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673 股票简称:东阳光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债券代码:242444 债券简称:25 东科 01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项目 名称
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东方一号、都宜私募等 54 名交易对方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 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2026 年 9 月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司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本报告书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
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或本单位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或本单位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代表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除本报告书内容以及与本报告书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地考虑本报告书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就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信息和材料的真实、准确、完
整情况出具承诺函,保证其将及时提供本次重组相关信息,为本次交易事项所提供的有关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1-1-1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承诺,如本次交易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将不转让届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如其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其同意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在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交易对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如上市公司董事会未能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
结算公司报送交易对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同意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并负有法律责任,承诺将自愿锁定的股份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承诺: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为本次交易出具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证券服务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1-2目录
声明 .................................................. 1
一、上市公司声明............................................. 1
二、交易对方声明............................................. 1
三、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2
目录 .................................................. 3
释义 .................................................. 8
重大事项提示 ............................................. 16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16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22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影响....................................... 23
四、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25
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
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26
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27
七、目标资产秦淮数据资产范围的说明................................... 30
重大风险提示 ............................................. 32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32
二、交易标的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影响的风险................................ 34
三、其他风险.............................................. 36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 37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37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41
三、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50
四、本次交易的性质........................................... 52
五、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53
六、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55
七、交易各方重要承诺.......................................... 56
1-1-3八、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67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69
一、基本信息.............................................. 69
二、历史沿革.............................................. 69
三、股本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情况...................................... 74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75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的控股权变动情况................................... 76
六、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76
七、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78
八、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79
九、上市公司合规经营情况........................................ 79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80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自然人交易对方.................................. 80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非自然人交易对方................................ 106
三、其他事项说明........................................... 189
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192
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 192
二、共创一号基本情况......................................... 293
三、共创二号基本情况......................................... 298
第五章 发行股份情况 ........................................ 306
一、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所发行普通股股份情况.............................. 306
二、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普通股股份情况................................. 314
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基本情况 .................................. 322
一、东数一号评估情况......................................... 322
二、共创一号评估情况......................................... 415
三、共创二号评估情况......................................... 418
四、重要下属企业的评估的基本情况................................... 421
五、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429
六、董事会对本次股份发行定价合理性的分析............................... 435
1-1-4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
的公允性发表的审核意见........................................ 437
八、减值补偿及可实现性........................................ 438
第七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 439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 439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主要内容........................... 442
三、减值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449
第八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453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453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的情形........................ 457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457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的情形........................ 458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的情形........................ 458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适用指引的规定.................... 460
七、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461
八、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461
九、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462
十、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463
十一、本次交易符合“并购六条”的相关规定............................... 465十二、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要求............................... 465十三、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
形.................................................. 466
十四、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 467
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468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468
二、本次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473
三、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 489
四、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分析...................................... 514
1-1-5五、标的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525
六、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 528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531
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 ........................................ 539
一、交易标的财务会计资料....................................... 539
二、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会计资料............................ 548
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554
一、关联交易情况........................................... 554
二、同业竞争的情况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566
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分析 ....................................... 568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568
二、交易标的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影响的风险............................... 570
三、其他风险............................................. 572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 ....................................... 574
一、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574
二、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574
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 574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575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
明.................................................. 575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577
七、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 606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
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607
九、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607
十、其他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 607
第十四章 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 608
一、独立董事意见........................................... 608
1-1-6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610
三、法律顾问意见........................................... 613
第十五章 中介机构及有关经办人员 .................................. 615
一、独立财务顾问........................................... 615
二、法律顾问............................................. 615
三、审计机构、审阅机构........................................ 615
四、资产评估机构........................................... 616
第十六章 备查文件 ......................................... 617
一、备查文件............................................. 617
二、备查地点............................................. 617
第十七章 声明与承诺 ........................................ 618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618
二、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声明...................................... 619
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620
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621
五、法律顾问声明........................................... 623
六、审计及审阅机构声明........................................ 624
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625
附件一、东数一号的房屋建筑物 .................................... 627
附件二、东数一号的土地使用权 .................................... 631
附件三、东数一号的商标 ....................................... 634
附件四、东数一号的专利 ....................................... 643
一、境内专利............................................. 643
二、境外专利............................................. 663
附件五、东数一号的软件著作权 .................................... 665
1-1-7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名词释义《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重组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东阳光 指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673)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东数一号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重 68.98%股权、共创一号 100%财产份额及共创二号 100%财指
大资产重组 产份额,同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东数一号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指 68.98%股权、共创一号 100%财产份额及共创二号 100%财产份额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指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共创一号 指 宜都共创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共创二号 指 宜都共创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深东实 指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东数一号 指 宜昌东数一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东创未来 指 上海东创未来数据有限责任公司
东数三号 指 宜昌东数三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公司/标的企业 指 共创一号、共创二号及东数一号
共创一号 100%财产份额、共创二号 100%财产份额及东数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一号 68.98%股权
东数三号控制的秦淮数据经营主体,截至评估基准日包括东数三号控制的梧桐数基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大同秦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思达歌(上海)数据有限公司、南通思达歌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张家
口思达柯数据有限公司、上海福来科斯数据科技有限公
目标公司/目标资产/秦淮数据 指
司、河北秦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8 家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评估基准日后,东数三号新设及受让子公司宜昌市秦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韶关秦粤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乌兰察布秦澜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和中卫秦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前美股上市主体 Chindata Group Holdings Limited,2023年 12 月,秦淮数据集团完成美股私有化交易,成为 BCPE秦淮数据集团 指 Chivalry Bidco Limited 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由Chindata Group Holdings Limited 更名为 WinTriX DC
Group
丰禾盈晖 指 苏州丰禾盈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乳源阳之光铝业 指 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1-1-8东阳光企业管理 指 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纽富斯雪宝 3 号私募证券投
纽富斯雪宝 3 号 指资基金
梧桐数基 指 梧桐数基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思达歌 指 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大同秦数 指 大同秦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上海思达歌 指 思达歌(上海)数据有限公司
南通思达歌 指 南通思达歌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张家口思达柯 指 张家口思达柯数据有限公司
上海福来科斯 指 上海福来科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秦数 指 河北秦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秦淮 指 北京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大同秦灵 指 大同秦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怀来秦园 指 怀来秦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大同秦淮 指 大同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斯达科 指 怀来斯达科数据有限公司
上海思达柯 指 思达柯数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苏州思达歌 指 苏州思达歌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苏州思达柯 指 苏州思达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秦数 指 山西秦数智造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思探北京 指 思探(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秦淮 指 深圳市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大同思探 指 大同思探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梧桐数基 指 北京梧桐数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归梧 指 北京归梧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秦淮 指 河北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北京中寰宇通 指 北京中寰宇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河北思达科 指 思达科河北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庆阳秦阳 指 庆阳秦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乌兰察布秦梧 指 乌兰察布秦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韶关秦源 指 韶关秦源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大同斯达云 指 大同斯达云数据有限公司
大同斯达皓 指 大同斯达皓数据有限公司
大同斯达琛 指 大同斯达琛数据有限公司
1-1-9大同斯达颖 指 大同斯达颖数据有限公司
大同斯达靖 指 大同斯达靖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斯达盛 指 怀来斯达盛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斯达智 指 怀来斯达智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怀来斯达华 指 怀来斯达华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斯达铎 指 怀来斯达铎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斯达瑞 指 怀来斯达瑞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斯达惠 指 怀来斯达惠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斯达俊 指 怀来斯达俊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斯达皓 指 怀来斯达皓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斯达源 指 怀来斯达源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斯达宇 指 怀来斯达宇数据有限公司
江苏秦淮 指 江苏秦淮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南通思达科 指 南通思达科数据有限公司
信铠云 指 信铠云计算(天津)有限公司
怀来技术 指 怀来秦淮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东方一号、都宜私募等 16 名东数一号股东,合计持有东数一号 68.98%股权;同益一号及 8 名自然人交易对方,合计交易对方 指
持有共创一号 100%财产份额;同益二号及 28 名自然人交易对方,合计持有共创二号 100%财产份额东方一号 指 宜昌东阳光东方一号数据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都宜私募 指 湖北都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横琴源创 指 珠海横琴源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杭州今益 指 杭州今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聚优盈 指 共青城聚优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福建龙头 指 福建龙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宜昌熙任 指 宜昌市熙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宜陵一号 指 宜都市宜陵一号数据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云锋新创 指 上海云锋新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平潭发展 指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佛控汇创 指 佛山市佛控汇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宜都领丰 指 宜都市领丰数据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创新 指 厦门创新兴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福州创新 指 福州创新创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福建创新 指 福建创新创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10福州华策 指 福州华策新明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同益二号 指 宜都同益二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同益一号 指 宜都同益一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东富华明 指 北京东富华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张红伟、卢宇新、朱英伟、邓新华、唐新发、胡志东、周
林、魏才良、袁英、张志勇、蒋均才、柴智、张维、翟剑
锋、李文佳、郑弘书、孙宇恺、陈浩、张光芒、朱定海、
自然人交易对方 指
何鑫、刘耿豪、王文钧、陈俊浩、张英俊、王瑾、李娟、
林淘曦、唐火强、李义涛、王静、王昌永、黄轩、钟章
保、肖家宁、张重振
冀综能 指 河北冀综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宜都市国资管理局 指 宜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东阳光联合各方投资人共同对东数一号进行出资,并由东前次交易、前次收购 指 数一号通过全资孙公司东数三号收购目标资产秦淮数据各
经营主体 100%股权,并于 2026 年 1 月完成交割WinTriX 指 WinTriX DC Group
环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一、二期工程)项
灵丘 1-2 期 指目
灵丘 3 期 指 环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三期工程项目
灵丘 4 期 指 环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四期工程项目
灵丘 5 期 指 环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五期工程项目
灵丘 6 期 指 环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六期工程项目
灵丘 7 期 指 环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七期工程项目
灵丘 8 期 指 环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 8 期项目
灵丘 9 期 指 环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 9 期项目
灵丘 10 期 指 环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 10 期项目
总部基地 1 期 指 秦淮数据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总部基地 2 期 指 秦淮数据总部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总部基地 3 期 指 秦淮数据总部基地三期建设项目
总部基地 4 期 指 秦淮数据总部基地四期建设项目
总部基地 5 期 指 秦淮数据总部基地五期建设项目
桑园 1 期 指 环首都·桑园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桑园 2 期 指 环首都·桑园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桑园 3 期 指 环首都·桑园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三期)
东花园 1-3 期 指 新建新媒体大数据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新建新媒体大数据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机房 4(秦淮数据东花园 4 期 指怀来斯达源云计算中心项目)
东花园 5-6 期 指 新建新媒体大数据产业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1-1-11存瑞 1 期 指 环首都·存瑞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存瑞 2 期 指 环首都·存瑞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
存瑞 3 期 指 环首都·存瑞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三期)
存瑞 4 期 指 环首都·存瑞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四期)
南通 1 期 指 长三角金融信息数据处理技术产业基地一项目
南通 2 期 指 长三角金融信息数据处理技术产业基地二项目
庆阳 1 期 指 秦淮数据零碳数据中心产业基地项目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怀来县供电
分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张家口供电公司、国网江
国家电网 指
苏省电力有限公司南通供电分公司、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
大同供电公司、河北冀综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宜昌东数一《东数一号备考审计报告》 指 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备考合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11-481 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宜都共创一《共创一号审计报告》 指 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11-482 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宜都共创二《共创二号审计报告》 指 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11-483 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东东阳光《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指 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备考审阅报告》(天健审〔2026〕11-484 号)
Purchase Price Allocation,收购价格分摊,指会计准则规定PPA 指 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成本在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和或有负债之间的分配重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宜昌东数一号投资有限责任
《东数一号评估报告》 指公司股权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重坤元评[2026]103 号重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宜都共创一号企业管理合伙
《共创一号评估报告》 指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涉及的该企业全部财产份额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重坤元评[2026]104 号重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宜都共创二号企业管理合伙
《共创二号评估报告》 指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涉及的该企业全部财产份额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重坤元评[2026]105 号上市公司与东方一号等 54 名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指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 上市公司与东方一号等 54 名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指充协议(一)》 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减值补偿协议》 指 上市公司与东方一号、深东实签署的《减值补偿协议》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 指 东阳光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1-12《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格式准则 26 号》 指—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股票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监管指引第 9 号》 指产重组的监管要求》
《董事会议事规则》 指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 指
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指 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
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
《上交所重组审核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中国信通院 指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华泰联合证券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天健会计师 指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重庆坤元 指 重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嘉源律师 指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报告期 指 2024 年度、2025 年度、2026 年 1-2 月
评估基准日 指 2026 年 2 月 28 日
元、万元、亿元 指 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二、专业名词或术语释义
互联网数据中心(Internet Data Center),为企业提供互联网基础设施服务的专业化物理设施,指利用相应的机房设施,以外包托管的方式为用户的服务器等互联网或其他网IDC 指 络相关设备提供保管放置、维护、系统配置与管理等服务,以及提供数据库系统或服务器等设备的托管及其存储空间的托管、通信线路和出口带宽的代理租用和其他应用服务
1-1-13智算中心(Artificial Intelligence Data Center),是基于最新
人工智能理论,采用领先的人工智能计算架构,提供人工智能应用所需算力服务、数据服务和算法服务的公共算力
AIDC 指
新型基础设施,通过算力的生产、聚合、调度和释放,高效支撑数据开放共享、智能生态建设、产业创新聚集,有力促进 AI 产业化、产业 AI 化及政府治理智能化
AI 指 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的简称
表示计算机计算或数据处理速度的重要指标,以每秒可以执行的基本运算次数来度量,例如双精度浮点计算能力
(FLOPS)、单精度浮点计算能力、半精度浮点计算能
算力 指
力、整型数据处理能力(TOPS)等。在执行同一程序时,计算能力较强的芯片比计算能力较弱的同类型芯片耗费的时间短
Exa Float Operations Per Second 的缩写,是计算能力的指标EFLOPS 指 单位,指每秒执行百亿亿次浮点运算,用于衡量超大规模人工智能数据中心或超级计算系统的运算能力即词元,是大语言模型中用于表示文本的基本处理单位,通常由词、子词或字符片段组成,是大模型理解和生成语Token 指 言的基础,模型通过将文本转化为 Token 序列,再映射为数值向量进行后续计算,因此 AI 大模型的输入、输出与计量(如吞吐)通常以 Token 计量
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th Generation),其峰值理论传输
5G 指
速度可达每秒数十 Gb,相较 4G 网络的传输速度快数百倍指杭州深度求索人工智能基础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推出基于DeepSeek 指 Transformer 架构的 AI 大模型系列(如 DeepSeek R1、DeepSeek V3 等)
GPT(Generative Pre-trained Transformer),是 OpenAI 推出的基于 Transformer 架构的生成式大型语言模型,通过大规GPT 指 模无监督文本预训练学习语言规律与知识,再经微调适配特定任务需求,基于 GPT 大模型的对话式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为 ChatGPT
Anthropic 发布的大型语言模型,拥有高级推理、视觉分Claude 指
析、代码生成、多语言处理、多模态等能力
谷歌推出的基于 Transformer 架构的大语言模型/多模态模型
Gemini 指系列,可用于文本、图像等多模态任务的理解与生成Large Language Model Meta AI 的缩写,是由 Meta 公司发布Llama 指的大型语言模型系列中的一款重要模型机柜一般是以冷轧钢板或合金制作的用来存放计算机和相
关控制设备的物件,系统性地解决了计算机应用中的高密机柜 指 度散热、大量线缆敷设和管理、大容量配电及不同厂商机
架式设备全面兼容的难题,从而使数据中心能够在高稳定性的环境下运行
上架率 指 已上架数据中心容量占运营中数据中心容量的比例
Power Usage Effectiveness,指数据中心的总能耗与 IT 设备PUE 指 能耗的比值,是国际上比较通行的评价数据中心能源效率的指标
Uninterruptible Power Supply 即不间断电源,是将蓄电池与UPS 指 主机相连接,通过主机逆变器等模块电路将直流电转换成市电的系统设备,主要用于给单台计算机、计算机网络系
1-1-14统或其他电力电子设备等提供稳定、不间断的电力供应
一种通过互联网以服务的方式提供动态可伸缩的虚拟化的
资源的计算模式。狭义云计算指 IT 基础设施的交付和使用云计算 指 模式,指通过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方式获得所需资源;
广义云计算指服务的交付和使用模式,指通过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方式获得所需服务
除特别说明外,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1-15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一)重组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直接及间接取得东数一号 70.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直接及间接取得东数一号 70.00%股权的
具体方式为:
(1)向东方一号、都宜私募等 16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东数一号 68.98%股权;
(2)向同益一号及 8 名自然人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共创一号 100%财产份额(其中由上市公司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以 0 元对价受让同益一号 0.17%的 GP 财产份交易方案简介额),从而间接取得东数一号 0.52%股权;
(3)向同益二号及 28 名自然人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共创二号 100%财产份额
(其中由上市公司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以 0 元对价受让同益二号 0.17%的 GP 财产份额),从而间接取得东数一号 0.50%股权。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持有东数一号 30.00%股权。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预计将直接及间接持有东数一号 100.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秦淮数据的 100%股权。
交易价格
(不含募集配 东数一号、共创一号、共创二号三个标的资产交易金额合计为 805020.00 万元套资金金额)
名称 宜昌东数一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东数一号系持股平台,无实际经营业务。目标资产秦淮数据主要开主营业务展超大规模数据中心业务。
东数一号系持股平台,无实际经营业务。目标资产秦淮数据所属行所属行业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符合板块定位 □是□否□不适用
交易标的一 □是□否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围绕现有业务开展的上下游并
其他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购,但由于相关业务收入占比不高,谨慎认定本次交易属于跨行业并购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是□否
名称 宜都共创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共创一号系持股平台,无实际经营业务。目标资产秦淮数据主要开主营业务展超大规模数据中心业务。
交易标的二
共创一号系持股平台,无实际经营业务。目标资产秦淮数据所属行所属行业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其他 符合板块定位 □是□否□不适用
1-1-16□是□否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围绕现有业务开展的上下游并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购,但由于相关业务收入占比不高,谨慎认定本次交易属于跨行业并购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是□否
名称 宜都共创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共创二号系持股平台,无实际经营业务。目标资产秦淮数据主要开主营业务展超大规模数据中心业务。
共创二号系持股平台,无实际经营业务。目标资产秦淮数据所属行所属行业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符合板块定位 □是□否□不适用
交易标的三 □是□否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围绕现有业务开展的上下游并
其他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购,但由于相关业务收入占比不高,谨慎认定本次交易属于跨行业并购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是□否
构成关联交易 □是□否
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
交易性质 □是□否大资产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 □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 □有□无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 □有□无其他需特别说无明的事项
(二)交易标的的评估或估值情况
单位:万元
交易标的 评估或估值 增值率/ 本次拟交易 其他
基准日 评估或估值结果 交易价格
名称 方法 溢价率 的权益比例 说明
东数一号 100%股
权按 1150000.00
万元作价,对应东
2026 年 2
东数一号 资产基础法 1243248.92 8.31% 68.98% 数一号 68.98%股 无
月 28 日权的交易价格为
793280.00 万元,
具体见下文分析
2026 年 2 6010.00 万元,具
共创一号 资产基础法 6496.52 8.10% 100.00% 无
月 28 日 体见下文分析
2026 年 2 5730.00 万元,具
共创二号 资产基础法 6193.81 8.09% 100.00% 无
月 28 日 体见下文分析
合计 - - - - - 805020.00 无
1-1-17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东数一号 68.98%股权、共创一号 100%财产份额、共创二号 100%财产份额,东数一号、共创一号、共创二号均系为持股目标资产秦淮数据而设立的企业,除下层目标资产秦淮数据外,不存在其他业务。其中,共创一号持有东数一号 0.52%股权,共创二号持有东数一号 0.50%股权,东数一号通过全资孙公司东数三号收购并持有秦淮数据各经营主体 100%股权。
基于此,东数一号、共创一号、共创二号均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针对秦淮数据各经营主体 100%股权,本次评估采用了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并最终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 2906300.00 万元作为秦淮数据各经营主体 100%股权的评估价值。经资产基础法评估,东数一号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243248.92 万元,对应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东数一号 68.98%股权的评估值为 857603.92 万元;共创一号 100%财产份额评
估值为 6496.52 万元;共创二号 100%财产份额评估值为 6193.81 万元。
基于上述评估结果并结合东数一号各股东对东数一号的出资额、共创一号各合伙
人对共创一号的出资额以及共创二号各合伙人对共创二号的出资额,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东数一号股东全部权益交易价格为 1150000.00 万元,对应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东数一号 68.98%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793280.00 万元;共创一号 100%财产
份额交易价格为 6010.00 万元;共创二号 100%财产份额交易价格为 5730.00 万元。
(三)本次重组的支付方式
单位:万元
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方支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付的总对价
1 东方一号 东数一号 33.91%股权 - 390000.00 390000.00
2 都宜私募 东数一号 9.68%股权 - 111280.00 111280.00
3 横琴源创 东数一号 5.22%股权 - 60000.00 60000.00
4 杭州今益 东数一号 4.35%股权 - 50000.00 50000.00
5 聚优盈 东数一号 2.78%股权 - 32000.00 32000.00
6 福建龙头 东数一号 2.61%股权 - 30000.00 30000.00
7 宜昌熙任 东数一号 1.74%股权 - 20000.00 20000.00
8 宜陵一号 东数一号 1.74%股权 - 20000.00 20000.00
9 云锋新创 东数一号 1.74%股权 - 20000.00 20000.00
10 平潭发展 东数一号 1.30%股权 - 15000.00 15000.00
1-1-18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方支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付的总对价
11 佛控汇创 东数一号 0.87%股权 - 10000.00 10000.00
12 厦门创新 东数一号 0.87%股权 - 10000.00 10000.00
13 福州创新 东数一号 0.87%股权 - 10000.00 10000.00
14 宜都领丰 东数一号 0.43%股权 - 5000.00 5000.00
15 福建创新 东数一号 0.43%股权 - 5000.00 5000.00
16 福州华策 东数一号 0.43%股权 - 5000.00 5000.00
17 张红伟 共创一号 16.64%财产份额 - 1001.67 1001.67
18 卢宇新 共创一号 16.64%财产份额 - 1001.67 1001.67
19 朱英伟 共创一号 16.64%财产份额 - 1001.67 1001.67
20 邓新华 共创一号 16.64%财产份额 - 1001.67 1001.67
21 唐新发 共创一号 9.98%财产份额 - 601.00 601.00
22 胡志东 共创一号 9.98%财产份额 - 601.00 601.00
23 周林 共创一号 9.98%财产份额 - 601.00 601.00
24 魏才良 共创一号 3.33%财产份额 - 200.33 200.33
25 同益一号 共创一号 0.17%财产份额 - - -
26 袁英 共创二号 10.47%财产份额 - 601.05 601.05
27 张志勇 共创二号 8.73%财产份额 - 500.87 500.87
28 蒋均才 共创二号 6.98%财产份额 - 400.70 400.70
29 柴智 共创二号 6.98%财产份额 - 400.70 400.70
30 张维 共创二号 6.98%财产份额 - 400.70 400.70
31 翟剑锋 共创二号 6.98%财产份额 - 400.70 400.70
32 李文佳 共创二号 5.24%财产份额 - 300.52 300.52
33 郑弘书 共创二号 5.24%财产份额 - 300.52 300.52
34 孙宇恺 共创二号 5.24%财产份额 - 300.52 300.52
35 陈浩 共创二号 3.49%财产份额 - 200.35 200.35
36 张光芒 共创二号 3.49%财产份额 - 200.35 200.35
37 朱定海 共创二号 3.49%财产份额 - 200.35 200.35
38 何鑫 共创二号 3.14%财产份额 - 180.31 180.31
39 刘耿豪 共创二号 2.79%财产份额 - 160.28 160.28
40 王文钧 共创二号 2.44%财产份额 - 140.24 140.24
41 陈俊浩 共创二号 2.09%财产份额 - 120.21 120.21
42 张英俊 共创二号 1.75%财产份额 - 100.17 100.17
1-1-19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方支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付的总对价
43 王瑾 共创二号 1.75%财产份额 - 100.17 100.17
44 李娟 共创二号 1.75%财产份额 - 100.17 100.17
45 林淘曦 共创二号 1.75%财产份额 - 100.17 100.17
46 唐火强 共创二号 1.75%财产份额 - 100.17 100.17
47 李义涛 共创二号 1.40%财产份额 - 80.14 80.14
48 王静 共创二号 1.05%财产份额 - 60.10 60.10
49 王昌永 共创二号 1.05%财产份额 - 60.10 60.10
50 黄轩 共创二号 1.05%财产份额 - 60.10 60.10
51 钟章保 共创二号 1.05%财产份额 - 60.10 60.10
52 肖家宁 共创二号 1.05%财产份额 - 60.10 60.10
53 张重振 共创二号 0.70%财产份额 - 40.07 40.07
54 同益二号 共创二号 0.17%财产份额 - - -
合计 - - - 805020.00 805020.00
注:共创一号普通合伙人同益一号、共创二号普通合伙人同益二号未进行实缴出资,本次交易中拟由上市公司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以 0 元对价受让同益一号 0.17%的 GP 财产份额及同益二号
0.17%的 GP 财产份额。共创一号、共创二号有限合伙人所持有财产份额的交易对价分别以其实缴
出资金额占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比例计算得出。
(四)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
事项的第十二届董事会 19.6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
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 80%告日409054851 股,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1.97%(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最终的股份发行数量以经上市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经上发行数量 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上限。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也将相应进行调整。
□是□否(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是否设置发行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价格调整方案整,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也将相应进行调整。)
(1)东方一号股份锁定期
交易对方东方一号承诺,针对合伙人深东实在本次交易中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锁定期安排针对本企业合伙人深东实在本次交易中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深东实穿透股份”),即深东实所持本企业财产份额比例 48.7187%*本企业因本次交易而持有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数量,本企业承诺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
1-1-20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前述限制。
如自上述期限届满后,深东实按照《减值补偿协议》约定对上市公司承担的资产减值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则本企业在相关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不得转让深东实穿透股份。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以及上市公司为实现减值补偿进行回购股份的行为除外。
在股份锁定期内,东方一号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在深东实穿透股份基础上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针对东方一号其他合伙人在本次交易中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针对本企业其他合伙人在本次交易中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其他合伙人穿透股份”),本企业承诺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如在本企业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本企业对于用于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尚不足 12 个月,则本企业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前述限制。
在股份锁定期内,东方一号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在其他合伙人穿透股份基础上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共创一号、共创二号合伙人股份锁定期本次交易对方中,共创一号、共创二号上层全体自然人合伙人(以下简称“自然人交易对方”)承诺,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前述限制。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在股份锁定期内,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调整。
(3)其他交易对方股份锁定期
除东方一号及自然人交易对方外,本次交易中其他取得股份对价的交易对方承诺,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12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如在其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对于用于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尚不足 12 个月,则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前述限制。
在股份锁定期内,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调整。
1-1-21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配套募集资金安排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不超过 800000.00 万元
发行对象 不超过 35 名特定对象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项目名称额(万元) 配套资金金额的比例秦淮数据零碳数据中心产业
41731.27 5.22%
基地(A 模组)
环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技术
239741.52 29.97%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产业基地 10-11 期秦淮数据辉腾火山五号基地
244974.45 30.62%
一期 1-3 号楼
偿还银行借款、补充上市公
273552.75 34.19%
司及目标资产流动资金
合计 800000.00 100.00%
(二)配套募集资金股票发行情况人民币普通
股票种类 每股面值 1.00 元
股 A 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本次发行股份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
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定价基准日 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
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协商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0 万元,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上限,按照《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发行数量终确定。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是否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是√否
特定对象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锁定期安排让,但是,在适用法律许可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1-1-22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影响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及材料、氟氯化工、高端铝箔等基石业务,同时围绕 AI 算力服务、AI 被动元器件及液冷科技等 AI 相关业务领域进行布局。近年来,上市公司以电子元器件及材料、氟氯化工及高端铝箔等优势产业为基础,积极向 AI 算力服务、液冷科技及 AI 被动元器件等新兴领域延伸,全面推进AI 转型战略。目标资产秦淮数据是中国领先的第三方超大规模算力基础设施运营商,具有优质的算力资源、全国性数据中心集群布局、行业领先的数据中心全生命周期运营管理能力及稳定的头部客户资源矩阵。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可快速切入数据中心核心赛道,拓宽业务边界、增强算力运营环节能力,与上市公司的算力服务板块形成深度协同,共同打造覆盖超大规模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算力资源配置与调度、弹性算力资源供给、全生命周期算
力综合运维服务等全栈式的综合智算服务解决方案,构建“硬件制造+算力服务”协同联动的 AI 全产业链战略布局,培育长期可持续的新增长曲线,为深度参与数字经济竞争筑牢根基。同时,依托双方深度产业协同优势,上市公司将推动 AI 算力服务、液冷科技及 AI 被动元器件等核心业务实现技术迭代升级与市场边界拓展,进一步强化在数字经济基础设施产业链中的核心竞争力,为上市公司长期发展构建坚实的产业护城河。
公司将与秦淮数据深度共建“绿电供给-硬件技术-算力支撑-人工智能-全链运营”一体化数字基础设施生态闭环,未来将推动上市公司及目标资产成为具备“绿色能源-先进制造-算力运营-AI 应用”四位一体竞争壁垒的数字基础设施及算力服务商,加速上市公司向 AI 领域高科技企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算力服务核心竞争力,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根据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及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深东实 619805341 20.59% 619805341 18.13%
1-1-23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
545023350 18.11% 545023350 15.94%
限公司
丰禾盈晖 150693800 5.01% 150693800 4.41%
乳源阳之光铝业 128058819 4.26% 128058819 3.75%
东阳光企业管理 91049160 3.03% 91049160 2.66%
纽富斯雪宝 3 号 55605000 1.85% 55605000 1.63%深东实及其一致行动人
1590235470 52.84% 1590235470 46.52%
小计
东方一号 - - 198170731 5.80%
都宜私募 - - 56544715 1.6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其
7692900 0.26% 162032305 4.74%
他交易对方
上市公司其他股东 1411626689 46.90% 1411626689 41.29%
合计 3009555059 100.00% 3418609910 100.00%
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其他交易对方指本次交易后(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比例低于 1%的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深东实,实际控制人均为张寓帅,上市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更。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及天健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2026 年 2 月 28 日/2026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项目
交易前 备考数 变动 交易前 备考数 变动
资产总计(万元) 3122946.06 6684028.48 114.03% 2999126.53 6563863.94 118.86%
负债合计(万元) 2080102.66 4838787.89 132.62% 1981459.84 4782929.81 141.3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
950375.69 1752772.88 84.43% 925894.11 1689161.54 82.44%
者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238103.03 344672.51 44.76% 1493460.55 2130643.24 42.6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23714.83 -12708.54 亏损减少 27547.00 93980.19 241.16%利润(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4487.90 6220.29 由亏转盈 71007.11 123737.06 74.26%润(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
3.16 5.13 62.36% 3.13 5.02 60.26%
股净资产(元/股)
1-1-242026 年 2 月 28 日/2026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项目
交易前 备考数 变动 交易前 备考数 变动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4 增加 0.04 0.09 0.28 增加 0.19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4 增加 0.04 0.09 0.28 增加 0.1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02 0.02 增加 0.03 0.24 0.37 增加 0.13
本每股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
-0.02 0.02 增加 0.03 0.24 0.37 增加 0.13
释每股收益(元/股)
注:上表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2026 年 1-2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714.83万元,主要系受春节假期发货放缓、期间股份支付费用,以及参股公司股价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等不利影响;2026 年 3 月,受益于下游市场需求增加、供需格局改善,上市公司化工新材料板块的主要产品制冷剂收入实现快速增长,使得营业毛利明显增加,同时参股公司股价有所回升,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相应转回,对业绩产生正向贡献,综合使得 2026 年一季度上市公司实现未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927.61 万元。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大幅增加,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整体经营业绩显著提升,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申报事项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查通过(如需);
3、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必要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
本次交易方案在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备案、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1-25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及业务规模,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人/本企业原则同意本次交易,将在确保上市公司及投资者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积极促成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1、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本企业暂不存在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2、如后续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而进行减持的,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执行
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人/本企业违反
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暂不存在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减持所持有的东阳光股份的计划。
2、如后续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而进行减持的,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
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1-263、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东阳光受到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法定程序对于本次交易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已经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组管理办法》《格式准则 26 号》等规则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使投资者及时、公平地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二)严格履行相关程序
在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表决、披露。在董事会会议召开前,独立董事针对本次交易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形成审核意见。
(三)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会的股东提供便利,除现场投票外,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方案的表决将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四)分别披露股东投票结果
上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
(五)关联方回避表决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已提请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议案;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时,已提请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相关议案,从而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上市公司聘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
1-1-27和评估,以确保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允、公平,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七)减值补偿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深东实、东方一号签署的《减值补偿协议》,本次交易的减值补偿安排如下:
本次交易中进行减值测试的资产为本次交易前深东实间接持有的东数一号16.5220%股权(即深东实持有的东方一号财产份额比例 48.7187%*东方一号持有的东数一号股权比例 33.9130%)(以下简称“测试资产”)。
测试资产的减值测试期为测试资产的交割日(交易对方将测试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之日)起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测试资产交割日所在年度)(以下简称“减值测试期”)。
减值测试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对测试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由上市公司对测试资产的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意见”)。如测试资产在减值测试期末发生减值的(以下简称“期末减值额”),则深东实应按如下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期末减值额=本次交易中测试资产对应的对价金额-减值测试期末测试资产的评
估值并扣除减值测试期间内标的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深东实应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
深东实应补偿股份数=深东实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每股发行价格。
如果东阳光在减值测试期内实施转增股本或送股分配的,则应补偿的股份数应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深东实应补偿股份数=深东实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如上市公司在减值测试期内有现金分红的,深东实应向上市公司返还其应补偿股份数量对应的分红,返还的现金股利不作为已补偿金额,不计入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分红返还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分红返还金额=深东实截至补偿实施前每股已获得
1-1-28的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深东实应补偿股份数量。
各方确认,减值补偿金额不超过深东实因本次交易而间接获得的交易对价,合计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其通过本次交易间接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总数及其在减
值测试期内对应获得的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数。
(八)本次交易可能摊薄每股收益的填补回报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有所增加,2025 年和 2026 年 1-2 月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均有所提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降低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未来被摊薄的风险,上市公司拟采取以下具体措施:
1、加快完成对标的公司的整合,提高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加快对标的公司的整合,在业务、人员、财务管理等各方面进行规范;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标的公司在日常运营、融资渠道等方面提供支持,及时、高效完成标的公司的经营计划,助力标的公司实现预期效益;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增强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2、进一步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经营效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上市公司日常运营效率。
公司将全面优化管理流程,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更好地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控制上市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3、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有关各方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在保证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兼顾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股东及投资者利益。
4、相关方已出具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已
1-1-29出具关于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七、交易各方重要承诺”。
(九)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
本次重组的交易各方均已承诺保证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目标资产秦淮数据资产范围的说明
(一)秦淮数据的定义
本次交易中,秦淮数据系指东数三号控制的秦淮数据各经营主体,并非单指某一家公司主体,亦不等同于前美股上市主体 Chindata Group Holdings Limited(原秦淮数据集团)。截至评估基准日,秦淮数据包括东数三号控制的梧桐数基科技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大同秦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思达歌(上海)数
据有限公司、南通思达歌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张家口思达柯数据有限公司、上海福来
科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秦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8 家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评估基准日后,秦淮数据也包括东数三号新设及受让子公司宜昌市秦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韶关秦粤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乌兰察布秦澜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中卫秦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等。
(二)秦淮数据与原秦淮数据集团的关系
原秦淮数据集团系指前美股上市主体 Chindata Group Holdings Limited,2020年 10 月,原秦淮数据集团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原秦淮数据集团的美国存托股份(ADS)开始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交易,证券代码为“CD”。 2023 年 12 月,原秦淮数据集团完成美股私有化交易,成为 BCPE Chivalry Bidco Limited 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名称由 Chindata Group Holdings Limited 更名为 WinTriX DC Group。
秦淮数据及原秦淮数据集团历史上存在股权关系。前次交易前,秦淮数据系原秦淮数据集团的中国区主要经营业务主体(主要包括梧桐数基、河北思达歌、大同秦数、上海思达歌、南通思达歌、张家口思达柯、上海福来科斯、河北秦数等 8 家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因此秦淮数据相关主体曾属于原秦淮数据集团的下属主体。前次交易中,东数一号通过全资孙公司东数三号收购原秦淮数据集团的中国区主要业务
1-1-30经营主体 100%股权,因此,前次交易交割完成后,东数三号取得秦淮数据各经营主体
100%股权。
原秦淮数据集团(现 WinTriX DC Group)在中国境内业务使用的相关商标均由中国境内相关主体(即中国区主要经营业务主体,包括梧桐数基、河北思达歌、大同秦数、上海思达歌、南通思达歌、张家口思达柯、上海福来科斯、河北秦数等 8 家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持有,相关涉及主体已经在前次交易中纳入东数一号合并报表,中国境内业务使用的商标已进行清晰的法律切分。针对品牌及商号而言,前次交易交割完成后,WinTriX DC Group 未使用“秦淮数据”及“Chindata”等品牌或商号开展业务,秦淮数据的名称使用不存在混同。
综上所述,秦淮数据系东数三号所控制的、由东数三号从原秦淮数据集团所购买的 8 家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等,并且包含了评估基准日后由东数三号新设及受让子公司等主体。
1-1-31重大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后方可实施,具体请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
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者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向上交所、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的申请审核注册工作,上述工作能否如期顺利完成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除此之外,本次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因筹划本次重组,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2 月 24 日开市起停牌,剔除大盘因素后,公司股票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幅超过 20%;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股票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幅未超过 20%;
2、上市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重组
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是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行为的可能性。公司仍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本次重组的风险;
3、本次交易存在因交易各方在后续的商务谈判中产生重大分歧,而被暂停、中止
或取消的风险;
4、本次交易存在因标的资产出现无法预见的风险事件,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5、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上市公司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及时公告相关工作进展,以便投资者了解本次交易进程,并作出相应判断。
(三)商誉减值的风险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取得东数一号相应股权,构成非同一控制
1-1-32下企业合并,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本次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商誉为 163.14 亿元,占备考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为 24.41%和 88.4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由于目标资产经营状况会受政策环境、市场需求以及收购完成后的整合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如果标的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及与上市公司的业务协同整合未达预期,或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放缓、市场竞争加剧,则上市公司可能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集配套资金不达预期的风险
作为交易方案的一部分,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合格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上市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能否取得证监会的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若股价波动或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存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乃至募集失败的风险。
(五)标的资产评估相关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参考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已勤勉履职,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政策法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影响本次评估的相关假设及限定条件,可能导致最终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
(六)减值补偿金额未完整覆盖交易对价的风险
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方案设定了减值补偿条款,东数一号股权交割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届满后,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对测试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由上市公司对测试资产的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如测试资产在减值补偿期间发生减值,则深东实就其在本次交易前间接持有的东数一号 16.5220%股权的减值额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存在补偿金额无法覆盖本次交易整体交易对价的风险。
1-1-33二、交易标的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影响的风险
(一)政策变化的风险
数据中心作为算力基础设施,其行业受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及国家数据局等多部门协同监管。
在建设布局上,数据中心受到土地供应、电力资源等地方性政策的影响。目标资产已在环首都、长三角、珠三角大湾区以及西北等重点区域开展项目布局,并获得了相关地方的政策支持,为当地经济发展贡献了力量。然而,若未来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则可能对目标资产的运营带来不利影响,并给目标资产带来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在能效管控上,近年来,我国持续出台政策加强数据中心能效管控,推动行业向绿色低碳转型。如果未来相关行业政策对数据中心 PUE 能耗指标要求进一步提升,可能会导致目标资产需要加大节能方面的投入、引入先进节能设备,可能会对其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及云计算等产业的快速发展,市场对数据中心及算力基础设施的需求持续增长,IDC 行业的市场规模逐步扩大,从而吸引更多的资本进入行业,市场参与者不断增加,具有一定资本和技术实力的企业数量提升,使得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对于专业的第三方数据中心及算力服务商的竞争,主要体现为涵盖运维服务能力、核心资源储备、快速扩容能力、技术能力、品牌声誉、系统安全可靠性、增值服
务能力、资金实力等多维度的综合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一方面将使得目标资产面临市场份额被竞争对手抢夺的风险,原有的市场份额可能减少,另一方面可能导致市场价格竞争激烈从而使得行业整体利润率有所下滑。
(三)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4.79%、71.31%和 70.56%,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系东数一号收购秦淮数据时取得了 168.00 亿元并购贷款。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2.39%,资产负债率较交易前原财务报表有所上升。如果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或者公司经营情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可能导致东数一号偿债风险增加并对其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
