的资金需求。

由于公司部分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与银行活期账户关联,银行将保证金账户结息转入关联的活期账户。目前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约为0.35%,保证金存款利率约为1.6%,公司银行存款和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账户的平均利率大约为

1.15%,处于合理范围内。综上,公司利息收入与货币资金规模具有匹配性和合理性。

2.公司在账面拥有较多货币资金的同时维持高负债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在账面拥有较多货币资金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为465437.18万元,包括库存现金0.05万元;

银行存款201232.74万元,其中143964.35万元为公司于2021年12月底收到的重大资产出售交易款;其他货币资金264204.39万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28156.21万元,因公司所在的行业特点,上下游主要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公司根据业务需要通过票据池质押大额银行承兑汇票或保证金开出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原材料款或工程设备款,该保证金为公司支付货款或工程设备款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借款保证金26700.00万元,为公司取得的银行借款提供质押担保。

(2)公司维持高负债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2021年末公司外部融资情况:

单位:万元

28项目金额

应付票据504416.62

应付债券15092.28

各类借款481070.39

合计1000579.29

[注1]应付票据包括应付票据、列报于短期借款的贴现借款

[注2]各类借款包括除贴现借款外的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一

年内到期的融资租赁借款、长期借款、列报于其他非流动负债的融资租赁借款

公司近年来主要通过债务融资解决新建项目以及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未使用股权融资的方式,导致公司维持较高的负债。基于聚焦公司核心产业的需求,公司持续投入内蒙古乌兰察布新建化成箔厂房,同时新增投资铝电解电容器生产基地;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新建了锂电池用氟树脂材料、锂电池正极材料、锂电池用电池铝箔等。

此外,公司电子材料和化工材料属于产业链经营,生产周期相对较长,需要增加一定的流动资金补充,融资需求增加导致负债增加。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以承兑汇票的形式支付货款,上游主要为铝锭和电费,需要现金支付,通过融资补充流动资金导致负债增加。

综上所述,公司在账面拥有较多货币资金的同时维持高负债具备合理性

(五)结合货币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公司货币资金的安全性,是否

存在与关联方共管账户、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形。

1.货币资金存放情况及使用情况,说明公司货币资金的安全性

2021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放情况(金额)类别全国性股份其他银行其他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合计

制商业银行[注1][注2]

银行存款23.4154848.80108020.7738339.77201232.74其他货币

604.1925371.80119410.00113332.055486.35264204.39

资金[注1]其他银行指除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大型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29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

[注2]其他为公司存放于证券账户的股票回购资金以及期货账户的期货账户权益资金

公司货币资金均在各类银行及金融机构存放,货币资金均由公司控制和使用,且除下述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融资等提供质押、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和其他使用

受限资金外,不存在其他潜在限制性用途或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单位:元项目期末数

其他货币资金-票据承兑保证金2281562050.18

其他货币资金-借款保证金267000000.00

其他货币资金-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6041882.30

其他使用受限资金[注]10028215.52合计2564632148

[注]其他使用受限资金主要系保函保证金1002.34万元,为公司向包头铝业采购铝锭开具的履约保函的保证金综上,公司货币资金具备安全性。

3.是否存在与关联方共管账户或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公司未发现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以及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经询问控股股东,控股股东书面回复确认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不存在与公司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也不存在实际使用公司货币资金的情况。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检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查验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获取货币资金明细表,并与取得的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检查期末余额准确性,是否存在未入账金额;

(3)获取了《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核对银行存款账户的存在和完整

30性,核对是否存在被其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4)在抽样的基础上,对资金流水进行双向测试,检查交易对手方、检查是

否存在银行对账单中有收、支款项的记录,但银行日记账未入账的情况;

(5)实施银行函证程序,核对公司账面余额、担保信息、受限情况与银行函

证结果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异常情况;

(6)获取《企业信用报告》,核对《企业信用报告》中列示的担保、融资等

情况与账面记录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异常情况;

(7)对存款利息收入进行总体复核根据公司存款余额和存款利率,分析匡

算利息收入与实际利息收入的差异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异常情况;

(8)在抽样的基础上,检查大额收付交易,检查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是否相

符、账务处理是否正确,是否存在第三方付款情况等;

(9)获取公司货币资金的存放地点、存放类型、管控措施、质押信息等情况,评价货币资金存放的安全性;

(10)针对借款与票据保证金,检查与保证金存款相关的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的协议或银行授信审批文件,将保证金账户对账单与相应的交易进行核对,根据公司应付票据的规模合理推断保证金数额,检查保证金与相关债务的比例和合同约定是否一致;

(11)检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查验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12)以抽样方式检查商业票据前后手或银行进账单收付单位是否与账面单位一致,针对不一致的情况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

(13)检查公司大额对外投资、大额存货采购和构建长期资产支出、与第三

方的大额资金往来、其他非常规交易等,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是否为经营所需、交易对手是否为隐形关联方、价格是否公允、付款进度等合同条款是否与常规合同或行业惯例存在明显差异等;

(14)检查银行存款、定期存单、理财产品、商业汇票、土地、房屋等权属

文件、相关协议等,检查是否存在未发现或披露的受限资产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票据承兑保证金远高于应付票据期末余额的情况主要系合并报表将期末未到期已贴现的应付票据调整至短期借款列报所致。报告期内,

3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通过票据池向第三方、合并报表范围内抵消的其他子公司开具

的应付票据均具备真实的商业背景。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票据业务规模较小,主要用于支付工程施工、零星维护、办公设备和设备零部件等款项,具备真实的商业背景。公司披露借款保证金对应的借款信息,包括借款方、金额、期限及担保比例等信息与我们了解的情况一致。公司货币资金具备安全性,不存在未披露的与关联方共管账户或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5.经营性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显示,本期收到票据保证金23.57亿元,支付票

据保证金18.38亿元,上期相关科目均为0。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1.12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收到和支付票据保证金均大幅增加的原因,前期会计处理方式,并对比前后会计处理差异,说明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2)列示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投资的项目

名称、具体金额和进展情况,说明公司的对外投资效益和对公司业绩及发展的影响。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收到和支付票据保证金均大幅增加的原因,前期会计处理方式,并对

比前后会计处理差异,说明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2021年度,公司为了更好反应支付生产用材料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所对应的

票据保证金变动情况,将该部分票据保证金的流入与流出在经营活动全额反应,因此导致本年度收到和支付票据保证金均大幅增加。以前年度公司将该票据保证金在经营活动中以净额列示。

