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3证券简称:东阳光编号:临2026-05号
债券代码:242444债券简称:25东科01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药业股份”)持有本公司股份545023350股,占公司总股本18.11%;截至本次股份解质押及质押完成后,宜昌药业股份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
53665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98.4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东阳光实业”)累计质押股数数量为538653854股,占其持股数量的86.91%;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数数量为1241303854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78.06%。
一、本次股份解质押及质押的基本情况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
东之一致行动人宜昌药业股份的通知,获悉其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无限售流通股进行了解质押及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解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解质押股数40000000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34%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33%解质押时间2026年1月16日持股数量545023350股
持股比例18.11%
剩余被质押股数501650000股剩余被质押股数占其所持有股份比例92.04%
剩余被质押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6.67%宜昌药业股份本次解质押的部分股份用于后续质押,详见下文“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质押是否是否占其所占公司为控融资股东名称本次质押股数为限补充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权人持股份总股本股股资金售股质押比例比例东用途宜昌东阳办理完股票用于
2026年1月
光药业股份否35000000股否否解除质押登金融机构6.42%1.16%生产
16日
有限公司记之日经营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者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已质押股份情况未质押股份情况占其所占公司本次质押前本次质押后已质押已质押未质押未质押持股数量持股比持股份总股本股东名称累计质押数累计质押数股份中股份中股份中股份中
(股)例(%)比例比例量(股)量(股)限售股冻结股限售股冻结股
(%)(%)份数量份数量份数量份数量
(股)(股)(股)(股)深圳市东阳光实业
61980534120.5953865385453865385486.9117.900000
发展有限公司宜昌东阳光药业股
54502335018.1154165000053665000098.4617.830000
份有限公司苏州丰禾盈晖企业
管理合伙1506938005.01000.000.000000
企业(有限合伙)乳源阳之
1280588194.26960000009600000074.973.190000
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
阳光企业910491603.03700000007000000076.882.330000管理有限公司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纽富556050001.85000.000.000000斯雪宝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159023547052.841246303854124130385478.0641.250000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深圳东阳光实业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
1423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22.96%,占公司总股本的4.73%,对应融资余
额146571.00万元;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3746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0.44%,占公司总股本的12.45%,对应融资余额561130.00万元。
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
宜昌药业股份未来半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360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6.61%,占公司总股本的1.20%,对应融资余额110000.00万元;一年内将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累计19300.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的35.41%,占公司总股本的6.41%,对应融资余额573129.00万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
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宜昌药业股份资信状况良好,还款来源包括经营性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具备充足的资金偿还能力。
2、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宜昌药业股份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
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宜昌药业股份上述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深圳东阳光实业及宜昌药业股份上述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
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截至目前,上述质押未有出现引发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风险的情形,亦不会出现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的实质性因素,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对公司的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者其他保障用途。
特此公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