1-1-34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四)技术更新迭代的风险
随着人工智能、云计算、边缘计算、大模型等各类创新技术、创新应用的快速发展,对作为承载海量数据处理、高可靠算力供给的数据中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数据中心快速向智能化、高密度化、绿色化等方向发展。在此背景下,第三方数据中心及算力服务商需要具备对技术发展趋势的判断力和对创新技术的持续研发能力,不断加强技术研发投入,方可持续满足市场需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技术优势。
目标资产持续跟进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积极配合客户技术迭代需求开展研发,但如果未来因研发投入不足、研发人员能力储备不足或对下游行业关键技术发展方向不
能正确把握,将导致目标资产不能持续保持技术优势和技术迭代速度,无法及时研发出适配下游客户需求的技术,可能对其市场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下游客户稳定性及合作可持续性的风险
目标资产的主要客户为大型互联网企业、云计算服务企业及基础电信运营商等,根据客户需求,目标资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期限以 10 年及以上的长周期为主。IDC 业务通常具有客户黏性较高的特点,经过多年的业务合作,目标资产与主要客户均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但如客户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变化或者行业趋势变化提出新的需求方案,目标资产难以满足客户要求或其他竞争对手提供了性价比更高的服务方案,亦或目标资产服务无法持续得到客户认可,则可能存在客户减少订单或变更 IDC服务商的风险,将对目标资产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六)客户集中度较高及对主要客户存在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目标资产前五大客户主要为大型互联网企业、云计算服务企业及基础电信运营商,目标资产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8.70%、
98.94%和 99.22%,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目标资产对第一大客户客户 A 的收入占营
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1.00%、90.12%和 90.22%。
目标资产主要开展超大规模数据中心业务,该业务主要服务于大型互联网公司、云计算服务商、基础电信运营商等具备大规模定制化需求等大型客户,具有合作规模大、合作周期长的特点,因此通常呈现出客户集中度较高的行业共性特征。此外,由于互联网、云计算服务及基础电信等行业的集中度较高,超大规模 IDC 企业的客户集
1-1-35中度普遍较高。
虽然目标资产与客户 A 等主要客户保持了较为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且 IDC 行业特点决定了客户数据迁移难度及成本较高,客户黏性较高,但如果未来客户根据自身经营情况的变化或者行业情况变化在合同期满后减少或更换 IDC 服务商,目标资产可能会面临主要客户流失的风险,从而影响目标资产的销售收入,对其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市场波动的风险
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汇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本次交易尚需履行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等程序,整体流程较长且存在不确定性,在此期间,上市公司股价可能发生较大波动,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不可抗力的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上市公司带来不利
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1-1-36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我国在数字经济与算力基础设施领域的顶层设计持续深化,算力网的构建推
动 IDC 行业快速迭代发展
“十五五”规划提出,要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提升数智化发展水平。IDC 是数字中国建设的重要基础设施,亦是以国家枢纽为核心的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物理基础。一系列政策文件与战略部署持续支持 IDC 行业的发展。
2024 年 12 月,发改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发展通算、智算、超算等多元化算力资源,支持企业参与算力全产业链生态建设,构建一体化高质量算力供给体系。
2025 年 3 月,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优化全国算力资源布局,打造具有国际竞争
力的数字产业集群。2025 年 10 月,国家“十五五”规划建议明确指出要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强化算力、算法、数据等高效供给,推进信息通信网络、全国一体化算力网、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等建设和集约高效利用。
2026 年 5 月 8 日,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数据局发布了
《关于促进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的行动方案》,提出:到 2030 年,人工智能算力设施的清洁能源供给保障能力、能源领域人工智能专用技术研发和应用达到世界领先水平,人工智能与能源双向赋能取得明显成效。
2026 年 5 月,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指出,加强水网、新型电网、算力网、新一代通信网、城市地下管网、物流网等规划建设,即将算力网和水、电等公共基础设施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上述一系列政策对 IDC 行业提出了明确支持,引导行业朝着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等方向实现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2、AI 快速发展推动算力需求扩张,IDC 市场增长空间巨大
IDC 作为支撑数字经济发展及人工智能相关行业创新的关键基础设施,其承载海
1-1-37量数据处理、高可靠算力供给的核心支撑价值日益凸显。当前,全球正经历以 AI 技术
为代表的新一轮技术变革,我国 AI 技术也迎来了快速发展,促进了如具身智能等前沿应用领域的蓬勃发展,进而带动了算力需求的持续增长,驱动 IDC 行业朝着 AIDC 方向演进,国内 IDC 行业迎来新一轮黄金发展周期。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出具的《中国第三方数据中心及算力服务商行业市场研究》,在全球数字化转型加速与人工智能算力需求激增的双重驱动下,中国数据中心市场规模呈现了强劲的增长趋势,按营收金额计,中国数据中心市场规模已由 2021 年的
1700 亿元增长至 2025 年的 3260 亿元,期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 17.7%。根据 2025年 2 月国际数据公司与浪潮信息联合发布的《2025 年中国人工智能计算力发展评估报告》,2025 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将达到 1037.3 EFLOPS,并将于 2028 年达到 2781.9EFLOPS,2023-2028 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和通用算力规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将分别达到 46.2%和 18.8%,高算力需求拉动 IDC 行业快速增长。
2025 年以来,全球大模型技术快速发展,推动 Token 调用量规模呈井喷式增长,
根据人民网 2026 年 5 月发布的信息,2026 年 3 月我国日均 Token 调用量超 140 万亿,相比 2024 年初增长超 1000 倍,算力需求持续旺盛。未来,在 DeepSeek、GPT、Claude、Gemini、Llama 等模型不断突破性能边界、全球大模型技术迭代浪潮持续推进下,人工智能技术也将深度赋能各行各业,推动相关数字化转型朝更深层次迈进,这一趋势不仅会持续释放算力需求,更将进一步打开 IDC 行业的增长空间。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未来随着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对高性能算力投入的持续增加,以及“东数西算”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中国数据中心市场价值将进一步释放,预计至2030 年,市场规模将增长至约 12021.6 亿元,到 2035 年市场规模有望突破 4 万亿元,
2026 至 2035 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 30.6%,市场规模加速扩容。
3、政策大力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并提升投资价值近年来,国务院及证监会陆续出台多项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政策文件。2024年 3 月 15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支持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提升投资价值,多措并举活跃并购重组市场,鼓励上市公司综合运用股份、现金、定向可转债等工具实施并购重组、注入优质资产。2024 年 4 月 12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上市公司聚焦主业,综合运用并购重组等方式提高发展质量。2024 年 9 月 24 日,中国证
1-1-38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支持上市公司围绕科技创
新、产业升级布局,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
目前,在大力支持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我国并购重组市场持续保持活跃态势,已成为落实国家重大战略部署、驱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手段,亦是聚焦新质生产力培育、助力市场主体提升投资价值的关键途径。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战略,进一步拓展业务边界并培育新增长曲线,增强上市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当前,中国的数字经济已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随着 AI 算力需求日益增长,数据中心及配套产业作为数字经济的核心算力基础设施,对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巩固夯实数字经济发展底座、推动实现新型工业化具有重要作用。面对全球数字经济浪潮和 AI 技术的飞速发展,近年来公司积极推动产业升级与战略转型。本次交易是公司积极融入国家“东数西算”发展战略布局、服务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的战略之举。
秦淮数据是国内领先的中立第三方超大规模算力基础设施解决方案运营商,已形成覆盖环首都、长三角、珠三角大湾区及西北地区的超大规模算力基础设施集群布局,并重点拓展内蒙古乌兰察布、广东韶关、甘肃庆阳等绿电富集区项目资源,成为各区域数字经济的重要推动力量。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资产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推动秦淮数据的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的整合与协同,进一步实现双方资源的相互赋能。预计本次交易的实施将整体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水平,有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宽业务边界及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竞争力,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形成高效协同,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与目标资产将在区域布局、技术研发、产品协同、业务需求等方面形成显著协同效应,实现更多优势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的聚集。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通过融入目标资产相关业务实现“强链、补链、延链”,形成优势互补。
在区域布局领域,上市公司可依托广东韶关、内蒙古乌兰察布、湖北宜昌等基地
1-1-39的清洁能源储备与产业布局,从能源供给端实现运营成本的管控与优化。同时上述能
源区位优势与目标资产现有的环首都、长三角、珠三角大湾区等数据中心集群相结合,可共同构建覆盖全国北、中、南区域的算力网络,既能满足各地低延时算力需求,又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运营成本。
在技术研发领域,上市公司在冷板式液冷、双相浸没式液冷方向形成从材料体系、关键部件到整机系统解决方案的全栈技术布局。在此基础上,上市公司掌握的液冷核心材料技术(如高效散热液体和冷却部件)可与目标资产高功率服务器的运维经验紧密结合。双方可合作开发针对高密度机柜的定制化散热系统,将有效降低数据中心能耗指标,进一步优化高功率算力散热技术水平,推动上市公司从材料及部件产品生产向整体解决方案输出转型升级。
在产品协同领域,上市公司的电子元器件高功率产品与目标资产的服务器电源需求相匹配。双方可联合开发高功率电源模块方案,在提升服务器供电稳定性的同时亦可助力上市公司电子元器件业务开拓 AI 服务器高端市场,提升产品在 AI 服务器市场的渗透率。近期,上市公司联合目标资产等共同发布了基于固态变压器(SST)的智能直流供电系统方案,有效降低供电系统的传输损耗,全面提升供电效率。上市公司的高品质核心器件如积层箔电容器作为该方案落地的重要支撑,具备高比容、体积小、电压承受能力高、长寿命、环保等优势,现已获得服务器电源企业的认可并实现供货,可广泛应用于 AI 服务器电源和 SST 智能直流供电系统。
在业务需求领域,上市公司旗下的具身智能等高算力业务处于高速发展期,对算力的需求持续增长,目标资产未来可为其提供数据中心服务,助力上市公司高算力业务发展,实现双方业务协同共赢。
上述协同效应有利于上市公司通过“电-算-产”一体化协同发展的绿色运营模式,深度融入全国算力网络一体化布局,推动上市公司及目标资产未来成为具备“绿色能源-先进制造-算力运营-AI 应用”四位一体竞争壁垒的数字基础设施及算力服务商,加速上市公司向 AI 领域高科技企业转型升级。
3、形成双向赋能,提高上市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水平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资产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体系。
目标资产可依托上市公司平台建立资本市场的高效直接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为
1-1-40其业务快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上市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用将有助于提升目
标资产的市场知名度与认可度,进一步拓宽客户资源,吸纳优秀人才,提升标的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实现高质量发展。上市公司也将充分发挥自身平台优势和规范管理经验,提高生产经营效率,降低整体运营成本,充分发挥协同效应,提升目标资产的盈利能力,进而促进上市公司业绩增长,提高上市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水平。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直接及间接取得东数一号 70.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直接及间接取得东数一号 70.00%股权的具体方式为:
1、向东方一号、都宜私募等 16 名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东数一号 68.98%股权;
2、向同益一号及 8 名自然人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共创一号 100%财产份额(其中由上市公司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以 0 元对价受让同益一号 0.17%的 GP 财产份额),从而间接取得东数一号 0.52%股权;
3、向同益二号及 28 名自然人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共创二号 100%财产份额(其中由上市公司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以 0 元对价受让同益二号 0.17%的 GP 财产份额),从而间接取得东数一号 0.50%股权。
本次交易前,标的公司及目标资产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灰色底纹为标的公司):
1-1-41注:东数一号通过全资孙公司宜昌东数三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控制目标资产秦淮数据,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审计评估基准日具体包括梧桐数基、河北思达歌、大同秦数、上海思达歌、
南通思达歌、张家口思达柯、上海福来科斯、河北秦数 100%股权,如上图所示。上述 8 个经营主体系前次交易东数一号收购目标资产的经营主体。审计评估基准日后,东数三号新设及受让子公司宜昌市秦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韶关秦粤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乌兰察布秦澜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和中卫秦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其尚未开展经营业务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持有东数一号 30.00%股权。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预计将直接及间接持有东数一号 100.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秦淮数据的 100%股权。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8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数量为上限。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所涉及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2、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第十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1-1-42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
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 20、60 和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具体如下:
单位:元/股
交易均价计算类型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30.39 24.32
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 26.85 21.48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24.60 19.68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价格为 19.6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3、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东方一号、都宜私募等 54 名交易对方。其中,共创一号普通合伙人同益一号、共创二号普通合伙人同益二号未进行实缴出资,本次交易中拟由上市公司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以 0 元对价受让同益一号 0.17%的 GP 财产份额
及同益二号 0.17%的 GP 财产份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交易对方中除同益一号、同益二号外的 52 名交易对方。
4、交易金额及对价支付方式
(1)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东数一号 68.98%股权、共创一号 100%财产份额、
共创二号 100%财产份额,东数一号、共创一号、共创二号均系为持股目标资产秦淮数据而设立的企业,除下层目标资产秦淮数据外,不存在其他业务。其中,共创一号持有东数一号 0.52%股权,共创二号持有东数一号 0.50%股权,东数一号通过全资孙公
1-1-43司东数三号收购并持有秦淮数据各经营主体 100%股权。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东数一号评估报告》(重坤元评[2026]103 号),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东数一号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2月 28 日,东数一号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 1147870.32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1243248.92 万元,评估增值 95378.60 万元,增值率 8.31%。针对秦淮数据各经营主体 100%股权,本次评估采用了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并最终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 2906300.00 万元作为秦淮数据各经营主体 100%股权的评估价值。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共创一号评估报告》(重坤元评[2026]104 号),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共创一号的全部财产份额价值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2月 28 日,共创一号合伙人全部权益账面值 6010.00 万元,评估价值为 6496.52 万元,评估增值 486.52 万元,增值率 8.10%。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共创二号评估报告》(重坤元评[2026]105 号),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共创二号的全部财产份额价值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2月 28 日,共创二号合伙人全部权益账面值 5730.00 万元,评估价值为 6193.81 万元,评估增值 463.81 万元,增值率 8.09%。
基于上述评估结果并结合东数一号各股东对东数一号的出资额、共创一号各合伙
人对共创一号的出资额以及共创二号各合伙人对共创二号的出资额,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东数一号股东全部权益交易价格为 1150000.00 万元,对应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东数一号 68.98%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793280.00 万元;共创一号 100%财产
份额交易价格为 6010.00 万元;共创二号 100%财产份额交易价格为 5730.00 万元。
(2)支付方式及对价明细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东方一号、都宜私募等 54 名交易对方支付对价(其中 2 名交易对方为 0 对价),上市公司支付对价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方支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付的总对价
1 东方一号 东数一号 33.91%股权 - 390000.00 390000.00
2 都宜私募 东数一号 9.68%股权 - 111280.00 111280.00
3 横琴源创 东数一号 5.22%股权 - 60000.00 60000.00
1-1-44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方支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付的总对价
4 杭州今益 东数一号 4.35%股权 - 50000.00 50000.00
5 聚优盈 东数一号 2.78%股权 - 32000.00 32000.00
6 福建龙头 东数一号 2.61%股权 - 30000.00 30000.00
7 宜昌熙任 东数一号 1.74%股权 - 20000.00 20000.00
8 宜陵一号 东数一号 1.74%股权 - 20000.00 20000.00
9 云锋新创 东数一号 1.74%股权 - 20000.00 20000.00
10 平潭发展 东数一号 1.30%股权 - 15000.00 15000.00
11 佛控汇创 东数一号 0.87%股权 - 10000.00 10000.00
12 厦门创新 东数一号 0.87%股权 - 10000.00 10000.00
13 福州创新 东数一号 0.87%股权 - 10000.00 10000.00
14 宜都领丰 东数一号 0.43%股权 - 5000.00 5000.00
15 福建创新 东数一号 0.43%股权 - 5000.00 5000.00
16 福州华策 东数一号 0.43%股权 - 5000.00 5000.00
17 张红伟 共创一号 16.64%财产份额 - 1001.67 1001.67
18 卢宇新 共创一号 16.64%财产份额 - 1001.67 1001.67
19 朱英伟 共创一号 16.64%财产份额 - 1001.67 1001.67
20 邓新华 共创一号 16.64%财产份额 - 1001.67 1001.67
21 唐新发 共创一号 9.98%财产份额 - 601.00 601.00
22 胡志东 共创一号 9.98%财产份额 - 601.00 601.00
23 周林 共创一号 9.98%财产份额 - 601.00 601.00
24 魏才良 共创一号 3.33%财产份额 - 200.33 200.33
25 同益一号 共创一号 0.17%财产份额 - - -
26 袁英 共创二号 10.47%财产份额 - 601.05 601.05
27 张志勇 共创二号 8.73%财产份额 - 500.87 500.87
28 蒋均才 共创二号 6.98%财产份额 - 400.70 400.70
29 柴智 共创二号 6.98%财产份额 - 400.70 400.70
30 张维 共创二号 6.98%财产份额 - 400.70 400.70
31 翟剑锋 共创二号 6.98%财产份额 - 400.70 400.70
32 李文佳 共创二号 5.24%财产份额 - 300.52 300.52
33 郑弘书 共创二号 5.24%财产份额 - 300.52 300.52
34 孙宇恺 共创二号 5.24%财产份额 - 300.52 300.52
35 陈浩 共创二号 3.49%财产份额 - 200.35 200.35
1-1-45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方支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付的总对价
36 张光芒 共创二号 3.49%财产份额 - 200.35 200.35
37 朱定海 共创二号 3.49%财产份额 - 200.35 200.35
38 何鑫 共创二号 3.14%财产份额 - 180.31 180.31
39 刘耿豪 共创二号 2.79%财产份额 - 160.28 160.28
40 王文钧 共创二号 2.44%财产份额 - 140.24 140.24
41 陈俊浩 共创二号 2.09%财产份额 - 120.21 120.21
42 张英俊 共创二号 1.75%财产份额 - 100.17 100.17
43 王瑾 共创二号 1.75%财产份额 - 100.17 100.17
44 李娟 共创二号 1.75%财产份额 - 100.17 100.17
45 林淘曦 共创二号 1.75%财产份额 - 100.17 100.17
46 唐火强 共创二号 1.75%财产份额 - 100.17 100.17
47 李义涛 共创二号 1.40%财产份额 - 80.14 80.14
48 王静 共创二号 1.05%财产份额 - 60.10 60.10
49 王昌永 共创二号 1.05%财产份额 - 60.10 60.10
50 黄轩 共创二号 1.05%财产份额 - 60.10 60.10
51 钟章保 共创二号 1.05%财产份额 - 60.10 60.10
52 肖家宁 共创二号 1.05%财产份额 - 60.10 60.10
53 张重振 共创二号 0.70%财产份额 - 40.07 40.07
54 同益二号 共创二号 0.17%财产份额 - - -
合计 - - - 805020.00 805020.00
注:共创一号普通合伙人同益一号、共创二号普通合伙人同益二号未进行实缴出资,本次交易中拟由上市公司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以 0 元对价受让同益一号 0.17%的 GP 财产份额及同益二号
0.17%的 GP 财产份额。共创一号、共创二号有限合伙人所持有财产份额的交易对价分别以其实缴
出资金额占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比例计算得出。
5、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量为 409054851 股,计算方式为: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
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则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上市公司资本公积。具体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股份对价金额(万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1 东方一号 390000.00 198170731
2 都宜私募 111280.00 56544715
1-1-46序号 交易对方 股份对价金额(万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3 横琴源创 60000.00 30487804
4 杭州今益 50000.00 25406504
5 聚优盈 32000.00 16260162
6 福建龙头 30000.00 15243902
7 宜昌熙任 20000.00 10162601
8 宜陵一号 20000.00 10162601
9 云锋新创 20000.00 10162601
10 平潭发展 15000.00 7621951
11 佛控汇创 10000.00 5081300
12 厦门创新 10000.00 5081300
13 福州创新 10000.00 5081300
14 宜都领丰 5000.00 2540650
15 福建创新 5000.00 2540650
16 福州华策 5000.00 2540650
17 张红伟 1001.67 508976
18 卢宇新 1001.67 508976
19 朱英伟 1001.67 508976
20 邓新华 1001.67 508976
21 唐新发 601.00 305386
22 胡志东 601.00 305386
23 周林 601.00 305386
24 魏才良 200.33 101795
25 同益一号 - -
26 袁英 601.05 305411
27 张志勇 500.87 254509
28 蒋均才 400.70 203607
29 柴智 400.70 203607
30 张维 400.70 203607
31 翟剑锋 400.70 203607
32 李文佳 300.52 152705
33 郑弘书 300.52 152705
34 孙宇恺 300.52 152705
35 陈浩 200.35 101803
1-1-47序号 交易对方 股份对价金额(万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36 张光芒 200.35 101803
37 朱定海 200.35 101803
38 何鑫 180.31 91623
39 刘耿豪 160.28 81442
40 王文钧 140.24 71262
41 陈俊浩 120.21 61082
42 张英俊 100.17 50901
43 王瑾 100.17 50901
44 李娟 100.17 50901
45 林淘曦 100.17 50901
46 唐火强 100.17 50901
47 李义涛 80.14 40721
48 王静 60.10 30541
49 王昌永 60.10 30541
50 黄轩 60.10 30541
51 钟章保 60.10 30541
52 肖家宁 60.10 30541
53 张重振 40.07 20360
54 同益二号 - -
合计 805020.00 409054851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随着发行价格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6、股份锁定期
(1)东方一号股份锁定期
交易对方东方一号承诺,针对合伙人深东实在本次交易中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针对本企业合伙人深东实在本次交易中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深东实穿透股份”),即深东实所持本企业财产份额比例 48.7187%*本企业因本次交易而持有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数量,本企业承诺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
1-1-48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前述限制。
如自上述期限届满后,深东实按照《减值补偿协议》约定对上市公司承担的资产减值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则本企业在相关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不得转让深东实穿透股份。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以及上市公司为实现减值补偿进行回购股份的行为除外。
在股份锁定期内,东方一号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在深东实穿透股份基础上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针对东方一号其他合伙人在本次交易中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针对本企业其他合伙人在本次交易中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其他合伙人穿透股份”),本企业承诺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如在本企业取得本次发行
的股份时,本企业对于用于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尚不足 12 个月,则本企业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前述限制。
在股份锁定期内,东方一号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在其他合伙人穿透股份基础上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共创一号、共创二号合伙人股份锁定期本次交易对方中,共创一号、共创二号上层全体自然人合伙人(以下简称“自然人交易对方”)承诺,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前述限制。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在股份锁定期内,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
1-1-49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调整。
(3)其他交易对方股份锁定期
除东方一号及自然人交易对方外,本次交易中其他取得股份对价的交易对方承诺,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如在其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对于用于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尚不足 12 个月,则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前述限制。
在股份锁定期内,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调整。
7、过渡期损益安排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在损益归属期间(自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止的期间)
产生的损益由交割日后标的公司股东/合伙人按届时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财产份额享有和承担。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股份比例共享。
三、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上限。
1-1-5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
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募集配套资金的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将以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上限。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二)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发行对象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四)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0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重组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按照《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五)锁定期安排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认购方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1-1-51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内,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
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如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六)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上市公司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四、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购买东数一号 68.98%股权、共创一号 100%财产份额及共
创二号 100%财产份额。根据上市公司、共创一号及共创二号经审计的 2025 年度财务数据、东数一号经审计的 2025 年度备考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指标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及交易金 资产净额及交易金额孰
项目 营业收入
额孰高值 高值
东数一号 68.98%股权 3865685.79 1138280.00 637207.69
共创一号 100%财产份额 6010.00 6010.00 -
共创二号 100%财产份额 5730.00 5730.00 -
标的资产合计 3865705.78 1150020.00 637207.69
上市公司 2999126.53 925894.11 1493460.55
指标占比 128.89% 124.21% 42.67%
注 1:上表中标的资产“资产总额及交易金额孰高值”、“资产净额及交易金额孰高值”和
“营业收入”分别取 2025 年末资产总额、交易金额和 2025 年度营业收入;
注 2:上市公司、标的资产的财务数据取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净额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其中,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合计=东数一号合并总资产+共创一号、共创二号扣除下层投资后的其他总资产,标的资产的资产净额合计=东数一号合并净资产+共创一号、共创二号扣除下层投资后的其他净资产;
注 3: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2025 年 9 月,上市公司签署协议对东数一号增资,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合计出资 34.50 亿元,持有东数一号 30%股权。上表中交易金额以上市公司前次增资额及本次交易金额合计金额为准。
基于上述测算,本次交易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1-1-52(二)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深东实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另外,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预计交易对方东方一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 5%。因此,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市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组上市及判断依据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张寓帅,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五、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及材料、氟氯化工、高端铝箔等基石业务,同时围绕 AI 算力服务、AI 被动元器件及液冷科技等 AI 相关业务领域进行布局。近年来,上市公司以电子元器件及材料、氟氯化工及高端铝箔等优势产业为基础,积极向 AI 算力服务、液冷科技及 AI 被动元器件等新兴领域延伸,全面推进AI 转型战略。目标资产秦淮数据是中国领先的第三方超大规模算力基础设施运营商,具有优质的算力资源、全国性数据中心集群布局、行业领先的数据中心全生命周期运营管理能力及稳定的头部客户资源矩阵。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可快速切入数据中心核心赛道,拓宽业务边界、增强算力运营环节能力,与上市公司的算力服务板块形成深度协同,共同打造覆盖超大规模算力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算力资源配置与调度、弹性算力资源供给、全生命周期算
力综合运维服务等全栈式的综合智算服务解决方案,构建“硬件制造+算力服务”协同联动的 AI 全产业链战略布局,培育长期可持续的新增长曲线,为深度参与数字经济竞争筑牢根基。同时,依托双方深度产业协同优势,上市公司将推动 AI 算力服务、液冷科技及 AI 被动元器件等核心业务实现技术迭代升级与市场边界拓展,进一步强化在数
1-1-53字经济基础设施产业链中的核心竞争力,为上市公司长期发展构建坚实的产业护城河。
公司将与秦淮数据深度共建“绿电供给-硬件技术-算力支撑-人工智能-全链运营”一体化数字基础设施生态闭环,未来将推动上市公司及目标资产成为具备“绿色能源-先进制造-算力运营-AI 应用”四位一体竞争壁垒的数字基础设施及算力服务商,加速上市公司向 AI 领域高科技企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算力服务核心竞争力,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及天健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2026 年 2 月 28 日/2026 年 1-2 月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项目
交易前 备考数 变动 交易前 备考数 变动
资产总计(万元) 3122946.06 6684028.48 114.03% 2999126.53 6563863.94 118.86%
负债合计(万元) 2080102.66 4838787.89 132.62% 1981459.84 4782929.81 141.38%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
950375.69 1752772.88 84.43% 925894.11 1689161.54 82.44%
有者权益(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238103.03 344672.51 44.76% 1493460.55 2130643.24 42.6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23714.83 -12708.54 亏损减少 27547.00 93980.19 241.16%
净利润(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4487.90 6220.29 由亏转盈 71007.11 123737.06 74.26%
净利润(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3.16 5.13 62.36% 3.13 5.02 60.26%
每股净资产(元/股)增加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4 增加 0.04 0.09 0.28
0.19
增加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8 -0.04 增加 0.04 0.09 0.28
0.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增加
-0.02 0.02 增加 0.03 0.24 0.3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增加
-0.02 0.02 增加 0.03 0.24 0.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3
注:上表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2026 年 1-2 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714.83万元,主要系受春节假期发货放缓、期间股份支付费用,以及参股公司股价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等不利影响;2026 年 3 月,受益于下游市场需求增加、供需格局改善,上市公司化工新材料板块的主要产品制冷剂收入实现快速增长,使得营业毛利明显增加,同时参股公司股价有所回升,公允价值变动损失相应转回,对业绩产生正
1-1-54向贡献,综合使得 2026 年一季度上市公司实现未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11927.61 万元。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大幅增加,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整体经营业绩显著提升,符合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根据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及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本次重组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深东实 619805341 20.59% 619805341 18.13%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
545023350 18.11% 545023350 15.94%
限公司
丰禾盈晖 150693800 5.01% 150693800 4.41%
乳源阳之光铝业 128058819 4.26% 128058819 3.75%
东阳光企业管理 91049160 3.03% 91049160 2.66%
纽富斯雪宝 3 号 55605000 1.85% 55605000 1.63%深东实及其一致行动人
1590235470 52.84% 1590235470 46.52%
小计
东方一号 - - 198170731 5.80%
都宜私募 - - 56544715 1.65%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其
7692900 0.26% 162032305 4.74%
他交易对方
上市公司其他股东 1411626689 46.90% 1411626689 41.29%
合计 3009555059 100.00% 3418609910 100.00%
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其他交易对方指本次交易后(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持有上市公司
股份比例低于 1%的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均为深东实,实际控制人均为张寓帅,上市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更。
六、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
1-1-55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已取得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的原则性同意;
3、本次交易已经交易对方内部决策机构审议通过;
4、本次交易已经上市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申报事项获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查通过(如需);
3、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能涉及的必要批准、核准、备案或许可。
七、交易各方重要承诺
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
(一)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1、上市公司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1、本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向相关中介机构及时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及复印件、电子版资料等,下同)。
2、本公司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文件和资料均为真实、准
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及复印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关于所提供信遗漏,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息真实性、准
署、印章是真实、有效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确性和完整性授权。如违反上述承诺造成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责任。
的承诺函
3、本公司保证已履行了有关本次交易法定的披露或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
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交
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关于不存在不 东阳光及其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
得参与任何上 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均不存在因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市公司重大资 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产重组情形的 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承诺函 管》第十二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1、本公司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具备《公司关于无违法违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规行为的声明体资格;
与承诺函
2、本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
1-1-56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3、本公司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也未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本
次交易构成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4、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1、本公司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并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
2、本公司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
关于本次交易 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采取的保密措 3、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施及保密制度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的承诺函 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上交所。
4、本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在本公司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本公司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本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下列情形:(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
关于符合向特 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定对象发行股 涉及事项对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票条件的承诺 (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函 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四)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
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1、本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向东阳光及相关中介机构及时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及复印件、电子版资料等,下同)。
关于所提 2、本人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文件和资料均为真实、准
上 市 公
供资料真 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及复印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司 全 体
实性、准 者重大遗漏,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董 事 及
确性、完 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有效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高 级 管
整性的承 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如违反上述承诺造成损失,本人将依法承担理人员诺函 责任。
3、本人保证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
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本人保证,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1-1-57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有),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
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
构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涉及)。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5、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
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关于不存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在不得参
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均不存在因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与任何上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市公司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组情形的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承诺函
1、本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公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关于无违重大违法行为;
法违规行
3、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也未
为的声明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与承诺函
可预见的对本次交易构成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4、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行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暂不存在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至本次交易实
施完毕期间减持所持有的东阳光股份的计划。
关于无减
2、如后续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而进行减持的,本人将严格执行相
持计划的
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承诺函
3、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
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东阳光受到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本人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公司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
关于本次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重组摊薄 3、本人承诺对在公司任职期间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即期回报 4、本人承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及填补回 动。
报措施的 5、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公司董事会或承诺函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如公司未来制订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承诺在本人自身职责和合法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制订的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措施的
1-1-58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执行情况相挂钩。
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
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8、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本企业暂不存在自本承诺函出具
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2、如后续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而进行减持的,本人/本
关于无减持计
企业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及上市公司实 划的承诺函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际控制人张
3、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对本人/本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因
寓帅、控股
本人/本企业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上市公司受到损失股东深东实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及其一致行
1、本承诺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投资者合
动人宜昌东
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正被司法机关立阳光药业股
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其他有权部门调查的情
份 有 限 公形;
司、苏州丰
2、本承诺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
禾盈晖企业施,或者受到证券交易所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和公开谴责的情管理合伙企 关于无违法违形;
业(有限合 规行为的声明
3、本承诺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刑事处罚或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
伙)、乳源 与承诺函政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阳之光铝业
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本次交易构成重大影响的诉讼、仲发展有限公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司、乳源瑶
4、本承诺人最近三年内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
族自治县东
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其他阳光企业管重大失信行为。
理 有 限 公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
司、深圳纽业目前未以任何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富斯投资管构成竞争的业务。
理有限公司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不
-纽富斯雪 关于避免与上会以任何方式从事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
宝 3 号私募 市公司同业竞
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上市公证券投资基 争的承诺函
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任金
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
3、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本人/
本企业将赔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关于减少和规 1、本人/本企业将善意履行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义务,不利用本范与上市公司 人/本企业所处的地位,就上市公司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1-1-59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关联交易的承 公司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上市公司的股诺函 东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保证自身并将促使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规范并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
3、对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无
法避免或者确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按照法律、法规和上交所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章程
等履行相应程序,按照与独立第三方进行交易的交易价格与交易条件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进行交易,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4、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本人/
本企业将赔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本企业及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外的
其他企业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与上市公司及
其控制的企业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及控制的企业将继续按照有关
关于保持上市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与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公司独立性的 务、机构和业务方面保持独立,不违规利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承诺函 提供担保,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本人/本企业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股东地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切实保障上市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3、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本人/
本企业将赔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1、本人/本企业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
关于本次交易 2、自本承诺出具日至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摊薄即期回报 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采取填补措施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企业承诺届时的承诺函 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本人/本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本人/本企业及本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人员以及其各自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关于不存在不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得参与上市公形,最近 36 个月内均不存在因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司重大资产重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组情形的承诺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函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1、本人/本企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
交所的有关规定向相关中介机构及时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文关于所提供信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及复印件、电子版资料息真实性、准等,下同)。
确性、完整性
2、本人/本企业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文件和
的承诺函
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及复印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
1-1-60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原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有效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如违反上述承诺造成损失,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责任。
3、本人/本企业保证已履行了有关本次交易法定的披露或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本人/本企业保证,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本企业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本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人/本企业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
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
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
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人/本企业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三)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本企业/本人及本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如有)、高级管理人员/主要人员以及其各自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关于不存在不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得参与上市公形,最近 36 个月内均不存在因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交易对方 司重大资产重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组情形的承诺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函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1、本企业/本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交
所的有关规定向上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及时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及复印件、电子版资料等,下同)。
2、本企业/本人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文件和资
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及复印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关于提供信息 件是一致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真实性、准确 实、有效的,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交易对方
性、完整性的 法授权。
承诺函 3、本企业/本人保证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法定的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4、本企业/本人承诺,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企业/本人保证,如本次交易本企业/本人所披露或提供的信
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企业/
1-1-61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企业/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本企业/本人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报送本企业/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
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企业/本
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本企业/本人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企业/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6、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企业/本人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1、本企业/本人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的所有权,为标的资产的最
终和真实所有人,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本企业/本人不存在通过信托或任何其他方式代他人持有标的资产的情形,亦不存在任何其他方代本企业/本人持有标的公司财产份额/股权的情形。标的资产不存在托管,未设置任何质押、留置等担保权和其他第三方权利或签署其他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条款关于标的资产或约定,亦不存在被查封、冻结或其他限制或禁止其转让的情权属清晰且不交易对方 形。
存在纠纷的承
2、本企业/本人拟转让的标的资产的权属不存在尚未了结或本企业
诺函
/本人可预见的诉讼、仲裁等纠纷,如因本企业/本人原因发生诉讼、仲裁等纠纷而产生的责任由本企业/本人承担。
3、本企业/本人承诺按照本次交易相关协议约定及时进行标的资产
的权属变更,与东阳光共同妥善处理交易协议签署及履行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履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和交易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
1、本企业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采取了严格有效的保密措施。
2、本企业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
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了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确保信东方一号、 息处于可控范围之内。
都宜私募等 3、本企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
18 名非自然 关于本次交易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
人交易对方 采取的保密措 人范围,及时配合东阳光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施及保密制度 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配合东阳光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的承诺函 表、交易进程备忘录。
4、本企业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
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在东阳光召开审议有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本企业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张红伟、卢 1、本人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宇 新 等 36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名自然人交 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采取了严格有效的保易对方 密措施。
1-1-62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2、本人与本次交易的相关方对相关事宜进行磋商时,采取了必要
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3、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配合东阳光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配合东阳光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交易进程备忘录。
4、本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东阳光召开审议有
关本次交易的董事会之前,本人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1、本承诺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本承诺人系依
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本承诺人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
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本承诺人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公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除张红伟、 文件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李义涛、钟 2、本承诺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
章保、王文 政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钧、柴智外 形。
的交易对方 3、本承诺人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4、本承诺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本次交易构成重大影
响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其他事项。
1、本承诺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公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本承诺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关于无违法违 3、2023 年 9 月,上交所下发了《关于对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规行为的声明 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决定对上市公司张红伟、李 与承诺函 及时任董事长张红伟、时任总经理李义涛、时任财务总监钟章
义涛、钟章 保、时任董事会秘书王文钧予以监管警示;2024 年 2 月,中国证保、王文钧 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关于对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张红伟、李义涛、钟章保、王文钧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决定对上市公司、董事长张红伟、总经理李义涛、财务总监钟章保以及时任董事会秘书王文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除前述情形外,本承诺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4、本承诺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本次交易构成重大影
响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其他事项。
1、本承诺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具备《公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2、本承诺人于 2021 年 7 月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广东省东莞市第二
柴智 人民法院判处拘役 1 个月、缓刑 3 个月,并处罚金 12000 元。前述刑事处罚事项不影响本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3、除上述情形外,本承诺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其他刑事处罚或
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形。
1-1-63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4、本承诺人最近五年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不
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
5、本承诺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本次交易构成重大影
响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或其他事项。
1、针对本企业合伙人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在本次交易
中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1)针对本企业合伙人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东实”)在本次交易中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深东实穿透股份”),即深东实所持本企业财产份额比例
48.7187%*本企业因本次交易而持有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数量
(198170731 股),本企业承诺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将
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前述限制。
(2)如自上述期限届满后,深东实按照《减值补偿协议》约定对
上市公司承担的资产减值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则本企业在相关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不得转让深东实穿透股份。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以及上市公司为实现减值补偿进行回购股份的行为除外。
(3)在股份锁定期内,本企业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若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在深东实穿透股份基础上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2、针对本企业其他合伙人在本次交易中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东方一号 份:
(1)针对本企业其他合伙人在本次交易中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关于股份锁定 份(以下简称“其他合伙人穿透股份”),本企业承诺自本次发期的承诺函 行完成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如在本企业取得本次发行
的股份时,本企业对于用于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尚不足 12 个月,则本企业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前述限制。
(2)在股份锁定期内,本企业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若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在其他合伙人穿透股份基础上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3、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企业不转让持有的上市股份。
4、若本企业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
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不相符,本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调整。
1、本人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
张红伟、卢
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宇 新 等 36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名自然人交和监管规则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前述限制。
易对方
2、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1-1-64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人不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3、在股份锁定期内,本人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因
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4、若本人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不相符,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调整。
1、本企业/本人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公司股权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如在其取
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对于用于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尚不足 12 个月,则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除 东 方 一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前述限制。
号、自然人
2、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交易对方外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的取得股份
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持有的对价的交易上市股份。
对方
3、在股份锁定期内,本企业/本人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若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4、若本企业/本人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
意见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不相符,本企业/本人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调整。
1、本企业将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
面的独立性,不违规利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金,保证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关于保持上市
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上市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高东方一号 公司独立性的
级管理人员等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承诺函
司《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独立行使职权。
2、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本企业将赔
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企业及所控制的企业均未直接或间接
经营其他与标的公司及其控制企业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构成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以下称“竞争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任何从事竞争业务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机构。
2、非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和/或股东会书面同意,本企业不单独或与他人,以控股的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或协助从事或参与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关于避免同业
东方一号 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竞争的承诺函
3、本企业承诺将不会以任何形式支持本企业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
其控制的子公司以外的公司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及以其他方
式参与(不论直接或间接)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目前及今后进行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4、如果本企业发现同上市公司或其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相同或
1-1-65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类似的业务机会,而该业务机会可能直接或间接地与上市公司业务相竞争或可能导致竞争,本企业将于获悉该业务机会后立即书面告知上市公司,并尽最大努力促使上市公司在不差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条款及条件下优先获得此业务机会。
5、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本企业将赔
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损失。
1、本企业将善意履行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义务,不利用本企业所
处的地位,就上市公司与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相关的任何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故意促使上市公司的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侵犯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关于规范与上
2、如果上市公司必须与本企业或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发生任何
东方一号 市公司关联交
关联交易,则本企业承诺将促使上述交易的价格以及其他协议条易的承诺函款和交易条件是在公平合理且如同与独立第三者的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决定。
3、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本企业将赔