其他上市公司关于票据保证金列报方式如下:

公司名称芭田股份中京电子杭可科技至纯科技列报方式净额列报净额列报全额列报全额列报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31号-现金流量表》第二条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第九条企业应当采用直接法列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直接法,是指通过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的主要类别列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010》P524 提到“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通常情况下,应付账款、应付票据等属于经32营活动,不属于筹资活动。”因此尽管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属于广义上的融资行为,

但用于支付生产用材料款等正常商业信用等应当不认定为现金流量表的筹资活动,而在经营活动中列报。

根据准则现金流量表旨在反映企业的现金流状况,其能够反映企业一定期间内现金的流入和流出的原因,表明企业获得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从而为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和支付能力提供信息。因此公司本年度为了最能反映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原因,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价企业支付能力、偿债能力和周转能力,将用于支付生产用材料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所对应的票据保证金变动情况全额在经营活动中列示。

综上,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前期不存在需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二)列示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投资的项目名称、具体金额和进展情况,说明公司的对外投资效益和对公司业绩及发展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对外投资项目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现金流出金额项目进展

创新药、仿制药一期及厂区目前该项目部分车间已完工并转入固定资产,

15734.21

辅助工程项目[注]剩余部分车间正在设备按照调试中

药品批件进度款[注]11563.592021年度已过户仿制药批件款

药品研发项目临床试验费荣格列净、利拉鲁肽及胰岛素系列三期临床实

10776.37

[注]验费

项目主体基建工程已基本完工,楼体内部装修生物药总部工程项目[注]10666.23中,设备尚未完成安装主体建筑已完工转为固定资产,剩余部分为仓高精度铝箔新材料项目10479.36库修建

甘精及门冬胰岛素原料工程胰岛素二期原料药项目尚在建设中,胰岛素扩

8079.08

及设备项目[注]建项目正在订购设备中

一期项目已于2021年基本完工,目前正在修建内蒙古化成箔生产线7711.59年产3000万平方米中高压化成箔生产线项目

(二期)

10万吨聚合氯化铝项目7377.19正在建设调试中,预计2022年7月完工

磷酸锂铁电池项目2853.192021年底项目已完工

目前该项目正在验收,预计2022年6月份完成全自动老化选别机2291.38验收工作

2021年磁性增量实施工作项目前设备基本到位并陆续投入安装调试,预计

1888.00

目2022年12月份完工

33R125 装置(二期) 1394.48 已完工

仿制药及大品种制剂工程及

1149.00目前项目已基本完工

设备项目[注]

制冷剂二期项目1136.43已完工

年产45万吨技改项目1039.302021年底已完成技改

2500吨废氧化铝球综合利用

788.49预计2022年7月完工

及废物减排项目

项目主体基建工程已基本完工,楼体内部装修行政楼装修工程及办公设备617.19以及设备安装中

东阳市电容器基地土地款7332.75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一期于2023年3月完工化工园区零星设备及工程项

1856.13绝大部分项目已完工

目乳源化成箔零星设备及工程

1722.11绝大部分项目已完工

项目宜都化成箔零星设备及工程

877.32绝大部分项目已完工

项目

其他零星设备及工程3913.04

合计111246.43

[注]上述投资项目为公司医药制造板块投资项目,医药制造板块的经营主体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实施重大资产出售,自2021年12月

29日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该部分投资项目对公司未来业绩不产

生影响

除去医药制造投资板块项目,剩余投资项目为电子新材料产业新建、扩建项目。其中公司电子材料产业磷酸锂铁电池项目、内蒙古化成箔生产线、高精度铝箔新材料项目近年已陆续完工投产,其中:磷酸锂铁电池项目设计产能8200吨,2021年产量6830吨实现销售收入4.5亿元;内蒙古化成箔生产线项目设计产能4500万㎡,2021年产量1900万㎡实现销售收入12亿元;高精度铝箔新材料项目设计产能4万吨,2022开始正式投产。上述项目主要投资资金来源于自有经营资金、项目贷款,目前公司资金流较为稳定,项目建设及研发进度正常并陆续投产,未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现金流量表的编制情况;

34(2)对现金流量表实施分析性复核程序,检查数额是否准确完整、现金流量

表分类是否合理,并对异常项目作进一步检查;

(3)对比票据保证金以前年度在经营活动中以净额列示及2021年度在经营

活动全额反映的会计处理差异分析,检查公司前后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4)查询企业会计准则关于票据保证金列报规定及其他上市公司关于票据

保证金列报的案例,检查公司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

(5)获取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明细情况,检查其付款金额、性质等复核是否编制准确。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以前年度将该票据保证金在经营活动中以净额列示,本年度为了最能反映现金流入和流出的原因,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价企业支付能力、偿债能力和周转能力,将用于支付生产用材料款的银行承兑汇票所对应的票据保证金变动情况全额在经营活动中列示,从而导致了本年度收到和支付票据保证金均大幅增加,公司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前期不存在需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情况和项目进展对公司经营和业绩的影响与我们了解的情况一致。

三、关于资产减值

6.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13.26亿元,同比减少18.14%,主要因计提跌价准备1.02亿元。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东阳光药业)前期因市场需求较大,储备大量磷酸奥司他韦库存,后因疫情防控导致需求急速下降,公司结合药品销售流转周期,对临近有效期的产品计提跌价准备。2020年,公司向关联方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支付代加工货款8.92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存货跌价准备对应的主要明细科目和具体金额;(2)上述代加工货款的明细情况,形成原因,如系因备货发生,结合备货时间、疫情发生时间和进展,具体说明前期大量备货的主要考虑,是否充分考虑了疫情对产品销售的影响;(3)结合公司储备磷酸奥司他韦时点及磷酸奥

司他韦的有效期,说明磷酸奥司他韦临近有效期的具体时点,前期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35(一)上述存货跌价准备对应的主要明细科目和具体金额;

2021年度,宜昌东阳光药业对临期产品计提的跌价准备为10236.02万元,

已全部计入资产减值损失中,相关存货跌价准备的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度减少额

项目期初余额2021年度计提额期末余额转回转销

库存商品770.9610236.021762.009244.98

(二)上述代加工货款的明细情况,形成原因,如系因备货发生,结合备货

时间、疫情发生时间和进展,具体说明前期大量备货的主要考虑,是否充分考虑了疫情对产品销售的影响;

