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有投资者向东阳光(600673)提问:董秘你好,收购秦淮数据的公告显示,东阳光在收购主体中仅为参股股东,并非控股方,请问之后公司是能否主导秦淮数据的运营、能否有效实现所宣称的产业协同?
2月2日公司回答表示:尊敬的投资者您好!秦淮数据的日常运营由其原核心管理团队负责,公司与控股股东作为本次收购事项的领投方,可以通过行使股东权利及通过股东会等对其重大、核心事项进行决策。同时,在本次参与收购过程中,公司与秦淮数据达成共识,双方将深度发挥产业协同效应,依托秦淮数据的算力基建运营优势与良好经营基础,结合东阳光在电子新材料、液冷科技领域的全产业链自研及规模化生产能力,以实现深度协同赋能,推动公司在液冷技术、电子元器件等核心业务领域实现技术突破与市场拓展,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感谢您的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