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直接损失。
(四)标的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1、本承诺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
有关规定向东阳光及相关中介机构及时提供本次交易相关信息、文件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及复印件、电子版资料等,下同)。
2、本承诺人保证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提供的有关信息、文件和资料均
关于所提
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及复印件,不存在任何虚假记供信息真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复印件均与正本材料或原件是一致实性、准
和相符的,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上的签署、印章是真实、有效的,确性和完
并已履行该等签署和盖章所需的法定程序,获得合法授权。如违反整性的承
上述承诺造成损失,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诺函
3、本承诺人保证已履行了有关本次交易法定的披露或报告义务,不
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
东数一号、共
4、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本承诺人将依照法律、法规、规章、中国
创一号、共创
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和文件,并保证继二号三家标的
续提供的信息和文件仍然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公司及其董事关于不存
和高级管理人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的机构,均不存在因涉嫌本次交易相关的在不得参
员 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均不存在与任何上因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市公司重行政处罚或者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大资产重
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组情形的
管》第十二条规定中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承诺函
1、最近三年内,本承诺人未受到过刑事处罚或与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不存关于无违
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对本次交易构成重大影响的诉讼、仲裁或法违规行行政处罚案件;
为的声明
2、最近三年内,本承诺人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证券
与承诺函
市场公开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形;
1-1-66承诺方 承诺事项 承诺的主要内容
3、本承诺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八、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一)本次交易具有明确可行的发展战略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及材料、氟氯化工、高端铝箔等基石业务,同时围绕 AI 算力服务、AI 被动元器件及液冷科技等 AI 相关业务领域进行布局。近年来,上市公司以电子元器件及材料、氟氯化工及高端铝箔等优势产业为基础,积极向 AI 算力服务、液冷科技及 AI 被动元器件等新兴领域延伸,全面推进AI 转型战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可快速切入数据中心核心赛道,拓宽业务边界、增强算力运营环节能力,构建“硬件制造+算力服务”协同联动的 AI 全产业链战略布局,培育长期可持续的新增长曲线,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因此,本次交易具有明确可行的发展战略。
(二)本次交易不存在不当市值管理行为
本次交易系上市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主业核心竞争力的并购行为,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具备商业合理性。本次交易不存在不当市值管理行为。
(三)本次交易相关主体的减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就减持计划出具承诺函,前述相关主体尚未有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自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前述相关主体如有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四)本次交易具备商业实质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资产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在原有业务基础上新增数据中心业务,增强算力运营环节能力,构建“硬件制造+算力服务”协同联动的 AI 全产业链布局。
1-1-67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真实、合法地拥有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
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有效提升,上市公司的综合实力得以跃升,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有利于切实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因此,本次交易具备合理性和商业实质。
(五)本次交易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目标资产所属行业为“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I6550 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属于信息产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行业。目标资产所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因此,本次交易不违反国家产业政策。
1-1-68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Guangdong HEC Technology Holding Co.Ltd.股票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600673.SH
证券简称 东阳光
成立日期 1996 年 10 月 24 日
注册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乳源县乳城镇侯公渡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村第五工业区
注册资本 300955.5059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红伟
董事会秘书 刘耿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200673131734N
联系电话 86-769-85370225
传真 86-769-85370230
电子邮箱 yzg600673@126.com
矿产资源的投资;氟化工的投资、研发;新能源相关产品及新型材料的
投资、研发;项目投资;高纯铝、电极箔、亲水箔及亲水箔用涂料、铝经营范围
电解电容器、软磁材料、电化工产品的研发和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二、历史沿革
东阳光的主要历史沿革情况如下:
(一)公司设立及股票上市情况
1、东阳光的设立
东阳光前身为成都量具刃具股份有限公司,1988 年 5 月 12 日,成都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成都量具刃具总厂、四川电器厂超前改革试点的通知》(成
体改(1988)16 号),批准成都量具刃具总厂进行股份制改革。1989 年 1 月 8 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市分行出具《对成都量具刃具总厂申请发行股票报告的批复》(成人行金管(89)12 号),批准成都量具刃具总厂向社会公众个人公开发行股票 15 万股,
1-1-69每股面值 100 元,总计 1500 万元。前述股票发行完成后,成都量具刃具股份有限公
司于 1990 年 10 月 6 日在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设立登记。
2、东阳光股票发行上市
1993 年 2 月,经成都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成体改函(1993)021 号”文批准,
公司 1989 年发行的股票由每股面值 100 元拆细为每股面值 1 元。1993 年 2 月,经成都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成体改[1993]059 号”《关于对成都量具刃具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股权结构和增资配股报告的批复》批准,公司发行法人股 1500 万元(其中包括国家股 276.18 万元转为法人股发行),并对 1989 年发行的 1500 万股社会个人股按 20%的比例进行配股。1993 年 9 月,经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审核批准,公司发行的社会公众股(A 股)在上交所上市(股票代码:600673)。
公司上市时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出资比例(%)
发起人股 38929300 54.12
其中: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38929300 54.12
2 募集法人股 15000000 20.85
3 社会公众股 18000000 25.03
合计 71929300 100.00
(二)上市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1993 年,增资配股
经东阳光 199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 199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成都市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成都量具刃具股份有限公司一九九三年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送配股方案的回函》(成体改函[1993]071 号)批准,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股送 1 股,向社会个人股股东每 10 股配售 12 股。经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关于放弃国家股配股权的批复》(成国资工[1993]182 号)批准,国家股同意放弃本次配股权;
根据 1994 年 1 月《成都量具刃具股份有限公司送配股说明书》,经法人股股东表决,一致同意放弃本次配股权。本次向社会个人股东实际配售股份 2160 万股。本次配送及配售股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00722230 股。
1-1-702、1997 年,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公司 1997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199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按每 10 股送
0.8 股转增 0.2 股的方案进行了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总股本变更为
110794394 股。
3、1999 年,国家股划转
1999 年,经财政部和成都市人民政府同意,成都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将其持有的公
司 4710.44 万股国家股全部划转由成都成量集团公司持有,占公司总股本的 42.52%。
公司于 1999 年 9 月 21 日公告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过户手续。
4、2004 年,国家股转让
经公司 2003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 200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成都市工商局核准,2003 年 9 月 29 日公司更名为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4 年,经四川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成都成量集团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国家股 47104394 股中的 32126703 股转让给乳源阳之光铝业、14977691 股
转让给深圳市事必安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股份过户手续于 2004 年 6 月 28 日办理完毕。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由于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郭京平,因此,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郭京平。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出资比例(%)
1 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32126703 29.00
2 深圳市事必安投资有限公司 14977691 13.52
3 募集法人股 18150000 16.38
4 社会公众股 45540000 41.10
合计 110794394 100.00
5、2005 年,股权分置改革
200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 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公司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1-71每 10 股转增 1.4386107 股;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向流通股股东支付非流通股股东可获
得的转增股份,使流通股股东实际获得每 10 股转增 3.5 股的股份,作为非流通股股东所持非流通股份获得流通权的对价。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126733394 股。
6、200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2006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 200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7 亿股股份,其中拟向深东实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低于此次发行股份总数的 70%,其余部分拟向深东实以外的财务投资者发行。2007 年 11 月 26 日,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7]442 号)核准了该次非公开发行。2007 年 11 月 27 日,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深圳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告成都阳之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7]192 号),豁免了深东实的要约收购义务。公司第六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于 2007 年 11 月 2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式的议案》。2007 年 12 月 5 日和 24 日,公司分别向深东实发行 25900 万股,向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 2800 万股,合计非公开发行股票 28700 万股。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名称变更为“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深东实,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张中能、郭梅兰夫妇,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413733394 股。
7、2008 年 5 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公司 2008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0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 2007 年末的总股本 413733394 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共转增 413733394 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827466788 股。
8、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2013 年 5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55 亿股股份。
2013 年 11 月 28 日,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广东东阳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10 号)核准了该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发行后,公司
1-1-72新增股本 122100100 股,公司总股本为 949566888 股。
9、2014 年,公司名称变更201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议案》,批准公司中文名称变更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变更为“GUANGDONG HEC TECHNOLOGY HOLDING CO.LTD”,证券简称变更为“东阳光科”,证券代码不变。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1 日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证券简称自 2014 年 5 月 29 日起变更为“东阳光科”。
10、2015 年 4 月,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5 年 4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201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949566888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共计送红股 94956689 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5 股,共计转增 1424350332 股。本次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 2468873909 股,增加 1519307021 股。
11、2018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议通过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公司拟通过向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所持有的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2620 万股内资股,东阳光拟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总量为 545023350 股。2018 年 6 月 30 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068 号),核准了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18 年 7 月 31 日,公司向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发行 545023350 股股份,公司总股本由
2468873909 股变更为 3013897259 股。
12、2019 年,公司证券简称变更2019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议案》,批准公司证券简称由“东阳光科”变更为“东阳光”,公司全称及证券代码保持不变。公司证券简称自 2019 年 4 月 15 日由“东阳光科”变更为“东阳光”。
1-1-7313、2023 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2023 年 2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3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前述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完成回购注销,总股本由 3013897259 股变更为 3013874259 股。
14、2024 年,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2024 年 3 月 29 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主动辞职以及公司未能达到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3192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前述限制性股票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完成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3013874259 股变更为 3009555059 股。
三、股本结构及前十大股东情况
(一)股本结构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为 3009555059 股,具体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7997132 0.2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001557927 99.73%
三、总股本 3009555059 100.00%
(二)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比例
1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619805341 20.59%
2 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45023350 18.11%
1-1-74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序号 股东名称
(股) 比例
3 苏州丰禾盈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0693800 5.01%
4 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128058819 4.26%
5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 104998028 3.49%
6 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91049160 3.03%
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纽富斯雪宝 3 号私募证券
7 55605000 1.85%
投资基金
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55598087 1.85%
9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 53311607 1.77%
10 赵蓉 23947700 0.80%
合计 1828090892 60.76%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寓帅
注册资本 109600.00 万元
1-1-75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1997 年 1 月 27 日
经营期限 无固定期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279310232F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东方社区深南大道 9017 号东方花园 E-25 整套
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经营范围 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材料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深东实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20.59%的股份,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制上市公司 18.11%的表决权,同时通过与乳源阳之光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苏州丰禾盈晖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纽富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纽富斯雪宝 3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的一致行动关系控制上市公司 14.14%的表决权,因此深东实合计控制上市公司 52.84%的表决权比例。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的控股权变动情况2025 年 12 月 29 日,郭梅兰女士因年事已高,与其儿子张寓帅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乳源瑶族自治县寓能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71.75%股权、乳源瑶族自治县新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4.63%股权全部转让予张寓帅先生。此次变动为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之间股权调整,调整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张寓帅先生、郭梅兰女士减少为张寓帅先生,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股数量以及实际控制人合计间接持股数量均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变,仍为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综上,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未发生控制权变更的情形。
六、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及材料、氟氯化工、高端铝箔等基石业务,同时围绕 AI 算力服务、AI 被动元器件及液冷科技等 AI 相关业务领域进行布局。从收入构成来看,2026 年 1-6 月上市公司电子元器件及材料、氟氯化工、高端铝箔等基石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87.54 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96.81%;AI 业务实现
1-1-76主营业务收入 2.89 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 3.19%,AI 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
增长 1144.22%,AI 算力、AI 被动元器件及液冷科技等新兴业务正加快落地并逐步形成业务增量。
近年来,上市公司在保持基石业务稳定经营的基础上,依托电子元器件及材料、氟氯化工及高端铝箔等领域的技术和产业基础,向 AI 算力服务、液冷科技及 AI 被动元器件等 AI 相关领域进行布局。上述业务布局与上市公司现有基石业务具有一定技术和产品关联,是上市公司产业升级和培育新业务增量的重要方向。
AI 算力服务方面,公司紧抓 AI 产业快速发展带来的算力需求增长机遇,于 2026年 4 月设立控股子公司东莞东阳光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专项布局并开展算力服务业务。2026 年上半年,公司先后签署两笔五年期算力服务长期订单,并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部分算力交付,实现算力服务营业收入 6034.18 万元;2026 年 7 月,公司进一步新增一笔五年期算力服务订单。公司通过采购高性能算力服务器并完成机房上架部署,配套全周期专业运维服务,为客户提供弹性算力资源,并逐步形成算力调度、算力分发及综合运维等服务能力。未来,随着本次交易完成,公司可进一步依托秦淮数据成熟的 IDC 基础设施及运维能力,提升算力资源部署和交付效率,强化算力运营与服务能力。
AI 被动元器件方面,公司依托电子元器件及材料领域的产业及技术基础,聚焦AI 服务器及智算中心高压供电、瞬时稳压和高效滤波等应用场景,重点布局积层化成箔及积层箔电容器、超级电容器等核心产品。其中,积层化成箔及积层箔电容器主要应用于 SST 固态变压器、服务器电源系统等高端算力场景,公司相关产品已实现稳定批量供货;超级电容器主要用于 AI 服务器 GPU 瞬时负荷波动场景,为算力系统提供瞬时功率缓冲及短时应急备电。2026 年上半年,公司积层化成箔及积层箔电容器实现营业收入 21322.04 万元,相关产能持续扩充;同时,公司超级电容器业务已实现规模化营收落地,并持续推进产能建设。通过上述产品的协同配套,公司逐步形成面向AI 算力供电链路的多品类被动元器件供应能力。
液冷科技方面,随着 AI 算力快速发展及算力设备功率密度持续提升,公司依托在氟精细化工、热管理等领域的技术积累,前瞻布局“冷板式+浸没式”两大液冷技术路线,构建涵盖“服务器级—机柜级—系统级”的全链条液冷解决方案。目前,公司已形成以 2MW CDU、冷板为核心的成熟产品矩阵,更高散热功率 CDU、光模块及交
1-1-77换机散热等重点项目稳步推进;同时,公司通过“自建+并购”等方式持续提升液冷
产品制造及工程交付能力,进一步增强 CDU、Manifold 等核心产品的生产制造与系统集成能力,东阳液冷工厂亦已完成冷板模组全工序试生产,规划年产冷板模组 30 万套。依托自研冷却介质、核心散热部件及成套系统集成能力,公司正加快打造面向高端数据中心的一站式液冷散热整体解决方案。
因此,上市公司以高端铝箔、电子元器件及材料、氟氯化工等优势产业为基础,积极向 AI 算力、AI被动元器件、液冷科技等新兴领域布局,全面推进 AI 转型战略。
七、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 2023 年、2024 年、2025 年及 2026 年 1-6 月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2026 年 2025 年 2024 年 2023 年
项目
6 月 30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4107383.27 2999126.53 2536065.36 2495187.00
总负债 2926776.04 1981459.84 1590435.90 1480837.81
净资产 1180607.22 1017666.70 945629.47 1014349.19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1047826.69 925894.11 914036.60 980212.72
注:2026 年 6 月 30 日数据未经审计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营业收入 937552.45 1493460.55 1219911.65 1085370.85
营业利润 55202.38 39154.92 38813.62 -32069.88
利润总额 53377.93 36022.76 36783.86 -34053.16
净利润 43336.97 29114.98 37489.21 -33914.7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8926.21 27547.00 37498.80 -29431.60
注:2026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1214.00 130899.72 56808.04 40999.90
1-1-78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60341.12 -383488.22 -89613.63 -150465.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7468.06 392797.55 -64422.75 86272.4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7077.38 139912.77 -95764.37 -22171.13
注:2026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26 年 6 月 2025 年 12 月 2024 年 12 月 2023 年 12 月
项目 30 日/2026 年 31 日/2025 31 日/2024 31 日/2023
1-6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资产负债率(%) 71.26 66.07 62.71 59.35
毛利率(%) 19.57 19.89 14.59 11.1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09 0.13 -0.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0 3.07 3.99 -2.99
注:2026 年 6 月 30 日/2026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八、最近三年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九、上市公司合规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近三十六个月内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1-1-79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自然人交易对方
(一)张红伟
1、基本情况
姓名 张红伟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307241972********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张红伟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 2025 年 2 月至今 湖北光谷东智具身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 否
2 2023 年 1 月至今 贵州省东阳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否
3 2020 年 11 月至今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否
4 2020 年 9 月至今 佛山领航智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监事 否
5 2020 年 4 月至今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是
6 2015 年 8 月至今 清远君伟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是
董事长兼
7 2004 年 5 月至今 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否
经理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红伟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二)卢宇新
1、基本情况
姓名 卢宇新
1-1-80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307241973********
住所/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卢宇新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 2025 年 10 月至今 重庆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否
2 2020 年 11 月至今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否
3 2015 年 6 月至今 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否
副董事长、
4 2006 年 10 月至今 北京市东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否
经理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卢宇新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三)朱英伟
1、基本情况
姓名 朱英伟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307241970********
住所/通讯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朱英伟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1-1-81是否与任职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 2025 年 12 月至今 宜都寓盛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否
2 2024 年 5 月至今 广东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否
3 2024 年 1 月至今 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经理 否
4 2021 年 1 月至今 东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经理 否
5 2020 年 11 月至今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否
执行董事、总
6 2019 年 8 月至今 宜都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否
经理
7 2017 年 4 月至今 宜昌三江水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董事、经理 否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朱英伟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四)邓新华
1、基本情况
姓名 邓新华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203111968********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邓新华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 2006 年 10 月至今 北京市东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否
2 2004 年 12 月至今 东莞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否
3 2001 年 11 月至今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否
4 2022 年 4 月至 2026 年 4 月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否
1-1-82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邓新华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五)唐新发
1、基本情况
姓名 唐新发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429011970********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唐新发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 2025 年 7 月至今 广州旭阳智造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经理 否
执行董事、
2 2022 年 2 月至今 广州阳之光贸易有限公司 否
经理
3 2019 年 9 月至今 吉林阳之康医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否
4 2017 年 1 月至今 东莞东阳光医药有限公司 董事长 否
执行董事、
5 2016 年 12 月至今 林芝东阳光药业研发有限公司 否
总经理
董事、总经
6 2015 年 11 月至今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否
理
7 2015 年 6 月至今 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否
董事长、经
8 2015 年 6 月至今 东莞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否
理
9 2015 年 5 月至今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否
执行董事、
10 2014 年 12 月至今 宜昌东阳光药研发有限公司 否
经理
11 2014 年 4 月至今 东阳光药业(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 否
12 2012 年 7 月至今 深圳市鸿运世纪实业有限公司 董事 否
13 2010 年 12 月至今 广东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是
14 2008 年 9 月至今 广东华南新药创制有限公司 董事 否
1-1-83是否与任职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执行董事、
15 2002 年 8 月至今 东莞东阳光药物研发有限公司 否
经理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唐新发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六)胡志东
1、基本情况
姓名 胡志东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622021971********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胡志东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集团高级副总裁、
1 2026 年 1 月至今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集团股权管理部总 否
经理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企业管理
2 2023 年 7 月至今 监事 否
有限公司
3 2020 年 11 月至今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 否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胡志东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七)周林
1、基本情况
姓名 周林
1-1-84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221271978********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周林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 2026 年 4 月至今 东莞东阳光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否
2 2026 年 3 月至今 东莞东利智算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董事长 否
集团高级副
3 2026 年 1 月至今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否
总裁监事兼战略
4 2020 年 11 月至今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规划部总经 否
理
5 2025 年 9 月至今 上海东创未来数据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经理 否
6 2025 年 9 月至今 宜昌东数三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经理 否
7 2025 年 9 月至今 宜昌东数一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经理 否
8 2025 年 2 月至今 湖北光谷东智具身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长 否
9 2022 年 6 月至今 深圳东阳光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经理 否
10 2018 年 12 月至今 广州景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 是
青岛国信嘉昀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
11 2017 年 9 月至今 董事 否
公司
12 2016 年 7 月至今 深圳中旭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是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周林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八)魏才良
1、基本情况
姓名 魏才良
曾用名 魏财良
1-1-85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203811988********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魏才良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 2026 年 1 月至今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集团高级副总裁 否
监事、集团人力
2 2020 年 11 月至今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否
资源部总经理
3 2025 年 7 月至今 广州旭阳智造实业有限公司 监事 否
4 2023 年 6 月至今 深圳市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监事 否
5 2022 年 6 月至今 深圳东阳光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监事 否
6 2022 年 1 月至今 广州阳之光贸易有限公司 监事 否
7 2021 年 1 月至今 东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 否
8 2020 年 4 月至今 泰合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董事 否
9 2018 年 12 月至今 东莞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否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魏才良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九)袁英
1、基本情况
姓名 袁英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408221987********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1-1-86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袁英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 集团副总裁、集团供应链采
1 2026 年 1 月 否
有限公司 购中心常务副主任集团供应链采购中心常务副
2025 年 8 月至 2026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
2 主任、集团人力资源部常务 否
年 1 月 有限公司副部长
2024 年 10 月至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 集团人力资源部常务副部
3 否
2025 年 8 月 有限公司 长、秘书处处长
2021 年 2 月至 2024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
4 董事长秘书处处长 否
年 10 月 有限公司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袁英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十)张志勇
1、基本情况
姓名 张志勇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221301978********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张志勇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单位存在产权关系崧铂(广州)生物医药有
1 2026 年 2 月至今 董事 否
限责任公司
2 2025 年 3 月至今 东莞东阳光制药有限公司 董事、经理 否
广东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 执行董事,职工
3 2023 年 6 月至今 否
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
4 2022 年 1 月至 2023 年 9 月 广东东阳光生物制剂有限 执行董事、经理 否
1-1-87是否与任职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单位存在产权关系公司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志勇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十一)蒋均才
1、基本情况
姓名 蒋均才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221271982********
住所/通讯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蒋均才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单位存在产权关系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
1 2015 年 5 月至今 董事 否
份有限公司
广东东阳光药业股份有 执行董事职工董事副总经
2 2026 年 6 月至今 否
限公司 理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蒋均才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十二)柴智
1、基本情况
姓名 柴智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1-1-88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2101021985********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柴智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
1 2026 年 1 月至今 集团副总裁 否
有限公司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股
2 2025 年 3 月至今 大区总经理 否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1 月至 2025 上海阳之康医药科技有
3 大区总经理 否
年 3 月 限公司乳源东阳光优艾希杰精
4 2022 年 7 月至今 董事 否
箔有限公司
2022 年 3 月至 2024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
5 常务副总经理 是
年 12 月 份有限公司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柴智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十三)张维
1、基本情况
姓名 张维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402221982********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张维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1-1-89是否与任职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 集团副总裁、集团融资部总
1 2026 年 1 月至今 否
有限公司 经理
2022 年 7 月至 2026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
2 融资部部长 否
年 1 月 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阳光投资有限
3 2021 年 10 月至今 执行董事 否
公司北京市东阳光投资有限
4 2006 年 10 月至今 监事 否
公司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维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十四)翟剑锋
1、基本情况
姓名 翟剑锋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2202031988********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翟剑锋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 集团副总裁、集团董事长助
1 2026 年 1 月至今 否
有限公司 理、融资部常务副总经理
2024 年 6 月至 2026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 集团董事长助理、融资部常
2 否
年 1 月 有限公司 务副部长、证券部副部长宜都同益一号企业管理
3 2025 年 11 月至今 董事 是
有限公司浙江浙商产融控股有限
4 2021 年 9 月至今 董事 否
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东阳光
5 2017 年 4 月至今 执行董事、经理 否
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6 2015 年 6 月至今 深圳市东阳光投资有限 总经理 否
1-1-90是否与任职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单位存在产权关系公司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翟剑锋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十五)李文佳
1、基本情况
姓名 李文佳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601021982********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李文佳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单位存在产权关系广东东阳光药业股份有
1 2021 年 1 月至今 董事、总经理 否
限公司东莞市东阳光生物药研
2 2019 年 3 月至今 执行董事 否
发有限公司宜昌山城水都冬虫夏草
3 2012 年 3 月至今 董事 否
有限公司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文佳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十六)郑弘书
1、基本情况
姓名 郑弘书
曾用名 无
1-1-91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414261989********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郑弘书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
1 2026 年 1 月至今 集团副总裁 否
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
2 2025 年 7 月至今 证券部总经理 否
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
3 2023 年 6 月至今 集团证券部总经理 否
有限公司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郑弘书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十七)孙宇恺
1、基本情况
姓名 孙宇恺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414261989********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平远县********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孙宇恺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1 2026 年 1 月至今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 集团证券部副总经理 否
1-1-92是否与任职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单位存在产权关系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至 2026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
2 证券事务总监 否
年 1 月 有限公司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孙宇恺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十八)陈浩
1、基本情况
姓名 陈浩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307241975********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陈浩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单位存在产权关系
宜昌东阳光长江药业 执行董事、医药连锁销售总经
1 2023 年 10 月至今 否
股份有限公司 理湖北九州东阳光医药
2 2023 年 10 月至今 董事长、经理 否
有限公司东莞东阳光医药有限
3 2023 年 12 月至今 董事、经理 否
公司东阳光药零售连锁
4 2013 年 9 月至今 监事 否(东莞)有限公司东阳光药零售连锁有
5 2021 年 8 月至今 执行董事、总经理 否
限公司
2020 年 9 月至 2023 宜昌东阳光医药科技
6 医药连锁销售总经理 否
年 10 月 推广服务有限公司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浩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1-1-93(十九)张光芒
1、基本情况
姓名 张光芒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307241976********
住所/通讯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张光芒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单位存在产权关系内蒙古东阳光新能源开
1 2026 年 3 月至今 董事 否
发应用有限公司四子王旗东阳光新能源
2 2026 年 3 月至今 董事 否
开发应用有限公司
2026 年 1 月至 2026 乌兰察布东阳光投资开
3 总经理、董事 否
年 5 月 发有限公司乌兰察布东阳光新能源
4 2025 年 12 月至今 董事长、总经理 否
开发有限公司乌兰察布东阳光洋电子
5 2022 年 12 月至今 总经理 否
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乌兰察布东阳光
6 2021 年 8 月至今 执行董事、经理 否
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宜都东阳光化成箔有限
7 2018 年 9 月至今 董事长兼总经理 否
公司内蒙古乌兰察布东阳光
8 2017 年 8 月至今 执行董事、经理 否
化成箔有限公司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
9 2010 年 10 月至今 职工代表董事、副总经理 是
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
10 2006 年 11 月至今 董事长 否
份有限公司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光芒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1-1-94(二十)朱定海
1、基本情况
姓名 朱定海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402231979********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朱定海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在产权关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
1 2024 年 12 月至今 副总经理 是
份有限公司贵州省东阳光能源材料
2 2023 年 6 月至今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否
科技有限公司贵州省东阳光新能源科
3 2023 年 1 月至今 总经理 否
技有限公司重庆东阳光实业发展有
4 2021 年 7 月至今 董事 否
限公司遵义市东阳光实业发展
5 2021 年 6 月至今 董事 否
有限公司
6 2011 年 7 月至今 乳源东阳光氟有限公司 监事 否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朱定海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二十一)何鑫
1、基本情况
姓名 何鑫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2107031986********
1-1-95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
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何鑫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单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位存在产权关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
1 2024 年 5 月至今 副总经理 否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至 2024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
2 监事 否
年 4 月 份有限公司乳源东阳光山诺士科技
3 2020 年 11 月至今 董事 否
有限公司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何鑫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二十二)刘耿豪
1、基本情况
姓名 刘耿豪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452241990********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刘耿豪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在产权关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
1 2022 年 7 月至今 董事会秘书 否
份有限公司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刘耿豪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1-1-96(二十三)王文钧
1、基本情况
姓名 王文钧
曾用名 王文君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213021987********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王文钧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单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位存在产权关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
1 2021 年 4 月至今 董事、副总经理 是
份有限公司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文钧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二十四)陈俊浩
1、基本情况
姓名 陈俊浩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415211987********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陈俊浩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1-1-97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产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权关系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 集团宣传部总
1 2026 年 1 月至今 否
有限公司 经理
2025 年 4 月至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 大健康销售总
2 否
2026 年 1 月 有限公司 经理
2023 年 4 月至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 证券部常务副
3 否
2025 年 4 月 有限公司 部长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俊浩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二十五)张英俊
1、基本情况
姓名 张英俊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308251978********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张英俊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在产权关系深圳市格必加分子药物创新中心有
1 2025 年 10 月至今 董事 否
限责任公司
2 2024 年 5 月至今 杭州东阳光药业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否
杭州东阳光人工智能医药研发有限
3 2024 年 5 月至今 董事长 否
公司
4 2021 年 1 月至今 广东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否
5 2019 年 3 月至今 东莞市东阳光新药研发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否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英俊直接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情况如下:
1-1-98注册资本/
序
公司名称 出资额 关联关系 主营业务号(万元)
宜都芳文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1 740.14 投资管理(有限合伙) 持有 2.18%财产份额
宜都英文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2 740.14 投资管理(有限合伙) 持有 6.80%财产份额
宜都市芳文一号股权投资合伙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3 340.53 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 1.08%财产份额
宜都市芳文二号股权投资合伙 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4 213.93 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持有 3.94%财产份额
(二十六)林淘曦
1、基本情况
姓名 林淘曦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501041983********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林淘曦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在产权关系广东东阳光药业股份
1 2023 年 6 月至今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否
有限公司广东东阳光药业股份
2 2022 年 7 月至今 商务拓展部总经理 否
有限公司东莞市东阳光新药研
3 2019 年 3 月至今 监事 否
发有限公司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林淘曦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二十七)李娟
1、基本情况
姓名 李娟
1-1-99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624241986********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李娟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在产权关系融资部副总经
1 2022 年 8 月至今 广东东阳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否
理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娟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二十八)王瑾
1、基本情况
姓名 王瑾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607231991********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王瑾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在产权关系宜都同益二号企业管理
1 2025 年 11 月至今 董事 是
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
2 2025 年 7 月至今 财务部总经理 否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至 2025 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
3 财务部副部长 否
年 7 月 份有限公司
1-1-100是否与任职单位存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在产权关系
2022 年 8 月至 2024 深圳市东阳光化成箔股
4 会计处处长 否
年 3 月 份有限公司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瑾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二十九)唐火强
1、基本情况
姓名 唐火强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408261981********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唐火强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在产权关系广东东阳光超容科技有
1 2026 年 6 月至今 董事 否
限公司宜昌东阳光数智科技有
2 2025 年 10 月至今 监事 否
限公司浙江东阳光液冷科技有
3 2025 年 9 月至今 监事 否
限公司广东深度智冷科技有限
4 2025 年 3 月至今 监事 否
公司广东东阳光液冷科技有
5 2024 年 8 月至今 监事 否
限公司
2024 年 5 月至 2025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
6 监事会主席 是
年 11 月 份有限公司贵州省东阳光新能源科
7 2024 年 4 月至今 董事 否
技有限公司
东莞东阳光科研发有限 执行董事、新能源研
8 2024 年 3 月至今 否
公司 究院院长浙江东阳光新能源科技
9 2022 年 7 月至今 经理、董事 否
发展有限公司
10 2022 年 7 月至 2024 东莞东阳光科研发有限 新能源研究院副院长 否
1-1-101是否与任职单位存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在产权关系
年 4 月 公司乳源东阳光山诺士科技
11 2020 年 11 月至今 监事 否
有限公司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唐火强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三十)李义涛
1、基本情况
姓名 李义涛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290051981********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李义涛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序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 单位存在产号权关系
1 2024 年 7 月 6 日至今 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席总裁 否
2 2023 年 4 月至今 广东新型储能国家研究院有限公司 董事 否
2018 年 4 月至 2026 年 4
3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是
月
2020 年 4 月至 2024 年 5
4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 是
月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义涛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1-1-102(三十一)王静
1、基本情况
姓名 王静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6421011974********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王静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在产权关系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 集团资金管理部总经
1 2023 年 4 月至今 否
有限公司 理乳源瑶族自治县寓能电
2 2001 年至今 监事 否
子实业有限公司乳源瑶族自治县新京科
3 2001 年至今 监事 否
技发展有限公司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静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三十二)王昌永
1、基本情况
姓名 王昌永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1201051979********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1-1-103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王昌永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在产权关系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
1 2022 年 6 月至今 集团法务部总经理 否
有限公司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昌永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三十三)肖家宁
1、基本情况
姓名 肖家宁
曾用名 肖加宁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414221989********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韶关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肖家宁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在产权关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
1 2024 年 5 月至今 副总经理 否
份有限公司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肖家宁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三十四)钟章保
1、基本情况
姓名 钟章保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1-1-104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401061977********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乳源瑶族自治县********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钟章保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在产权关系广东东阳光液冷科技有
1 2024 年 8 月至今 财务负责人 否
限公司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
2 2018 年 4 月至今 财务总监 是
份有限公司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钟章保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三十五)黄轩
1、基本情况
姓名 黄轩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507811987********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黄轩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在产权关系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 内控合规部常务副总经
1 2023 年 4 月至今 否
股份有限公司 理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黄轩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1-1-105(三十六)张重振
1、基本情况
姓名 张重振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108811993********
住所/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与任职单位存在的产权关系
张重振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情况如下: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
序号 起止时间 任职单位 职务在产权关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
1 2026 年 1 月至今 证券事务高级总监 否
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处副
2025 年 3 月至 2026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
2 处长、证券事务副总 否
年 1 月 份有限公司监
2021 年 3 月至 202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3 投资银行业务线 否
年 3 月 公司
3、控制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张重振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企业。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非自然人交易对方
(一)东方一号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宜昌东阳光东方一号数据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陆城滨江路 34 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东富华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出资额 39102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581MAK0KLEQ1J
1-1-106成立日期 2025 年 11 月 11 日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经营范围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25 年 11 月 11 日,设立
2025 年 11 月 11 日,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宜都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
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东方一号,设立时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共 20 万元。
设立时,东方一号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1 宜都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 50%
2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50%
合计 20.00 100.00%
(2)2026 年 2 月 6 日,合伙人变更
2026 年 1 月 30 日,东方一号全体合伙人做出决议,一致同意原普通合伙人宜都市
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退伙,同意增加北京东富华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普通合伙人。
本次变更完成后,东方一号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1 北京东富华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10.00 50%
2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 50%
合计 20.00 100.00%
(3)2026 年 2 月 11 日,合伙人变更及增资
2026 年 1 月 30 日,东方一号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增加中国东方资产管
理股份有限公司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由 20.00 万元增加至 391020.00 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东方一号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1 北京东富华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20.00 0.005%
1-1-107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2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500.00 51.28%
3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90500.00 48.72%
合计 391020.00 100.00%
3、产权结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方一号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方一号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4、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方一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北京东富华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东富华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北京东富华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1-1-108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北京市东城区鼓楼东大街 206 号 D1003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东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30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0896702299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25 日投资管理;企业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
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经营范围 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13 年 12 月,设立
2013 年 12 月,北京东富汇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和北京东富崛起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东富华明,设立时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共 11.00万元。
设立时,东富华明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1 北京东富崛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10.00 90.91%
2 北京东富汇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1.00 9.09%
合计 11.00 100.00%
注:北京东富崛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后更名为北京东富崛起经济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2)2016 年 4 月,合伙人变更及增资
2016 年 4 月,东富华明的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北京东富汇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东富崛起经济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退伙,同意新合伙人东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入伙。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由
11.00 万元增加至 30001.00 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东富华明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1-1-109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1 东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 0.0033%
2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99.9967%
合计 30001.00 100.00%
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后更名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2018 年 5 月,增资
2018 年 5 月,东富华明的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一致同意合伙人东富(北京)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由原 1.00 万元变更为 100.00 万元,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由
30001.00 万元增加至 30100.00 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东富华明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1 东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0.3322%
2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99.6678%
合计 30100.00 100.00%
(3)产权及控制关系、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京东富华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1-1-1102)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京东富华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东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东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 20 号 3 号楼 A-1584 室
法定代表人 卫东
注册资本 6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93996518919
成立时间 2014-05-29投资管理;企业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商务咨询;企业营销策划;技术咨询、服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经营范围
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北京东富华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1-1-111(5)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北京东富华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最近两年未经审计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7994.27 9599.63
负债总额 0.82 1.08
所有者权益 7993.45 9598.55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4388.70 1133.18
净利润 4380.53 1120.53
(6)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东方一号外,北京东富华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无其他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东方一号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东方一号成立不足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仅有 2025 年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90001.06
负债总额 1.50
所有者权益 389999.56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0.44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最近一年,东方一号未经审计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1-1-112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90001.06
负债总额 1.50
所有者权益 389999.56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0.44
净利润 -0.44
3)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00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6
7、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方一号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东方一号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募
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9、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东方一号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为长期,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10、穿透锁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东数一号外,东方一号无其他对外投资,以持有标的资
1-1-113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基于审慎性考虑,东方一号参照专为本次