宜昌东阳光药业2019年度业绩创历史最高,营业收入超62亿元,是2018年的2.5倍。2019年宜昌东阳光药业生产车间已是全年超负荷作业状态,而新制剂工厂还在建设之中。

2020年年初,新冠疫情开始在湖北爆发,早期新冠诊疗指南试行版磷酸奥司

他韦被作为推荐用药,叠加处于流感高发的冬春季,预期磷酸奥司他韦市场需求将大幅提升,宜昌东阳光药业的生产产能面临巨大的压力。为最大限度满足市场需求,宜昌东阳光药业决定委托广东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进行磷酸奥司他韦胶囊的代加工。

为促使广药尽快完成磷酸奥司他韦胶囊的生产,宜昌东阳光药业在综合考虑自身最大生产能力及对市场需求的预判后,结合广药的加工能力,宜昌东阳光药业与广药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双方约定奥司他韦胶囊的委托加工数量为800万盒,委托加工期限一年。

双方委托加工合同签订后,宜昌东阳光药业于2月和3月销售广药磷酸奥司他韦原料药共计3021.38公斤。截至2020年5月,广药奥司他韦胶囊全部完成代加工,分三批共计285万盒交付宜昌东阳光药业。之后,由于新冠疫情全国性的爆发,国内人口流动性下降以及公共卫生意识的加强,各等级医院及医疗机构门诊量大幅下降,导致磷酸奥司他韦销售市场急剧萎缩。2020年5月后,双方协商上述磷酸奥司他韦胶囊委托加工业务终止。

(三)结合公司储备磷酸奥司他韦时点及磷酸奥司他韦的有效期,说明磷酸

36奥司他韦临近有效期的具体时点,前期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否充分。

2020年初适逢磷酸奥司他韦销售的旺季,药品配送商进行大规模的春季流感

季前的备货,以及新冠疫情爆发之后,因新冠与流感有类似的发烧咳嗽症状,疫情早期磷酸奥司他韦作为其中的药品进行新冠的治疗,2020年第一季度宜昌东阳光药业的磷酸奥司他韦订单量大幅增加,宜昌东阳光药业安排生产工人加班加点生产磷酸奥司他韦的生产以满足预期的市场需求。后因磷酸奥司他韦对新冠病毒的治疗效果不佳,且因新冠疫情防控的影响,社会面人员流动性减少,流感大幅减少,从2020年第二季度开始磷酸奥司他韦的销售大幅减少,导致宜昌东阳光药业2020年初生产的磷酸奥司他韦大量积压。磷酸奥司他韦的效期为2年,医院一般不接受有效期在半年内的药品,故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宜昌东阳光药业将2020年初生产的有效期在半年以内的磷酸奥司他韦全额计提了跌价准备,对于有效期在半年至1年的产品按照50%计提跌价准备。宜昌东阳光药业在

2021年中期财务报表及2020年年报进行了相关的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分别计

提存货减值金额464.73万元和765.96万元,不存在前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充分的情况。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取得公司存货管理相关的制度文件,了解存货相关制度的设计,评价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

(2)访谈公司销售、采购、生产部门负责人,了解原材料及库存商品的备货

情况、存货的效期情况以及未来的生产和销售计划,分析存货水平合理性;

(3)检查各类存货明细表并在抽样的基础上检查相关出入库原始凭证,复核

存货库龄的准确性,核查出入库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4)对2021年末的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存货数量进

行现场监盘,并于监盘过程中观察生产线运转情况,检查存货是否存在毁损、变质、过期等情况;

(5)检查公司存货跌价明细表,结合存货库龄、保质期等,复核公司存货跌价计提合理性及充分性;

(6)编制主营业务成本倒轧表,复核营业成本结转的准确性。

37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宜昌东阳光药业对临期产品计提的跌价

准备为10236.02万元,已全部计入资产减值损失;代加工货款形成原因主要系公司预期磷酸奥司他韦市场需求将大幅提升,其生产产能面临巨大的压力,为最大限度满足市场需求,公司决定委托广药进行磷酸奥司他韦胶囊的代加工;宜昌东阳光药业不存在前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不充分的情况。

7.年报显示,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19.93亿元,其中1年以上1.11亿元。

按坏账计提方法显示,按组合计提坏账5461万元,按单项计提坏账8439万元,其中部分债务人经营不善,但未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公告显示,信用减值原因均系相关客户逾期未支付货款,经营存在困难、回款能力较弱,且部分客户涉及较多诉讼,基本全额计提坏账。请公司补充披露:(1)分业务板块按账龄列示公司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说明按账龄分布的应收账款中,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期后回款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说明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充分;(2)按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中,结合未全额计提坏账的客户的付款期限、逾期情况、未来付款能力,说明坏账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继续减值的风险;(3)资产减值公告中,信用减值的明细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应收账款金额、付款期限、逾期情况和坏账计提金额,并结合相关客户回款困难的发生时点及未来付款能力,说明前期坏账计提是否充分。请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一)分业务板块按账龄列示公司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说明按账龄分布的

应收账款中,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的具体情况,并结合期后回款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说明坏账计提比例是否充分;

1.公司分业务板块应收账款账龄的具体情况

2021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电子新材料、合金材料、化工产品、医药

制造四大板块,其中医药制造板块的经营主体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司实施重大资产出售,自2021年12月29日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此2021年末,应收账款主要包括电子新材料、合金材料、化工产品三大板块,扣除表内关联方后公司分业务板块应收账款账龄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电子新材料合金材料化工产品其他合计

381年以内72062.7677809.3036534.141827.53188233.73

1-2年1017.975768.2013.1561.666860.98

2-3年1842.28811.9229.52279.322963.04

3-4年416.6413.250.02429.91

4-5年73.070.0873.15

5年以上591.47159.8214.95766.24

合计76004.1984562.4936591.842168.52199327.04

2.按账龄分布的应收账款中,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的具体情

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项目账龄组合账龄组合单项计账龄组单项计提小计单项计提小计小计计提计提提合计提

1-2年6357.65503.346860.985757.49151.005908.4990.5630.0086.12

2-3年1903.661059.382963.041772.43561.472333.9093.1153.0078.77

3-4年40.94388.97429.9140.94280.06320.99100.0072.0074.66

4-5年73.1573.1562.9162.91不适用86.0086.00

5年以上103.82662.43766.24103.82662.43766.24100.00100.00100.00

合计8406.072687.2711093.327674.681717.879392.5391.3063.9384.67

注: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坏账情况包含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情况