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资产间接权益进行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东方一号全体合伙人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东方一号已出具了《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在前述东方一号承诺的针对本企业在本次交易中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就本企业所持东方一号的合伙份额,本企业承诺不会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11、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东方一号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直接投 是否为最 最终持有人 出资 资金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取得权益时间
资比例 终持有人 性质 方式 来源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 国有控股或 自有或
1-1 51.28% 是 货币 2026/2/11
份有限公司 管理主体 自筹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 自有或
1-2 48.72% 否 - 货币 2025/11/11
展有限公司 自筹
乳源瑶族自治县寓能 自有或
1-2-1 42.34% 否 - 货币 2001/11/5
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自筹自有或
1-2-1-1 张寓帅 99.2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0/11/6
自筹乳源瑶族自治县帅才自有或
1-2-1-2 投资服务合伙企业 0.50% 否 - 货币 2024/3/1
自筹(有限合伙)自有或
1-2-1-2-1 张寓帅 90.0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4/2/4
自筹自有或
1-2-1-2-2 胡志东 3.75%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4/2/4
自筹自有或
1-2-1-2-3 魏才良 3.13%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4/2/4
自筹自有或
1-2-1-2-4 周林 3.13%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4/2/4
自筹自有或
1-2-1-3 张红伟 0.3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01/06/26
自筹
乳源瑶族自治县新京 自有或
1-2-2 30.66% 否 - 货币 2001/11/5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自筹自有或
1-2-2-1 张寓帅 75.0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16/1/21
自筹乳源瑶族自治县新伟自有或
1-2-2-2 投资服务合伙企业 25.00% 否 - 货币 2020/11/18
自筹(普通合伙)自有或
1-2-2-2-1 朱英伟 23.81%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0/11/6
自筹
1-2-2-2-2 张红伟 23.81%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0/11/6 自有或
1-1-114直接投 是否为最 最终持有人 出资 资金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取得权益时间
资比例 终持有人 性质 方式 来源自筹自有或
1-2-2-2-3 卢宇新 23.81%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0/11/6
自筹自有或
1-2-2-2-4 邓新华 14.29%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0/11/6
自筹自有或
1-2-2-2-5 唐新发 14.29%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0/11/6
自筹
韶关新寓能实业投资 自有或
1-2-3 27.00% 否 - 货币 2016/12/30
有限公司 自筹
乳源瑶族自治县寓能 与 1-2-1 自有或
1-2-3-1 58.00% - 货币 2016/11/9
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重复 自筹
乳源瑶族自治县新京 与 1-2-2 自有或
1-2-3-2 42.00% - 货币 2016/11/9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重复 自筹持有东数一
北京东富华明投资管 自有或
1-3 0.01% 是 号股权比例 货币 2026/2/6
理中心(有限合伙) 自筹
小于 0.01%
注 1:取得权益的时间以工商登记时间为准,下同。
注 2:“最终持有人”指自然人、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含事业单位、国有主体控制的产业基金等)、集体所有制企业、境外政府投资基金、大学捐赠基金、养老基金、公益基金以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东穿透核查的通知》,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于持股或间接持有标的资产股权比例低于 0.01%、不涉及违法违规“造富”等情形的股东停止进行穿透核查,下同。
胡志东、魏才良、周林、张红伟、朱英伟、卢宇新、邓新华、唐新发亦为本次交
易的交易对方;东方一号的有限合伙人深东实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除上述情况外,东方一号的合伙人、最终持有人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主体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2、其他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东方一号将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的股份,根据《格式准则 26 号》的相关规定,东方一号的其他情况如下:
(1)最终出资人的资金来源
根据东方一号出具的说明,东方一号的最终出资人的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东方一号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非自然人交易对方”之“(一)东方一号”之“11、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2)利润分配、亏损负担及合伙事务执行(含表决权行使)的有关协议安排
1)利润分配、亏损分担
1-1-115* 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出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合伙企业进行收益分配。
* 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合伙债务时,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合伙事务的执行
* 全体合伙人共同委托北京东富华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作为企业执行合
伙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派的代表执行。
*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 不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检查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 根据合伙人要求,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 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 被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委托。
*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表决权,除非协议另有约定的,决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表决权通过。
*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伙经营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损害本企业利益,有限合伙人除外。
(3)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内合伙人入伙、退伙、转让财产份额、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转变身份的情况及未来存续期间内的类似变动安排
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首次作出决议前六个月内,东方一号存在 2026 年 2月宜都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退伙并将其财产份额转让给北京东
1-1-116富华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26 年 2 月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
有限合伙人入伙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方一号不存在未来存续期间的类似变动安排的计划。
(二)都宜私募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湖北都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武汉市东西湖区临空港大道金北一路 49 号迪马数智天地 D2 号楼 17 层注册地址
1701 室
主要办公地点 宜都市科技孵化中心
法定代表人 涂明勇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AEPN8N
成立时间 2016 年 4 月 12 日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经营范围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16 年 4 月,设立
2016 年 4 月 12 日,王靖、杨帆共同出资设立深圳前海利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
册资本为 10000 万元,其中王靖、杨帆分别以货币方式出资 5000 万元、5000 万元。
2016 年 4 月 12 日,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公司核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设立时,深圳前海利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靖 5000.00 50.00%
2 杨帆 5000.00 5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2)2016 年 11 月,减资
2016 年 11 月 4 日,深圳前海利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公
司将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减少至 500 万元(人民币)。
1-1-117本次变更后,深圳前海利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靖 250.00 50.00%
2 杨帆 250.00 50.00%
合计 500.00 100.00%
(3)2017 年 5 月,股权转让
2017 年 5 月 17 日,深圳前海利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杨
帆将其持有公司 50%的股权转让给周晓明。
本次变更后,深圳前海利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靖 250.00 50.00%
2 周晓明 250.00 50.00%
合计 500.00 100.00%
(4)2017 年 5 月,增资
2017 年 5 月 23 日,深圳前海利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公
司将认缴注册资本 500 万元(人民币)变更为 1000 万元(人民币)。
本次变更后,深圳前海利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靖 500.00 50.00%
2 周晓明 500.00 50.00%
合计 1000.00 100.00%
(5)2021 年 4 月,股权转让
2021 年 4 月 14 日,深圳前海利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周
晓明将其持有公司 50%的股权转让给元伟伟。
本次变更后,深圳前海利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靖 500.00 50.00%
2 元伟伟 500.00 50.00%
合计 1000.00 100.00%
1-1-118(6)2023 年 6 月,股权转让
2023 年 4 月 21 日,深圳前海利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深
圳前海利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湖北都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20 日,都宜私募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元伟伟将持有公司
50.00%股权,认缴出资额 500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深圳鹏盛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王靖
将持有公司 50.00%股权,认缴出资额 500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深圳鹏盛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本次转让后,深圳鹏盛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 1000 万元,占 100%股权。
本次变更后,都宜私募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深圳鹏盛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7)2023 年 6 月,股权转让
2023 年 6 月 29 日,都宜私募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深圳鹏盛产业服务有限公
司将持有公司 35.00%股权,认缴出资额 350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深圳蓝氢欣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 65.00%股权,认缴出资额 650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变更后,都宜私募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50.00 65.00%
2 深圳蓝氢欣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350.00 35.00%
合计 1000.00 100.00%
(8)2024 年 7 月,股权转让
2024 年 7 月 5 日,都宜私募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深圳蓝氢欣跃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 35.00%股权,认缴出资额 350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变更后,都宜私募的出资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100.00%
1-1-119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00 100.00%
3、产权及控制关系、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都宜私募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都宜私募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都市国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都宜私募 100%股权,为都宜私募控股股东,都宜私募实际控制人为宜都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4、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都宜私募主要从事私募基金管理,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5、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都宜私募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9003.58 7936.30
1-1-120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总额 53286.36 7339.25
净资产 45717.21 597.05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308.58 285.32
净利润 118.06 13.41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最近一年,都宜私募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9003.58
负债总额 53286.36
所有者权益 45717.21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308.58
利润总额 118.06
净利润 118.06
3)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1.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1028.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00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7.88
6、交易对方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都宜私募直接控制的主要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1 湖北都宜国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 投资管理
1-1-121(三)横琴源创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珠海横琴源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彩霞街 1316 号 406 办公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东越红石(珠海)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4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3MAK13KP045
成立日期 2025 年 11 月 12 日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25 年 11 月,设立
2025 年 11 月 12 日,东越红石(珠海)投资有限公司、刘圣、山东中际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曾晨、安惠兰、尹贤文、董辉和珠海横琴之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共同出资设立横琴源创,设立时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共 40000.00 万元。
设立时,横琴源创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1 东越红石(珠海)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0.25%
2 刘圣 有限合伙人 18000.00 45.00%
3 山东中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6000.00 15.00%
4 曾晨 有限合伙人 6000.00 15.00%
5 安惠兰 有限合伙人 4000.00 10.00%
6 尹贤文 有限合伙人 4000.00 10.00%
7 董辉 有限合伙人 1000.00 2.50%
8 珠海横琴之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900.00 2.25%
合计 40000.00 100.00%
自设立以来,横琴源创出资情况未曾发生变化。
3、产权结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横琴源创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1-1-12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横琴源创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
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4、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横琴源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东越红石(珠海)投资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东越红石(珠海)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珠海市横琴新区琴政路 739 号 11 栋 1802 房
法定代表人 李蓉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3MAG1M6TU3R
成立时间 2025-10-23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经营范围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25 年 10 月,设立
2025 年 10 月 23 日,李阳出资设立东越红石(珠海)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时全体
股东认缴出资总额共 500.00 万元。
设立时,东越红石(珠海)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阳 500.00 100.00%
1-1-123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500.00 100.00%
2)2025 年 11 月,股权转让
2025 年 11 月 10 日,李阳将其持有公司 5%的股权转让给李蓉。
本次变更完成后,东越红石(珠海)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李阳 495.00 99.00%
2 李蓉 5.00 1.00%
合计 500.00 100.00%
(3)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越红石(珠海)投资有限公司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李阳持有东越红石(珠海)投资有限公司 99.00%的股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4)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东越红石(珠海)投资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5)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东越红石(珠海)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不足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仅有 2025 年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4.49
1-1-124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总额 107.34
所有者权益 -2.85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净利润 -2.85
(6)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横琴源创外,东越红石(珠海)投资有限公司无其他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横琴源创主营业务为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横琴源创成立不足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仅有 2025 年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0002.62
负债总额 20004.00
所有者权益 39998.62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1.38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最近一年,横琴源创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0002.62
1-1-125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总额 20004.00
所有者权益 39998.62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1.38
净利润 -1.38
3)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01.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0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2
7、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横琴源创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横琴源创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募
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9、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横琴源创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为 5 年,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10、穿透锁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东数一号外,横琴源创无其他对外投资,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基于审慎性考虑,横琴源创参照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资产间接权益进行穿透锁定。具体
1-1-126情况如下:
横琴源创全体合伙人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横琴源创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所持横琴源创的合伙份额,不会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11、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横琴源创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是否为
直接投 最终持有 出资 取得权益 资金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最终持
资比例 人性质 方式 时间 来源有人自有或
1-1 刘圣 45.0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5/11/12
自筹自有或
1-2 曾晨 15.0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5/11/12
自筹
山东中际投资控股有 自有或
1-3 15.00% 否 - 货币 2025/11/12
限公司 自筹自有或
1-3-1 王伟修 52.06% 是 自然人 货币 1999/1/18
自筹
龙口中际致远投资管 自有或
1-3-2 28.66% 否 - 货币 2023/5/26
理中心(有限合伙) 自筹自有或
1-3-2-1 王伟修 31.08%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4/9/20
自筹自有或
1-3-2-2 王策胜 10.47%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2/8/22
自筹自有或
1-3-2-3 戚志杰 10.47%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4/9/20
自筹自有或
1-3-2-4 张兆卫 9.6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2/8/22
自筹自有或
1-3-2-5 王柏林 6.8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4/9/20
自筹自有或
1-3-2-6 戚积常 5.23%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4/9/20
自筹自有或
1-3-2-7 王进 3.49%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4/9/20
自筹自有或
1-3-2-8 刘学松 3.49%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4/9/20
自筹自有或
1-3-2-9 姜焕林 3.38%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4/9/20
自筹自有或
1-3-2-10 李光顺 2.97%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4/9/20
自筹自有或
1-3-2-11 程军 1.74%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4/9/20
自筹自有或
1-3-2-12 张谦道 1.74%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4/9/20
自筹自有或
1-3-2-13 张业贞 1.74%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4/9/20
自筹
1-1-127是否为
直接投 最终持有 出资 取得权益 资金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最终持
资比例 人性质 方式 时间 来源有人自有或
1-3-2-14 赵波 1.57%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4/9/20
自筹自有或
1-3-2-15 成学虎 1.4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4/9/20
自筹自有或
1-3-2-16 李光寅 1.22%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4/9/20
自筹自有或
1-3-2-17 梁颐科 0.87%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4/9/20
自筹自有或
1-3-2-18 高华 0.7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4/9/20
自筹自有或
1-3-2-19 辛秀杰 0.7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4/9/20
自筹自有或
1-3-2-20 臧伟 0.7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4/9/20
自筹自有或
1-3-2-21 李成训 0.52%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4/9/20
自筹自有或
1-3-2-22 王晓东 0.12%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2/8/22
自筹自有或
1-3-3 王晓东 19.28% 是 自然人 货币 2015/6/3
自筹自有或
1-4 尹贤文 10.0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5/11/12
自筹自有或
1-5 安惠兰 10.0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5/11/12
自筹自有或
1-6 董辉 2.5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5/11/12
自筹
珠海横琴之江投资合 自有或
1-7 2.25% 否 - 货币 2025/11/12
伙企业(有限合伙) 自筹自有或
1-7-1 李阳 95.0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1/11/17
自筹自有或
1-7-2 李蓉 5.0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1/11/17
自筹
东越红石(珠海)投 自有或
1-8 0.25% 否 - 货币 2025/11/12
资有限公司 自筹自有或
1-8-1 李阳 99.0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5/10/23
自筹自有或
1-8-2 李蓉 1.0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5/11/28
自筹
横琴源创的合伙人、最终持有人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主体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1-128(四)杭州今益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杭州今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外东山弄 16 号 1469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而今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5105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6MAK0216B5C
成立日期 2025 年 11 月 5 日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经营范围 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25 年 11 月,设立
2025 年 11 月 5 日,杭州弘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杭州注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共同
出资设立杭州今益,设立时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共 100.00 万元。
设立时,杭州今益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1 杭州弘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 1.00%
2 杭州注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99.00 99.00%
合计 100.00 100.00%
(2)2025 年 12 月,合伙人变更及增资
2025 年 12 月 1 日,杭州今益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一致同意杭州注汇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退出,并增加高尔财、海南以安投资有限公司、王鹏、吴梦莹、俞巧仙、盐城市金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有限合伙人,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由 100.00 万元增加至
51050.00 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杭州今益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1 杭州而今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50.00 0.10%
1-1-129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2 高尔财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58.77%
3 海南以安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19.59%
4 王鹏 有限合伙人 5000.00 9.79%
5 吴梦莹 有限合伙人 2000.00 3.92%
6 俞巧仙 有限合伙人 2000.00 3.92%
7 盐城市金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 3.92%
合计 51050.00 100.00%
3、产权结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杭州今益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杭州今益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4、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杭州今益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杭州而今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杭州而今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1-1-130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晖路 2030 号云台国际商务中心 2925-2 室
法定代表人 朱瑶
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8MAE04TGQ8X
成立时间 2024-09-12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经营范围 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24 年 9 月,设立
2024 年 9 月 12 日,杭州注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杭州弘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认缴出资总额共 500.00 万元。
设立时,杭州弘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杭州注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500.00 100.00%
合计 500.00 100.00%
2)2025 年 11 月,股东变更
2025 年 11 月 5 日,杭州弘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一致同意更名为杭州
而今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注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 70.00%股权,认缴出资额 350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上海而今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 30.00%股权,认缴出资额 150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吴梦莹。
本次变更完成后,杭州而今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上海而今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350.00 70.00%
2 吴梦莹 150.00 30.00%
合计 500.00 100.00%
(3)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杭州而今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1-1-131(4)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杭州而今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5)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杭州而今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仅完整运营一个会计年度,仅有 2025 年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0.06
负债总额 50.10
所有者权益 -0.04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0.04
(6)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杭州今益外,杭州而今企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无其他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杭州今益主营业务为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1-1-132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杭州今益成立不足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仅有 2025 年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1050.20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51050.20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0.20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最近一年,杭州今益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1050.20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51050.20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0.20
净利润 0.20
3)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000.00
1-1-133项目 2025 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05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50.20
7、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杭州今益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杭州今益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募
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9、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杭州今益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为长期,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10、穿透锁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东数一号外,杭州今益无其他对外投资,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基于审慎性考虑,杭州今益参照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资产间接权益进行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杭州今益全体合伙人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杭州今益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所持杭州今益的合伙份额,不会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11、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杭州今益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直接投资 是否为最 最终持有 出资 取得权益 资金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比例 终持有人 人性质 方式 时间 来源自有或
1-1 高尔财 58.77%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5/12/9
自筹
海南以安投资有限 自有或
1-2 19.59% 否 - 货币 2025/12/9
公司 自筹自有或
1-2-1 王官彤 99.5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2/5/27
自筹自有或
1-2-2 周啸明 0.5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2/5/27
自筹
1-1-134直接投资 是否为最 最终持有 出资 取得权益 资金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比例 终持有人 人性质 方式 时间 来源自有或
1-3 王鹏 9.79%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5/12/9
自筹
盐城市金伟建设工 自有或
1-4 3.92% 否 - 货币 2025/12/9
程有限公司 自筹自有或
1-4-1 周敬 100.0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1/7/3
自筹自有或
1-5 吴梦莹 3.92%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5/12/9
自筹自有或
1-6 俞巧仙 3.92%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5/12/9
自筹
杭州而今企业运营 自有或
1-7 0.10% 否 - 货币 2025/11/5
管理有限公司 自筹持有东数
上海而今企业发展 一号股权 自有或
1-7-1 70.00% 是 货币 2025/11/7
有限公司 比例小于 自筹
0.01%
自有或
1-7-2 吴梦莹 30.00% 与 1-5 重复 - 货币 2025/11/7
自筹
杭州今益的合伙人、最终持有人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主体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聚优盈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共青城聚优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 邱俊
出资额 321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60405MADTQ9DN4U
成立日期 2024 年 7 月 24 日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经营范围(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24 年 7 月,设立
2024 年 7 月 24 日,邱俊和董德伟共同出资设立聚优盈,设立时全体合伙人认缴出
资总额共 10000.00 万元。
1-1-135设立时,聚优盈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1 邱俊 普通合伙人 100.00 1.00%
2 董德伟 有限合伙人 9900.00 99.00%
合计 10000.00 100.00%
(2)2025 年 11 月,合伙人变更及增资
2025 年 11 月 17 日,聚优盈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一致同意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
加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 30000.00 万元,同意吴庆国加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
2000.00 万元,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由 10000.00 万元增加为 42000.00 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聚优盈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1 邱俊 普通合伙人 100.00 0.24%
2 董德伟 有限合伙人 9900.00 23.57%
3 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71.43%
4 吴庆国 有限合伙人 2000.00 4.76%
合计 42000.00 100.00%
(3)2025 年 11 月,合伙人变更及减资
2025 年 11 月 17 日,聚优盈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一致同意董德伟退出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由 42000.00 万元减少为 32100.00 万元。
本次变更完成后,聚优盈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1 邱俊 普通合伙人 100.00 0.31%
2 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93.46%
3 吴庆国 有限合伙人 2000.00 6.23%
合计 32100.00 100.00%
(4)2026 年 2 月,合伙人变更
2026 年 2 月 27 日,聚优盈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一致同意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
公司加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 30000.00 万元。汇天泽投资有限公司退出合伙企业。
1-1-136本次变更完成后,聚优盈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1 邱俊 普通合伙人 100.00 0.31%
2 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0 93.46%
3 吴庆国 有限合伙人 2000.00 6.23%
合计 32100.00 100.00%
3、产权结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聚优盈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聚优盈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4、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聚优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邱俊。
姓名 邱俊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211231987********
住所/通讯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聚优盈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1-1-137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聚优盈最近两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2001.38 -
负债总额 3.00 1.00
所有者权益 31998.38 -1.00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0.62 -1.00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最近一年,聚优盈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2001.38
负债总额 3.00
所有者权益 31998.38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0.62
净利润 -0.62
7、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聚优盈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聚优盈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募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
1-1-138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9、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聚优盈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为 50 年,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10、穿透锁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东数一号外,聚优盈无其他对外投资,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基于审慎性考虑,聚优盈参照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资产间接权益进行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聚优盈全体合伙人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聚优盈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所持聚优盈的合伙份额,不会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浙商金汇·安鑫
30 号财富管理服务信托的信托受益人杨涛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聚优盈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通过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安鑫 30 号财富管理服务信托)所间接持有的聚优盈的合伙份额,不会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11、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聚优盈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是否为
直接投 最终持有 出资 取得权益 资金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最终持
资比例 人性质 方式 时间 来源有人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浙商金 自有或
1-1 93.46% - - 货币 2026/3/11
汇·安鑫 30 号财富管 自筹理服务信托)自有或
1-1-1 杨涛 10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6/3/12
自筹自有或
1-2 吴庆国 6.23%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5/11/21
自筹自有或
1-3 邱俊 0.31%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4/7/24
自筹
注:根据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代表浙商金汇·安鑫 30 号财富管理服务信托)提供的信
托合同等文件,浙商金汇·安鑫 30 号财富管理服务信托的信托委托人、信托受益人均为杨涛。
聚优盈的合伙人、最终持有人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主体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1-1-139(六)福建龙头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福建龙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 6 号楼 5 层 511 室-3486(集群注册地址
注册)
执行事务合伙人 福建省产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4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28MA3454JC3K
成立日期 2015 年 12 月 18 日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15 年 12 月,设立
2015 年 12 月 18 日,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
金有限公司和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福建龙头,设立时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共 400000.00 万元。
设立时,福建龙头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1 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 0.0025%
2 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99990.00 49.9975%
3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0 50.00%
合计 400000.00 100.00%
(2)2016 年 8 月,合伙人变更
2016 年 8 月 16 日,福建龙头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一致同意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
司加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 200000.00 万元。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退出合伙企业。
本次变更完成后,福建龙头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1 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 0.0025%
1-1-140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2 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99990.00 49.9975%
3 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0 50.00%
合计 400000.00 100.00%
(3)2024 年 8 月,合伙人变更
2024 年 8 月 23 日,福建龙头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一致同意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加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 200000.00 万元。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退出合伙企业。
本次变更完成后,福建龙头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1 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 0.0025%
2 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99990.00 49.9975%
3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0 50.00%
合计 400000.00 100.00%
(4)2025 年 12 月,合伙人变更
2025 年 12 月 16 日,福建龙头全体合伙人作出决议,一致同意福建省产投私募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加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 10.00 万元。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退出合伙企业。
本次变更完成后,福建龙头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1 福建省产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 0.0025%
2 福建省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99990.00 49.9975%
3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200000.00 50.00%
合计 400000.00 100.00%
3、产权结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建龙头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1-1-14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建龙头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
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4、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建龙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福建省产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福建省产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朱紫坊 30 号-45 室
法定代表人 陈谨
注册资本 10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02MAE53C0J1Q
成立时间 2024-11-12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经营范围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企业管理咨询。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福建龙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1-1-142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福建龙头最近两年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19497.30 186329.86
负债总额 - 10.37
所有者权益 219497.30 186319.49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 436.93
净利润 4990.46 4402.36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最近一年,福建龙头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19497.30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219497.30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4990.46
净利润 4990.46
3)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9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677.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187.35
1-1-143项目 2025 年度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75.11
7、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建龙头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福建龙头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
SH6179。
9、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福建龙头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为 20 年,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10、穿透锁定情况
福建龙头除标的公司外存在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
11、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福建龙头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是否为
直接投资 最终持有 出资 取得权益 资金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最终持
比例 人性质 方式 时间 来源有人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 国有控股或 自有或
1-1 50.00% 是 货币 2024/8/23
团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主体 自筹
福建省产业股权投 国有控股或 自有或
1-2 50.00% 是 货币 2015/12/18
资基金有限公司 管理主体 自筹
福建省产投私募基 国有控股或 自有或
1-3 0.0025% 是 货币 2025/12/17
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主体 自筹福建龙头的合伙人均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亦为厦门创新、福州创新、福建创新的有限合伙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厦门
创新、福州创新、福建创新、福州华策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前述情形外,福建龙头的合伙人、最终持有人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主体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1-1-144(七)宜昌熙任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宜昌市熙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陆城滨江路 34 号办公楼 102 室
主要办公地点 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陆城滨江路 34 号办公楼 102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凌超
出资额 2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581MAK1XLGDX9
成立日期 2025 年 12 月 8 日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外,经营范围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25 年 12 月,设立
2025 年 12 月 8 日,凌超和徐任共同出资设立宜昌熙任,设立时全体合伙人认缴出
资总额共 20000 万元。
设立时,宜昌熙任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1 凌超 普通合伙人 10000.00 50%
2 徐任 有限合伙人 10000.00 50%
合计 20000.00 100.00%
自设立以来,宜昌熙任出资情况未曾发生变化。
3、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昌熙任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1-1-145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昌熙任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
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4、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昌熙任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凌超。
姓名 凌超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205251978********
住所/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宜昌熙任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宜昌熙任成立不足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仅有 2025 年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0.00
负债总额 -
1-1-146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所有者权益 -0.00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0.00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最近一年,宜昌熙任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0.00
所有者权益 -0.00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0.00
净利润 -0.00
3)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昌熙任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宜昌熙任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募
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
1-1-147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9、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宜昌熙任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为长期,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10、穿透锁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东数一号外,宜昌熙任无其他对外投资,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基于审慎性考虑,宜昌熙任参照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资产间接权益进行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宜昌熙任全体合伙人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宜昌熙任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所持宜昌熙任的合伙份额,不会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11、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宜昌熙任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是否为
股东/出资 直接投资 最终持有 出资
序号 最终持 取得权益时间 资金来源
人名称 比例 人性质 方式有人
1-1 凌超 50.0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5/12/8 自有或自筹
1-2 徐任 50.0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5/12/8 自有或自筹
宜昌熙任的合伙人、最终持有人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主体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宜陵一号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宜都市宜陵一号数据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企业性质 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陆城滨江路 34 号办公楼 1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汪冬宁
出资额 2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581MAK1J8KW90
成立日期 2025 年 11 月 18 日1-1-148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经营范围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25 年 11 月,设立
2025 年 11 月 18 日,吴华鹏和汪冬宁共同出资设立宜陵一号,设立时全体合伙人
认缴出资总额共 20000.00 万元。
设立时,宜陵一号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吴华鹏 普通合伙人 10000.00 50.00%
2 汪冬宁 普通合伙人 10000.00 50.00%
合计 20000.00 100.00%
自设立以来,宜陵一号出资情况未曾发生变化。
3、产权结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陵一号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陵一号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4、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陵一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汪冬宁。
姓名 汪冬宁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1-1-149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1101081971********
住所/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拥有美国永久居民卡区的永久居留权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宜陵一号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宜陵一号成立不足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仅有 2025 年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最近一年,宜陵一号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1-1-150项目 2025 年度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3)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陵一号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宜陵一号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募
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9、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宜陵一号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为长期,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10、穿透锁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东数一号外,宜陵一号无其他对外投资,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基于审慎性考虑,宜陵一号参照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资产间接权益进行穿透锁定。具体情况如下:
宜陵一号全体合伙人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宜陵一号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所持宜陵一号的合伙份额,不会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11、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宜陵一号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1-1-151股东/出资 直接投资 是否为最 最终持有 出资
序号 取得权益时间 资金来源
人名称 比例 终持有人 人性质 方式
1-1 吴华鹏 50.0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5/11/18 自有或自筹
1-2 汪冬宁 50.0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5/11/18 自有或自筹
宜陵一号的合伙人、最终持有人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主体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云锋新创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上海云锋新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注册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 1436 号 64 幢一层 F120 室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 183 号徐家汇中心三期 A 座 1708 室
法定代表人 虞锋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0301543033N
成立日期 2014 年 5 月 20 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以上咨询不得从事经经营范围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14 年 5 月,设立
2014 年 5 月,虞锋和马云共同出资设立云锋新创,设立时注册资本总额为
1000.00 万元。
设立时,云锋新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虞锋 600.00 60.00%
2 马云 400.00 40.00%
合计 1000.00 100.00%
(2)2018 年 5 月,股权转让及增资
2018 年 5 月,云锋新创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虞学东受让虞锋持有的 60%的股权,
并同意注册资本由 1000.00 万元增加至 10000.00 万元。
1-1-152本次变更完成后,云锋新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虞学东 6000.00 60.00%
2 马云 4000.00 4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3)2020 年 6 月,股权转让
2020 年 6 月,云锋新创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虞锋受让虞学东持有的 60%的股权。
本次变更完成后,云锋新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虞锋 6000.00 60.00%
2 马云 4000.00 4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3、产权及控制关系、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云锋新创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云锋新创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云锋新创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虞锋。
1-1-1534、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云锋新创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5、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云锋新创最近两年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70443.45 177908.76
负债总额 13194.83 30481.18
所有者权益 157248.63 147427.58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33542.47 88281.54
净利润 21960.61 52094.85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最近一年,云锋新创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70443.45
负债总额 13194.83
所有者权益 157248.63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33542.47
利润总额 29405.16
净利润 21960.61
3)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390.76
1-1-154项目 2025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67.3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399.5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058.55
6、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云锋新创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1 上海麒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00% 投资管理
2 上海湃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 企业管理
3 北京云锋新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 企业管理
(十)平潭发展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北厝镇金井湾大道中福广场四层
主要办公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159 号世界金龙大厦 23 层
法定代表人 刘平山
注册资本 193178.09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158156419U
成立日期 1993 年 9 月 8 日
一般项目:人造板制造;人造板销售;森林经营和管护;人工造林;森林改培;林产品采集;树木种植经营;林业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规划设计管理;非食用农产品初加工;木材加工;
林业产品销售;木材收购;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内货物
运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肥销售;肥料销售;新型建筑经营范围
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砌块制造;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木料及木材组件加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农副产品销售;畜牧渔业饲料销售;饲料原料销售;纸制造;纸浆制造;纸浆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木材采运;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1-1-155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福建省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经福建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闽体改(1993)078 号和闽体改(1993)134 号文批准,系由中国福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独家发起设立。平潭发展于 1996 年 3 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000 年 4 月,上海胜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福建神龙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收购股权成为平潭发展的控股股东,2003 年 4 月平潭发展更名为福建省昌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1 月 1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85 号文核准,
平潭发展向福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发行新股 258454464 股。根据平潭发展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平潭发展 2007 年 6 月 30 日的资本公积金向登记在册
的全体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定向转增 3 股,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本次股改增加平潭发展股本 26192447 元。2008 年 3 月 26 日,平潭发展更名为福建中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4 月 29 日,平潭发展名称变更为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607 号文核准,平潭发展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72800000 股,发行后公司股本变更为 651851565 元。
根据平潭发展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平潭发展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195555469 元,转增后,平潭发展股本增至 847407034 元。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37 号《关于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平潭发展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18483412 股,发行后股本为
965890446 元。根据平潭发展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平潭发展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股份总数 965890446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股。转增后,平潭发展股本变更为 1931780892 元。
3、产权及控制关系、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平潭发展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1-1-156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潭发展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
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潭发展的控股股东为福建山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刘平山。
4、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平潭发展主营业务为造林营林、林木产品加工与销售、贸易业务、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的有关业务。平潭发展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5、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平潭发展最近两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19561.37 371042.07
负债总额 143721.75 174119.88
所有者权益 175839.62 196922.19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131994.09 156339.13
1-1-157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净利润 -20548.77 -12707.90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最近一年,平潭发展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19561.37
负债总额 143721.75
所有者权益 175839.62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131994.09
利润总额 -20131.83
净利润 -20548.77
3)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289.0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5022.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7.4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2203.05
6、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平潭发展直接控制的主要下属企业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1 漳州中福木业有限公司 100.00% 人造板制造
2 福建省建瓯福人林业有限公司 71.66% 营林造林
3 中福海峡(福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投资与资产管理
4 江苏达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生物科技
5 福建中福海峡建材城有限公司 51.00% 房地产开发
1-1-158序号 企业名称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6 中福海峡(平潭)置业有限公司 51.00% 房地产开发
7 海天福地(平潭)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00% 旅游开发
8 北京中福康华景区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旅游开发
9 福建省本源进出口有限公司 100.00% 进出口贸易
10 福建中福种业有限公司 100.00% 林业
11 福建绿闽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100.00% 林业
12 中福德馨(平潭)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70.00% 医疗投资
(十一)佛控汇创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佛山市佛控汇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 6 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三座 404-405主要经营场所(住所申报,集群登记)执行事务合伙人 佛山市创新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 32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5MA7HMMK610
成立日期 2022 年 3 月 8 日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经营范围 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22 年 3 月,设立2022 年 3 月 8 日,佛山市创新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佛山市创新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共同出资设立佛控汇创,设立时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共 4000.00 万元。
设立时,佛控汇创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1 佛山市创新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2.50%
2 佛山市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800.00 95.00%
3 佛山市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2.50%
1-1-159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合计 4000.00 100.00%
(2)2022 年 10 月,增资
2022 年 9 月 28 日,佛控汇创全体合伙人做出决议,一致同意佛控汇创出资总额由
4000.00 万元增加至 8000.00 万元,新增出资额 4000.00 万元由佛山市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
本次变更完成后,佛控汇创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1 佛山市创新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1.25%
2 佛山市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800.00 97.50%
3 佛山市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1.25%
合计 8000.00 100.00%
(3)2025 年 11 月,增资
2025 年 11 月 20 日,佛控汇创全体合伙人做出决议,一致同意佛控汇创出资总额
由 8000.00 万元增加至 32000.00 万元,新增出资额 24000.00 万元由佛山市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认缴。
本次变更完成后,佛控汇创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1 佛山市创新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0.31%
2 佛山市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1800.00 99.38%
3 佛山市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00.00 0.31%
合计 32000.00 100.00%
3、产权结构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佛控汇创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1-1-160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佛控汇创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
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4、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佛控汇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佛山市创新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佛山市创新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佛山市创新投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场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灯湖东路 1 号友邦金融中心二座 31 楼
法定代表人 黄小健
出资额 1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605MA57327M99
成立日期 2021 年 9 月 1 日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佛控汇创主营业务为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1-1-161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佛控汇创最近两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1844.68 5561.33
负债总额 0.42 0.70
所有者权益 11844.26 5560.62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1283.64 -581.26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最近一年,佛控汇创经审计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1844.68
负债总额 0.42
所有者权益 11844.26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1283.64
净利润 1283.64
3)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43.3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00.00
1-1-162项目 2025 年度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246.13
7、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佛控汇创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佛控汇创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
SXB459。
9、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佛控汇创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至 2030 年 3 月 7 日,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10、穿透锁定情况
佛控汇创除标的公司外存在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
11、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佛控汇创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直接投 是否为最 最终持有人 出资 取得权益 资金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资比例 终持有人 性质 方式 时间 来源
佛山市创新创业投 国有控股或
1-1 99.38% 是 货币 2022/03/08 自有
资有限公司 管理主体
佛山市金控基金管 国有控股或
1-2 0.31% 是 货币 2022/03/08 自有
理有限公司 管理主体
佛山市创新投股权 国有控股或
1-3 0.31% 是 货币 2022/03/08 自有
投资有限公司 管理主体
佛控汇创的合伙人、最终持有人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主体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二)厦门创新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厦门创新兴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1-1-163注册地址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嵩屿街道嵩屿南二路 99 号 1315
主要办公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 10 号楼华兴创业中心
执行事务合伙人 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1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200MA33A0X42G
成立时间 2019 年 10 月 15 日
经营范围 依法从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19 年 10 月,设立
2019 年 10 月 15 日,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厦门创新,出资额为 100000 万元。
设立时,厦门创新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1 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 0.01%
2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99990.00 99.99%
合计 100000.00 100.00%
自设立以来,厦门创新出资情况未曾发生变化。
3、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厦门创新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厦门创新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
1-1-164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4、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厦门创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 27 号 2#楼 2Z-13M 室(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 陈颖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5959955872
成立时间 2012 年 5 月 30 日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经营范围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厦门创新主要从事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厦门创新最近两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1770.57 25493.17
负债总额 0.00 0.00
所有者权益 31770.57 25493.17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3862.60 -1631.44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最近一年,厦门创新经审计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1)简要资产负债表
1-1-165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1770.57
负债总额 0.00
所有者权益 31770.57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3862.60
净利润 -3862.60
3)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2.4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887.2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14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9.67
7、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厦门创新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厦门创新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
SJF935。
9、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厦门创新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为 9 年,至 2028 年 10 月 14 日止。根据厦门创新的说明,若其存续期届满日早于或可能早于锁定期届满日的,其将严格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程序,在存续期届满前完成存续期的延长程序,确保其在本次交易锁定期内持续、合法、有效存续。综上,厦门创新的存续期预计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1-1-16610、穿透锁定情况
厦门创新除标的公司外存在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
11、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厦门创新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是否为
直接投资 最终持有人 出资 取得权益 资金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最终持
比例 性质 方式 时间 来源有人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 国有控股或 自有或
1-1 99.99% 是 货币 2019/10/15
团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主体 自筹
福建省创新创业投 国有控股或 自有或
1-2 0.01% 是 货币 2019/10/15
资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主体 自筹
厦门创新的有限合伙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亦为福建龙头、福州创
新、福建创新的有限合伙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产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福建龙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福州创新、福建创新、福州华
策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前述情形外,厦门创新的合伙人、最终持有人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主体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十三)福州创新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福州创新创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壶江路 2 号中国东南大数据产业园二期 2 号楼
主要办公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 10 号楼华兴创业中心
执行事务合伙人 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10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82MA8RTUDJ4L
成立时间 2021 年 3 月 31 日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经营范围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167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21 年 3 月,设立
2021 年 3 月 31 日,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福州创新,出资额为 100000 万元。
设立时,福州创新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1 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 0.01%
2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99990.00 99.99%
合计 100000.00 100.00%
自设立以来,福州创新出资情况未曾发生变化。
3、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州创新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州创新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4、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州创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1-1-168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 27 号 2#楼 2Z-13M 室(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 陈颖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5959955872
成立时间 2012 年 5 月 30 日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经营范围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福州创新主要从事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福州创新最近两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2441.29 40820.81
负债总额 - 1.25
所有者权益 62441.29 40819.56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2978.27 804.00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最近一年,福州创新经审计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62441.29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62441.29
2)简要利润表
1-1-169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2978.27
净利润 -2978.27
3)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6.2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652.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6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1.25
7、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州创新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福州创新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
SQM098。
9、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福州创新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为 7 年,至 2028 年 3 月 30 日止。根据福州创新的说明,若其存续期届满日早于或可能早于锁定期届满日的,其将严格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程序,在存续期届满前完成存续期的延长程序,确保其在本次交易锁定期内持续、合法、有效存续。综上,福州创新的存续期预计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10、穿透锁定情况
福州创新除标的公司外存在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
11、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福州创新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1-1-170是否为
直接投资 最终持有人 出资 取得权益 资金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最终持
比例 性质 方式 时间 来源有人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 国有控股或 自有或
1-1 99.99% 是 货币 2021/03/31
团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主体 自筹
福建省创新创业投 国有控股或 自有或
1-2 0.01% 是 货币 2021/03/31
资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主体 自筹
福州创新的有限合伙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亦为福建龙头、厦门创
新、福建创新的有限合伙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产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福建龙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厦门创新、福建创新、福州华
策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前述情形外,福州创新的合伙人、最终持有人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主体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十四)宜都领丰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宜都市领丰数据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陆城滨江路 34 号办公楼 103 室
主要办公地点 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陆城滨江路 34 号办公楼 103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蔡学奇
出资额 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581MAK227B13K
成立日期 2025 年 12 月 9 日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经营范围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25 年 12 月,设立
2025 年 12 月 9 日,蔡学奇、王孜弘、王以洁、姜娟及许挺共同出资设立宜都领丰,
设立时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共 100 万元。
设立时,宜都领丰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1 蔡学奇 普通合伙人 1.00 1.00%
1-1-171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2 王孜弘 有限合伙人 61.00 61.00%
3 王以洁 有限合伙人 30.00 30.00%
5 姜娟 有限合伙人 6.00 6.00%
6 许挺 有限合伙人 2.00 2.00%
合计 100.00 100.00%
(2)2026 年 3 月,增资及合伙人变更
2026 年 3 月,宜都领丰作出合伙人决议,同意将合伙企业认缴出资增加至 5000万元,同意新合伙人周开顺入伙。
本次变更完成后,宜都领丰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姓名或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1 蔡学奇 普通合伙人 50.00 1.00%
2 王孜弘 有限合伙人 1550.00 31.00%
3 王以洁 有限合伙人 1500.00 30.00%
4 周开顺 有限合伙人 1500.00 30.00%
5 姜娟 有限合伙人 300.00 6.00%
6 许挺 有限合伙人 100.00 2.00%
合计 5000.00 100.00%
3、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都领丰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都领丰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1-1-1724、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都领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蔡学奇。
姓名 蔡学奇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209281973********
住所/通讯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城南新区********是否拥有其他国家或地否区的永久居留权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宜都领丰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宜都领丰成立不足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仅有 2025 年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049.64
负债总额 4949.65
所有者权益 99.99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0
净利润 -0.01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最近一年,宜都领丰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5049.64
1-1-173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总额 4949.65
所有者权益 99.99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0.01
净利润 -0.01
3)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49.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00
现金净增加额 49.64
7、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宜都领丰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宜都领丰不属于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投资为目的设立的私募
投资基金,亦不涉及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活动的情形,无需办理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备案登记手续。
9、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宜都领丰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为长期,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10、穿透锁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东数一号外,宜都领丰无其他对外投资,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但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基于审慎性考虑,宜都领丰参照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对其上层权益持有人所持有的标的资产间接权益进行穿透锁定。具体
1-1-174情况如下:
宜都领丰全体合伙人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承诺在宜都领丰承诺的锁定期内,就其所持宜都领丰的合伙份额,不会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11、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宜都领丰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股东/出资 是否为最 最终持有人 出资 取得权益 资金
序号 直接投资比例
人名称 终持有人 性质 方式 时间 来源自有或
1-1 蔡学奇 1.0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5/12/9
自筹自有或
1-2 王孜弘 31.0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5/12/9
自筹自有或
1-3 王以洁 30.0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5/12/9
自筹自有或
1-4 周开顺 30.0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6/3/4
自筹自有或
1-5 姜娟 6.00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5/12/9
自筹自有或
1-6 许挺 2.00% 是 自然人 货币 2025/12/9
自筹
宜都领丰的合伙人、最终持有人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主体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十五)福建创新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福建创新创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
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虬江街道迎宾大道 9 号三明中关村科技园创新中心雨注册地址
林空间 V07a
主要办公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大道 89 号 10 号楼华兴创业中心
执行事务合伙人 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427MA8UJW7B4L
成立时间 2022 年 1 月 29 日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经营范围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175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2021 年 3 月 31 日,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福建创新,出资额为 50000 万元。
设立时,福建创新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1 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 0.02%
2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合伙人 49990.00 99.98%
合计 50000.00 100.00%
自设立以来,福建创新出资情况未曾发生变化。
3、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建创新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建创新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4、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建创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 27 号 2#楼 2Z-13M 室(自贸试验区内)
1-1-176法定代表人 陈颖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5959955872
成立时间 2012 年 5 月 30 日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经营范围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福建创新主要从事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福建创新最近两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948.38 4182.56
负债总额 - -
所有者权益 10948.38 4182.56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265.82 -17.44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最近一年,福建创新经审计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0948.38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10948.38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1-1-177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265.82
净利润 265.82
3)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8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5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62.61
7、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建创新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福建创新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
SVA954。
9、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福建创新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为 7 年,至 2029 年 1 月 28 日止。根据福建创新出具的说明,若其存续期届满日早于或可能早于锁定期届满日的,其将严格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程序,在存续期届满前完成存续期的延长程序,确保其在本次交易锁定期内持续、合法、有效存续。综上,福建创新的存续期预计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10、穿透锁定情况
福建创新除标的公司外存在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
11、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福建创新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1-1-178直接投资 是否为最 最终持有人 出资 取得权益 资金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比例 终持有人 性质 方式 时间 来源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 国有控股或 自有或
1-1 99.98% 是 货币 2022/1/29
团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主体 自筹
福建省创新创业投 国有控股或 自有或
1-2 0.02% 是 货币 2022/1/29
资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主体 自筹
福建创新的有限合伙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亦为福建龙头、厦门创
新、福州创新的有限合伙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产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福建龙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厦门创新、福州创新、福州华
策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除前述情形外,福建创新的合伙人、最终持有人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主体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十六)福州华策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福州华策新明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 有限合伙企业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武砂街道黄沙礁路 220 号新投科技研发中心(二注册地址
区)B-2#楼
主要办公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华兴创业中心
华兴康平私募基金管理(福州)有限公司、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
出资额 50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82MADYW3PQ6P
成立时间 2024 年 9 月 5 日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经营范围(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2024 年 9 月 5 日,华兴康平私募基金管理(福州)有限公司、福建省创新创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州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福州市国有企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
司、福建地方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及明溪县君盛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福州华策,出资额为 50000 万元。
设立时,福州华策的合伙人及出资情况如下:
1-1-179认缴出资额
序号 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类型 出资比例(万元)
1 华兴康平私募基金管理(福州)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500.00 1.00%
2 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100.00 0.20%
3 福州新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2500.00 65.00%
4 福州市国有企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000.00 14.00%福建地方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5 有限合伙人 5000.00 10.00%限合伙)
6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3000.00 6.00%
7 明溪县君盛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1900.00 3.80%
合计 50000.00 100.00%
自设立以来,福州华策出资情况未曾发生变化。
3、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州华策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州华策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4、执行事务合伙人基本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州华策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华兴康平私募基金管理(福州)有限公司及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华兴康平私募基金管理(福州)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华兴康平私募基金管理(福州)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1-1-180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高新大道 20 号(福州高新区海西高新技术产业园创注册地址新园三期 A 地块)A 楼 B 套型 5 层 503
法定代表人 张露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128MA31GTX0XJ
成立时间 2018 年 2 月 12 日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经营范围 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湖里路 27 号 2#楼 2Z-13M 室(自贸试验区内)
法定代表人 陈颖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0005959955872
成立时间 2012 年 5 月 30 日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经营范围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福州华策主要从事股权投资,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6、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福州华策最近两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4524.54 10161.61
负债总额 0.00 -
所有者权益 24524.54 10161.61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366.04 -38.40
1-1-181(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最近一年,福州华策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4524.54
负债总额 0.00
所有者权益 24524.54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366.04
净利润 -366.04
3)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4.8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728.9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10
7、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福州华策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8、私募基金备案情况
福州华策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基金备案手续,基金编号为:
SAPH03。
9、存续期与锁定期匹配情况
根据福州华策的合伙协议,其存续期为 7 年,至 2031 年 9 月 4 日止。福州华策的存续期预计长于其股份锁定期,存续期限安排与锁定期安排相匹配。
1-1-18210、穿透锁定情况
福州华策除标的公司外存在其他对外投资,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主体且不以持有标的资产为目的,不涉及穿透锁定。
11、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
福州华策穿透至最终持有人情况如下:
直接投 是否为最 最终持有人 出资 取得权益 资金
序号 股东/出资人名称
资比例 终持有人 性质 方式 时间 来源
福州新投创业投资有 国有控股或管 自有或
1-1 65.00% 是 货币 2024/9/5
限公司 理主体 自筹
福州市国有企业产业 国有控股或管 自有或
1-2 14.00% 是 货币 2024/9/5
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理主体 自筹福建地方产业股权投
国有控股或管 自有或1-3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10.00% 是 货币 2024/9/5理主体 自筹限合伙)
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 国有控股或管 自有或
1-4 6.00% 是 货币 2024/9/5
限公司 理主体 自筹
明溪县君盛国有资产 国有控股或管 自有或
1-5 3.80% 是 货币 2024/9/5
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理主体 自筹持有东数一号
华兴康平私募基金管 自有或
1-6 1.00% 是 股权比例小于 货币 2024/9/5理(福州)有限公司 自筹
0.01%
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 国有控股或管 自有或
1-7 0.20% 是 货币 2024/9/5
管理有限公司 理主体 自筹
福州华策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之一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亦为厦门创新、
福州创新、福建创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亦为福建龙头、厦门创新、福州创新、福建创新的有限合伙人。除前述情形外,福州华策的合伙人、最终持有人与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交易主体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十七)同益一号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宜都同益一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陆城滨江路 62 号
主要办公地点 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陆城滨江路 62 号
法定代表人 翟剑锋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1-1-18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581MAK107UJXE
成立日期 2025 年 11 月 4 日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经营范围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25 年 11 月,设立
2025 年 11 月 4 日,翟剑锋、王昌永、王静共同出资设立同益一号,设立时注册资
本总额为 10.00 万元。
设立时,同益一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翟剑锋 4.00 40.00%
2 王昌永 3.00 30.00%
3 王静 3.00 30.00%
合计 10.00 100.00%
自设立以来,同益一号出资情况未曾发生变化。
3、产权及控制关系、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同益一号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同益一号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同益一号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1-1844、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同益一号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5、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同益一号成立不足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仅有 2025 年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最近一年,同益一号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1-1-1853)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同益一号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十八)同益二号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宜都同益二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陆城滨江路 34 号
主要办公地点 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陆城滨江路 34 号
法定代表人 王瑾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20581MAK022LK7C
成立日期 2025 年 11 月 5 日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经营范围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历史沿革及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1)2025 年 11 月,设立
2025 年 11 月 5 日,郑弘书、王瑾、杨若木共同出资设立同益二号,设立时注册资
本总额为 10.00 万元。
设立时,同益二号的股东及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郑弘书 3.00 30.00%
2 王瑾 4.00 40.00%
3 杨若木 3.00 30.00%
1-1-186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合计 10.00 100.00%
(2)2026 年 2 月,股权转让
2026 年 2 月,同益二号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杨若木持有的出资额 3 万元的公
司股权转让给郑弘书。
本次变更完成后,同益二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姓名或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郑弘书 6.00 60.00%
2 王瑾 4.00 40.00%
合计 10.00 100.00%
3、产权及控制关系、股东基本情况
(1)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同益二号的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同益二号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影响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2)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同益二号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4、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同益二号主营业务为投资管理,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1-1-1875、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1)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
同益二号成立不足一个完整会计年度,仅有 2025 年未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2)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最近一年,同益二号未经审计的简要财务报表如下:
1)简要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2)简要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3)简要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188项目 2025 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主要下属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同益二号不存在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1、交易对方厦门创新、福建龙头、福州创新、福建创新关联关系如下:
厦门创新的有限合伙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亦为福建龙头、福州创
新、福建创新的有限合伙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省产投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福建龙头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创新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福州创新、福建创新、福州华策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本次交易中,共创一号、共创二号全体有限合伙人部分出资资金来自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深东实提供的借款;宜陵一号全体合伙人的出资资金均来自深东实提供的借款。
3、本次交易中,深东实及相关方已出具《关于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函》,
深东实与东方一号、宜陵一号及本次交易的自然人交易对方,未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安排,各方未来作为上市公司股东也不会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安排,各方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的执行和约束机制,不存在相互委托投票或共同提案的情形,无共同扩大所能支配东数一号及上市公司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事实,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二)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东方一号的有限合伙人之一深东实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交易对方唐新发、卢宇新、张红伟、朱英伟、邓新华、胡志东、周林、魏才良系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深东实的董事、监事、高管。交易对方张红伟、张光芒、王文钧、朱定海、何鑫、肖家宁、钟章保、刘耿豪系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1-189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交易对方东方一号预计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超过 5%。
(三)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四)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受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自然人交易对方柴智于 2021 年 7 月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
院判处拘役 1 个月、缓刑 3 个月,并处罚金 12000 元。前述刑事处罚事项不影响相关交易对方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五)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涉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及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如下:
主体 下发机构 下发时间 文件标题 原因《关于对广东东阳 2022 年上市公司向控股子公司张红伟、李义 光科技控股股份有 狮溪煤业提供财务资助,未及涛、钟章保、 上交所 2023 年 9 月 限公司及有关责任 时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王文钧 人予以监管警示的 程序,也未及时履行相关信息决定》 披露义务。
《关于对广东东阳
2022 年上市公司向控股子公司
光科技控股股份有
张红伟、李义 中国证监 狮溪煤业提供财务资助,未及限公司、张红伟、
涛、钟章保、 会广东监 2024 年 2 月 时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李义涛、钟章保、
王文钧 管局 程序,也未及时履行相关信息王文钧采取出具警披露义务。
示函措施的决定》
平潭发展董事 平潭发展控股股东福建山田实长刘平山(现 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际控制 中国证监 《关于对王志明、 “福建山田”)的非控股股东人)、副董事 会福建监 2023 年 7 月 刘平山采取出具警 存在未能履行融资业务相关协长兼总经理王 管局 示函措施的决定》 议约定的情形,福建山田为其志明(原实际 非控股股东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控制人) 所质押的平潭发展部分股份,
1-1-190主体 下发机构 下发时间 文件标题 原因
从 2019 年 3 月至 2022 年 9 月陆续被质权人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实施违约处置而导致被动减持。2019 年 4 月 17 日和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更,致使刘平山、王志明分别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第七十四条关于收购人
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2020 年修订)》第七十四条关于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
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 18个月内不得转让的规定。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等情况,亦不存在其他有违诚信或不诚信的情况。
(六)标的资产股东人数穿透计算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根据《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东人数超过二百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按照穿透至自然人、非专门以持有标的公司为目的的法人、非专门以持有标的公司为目的且经备案的私募基金、员工持股平台的口径穿透计算,标的公司股东穿透计算后的合计人数未超过 200 人。
1-1-191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东数一号 68.98%股权、共创一号 100%财产份额及共创二号 100%
财产份额,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及间接持有东数一号 100%股权,从而取得东数一号全资孙公司东数三号持有的目标资产秦淮数据各经营主体 100%股权。
除特别说明外,本章节中交易标的财务数据均取自经天健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标的资产财务报表。
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
(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宜昌东数一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420581MAEPEDFX2K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1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寓帅
成立日期 2025 年 7 月 18 日
营业期限 2025 年 7 月 18 日至 无固定期限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陆城街道滨江路 62 号综合楼一楼 A 区(自注册地址主申报)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陆城街道滨江路 62 号综合楼一楼 A 区(自主要办公地址主申报)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经营范围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历史沿革
(1)设立情况2025 年 7 月 18 日,宜都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深东实签署了《宜昌东数一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同意出资设立东数一号,东数一号注册资本 20 万元人民币,宜都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10 万元,深东实以货币方式认缴出资 10 万元。同日,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登记通知书》予以登记。
东数一号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1-1-192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宜都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0.00 50.00
2 深东实 10.00 50.00
合计 20.00 100.00
(2)历次增减资或股权转让情况
1)2026 年 1 月,股权转让
2026 年 1 月 21 日,宜都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东实分别与共创一号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全部东数一号的股权转让给共创一号。2026年 1 月 28 日,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数一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共创一号 20.00 100.00
合计 20.00 100.00
2)2026 年 2 月,增资
2026 年 2 月 3 日,东数一号做出股东决议,批准和同意公司进行增资,共创一号
及其他 18 名股东向东数一号合计增资 1149980 万元,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149980 万元,本次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1150000 万元。2026 年 2 月 5 日,
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东数一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宜昌东阳光东方一号数据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0000.00 33.91%
2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45000.00 30.00%
3 湖北都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1280.00 9.68%
4 珠海横琴源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0000.00 5.22%
5 杭州今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0 4.35%
6 共青城聚优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000.00 2.78%
7 福建龙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00.00 2.61%
8 宜昌市熙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0 1.74%
9 宜都市宜陵一号数据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20000.00 1.74%
10 上海云锋新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 1.74%
1-1-193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1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 1.30%
12 佛山市佛控汇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0 0.87%
13 厦门创新兴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0 0.87%
14 福州创新创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0 0.87%
15 宜都共创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00.00 0.52%
16 宜都共创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720.00 0.50%
17 宜都市领丰数据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 0.43%
18 福建创新创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 0.43%
19 福州华策新明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 0.43%
合计 115000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数一号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最近三年增减资、股权转让及改制、评估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数一号不存在减资或改制的情况,最近三年股转、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增资/股转金 股权变动相关 作价依据及其
变更登记时间 事项 增资/股转价格
号 额(万元) 方的关联关系 合理性由交易各方协
1 2026 年 1 月 28 日 股转 20.00 1 元/注册资本 无
商确定参见本报告书
“第三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三、由交易各方协
2 2026 年 2 月 5 日 增资 1149980.00 1 元/注册资本 其他事项说
商确定明”之
“(一)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注:上述 2026 年 1 月 28 日出资额转让实际转让价格为 0,原转让方未实缴出资,由受让方承担出资义务
(4)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曾经在新三板挂牌或重组被否或终止的情况(如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数一号最近三年不涉及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申请新三板挂牌的情况;除本次交易外,东数一号最近三年也未曾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
1-1-194(二)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1、产权控制关系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灰色底纹为标的公司):
东数一号通过全资孙公司东数三号间接控制目标资产秦淮数据(主要包括梧桐数基、河北思达歌、大同秦数、上海思达歌、南通思达歌、张家口思达柯、上海福来科斯、河北秦数等)100%股权。
2、股权结构
(1)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数一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宜昌东阳光东方一号数据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90000.00 33.91%
2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345000.00 30.00%
3 湖北都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11280.00 9.68%
4 珠海横琴源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60000.00 5.22%
5 杭州今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0 4.35%
6 共青城聚优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000.00 2.78%
7 福建龙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00.00 2.61%
8 宜昌市熙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0 1.74%
9 宜都市宜陵一号数据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20000.00 1.74%
10 上海云锋新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0 1.74%
1-1-195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1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0 1.30%
12 佛山市佛控汇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0 0.87%
13 厦门创新兴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0 0.87%
14 福州创新创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0 0.87%
15 宜都共创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00.00 0.52%
16 宜都共创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720.00 0.50%
17 宜都市领丰数据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 0.43%
18 福建创新创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 0.43%
19 福州华策新明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 0.43%
合计 1150000.00 100.00%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数一号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3、标的公司股权是否清晰,是否涉及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东数一号的股权清晰,不涉及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标的公司东数一号的部分全资子公司存在为取得金融机构借款而将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形,具体为:
为收购秦淮数据,东创未来、东数三号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贷款协议,作为增信措施,东数一号、东创未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股权质押协议》,东数一号将其持有的东创未来 100%股权、东创未来将其持有的东数三号 100%股权质押至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此外,东数三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与张家口思达柯、上海思达歌、上海思达柯、南通思
达歌、大同秦数、大同斯达科数据有限公司、大同斯达文数据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
上海福来科斯、山西信通运维服务有限公司、河北秦数签署了《保证协议》及《股权质押协议》,前述东数一号的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被质押至担保代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此外,东数一号部分全资子公司存在为开展业务需要取得金融机构借款而将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形,涉及股权被质押的全资子公司具体为:大同秦淮、大同斯达琛数据
1-1-196有限公司、大同斯达皓数据有限公司、大同斯达靖数据有限公司、大同斯达颖数据有
限公司、大同斯达云数据有限公司、河北秦淮数据有限公司、怀来斯达铎数据有限公
司、怀来斯达皓数据有限公司、怀来斯达华数据有限公司、怀来斯达惠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斯达俊数据有限公司、怀来斯达科数据有限公司、怀来斯达瑞数据有限公司、怀
来斯达盛数据有限公司、怀来斯达宇数据有限公司、怀来斯达源数据有限公司、怀来
斯达智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秦淮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南通思达科数据有限公司、
信铠云计算(天津)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数一号股权清晰,除上述情况外,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4、公司章程中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主要内容或相关投资协议、高级管理
人员的安排、是否存在影响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数一号章程或相关投资协议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影响的内容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存在可能对东数一号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5、本次拟购买资产为标的公司控股权
上市公司在交易完成后将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持有东数一号 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目标资产 100%股权,本次交易为东数一号的控股权收购。
(三)目标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东数一号 68.98%股权、共创一号 100%财产份额及共创二号 100%
财产份额,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及间接持有东数一号 100%股权,从而取得东数一号全资孙公司东数三号持有的目标资产秦淮数据(主要包括梧桐数基、河北思达歌、大同秦数、上海思达歌、南通思达歌、张家口思达柯、上海福来科斯、河北秦数等)100%股权。目标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1、梧桐数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梧桐数基科技有限公司
1-1-19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10105MAD6PDEB7F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1219.9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华鹏
成立日期 2023 年 12 月 11 日
营业期限 2023 年 12 月 11 日至 2053 年 12 月 10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 5 号院 8 号楼 1 至 5 层 101 内 3 层 301 单元
主要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 5 号院 8 号楼 1 至 5 层 101 内 3 层 301 单元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
经营范围 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23 年 12 月,设立
2023 年 12 月 11 日,Stack HK Limited 就梧桐数基设立事宜作出股东决定,制定并通过梧桐数基公司章程。同日,Stack HK Limited 签署了《梧桐数基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同意出资设立梧桐数基,梧桐数基注册资本 3000 万美元。
同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登记通知书》予以登记。
梧桐数基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Stack HK Limited 3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 100.00%
2)2025 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25 年 12 月,Stack HK Limited 作出股东决定,同意梧桐数基注册资本由 3000
万美元转换为 21219.90 万元人民币,Stack HK Limited 将其持有梧桐数基 21219.90 万元的股权转让给东数三号,不再担任梧桐数基股东。
2025 年 12 月,Stack HK Limited 与东数三号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了《转让协议》。
1-1-1982025 年 12 月 9 日,梧桐数基于北京市朝阳区市监局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梧桐数基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东数三号 21219.90 100.00%
合计 21219.90 100.00%
2、河北思达歌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30730MA0DQMWJXT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41466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明江
成立日期 2019 年 6 月 28 日
营业期限 2019 年 6 月 28 日至 2039 年 6 月 27 日
注册地址 怀来县东花园镇政府院内
主要办公地址 怀来县东花园镇政府院内
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经营范围 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
办公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
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9 年 6 月,设立2019 年 6 月 28 日,怀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准予河北思达歌设立(开业)登记。
河北思达歌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Stack HK Limited 3000.00 100.00%
1-1-199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美元) 持股比例
合计 3000.00 100.00%
2)2019 年 12 月,第一次增资
2019 年 12 月 4 日,Stack HK Limited 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5000 万美元,新增加的 5000 万美元由股东 Stack HK Limited 认缴。
同日,河北思达歌于怀来县市监局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河北思达歌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Stack HK Limited 8000.00 100.00%
合计 8000.00 100.00%
3)2020 年 11 月,第二次增资
根据 Stack HK Limited 作出的股东决定,河北思达歌增加注册资本 2000 万美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美元。
2020 年 11 月 6 日,河北思达歌于怀来县市监局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河北思达歌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Stack HK Limited 10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4)2020 年 12 月,第三次增资
2020 年 12 月 1 日,Stack HK Limited 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10000 万美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美元。
同日,河北思达歌于怀来县市监局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河北思达歌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Stack HK Limited 20000.00 100.00%
合计 20000.00 100.00%
1-1-2005)2025 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25 年 12 月 4 日,Stack HK Limited 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其持有的河北思达歌
100%股权转让给东数三号,股权转让后公司注册资本转为人民币 141466 万元。同日,
Stack HK Limited 与东数三号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25 年 12 月 4 日,河北思达歌于怀来县市监局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河北思达歌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东数三号 141466.00 100.00%
合计 141466.00 100.00%
3、大同秦数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大同秦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40200MA0KNGYC9R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36068.722504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薛国庆
成立日期 2019 年 8 月 16 日
营业期限 2019 年 8 月 16 日至 2039 年 8 月 15 日
注册地址 山西省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科科技大厦 0862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山西省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科科技大厦 0862 号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经营范围 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9 年 8 月,设立
根据 Stack HK Limited 签署的《大同秦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章程》,Stack HKLimited 出资设立大同秦数,大同秦数注册资本为 3000 万美元。
2019 年 8 月 16 日,大同秦数在大同市市监局完成了设立登记,并领取了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为 91140200MA0KNGYC9R 的《营业执照》。
1-1-201大同秦数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Stack HK Limited 3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 100.00%
2)2020 年 10 月,第一次增资
2020 年 10 月 27 日,股东 Stack HK Limited 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3000 万美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6000 万美元。
同日,大同秦数于大同市市监局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大同秦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Stack HK Limited 6000.00 100.00%
合计 6000.00 100.00%
3)2020 年 12 月,第二次增资
根据 Stack HK Limited 作出的股东决定,Stack HK Limited 同意对大同秦数增加注册资本 14000 万美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美元。
2020 年 12 月 17 日,大同秦数于大同市市监局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大同秦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Stack HK Limited 20000.00 100.00%
合计 20000.00 100.00%
4)2025 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25 年 12 月 4 日,Stack HK Limited 作出股东决定,同意 Stack HK Limited 将持
有的公司 100%股权全部转让给东数三号,同意大同秦数注册资本由 20000 万美元转换为 136068.722504 万元人民币。同日,Stack HK Limited 与东数三号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25 年 12 月 5 日,大同秦数于大同市市监局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后,大同秦数的股权结构如下:
1-1-202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东数三号 136068.72 100.00%
合计 136068.72 100.00%
4、上海思达歌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思达歌(上海)数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310115MA1K4H3Q7C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12199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华鹏
成立日期 2020 年 2 月 25 日
营业期限 2020 年 2 月 25 日至 2040 年 2 月 24 日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2123 号三楼西南区
主要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2123 号三楼西南区
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自主展示(特色)项目:数据处理服务;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经营范围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办公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2)历史沿革
1)2020 年 2 月,设立
2019 年 12 月 20 日,Stack HK Limited 全体董事作出书面决议,同意公司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2020 年 2 月 11 日,Stack HK Limited 签署了《思达歌投资(上海)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2020 年 2 月 25 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准予设立登记书》准予上海思达歌设立登记。
上海思达歌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1-1-203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Stack HK Limited 3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 100.00%
2)2021 年 1 月,第一次增资
2020 年 12 月 25 日,Stack HK Limited 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7000 万美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10000 万美元。
2021 年 1 月 15 日,上海思达歌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监局就本次增资
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上海思达歌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Stack HK Limited 10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0 100.00%
3)2021 年 4 月,第二次增资
2021 年 4 月 20 日,Stack HK Limited 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20000 万美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30000 万美元。
2021 年 4 月 21 日,上海思达歌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监局就本次增资
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上海思达歌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Stack HK Limited 30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0 100.00%
4)2025 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25 年 12 月 5 日,Stack HK Limited 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其持有的上海思达歌
100%的股权转让给东数三号,同意上海思达歌的注册资本由 30000 万美元转换为
212199 万元人民币。2025 年 12 月,Stack HK Limited 与东数三号就本次股权转让签
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25 年 12 月 9 日,上海思达歌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监局就本次股权
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1-1-204本次股权转让后,上海思达歌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东数三号 212199.00 100.00%
合计 212199.00 100.00%
5、南通思达歌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南通思达歌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320600MA1YFCQ85G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41466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华鹏
成立日期 2019 年 5 月 27 日
营业期限 2019 年 5 月 27 日至 2039 年 5 月 26 日
注册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科泽路 8 号 3 幢
主要办公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科泽路 8 号 3 幢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
经营范围 系统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办公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9 年 5 月,设立2019 年 5 月 15 日,Stack HK Limited 签署了《南通思达歌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同意出资南通思达歌。
2019 年 5 月 27 日,南通市市监局出具《外商投资公司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核准
南通思达歌设立登记。
南通思达歌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Stack HK Limited 3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 100.00%
1-1-2052)2020 年 4 月,第一次增资
2020 年 4 月 21 日,Stack HK Limited 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2000 万美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5000 万美元。
2020 年 4 月 24 日,南通思达歌于南通市市监局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南通思达歌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Stack HK Limited 5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 100.00%
3)2021 年 4 月,第二次增资
2021 年 4 月 20 日,Stack HK Limited 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15000 万美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美元。
2021 年 4 月 21 日,南通思达歌于南通市市监局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南通思达歌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Stack HK Limited 20000.00 100.00%
合计 20000.00 100.00%
4)2025 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25 年 12 月 4 日,Stack HK Limited 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南通思达歌注册资本由
20000 万美元按当日汇率折合人民币 141466 万元,Stack HK Limited 将其持有的
100%股权全部转让给东数三号。同日,Stack HK Limited 与东数三号就本次股权转让
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25 年 12 月 8 日,南通思达歌于南通市市监局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南通思达歌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东数三号 141466.00 100.00%
合计 141466.00 100.00%
1-1-2066、张家口思达柯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张家口思达柯数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30700MA0EC61B8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41466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明江
成立日期 2019 年 11 月 30 日
营业期限 2019 年 11 月 30 日至 2039 年 11 月 29 日
注册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站前东大街 28 号空港经济开发区 6 号楼