由于本年度全额单项计提减值账龄主要为1-2年,因此导致1-2年单项计提比例较高,1-2年单项计提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是否为关联客户名称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原因方公司停产且被供应商和扬州英谛车材实业有

否3224.623224.62银行提起诉讼,被列为失限公司信被执行人公司停产且被供应商和扬州钟美车材贸易有

否1369.431369.43银行提起诉讼,被列为失限公司信被执行人

KC ALTECH(THAILAND) 否 1114.00 557.00 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处于

39CO.LTD. 停产状态

益阳市艾和电子有限公司停产,被列为失信被否479.91479.91公司执行人

浙江谷神能源科技股公司停产,涉及诉讼较否87.3587.35

份有限公司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广东隆盛食品有限公2021年停产,被列为失信否51.0415.31司被执行人上海飞乐天和电容器

否20.6920.69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有限公司

广东新潮源食品有限公司停产,被列为失信被否10.623.19公司执行人

合计6357.665757.49

3.结合期后回款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说明坏账计提比例

是否充分

(1)期后回款情况

2022年1-5月,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余额2022年1-5月回款金额项目单项计提账龄组合计提单项计提账龄组合计提

1年以内1079.54187154.19181718.70

1-2年6357.65503.34154.89114.35

2-3年1903.661059.38966.54

3-4年40.94388.9714.04373.18

4-5年73.150.89

5年以上103.82662.430.470.17

合计9485.61189841.46169.40183173.83

(2)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计提比例情况

公司及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比例如下: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账龄公司新疆众和海星股份鼎胜新材巨化股份

1年以内2.000.465.005.005.00

1-2年30.005.9210.0010.0010.00

2-3年53.0017.6320.0030.0020.00

403-4年72.0046.2650.0050.0060.00

4-5年86.0084.0080.0080.00100.00

5年以上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注:新疆众和、海星股份及鼎胜新材主要从事铝箔加工等业务,与公司电子新材料及合计材料板块业务具备可比性,巨化股份主要从事化工产品销售,与公司化工产品板块具备可比性综上,公司1年以上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84.67%,2021年末应收账款回款周期为2个月,未发生重大回收风险,公司实际坏账损失未超过期末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目前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行业可比公司预计信用损失率相当,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是充分的。

(二)按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中,结合未全额计提坏账的客户的付款期限、逾期情况、未来付款能力,说明坏账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继续减值的风险;

未全额计提坏账的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坏账准备交易时间付款期限

KC ALTECH(THAILAND) 2020-7 至

1725.20862.60月结90天

CO.LTD. 2021-11

广东新潮源食品有限公司252.06131.152019-6至2020-3月结60天

2019-11至

广东隆盛食品有限公司98.3035.52月结60天

KC ALTECH(THAILAND) CO.LTD.(以下简称泰国 KC)为公司子公司乳源东

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和乳源瑶族自治县阳之光亲水箔有限公司的客户,

2021年受疫情影响,泰国 KC生产销售基本停滞,公司销售给其的商品无法正常

加工销售,因此对方回款较慢,公司与对方制定相关回款计划,约定在2022年度回款超过50%以上,对方目前也正在持续回款,因此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按

50%计提减值。

广东新潮源食品有限公司与广东隆盛食品有限公司均为韶关东阳光包装印

刷有限公司的客户,两者的法定代表人均为陈耀欣。2020年10月,韶关东阳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与上述两家公司签署还款计划书,并约定还款时间与金额。在签订还款计划后,韶关东阳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正常向两家公司进行供货,由于对方经营的持续恶化,2021年未能按照正常计划还款。2021年10月与11月韶

41关东阳光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与两家公司进行二审诉讼并已均完结,根据判决结果

广东新潮源食品有限公司应支付货款2520633.95元及相应利息,广东巧卖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广东隆盛食品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982982.27元及利息;广东巧卖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对其中的837579.05元及利

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在二期胜诉向法院交了执行立案材料并进行了保全措施,相关保全财产估值结果2380000.00元,因此按照账龄组合的坏账计提金额及预计通过处置保全财产无法收回金额孰高金额计提坏账。

综上,公司未全额计提坏账的客户的坏账计提较为充分合理,若后期客户经营情况持续恶化或保全财产损失,则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

(三)资产减值公告中,信用减值的明细情况,包括客户名称、应收账款金

额、付款期限、逾期情况和坏账计提金额,并结合相关客户回款困难的发生时点及未来付款能力,说明前期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2021年度,公司主要新增全额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应收账款债务人状态变化说客户名称坏账准备交易时间付款期限余额明及未来付款能力

扬州英谛车材实2020-3至

3673.483673.48月结90天[注1]

业有限公司2021-6

扬州钟美车材贸2020-1至

1369.431369.43月结90天[注1]

易有限公司2020-7

浙江谷神能源科2019-1至

510.85510.85月结60天[注2]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5

益阳市艾和电子2020-4至

479.91479.91月结60天[注3]

有限公司2020-8

小计6095.286095.28

[注1]扬州英谛车材实业有限公司与扬州钟美车材贸易有限公司均为公司

精箔厂的客户,两者均为台湾上市公司台湾英瑞旗下子公司。2021年该两家公司停产且被供应商和银行提起诉讼,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母公司台湾英瑞陷入危机中,正在寻求重组,其回款能力较弱,且无任何担保和财产保全措施,预计可收回的金额较小,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全额计提减值[注2]该客户2021年出现资金周转困难,涉及涉诉较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已申请财产保全,但其可动用的资金较少,其房产均已抵押给银行,预计可收回的金额较小,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全额计提减值

42[注3]该客户2021年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公司出具年度报告前已申请了强制执行,并处于受理阶段,该公司可动用资金较少,预计可收回的金额较小,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全额计提减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应该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准备,如果企业在合同付款逾期超过30日前已确定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则应当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同时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一)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二)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四)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五)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六)以

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公司在上述企业可观察信息出现了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现象时,对其单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符合准则规定,前期未出现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现象按照账龄组合方式计提坏账是充分的。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与应收账款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

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查阅公司收入及客户明细账、应收账款明细表、账龄统计表、坏账准备

计提明细表等资料,复核公司账龄统计、坏账准备准确性、合理性;