主要办公地址 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站前东大街 28 号空港经济开发区 6 号楼
从事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软件开发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服务、
经营范围 技术管理咨询服务;机电设备的生产(生产另设分支机构)。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9 年 11 月,设立
2019 年 11 月 11 日,BCPE STACK ZJK LIMITED 作出股东决定,同意设立张家口
思达柯数据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 3000 万美元。
2019 年 11 月 30 日,张家口思达柯在张家口市市监局办理了注册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
张家口思达柯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BCPE Stack ZJK Limited 3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 100.00%
2)2020 年 12 月,增资
2020 年 12 月 18 日,BCPE STACK ZJK LIMITED 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增加注册资
本 17000 万美元,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美元。
2020 年 12 月 23 日,张家口市市监局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后,张家口思达柯的股权结构如下:
1-1-207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BCPE Stack ZJK Limited 20000.00 100.00%
合计 20000.00 100.00%
3)2025 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25 年 12 月 4 日,BCPE STACK ZJK LIMITED 作出股东决定,同意 BCPE
STACK ZJK LIMITED 将其持有 100%股权全部转让给东数三号。同日,东数三号作出股东决定,同意东数三号对张家口思达柯的出资额为 141466 万元。
同日,BCPE STACK ZJK LIMITED 与东数三号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张家口思达柯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东数三号 141466.00 100.00%
合计 141466.00 100.00%
7、上海福来科斯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福来科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310000MAD5KPGH3B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56586.4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华鹏
成立日期 2023 年 11 月 30 日
营业期限 2023 年 11 月 30 日至 2053 年 11 月 29 日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C 楼
主要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C 楼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经营范围设备零售;办公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208(2)历史沿革
1)2023 年 11 月,设立
2023 年 11 月 7 日,WT Alpha Ltd 签署了《上海福来科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同意出资成立上海福来科斯,注册资本为 8000 万美元。
2023 年 11 月 30 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市监局出具《登记确认通知书》予以登记确认。
上海福来科斯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WT Alpha Ltd 8000.00 100.00%
合计 8000.00 100.00%
2)2025 年 12 月,股权转让
2025 年 12 月 4 日,上海福来科斯股东作出股东决定,同意 WT Alpha Ltd 将其持
有的上海福来科斯 100%的股权转让给东数三号,同意上海福来科斯的注册资本由
8000 万美元转换为 56586.4 万元人民币。同日,WT Alpha Ltd 与东数三号就本次股权
转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25 年 12 月 12 日,上海福来科斯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市
监局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福来科斯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东数三号 56586.40 100.00%
合计 56586.40 100.00%
8、河北秦数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河北秦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30730MA0DTL207Q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华鹏
1-1-209成立日期 2019 年 7 月 10 日
营业期限 2019 年 7 月 10 日至 2039 年 7 月 9 日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新建新媒体大数据产注册地址
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机房 1-101 室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新建新媒体大数据产主要办公地址
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机房 1-101 室
网络信息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除外);经纪贸易咨询;市场调查;会议服务;
经营范围企业策划;公共关系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9 年 7 月,设立
2019 年 7 月 8 日,河北秦数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河北秦数公司章程。同日,钱
晨、许飞签署《河北秦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章程》,共同出资设立河北秦数。
2019 年 7 月 10 日,怀来县行政审批局出具《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决定准
予河北秦数设立/开业登记。
河北秦数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钱晨 500.00 50.00%
2 许飞 500.00 50.00%
合计 1000.00 100.00%
2)2023 年 8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23 年 7 月 28 日,河北秦数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钱晨将其持有的河北秦数
50%股权转让给张鹏。同日,钱晨和张鹏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23 年 8 月 25 日,河北秦数于怀来县行政审批局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河北秦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张鹏 500.00 50.00%
2 许飞 500.00 50.00%
合计 1000.00 100.00%
1-1-2103)2023 年 12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23 年 11 月 29 日,河北秦数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许飞将其持有的河北秦数
50%股权转让给吴华鹏、张鹏将其持有的河北秦数 50%股权转让给肖蒨。同日,许飞
和吴华鹏、张鹏和肖蒨分别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23 年 12 月 8 日,河北秦数于怀来县行政审批局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河北秦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吴华鹏 500.00 50.00%
2 肖蒨 500.00 50.00%
合计 1000.00 100.00%
4)2026 年 4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2026 年 3 月 30 日,吴华鹏、肖蒨分别和东数三号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2026 年 4 月 22 日,河北秦数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吴华鹏、肖蒨分别将其各自持有河北秦数的 50%股权转让给东数三号。
2026 年 4 月 22 日,河北秦数于怀来县行政审批局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河北秦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东数三号 1000.00 100.00%
9、目标资产最近三年股权转让的原因、作价依据及其合理性
2025 年 9 月 10 日,东数一号通过全资孙公司东数三号收购目标资产秦淮数据各
经营主体 100%股权,并由东数三号与交易对方 Stack HK Limited、BCPE Stack ZJKLimited、WT Alpha Ltd、吴华鹏、肖蒨等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上述交易中,依据北京坤元至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秦淮数据集团中国区业务(模拟合并主体)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京坤评报字[2025]0721 号),秦淮数据(模拟合并主体)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2025 年 5 月 31 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论为 2909300.00 万元。资产交割前,
1-1-211目标资产向原股东分红合计 89072.27 万元。各方参考上述评估结论及期后分红情况同
意东数三号按照 2800000.00 万元人民币的交易对价收购目标资产,具体包括目标资产的经营主体上海福来科斯、张家口思达柯、上海思达歌、南通思达歌、大同秦数、
河北思达歌、梧桐数基、河北秦数 100%股权。为收购秦淮数据,东数一号以现金人民币 1120000.00 万元出资成立子公司东创未来,同时东创未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牵头行的银团成员行借入长期借款 1680000.00 万元,并由东创未来之子公司东数三号现金支付秦淮数据收购对价共计人民币 2800000.00 万元,上述交易款项及税费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6 年 1 月 16 日完成支付。2026 年 1 月 17 日,上市公司发布公告,该次交易价款已全部支付完毕,该次交易完成交割。
本次交易中,目标资产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的评估值为 2906300.00 万元,较前次交易分红后的交易作价存在一定增值,主要系两次评估基准日不同。与 2025 年 5 月
31 日评估相比,本次评估时目标资产经营良好,经营利润持续提升,行业景气度持续向好,本次评估基于最新市场环境和目标资产发展情况进行评估,两次评估值存在一定差异,具有合理性。
10、目标资产历史 VIE 协议控制架构的搭建及拆除情况
(1)VIE 协议控制架构搭建和拆除过程,VIE 协议执行情况,以及拆除前后的控制关系结构图目标资产原为前美股上市公司 Chindata Group Holdings Limited(简称“秦淮数据集团”)的下属主体。
根据《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投资者在企业中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 50%。因此,秦淮数据集团此前在中国的增值电信业务通过与境内的可变利益实体(VIE)签订的合约安排开展。具体而言,秦淮数据集团设立的 WFOE 或者 WFOE 下属子公司与 VIE 公司及其 VIE 公司股东签
订了一系列的控制协议,以实现 WFOE 或 WFOE 子公司对持有增值电信业务资质的VIE 公司(简称“持牌主体”)的实际控制,实现增值电信业务的境内合规开展。
目标资产历史上曾存在 6 组 VIE 协议控制架构,该 6 组 VIE 协议控制架构设立之初的基本情形如下表所示:
1-1-212WFOE 公司
序号 VIE 公司 VIE 公司股东 控制协议签署时间 协议控制的目的
/WFOE 子公司
1 苏州思达歌 思探北京 钱晨、许飞 2019 年 4 月 10 日
2 河北思达歌 河北秦数 钱晨、许飞 2020 年 3 月 2 日
控制境内持牌主
3 苏州思达歌 深圳秦淮 思探北京 2019 年 4 月 10 日 体开展增值电信
业务
4 苏州思达柯 北京秦淮 思探北京 2019 年 4 月 10 日
5 大同秦淮 大同思探 思探北京 2019 年 9 月 6 日
实现对北京梧桐
北京梧桐数 北京归梧、崔
6 山西秦数 2024 年 9 月 25 日 数基的并表及控
基 建斌制
根据东数一号收购秦淮数据的交易安排,除苏州思达歌、苏州思达柯、山西秦数、北京归梧外,上述相关法人主体均属于目标资产秦淮数据合并范围内主体。
1)持牌主体相关的 VIE 协议控制
秦淮数据集团设立的 WFOE 或者 WFOE 下属子公司与 VIE 公司及其 VIE 公司股
东签订了一系列的控制协议,以实现 WFOE 或 WFOE 子公司对持有增值电信业务资质的 VIE 公司的实际控制,实现增值电信业务的境内合规开展。
目标资产历史上共涉及 5 组持牌主体的 VIE 架构,具体情况如下:
* VIE 架构的搭建
A、WFOE(苏州思达歌)—VIE(思探北京)2018 年 12 月 10 日,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05120121-1)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登记[2018]第 12100003号),苏州思达歌设立登记。苏州思达歌设立时,Stack HK Limited 持有苏州思达歌
100%的股权。
2018 年 12 月 19 日,思探北京取得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思探北京设立登记,自然人钱晨、许飞分别持有思探北京 50%的股权。
B、WFOE(河北思达歌)—VIE(河北秦数)2019 年 5 月 20 日,怀来县人民政府向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呈报《关于申请设立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请示》(怀政呈[2019]28 号);2019 年 5 月 23 日,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向河北省人民政府呈报《关于申请设立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的请示》(张政呈[2019]47 号);2019 年 5 月 22 日,怀来县商务局向怀来县人民1-1-213政府呈报《关于 Stack HK Limited 申请设立外商投资性公司提供资料真实性的情况说明》(怀商字[2019]第 9 号)。2019 年 6 月 28 日,怀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准予设立(开业)登记通知书》((怀来)外资设准字(2019)13 号),河北思达歌设立登记。2019 年 7 月 3 日,怀来县商务局出具河北思达歌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编号:冀张怀来外资备 201900010)。河北思达歌设立时,StackHK Limited 持有河北思达歌 100%的股权。
2019 年 7 月 10 日,河北秦数取得怀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河
北秦数设立登记,自然人钱晨、许飞分别持有河北秦数 50%的股权。
C、WFOE(苏州思达歌)—VIE(深圳秦淮)2018 年 12 月 10 日,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外商投资企业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05120121-1)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登记[2018]第 12100003号),苏州思达歌设立登记。苏州思达歌设立时,Stack HK Limited 持有苏州思达歌
100%的股权。
2015 年 6 月 29 日,深圳秦淮取得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深
圳秦淮设立登记。于协议控制架构搭建前,思探北京持有深圳秦淮 100%的股权。
D、WFOE 子公司(苏州思达柯)—VIE(北京秦淮)
苏州思达柯为 WFOE 苏州思达歌的全资子公司,2018 年 12 月 13 日,苏州思达柯取得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数据局出具的《营业执照》,苏州思达柯设立登记。
2015 年 8 月 18 日,北京秦淮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北京秦淮设立登记。于协议控制架构搭建前,思探北京持有北京秦淮 100%的股权。
E、WFOE 子公司(大同秦淮)—VIE(大同思探)
2018 年 3 月 19 日,大同秦淮取得灵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大
同秦淮设立登记。于协议控制架构搭建前,大同秦淮为 WFOE 公司南通思达歌的全资子公司。
2019 年 5 月 27 日,南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外商投资公司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06001404)外商投资公司设立登记[2019]第 05270001 号)。南通思达歌设立
1-1-214时,Stack HK Limited 持有南通思达歌 100%的股权。
2019 年 1 月 22 日,大同思探取得灵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大
同思探设立登记。于协议控制架构搭建前,思探北京持有大同思探 100%的股权。
秦淮数据集团通过 WFOE 或者 WFOE 子公司与境内 VIE 公司及其股东签署了控制协议,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WFOE 公司
VIE 公司 VIE 公司股东 控制协议签署时间 协议控制的比例
/WFOE 子公司
苏州思达歌 思探北京 钱晨、许飞 2019 年 4 月 10 日 100%
河北思达歌 河北秦数 钱晨、许飞 2020 年 3 月 2 日 100%
苏州思达歌 深圳秦淮 思探北京 2019 年 4 月 10 日 100%
苏州思达柯 北京秦淮 思探北京 2019 年 4 月 10 日 100%
大同秦淮 大同思探 思探北京 2019 年 9 月 6 日 100%
WFOE 或者 WFOE 子公司与境内 VIE 公司及其股东之间签署的控制协议的文件及
核心内容如下表所示:
协议核心内容名称
在中国法律和相关中国监管部门允许的情况下,各方同意,经 WFOE/WFOE 子公司自主决定,VIE 公司股东向 WFOE/WFOE 子公司转让、WFOE/WFOE 子公司接受 VIE 公司股东持有的全部内资公司(即 VIE 公司)股权,或者,内资公司向 WFOE/WFOE 子公司转购买
让、WFOE/WFOE 子公司接受内资公司的全部资产和业务。为了实现上述股权转让、资权协
产和业务转让,VIE 公司股东和内资公司同意分别授予 WFOE/WFOE 子公司一项不可撤议
销的购买选择权,根据该等权利,在中国法律允许的前提下,VIE 公司股东或内资公司应根据 WFOE/WFOE 子公司的要求,将期权股权或内资公司资产和业务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转让给 WFOE/WFOE 子公司和/或 WFOE/WFOE 子公司指定的实体或者个人。
委托
VIE 公司股东委托 WFOE/WFOE 子公司行使其作为内资公司股东权利。
协议
股权 VIE 公司股东作为出质人和内资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以及清偿和偿还被担保债务的保证,出质押 质人同意将其在内资公司的全部股权质押给 WFOE,并根据协议条款授予 WFOE 第一优协议 先受偿权。
独家
WFOE 同意利用其人力、技术和信息优势,在协议有效期内向内资公司提供有关 IDC 业业务
务的独家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其他服务,内资公司同意接受 WFOE 或其指定方按协议合作条款规定提供的该等服务。
协议
协议控制架构搭建后,上述 WFOE、VIE 公司往上穿透的境外股权架构如下图所示:
1-1-215* VIE 架构调整
A、WFOE 子公司(大同秦淮)股东股权变更
2020 年 8 月 4 日,大同秦淮股东由南通思达歌变更为大同秦数。
大同秦数为秦淮数据集团 WFOE 公司,2019 年 8 月 16 日,大同秦数取得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大同秦数设立时,Stack HK Limited 持有大同秦数 100%的股权。
上述股权变更未影响“大同秦淮—大同思探”之间的 VIE 协议调整,不涉及签署新的控制协议。
B、思探北京、河北秦数自然人股东第一次变更
2023 年 8 月,因河北秦数的自然人股东钱晨将其持有的河北秦数 50%股权转让给
自然人张鹏,因此,河北思达歌、河北秦数以及河北秦数自然人股东钱晨、许飞之间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签署了《〈股权质押协议〉之解除协议》并办理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2023 年 8 月 28 日就河北思达歌、河北秦数以及河北秦数自然人股东钱晨、许飞
之间此前签署的全套控制协议签署了《终止协议》;同日,河北思达歌、河北秦数以及河北秦数自然人股东张鹏、许飞之间重新签署了全套控制协议并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
2023 年 9 月,因思探北京的自然人股东钱晨将其持有的思探北京 50%股权转让给
自然人张鹏,因此,苏州思达歌、思探北京以及思探北京自然人股东钱晨、许飞之间
1-1-216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签署了《〈股权质押协议〉之解除协议》并办理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2023 年 9 月 27 日就苏州思达歌、思探北京以及思探北京自然人股东钱晨、许飞
之间此前签署的全套控制协议签署了《终止协议》;同日,苏州思达歌、思探北京以及思探北京自然人股东张鹏、许飞之间重新签署了全套控制协议。
于本次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完成之日,上述 WFOE、VIE 公司自秦淮数据集团至持牌主体的股权架构如下图所示:
C、思探北京、河北秦数自然人股东第二次变更
2023 年 12 月 21 日,Chindata Group Holdings Limited 更名为 WinTriX DC Group。
2023 年 12 月,因河北秦数的自然人股东许飞、张鹏分别将其持有的河北秦数
5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吴华鹏、肖蒨,因此河北思达歌、河北秦数以及河北秦数自然
人股东许飞、张鹏之间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签署了《〈股权质押协议〉之解除协议》
并办理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2023 年 12 月 11 日就河北思达歌、河北秦数以及河北秦
数原自然人股东许飞、张鹏之间此前签署的全套控制协议签署了《终止协议》;同日,河北思达歌、河北秦数以及河北秦数自然人股东吴华鹏、肖蒨之间重新签署了全套控
制协议并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除上述表格所列协议之外,两位自然人股东的配偶补充签署了《确认及同意函》,确保其与自然人股东就协议控制事项保持一致行动并受全套控制协议的约束。
2024 年 1 月,因思探北京的自然人股东许飞、张鹏分别将其持有的思探北京 50%
1-1-217股权转让给自然人吴华鹏、肖蒨,因此苏州思达歌、思探北京以及思探北京原自然人股东张鹏、许飞之间于 2024 年 1 月 8 日就此前签署的全套控制协议签署了《终止协议》;同日,苏州思达歌、思探北京以及思探北京自然人股东吴华鹏、肖蒨之间重新签署了全套控制协议并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除上述表格所列协议之外,两位自然人股东的配偶补充签署了《确认及同意函》,确保其与自然人股东就协议控制事项保持一致行动并受全套控制协议的约束。
于本次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完成之日,上述 WFOE、VIE 公司自秦淮数据集团至持牌主体的股权架构如下图所示:
D、思探北京 VIE 架构调整
2025 年 9 月 10 日,苏州思达歌、思探北京以及思探北京自然人股东吴华鹏、肖蒨
之间签署了《〈股权质押协议〉之解除协议》并办理了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同日,河北思达歌、思探北京以及思探北京自然人股东吴华鹏、肖蒨之间就重新签署了全套控制协议。因此,VIE 公司思探北京的 WFOE 公司由苏州思达歌变更为河北思达歌。
于本次 VIE 架构调整完成之日,上述 WFOE、VIE 公司自秦淮数据集团至持牌主体的股权架构如下图所示:
1-1-218* VIE 协议执行情况经确认,VIE 架构搭建期间,目标资产 VIE 架构项下的全套控制协议均依法签署并持续有效履行。相关《购买权协议》《委托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独家业务合作协议》等协议执行正常,各方权责清晰,协议履行期间不存在违约、纠纷、诉讼或仲裁情形,VIE 控制关系稳定。
* VIE 架构的拆除情况
2025 年 9 月 10 日,东数三号拟收购目标资产秦淮数据,东数三号与 Stack HKLimited、BCPE Stack ZJK Limited、WT Alpha Ltd、吴华鹏、肖蒨等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因此,目标资产持牌主体所涉及的五组 VIE 架构进行相应拆除。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各组持牌主体的 VIE 架构相关的控制协议均已全部终止,并均完成了相应的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VIE 公司
/VIE 下属 控制协议的终止 股权转让公司
2025 年 10 月 31 日,河北思达歌、思探北京及其自然人股
东吴华鹏、肖蒨签署了《〈股权质押协议〉之解除协议》
2025 年 10 月 31 日,吴
以及《终止协议》。《终止协议》明确约定此前各方签署华鹏、肖蒨将其持有的
思探北京 的《购买权协议》《委托协议》《股权质押协议》和《独思探北京 100%的股权转家业务合作协议》全部终止,且各方进一步确认各方就控让给了河北秦数。
制协议,任何依据控制协议所产生的权利,或控制协议的终止均不存在现有的或未来的权利主张。
1-1-219VIE 公司
/VIE 下属 控制协议的终止 股权转让公司
2026 年 1 月 30 日,河北思达歌、河北秦数及其自然人股东吴华鹏、肖蒨签署了《〈股权质押协议〉之解除协议》,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各方签署了《终止协议》并办
2026 年 4 月 22 日,吴华理了注销登记。
鹏、肖蒨将其持有的河
河北秦数 《终止协议》明确约定此前各方签署的《购买权协议》
北秦数 100%的股权转让
《委托协议》《股权质押协议》和《独家业务合作协议》给了东数三号。
全部终止,且各方进一步确认各方就控制协议,任何依据控制协议所产生的权利,或控制协议的终止均不存在现有的或未来的权利主张。
2025 年 9 月 10 日,苏州思达歌、思探北京、深圳秦淮签
署了《〈股权质押协议〉之解除协议》以及《终止协议》
并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办理了注销登记。
《终止协议》明确约定此前各方签署的《购买权协议》
深圳秦淮 /
《委托协议》《股权质押协议》和《独家业务合作协议》
全部终止,且各方进一步确认各方就控制协议,任何依据控制协议所产生的权利,或控制协议的终止均不存在现有的或未来的权利主张。
2025 年 9 月 10 日,苏州思达柯、思探北京、北京秦淮签
署了《〈股权质押协议〉之解除协议》以及《终止协议》
并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办理了注销登记。
《终止协议》明确约定此前各方签署的《购买权协议》
北京秦淮 /
《委托协议》《股权质押协议》和《独家业务合作协议》
全部终止,且各方进一步确认各方就控制协议,任何依据控制协议所产生的权利,或控制协议的终止均不存在现有的或未来的权利主张。
2025 年 9 月 10 日,大同秦淮、思探北京、大同思探签署
了《〈股权质押协议〉之解除协议》以及《终止协议》并
于 2025 年 9 月 17 日办理了注销登记。
《终止协议》明确约定此前各方签署的《购买权协议》
大同思探 /
《委托协议》《股权质押协议》和《独家业务合作协议》
全部终止,且各方进一步确认各方就控制协议,任何依据控制协议所产生的权利,或控制协议的终止均不存在现有的或未来的权利主张。
2025 年 12 月,Stack HK Limited 将河北思达歌、大同秦数(大同秦淮的控股股东)、南通思达歌(曾为大同秦淮的控股股东)100%股权转让给东数三号,苏州思达歌及其子公司苏州思达柯不在交易范围内。因此,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河北思达歌、大同秦数、南通思达歌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因此,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目标资产涉及的 WFOE、VIE 及其下属持牌主体在VIE 架构拆除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1-1-2202)其他主体相关的 VIE 协议控制
2024 年,秦淮数据集团为将北京梧桐数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由集团项下
WFOE 与该等主体及其控股股东签订一系列的控制协议,通过协议约定实现 WFOE 对前述主体的实质控制,据此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VIE 架构的搭建
WFOE(山西秦数)—VIE(北京梧桐数基)协议控制架构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1 年 6 月 4 日,大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营业执照》,山西秦数设立登记。
山西秦数设立时,Chinidea HK Limited 持有山西秦数 100%的股权。
2024 年 3 月 5 日,北京梧桐数基取得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营业执照》,北京梧桐数基设立登记。于 VIE 架构搭建时,北京归梧、崔建斌分别持有北京梧桐数基 75%、25%的股权。
2024 年 9 月 25 日,WFOE 山西秦数、VIE 公司北京梧桐数基与北京梧桐数基股东
北京归梧签署了控制协议,具体签署的控制协议的文件及核心内容如下表所示:
协议核心内容名称
在中国法律和相关中国监管部门允许的情况下,各方同意,经 WFOE 自主决定,VIE 公司股东向 WFOE 转让、WFOE 接受 VIE 公司股东持有的全部内资公司(即 VIE)股权,购买 或者,内资公司向 WFOE 转让、WFOE 接受内资公司的全部资产和业务。为了实现上述权协 股权转让、资产和业务转让,VIE 公司股东和内资公司同意分别授予 WFOE 一项不可撤议 销的购买选择权,根据该等权利,在中国法律允许的前提下,VIE 公司股东或内资公司应根据 WFOE 的要求,将期权股权或内资公司资产和业务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转让给 WFOE和/或 WFOE 指定的实体或者个人。
1-1-221协议
核心内容名称委托
VIE 公司股东委托 WFOE 行使其作为内资公司股东权利。
协议
股权 VIE 公司股东作为出质人和内资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以及清偿和偿还被担保债务的保证,出质押 质人同意将其在内资公司的全部股权质押给 WFOE,并根据协议条款授予 WFOE 第一优协议 先受偿权。
独家
WFOE 同意利用其人力、技术和信息优势,在协议有效期内向内资公司提供有关公司业务业务
的独家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其他服务,内资公司同意接受 WFOE 或其指定方按协议条合作款规定提供的该等服务。
协议
注:北京梧桐数基原自然人股东崔建斌持股比例为 25%;WFOE 山西秦数与北京归梧签订控制协
议后已实现对北京梧桐数基的实质控制、达到财务并表标准,故未就崔建斌所持股权另行签署控制协议。
协议控制架构搭建后,上述 WFOE、VIE 公司往上穿透的境外股权架构如下图所示:
* VIE 协议执行情况经确认,该 VIE 架构搭建期间,目标资产 VIE 架构项下的全套控制协议均依法签署并持续有效履行。相关《购买权协议》《委托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独家业务合作协议》等协议执行正常,各方权责清晰,协议履行期间不存在违约、纠纷、诉讼或仲裁情形,VIE 控制关系稳定。
* VIE 架构的拆除情况
2024 年 10 月 31 日,北京归梧、崔建斌分别与上海思达歌签署《转让协议》,将
其持有的 75%、25%的北京梧桐数基股权转让给上海思达歌。2024 年 12 月 2 日,各方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
1-1-2222024 年 12 月 2 日,山西秦数、北京归梧及北京梧桐数基签署了《解除协议》,
《解除协议》明确约定此前各方签署的《购买权协议》《委托协议》《股权质押协议》
和《独家业务合作协议》全部终止,且各方进一步确认各方就控制协议,任何依据控制协议所产生的权利,或控制协议的终止均不存在现有的或未来的权利主张。由于此前山西秦数、北京归梧并未就《股权质押协议》办理质押登记,因此,本次 VIE 架构拆除并未涉及股权质押注销登记。
上海思达歌于前次交易前为 WFOE 公司,其设立情况及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之“(三)目标资产基本情况”之“4、上海思达歌基本情况”。 2025 年 12 月,Stack HK Limited 将上海思达歌 100%股权转让给东数三号,股权转让完成后,上海思达歌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因此,截至本报告签署日,目标资产涉及的该组 VIE 架构相关主体在 VIE 架构拆除完成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2)目标资产是否曾筹划境外资本市场上市。如是,应当披露筹划上市进展、未上市原因等情况目标资产本身不涉及筹划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的情况。但目标资产此前属于秦淮数据集团中国区业务的实际承担主体,秦淮数据集团曾于 2020 年 9 月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股票代码为 CD),并于 2023 年 12 月完成私有化退市。
(3)VIE 协议控制架构的搭建和拆除过程符合外资、外汇、税收等有关规定
1)外资
根据前述搭建及拆除 WFOE 的商务主管部门批复以及工商档案等政府文件,目标
1-1-223资产合并范围内的相关 WFOE 公司河北思达歌、南通思达歌、大同秦数、上海思达歌
自设立至 VIE 架构拆除期间的历次增资、股权变更等均取得了必要的政府审批,已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手续,符合相关规定。
河北思达歌、南通思达歌、大同秦数、上海思达歌由外商独资企业变更为内资公
司时履行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符合相关规定。
2)外汇
目标资产合并范围内的相关 WFOE 公司河北思达歌、南通思达歌、大同秦数、上
海思达歌自设立至 VIE 架构拆除期间均已完成了 FDI 外汇登记,符合外汇有关规定。
3)税务
根据对应主体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目标资产涉及的 VIE 架构拆除相关的股权转让涉及的相关税款已缴纳完毕。
综上所述,目标资产在涉及的 VIE 协议控制架构的搭建和拆除过程中,已根据当时有效的法律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外商投资、外汇登记、缴纳税收等相关程序,符合外资、外汇、税收等有关规定。
(4)VIE 协议控制架构已经彻底拆除,且拆除后标的资产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诉讼等法律风险
根据思探北京、河北秦数、深圳秦淮、北京秦淮、大同思探、北京梧桐数基分别
签署的《终止协议》或《解除协议》,控制协议已经全面终止,且各方进一步确认各方就控制协议,任何依据控制协议所产生的权利,或控制协议的终止均不存在现有的或未来的权利主张。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目标资产的资产、股权权属清晰,目标资产不会因历史上的 VIE 协议而承担法律责任或面临诉讼风险。
(5)VIE 协议控制架构拆除后,标的资产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目标资产涉及的 VIE 协议控制架构已全部拆除,目标资产的生产经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
1-1-224(6)如构成重组上市,还应当重点说明 VIE 协议控制架构拆除是否导致标的资
产近 3 年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是否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四)重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目标资产重要主体为占目标资产最近两年及一期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
额或净利润 20%以上的公司,即北京秦淮、大同秦灵、怀来秦园、大同秦淮、怀来斯达科、上海思达柯、大同秦数、河北思达歌等 8 家公司。此外,东创未来系前次交易的并购贷主体,东数三号作为前次交易的直接收购主体,亦是标的公司的重要主体。
该等重要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1、北京秦淮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北京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10105357930489W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华鹏
成立日期 2015 年 8 月 18 日
营业期限 2015 年 8 月 18 日至 2035 年 8 月 17 日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 5 号院 8 号楼 1 至 5 层 101 内 5 层 502注册地址单元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 5 号院 8 号楼 1 至 5 层 101 内 5 层 502主要办公地址单元经营电信业务;数据处理;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技
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
子产品;租赁计算机、通讯设备;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计经营范围算机维修、仪器仪表维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5 年 8 月,设立
1-1-2252015 年 8 月,居静与乌浩签署了《北京秦淮数据有限公司章程》,共同出资成立北京秦淮。
北京秦淮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居静 990.00 99.00%
2 乌浩 10.00 1.00%
合计 1000.00 100.00%
2)2016 年 8 月,增资及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7 月 8 日,北京秦淮召开股东会,同意新增股东北京网宿科技有限公司,
同意注册资本变更为 6000 万元,同意乌浩将其持有的北京秦淮股权转让给居静。
2016 年 7 月 10 日,居静与乌浩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转让协议》,乌浩将
北京秦淮 10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居静。
2016 年 8 月 3 日,北京秦淮于北京市工商管理局海淀分局就本次增资和股权转让
办理了工商变更。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秦淮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北京网宿科技有限公司 3060.00 51.00%
2 居静 2940.00 49.00%
合计 6000.00 100.00%
3)2016 年 11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6 年 10 月 18 日,居静与北京网宿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出资转让协议书》,
居静将北京秦淮 540 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北京网宿科技有限公司。
2016 年 11 月 1 日,北京秦淮于北京市工商管理局海淀分局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秦淮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北京网宿科技有限公司 3600.00 60.00%
2 居静 2400.00 40.00%
1-1-226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6000.00 100.00%
4)2018 年 1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7 年 12 月 25 日,北京秦淮召开股东会会议,同意北京网宿科技有限公司、居
静将其持有的北京秦淮全部股权转让至厦门秦淮科技有限公司。
2017 年 12 月 25 日,北京网宿科技有限公司、居静分别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与厦
门秦淮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转让协议》。
2018 年 1 月 15 日,北京秦淮于北京市工商管理局海淀分局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秦淮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厦门秦淮科技有限公司 6000.00 100.00%
合计 6000.00 100.00%
5)2019 年 3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19 年 2 月 15 日,厦门秦淮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厦门秦淮科技有限
公司将其持有北京秦淮全部注册资本转让给思探(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同日,厦门秦淮科技有限公司与思探(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19 年 3 月 1 日,北京秦淮于北京市工商管理局海淀分局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秦淮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思探北京 6000.00 100.00%
合计 6000.00 100.00%
1-1-227(3)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北京秦淮的控股股东为思探北京,北京秦淮无实际控制人。
(4)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北京秦淮的主要资产的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等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北京秦淮的主营业务为提供数据中心服务。最近三年,北京秦淮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247848.98 258702.92 309609.72
负债合计 242050.28 255258.85 307660.19
所有者权益 5798.69 3444.07 1949.53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19402.42 110414.00 125555.68
利润总额 3151.80 2158.24 5123.73
1-1-228净利润 2354.62 1494.54 6417.73
注:以上数据为东数一号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单体子公司数据。
(7)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京秦淮最近三年不存在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8)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北京秦淮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等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之“(六)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2、大同秦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大同秦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40224MA0KMHDK8M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华鹏
成立日期 2019 年 7 月 26 日
营业期限 2019 年 7 月 26 日至 2049 年 7 月 25 日
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马走线东侧、荣乌高速(灵丘县城段)北侧注册地址
办公楼 206 房间
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马走线东侧、荣乌高速(灵丘县城段)北侧主要办公地址
办公楼 206 房间
软件开发、数字内容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信
息技术推广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销售计算机及辅助设备、
计算机硬件及外部设备、电子出版物、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租
经营范围 赁计算机、通讯设备;物业服务:自有商业房屋租赁服务;计算机维修、仪器仪表维修;电信业务(此项需到电信部门办理授权书后方可经营);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9 年 7 月,设立
2019 年 7 月 26 日,河北秦数作出股东决定,同意设立大同秦灵。同日,大同秦灵
于灵丘县市监局办理了设立登记。
1-1-229大同秦灵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河北秦数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3)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大同秦灵的控股股东为河北秦数,大同秦灵无实际控制人。
(4)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大同秦灵的主要资产的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等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大同秦灵的主营业务为提供数据中心服务。最近三年,大同秦灵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102529.21 91258.17 71380.40
负债合计 96241.96 85061.00 66850.97
所有者权益 6287.25 6197.17 4529.43
1-1-230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39530.47 231565.65 202591.40
利润总额 120.12 2223.65 2698.43
净利润 90.09 1667.74 2014.88
注:以上数据为东数一号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单体子公司数据。
(7)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同秦灵最近三年不存在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8)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大同秦灵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等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之“(六)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3、怀来秦园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怀来秦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30730MA0DUB9D6H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华鹏
成立日期 2019 年 7 月 12 日
营业期限 2019 年 7 月 12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村委会
主要办公地址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村委会
软件开发、数据处理;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推
广、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销售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租赁计算机、通讯设备;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计算机维修、仪器仪表维修;增经营范围
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库服务;
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办公设备的销售;数据中心建设工程、信息工程的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9 年 7 月,设立1-1-2312019 年 7 月 11 日,河北秦数就怀来秦园设立事宜作出股东决定,制定并通过《怀来秦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怀来秦园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河北秦数 1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 100.00%
(3)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怀来秦园的控股股东为河北秦数,怀来秦园无实际控制人。
(4)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怀来秦园的主要资产的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等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怀来秦园的主营业务为提供数据中心服务。最近三年,怀来秦园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74979.39 55230.76 54613.29
1-1-232负债合计 69546.12 50022.50 51205.96
所有者权益 5433.27 5208.26 3407.33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32746.39 189531.35 174291.33
利润总额 300.02 2401.23 1635.95
净利润 225.01 1800.93 1218.21
注:以上数据为东数一号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单体子公司数据。
(7)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怀来秦园最近三年不存在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8)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怀来秦园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等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之“(六)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4、大同秦淮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大同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40200MA0JYM1N4F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薛国庆
成立日期 2018 年 3 月 19 日
营业期限 2018 年 3 月 19 日至无固定期限
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马走线东侧、荣乌高速(灵丘县城段)北侧注册地址
办公楼 201 房间
山西省大同市灵丘县马走线东侧、荣乌高速(灵丘县城段)北侧主要办公地址
办公楼 201 房间
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推广,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办公设备的销售;信息工程以及相关产品的开发和经营范围生产;设备租赁;机房环境及设备设施服务;自有机房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1-233(2)历史沿革
1)2018 年 3 月,设立
2018 年 3 月 19 日,厦门秦淮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出资人决定,同意出资设立大同秦淮。
同日,大同秦淮在大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注册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
大同秦淮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厦门秦淮科技有限公司 5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 100.00%
2)2019 年 1 月,第一次增资
2019 年 1 月 28 日,厦门秦淮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大同秦淮注册资本
由 5000 万元增至 16000 万元。
2019 年 1 月 29 日,大同秦淮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同秦淮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厦门秦淮科技有限公司 16000.00 100.00%
合计 16000.00 100.00%
3)2019 年 2 月,第二次增资
2019 年 2 月 21 日,厦门秦淮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大同秦淮注册资本
由 16000 万元,增至 30000 万元。
同日,大同秦淮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同秦淮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厦门秦淮科技有限公司 30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0 100.00%
4)2019 年 6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9 年 6 月 17 日,厦门秦淮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其持有的大同秦
1-1-234淮 100%的股权转让给南通思达歌。
同日,厦门秦淮科技有限公司与南通思达歌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同秦淮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南通思达歌 30000.00 100.00%
合计 30000.00 100.00%
5)2020 年 5 月,第三次增资
2020 年 5 月 13 日,南通思达歌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
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50000 万元。
同日,大同秦淮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大同秦淮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南通思达歌 50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0 100.00%
6)2020 年 8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20 年 8 月 4 日,南通思达歌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将其持有的大同秦淮 100%股权转让给大同秦数。同日,南通思达歌与大同秦数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大同秦淮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大同秦数 50000.00 100.00%
合计 50000.00 100.00%
7)2021 年 3 月,第四次增资
2021 年 3 月 4 日,大同秦数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变更
后的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
同日,大同秦淮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1-1-235本次增资完成后,大同秦淮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大同秦数 100000.00 100.00%
合计 100000.00 100.00%
(3)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大同秦淮的控股股东为大同秦数,大同秦淮无实际控制人。
(4)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大同秦淮的主要资产的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等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大同秦淮的主营业务为数据中心的建设及运营。最近三年,大同秦淮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368032.35 360253.34 359991.99
负债合计 246632.49 239198.68 241820.44
所有者权益 121399.87 121054.66 118171.56
1-1-236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6812.18 40868.09 40104.43
利润总额 570.83 3856.00 210.45
净利润 345.21 2883.10 1921.99
注:以上数据为东数一号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单体子公司数据。
(7)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同秦淮最近三年不存在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8)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大同秦淮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等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之“(六)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5、怀来斯达科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怀来斯达科数据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30730MA0DP7C6XN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8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明江
成立日期 2019 年 6 月 12 日
营业期限 2019 年 6 月 12 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村委会
主要办公地址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村委会
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
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经营范围赁;办公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五金产品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19 年 6 月,设立
1-1-2372019 年 6 月 10 日,厦门秦淮科技有限公司就怀来斯达科设立事宜作出股东决定,
同意出资怀来斯达科。
怀来斯达科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厦门秦淮科技有限公司 8000.00 100.00%
合计 8000.00 100.00%
2)2019 年 7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19 年 7 月 22 日,怀来斯达科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厦门秦淮科技有限公司将其
所持有的怀来斯达科的 100%股权全部转至河北思达歌。
同日,厦门秦淮科技有限公司与河北思达歌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怀来斯达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河北思达歌 8000.00 100.00%
合计 8000.00 100.00%
3)2020 年 1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20 年 1 月 7 日,怀来斯达科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河北思达歌将其所持有的怀
来斯达科的 100%股权全部转让至怀来斯达智。
同日,河北思达歌与怀来斯达智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怀来斯达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怀来斯达智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8000.00 100.00%
合计 8000.00 100.00%
4)2020 年 2 月,第一次增资及第三次股权转让
2020 年 2 月 13 日,怀来斯达科召开临时股东会,同意怀来斯达智将其所持有的怀
来斯达科的 100%股权全部转至河北思达歌,同意增加注册资本,增资后怀来斯达科的注册资本为 40000 万元人民币。
1-1-238同日,怀来斯达智与河北思达歌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怀来斯达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河北思达歌 40000.00 100.00%
合计 40000.00 100.00%
5)2021 年 2 月,第二次增资
根据河北思达歌作出的股东决定,河北思达歌同意对怀来斯达科增加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80000 万元。
2021 年 2 月 18 日,怀来斯达科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怀来斯达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河北思达歌 80000.00 100.00%
合计 80000.00 100.00%
6)2023 年 12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2023 年 12 月 27 日,怀来斯达科新老股东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河北思达歌将其
持有的怀来斯达科的 100%股权转至上海福来科斯。
2023 年 12 月 26 日,河北思达歌与上海福来科斯就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2023 年 12 月 27 日,怀来斯达科于怀来县行政审批局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怀来斯达科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上海福来科斯 80000.00 100.00%
合计 80000.00 100.00%
1-1-239(3)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怀来斯达科的控股股东为上海福来科斯,怀来斯达科无实际控制人。
(4)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怀来斯达科的主要资产的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等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怀来斯达科的主营业务为数据中心的建设、运营。最近三年,怀来斯达科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242392.91 236301.96 236856.52
负债合计 131253.02 130935.36 158965.80
所有者权益 111139.89 105366.60 77890.72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23029.84 137530.30 138068.77
利润总额 7705.87 36543.70 34713.26
净利润 5773.29 27475.88 26288.96
注:以上数据为东数一号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单体子公司数据。
1-1-240(7)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怀来斯达科不存在减资或改制的情况,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变更登记时 增资/转让金额 增资/转让价 出资额变动相关方 作价依据及事项
号 间 (万元) 格 的关联关系 其合理性转让方为河北思达实缴部分按歌,受让方为上海
2023 年 12 股权转 约 1.15 元/注 由交易各方
1 45944.67 福来科斯,双方均
月 27 日 让 册资本价格 协商确定为秦淮数据下属企转让业
(8)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怀来斯达科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等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之“(六)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6、上海思达柯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思达柯数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310115MA1K4HH2X9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3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华鹏
成立日期 2020 年 3 月 31 日
营业期限 2020 年 3 月 31 日至 2040 年 3 月 30 日
注册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2123 号 3 楼西南区
主要办公地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东大道 2123 号 3 楼西南区
一般项目:从事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技术支持、技术咨询服经营范围 务;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20 年 4 月,设立2020 年 3 月 25 日,上海思达歌签署《思达柯数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同意出资设立上海思达柯。
1-1-2412020 年 4 月 1 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监局准予上海思达柯设立登记。
上海思达柯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上海思达歌 20000.00 100.00%
合计 20000.00 100.00%
2)2021 年 1 月,第一次增资
2021 年 1 月 13 日,上海思达歌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50000 万元,
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70000 万元。
2021 年 1 月 15 日,上海思达柯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监局就本次增资
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思达柯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上海思达歌 70000.00 100.00%
合计 70000.00 100.00%
3)2021 年 4 月,第二次增资
2021 年 4 月 20 日,股东上海思达歌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 140000 万
元人民币,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 210000 万元人民币。
2021 年 4 月 21 日,上海思达柯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监局就本次增资
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思达柯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上海思达歌 210000.00 100.00%
合计 210000.00 100.00%
4)2024 年 10 月,第三次增资
2024 年 10 月 14 日,上海思达歌作出股东决定,同意上海思达柯注册资本增加至
230000.00 元人民币。
2024 年 10 月 28 日,上海思达柯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监局就本次增
1-1-242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思达柯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或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上海思达歌 230000.00 100.00%
合计 230000.00 100.00%
(3)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上海思达柯的控股股东为上海思达歌,上海思达柯无实际控制人。
(4)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上海思达柯主要资产的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等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海思达柯尚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最近三年,上海思达柯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209797.22 209797.36 209800.49
负债合计 - - 3.20
1-1-243所有者权益 209797.22 209797.36 209797.28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 - -
利润总额 -0.14 0.08 204.68
净利润 -0.14 0.08 204.68
注:以上数据为东数一号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单体子公司数据。
(7)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思达柯不存在减资或改制的情况,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变更登记时 增资/转让金额 增资/转让价 出资额变动相关方 作价依据及事项
号 间 (万元) 格 的关联关系 其合理性
2024 年 10 1 元/注册资 由交易各方
1 增资 20000.00 控股股东增资
月 28 日 本 协商确定
(8)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上海思达柯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等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之“(六)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7、大同秦数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大同秦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40200MA0KNGYC9R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36068.722504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薛国庆
成立日期 2019 年 8 月 16 日
营业期限 2019 年 8 月 16 日至 2039 年 8 月 15 日
注册地址 山西省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科科技大厦 0862 号
主要办公地址 山西省大同经济技术开发区北科科技大厦 0862 号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经营范围 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244(2)历史沿革
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之
“(三)目标资产基本情况”之“3、大同秦数基本情况”之“(2)历史沿革”。(3)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大同秦数的控股股东为东数三号,大同秦数无实际控制人。
(4)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大同秦数主要资产的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等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大同秦数为控股平台。最近三年,大同秦数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535945.97 534546.06 523581.37
负债合计 411607.09 410182.09 374439.18
所有者权益 124338.88 124363.97 149142.19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 - -
利润总额 -25.08 221.85 5784.07
1-1-245净利润 -25.08 221.78 5757.29
注:以上数据为东数一号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单体子公司数据。
(7)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大同秦数不存在减资或改制的情况,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资额变动相
序 变更登记时 增资/转让金额 作价依据及
事项 增资/转让价格 关方的关联关
号 间 (万元) 其合理性系实缴部分按约
2025 年 12 股权转 由交易各方
1 1063616.00 8.86 元/注册资 无
月 5 日 让 协商确定本价格转让
(8)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大同秦数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等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之“(六)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8、河北思达歌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130730MA0DQMWJXT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41466 万元
法定代表人 李明江
成立日期 2019 年 6 月 28 日
营业期限 2019 年 6 月 28 日至 2039 年 6 月 27 日
注册地址 怀来县东花园镇政府院内
主要办公地址 怀来县东花园镇政府院内
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
经营范围 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
办公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
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1-246(2)历史沿革
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之
“(三)目标资产基本情况”之“2、河北思达歌基本情况”之“(2)历史沿革”。(3)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河北思达歌的控股股东为东数三号,河北思达歌无实际控制人。
(4)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河北思达歌主要资产的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等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河北思达歌为控股平台。最近三年,河北思达歌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424614.77 426353.84 412707.75
负债合计 287728.50 289573.38 232983.45
所有者权益 136886.27 136780.46 179724.30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 - -
利润总额 131.83 8320.65 10655.30
1-1-247净利润 105.81 8128.43 10057.67
注:以上数据为东数一号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单体子公司数据。
(7)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河北思达歌不存在减资或改制的情况,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资额变动相
序 变更登记时 增资/转让金额 作价依据及
事项 增资/转让价格 关方的关联关
号 间 (万元) 其合理性系实缴部分按约
2025 年 12 股权转 由交易各方
1 520495.00 5.79 元/注册资本 无
月 4 日 让 协商确定价格转让
(8)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河北思达歌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等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之“(六)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9、东创未来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东创未来数据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310000MAEPYUGL6E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1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寓帅
成立日期 2025 年 7 月 10 日
营业期限 2025 年 7 月 10 日至 2055 年 7 月 9 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丽正路 1628 号 4 幢 1-2注册地址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丽正路 1628 号 4 幢 1-2主要办公地址层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经营范围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历史沿革
1)2025 年 7 月,设立
1-1-2482025 年 7 月 9 日,东阳光签署《上海东创未来数据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同意出
资设立东创未来。
2025 年 7 月 10 日,东创未来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市监局完成了设立登记。
东创未来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东阳光 20.00 100.00%
合计 20.00 100.00%
2)2025 年 8 月,第一次增资及第一次股权转让根据东阳光与东数一号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签署的《上海东创未来数据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东创未来注册资本增加至 30 万元,东创未来的股东变更为东阳光和东数一号。
2025 年 8 月 6 日,东创未来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市监局就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完成后,东创未来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东阳光 10.00 33.33%
2 东数一号 20.00 66.66%
合计 30.00 100.00%
3)2025 年 9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根据东数一号于 2025 年 8 月 31 日签署的《上海东创未来数据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东创未来的注册资本不变、原股东东阳光退出东创未来。
2025 年 9 月 2 日,东创未来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市监局就
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创未来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东数一号 30.00 100.00%
合计 30.00 100.00%
1-1-2494)2026 年 2 月,第二次增资
根据东数一号于 2026 年 2 月 9 日签署的《上海东创未来数据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东创未来的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1120000 万元。
2026 年 2 月 24 日,东创未来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市监局就
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东创未来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东数一号 1120000.00 100.00%
合计 1120000.00 100.00%
(3)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东创未来的控股股东为东数一号,东创未来无实际控制人。
(4)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东创未来的主要负债系因前次收购秦淮数据取得并购贷款产生的负债,2025 年 9月 10 日,东创未来(作为借款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牵头行的银团成员行(作为贷款方)签署了《贷款协议》,由银团成员行向东创未来提供贷款
168.00 亿元。
东创未来主要资产的权属及对外担保等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东创未来为控股平台。最近三年,东创未来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1-1-250(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2823349.03 1654470.36 -
负债合计 1713478.57 1654581.34 -
所有者权益 1109870.46 -110.97 -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 - -
利润总额 -10018.56 -110.97 -
净利润 -10018.56 -110.97 -
注:以上数据为东数一号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单体子公司数据。
(7)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创未来不存在减资或改制的情况,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变更登记时 增资/转让金额 增资/转让价 出资额变动相关方 作价依据及事项
号 间 (万元) 格 的关联关系 其合理性增资及
2025 年 8 月 增资 10 万元,股 1 元/注册资 股权转让双方为参 由交易各方
1 股权转
6 日 权转让 10 万元 本 股关系 协商确定
让
2025 年 9 月 股权转 1 元/注册资 股权转让双方为参 由交易各方
2 10.00
2 日 让 本 股关系 协商确定
2026 年 2 月 1 元/注册资 由交易各方
3 增资 1119970.00 控股股东增资
13 日 本 协商确定
注:上述 2025 年 8 月 6 日及 2025 年 9 月 2 日股权转让实际转让价格为 0,原转让方未实缴出资,由受让方承担出资义务
(8)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东创未来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等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之“(六)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10、东数三号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宜昌东数三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420581MAEP4CEN7H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1-1-251注册资本 11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张寓帅
成立日期 2025 年 7 月 4 日
营业期限 2025 年 7 月 4 日至无固定期限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陆城街道滨江路 62 号综合楼一楼(自主申注册地址
报)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陆城街道滨江路 62 号综合楼一楼(自主申主要办公地址
报)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经营范围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历史沿革
1)2025 年 7 月,设立根据东数三号股东深圳市东阳光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宜昌东数三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深圳市东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同意出资设立东数三号。
2025 年 7 月 4 日,东数三号于宜都市市监局完成了设立登记。
东数三号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深圳市东阳光投资有限公司 10.00 100.00%
合计 10.00 100.00%
2)2025 年 8 月,股权转让
2025 年 8 月 11 日,东创未来与深圳市东阳光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协议约定深圳市东阳光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出资额为 10 万元的东数三号 100%的股权转让给东创未来。
2025 年 8 月 26 日,东数三号于宜都市市监局就本次股权转让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东数三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东创未来 10.00 100.00%
合计 10.00 100.00%
3)2026 年 2 月,增资
2026 年 2 月 4 日,东数三号签署《宜昌东数三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东数
1-1-252三号注册资本增加至 1120000 万元人民币。东创未来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
2026 年 2 月 9 日,东数三号于宜都市市监局就本次增资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增资完成后,东数三号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东创未来 1120000.00 100.00%
合计 1120000.00 100.00%
(3)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东数三号的控股股东为东创未来,东数三号无实际控制人。
(4)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东数三号主要资产的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等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之“(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5)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东数三号为控股平台。最近三年,东数三号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更。
(6)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2800048.63 1613306.70 -
负债合计 1680840.50 1614004.07 -
所有者权益 1119208.13 -697.37 -
1-1-253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 - -
利润总额 -94.50 -697.37 -
净利润 -94.50 -697.37 -
注:以上数据为东数一号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单体子公司数据。
(7)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数三号不存在减资或改制的情况,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变更登记时 增资/转让金额 增资/转让价 出资额变动相关方 作价依据及事项
号 间 (万元) 格 的关联关系 其合理性股权转让方的控股
2025 年 8 月 股权转 1 元/注册资 由交易各方
1 10.00 股东间接持有受让
26 日 让 本 协商确定
方股份
2026 年 2 月 1 元/注册资 由交易各方
2 增资 1119990.00 控股股东增资
9 日 本 协商确定
注:上述 2025 年 8 月 26 日股权转让实际转让价格为 0,原转让方未实缴出资,由受让方承担出资义务
(8)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东数三号的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等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之“(六)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1、主要资产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东数一号备考审计报告》,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东数一号主要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货币资金 197704.75
应收账款 209419.72
预付款项 5683.99
其他应收款 562.18
存货 3133.84
其他流动资产 91110.32
1-1-254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流动资产合计 507614.80
长期股权投资 4496.9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80.00
固定资产 1251379.23
在建工程 73391.63
使用权资产 15693.69
无形资产 313844.83
商誉 1632179.86
长期待摊费用 24153.58
递延所得税资产 9815.05
其他非流动资产 76904.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02038.81
资产总计 3909653.61
东数一号是为持有目标资产设立的特殊目的实体(SPV),自身并无实际经营业务,其主要资产为持有的目标资产股权。
(1)固定资产
东数一号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及办公设备。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东数一号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及构筑物 537751.26 29676.90 3750.37 504323.99 93.78%
电子设备 933132.88 187072.22 - 746060.66 79.95%
运输设备 753.36 87.27 - 666.09 88.42%
办公设备 485.19 156.70 - 328.49 67.70%
合计 1472122.68 216993.09 3750.37 1251379.23 85.01%
1)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东数一号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46 项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相关房产所有权合法有效,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一、东数一号的房屋建筑物”。