(3)复核以前年度已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后续实际核销或转回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4)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信用风险评估的相关考虑和客观证据,评价管理层是否恰当识别各项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特征;

(5)对于以单项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获取并检查管理层对

预期收取现金流量的预测,评价在预测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和数据的准确性,并与获取的外部证据进行核对;

(6)对于以组合为基础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

43险特征划分组合的合理性;评价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合理性;测试管理层使用数据(包括应收账款账龄、历史损失率、迁徙率等)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及对坏账准备的计算是否准确;

(7)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8)将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进行比较,分

析报告期内公司坏账计提政策及预期信用损失率的确定是否恰当、报告期内坏账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经核查,我们认为:

(1)公司1年以上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为84.67%,2021年末应收账款回

款周期为2个月,未发生重大回收风险,公司实际坏账损失未超过期末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目前的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与行业可比公司预计信用损失率相当,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是充分的;

(2)公司未全额计提坏账的客户的坏账计提较为充分合理,若后期客户经营

情况持续恶化或保全财产损失,则存在进一步减值的风险;

(3)公司在客户可观察信息出现了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现象时,对其单项全额

计提坏账准备符合准则规定,前期按照账龄组合方式计提坏账是充分的。

8.报告期内,公司计提无形资产减值2598万元,主要系宜昌东阳光药业部

分仿制药因中标集采销售价格下降,实际销量不及预期及新的竞争者加入,导致持有的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请公司补充披露上述仿制药的名称、中标集采的时点、降价情况、中标后销量,及相关产品市场竞争情况,并结合取得无形资产时的假设条件和盈利预测,说明前期假设条件是否发生变化,公司前期对无形资产减值计提是否充分。请会计师、评估师发表意见。

公司回复:

国务院办公厅于2021年1月发布《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中要求“重点将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大、采购金额高的药品纳入采购范围,做到应采尽采”,基于上述文件精神及行业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实施情况,公司于2021年度对账面记录的无

44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时,以药品的销售战略为前提,考虑了部分无形资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对药品未来销售的影响,与无形资产取得时(未全面开展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宏观环境或政策环境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营业收入预测的差异等方面。

本次减值测试中,减值的无形资产包括三项,分别为左氧氟沙星片、西地那非片、阿立哌唑口崩片,其中左氧氟沙星片于2018年收购,于2021年2月纳入

第4轮国家集采,且宜昌东阳光药业中标;西地那非片于2019年收购,于2020年8月纳入第3轮国家集采,由于宜昌东阳光药业此时尚未获得批件,不满足投标条件,故未中选集采;阿立哌唑口崩片于2019年收购,基准日时未纳入集采范围,故无中标价。

上述无形资产减值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无形资产无形资产

序号药名可收回金额减值金额减值率(%)账面原值账面净值

1左氧氟沙星片18710.0013097.0011700.00-1397.00-10.67

2西地那非片16935.0716793.9515900.00-893.95-5.32

3阿立哌唑口崩片13400.8412507.4512200.00-307.45-2.45

减值原因分析:

1、左氧氟沙星片

左氧氟沙星片 250mg 中标单价为 1.34 元/片,收购时的预测单价为 6.5 元/片,下降幅度约为79%。本次减值测试时集中带量采购首年的销量为3826.75万片,收购时首年销量为1396.00万片,上升幅度为64%。上述变化主要因为集中带量采购带来的“以量换价”,即降价之后以换取更大的市场销量,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价格下降幅度略高于销量增长幅度,从而导致一定减值。

从收购、减值测试时盈利预测、假设条件的差异方面分析,在收购时,暂无集中带量采购的政策及实施情况,预测时主要依据 IMS数据库中的市场销量和单价进行预测,无法考虑因集中带量采购的实施带来的药品价格大幅下降因素,在本次减值测试中,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已常态化开展,具备一定的实际数据,可以将其考虑至盈利预测中,因此两次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

2、西地那非片

西地那非片于2021年12月取得批件,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由其他非流动资45产转入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因未进入集中带量采购,公司将采用零售模式销售,

未采用集中带量采购的模式预测,主要参照公司提供的在手订单情况确定预测数据。

西地那非片 25mg 首年销量为 5250.00 万片,收购时的首年销量为 672.34万片,上升幅度为 87%;西地那非片 25mg单价为 0.45元/片,收购时价格为 7.85元/片,下降幅度为94%。由于西地那非片已进入集中带量采购,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幅度的下降,虽然公司拟通过零售渠道销售,销售价格仍会受到集中带量采购的影响,因此销售价格较低。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价格下降幅度略高于销量增长幅度,从而导致一定减值。

从收购、减值测试时盈利预测、假设条件的差异方面分析,在收购时,暂无集中带量采购的政策及实施情况,预测时主要依据 IMS数据库中的市场销量和单价进行预测,无法考虑因集中带量采购的实施带来的药品价格大幅下降因素,在本次减值测试中,因集中带量采购对于药品销售单价存在一定影响,盈利预测数据存在一定差异。

3、阿立哌唑口崩片

截至2021年12月,阿立哌唑口崩片暂未纳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2022年1月,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发布《关于报送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品种范围相关采购数据的通知》,阿立哌唑口崩片已被纳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范围,因此参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标准预测。截至目前,该第七批药品集中采购受2022年上半年的疫情影响,尚无后续公告。

结合上述情况,对该无形资产采用集中采购的情形进行预测,即市场平均价格的基础上,降价幅度 50%预测其中标价,即阿立哌唑口崩片 10mg 单价为 3.61元/片。收购时其预测的单价为13.79元/片,下降幅度约为74%。减值测试预测的首年销量为1349.89万片,收购时的首年销量为319.25万片,上升幅度为

76%。价格下降和销量上升相当,通过分析两次的折现率水平,本次减值测试时

折现率略高于收购时的折现率,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后,形成一定减值,减值率为

2.46%。

参照《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的规则,若实际中选1家,则为首年约定采购量计算基数的50%;若实际中选2家,则为60%;若实际中选3家,则为70%;

46若实际中选4家及以上,则为80%。对于产品竞争情况,截至2022年3月1日,

已过评已报产竞争对手为7个,其中1家于2022年1月提交报产申请,无法赶上2022年3月份的国家集采,剔除该厂家对于集采的影响,即竞争数量为6选

4,参照规则以计算基数的80%*1/4确定未来预计集采量。

从收购、减值测试时盈利预测、假设条件的差异方面分析,在收购时,暂无集中带量采购的政策及实施情况,预测时主要依据 IMS数据库中的市场销量和单价进行预测,无法考虑因集中带量采购的实施带来的药品价格大幅下降因素,在本次减值测试中,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已常态化开展,具备一定的实际数据及研究成果可以参照,可以将其考虑至盈利预测中,因此两次盈利预测存在一定差异。

综合上述分析,由于宏观政策的变化与市场情况的发展,本次减值测试考虑了集中带量采购对于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盈利预测的逻辑发生了一定变化,导致部分无形资产存在了一定减值。

公司在每个会计期末对存在减值迹象的无形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在2021年年报前未发现上述三个产品存在减值,主要是因为左氧氟沙星片2021年2月份纳入集采,前期备货,2021年下半年才有相关的实际集采数据,2021年实际的集采数据较前期减值测试时预测的采购量要低导致2021年末左氧氟沙星片相

关的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西地那非片于2021年12月才取得批件,在前期尚未取得批件,相关的预付购买款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根据无形资产的购买协议,如果未取得批件,卖方需要全额退还预付的款项,前期考虑到未能确认卖方是否能获得批件,以及预付款可以退回,故认为相关资产不存在减值。阿立哌唑口崩片本期过评竞争对手增加,导致预期的未来市场份额下降导致本期预测将出现减值。公司在每个会计期末都是根据当时最新的市场数据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本次减值测试的方法和假设条件均与前期假设条件不存在重大的认为的调整,而只是根据最新的市场情况进行相关的预测的更新,我们未发现公司前期对无形资产减值计提存在不充分的情形。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测试和评价管理层与无形资产减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

47(2)了解并评价管理层聘用的外部估值专家的胜任能力、专业素质和客观性;

(3)复核管理层对无形资产减值迹象的判断和分析;

(4)获取评估报告及相关评估底稿,并结合相关产品的中标集采的时点、降

价情况、中标后销量,及市场竞争情况,评估在减值测试中采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同时复核假设是否与总体宏观环境、行业状况、运营计划等相符;复核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的计算过程是否准确;

(5)验证减值测试所依据的基础数据及减值测试计算的准确性;

(6)对比分析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与2021年度减值测试的评估模型中假设

条件和盈利预测的差异,复核相关差异情况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

(7)检查资产减值信息披露的完整性和恰当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由于宏观政策的变化与市场情况的发展,公司本次减值测试考虑了集中带量采购对于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盈利预测的逻辑发生了一定变化,导致部分无形资产存在一定减值;公司在每个会计期末都是根据当时最新的市场数据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本次减值测试的方法和假设条件均与前期假设条件不存在重大的人为的调整,而只是根据最新的市场情况进行相关的预测的更新,我们未发现公司前期对无形资产减值计提存在不充分的情形。

评估师核查意见:

经过核查,西地那非片为2021年首次减值测试,由于西地那非片已进入集中带量采购,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幅度的下降,虽然公司拟通过零售渠道销售,销售价格仍会受到集中带量采购的影响,因此销售价格较低,导致一定减值。对于左氧氟沙星片、阿立哌唑口崩片,由于宏观政策的变化与市场情况的发展,公司本次减值测试考虑了集中带量采购对于无形资产价值的影响,盈利预测的逻辑发生了一定变化,导致一定减值。

四、其他财务信息

9.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中,待结算的在途资金期末余额4.4亿元,其他

非流动金融资产账面价值3.6亿元,上期为0。请公司补充披露:(1)待结算的在途资金的形成原因、目前是否回到公司货币资金账户,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明细情况,包括名称、金额及报告期内新增原因,并说明会计处理方式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发表意

48见。

公司回复:

(一)待结算的在途资金的形成原因、目前是否回到公司货币资金账户,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1.待结算的在途资金的形成原因

待结算的在途资金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形成原因系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计划将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路支行银行账户中

537850000.00元港币转账至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广东东莞分行开立的银行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路支行在办理该笔汇款时将接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东莞分行”选成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莞市分行”,导致该笔款项汇出至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莞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路支行随后立即联系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莞市分行要求退回该笔款项,但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莞市分行须等待清算行12月31日下午五点半清算后方可退回,由于12月31日下午五点半时外币参与行结算系统已关闭,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莞市分行只能在下一个工作日(即2022年1月4日)方能退回上述537850000.00元港币至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路支行开立的银行账户。

2.目前是否回到公司货币资金账户

2022年1月4日,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莞市分行已将上述537850000.00

元港币退回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路支行。

3.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归类为流动资产:预计在一个正常营业周期中变现、出售或耗用;主要为交

易目的而持有;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下同)变现;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交换其他资产或清偿负债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由于公司持有的待结算的在途资金在期末时无法随时用于支付,因此不满足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义,无法在货币资金列报。由于该资产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

49起一年内可以变现,满足流动资产定义。因此,公司将其列报至其他流动资产符

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明细情况,包括名称、金额及报告期内新增原因,并说明会计处理方式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1.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明细情况

2021年末,公司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元项目名称金额

持有的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01558.HK)

108800255.87

2.48%股权

持有的立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湾交易所上市公司)

251524732.39

17.08%股权

合计360324988.26

新增的宜昌东阳光药业2.48%股权系2021年度向广药及其全资子公司香港

东阳光销售有限公司出售公司持有的宜昌东阳光药业51.41%股权后剩余持有的股权,该部分管理层预计短期内不会进行出售处置,因此列报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新增的立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7.08%股权以前年度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计划,公司未来将进一步聚焦资源于电子新材料等核心产业的投入,因此对于持有的立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湾交易所上市公司)17.08%股权管理层预计短期内不会出售,因此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会计处理方式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号)》,自资产负债表日起超过一年到期且预期持有超过一年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期末账面价值,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反映。由于公司对持有的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48%股权及立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台湾交易所上市公司)17.08%股权预计不会在短期内处置,因此在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列报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前期不存在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50(1)获取公司资金划账申请单、银行转账申请单、银行转账单、银行回款单等,核实相关付款人、付款日期、付款账户及收款人和收款账户是否属实;

(2)针对该事项获取中国银行对公司出具的货币资金在途说明,核实该事项准确性;

(3)针对该资金流向独立获取了中国银行深圳招商路支行出具的交易事项

证明文件,并进行访谈确认;