1-1-2552)未取得权属证书的不动产情况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东数一号及其子公司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不动产情况如下:
面积
序号 所有权人 坐落 建筑物名称
(㎡)
怀来斯达科数据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 1-3 号楼数据中心机房、4-5 号楼
1 152351.85
有限公司 堡村 动力中心等
怀来斯达铎数据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 411#机房楼、412#机房楼、413#
2 40583.28
有限公司 堡村 动力楼
河北秦淮数据有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 运维楼、锅炉房、共享空间、门
3 3997.91
限公司 堡村 卫 1、门卫 2、废水回收站
怀来斯达俊数据 怀来县存瑞镇头二营
4 并机室 296.00
有限公司 村、葫芦套村怀来斯达智数据
5 怀来县桑园镇黄营村 5#附属用楼、6#配电装置楼 901.72
科技有限公司
河北秦淮数据有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
6 变电楼、水泵房等 3311.49
限公司 堡村
河北秦淮数据有 怀来县存瑞镇头二营
7 运维楼及配电设施 330.76
限公司 村、葫芦套村
江苏秦淮数据科 南通市永福路南、科泽 综合配电装置楼、消防水池及消
8 1311.00
技有限公司 路西 防泵房大同秦淮数据有 马走线东侧、荣乌高速 用户站(包括主控楼、配电装置
9 2186.31
限公司 (灵丘县城段)北侧 楼)
注: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建筑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则其面积以不动产权证载面积为准,否则以相关建设手续证照所规划的面积为准,最终面积以不动产权证显示的面积为准。
针对序号 1,目标资产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原因主要是该房屋建筑物所对应的原 2
宗土地权属证书存在坐标轴错误问题,目标资产已对相关土地权属证书进行更新,并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取得了合宗后的新土地权属证书(冀(2026)怀来县不动产权第
0001979 号)。受前述土地权属证书瑕疵历史原因影响,序号 1 对应的建筑物不动产
权证书尚在有序办理过程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目标资产已完成相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更新工作,正在进行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工作,预计后续不动产权证书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针对序号 2,2026 年 5 月 11 日,怀来斯达铎数据有限公司已取得该项目的 411#机
房楼、413#动力楼的权属证书。因客户尚未明确具体需求,该项目的 412#机房楼尚未安装消防设施设备且未投入使用。待目标资产的客户提供了明确的消防设备需求后,目标资产将完善安装 412#机房楼的消防设施设备并启动消防验收、竣工验收等手续的
办理工作,预计后续不动产权证书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针对序号 3,该项目存在部分附属设施未取得权属证书,主要系目标资产计划待
1-1-256该园区内废水回收站建设完成后一并统筹办理相关手续。目前,该项目废水回收站已
于 2025 年 12 月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目标资产正积极推进剩余附属房屋建筑物的竣工验收手续,待完成上述手续后将一并申请办理相应不动产权证书,预计后续不动产权证书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针对序号 4,目标资产目前正在办理该并机室的竣工验收手续,待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目标资产将推进并机室的不动产权证书的办理工作,预计后续不动产权证书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针对序号 5、6、7,涉及的建筑物分别为用于桑园 2 期项目的 110KV 变电站及附
属建筑(序号 5)、用于总部基地 1 期及 2 期项目的 110KV 变电站及附属建筑(序号6)、用于存瑞 1-4 期项目的运维楼及配电设施(序号 7),该等建筑物因历史报建手续缺失,尚未取得权属证书。依据张家口市人民政府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印发的《关于大力支持电网发展建设的实施意见》之“四、加快电网项目审批工作”的相关内容,
对于电网工程及其附属场站类项目,地方政府不再办理施工许可证。因此,上述三处变电站及附属建筑无需办理施工许可证即可开工建设,但实操过程中因该三处变电站无施工许可证导致暂无法办理相关建筑物的权属证书。目前,目标资产正在重新进行上述三项有关建筑物施工许可证的办理工作,计划待取得施工许可证后继续推进相应权属证书的办理工作,预计后续不动产权证书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针对上述序号 1-7 建筑物未取得产权证书的情况,怀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政务服务中心已出具《说明》,确认上述建筑物的建设主体已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结或正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竣工
备案等相关手续。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该等主体不存在被该机构调查、行政处理的相关记录,该等主体与该机构无任何历史、现行及潜在的权责争议与纠纷。
针对序号 8,该项涉及的建筑物为用于南通 3 期项目的 110KV 变电站及附属建筑。
该变电站建设于南通 3 期项目的土地上,目前已建设完成,目标资产已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完成该项下建筑物的竣工验收手续,正在积极推进相关权属证书办理,目前正在
进行房产测绘相关工作,预计后续不动产权证书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针对序号 9,该项下涉及的建筑物为用于灵丘 4-9 期项目的 220KV 输变电工程变电站及附属物。目前该变电站已建设完成,并取得环保验收、消防验收等手续,正在
1-1-257办理该项下建筑物的竣工验收手续。该项目位于灵丘 3 期项目园区内,所在土地权属清晰,待前述竣工手续办理完毕后,目标资产将积极推进相关产权证书办理流程,预计后续不动产权证书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灵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已出具《证明》,自 2023 年 1 月 1 日以来,该建筑物的建设主体大同秦淮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该机构行政处罚或处理,大同秦淮与该机构也无任何过往、正在进行或潜在的争议或纠纷。
综上,除序号 1-2 外,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建筑物主要为运维楼、锅炉房、废水回收站、水泵房、配电装置楼等附属建筑,均不属于目标资产的核心生产经营场地,对目标资产生产经营的影响较小,相关建筑面积合计占目标资产房屋建筑物总面积比例为 1%左右,占比较低。报告期内,目标资产未因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也未被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或被处以罚金或罚款,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目标资产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处于正常可持续使用的状态。此外,上述建筑物均坐落于已合法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之上,目标资产正在持续积极推进相关权属证书的办理手续,目标资产部分房屋建筑物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情形对本次交易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3)租赁房屋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东数一号及其子公司存在 7 项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房屋租赁,具体情况如下:
序 租赁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坐落 租赁用途 租赁期限号 (㎡)
深圳市秦 深圳市金宝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
2025.4.6 至
1 淮数据有 智创科技有 乐社区 43 区兴华一路 89 办公 158.00
2026.5.5
限公司 限公司 号金宝科创中心 616 房
德润国际投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诚盈中 2023.12.1 至
2 北京秦淮 办公 4419.88
资有限公司 心 8 号楼第 1-5 层(整栋) 2028.11.30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 5
德润国际投 2025.12.1 至
3 北京秦淮 号院 1 号楼 B3 层 15 号及 库房 65.70
资有限公司 2026.11.30
16 号库房
秦淮(上 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科学上海灏集张
海)数据 城浦东新区育仁路 188 弄 1 2026.2.1 至
4 聚建设发展 办公 272.55
科技有限 号 3 层(产证楼层 3 层) 2029.1.31有限公司
公司 301、312 室
深圳市秦 深圳市霸王 深圳市宝安区深圳市霸王
2016.11.1 至
5 淮数据有 实业集团有 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B 栋厂 厂房(数据中心) 9225.56
2026.10.31
限公司 限公司 房整栋及附楼
6 北京秦淮 北京太极云 朝阳区电子城西区太极计 厂房(数据中心) 12356.60 2016.10.1 至
1-1-258序 租赁面积
承租方 出租方 坐落 租赁用途 租赁期限号 (㎡)
计算科技开 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云计算 2036.9.30
发有限公司 中心基地 1 号科研楼入场进行机电
信铠云计 建设之日至机金山云(天算 ( 天 开发区逸仙科学工业园亨 机房楼、运维中心、 柜租赁合作期
7 津)科技发 30404.55
津)有限 远路 21 号 综合楼、门卫室 届满之日,即展有限公司
公司 机柜起租日起十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数一号上述租赁房产均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报告期内,东数一号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前述租赁业务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而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情况。报告期内,前述 7 项租赁房产均正常使用,东数一号及其子公司未因相关事项而产生纠纷。
综上,东数一号存在租赁房产未进行租赁备案的情形,但该等瑕疵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且报告期内未因此受到行政处罚,该等事项不会对东数一号的持续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重组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2)无形资产
1)土地使用权
* 已经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东数一号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30 项已办理权属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二、东数一号的土地使用权”。
* 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东数一号及其子公司拥有 5 宗已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具体情况如下:
序 土地
权利人 土地坐落 面积(㎡) 用途
号 性质
1 怀来斯达铮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县桑园镇黄营村 29201.67 出让 工业用地
公用设施
2 河北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县存瑞镇葫芦套村 11651.49 出让
用地公用设施
3 河北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 12745.12 出让
用地
1-1-259序 土地
权利人 土地坐落 面积(㎡) 用途
号 性质韶关数据中心集群起步区
4 韶关秦韶科技有限公司 127748.59 出让 工业用地
BT0203A-02、04 地块
韶关曲江经济开发区 SG-QJ-
5 韶关秦韶科技有限公司 4274.77 出让 供电用地
09-01-42 号地块
针对序号 1,怀来斯达铮数据有限公司已于 2026 年 5 月 7 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具体信息如下:
面积 土地使用 权利
权利人 土地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用途
(㎡) 权期限至 限制
冀(2026)怀来县
怀来斯达铮数 工业 2076 年 3
不 动 产 权 第 怀来县桑园镇黄营村 29201.67 无
据有限公司 用地 月 19 日
0004985 号
除序号 1 外,上述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使用权均为东数一号及其子公司为后续业务拓展而取得的土地储备,相关项目尚未启动建设,东数一号及其子公司尚未在该等土地上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根据目标资产的书面确认,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正在正常办理相关手续且办理土地权属证书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2)土地租赁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东数一号及其子公司共租赁使用 1 处土地,具体如下:
序号 承租方 出租方 地址 用途 面积 租赁期限
怀来县桑园镇黄 黄营村 6 队果树 2023.5.31 至
1 河北秦淮 安全隔离带 40.3457 亩
营村村民委员会 地和横道东 2037.12.31
河北秦淮与怀来县桑园镇黄营村村民委员会已签署《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合同》,河北秦淮租赁该土地主要用途为项目配套的安全隔离带以排除外来人员,目标资产并未在该土地上进行任何建设或生产活动,怀来县桑园镇黄营村村民委员会拥有上述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土地经营权。
3)商标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东数一号及其子公司已取得 115 项境内注册商标,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三、东数一号的商标”。
4)专利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东数一号及其子公司已取得 417 项境内授权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21 项,实用新型专利 343 项,外观设计专利 53 项;9 项境外专利,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四、东数一号的专利”。
1-1-2605)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东数一号及其子公司已取得 46 项已登记软件著作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附件五、东数一号的软件著作权”。
6)域名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东数一号及其子公司拥有 4 项已在境内备案的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权利人 域名 ICP 备案/许可证号 审核通过日期
京 ICP 备 17015547
1 北京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stackdata.cn 2022 年 7 月 20 日
号-1
京 ICP 备 17015547
2 北京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chindatagroup.com 2023 年 12 月 21 日
号-2
京 ICP 备 17015547
3 北京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wintrixdc.com 2023 年 11 月 23 日
号-3
北京鲲鹏智维科技有限 京 ICP 备
4 kunpeng-tech.com 2024 年 12 月 24 日
公司 2024101695 号-1
2、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东数一号备考审计报告》,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东数一号的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短期借款 46565.54
应付账款 80117.10
合同负债 1142.17
应付职工薪酬 9166.54
应交税费 23562.99
其他应付款 1244.7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68652.44
其他流动负债 68.53
流动负债合计 330520.10
长期借款 2266855.42
租赁负债 17299.96
预计负债 460.19
递延收益 9233.6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3853.23
1-1-261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其他非流动负债 462.65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28165.14
负债合计 2758685.23
截至报告期末,东数一号的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等构成,包括因前次收购秦淮数据取得并购贷款产生的负债,具体情况如下:
前次收购中,东数一号收购秦淮数据的资金来源主要由两部分组成:东数一号的资本金和并购贷款。为收购秦淮数据,东数一号子公司东创未来(作为借款人)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牵头行的银团成员行(作为贷款方)签署了《贷款协议》,由银团成员行向东创未来提供贷款 168.00 亿元,占东数一号收购秦淮数据的并购交易价款总额的 60%。
3、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东数一号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履行完毕的对外担保。
4、抵押、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东数一号备考审计报告》,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东数一号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账面价值 受限类型 受限情况
各类保证金账户、只收
不付/止付账户、银行不
货币资金 12252.25 12252.25 保证金等动户管理等形成的资金受限
应收账款 141565.52 138591.63 质押 因借款而质押
固定资产 1150980.39 775217.52 抵押 因借款而抵押
无形资产 21047.74 18409.84 抵押 因借款而抵押
合计 1325845.91 944471.25 -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东数一号的股权清晰,不涉及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标的公司东数一号的部分全资子公司存在为取得金融机构借款而将股权进行质押的情形,具体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之“(二)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之“3、标的公司股权是否清晰,是否涉及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是否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
1-1-262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情形外,东数一号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等权利受限情况的资产。
5、涉及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东数一号及其子公司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六)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1、诉讼、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数一号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尚未执行完毕的涉诉金额达 500 万元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2、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情形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或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3、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东数一号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七)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我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实行工信部与所在地政府双重领导,以工信部为主的管理体制。行业主要监管部门是工信部以及各地的通信管理局,工信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的通信管理局进行垂直管理。
工信部下设信息通信管理局,主要负责电信和互联网业务市场准入及设备进网管理,承担通信网码号、互联网域名和 IP 地址、网站备案、接入服务等基础管理及试办新业务备案管理职能,推进三网融合,监督管理电信和互联网市场竞争秩序、服务质量、互联互通、用户权益和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信息通信网络运行的监督管理,组织
1-1-263协调应急通信及重要通信保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是对辖区电信业实施监管的法定机构,在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的规定对行政区域内的电信业实施监督管理,其监管内容主要包括:对地区公用电信网及专用电信网进行统筹规划与行业管理、负责受理核发区域内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和电信设备进网管
理、监督管理地区的电信服务价格与服务质量、统筹规划地区基础电信设施建设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主要法律法规
序号 法律、法规名称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信
1 《电信服务规范》 2005 年 3 月
息产业部
2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11 年修订) 国务院 2011 年 1 月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3 国务院 2011 年 1 月
(2011 年修订)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2016 年修订) 国务院 2016 年 2 月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 2016 年 11 月
6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2017)》 工信部 2017 年 7 月
7 《电信业务分类目录(2019 年版)》 工信部 2019 年 6 月
8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2022 年修订) 国务院 2022 年 3 月
2)主要政策
序 颁布部 颁布
政策 主要内容
号 门 时间
第四篇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提升数智化发展水平
第十二章强化算力算法数据高效供给加强算力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支撑、促进模型算法迭代创新、深化数据资源开发
2026
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全国人 利用第十三章全方位推进数智技术赋能促进实体经
1 年 3
十五个五年规划纲 大 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创造美好数智生活、提高月要》 政府治理数智化水平第十四章营造健康有序的发展
生态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完善科学有效监管机
制、拓展数智领域国际合作
1-1-264序 颁布部 颁布
政策 主要内容
号 门 时间
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深化拓展“人工智能+”,促进新一代智能终端和智能体加快推广,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人工智能商业化规模化应用,培育智能原生新业态新模式。支持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建设,促
2026
进开源生态繁荣。实施超大规模智算集群、算电协
2 《政府工作报告》 国务院 年 3
同等新基建工程,加强全国一体化算力监测调度,月支持公共云发展。加快发展卫星互联网。打造“5G+工业互联网”升级版。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高质量数据集。
完善人工智能治理。
推进信息通信网络、全国一体化算力网、重大科技
基础设施等建设和集约高效利用,推进传统基础设施更新和数智化改造。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建设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中共中央关于制定
2025 体化数据市场,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促进实体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中共中
3 年 10 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
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 央月 展工程。加快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创新,突破基础建议》
理论和核心技术,强化算力、算法、数据等高效供给。全面实施“人工智能+”行动,以人工智能引领科研范式变革,加强人工智能同产业发展、文化建设、民生保障、社会治理相结合,抢占人工智能支持人工智能芯片攻坚创新与智能软件生态培育,加快超大规模智算集群技术突破和工程落地。优化国家智算资源布局,完善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充分《关于深入实施“人 2025发挥“东数西算”国家枢纽作用,加大数、算、
4 工智能+”行动的意 国务院 年 8
电、网等资源协同。加强智能算力互联互通和供需见》 月匹配,创新智能算力基础设施运营模式,鼓励发展标准化、可扩展的算力云服务,推动智能算力供给普惠易用、经济高效、绿色安全
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围绕数据领域核心技术突破、资源体系构建和数据基础设施建设等,组织实《关于促进数据产业 国家发
2024 施一批补短板、强基础、利长远的重大工程,实现
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 展改革
5 年 12 数据科技高水平自立自强。把握数据产业变革趋见》(发改数据 委等 6月 势,面向数据采集、存储、治理、分析、流通、应〔2024〕1836 号) 部门
用等关键环节,加快培育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推动各类业态协同发展,提高数据产业生态塑造能力《数据中心绿色低碳 国家发 强化“东数西算”规划布局刚性约束,新建大型和
2024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展改革 超大型数据中心应优先布局在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
6 年 7
(发改环资〔2024〕 委等 4 国家枢纽节点数据中心集群范围内,梯次有序布局月
970 号) 部门 国家枢纽节点、省内数据中心、边缘数据中心。
到 2025 年底,普惠易用、绿色安全的综合算力基《深入实施“东数西础设施体系初步成型,东西部算力协同调度机制逐算”工程加快构建全 国家发 2023步完善,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级算力等多元算
7 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 改委等 年 12
力加速集聚,国家枢纽节点地区各类新增算力占全施意见》(发改数据 5 部门 月国新增算力的 60%以上,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资源使〔2023〕1779 号)用率显著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1-1-265序 颁布部 颁布
政策 主要内容
号 门 时间
到 2026 年底,数据要素应用广度和深度大幅拓展,在经济发展领域数据要素乘数效应得到显现,打造 300 个以上示范性强、显示度高、带动性广的
典型应用场景,涌现出一批成效明显的数据要素应《“数据要素×”三年 用示范地区,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数国家数 2023行动计划(2024 一 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形成相对完善的数据
8 据局等 年 122026 年)》(国数政 产业生态,数据产品和服务质量效益明显提升,数
17 部门 月策〔2023〕11 号) 据产业年均增速超过 20%,场内交易与场外交易协调发展,数据交易规模倍增,推动数据要素价值创造的新业态成为经济增长新动力,数据赋能经济提质增效作用更加凸显,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驱动力量。
中共中 2023 系统优化算力基础设施布局,促进东西部算力高效《数字中国建设整体
9 央、国 年 2 互补和协同联动,引导通用数据中心、超算中心、布局规划》
务院 月 智能计算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等合理梯次布局《算力基础设施高质 到 2025 年算力规模超过 300EFLOPS,智能算力占工信部 2023量发展行动计划》 比达到 35%;推动算力结构多元配置,逐步提升智
10 等 6 部 年 2
(工信部联通信 能算力占比,推动智能算力与通用算力协同,满足门 月〔2023〕180 号) 不同类型算力业务需求
加快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高速泛在、天地一体、集成互联、安全高效的信息基础设施,增强数据感知、传输、存储、运算能力。加快物联网、工《扩大内需战略规划 中共中 2022 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千兆光网建设,构建全国11 纲要(2022—2035 央、国 年 12 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布局建设大数据中心国家年)》 务院 月 枢纽节点,推动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广泛、深度应用,促进“云、网、端”资源要素相互融合、智能配置。以需求为导向,增强国家广域量子保密通信骨干网络服务能力。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同意京津冀同意在京津冀地区启动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
地区启动建设全国一 国家发 2022
家枢纽节点,发展高密度、高能效、低碳数据中心
12 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 改委等 年 2集群,通过云网协同、云边协同等优化数据中心供纽节点的复函》(发 4 部门 月给结构,扩展算力增长空间,实现大规模算力部署改高技〔2022〕212
号)
加快构建算力、算法、数据、应用资源协同的全国《“十四五”数字经 2021 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加快实施“东数西算”工13 济发展规划》(国发 国务院 年 12 程,推进云网协同发展,提升数据中心跨网络、跨〔2021〕29 号) 月 地域数据交互能力,加强面向特定场景的边缘计算能力,强化算力统筹和智能调度。
中央网统筹建设面向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的算力和算法中
络安全 2021《“十四五”国家信 心,构建具备周边环境感应能力和反馈回应能力的
14 和信息 年 12息化规划》 边缘计算节点,提供低时延、高可靠、强安全边缘化委员 月计算服务会
1-1-266序 颁布部 颁布
政策 主要内容
号 门 时间《“十四五”大数据 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推进国家工工业和 2021产业发展规划》(工 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强化算力统筹智能调
15 信息化 年 11
信部规〔2021〕179 度,建设若干国家枢纽节点和大数据中心集群。建部 月
号) 设高性能计算集群,合理部署超级计算中心《新型数据中心发展工业和 2021三年行动计划(2021- 加快推进边缘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等标准建
16 信息化 年 72023 年)》(工信部 设,支撑新技术新应用落地部 月通信〔2021〕76 号)
加大新型基础设施投资力度,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中共中 2021《建设高标准市场体 信、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通信网络基础设施,人
17 央办公 年 1系行动方案》 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基础设施,数据厅、国 月
中心、智能计算
2、主要产品及用途
(1)主营业务概况
目标资产是中国市场领先的中立第三方超大规模算力基础设施解决方案运营商,专注于超大规模算力基础设施的设计、规划、开发和运营。在“高效地将电力转化为算力”的业务使命引领下,目标资产已在环首都、长三角、珠三角大湾区以及西北地区等“东数西算”的枢纽节点和算力核心圈形成超大规模算力基础设施集群布局,并重点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广东韶关、甘肃庆阳、宁夏中卫等可再生能源丰富区域拓展
项目资源,为客户提供全栈式、高性能、高稳定性、低碳绿色的算力部署解决方案,在能源供给侧充分利用各区位的差异化能源优势,高度匹配下游客户丰富多元的算力需求,已成为各区域数字经济的重要推动力量。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目标资产在运营的园区级超大规模/批发零售数据中心共
29 个,运营中的数据中心总 IT 容量达 800MW,远期规划新增容量约 4GW。目标资产
具备高等级超大规模数据中心定制化设计、规划、开发和运营能力,获得全球数字基础设施权威机构 Uptime Institute 出具的 Uptime Tier IV(数据中心最高等级)认证及
Uptime M&O 认证,体现目标资产具有行业领先的超大规模数据中心技术实力、服务水平及运营管理能力。目标资产是 2025 年“《财富》中国科技 50 强”中唯一上榜的第三方 IDC 运营商,也是首家斩获国际权威奖项 Datacloud Global Awards 的中国企业,并先后获得中国算力大会“创新先锋”、国际 GCAs“最佳数据中心/边缘服务创新奖”
等多项殊荣,整体实力屡获全球行业权威认可。此外,为响应国家加快推进“双碳”政策导向、加快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的绿色低碳转型,目标资产积极规划开发 GW
1-1-267级零碳绿色智算园区,并先后两次入选工信部国家绿色数据中心名单,作为数字经济
绿色低碳实践的先行者引领数据中心行业规范化发展。
(2)主要产品及服务情况
目标资产主要开展超大规模数据中心业务,主要为针对大型互联网公司、云计算服务商、电信运营商等具备规模化需求的大型客户,以数据中心模块或数据中心园区为最小出租单位,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技术方案及设备选择的数据中心业务模式,以满足客户大规模的服务器托管需求,同时目标资产亦具备满足客户多样化算力需求的能力。通常客户会根据自身需求提出具体的技术和运营要求,目标资产将据此提供定制化数据中心设计、规划、开发及运营服务,并定制机柜布局、供电系统、冷却系统等,同时也会为客户提供优化管理服务、运维及技术支持服务等。
具体而言,客户将自有服务器及算力设备部署于目标资产的专业定制化机房内,利用目标资产提供的算力基础设施及环境,为终端互联网用户提供信息服务。目标资产除了为客户提供专属机房空间或放置 IT 设备的机柜外,也会为客户提供机房恒定温湿度控制、稳定电力供应、安防监控、7×24 小时不间断运维保障、园区安保等各项日
常响应及管理支持服务,保障客户服务器及相关设备持续安全稳定运行。此外,目标资产自研“鲲鹏”智能运维管理平台,充分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及机器学习技术,并通过在数据中心各重点区域部署智能传感器,打造实时监控系统,实现对数据中心园区全域工况环境的实时动态监控,可对突发运维事件迅速响应,构建运维风险预判与故障预警能力,同时也可实时跟踪统计园区能耗变化情况,动态调度运维资源,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3、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或主要服务的流程图
目标资产主要服务的流程图如下:
1-1-2684、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目标资产主要在算力基础设施的建设、机电设备安装及日常运维服务等环节按需开展采购。目标资产已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在合格供应商名录范围内进行询价、比价、招标等方式进行采购。目标资产的采购主要分为日常经营性采购和工程建设类采购两大类。目标资产的日常经营性采购内容主要包括电力、日常运维物资等,工程建设类采购内容主要包括土建工程、机电工程、机柜、暖通设备、电力系统、变压器、
UPS、柴油发电机等。
(2)生产模式或服务模式目标资产主要通过自建超大规模数据中心的模式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数据中心服务。
根据客户提出的具体规划、技术和运营需求,目标资产定制化投建超大规模数据中心,提供涵盖从前期方案规划设计、土建机电工程建设、机电调试及项目交付,到持续运维保障服务等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保障客户服务器及相关设备持续安全稳定运行,满足客户个性化的数据及算力使用需求。目标资产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数据中心园区或模块,除为客户提供专属机房空间或放置 IT 设备的机柜外,同时也会提供恒定温湿度控制、稳定电力供应、安防监控、7×24 小时不间断运维保障、园区安保等各项日常响
应及管理支持服务,并根据上架情况和约定价格按月结算相关服务费。
1-1-269(3)销售模式
目标资产的销售模式主要为批发模式,客户群体为大型互联网公司、云计算服务商、电信运营商等。目标资产的销售流程主要包括客户开发及需求获取、资源匹配确认、招投标、商务谈判、合同签订、服务交付、结算及售后服务。
针对数据中心服务定制化程度较高的特点,以及头部互联网厂商等客户业务需求的复杂和多样性,目标资产配备了完善的销售团队全方位对接客户需求。目标资产的销售团队划分为前端销售团队和后端销售运营团队,前端销售团队按大型互联网客户进行划分与管理,持续对接、跟进与服务头部客户需求,了解其最新需求信息并开拓新项目,后端销售运营团队主要是开展业务管理及销售支持工作,响应客户日常需求及收款,为前端销售团队提供各类业务支持。
(4)盈利模式目标资产主要通过提供数据中心服务实现收入及盈利。目标资产针对大型互联网公司、云计算服务商、电信运营商的具体需求,提供定制化开发的数据中心模块或数据中心园区等基础设施及环境,为客户提供机房恒定温湿度控制、稳定电力供应、安防监控、7×24 小时不间断运维保障、园区安保等各项日常响应及管理支持服务,保障客户服务器及相关设备持续安全稳定运行。
(5)结算模式
目标资产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提供相应的数据中心及配套服务,按照客户实际使用机柜数量或计费容量以及约定的价格标准计算及确认服务收入。
5、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1)销售情况
目标资产主要开展超大规模数据中心业务,客户群体为大型互联网企业、云计算服务商、电信运营商等。
报告期各期末,目标资产数据中心业务投产机柜功率和上架机柜功率情况如下:
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投产机柜功率(MW) 800.15 799.34 692.98
上架机柜功率(MW) 733.39 729.41 664.53
1-1-270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上架率 91.66% 91.25% 95.89%
注:上架机柜功率统计口径为各报告期末的收费机柜功率。
报告期内,目标资产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06456.52 99.89% 634754.68 99.62% 602059.82 99.34%
其中:IDC 服务 106456.52 99.89% 634754.68 99.62% 602059.82 99.34%
其他业务收入 112.96 0.11% 2453.01 0.38% 3999.72 0.66%
合计 106569.48 100.00% 637207.69 100.00% 606059.54 100.00%
报告期内,目标资产的 IDC 服务主要分为批发型和零售型,以批发型的超大规模IDC 服务为主,批发型和零售型 IDC 服务的金额及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批发模式 104015.82 97.71% 620432.09 97.74% 588295.46 97.71%
零售模式 2440.70 2.29% 14322.59 2.26% 13764.35 2.29%
合计 106456.52 100.00% 634754.68 100.00% 602059.82 100.00%
如上表所述,报告期内目标资产的业务模式主要为批发型业务模式,客户主要为大型互联网企业、云计算服务商和基础电信运营商等,零售型业务模式整体占比较小。
(2)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目标资产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 排名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1 客户 A 96143.60 90.22%
2 客户 B 3773.22 3.54%
3 客户 C 3397.11 3.19%
2026 年 1-2 月
4 客户 D 1487.20 1.40%
5 客户 E 932.85 0.88%
合计 105733.98 99.22%
2025 年度 1 客户 A 574248.56 90.12%
1-1-271期间 排名 客户名称 销售收入 占营业收入比例
2 客户 B 22639.34 3.55%
3 客户 C 18797.13 2.95%
4 客户 D 8991.54 1.41%
5 客户 E 5748.86 0.90%
合计 630425.43 98.94%
1 客户 A 551503.19 91.00%
2 客户 B 20047.00 3.31%
3 客户 C 12530.39 2.07%
2024 年度
4 客户 D 9074.86 1.50%
5 客户 E 5003.15 0.83%
合计 598158.58 98.70%
注:上表已将同一控制下相关主体的销售数据合并披露。
报告期内,目标资产主要客户为客户 A,2024 年至 2026 年 1-2 月目标公司对客户A 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1.00%、90.12%和 90.22%。报告期内目标资产前五大客户整体保持稳定,且均为行业知名企业,目标资产与上述前五大客户均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不存在前期未合作过的新客户成为前五大客户的情况。
报告期内,目标资产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目标资产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前五名客户中持有任何权益。
6、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1)采购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目标资产采购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能源采购 40467.40 251204.59 225722.93
设备采购 21924.78 67316.07 213934.08
工程采购 2704.04 29565.54 74000.80日常采购 2711.06 15916.46 15948.02
合计 67807.27 364002.65 529605.82
报告期各期,目标资产前五大供应商构成情况如下:
1-1-272单位:万元
2026 年 1-2 月
采购金额 占采购
序号 单位名称 采购内容(不含税) 比例
1 国家电网 电力 39976.03 58.96%
2 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电缆 7894.98 11.64%
3 陕西嘉元新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柴油发电机 6156.05 9.08%
4 北京时代飞扬科技有限公司 机电工程 2937.94 4.33%
电力模块、
5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276.87 1.88%
UPS 等
合计 - 58241.87 85.89%
2025 年度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
序号 单位名称 采购内容(不含税) 比例
1 国家电网 电力 244410.59 67.15%
电力模块、
2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848.22 3.25%
UPS 等
3 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土建工程 10702.78 2.94%
4 北京时代飞扬科技有限公司 机电工程 9370.29 2.57%
5 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柴油发电机 8301.32 2.28%
合计 - 284633.19 78.20%
2024 年度
采购金额 占采购总额
序号 单位名称 采购内容(不含税) 比例
1 国家电网 电力 222314.51 41.98%
2 北京时代飞扬科技有限公司 机电工程 47431.04 8.96%
电力模块、
3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9630.58 7.48%
UPS 等
4 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电缆 23830.81 4.50%
5 康明斯(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柴油发电机 18947.99 3.58%
合计 - 352154.93 66.49%
注:上表已将同一控制下相关主体的采购数据合并披露。
上表中国家电网同一控制合并主体包括冀综能,冀综能系目标资产持股 34%的联营公司。除冀综能外,报告期内,目标资产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目标资产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在前五名供应商中占有任何权益。
(2)能源采购情况
目标资产主要开展超大规模数据中心业务,运营过程中主要采购电力能源。报告
1-1-273期内,目标资产采购电力情况如下: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 2024 年
采购数量(万度) 79972.81 496750.20 444833.24
平均单价(元/度) 0.51 0.50 0.50
采购金额(万元) 40467.40 250006.22 224316.18
注:电力采购数量包括包电模式和非包电模式下产生的电力采购。
报告期各期,目标资产能源采购前五大供应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1-2 月
采购金额 占能源采购
序号 单位名称 采购内容(不含税) 比例
1 国家电网 电力 39976.03 98.79%
2 南方电网 电力 265.98 0.66%
3 山西智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电力 200.82 0.50%
4 北京鲲鹏能储科技有限公司 电力 24.57 0.06%
合计 - 40467.40 100.00%
2025 年度
采购金额 占能源采购
序号 单位名称 采购内容(不含税) 比例
1 国家电网 电力 244395.37 97.29%
2 山西智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电力 3737.78 1.49%
3 南方电网 电力 1875.77 0.75%
4 供应商 A 柴油 1197.34 0.48%
5 北京鲲鹏能储科技有限公司 电力 8.76 0.00%
合计 - 251215.03 100.00%
2024 年度
采购金额 占能源采购
序号 单位名称 采购内容(不含税) 比例
1 国家电网 电力 222314.51 98.49%
2 南方电网 电力 2001.67 0.89%
3 供应商 A 柴油 1335.04 0.59%
4 中国石油 柴油 71.71 0.03%
合计 - 225722.93 100.00%
注:上表已将同一控制下相关主体的采购数据合并披露;2025 年度,目标资产前五大能源供应商采购总额高于同期能源采购总额,主要系山西京能售电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售电代理公司,其采购额为负值所致,原因为当地电网结算政策调整导致的追补电费。
1-1-274上表中国家电网同一控制合并主体包括冀综能,冀综能系目标资产持股 34%的联营公司。
(3)设备采购情况
目标资产主要采购设备为柴油发电机、机电设备、电力模块、蓄电池和暖通设备等。
报告期各期,目标资产设备采购前五大供应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1-2 月
采购金额 占设备采购
序号 单位名称 采购内容(不含税) 比例
1 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电缆 7894.98 36.01%
2 陕西嘉元新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柴油发电机 6156.05 28.08%
3 北京时代飞扬科技有限公司 机电总包 2937.94 13.40%
4 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蓄电池 1100.73 5.02%
电力模块、
5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73.59 4.90%
UPS 等
合计 - 19163.29 87.40%
2025 年度
采购金额 占设备采购
序号 单位名称 采购内容(不含税) 比例
电力模块、
1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765.92 15.99%
UPS 等
2 北京时代飞扬科技有限公司 机电总包 9370.29 13.92%
3 康明斯电力(中国)有限公司 柴油发电机 8103.77 12.04%
4 荷贝克电源系统(武汉)有限公司 蓄电池 6038.41 8.97%
5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暖通设备 5455.45 8.10%
合计 - 39733.83 59.03%
2024 年度
采购金额 占设备采购
序号 单位名称 采购内容(不含税) 比例
1 北京时代飞扬科技有限公司 机电总包 47431.04 22.17%
电力模块、
2 石家庄常山北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8930.79 18.20%
UPS 等
3 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电缆 23830.81 11.14%
4 康明斯电力(中国)有限公司 柴油发电机 18770.05 8.77%
5 广东申菱环境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暖通设备 11230.95 5.25%
1-1-275合计 - 140193.64 65.53%
注:上表已将同一控制下相关主体的采购数据合并披露。
(4)工程采购情况
目标资产主要工程采购为机房楼建设、动力中心建设、市政工程建设和变电站建设等。
报告期各期,目标资产工程采购前五大供应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1-2 月
采购金额 占工程采购
序号 单位名称 采购内容(不含税) 比例
1 中亿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总包 639.82 23.66%
2 北京华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总包 417.87 15.45%
3 南通振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总包 406.50 15.03%
4 山西冶金岩土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工程总包 317.87 11.76%
5 南通富集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总包 204.60 7.57%
合计 - 1986.65 73.47%
2025 年度
采购金额 占工程采购
序号 单位名称 采购内容(不含税) 比例
1 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总包 10702.78 36.20%
2 斯普屹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变电站建设 7399.13 25.03%
3 精工工业建筑系统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总包 1234.52 4.18%
4 北京华开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总包 1124.80 3.80%
5 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总包 855.29 2.89%
合计 - 21316.51 72.10%
2024 年度
采购金额 占工程采购
序号 单位名称 采购内容(不含税) 比例
1 陕西建工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总包 13845.42 18.71%
2 北京兴宇恒泰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变电站建设 8874.95 11.99%
3 天津天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总包 8010.75 10.83%
4 江苏东方宏达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总包 6018.12 8.13%
5 南通振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变电站建设 4824.44 6.52%
合计 - 41573.68 56.18%
注:上表已将同一控制下相关主体的采购数据合并披露。
1-1-2767、境外经营和境外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目标资产境外客户销售收入分别为 2849.45 万元、1896.00 万元和52.89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47%、0.30%和 0.05%,占比较低。报告期内,
目标资产主要通过直销模式实现境外客户销售,且相关境外销售收入均非为 IDC 服务收入,不存在设立境外子公司或拥有其他境外资产情况。
8、主要产品生产技术阶段
目标资产长期深耕数据中心领域,重视技术研发创新,紧跟下游客户需求并精准把握行业发展趋势,不断引入新的技术和设备,在配电系统、冷却系统、建筑预制化、智能运维等多个方面持续优化,形成了一系列核心技术,推动目标资产业务发展,主要核心技术情况如下:
序号 核心技术 核心技术简介 技术来源 技术阶段该技术集成了多个储能逆变模块和静态旁路开
关模块结构,通过构造储能蓄电池簇接入高压级联逆变器的储能逆变模块结构,结合创新设计的静态旁路开关电路布局,能灵活控制市电中压不间断电力 电源或储能逆变模块为负载设备供电,实现电 技术成熟,
1 自主研发
系统技术 力系统和市电电源的不间断切换的同时,最大 可稳定运行化提高了整体电力系统的能效,且相比传统显著减少了数据中心供电链路功率变化环节,简化电路,可提高电力系统效率,有效降低能耗损失,节省机房室内占用空间该技术是一种面向大型数据中心的高集成度配
电解决方案,通过预制的装置壳体将 UPS、低压配电柜及电池线缆整合于一个 UPS 安装隔室中,并设置功能单元隔室独立容纳 UPS 输入及输出开关,并设置母线隔室、二次线缆隔室和通风室等多个区域空间;相比传统方案的将
一体化低压电力 技术成熟,
2 UPS 和低压配电柜并列拼装,该技术的集成化 自主研发
模块技术 可稳定运行
设计有效减少了电力模块的占地面积,有效降低数据中心支持区的面积,提升 IT 机房的空间利用效率;同时,通过功能单元隔室与母线隔室的供电切换,无需在电力模块断电的情况下即可进行 UPS 的安全维护,保持电力模块持续正常供电该技术通过改变柴油发电机组与并机柜的接线方式,将传统的单母线或固定双并机母线的接线结构升级为分段运行的双母线接线架构,解新型柴发并机控 技术成熟,
3 决了在传统接线结构下维修或故障时导致母线 自主研发
制逻辑技术 可稳定运行
挂载的负荷全部断电的问题,同时这一创新控制逻辑架构减少了备用电源所需的柴发设备及
并机柜的冗余数量,从而降低了数据中心企业
1-1-277序号 核心技术 核心技术简介 技术来源 技术阶段
在备用电源采购与运维上的成本
该技术通过对换热芯体、喷淋组件及机械制冷
组件的创新组合设计,配合温度传感器检测,形成可变速调节的蒸发冷却机组系统,根据环境温度在多种制冷模式间可灵活切换,提升了自然冷源的利用效率和制冷效果;另外,该技间接蒸发冷却机 术对换热芯体循环通道进行创新布局,无需增 技术成熟,
4 自主研发
组系统技术 加机械能耗,仅通过增加内循环空气在换热芯 可稳定运行体内的行程即可实现制冷效果的调节,进一步节约电能;同时,该技术亦改良优化了空调喷淋器可实现旋转喷淋,并通过循环泵实现冷却水的循环利用,亦能通过电动调节阀实现自动控制水压及水路的通断,达到节水的效果该技术全新开发了氟泵+压缩机制冷双模式一体机组,其制冷系统采用并联方案,保持单系统运行换热面积最大化;该技术对氟泵进行升级,在齿轮泵方面采用直流变频永磁同步电机并结合陶瓷缸体和陶瓷轴承的创新应用,解决制冷剂系统汽蚀问题并降低成本;采用蒸发器
技术成熟,
5 无水冷却技术 V 型布置以及冷凝器维护通道 T 型布置等布局 自主研发
可稳定运行设计,增大换热面积,降低风侧阻力,提升能效的同时增加系统维护便利性;该技术可应用
于华北西北等缺水地区,可实现 WUE≈0,且制冷负载系数(CLF)稳定在 0.13 及以下的较低水平,整机能效相比传统风冷方案提升 15%以上该技术利用磁悬浮原理使压缩机转轴在无接触
状态下运行,显著降低机械磨损与物理振动,相比于传统磁悬浮相变冷却方案中压缩机、蒸
发器和室外冷却设备彼此分离的设计,该技术将上述部件集成于同一柜体结构中,仅通过柜磁悬浮相变冷却 体一侧开设的风口与待冷却室连通实现换热, 技术成熟,
6 自主研发
系统技术 这种设计相比现有磁悬浮相变冷却系统的部件 可稳定运行
分散分布于室内外的状态,集成度更高,且显著减少了部件间连通铜管的总长度及配套保温
材料的用量,大幅降低系统整体造价,并且大幅减少铜管焊接节点,降低气态制冷剂泄漏风险,提升整体系统运行可靠性及能效该 技 术 集 成 了 二 次 管 路 及 集 分 水 器(manifold),可用于液冷服务器的高效散热,采用了全闭式补水箱设计,结合定制化的稳压装置,可有效抑制细菌滋生,管控水质,高 可 靠 液 冷 并针对外置补液、内置补液、应急补液等多种 技术成熟,
7 自主研发
CDU 技术 补液场景优化设计补液模块,提高可靠性的同 可稳定运行时减少运维侧补液工作量;该技术可兼容上下
接管方式,将强弱电箱分离设计,提升了系统的适配性与运行可靠性;此外,该技术具有独特的高精度控制功能,确保在瞬间变载下仍能
1-1-278序号 核心技术 核心技术简介 技术来源 技术阶段
保持稳定高效的散热功能
该技术集成了蒸发相变传热与热管循环机制,利用贴附在发热元件的蒸发式液冷冷板吸收热量,利用重力或氟泵动力驱动,制冷剂液体通过冷凝器、蒸发器等管路发生蒸发相变后,经冷却循环链路传输至室外,被室外自然冷源冷却后成为液体,再经液体管流回室内蒸发,形成冷却循环,相比常规冷板液冷的两级换热系蒸发式冷板液冷 统,该技术减少了一级换热,进一步提高数据 技术成熟,
8 自主研发
系统技术 中心冷却系统的能源利用率且降低了系统结构 可稳定运行
复杂度;另外,该技术通过设置温度传感器及压力传感器,可实时监测环境工况,可实时控制温度、压力维持在设定工况,保证管道内制冷剂的顺利流动,有利于热量向自然冷源散热,提高自然冷源的利用率;同时,该技术还通过对冷板式液冷机柜及组件的结构设计优化,提升了后续维修便利性及避免了漏液风险该技术将风冷与液冷方案进行高效整合,在封闭区域内将风冷设备与发热设备依次交错设置
形成设备组,并在两排设备组两端分别设置隔板,在两组设备组间形成封闭热通道;该技术采用循环液冷系统与发热设备的主要发热源进
风冷与液冷协同 技术成熟,
9 行连接,对主要发热源进行液冷降温,同时通 自主研发
制冷技术 可稳定运行
过风冷对封闭热通道进行降温,在封闭区域内形成冷环境,利用风冷对发热设备的其余发热源进行散热,充分结合风冷与液冷技术的散热能力,提高整体散热效率,满足数据中心的散热需求
该技术是将建筑主体、配电系统、制冷系统等
模块进行标准化预制的集成方案,主要应用于项目建设交付场景的快速部署,该技术创新设计了集装箱体限位安装结构,通过限位孔、预埋件及定位板的特殊布局,大幅提升了模块化预制化模块化数 箱体安装效率;同时,该技术还在模块化通道技术成熟,
10 据中心弹性部署 上安装导向组件,为模块化机柜提供摩擦力, 自主研发
可稳定运行
技术 可对模块化机柜进行导向并提高模块化机柜的
移动速度,从而提升模块化机柜的摆放效率及准确率;此外,该技术通过上下箱体及定位锁定结构的设置,在建设数据中心时可直接将预制的上下箱体进行拼接,简化施工流程,缩短数据中心的建设周期,实现快速交付
9、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节约能效情况
(1)安全生产
目标资产主要开展超大规模数据中心业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目标资产高度重视安全防护,报告期内目标资产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1-279的行为。
(2)环境保护目标资产主要开展超大规模数据中心业务,不属于生态环境部颁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规定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目录,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目标资产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履行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之“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之“(九)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3)节约能效根据生态环境部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环环评[2021]45 号),“‘两高’项目暂按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统计,后续对‘两高’范围国家如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目标资产制定了能效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节能职责和能效方案制定流程,持续完善节能管理体系,定期开展节能会议并组织员工开展专题培训,将节能贯穿于生产运营全过程。目标资产主要已建、在建项目均已通过节能审查,具体参见本报告书
“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之“(九)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报告期内,目标资产未因节约能效的事项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
10、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体系
目标资产在经营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为客户提供高可靠性、高安全性、高质量的服务。目前,目标资产已通过了ISO 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 20000 信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 ISO 27001 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质量控制标准和措施目标资产运营保障中心部门主要负责运维业务的技术服务管理和服务质量管理工
1-1-280作,包括运维服务和技术支持,及时修复运维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做定期汇报等。目
标资产通过定期巡检、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对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进行 7×24 小时
不间断的技术运行维护服务及管理,确保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处于有效安全的工作状态,保障用户服务器及相关设备安全稳定持续运行。
(3)质量纠纷情况
报告期内,目标资产严格执行质量控制要求,不存在与产品或服务质量相关的诉讼或纠纷。
11、生产经营资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目标资产主要业务资质为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具体如下:
持有
序 核发
人名 资质名称 许可范围/资质类别及等级 证书编号 有效期
号 单位称
1.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机房所在地为北
京、天津、张家口、大同、沈阳、上
海、无锡、南通、扬州、宁波、济南、
武汉、广州、深圳、佛山、东莞、成
北京 增值电信业务 B1- 工信
1 都、西安、中卫;2.国内互联网虚拟专 2027.09.19
秦淮 许可证 20172861 部
用网业务全国;3.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
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广东、
四川、陕西1.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不含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机房所在地为北京、天
津、石家庄、张家口、大同、沈阳、上
海、无锡、南通、扬州、宁波、济南、
深圳 增值电信业务 B1- 工信
2 武汉、宜昌、广州、深圳、佛山、东 2027.12.06
秦淮 许可证 20180211 部
莞、成都、西安 2.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
海、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广东、
四川、陕西
河北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机房所在地为北
增值电信业务 B1- 工信
3 思达 京、张家口、大同、上海、南通、广 2029.05.08
许可证 20192581 部
科 州、深圳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机房所在地为北
大同 增值电信业务 B1- 工信
4 京、张家口、大同、上海、南通、广 2029.05.31
思探 许可证 20192582 部
州、深圳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不含互联网资源大同 增值电信业务 B1- 工信
5 协作服务)机房所在地北京、张家口、 2029.09.24
秦灵 许可证 20195684 部
大同、上海、南通、广州、深圳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不含互联网资源怀来 增值电信业务 B1- 工信
6 协作服务)机房所在地为北京、张家 2030.04.18
秦园 许可证 20201259 部
口、大同、上海、南通、广州、深圳
1-1-281持有
序 核发
人名 资质名称 许可范围/资质类别及等级 证书编号 有效期
号 单位称
1.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机房所在地为北
庆阳 增值电信业务 B1- 工信
7 京、张家口、大同、庆阳;2.互联网接 2030.09.22
秦阳 许可证 20253591 部
入服务业务北京、河北、山西、甘肃乌兰 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不含互联网资源增值电信业务 B1- 工信
8 察布 协作服务)机房所在地为张家口、乌兰 2031.03.04
许可证 20260705 部
秦梧 察布
1.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机房所在地为北
韶关 增值电信业务 京、韶关、庆阳;2.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B1- 工信
9 2031.05.13秦源 许可证 (不含为上网用户提供互联网接入服 20261560 部务)北京、广东、甘肃
(八)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东数一号备考审计报告》,报告期内,东数一号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东数一号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详见本报告
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之“(十一)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3909653.61 3865685.79 4080727.80
负债总计 2758685.23 2756469.98 3051992.91
所有者权益 1150968.37 1109215.81 1028734.8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150968.37 1109215.81 1028734.89
的净资产
利润表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106569.48 637207.69 606059.54
营业成本 56132.21 349512.14 333546.04
利润总额 25057.09 147454.30 99533.76
净利润 15723.26 94904.57 60753.1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5723.26 94904.57 60652.68
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5331.18 75328.50 60464.68净利润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主要财务指标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54 1.37 1.17
速动比率(倍) 1.53 1.36 1.17
资产负债率 70.56% 71.31% 74.79%
1-1-282应收账款周转率
3.45 3.94 3.75(次/年)存货周转率
110.36 115.40 103.90(次/年)
综合毛利率 47.33% 45.15% 44.96%
注: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
*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价值+期末存货账面价值)/2]
* 综合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的非经常性损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80.43 2580.53 34.68
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 185.27 23148.39 2306.99
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5.45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93.25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34.92 -50.92 -1602.53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小计 500.63 25876.70 739.14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以“-”表
108.54 6300.64 551.15
示)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392.09 19576.06 187.99
(九)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目标资产主要已建、在建项目取得各项审批、核准、备案程序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 项目
主体 投资立项备案 节能审查 环境影响评价 环保验收
号 称 状态
大同秦淮数 灵丘 1-2 晋发改能审 灵环函
1 已建 灵发改便字[2019]9 号 已验收
据有限公司 期 [2020]1 号 [2019]63 号
大同秦淮数 同能源节能字 灵环函
2 灵丘 3 期 已建 灵审管投资函[2022]7 号 已验收
据有限公司 [2023]14 号 [2020]36 号
1-1-283序 项目名 项目
主体 投资立项备案 节能审查 环境影响评价 环保验收
号 称 状态
大同秦淮数 同能源节能字 灵环函
3 灵丘 4 期 已建 灵发改便字[2020]20 号 已验收
据有限公司 [2023]15 号 [2020]59 号
大同秦淮数 灵发改便字[2020]21 号、 晋能源审批发
4 灵丘 5 期 已建 无需办理环评 不适用
据有限公司 灵审管投资函[2022]3 号 [2022]103 号
大同秦淮数 晋能源审批发
5 灵丘 6 期 已建 灵发改便字[2020]22 号 无需办理环评 不适用
据有限公司 [2022]103 号
大同秦淮数 晋能源审批发
6 灵丘 7 期 已建 灵审管投资函[2022]6 号 无需办理环评 不适用
据有限公司 [2022]103 号
大同秦淮数 项目代码:2106-140224- 晋能源审批发
7 灵丘 8 期 已建 无需办理环评 不适用
据有限公司 89-01-340346 [2022]81 号
项目代码:2106-140224-
大同秦淮数 晋能源审批发
8 灵丘 9 期 已建 89-01-340346、 无需办理环评 不适用
据有限公司 [2022]81 号
灵发改函[2023]11 号
项目代码:2106-140224-
大同秦淮数 灵丘 10 晋能源审批发
9 在建 89-01-340346、 无需办理环评 不适用
据有限公司 期 [2022]81 号
灵发改投资函[2025]3 号张行审立字怀来斯达科
总部基 冀发改环资 [2020]163 号、
10 数据有限公 已建 张行审立字[2021]214 号 办理中
地 1 期 [2022]809 号 怀行审建环字司
[2026]5 号怀来斯达东
总部基 冀发改环资 张行审字
11 数据有限公 已建 张行审立字[2021]212 号 已验收
地 2 期 [2022]1255 号 [2022]331 号司怀来斯达华
总部基 冀发改环资 张行审字
12 数据有限公 已建 张行审立字[2021]213 号 已验收
地 3 期 [2023]235 号 [2023]260 号司怀来斯达铎
总部基 冀发改环资 张行审字
13 数据有限公 已建 张行审立字[2023]343 号 已验收
地 4 期 [2023]1174 号 [2024]22 号司怀来斯达琪
总部基 冀发改环资 张行审字
14 数据有限公 在建 张行审立字[2023]510 号 建设中
地 5 期 [2024]348 号 [2024]655 号司
河北秦淮数 冀发改环资 张行审立字
15 桑园 1 期 已建 怀发改备字[2019]60 号 已验收
据有限公司 [2024]907 号 [2019]565 号怀来斯达智
冀发改环资 张行审字
16 数据科技有 桑园 2 期 已建 张行审立字[2023]118 号 已验收
[2022]1274 号 [2023]156 号限公司怀来斯达昕
冀发改环资 怀行审建环字
17 数据有限公 桑园 3 期 已建 张行审立字[2022]307 号 办理中
[2023]517 号 [2026]4 号司怀环审
河北秦淮数 东花园 冀发改环资 [2017]45 号、
18 已建 怀发改备字[2019]21 号 已验收
据有限公司 1-3 期 [2022]810 号 张行审立字
[2019]1324 号怀来斯达源
东花园 4 冀发改环资 张行审字
19 数据有限公 已建 张行审立字[2022]316 号 办理中
期 [2023]111 号 [2023]263 号司
1-1-284序 项目名 项目
主体 投资立项备案 节能审查 环境影响评价 环保验收
号 称 状态怀来思达歌
东花园 冀发改环资 张行审字
20 数据有限公 已建 张行审立字[2020]1260 号 已验收
5-6 期 [2022]811 号 [2023]147 号
司
河北秦淮数 冀发改环资 张行审立字
21 存瑞 1 期 已建 怀发改备字[2019]59 号 已验收
据有限公司 [2024]904 号 [2019]566 号怀来斯达惠
冀发改环资 张行审字
22 数据有限公 存瑞 2 期 已建 张行审立字[2021]211 号 已验收
[2022]1275 号 [2022]330 号司怀来斯达俊
冀发改环资 张行审字
23 数据有限公 存瑞 3 期 已建 张行审立字[2020]1077 号 已验收
[2023]326 号 [2023]338 号司怀来斯达皓
冀发改环资 张行审字
24 数据有限公 存瑞 4 期 已建 张行审立字[2020]1078 号 已验收
[2023]479 号 [2023]339 号司江苏秦淮数
通港闸行审投资备 苏发改能审 201832061100
25 据科技有限 南通 1 期 已建 已验收
[2018]91 号 [2023]96 号 000130公司江苏思达歌
通港闸行审投资备 苏发改能审 201832061100
26 数据科技有 南通 2 期 已建 已验收
[2018]92 号 [2023]94 号 000131限公司庆阳秦淮数甘发改办函
27 据科技有限 庆阳 1 期 在建 区发改备字[2022]12 号 无需办理环评 不适用
[2023]68 号公司
注 1:上述已建项目指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项目。其中,总部基地一期项目因涉及土地合宗,目前已完成土地合宗并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取得新的土地权属证书,目前正在办理建筑物不动产权证书;
注 2:上述在建项目指已取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尚未完成竣工验收或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项目;
注 3:根据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 2022 年 9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大同秦淮数据有限公司(环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项目)五期、六期、七期环评豁免的情况说明》,大同秦淮数据有限公司(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项目)五期、六期、七期”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根据大同市生态环境局灵丘分局 2022 年 8 月 22 日出具的《关于对市重大项目建设督查工作专班需核实项目手续办理诉求问题的情况说明》,“大同秦淮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项目
(8-13 期)”项目无需办理环评手续。综上,灵丘 5-9 期无需办理环评。
注 4:上述涉及正在办理环保验收的项目均位于张家口市怀来县,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目标资产已取得张家口市生态环境局怀来分局开具的《说明》:在本辖区范围内,有关公司遵守环境影响评价或环保验收的相关规制或规定,具体项目所需环评手续已经完善或已正在补办中,未发生过环保事故或任何导致严重环境污染事件,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十)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东数一号仍然是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东数一号所涉及的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自身按照相关约定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的情况。
东数一号已向相关债权人通知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履行通知义务,截至本报告书
1-1-285签署日,东数一号已取得截至 2026 年 8 月 31 日全部需取得的银行债权人同意。
(十一)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1、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及确定合并报表时的重大判断和假设
(1)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1)东数一号备考合并报表编制的原因及目的
东数一号系为收购秦淮数据而于 2025 年 7 月设立的主体,且于 2026 年 1 月完成收购秦淮数据的交割,秦淮数据的财务数据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起纳入东数一号的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格式准则 26 号》的规定,东数一号基于本次交易的目的,且让财务报告使用者清晰了解包含秦淮数据财务数据的东数一号整体资产、负债以及经营情况,按下述假设和方法编制了东数一号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备考合并利润表、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基于前述特殊目的,东数一号未编制备考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东数一号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假设东数一号对秦淮数据的收购事项相关的交易于
2024 年 1 月 1 日(以下简称假设购买日)已完成,且该项收购完成后的组织架构,自
假设购买日与架构范围内交易标的子公司设立之日孰晚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并按照下述假设进行调整后编制。
2)备考合并报表编制基础
除下述事项外,东数一号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并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真实、完整的反映了东数一号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6 年 2 月 28 日的备考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2025 年度和 2026 年 1-2 月的备考合并经营成果和备考合并现金流量。
* 购买成本
备考合并报表假设,于假设购买日,东数一号股东已以现金人民币 1125480.00万元出资成立东数一号,同时东数一号以现金人民币 1120000.00 万元出资成立子公司东创未来,为完成对秦淮数据的收购交易,东创未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作为牵头行的银团成员行借入长期借款 1680000.00 万元,并由东创未来之子公
1-1-286司东数三号现金支付秦淮数据收购对价共计人民币 2800000.00 万元,并完成支付交
易费用人民币 5480.00 万元。
上述人民币 1680000.00 万元长期借款按照实际利率计算得出的 2024 年度、2025年度及 2026 年 1-2 月的借款利息费用分别为 66353.28 万元、66353.28 万元及
11058.88 万元。对于按照上述假设基础确认的借款利息费用中归属于假设购买日起至
模拟报告期末止的实际无需支付的应付利息调整至所有者权益中。
* 东数一号的各项资产、负债在假设购买日(2024 年 1 月 1 日)的初始计量
对于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的各项资产、负债,按照 2024 年 1 月 1 日的公允价值确定。
对于按照历史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的各项资产和负债(包括秦淮数据个别财务报表未予确认,但在备考合并报表中确认的各项资产和负债),备考合并报表以评估机构于合并对价分摊评估基准日(2026 年 1 月 31 日)确认的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为基础调
整确定 2024 年 1 月 1 日东数一号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为基础在备考合并报表中根据备考合并报表附注三所述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后续计量。
对于 2024 年 1 月 1 日存在而于重组交易评估基准日已不存在的资产和负债按照账面价值进行模拟。
其中对于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以实际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结合该公允价值及其折旧及摊销年限等,调整确定假设购买日的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公允价值。在此基础上,将假设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在备考合并报表中,遵循东数一号备考合并报表附注三所述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后续计量,同时相应转回该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上述方法计算得出,假设购买日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940092.06 万元、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 390805.50 万元。
* 商誉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将东数一号收购秦淮数据支付对价 2800000.00 万元与实际购买日按照合并对价分摊评估调整确认享有秦淮数据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后的
差额 1632179.86 万元,确认为备考合并报表的商誉,鉴于实际购买日与本次备考合并报表截止日时间相近,且秦淮数据持续经营盈利,故假设上述商誉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减值。东数一号将备考合并报表于假设购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与实际购买
1-1-287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差额计入备考合并报表期初的所有者权益。
* 因东数一号收购秦淮数据而产生的交易费用以及因交易导致的员工股权激励在
交割日加速行权等影响金额,均属于交割日前发生的支出。因此,东数一号将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止期间发生的上述费用,在假设购买日前予以确认,并
作为假设购买日的所有者权益的抵减项。同时,除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评估增值而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外,未考虑交易中可能产生的所得税、流转税及其他税项以及递延所得税产生的影响。
* 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系以报告期内东数一号(含秦淮数据)的现金流量表为基础剔除因收购秦淮数据所产生的现金流后编制而成。
*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所有者权益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列示,不再区分“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项目。
* 由于假设购买日的确定与实际购买日不同,被购买方资产和负债的计量基础存在差异,故与将来收购完成后的法定合并财务报表不存在衔接关系。
* 东数一号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仅供东阳光就备考合并报告所述向共同出资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目的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申请文件使用。
(2)会计期间
东数一号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东数一号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东数一号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东数一号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东数一号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1-1-288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东数一号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东数一号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东数一号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东数一号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东数一号履约过程中
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东数一号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东数一号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东数一号考虑下列迹象:(1)东数一号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东数一号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东数一号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东数一号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1-1-289(2)收入计量原则
1)东数一号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
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东数一号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
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东数一号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
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东数一号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东数一号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
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东数一号收入来源主要为数据中心业务,为客户提供服务器托管服务以及运营、维护等相关增值服务。
数据中心业务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完成相关服务,按照客户实际使用的情况以及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服务收入,并在收到价款或取得款项可以可靠地计量的证据时确认。
3、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响
经查阅同行业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等资料,东数一号的收入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等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对东数一号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4、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变化情况如下:
变化期间 子公司名称 变动情况 变更原因
2026 年 1-2 月 韶关秦源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1-1-290变化期间 子公司名称 变动情况 变更原因
韶关秦曲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韶关秦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北京梧桐芯投科技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中卫秦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中卫秦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中卫秦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庆阳秦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2025 年 乌兰察布秦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中卫秦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庆阳秦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韶关秦韶科技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乌兰察布秦察科技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北京梧桐数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山西梧桐数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增加 新设
2024 年 惠智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减少 转让
三亚域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减少 转让
河北信通运维服务有限公司 减少 注销
5、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2024 年 11 月,东数一号的全资子公司思探(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
的惠智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 973.86 万元的对价转让给北京归梧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工商登记变更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完成。截至转让前,惠智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无实际经营业务,其 2024 年 11 月末净资产为 972.60 万元,2024 年
1-11 月净利润为-33.46 万元,该股权转让产生的投资收益为 1.27 万元,因此该股权转
让对东数一号备考合并报表的利润不存在重大影响。
2024 年 11 月,东数一号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秦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三