(4)针对该资金流向独立获取了中国银行深圳招商路支行对中国农业发展

银行东莞市分行的查询回函,并访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东莞市分行;

(5)查询公开交易市场相关股票在2021年12月31日的收盘价及核查公司

持股数量,复核金融资产期末公允价值核算的准确性;

(6)了解公司对股权的持有目的和投资意图,并基于对公司业务的理解,评价管理层对金融工具投资的分类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

(7)获取并检查公司关于金融资产类别划分的依据;

(8)获取公司财务报表期后数据,了解是否存在重大金融资产出售情况。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披露的待结算的在途资金原因主要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招商路支行在办理汇款时将接收行信息填写错误所致,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公司披露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的明细情况与我们了解的情况一致,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前期不存在需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10.年报显示,主营业务分产品看,锂电材料毛利率同比增长22.87%,增幅较大;分地区看,广东省外营业收入同比减少5.30%,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4.03%,变动方向不一致。医药产品营收8.96亿元,毛利率64.75%;半年报显示,医药产品营收1.88亿元,毛利率48.94%,营业收入、毛利率与全年相较,差别较大。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原材料价格、产品价格和销量变化情况,说明锂电材料毛利率同比增幅较大的具体原因;(2)说明分地区情况中广东省外营业收入和

营业成本变动方向不一致的具体原因;(3)公司医药产品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并结合核心产品价格和销量变化情况,说明医药产品半年度和年度营业收入、毛利率差别较大的具体原因。

公司回复:

(一)结合原材料价格、产品价格和销量变化情况,说明锂电材料毛利率同

51比增幅较大的具体原因;

新能源产业属于新兴产业,在发展过程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2020年受新冠疫情影响,终端需求下降严重,下游客户出口订单大幅削减,供需关系恶化,开机率下降明显;同行竞争更加激烈,为稳定市场订单,适当调整售价保量接单。

产能发挥不足,导致单位生产成本居高,甚至造成售价、成本倒挂现象。

2021年随着大宗材料、能源等商品价格持续上涨,“双碳”政策推动产业升级,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增加了动力电池的内在需求等因素影响下,磷酸铁锂产品供需关系发生扭转,长远产业布局和需求缺口推动,磷酸铁锂的销售订单及价格大幅上升。同时,公司对客户结构进行优化调整,产线技改带来产能产量提升,加工成本下降,综合毛利率上升。

相关财务数据详见下表:

项目2021年2020年变动比例

主要原材料价格:碳酸锂(元/㎏)91.7935.77156.61%

主要产品价格:磷酸铁锂(元/㎏)52.2629.8774.97%

主要产品销量:磷酸铁锂(㎏)5817390433330534.25%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44926.1619998.36124.65%

主营业务成本(万元)40879.1722769.8279.53%

毛利率9.01%-13.86%增加22.87个百分点

(二)说明分地区情况中广东省外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变动方向不一致的具体原因;

分地区情况中广东省外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变动方向不一致主要系本报告

期非医药制造与医药制造营业收入权重发生较大变化,毛利较高的医药制剂产品受疫情影响人口流动锐减,销售订单减少,导致医药制造板块的收入大幅下降,而电子新材料板块营业收入大幅增长虽填补了医药制剂板块下滑的缺口,但由于电子新材料与医药制剂毛利率相差较大,电子新材料产业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也带来营业成本的大幅增加,最终导致广东省外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变动方向不一致。

若按业务板块分布,非医药制造板块和医药制造板块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是保持同向变动的,相关财务数据详见下表:

52单位:万元

2021年2020年变动比例

板块营业收入变营业成本变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动(%)动(%)

非医药制造460346.35383325.20348219.65326419.8832.2017.43

医药制造62242.6420664.73203625.5127878.13-69.43-25.87

合计522588.99403989.93551845.16354298.00-5.3014.03

(三)公司医药产品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并结合核心产品价格和销量变化情况,说明医药产品半年度和年度营业收入、毛利率差别较大的具体原因。

公司医药产品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详见下表:

产品项目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小计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10182.158629.8421910.9348900.8389623.75

主营业务成本(万元)3731.105875.068608.2413377.3331591.73

医药产品毛利率63.36%31.92%60.71%72.64%64.75%

半年度毛利率48.94%

全年毛利率64.75%销量(万盒)127.7977.64617.701514.542337.67

不含税单价(元/盒)31.8316.6921.2124.4323.72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4067.551295.9213098.7536996.4555458.66

其中:可威主营业务成本(万元)655.36359.203588.167500.8212103.54

毛利率83.89%72.28%72.61%79.73%78.18%

半年度毛利率81.08%

全年毛利率78.18%

医药产品半年度和年度营业收入、毛利率差别较大,主要系:

*2021年,公司医药产品于半年度和年度的收入、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主要系毛利率相对较高的核心产品可威于上、下半年的销售占比变动所致,其销售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可威销售具有季节性,秋冬季系流感多发季,可威的市场需求较多;2021年下半年,国内疫情防控总体处于平稳态势,人员流动及日常社交活动日趋正常化,且终端医疗机构的整体人流、诊疗活动数量、处方量有一定提升,故相比上半年有所回升。

53上半年可威销售收入5363.47万元收入占比28.51%毛利率81.08%;

全年可威销售收入55458.66万元收入占比60.69%毛利率78.18%;

*新增集采产品毛利趋于合理化,中标集采产品落地发力。下半年集采产品收入与收益率双增。

11.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较多关联交易,其中向关联方优艾希杰东阳光(韶关)铝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材销售公司)销售商品金额为10.72亿元,较上年度大幅增加。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中,铝材销售公司位列第一,期末余额1.77亿元,占比8.86%,坏账期末余额353万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与铝材销售公司关联关系的具体成因、业务的协同性、

定价标准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定价情况,说明报告期内与其关联交易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及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2)说明公司与铝材销售公司的业务模式、回款期限、回款条件,并结合收入确认流程,说明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3)说明铝材销售公司回款否存在逾期情形,并结合其付款能力和规划,说明是否存在回收风险,报告期内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请独立董事对

问题(1)发表意见,请会计师对问题(2)(3)发表意见。公司回复:

(一)结合与铝材销售公司关联关系的具体成因、业务的协同性、定价标准

及同行业可比公司定价情况,说明报告期内与其关联交易大幅增加的主要原因,及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铝材销售公司为公司与株式会社 UACJ(以下简称“UACJ”)合资经营企业,其中 UACJ 为日本上市公司,其作为世界一流的综合铝业厂商,运用世界一流的生产设备和技术为客户提供高品质产品,构建了满足世界各地客户需求的全球供应体制。UACJ与公司大股东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为了快速掌握国际先进技术提高公司产品技术工艺水平,以及借助 UACJ 成熟的全球供应体系以及品牌优势,拓展产品的市场销售渠道,公司与 UACJ 共同投资了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精箔公司”)以及优

艾希杰东阳光(韶关)铝材销售公司(以下简称“铝材销售公司”),除乳源精箔公司直销的业务外,其他业务由 UACJ 控制的铝材销售公司负责与其客户签订产品订单后,根据所接订单与公司控制的乳源精箔公司签订《产品买卖合同》,由

54乳源精箔公司生产出相应产品后交付给铝材销售公司,再由铝材销售公司最终交付给客户使用。上述两家合资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东阳光持股比例 UACJ 持股比例

乳源精箔公司51%49%

铝材销售公司49%51%

如上表所示,公司持有铝材销售公司 49%的股权,而 UACJ持有铝材销售公司51%的股权,铝材销售公司作为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四条的规定,铝材销售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乳源精箔公司与铝材销售公司之间关于电子光箔和钎焊箔的销售业务形成会计准则规定的关联交易。

2021年度,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以及“双碳”政策的持续推进,新能

源汽车、光伏、风力发电、储能等领域增长迅速,带动了下游行业对电子光箔以及钎焊箔的市场需求,同时,大宗原料铝锭在年内价格大幅上涨。面对机遇与挑战并存的行业环境,铝材销售公司充分利用 UACJ 全球供应体系与品牌知名度,加大市场拓展力度,提供客户服务质量,使得外接订单大幅提升,从而使得乳源精箔公司与铝材销售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大幅增加。

铝材销售公司对外与客户洽谈订单时,一般参照行业定价方式,采用“铝锭价格+加工费”的方式确定产品价格,铝材销售公司提取销售额1.3%-1.6%作为对外开拓客户所需费用以及维护日常运营费用,剩余部分作为铝材销售公司与乳源精箔公司的销售定价,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

(二)说明公司与铝材销售公司的业务模式、回款期限、回款条件,并结合

收入确认流程,说明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公司与铝材销售公司的业务模式、回款期限、回款条件

如前所述,公司与 UACJ 合资经营乳源精箔公司和铝材销售公司,由乳源精箔进行相关产品的生产,其中属于公司的销售资源形成的订单则由乳源精箔直接对外销售,由 UACJ 利用其销售资源形成的订单则由铝材销售公司向乳源精箔公司采购后对外销售。

根据公司与铝材销售公司签订的合同,其主要条款如下:

55交割方式:乳源精箔在个别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将产品交付到交货地点。

所有权转移时点:乳源精箔将产品交付至铝材销售公司指定的地点时,产品的所有权发生转移。

风险承担:对于非因双方任何一方的责任而发生的产品的丢失、损坏、数量

减少、变质及其他一切损失,在产品的交付前发生的由乳源精箔承担,在产品交付后发生的由铝材销售公司承担。

货款支付:韶关铝材应根据个别合同的规定,在付款日期前支付产品的货款。

2.结合收入确认流程,说明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公司销售产品收入确认政策为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或运送

至购货方指定的地点,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公司在现有销售模式下收入确认流程为根据与韶关铝材销售签订的合同,将产品运输至终端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企业应当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该业务模式下,根据公司与铝材销售公司签署销售协议,并约定公司将产品运输至指定地点并由其签收后即为交付,商品所有权相关风险和报酬转移至铝材销售公司,因此公司在完成合同履约义务时,铝材销售公司即取得商品控制权,公司在其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三)说明铝材销售公司回款否存在逾期情形,并结合其付款能力和规划,说明是否存在回收风险,报告期内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1.说明铝材销售公司回款否存在逾期情形

根据公司与铝材销售公司签署销售协议及实践操作,其每笔交易的回款取决于铝材销售公司与终端客户签订的回款期限。根据铝材销售公司与下游客户的合同,其主要回款期限为1个月至3个月。2021年末,铝材销售公司的应收账款

56账龄情况及乳源精箔应收铝材销售公司的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应收账款余额一年以内1-2年铝材销售公司177640854.03176804499.97836354.06乳源精箔应收铝材

176524043.50176524043.50

销售公司

2021年度乳源精箔的铝材销售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款率为87.65%,期末应收

账款账龄为2个月,期后回款周期为2个月。

综上,铝材销售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与乳源精箔应收铝材销售公司余额相吻合,铝材销售公司回款不存在逾期情形。

2.结合其付款能力和规划,说明是否存在回收风险,报告期内坏账准备计

提是否充分

铝材销售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总资产货币资金应收账款负债总额应付账款

20428.762352.8317385.3917889.1717468.60

根据上述数据,2021年末铝材销售公司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构成,负债总额主要由应付账款构成,均为经营性负债,无其他负债情况,公司财务质量情况较好。根据公司提供及期后付款情况,铝材销售公司的付款周期为2个月。

综上,应收铝材销售公司的款项不存在回收的风险,公司按照集团应收账款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符合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充分。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涉及交易的交易主体优艾希杰东阳光(韶关)铝材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材销售公司”,由株式会社 UACJ 控股)与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乳源精箔公司”,由公司控股)为公司与株式会社 UACJ共同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交易发生系基于公司与 UACJ 之间的合作约定,交易定价参照行业定价方式确定,提取销售费率合理,定价公允。同时,报告期内交易额大幅增加与市场需求以及订单增加相关,具有真实交易背景,不存在输送利益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57会计师核查意见: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实施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与销售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获取公司与铝材销售公司的合同,检查其主要合同条款,并访谈了解公

司与铝材销售公司的业务模式,判断公司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3)对铝材销售公司的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性程序,并与其他客户进行比较;

(4)对铝材销售公司进行函证,确认其报告期各期经销模式收入发生额及应收余额;

(5)获取铝材销售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评价管理层按信用风险特征计提坏账的合理性;

(6)检查应收铝材销售公司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评价管理层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合理性。

经核查,我们认为披露的公司与铝材销售公司的业务模式、回款期限、回款条件情况与我们了解的情况一致;公司收入确认政策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应收铝

材销售公司的款项不存在回收的风险,公司按照集团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金额符合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充分。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5日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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