亚域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股权,以 2000.00 万元的对价转让给山西秦数智造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相关工商登记变更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完成。截至转让前,三亚域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实际经营业务,其 2024 年 10 月末净资产为
1999.73 万元,2024 年 1-10 月净利润为-0.27 万元,该股权转让产生的投资收益为 0.27万元,因此该股权转让对东数一号备考合并报表的利润不存在重大影响。
1-1-2916、重要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差异及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的重大会计政策与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东数一号因与上市公司所处行业不同和业务经营模式不同,在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和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等会计估计上存在一定差异。
东数一号主要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的差异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使用的预期信用损失率
1)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应收账款—账龄组合和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
对照情况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 年以内(含,下同) 2.00 2.00
1-2 年 30.00 30.00
2-3 年 53.00 53.00
3-4 年 72.00 72.00
4-5 年 86.00 86.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2)东数一号
东数一号应收账款—账龄组合和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
对照情况如下:
账龄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6 个月以内(含,下同) 0.50 0.50
7-12 个月 5.00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50.00 50.00
3-4 年 100.00 100.00
4-5 年 100.00 100.00
5 年以上 100.00 100.00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估计
1)上市公司
1-1-292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5-30 5.00-10.00 3.00-19.00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5 5.00-10.00 6.00-19.00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5-10 5.00-10.00 9.00-19.00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0 5.00-10.00 9.00-19.00
其他设备 年限平均法 5-8 5.00-10.00 11.25-19.00
矿井建筑物-卤水井 年限平均法 10 5.00 9.50
矿井建筑物-煤矿 产量法 - - -
2)东数一号
类别 折旧方法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构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40 5.00 2.38-9.50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5 5.00 6.33-19.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10 5.00 9.50-23.75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2-5 5.00 19.00-47.50
7、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不存在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二、共创一号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宜都共创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420581MAK0D4YF4B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602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宜都同益一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5 年 11 月 6 日
营业期限 2025 年 11 月 6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经营场所 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陆城滨江路 62 号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经营范围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1-293(二)历史沿革
1、设立情况
2025 年 11 月 6 日,翟剑锋与同益一号签署《合伙协议》同意设立共创一号,共创
一号出资总额 11 万元,翟剑锋出资 1 万元,同益一号出资 10 万元。同日,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登记通知书》予以登记。
共创一号设立时的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翟剑锋 1.00 9.09%
2 宜都同益一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 90.91%
合计 11.00 100.00%
2、历次增减资或出资额转让情况
(1)2026 年 2 月,出资额转让
2026 年 1 月 27 日,共创一号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原有限合伙人翟剑锋将其持有
的共创一号 1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新有限合伙人周林。
翟剑锋与周林签署了《宜都共创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周林与同益一号签署了新的《合伙协议》。2026 年 2 月 6 日,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出资额转让。
本次出资额转让完成后,共创一号的出资比例结构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周林 1.00 9.09%
2 宜都同益一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 90.91%
合计 11.00 100.00%
(2)2026 年 2 月,增资
2026 年 1 月 30 日,共创一号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共创一号增加出资额至 6020万元。同日,卢宇新、朱英伟、张红伟、邓新华、胡志东、周林、唐新发、魏才良及同益一号就本次增资签署了新的《合伙协议》。
2026 年 2 月 10 日,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增资。
1-1-294本次增资完成后,共创一号的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卢宇新 1001.67 16.64%
2 朱英伟 1001.67 16.64%
3 张红伟 1001.67 16.64%
4 邓新华 1001.67 16.64%
5 胡志东 601.00 9.98%
6 周林 601.00 9.98%
7 唐新发 601.00 9.98%
8 魏才良 200.33 3.33%
9 宜都同益一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 0.17%
合计 602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共创一号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共创一号不存在减资或改制的情况,最近三年股转、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变更登记 增资/转让金额 出资额变动相关 作价依据及
事项 增资/转让价格
号 时间 (万元) 方的关联关系 其合理性
2026 年 2 由交易各方
1 出资额转让 1.00 1 元/出资额 无
月 6 日 协商确定
2026 年 2 由交易各方
2 增资 6009.00 1 元/出资额 无
月 10 日 协商确定
注:上述 2026 年 2 月 6 日出资额转让实际转让价格为 0,原转让方未实缴出资,由受让方承担出资义务
4、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曾经在新三板挂牌或重组被否或终止的情况(如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共创一号最近三年不涉及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申请新三板挂牌的情况;除本次交易外,共创一号最近三年也未曾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
1-1-295(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1、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共创一号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同益一号 普通合伙人 10.00 0.17%
2 张红伟 有限合伙人 1001.67 16.64%
3 卢宇新 有限合伙人 1001.67 16.64%
4 朱英伟 有限合伙人 1001.67 16.64%
5 邓新华 有限合伙人 1001.67 16.64%
6 唐新发 有限合伙人 601.00 9.98%
7 胡志东 有限合伙人 601.00 9.98%
8 周林 有限合伙人 601.00 9.98%
9 魏才良 有限合伙人 200.33 3.33%
合计 6020.00 100.00%
2、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共创一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同益一号。
3、产权控制关系
共创一号的普通合伙人为同益一号,同益一号出资比例为 0.17%,同益一号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下属企业情况
共创一号是为持有东数一号股权而设立的企业,除直接持有东数一号 0.52%股权进而间接持有秦淮数据股权外,不存在其他下属企业或对外投资。
(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共创一号的主要资产为东数一号 0.52%的股权,不存在自有土地及建筑物的情况,亦未拥有任何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不存在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不存在大额负债及或有负债,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况;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1-1-296(六)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共创一号不存在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七)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共创一号是为持有东数一号股权而设立的企业,除持有东数一号股权外,未从事其他业务经营。
(八)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共创一号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共创一号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共创一号审计报告》的编制基础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二、共创一号基本情况”之“(十一)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6010.00 6010.00
负债总计 - 6009.00
所有者权益 6010.00 1.00
利润表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
营业成本 - -
利润总额 - -0.00
净利润 - -0.00
注:共创一号于 2025 年 11 月成立,报告期内仅有 2025 年和 2026 年 1-2 月财务数据。
(九)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共创一号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不涉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资源类权利。
(十)债权债务转移情况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1-1-297(十一)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1、编制基础
共创一号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会计期间
共创一号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共创一号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共创一号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三、共创二号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宜都共创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91420581MAK1712G9B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额 5740 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 宜都同益二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5 年 11 月 6 日
营业期限 2025 年 11 月 6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要经营场所 湖北省宜昌市宜都市陆城滨江路 34 号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经营范围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历史沿革
1、设立情况
2025 年 11 月 6 日,王瑾与同益二号签署《合伙协议》,同意设立共创二号。共创
二号出资总额为 11 万元人民币,其中,王瑾出资 1 万元,同益二号出资 10 万元。同日,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登记通知书》予以登记。
共创二号设立时的出资比例如下:
1-1-298序号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王瑾 1.00 9.09%
2 宜都同益二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 90.91%
合计 11.00 100.00%
2、历次增减资或股权转让情况
(1)2026 年 2 月,增资
2026 年 1 月 30 日,共创二号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共创二号增加出资额至 5740万元,其中张英俊、李文佳等 28 名新入伙的合伙人认缴新增的出资额 5629.8252 万元人民币,原合伙人王瑾认缴新增的出资额 99.1748 万元人民币。
就本次增资,共创二号全体合伙人签署了《合伙协议》及《宜都共创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
2026 年 2 月 6 日,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共创二号的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同益二号 普通合伙人 10.00 0.17%
2 张志勇 有限合伙人 500.87 8.73%
3 蒋均才 有限合伙人 400.70 6.98%
4 柴智 有限合伙人 400.70 6.98%
5 张维 有限合伙人 400.70 6.98%
6 翟剑锋 有限合伙人 400.70 6.98%
7 李文佳 有限合伙人 300.52 5.24%
8 袁英 有限合伙人 300.52 5.24%
9 杨若木 有限合伙人 300.52 5.24%
10 郑弘书 有限合伙人 300.52 5.24%
11 孙宇恺 有限合伙人 300.52 5.24%
12 陈浩 有限合伙人 200.35 3.49%
13 张光芒 有限合伙人 200.35 3.49%
14 朱定海 有限合伙人 200.35 3.49%
15 何鑫 有限合伙人 180.31 3.14%
16 刘耿豪 有限合伙人 160.28 2.79%
1-1-299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7 王文钧 有限合伙人 140.24 2.44%
18 陈俊浩 有限合伙人 120.21 2.09%
19 张英俊 有限合伙人 100.17 1.75%
20 王瑾 有限合伙人 100.17 1.75%
21 李娟 有限合伙人 100.17 1.75%
22 林淘曦 有限合伙人 100.17 1.75%
23 唐火强 有限合伙人 100.17 1.75%
24 李义涛 有限合伙人 80.14 1.40%
25 王静 有限合伙人 60.10 1.05%
26 王昌永 有限合伙人 60.10 1.05%
27 黄轩 有限合伙人 60.10 1.05%
28 钟章保 有限合伙人 60.10 1.05%
29 肖家宁 有限合伙人 60.10 1.05%
30 张重振 有限合伙人 40.07 0.70%
合计 5740.00 100.00%
(2)2026 年 2 月,出资额转让
2026 年 2 月 9 日,共创二号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杨若木将其持有的共创二号
300.5245 万元人民币出资额转让至袁英。同日,杨若木与袁英就本次出资额转让签署
了《宜都共创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财产份额转让协议》。
2026 年 2 月 28 日,宜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本次出资额转让。
本次出资额转让完成后,共创二号的出资比例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同益二号 普通合伙人 10.00 0.17%
2 袁英 有限合伙人 601.05 10.47%
3 张志勇 有限合伙人 500.87 8.73%
4 蒋均才 有限合伙人 400.70 6.98%
5 柴智 有限合伙人 400.70 6.98%
6 张维 有限合伙人 400.70 6.98%
7 翟剑锋 有限合伙人 400.70 6.98%
8 李文佳 有限合伙人 300.52 5.24%
1-1-300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9 郑弘书 有限合伙人 300.52 5.24%
10 孙宇恺 有限合伙人 300.52 5.24%
11 陈浩 有限合伙人 200.35 3.49%
12 张光芒 有限合伙人 200.35 3.49%
13 朱定海 有限合伙人 200.35 3.49%
14 何鑫 有限合伙人 180.31 3.14%
15 刘耿豪 有限合伙人 160.28 2.79%
16 王文钧 有限合伙人 140.24 2.44%
17 陈俊浩 有限合伙人 120.21 2.09%
18 张英俊 有限合伙人 100.17 1.75%
19 王瑾 有限合伙人 100.17 1.75%
20 李娟 有限合伙人 100.17 1.75%
21 林淘曦 有限合伙人 100.17 1.75%
22 唐火强 有限合伙人 100.17 1.75%
23 李义涛 有限合伙人 80.14 1.40%
24 王静 有限合伙人 60.10 1.05%
25 王昌永 有限合伙人 60.10 1.05%
26 黄轩 有限合伙人 60.10 1.05%
27 钟章保 有限合伙人 60.10 1.05%
28 肖家宁 有限合伙人 60.10 1.05%
29 张重振 有限合伙人 40.07 0.70%
合计 574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共创二号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最近三年股权转让、增减资及资产评估或估值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共创二号不存在减资或改制的情况,最近三年股转、增资的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登记 增资/转让金 出资额变动相关 作价依据及
序号 事项 增资/转让价格
时间 额(万元) 方的关联关系 其合理性
2026 年 2 由交易各方
1 增资 5729.00 1 元/出资额 无
月 6 日 协商确定
2026 年 2 出资额 由交易各方
2 300.52 1 元/出资额 无
月 28 日 转让 协商确定
1-1-3014、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曾经在新三板挂牌或重组被否或终止的情况(如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共创二号最近三年不涉及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或申请新三板挂牌的情况;除本次交易外,共创二号最近三年也未曾作为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
(三)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1、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共创二号合伙人情况如下:
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同益二号 普通合伙人 10.00 0.17%
2 袁英 有限合伙人 601.05 10.47%
3 张志勇 有限合伙人 500.87 8.73%
4 蒋均才 有限合伙人 400.70 6.98%
5 柴智 有限合伙人 400.70 6.98%
6 张维 有限合伙人 400.70 6.98%
7 翟剑锋 有限合伙人 400.70 6.98%
8 李文佳 有限合伙人 300.52 5.24%
9 郑弘书 有限合伙人 300.52 5.24%
10 孙宇恺 有限合伙人 300.52 5.24%
11 陈浩 有限合伙人 200.35 3.49%
12 张光芒 有限合伙人 200.35 3.49%
13 朱定海 有限合伙人 200.35 3.49%
14 何鑫 有限合伙人 180.31 3.14%
15 刘耿豪 有限合伙人 160.28 2.79%
16 王文钧 有限合伙人 140.24 2.44%
17 陈俊浩 有限合伙人 120.21 2.09%
18 张英俊 有限合伙人 100.17 1.75%
19 王瑾 有限合伙人 100.17 1.75%
20 李娟 有限合伙人 100.17 1.75%
21 林淘曦 有限合伙人 100.17 1.75%
22 唐火强 有限合伙人 100.17 1.75%
1-1-302序号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23 李义涛 有限合伙人 80.14 1.40%
24 王静 有限合伙人 60.10 1.05%
25 王昌永 有限合伙人 60.10 1.05%
26 黄轩 有限合伙人 60.10 1.05%
27 钟章保 有限合伙人 60.10 1.05%
28 肖家宁 有限合伙人 60.10 1.05%
29 张重振 有限合伙人 40.07 0.70%
合计 5740.00 100.00%
2、执行事务合伙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共创二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同益二号。
3、产权控制关系
共创二号的普通合伙人为同益二号,同益二号出资比例为 0.17%,同益二号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四)下属企业情况
共创二号是为持有东数一号股权而设立的企业,除直接持有东数一号 0.50%股权进而间接持有秦淮数据股权外,不存在其他下属企业或对外投资。
(五)主要资产权属、主要负债及对外担保情况
共创二号的主要资产为东数一号 0.50%的股权,不存在自有土地及建筑物的情况,亦未拥有任何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不存在正在履行的对外担保,不存在大额负债及或有负债,不存在资产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的情况;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资产,或者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的情况。
(六)诉讼、仲裁、行政处罚及合法合规情况
共创二号不存在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
(七)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共创二号是为持有东数一号股权而设立的企业,除持有东数一号股权外,未从事
1-1-303其他业务经营。
(八)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共创二号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共创二号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共创二号审计报告》的编制基础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三、共创二号基本情况”之“(十一)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计 5730.00 5730.00
负债总计 - 5729.00
所有者权益 5730.00 1.00
利润表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 -
营业成本 - -
利润总额 - -0.00
净利润 - -0.00
注:共创二号于 2025 年 11 月成立,报告期内仅有 2025 年和 2026 年 1-2 月财务数据。
(九)涉及的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共创二号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不涉及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等资源类权利。
(十)债权债务转移情况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十一)报告期内主要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1、编制基础
共创二号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会计期间
共创二号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1-1-304共创二号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 12 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共创二号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1-1-305第五章 发行股份情况
一、本次交易中购买资产所发行普通股股份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标的资产,所涉及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二)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合理性分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第十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 20、60 和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具体如下:
单位:元/股
交易均价计算类型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30.39 24.32
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 26.85 21.48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24.60 19.68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价格为 19.6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东方一号、都宜私募等 54 名交易对方。其中,共创一号普通合伙人同益一号、共创二号普通合伙人同益二号未进行实缴出资,本次
1-1-306交易中拟由上市公司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以 0 元对价受让同益一号 0.17%的 GP 财产份额
及同益二号 0.17%的 GP 财产份额。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交易对方中除同益一号、同益二号外的 52 名交易对方。
(四)交易金额及对价支付方式
1、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东数一号 68.98%股权、共创一号 100%财产份额、
共创二号 100%财产份额,东数一号、共创一号、共创二号均系为持股目标资产秦淮数据而设立的企业,除下层目标资产秦淮数据外,不存在其他业务。其中,共创一号持有东数一号 0.52%股权,共创二号持有东数一号 0.50%股权,东数一号通过全资孙公司东数三号收购并持有秦淮数据各经营主体 100%股权。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东数一号评估报告》(重坤元评[2026]103 号),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东数一号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2月 28 日,东数一号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 1147870.32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1243248.92 万元,评估增值 95378.60 万元,增值率 8.31%。针对秦淮数据各经营主体 100%股权,本次评估采用了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并最终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 2906300.00 万元作为秦淮数据各经营主体 100%股权的评估价值。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共创一号评估报告》(重坤元评[2026]104 号),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共创一号的全部财产份额价值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2月 28 日,共创一号合伙人全部权益账面值 6010.00 万元,评估价值为 6496.52 万元,评估增值 486.52 万元,增值率 8.10%。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共创二号评估报告》(重坤元评[2026]105 号),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对共创二号的全部财产份额价值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2月 28 日,共创二号合伙人全部权益账面值 5730.00 万元,评估价值为 6193.81 万元,评估增值 463.81 万元,增值率 8.09%。
基于上述评估结果并结合东数一号各股东对东数一号的出资额、共创一号各合伙
人对共创一号的出资额以及共创二号各合伙人对共创二号的出资额,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东数一号股东全部权益交易价格为 1150000.00 万元,对应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东数一号 68.98%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793280.00 万元;共创一号 100%财产
1-1-307份额交易价格为 6010.00 万元;共创二号 100%财产份额交易价格为 5730.00 万元。
2、支付方式及对价明细
上市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东方一号、都宜私募等 54 名交易对方支付对价,上市公司支付对价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方支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付的总对价
1 东方一号 东数一号 33.91%股权 - 390000.00 390000.00
2 都宜私募 东数一号 9.68%股权 - 111280.00 111280.00
3 横琴源创 东数一号 5.22%股权 - 60000.00 60000.00
4 杭州今益 东数一号 4.35%股权 - 50000.00 50000.00
5 聚优盈 东数一号 2.78%股权 - 32000.00 32000.00
6 福建龙头 东数一号 2.61%股权 - 30000.00 30000.00
7 宜昌熙任 东数一号 1.74%股权 - 20000.00 20000.00
8 宜陵一号 东数一号 1.74%股权 - 20000.00 20000.00
9 云锋新创 东数一号 1.74%股权 - 20000.00 20000.00
10 平潭发展 东数一号 1.30%股权 - 15000.00 15000.00
11 佛控汇创 东数一号 0.87%股权 - 10000.00 10000.00
12 厦门创新 东数一号 0.87%股权 - 10000.00 10000.00
13 福州创新 东数一号 0.87%股权 - 10000.00 10000.00
14 宜都领丰 东数一号 0.43%股权 - 5000.00 5000.00
15 福建创新 东数一号 0.43%股权 - 5000.00 5000.00
16 福州华策 东数一号 0.43%股权 - 5000.00 5000.00
17 张红伟 共创一号 16.64%财产份额 - 1001.67 1001.67
18 卢宇新 共创一号 16.64%财产份额 - 1001.67 1001.67
19 朱英伟 共创一号 16.64%财产份额 - 1001.67 1001.67
20 邓新华 共创一号 16.64%财产份额 - 1001.67 1001.67
21 唐新发 共创一号 9.98%财产份额 - 601.00 601.00
22 胡志东 共创一号 9.98%财产份额 - 601.00 601.00
23 周林 共创一号 9.98%财产份额 - 601.00 601.00
24 魏才良 共创一号 3.33%财产份额 - 200.33 200.33
25 同益一号 共创一号 0.17%财产份额 - - -
26 袁英 共创二号 10.47%财产份额 - 601.05 601.05
1-1-308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方支
序号 交易对方 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付的总对价
27 张志勇 共创二号 8.73%财产份额 - 500.87 500.87
28 蒋均才 共创二号 6.98%财产份额 - 400.70 400.70
29 柴智 共创二号 6.98%财产份额 - 400.70 400.70
30 张维 共创二号 6.98%财产份额 - 400.70 400.70
31 翟剑锋 共创二号 6.98%财产份额 - 400.70 400.70
32 李文佳 共创二号 5.24%财产份额 - 300.52 300.52
33 郑弘书 共创二号 5.24%财产份额 - 300.52 300.52
34 孙宇恺 共创二号 5.24%财产份额 - 300.52 300.52
35 陈浩 共创二号 3.49%财产份额 - 200.35 200.35
36 张光芒 共创二号 3.49%财产份额 - 200.35 200.35
37 朱定海 共创二号 3.49%财产份额 - 200.35 200.35
38 何鑫 共创二号 3.14%财产份额 - 180.31 180.31
39 刘耿豪 共创二号 2.79%财产份额 - 160.28 160.28
40 王文钧 共创二号 2.44%财产份额 - 140.24 140.24
41 陈俊浩 共创二号 2.09%财产份额 - 120.21 120.21
42 张英俊 共创二号 1.75%财产份额 - 100.17 100.17
43 王瑾 共创二号 1.75%财产份额 - 100.17 100.17
44 李娟 共创二号 1.75%财产份额 - 100.17 100.17
45 林淘曦 共创二号 1.75%财产份额 - 100.17 100.17
46 唐火强 共创二号 1.75%财产份额 - 100.17 100.17
47 李义涛 共创二号 1.40%财产份额 - 80.14 80.14
48 王静 共创二号 1.05%财产份额 - 60.10 60.10
49 王昌永 共创二号 1.05%财产份额 - 60.10 60.10
50 黄轩 共创二号 1.05%财产份额 - 60.10 60.10
51 钟章保 共创二号 1.05%财产份额 - 60.10 60.10
52 肖家宁 共创二号 1.05%财产份额 - 60.10 60.10
53 张重振 共创二号 0.70%财产份额 - 40.07 40.07
54 同益二号 共创二号 0.17%财产份额 - - -
合计 - - - 805020.00 805020.00
注:共创一号普通合伙人同益一号、共创二号普通合伙人同益二号未进行实缴出资,本次交易中拟由上市公司指定的全资子公司以 0 元对价受让同益一号 0.17%的 GP 财产份额及同益二号
0.17%的 GP 财产份额。共创一号、共创二号有限合伙人所持有财产份额的交易对价分别以其实缴
出资金额占合伙人实缴出资总额的比例计算得出。
1-1-309(五)发行股份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数量为 409054851 股,计算方式为: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
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则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上市公司资本公积。具体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股份对价金额(万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1 东方一号 390000.00 198170731
2 都宜私募 111280.00 56544715
3 横琴源创 60000.00 30487804
4 杭州今益 50000.00 25406504
5 聚优盈 32000.00 16260162
6 福建龙头 30000.00 15243902
7 宜昌熙任 20000.00 10162601
8 宜陵一号 20000.00 10162601
9 云锋新创 20000.00 10162601
10 平潭发展 15000.00 7621951
11 佛控汇创 10000.00 5081300
12 厦门创新 10000.00 5081300
13 福州创新 10000.00 5081300
14 宜都领丰 5000.00 2540650
15 福建创新 5000.00 2540650
16 福州华策 5000.00 2540650
17 张红伟 1001.67 508976
18 卢宇新 1001.67 508976
19 朱英伟 1001.67 508976
20 邓新华 1001.67 508976
21 唐新发 601.00 305386
22 胡志东 601.00 305386
23 周林 601.00 305386
24 魏才良 200.33 101795
25 同益一号 - -
26 袁英 601.05 305411
27 张志勇 500.87 254509
1-1-310序号 交易对方 股份对价金额(万元) 发行股份数量(股)
28 蒋均才 400.70 203607
29 柴智 400.70 203607
30 张维 400.70 203607
31 翟剑锋 400.70 203607
32 李文佳 300.52 152705
33 郑弘书 300.52 152705
34 孙宇恺 300.52 152705
35 陈浩 200.35 101803
36 张光芒 200.35 101803
37 朱定海 200.35 101803
38 何鑫 180.31 91623
39 刘耿豪 160.28 81442
40 王文钧 140.24 71262
41 陈俊浩 120.21 61082
42 张英俊 100.17 50901
43 王瑾 100.17 50901
44 李娟 100.17 50901
45 林淘曦 100.17 50901
46 唐火强 100.17 50901
47 李义涛 80.14 40721
48 王静 60.10 30541
49 王昌永 60.10 30541
50 黄轩 60.10 30541
51 钟章保 60.10 30541
52 肖家宁 60.10 30541
53 张重振 40.07 20360
54 同益二号 - -
合计 805020.00 409054851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随着发行价格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1-1-311(六)股份锁定期
1、东方一号股份锁定期
交易对方东方一号承诺,针对合伙人深东实在本次交易中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针对本企业合伙人深东实在本次交易中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深东实穿透股份”),即深东实所持本企业财产份额比例 48.7187%*本企业因本次交易而持有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数量,本企业承诺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前述限制。
如自上述期限届满后,深东实按照《减值补偿协议》约定对上市公司承担的资产减值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则本企业在相关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不得转让深东实穿透股份。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以及上市公司为实现减值补偿进行回购股份的行为除外。
在股份锁定期内,东方一号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在深东实穿透股份基础上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针对东方一号其他合伙人在本次交易中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针对本企业其他合伙人在本次交易中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其他合伙人穿透股份”),本企业承诺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如在本企业取得本次发行
的股份时,本企业对于用于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尚不足 12 个月,则本企业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前述限制。
在股份锁定期内,东方一号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在其他合伙人穿透股份基础上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1-1-3122、共创一号、共创二号合伙人股份锁定期本次交易对方中,共创一号、共创二号上层全体自然人合伙人(以下简称“自然人交易对方”)承诺,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前述限制。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在股份锁定期内,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调整。
3、其他交易对方股份锁定期
除东方一号外,本次交易中其他取得股份对价的交易对方承诺,在本次交易中以标的资产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如在其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对于用于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尚不足 12 个月,则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
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前述限制。
在股份锁定期内,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若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调整。
(七)过渡期损益安排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在损益归属期间(自评估基准日至标的资产交割日止的期间)
产生的损益由交割日后标的公司股东/合伙人按届时所持标的公司股权比例/财产份额享有和承担。
1-1-313(八)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股份比例共享。
二、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普通股股份情况
(一)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 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二)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及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基准日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根据询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三)发行对象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
(四)发行规模及发行数量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0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重组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按照《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1-1-314(五)锁定期安排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的认购方所认购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内,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
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承诺。
如前述锁定期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将根据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六)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目标资产项目建设、偿还银行借款、补充上市公司及目标资产流动资金。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配套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金额的比例
秦淮数据零碳数据中心产业基地(A 模组) 41731.27 5.22%
环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 10-11
239741.52 29.97%
期
秦淮数据辉腾火山五号基地一期 1-3 号楼 244974.45 30.62%
偿还银行借款、补充上市公司及目标资产流
273552.75 34.19%
动资金
合计 800000.00 100.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如本次交易过程中,募集配套资金未能获准实施或虽获准实施但不足以支付所需的货币资金,上市公司将以自有货币资金或以自筹资金补足。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支出,在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有或自筹资金。
1、秦淮数据零碳数据中心产业基地(A 模组)
(1)项目概况
秦淮数据零碳数据中心产业基地(A 模组)总投资为 59484.31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41731.27 万元。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庆阳秦淮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兰州路 115 号,项目资金全部来源于募集资金与自筹资金,若募集资金不足,差额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1-1-315(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59484.31 万元,建设期为 12 个月。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序号 项目 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元)
1 建设性投资 56219.90 94.51% 41731.27
1.1 建筑工程费用 14488.63 24.36% -
1.2 机电工程费用 41731.27 70.16% 41731.27
2 铺底流动资金 453.41 0.76% -
3 基本预备费 2811.00 4.73% -
合计 59484.31 100.00% 41731.27本项目建成后将为庆阳本地及西北区域周边城市提供高功率密度数据中心机柜及
智算基础设施支撑,进一步完善西北算力网络布局,助力“东数西算”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建设和区域数字经济发展。
(3)项目投资计划表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 12 个月,项目实施进度如下表所示:
T1 T2进度阶段
Q1 Q2 Q3 Q4 Q1 Q2 Q3 Q4项目前期准备装修工程机电购置与安装调试上架爬坡
(4)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IRR)为 11.69%,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7.98 年。
(5) 项目用地情况
秦淮数据零碳数据中心产业基地(A 模组)项目实施地为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温
泉镇何坳村、新桥村,目标资产已经取得项目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号为甘
(2025)庆阳市不动产权第 0004381 号。
(6)项目建设涉及的报批事项情况
1-1-316批准/许可事项 批准/许可文件
项目备案 区发改备字[2022]12 号
数据中心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规定的
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节能审查 甘发改办函[2023]68 号
2、环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 10-11 期
(1)项目概况
环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 10-11 期项目总投资为 253280.32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239741.52 万元。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大同秦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大同市灵丘县,项目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与自筹资金,若募集资金不足,差额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253280.32 万元,建设期为 12 个月。
序号 项目 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建设性投资 239741.52 94.65% 239741.52
1.1 建筑工程费用 51639.98 20.39% 51639.98
1.2 机电工程费用 188101.54 74.27% 188101.54
2 铺底流动资金 1551.72 0.61% -
3 基本预备费 11987.08 4.73% -
合计 253280.32 100.00% 239741.52本项目建成后将为灵丘本地及京津冀地区周边城市提供高功率密度数据中心机柜
租赁与运维服务,进一步完善环首都算力网络布局,助力区域数字经济发展。
(3)项目投资计划表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 12 个月,项目实施进度如下表所示:
T1 T2进度阶段
Q1 Q2 Q3 Q4 Q1 Q2 Q3 Q4项目前期准备土建及装修机电购置与安装调试
1-1-317上架爬坡
(4)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IRR)为 9.83%,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8.55 年。
(5) 项目用地情况
环首都·太行山能源信息技术产业基地 10-11 期项目实施地为灵丘县大数据园区,目标资产已经取得项目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号为晋(2023)灵丘县不动产权第
0000079 号。
(6)项目建设涉及的报批事项情况
批准/许可事项 批准/许可文件
项目备案 灵发改投资函[2025]3 号、灵发改投资函[2026]8 号
数据中心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规定的
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项目。因此,本项目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节能审查 晋能源审批发[2022]81 号
3、秦淮数据辉腾火山五号基地一期 1-3 号楼
(1)项目概况
秦淮数据辉腾火山五号基地一期 1-3 号楼项目总投资为 258989.81 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244974.45 万元。本项目实施主体为乌兰察布秦察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哈尔右翼中旗,项目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与自筹资金,若募集资金不足,差额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2)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计划总投资 258989.81 万元,建设期为 12 个月。
序号 项目 资金投入金额(万元) 占总投资比例 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 建设性投资 244974.45 94.59% 244974.45
1.1 机电工程费用 244974.45 94.59% 244974.45
2 铺底流动资金 1766.64 0.68% -
3 基本预备费 12248.72 4.73% -
合计 258989.81 100.00% 244974.45
1-1-318项目位于国家“东数西算”内蒙古枢纽乌兰察布核心区域,是落实国家算力战略、打造零碳智算标杆的关键布局,项目建成后可有效承接京津冀算力外溢,依托低时延、绿电富集与气候优势,补足高端智算供给缺口,助力完善全国算力网络。
(3)项目投资计划表
本项目计划建设期 12 个月,项目实施进度如下表所示:
T1 T2进度阶段
Q1 Q2 Q3 Q4 Q1 Q2 Q3 Q4项目前期准备土建及装修机电购置与安装调试上架爬坡
(4)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本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IRR)为 12.63%,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7.58 年。
(5) 项目用地情况
秦淮数据辉腾火山五号基地一期 1-3 号楼项目实施地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
察哈尔右翼中旗,目标资产已经取得项目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号为蒙(2026)察哈尔右翼中旗不动产权第 0000391 号。本募投项目系通过向目标资产全资子公司乌兰察布东阳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厂房实施。
(6)项目建设涉及的报批事项情况
批准/许可事项 批准/许可文件
项目备案 办理中
环境影响评价 办理中
节能审查 办理中
(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1、多点布局全国算力节点,践行国家算力战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涵盖灵丘、乌兰察布、庆阳,是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东数西算”及绿色低碳发展政策、加快推进算力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
1-1-319部署的关键举措,有利于目标资产把握行业下游需求爆发的窗口机遇。各项目分别布
局于京津冀、内蒙古、甘肃等国家算力枢纽及重点节点区域,依托各地区位条件、绿电资源与气候优势,有序扩充高功率密度数据中心与智算服务供给,有效承接东部地区算力外溢需求,增强算力运营环节能力,完善全国算力网络体系,支撑区域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项目实施后,公司将进一步稳固超大规模 IDC 运营、算电协同等核心业务,持续拓展数据中心综合服务能力,健全核心材料、电源系统、液冷技术、大型数据中心运营与绿电直供联动的垂直业务体系,提升整体经营稳定性与综合竞争实力,巩固行业主流市场地位,稳步推进绿色算力基础设施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2、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数据中心业务涉及工程施工、机电安装、机柜设备、制冷暖通、电力配套等大额
资本开支,前期建设投入规模大、资金回收周期较长,通常以银行借款、债务融资等方式满足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目标资产现阶段在建及规划数据中心项目较多,未来资本性支出压力较大,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数据中心项目建设,能够有效减少债务融资依赖,优化上市公司资本结构与负债水平,合理降低整体财务风险,改善盈利质量与现金流稳定性,同时巩固公司信用资质、拓宽后续融资空间,进一步提升整体抗风险能力与持续经营能力。
(八)募集配套资金的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管理、募集资金投向的变更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上市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严格的审批制度,便于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
(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如本次交易过程中,募集配套资金未能获准实施或虽获准实施但不足以支付所需的货币资金,上市公司将以自有货币资金或以自筹资金补
1-1-320足。
(十)配套募集资金对收益法评估的影响
本次交易目标资产采取市场法评估方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未考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
1-1-321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基本情况
一、东数一号评估情况
(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根据重庆坤元出具的《东数一号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对象是东数一号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东数一号、东创未来、东数三号系为收购目标资产秦淮数据设立的主体,其中东数一号通过设立及持有东创未来 100%股权,东创未来设立及持有东数三号
100%股权,最终由东数三号作为收购目标资产秦淮数据的交易主体。本次评估以 2026年 2 月 28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东数一号 100%股权、东创未来 100%股权以及东数三号 100%股权进行评估;针对秦淮数据,本次评估采用了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并最终采取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秦淮数据的评估价值。截至评估基准日,本次标的公司及目标资产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增值率
序号 评估方法 净资产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最终评估值
(%)东数一号
1 资产基础法 1147870.32 1243248.92 1243248.92 8.31
东创未来
1 资产基础法 1109870.46 1215378.60 1215378.60 9.51
东数三号
1 资产基础法 1119208.13 1225508.13 1225508.13 9.50
长期股权投资账 增值率
序号 评估方法 评估价值 最终评估值
面价值 (%)秦淮数据
1 市场法 2906300.00
2800000.00 2906300.00 3.80
2 资产基础法 1257702.32
(二)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公平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
1-1-322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
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资产持续使用假设:资产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
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4)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定。即
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企业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能力。
2、具体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
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企业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企业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3)除非另有说明,假设企业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4)假设企业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5)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基础资料、财务资料、运营资料、预测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有关重大事项披露充分。
(6)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7)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所涉及的市场环境及竞争关系与评估基准日相比不发生较大变化。
(8)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延续基准日的状况,且不会发生公
司管理层调整的重大变化,其业务的未来发展趋势与所在行业于评估基准日的发展趋势基本保持一致。被评估单位与当前供应商、客户保持正常的商务合作关系,不会对
1-1-323被评估单位的业务开展、成本控制等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9)可比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无影响价值判断的虚假陈述、错误记载或重大遗漏。
(10)评估基准日与可比公司公告财务数据时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参与者的价值衡量标准未发生重大变化。
(11)评估专业人员仅基于公开披露的可比公司相关信息选择对比维度及指标,并未考虑其他事项对被评估单位价值的影响。
(12)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评估结果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字资产评估师及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三)评估方法、重要评估参数及相关依据
1、评估基本方法简介
企业价值评估基本方法包括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和市场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也称成本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收益法常用的具体方法包括股利折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2、评估方法的选择
本次对东数一号的评估仅采用了资产基础法一种方法,未采用其他方法的理由如下:
收益法的基础是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即对投资者来讲,企业的价值在于预期
1-1-324企业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由于东数一号是为收购秦淮数据而设立的投资平台,自
身无经营业务,其未来经营收益无法合理预计,不适用收益法评估。
东数一号是为收购秦淮数据而设立的投资平台,自身无经营业务,公开市场缺少类似可比的上市公司或股权交易案例,不适用市场法评估。
东数一号成立日期较短,资产构成清晰,相关资产价值可以通过合理估值途径取得,采用资产基础法能够有效的反映其市场价值,故本次仅采用资产基础法对东数一号进行评估。
3、具体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各类资产及负债的评估过程说明如下:
(1)流动资产及负债的评估
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负债包括其他应付款。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为银行存款,通过核对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表、银行函证等方式进行核实,并以核实后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2)其他应收款
各种应收款项在核实无误的基础上,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
对于有充分理由相信全部都能收回的,按全部应收款额计算评估值;对于可能收不回部分款项的,在难以确定收不回账款的数额时,借助历史资料和现场调查了解的情况,具体分析数额、欠款时间和原因、款项回收情况、欠款人资金、信用、经营管理现状等,参照账龄分析法,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作为风险损失扣除后计算评估值;对于有确凿根据表明无法收回的,按零值计算;账面上的“坏账准备”科目按零值计算。
3)负债
在查阅核实的基础上,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被评估企业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负债的评估值。对于负债中并非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按零值计算。
1-1-325(2)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
东数一号下属子公司东创未来、孙公司东数三号系为收购秦淮数据各经营主体
100%股权而设立的主体,其中东数一号持有东创未来 100%股权,东创未来持有东数
三号 100%股权,最终由东数三号持有秦淮数据各经营主体 100%股权。根据被投资单位特点,分别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确定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并乘以持股比例计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公式如下: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持股比例
对于持有的东创未来、东数三号长期股权投资,由于被投资单位均系投资平台,自身无经营业务,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对于持有的秦淮数据长期股权投资,分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具体如下:
1)评估方法适用性分析
* 资产基础法适用性分析
秦淮数据属于重资产企业,长期资产占比较高,公司会计核算较为健全,管理较为有序,公司可以提供,且评估专业人员也可以获取进行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资料,故本次评估适用资产基础法。
* 市场法适用性分析
市场法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具有评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等特点。从市场法适用条件来看,A 股上市公司中可以收集到与秦淮数据所处行业领域、行业地位、盈利水平、成长性类似的上市公司,故本次评估适用市场法。
* 收益法适用性分析
A、历史概况
秦淮数据主要为大型互联网企业提供数据中心服务,已运营的数据中心主要集中在环首都地区和长三角地区。根据《2022 年国家新兴数据中心典型案例名单》(工信厅通信函〔2023〕89 号),秦淮数据兴建的数据中心进入大型数据中心的典型案例名单。从历史经营状况分析,秦淮数据经营活动稳定,技术指标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管理
1-1-326规定,经营指标居于前列,在 2025 年《财富》中国科技 50 强中,秦淮数据作为唯一
上榜的算力基础设施企业。
B、行业现状
目标资产所处数据中心行业,正迎来人工智能、大模型及智能体(Agent)等下游应用爆发式扩张,智算需求呈现指数级增长态势。数据中心作为 AI 产业核心算力承载载体,行业将进入快速发展周期。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未来随着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对高性能算力投入的持续增加,以及“东数西算”等国家工程深入实施,中国数据中心市场价值将进一步释放,预计至 2030 年,市场规模将增长至约 12021.6 亿元,到 2035 年市场规模有望突破 4 万亿元,2026 年至 2035 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
30.6%,市场规模加速扩容。根据 2025 年 2 月国际数据公司与浪潮信息联合发布的
《2025 年中国人工智能计算力发展评估报告》,2025 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将达到
1037.3 EFLOPS,并将于 2028 年达到 2781.9 EFLOPS,2023-2028 年中国智能算力规
模和通用算力规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将分别达到 46.2%和 18.8%,高算力需求拉动IDC 行业快速增长。
基于上述行业的快速增长态势,秦淮数据在稳固环首都、长三角、珠三角大湾区的存量项目基础上,布局西北地区等“东数西算”的枢纽节点,并重点拓展内蒙古乌兰察布、广东韶关、甘肃庆阳等绿电富集区项目资源,已与各地政府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
C、产业政策
2026 年,我国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将
“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提升数智化发展水平”列为“十五五”规划的一个单独篇章;规划要求“统筹推进算力设施建设、模型算法发展和高质量数据资源供给,筑牢数智化发展底座”。规划的具体工作要求是推进算力资源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普惠化发展;加快国家枢纽算力设施集群建设,支持有条件地区根据低时延场景需求适度发展算力,推进云边端协同发展;加强高性能高质量智算资源供给,论证建设超大规模智算集群。《2026 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实施超大规模智算集群、算电协同等新基建工程,加强全国一体化算力监测调度,支持公共云发展。在“东数西算”集群建设要求、能耗双控及 PUE 管控等政策持续强化,核心区域新增大型数据中心供给受
1-1-327到严格约束下,高能耗及低效率产能逐步出清,新建项目需要遵循整体规划逐步释放产能。
综合上述,秦淮数据在历史的经营活动中树立了一定的行业地位,新布局项目基地选址契合国家“东数西算”工程;数据中心行业因下游算力应用的指数级词元需求增长也迎来行业增长爆发期,同时国家为了数据中心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出了“统筹推进算力设施建设”的要求,秦淮数据的新建项目需要遵循国家统筹发展要求。在行业出现爆发增长和国家统筹推进的双重影响下,秦淮数据新增项目的建设进度、未来收益实现节奏等难以准确预计,基于秦淮数据历史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规划,较难对其未来经营收益和风险进行精准、合理量化,故本次评估不适用收益法。
2)资产基础法中主要资产评估方法
* 存货的评估
外购存货主要为外购的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对于库存时间短、流动性强、市场价格变化不大的外购存货,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值;对于库存时间长、流动性差、市场价格变化大的外购存货按基准日有效的公开市场价格加上正常的进货费用确定评估值。
* 房屋建筑物的评估
委估房屋建筑物主要为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建设的信息产业技术大数据中心,包括机房楼、动力中心及相关设施等。由于类似房屋建筑物租售案例较少,不适用收益法、市场法评估;委估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易于确定,故适用成本法评估。成本法是在现实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评估对象,所需的全部成本减去评估对象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后的差额,以其作为评估对象现实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评估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A.重置全价的确定
重置全价=建安综合造价+前期费用+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a.建安综合造价的确定
1-1-328主要指建(构)筑物工程直接或间接耗费的各种材料、机械台班和人工费用等,
根据所在地区类似建筑造价或委估建筑竣工结算资料及基准日价格确定。
b.前期费用及其他费用
主要指工程勘查设计费、招投标委托费、工程监理费、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管
理费、工程保险费等,根据房屋建(构)筑物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予以取舍。
c.资金成本
根据主要项目合理建设周期、资金投入方式等因素确定其资金成本,资本成本率参照基准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资金按建设期平均投入计算。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其他费用)×[(1+正常建设期贷款利率)正常建设期/2-1]+
前期费用 正常建设期×[(1+正常建设期贷款利率) -1]
d.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被评估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根据建安综合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适用的增值税率分别计算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
B.综合成新率的评定经分析,委估建(构)筑物不存在功能性、经济性贬值,故仅需考虑实体性贬值,实体成新率根据勘查成新率和年限成新率综合计算,评估公式如下:
实体成新率=年限成新率×40%+勘查成新率×60%
a.年限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b.现场勘查成新率对主要建筑物逐项查阅各类建筑物的合同及竣工资料,了解其历年来的维修、管理情况,并经现场勘查后,分别对建筑物的结构、装修、设备三部分进行打分,填写成新率的现场勘查表,逐一算出这些建筑物的勘查成新率。
* 设备的评估
委估设备主要为车辆、电子及办公设备等,由于同类资产交易案例甚少,而委估资产亦不具有独立获利能力,根据委估资产的实际用途、状况,主要采用成本法评估。
成本法是在现实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评估对象,所需的全部成本减
1-1-329去评估对象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后的差额,以其作为评估对象现
实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评估公式如下: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A.重置全价的估算
a.对于专用、大型设备,设备重置全价由设备购价、运杂费、设备基础及管网费、安装调试费、设计费、监理费、建设单位管理费、资金成本等费用组成,并扣除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其计算公式为:
设备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设备基础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及其他费
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b.对于运输设备,根据车辆现行购价,车辆购置税及牌照手续费确定其重置全价。
运输车辆重置全价=车辆不含税购价+车辆购置税+牌照手续费用
c.国产小型电子设备及办公设备以打印机、电脑等小型电子设备为主,设备购置价主要通过市场询价取得,运杂费和安装调试费因设备供应商一般都提供免费送货和安装调试服务,可以忽略不计,所以从市场上所询得设备不含税市场价即为其评估重置全价。
B.设备购置价确定的依据
对于专用、大型设备,主要通过市场询价确定设备的现行市场价格,具体方式如下:
a.直接向经销商或制造商询价,或参考商家的价格表、正式出版的价格资料、计算机网络上公开的价格信息等,并考虑其价格可能的下浮幅度,以及设备改造的成本费用,确定设备的现行市场价格;
b.采用替代的方法确定设备的现行市场价格,对一些老旧或无法查到现行市场价格,但已出现替代的设备,按照评估的替代性原则,经过技术含量和功能差别的分析比较,合理确定设备的现行市场价格;
c.采用分类价格系数调整法:对于查不到现行市场价格,也无替代设备出现的老旧设备和自制设备、非标设备,将设备账面原值调整为设备原始购置价的前提下,通过测算同期、同类设备的价格变动系数,对账面价值调整获得设备的现行市场价格。
1-1-330对于车辆,购置价主要参照同类车型最新交易的市场价格确定;对于国产小型设
备及办公设备,通过查询《机电产品价格信息查询系统》《中国机电产品销售网》结合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确定其购置价。
C.设备相关费率的确定
a.设备运杂费
以设备购置价为基础,考虑生产厂家与设备所在地的距离、设备重量及外形尺寸等因素,按不同运杂费率计取。
b.设备安装调试费
设备安装调试费根据设备安装的复杂程度和技术要求高低,分别对不同专业性质的生产设备按不同行业规定的取费标准据实确定。
c.设备基础及管网费对于设备的基础费,根据设备的特点,参照《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以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安装费率计取。对小型、无需设备基础的设备,不考虑基础费。对于管道费用已在固定资产中单独列示的,不再考虑管网费。
d.设备前期及其他费用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大型设备监理费、工艺设计费、建设单位管理费据实分摊在设备费用中。
e.资金成本
根据企业主要设备合理建设周期、资金投入方式等因素确定其资金成本。本次评估在进行资金成本测算时,采用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考虑合理建设周期,资金均衡投入。
D.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确定
委估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重置成本中的设备购价、基础及管网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设计费、监理费等费用按对应的增值税率计算确定增值税进项税额。
E.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委估设备自身特点及使用情况,在综合考虑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经济
1-1-331性贬值的基础上确定综合成新率。
因本次评估采用更新重置成本,若存在功能性贬值,已在设备购价中体现;本次评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设备运行和使用正常,委估设备不存在经济性贬值;故仅需考虑实体性贬值,即综合成新率为实体成新率。评估时根据设备自身特点和使用情况,区别不同类别设备采用不同方式确定其实体成新率。
a.专用、大型设备
对专用、大型设备,采用勘查成新率和年限成新率按权重确定。
实体成新率=年限成新率×40%+勘查成新率×60%
i.年限成新率年限成新率根据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和已使用的年限确定。
年限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ii.勘查成新率
勘查成新率的确定以资产组设备实际状况为主,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工作环境、维护保养情况,依据现场实际勘查情况对设备分部位进行逐项打分,确定勘查成新率。
b.车辆
车辆采用年限成新率、里程成新率和勘查成新率综合确定成新率。即将年限成新率和里程成新率孰低者作为理论成新率,再与勘查成新率进行加权确定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权重取 0.4,勘查成新率权重取 0.6。年限成新率和行驶里程成新率按国家规定的使用年限及规定的行车里程估算。
年限成新率=(车辆法定行驶年限—已行驶年限)/车辆规定行驶年限×100%
里程成新率=(车辆法定行驶里程—累计行驶里程)/车辆法定行驶里程×100%
在确定成新率时,对于基本能够正常使用的设备(车辆),成新率一般不低于
15%。
c.对于价值量较低、结构简单的小型设备和办公电子设备,主要采用使用年限法,综合设备的使用维护和外观现状,估算其成新率。其估算公式如下:
成新率=(经济使用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使用寿命年限×100%
1-1-332对于购置时间较早,已停产且无类比价格的车辆,主要通过查询二手交易价采用
市场法进行评估。
车辆市场法评估思路是选取与评估对象相似的车辆近期交易案例,通过比较评估对象与交易案例使用时间、行驶里程、发动机性能、机械性能、历次交通事故情况、
车身外观及内饰等因素的差异并进行修正,根据可比对象交易价格,再考虑委估车辆截至基准日的剩余保险权益及牌照费以确定委估车辆评估值。其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交易价格×综合修正系数+剩余保险价值+牌照费其中车辆交易价格主要参照同类车型最新交易的市场价格确定。
综合修正系数 P=S*20%+L*10%+D*20%+J*20%+G*10%+W*10%+N*10%
式中:S—购置时间修正系数
L—已行驶里程修正系数
D—发动机修正系数
J—机械性能修正系数
G—交通事故修正系数
W—车身外观修正系数
N—内饰情况修正系数。
* 土地使用权的评估
委估宗地为工业用地,较难单独产生土地收益,不适用收益还原法评估;委估宗地地上有已建成建筑物,不适用剩余法评估;委估宗地虽位于基准地价的覆盖范围之内,但考虑到基准地价制定本身不是为评估服务,不适用基准地价法评估;委估宗地周边近期征地案例较少,不适用成本逼近法评估;委估宗地所在区域近期有类似用地成交案例,故适用市场法评估。
市场法是根据替代原理,将委估宗地与具有替代性的,且在估价期日近期市场上交易的类似宗地进行比较,并对类似宗地的成交价格进行差异修正,以此估算委估宗地价格的方法。计算公式为:
P=PB×A×B×C×D×E
1-1-333式中:
P ——委估宗地价格;
PB——比较实例价格;
A——委估宗地交易情况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情况指数;
B——委估宗地估价期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交易日期地价指数;
C——委估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区域因素条件指数;
D——委估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实例宗地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E——委估宗地年期修正指数/比较实例年期修正指数。
* 无形资产-商标
委估商标主要用于企业网站、服务方案、报价文件中,用于标识和宣传,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计算公式为:
评估值=重置全价-贬值额
重置全价=商标注册代理费+商标注册费+商标设计费贬值额根据各商标的注册日期和剩余期限确定。
* 无形资产-专利及著作权、客户关系
委估专利及著作权、客户关系与公司经营获得的超额收益有关,适用收益法评估,即通过估算未来收益期内无形资产带来的超额收益,并按折现率将其折算为现值以确定委估无形资产的价值。计算公式为:
n K * A
P =? ii
i=1 (1+ r)
其中:
P-无形资产评估值;
K-无形资产分成率;
Ai-未来第 i 年预期收益;
n-收益年限;
1-1-334r-折现率。
A.预期收益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累计超额收益法确定无形资产预期收益,计算公式为:
无形资产组超额收益=无形资产对息税前利润的贡献=息税前利润-固定资产及其
他长期资产贡献-人力资源贡献-营运资金贡献
各期专利及著作权超额收益=无形资产组超额收益×专利技术对超额收益的贡献率
×(1-累计衰减率)各期客户关系超额收益=无形资产组超额收益×客户关系对超额收益的贡献率×(1-累计衰减率)
B.折现率的确定
根据折现率应与所选收益指标配比的原则,本次评估采用税前口径折现率。本次采用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BT)倒算法的方式估算评估对象的折现率。计算公式为:
WACC
WACCBT =
1?T
E D
WACC = Ke * + Kd * (1?T )*
D + E D + E
上式中:
WACCBT: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E:权益的市场价值;
D:债务的市场价值;
Ke:权益资本成本(即股权收益率);
Kd:债务资本成本(即债权收益率);
T:企业所得税率。
权益资本成本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估算公式如下:
Ke = R f + β *MRP+ Rc
1-1-335式中:
Ke:权益资本成本(即股权收益率);
Rf:无风险收益率;
β: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MRP:市场风险溢价;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 其他无形资产
其他无形资产为外购软件,评估专业人员查看合同、发票,了解该软件的功能、用途等,并测算其摊销是否正确。如果能直接向软件发行方(或开发方,下同)询价到与被评估软件版本号、端口数等主要参数一致的,可直接采用其售价;如果被评估软件为旧版本,而软件发行方只提供新版本售价,则需再询问旧版本的升级费用,并以新版本售价减去升级费用作为被评估软件评估值。
*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系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实际为一项租赁协议无形资产。评估人员关注了使用权资产在相同地区及行业的租赁市场价格,经了解合同租金与市场租金相符,故本次评估人员在查阅租赁合同,核查使用权资产的计量方式及折旧方式等基础上按核实后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 在建工程
对工程已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未转固,按相应的固定资产评估方法进行评估;对开工时间距离基准日较近且属于正常建设的在建工程,在此期间投资涉及的设备、材料和人工等价格变动幅度不大,按照账面价值扣除不合理费用后加适当的资金成本确定其评估值;若设备和材料、人工等投资价格发生了较大变化,则按照正常情况下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形成该在建工程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确定重
置价值;当明显存在较为严重的实体性陈旧贬值、功能性陈旧贬值和经济性陈旧贬值时,扣除各项贬值额,否则贬值额为零。
* 长期待摊费用
1-1-336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后还享有的资产和权利价值作为评估值。对于基准日后
已无对应权利、价值或已经在其他资产中考虑的项目直接评估为零;对基准日后尚存
对应权利或价值的待摊费用项目,按原始发生额和尚存受益期限与总摊销期限的比例确定。
*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可弥补亏损、租赁负债、递延收益、计提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及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等所形成的应纳所得税时间性差异的借方金额,评估专业人员根据产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原因、本次计提基础的评估情况、结合公司未来经营情
况的判断,对于依据资产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差异的可抵扣时间性差异,按评估后的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差异与适用税率估算得出评估值。
* 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公司期末留抵增值税以及预付长期资产款等,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值。
3)市场法主要方法和参数
* 市场法定义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 市场法适用前提条件
A.必须有一个充分发展、活跃的资本市场;
B.存在相同或类似的参照物;
C.参照物与评估对象的价值影响因素明确,可以量化,相关资料可以搜集;
1-1-337D.参考企业和被评估单位在经营指标、资产性能等方面必须相同或接近。
* 市场法基本技术思路
A.分析被评估单位的基本状况。主要包括其所在的行业、资产规模、盈利能力、经营效率、成长能力、偿债能力等。
B.确定可比上市公司。可比上市公司应在经营上和财务上与被评估单位具有相似的特征,这是选择可比上市公司的基本原则。
C.分析、比较被评估单位和可比上市公司的主要经营指标与财务指标。主要包括涉及资产规模、客户集中度、盈利能力、经营效率、成长能力、偿债能力、研发投入等多方面的指标。
D.对可比上市公司选择适当的价值比率,并采用适当的方法对其进行修正、调整,在考虑缺少流通性折扣的基础上,进而估算出被评估单位的价值比率。
E.根据被评估单位的价值比率,最终确定被评估单位的股权价值。
* 具体估算价值模型
A.可比公司的选取本次评估选取同花顺 iFinD“申银万国行业分类-通信--通信服务--通信应用增值服务”行业中 17 家 A 股上市公司作为可比上市公司,同时将筛查到的 9 家虽没有划入该分类但从事 IDC 业务的上市公司也纳入可比公司分析范围,通过分析最终确定本次的可比上市公司。
B.价值比率的确定
本次市场法选择的价值比率为 EV/NOIAT。
EV/NOIAT=(股权价值+债权价值)/(EBIT × (1 - 所得税税率) + 折旧与摊销)
EV/NOIAT 为全投资盈利价值比率,该价值比率以盈利能力指标为核心,反映企业价值和盈利能力的关联度。被评估单位近几年经营收益较稳定,且考虑到被评估单位与可比公司所得税税率、折旧及摊销政策等方面的差异,经分析本次适合选择EV/NOIAT 价值比率进行估算。
C.市场法公式
1-1-338本次上市公司比较法采用合并口径进行评估,具体评估模型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上市公司市值)=基准日股本总额×历史成交均价
缺少流动性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上市公司市值)*(1-缺少流动性折扣率)经营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缺少流动性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货币资金+非经营性净资产)*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比率
经营性企业价值 EV=缺少流动性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付息债务+少数股东权益-货
币资金-非经营性净资产
可比公司价值比率=可比经营性企业价值 EV/可比公司 NOIAT目标公司价值比率=(可比公司价值比率 1*修正系数 1+可比公司价值比率 2*修正系数 2+……+可比公司价值比率 n*修正系数 n)/n
目标公司 EV=目标公司价值比率*目标公司 NOIAT
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目标公司 EV-付息债务+非经营性净资产+货币资金
(四)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东数一号资产总额账面值为
1147872.32 万元,资产总额评估值为 1243250.92 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 95378.60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 8.31%;负债总额账面值为 2.00 万元,负债总额评估值为 2.00万元,无评估增减变动;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1147870.32 万元,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 1243248.92 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 95378.60 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 8.31%。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序号 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27872.32 27872.32 - -
2 非流动资产 1120000.00 1215378.60 95378.60 8.52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120000.00 1215378.60 95378.60 8.52
4 资产总计 1147872.32 1243250.92 95378.60 8.31
5 流动负债 2.00 2.00 - -
1-1-339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序号 项目
A B C=B-A D=C/A×100
6 非流动负债 - - - -
7 负债合计 2.00 2.00 - -
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147870.32 1243248.92 95378.60 8.31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 2803324.21 元,为公司银行存款。银行存款的评估结果为
2803324.21 元,无评估增减值。
(2)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275919886.81 元,其中账面余额 275919886.81 元,未计提坏账准备,为关联公司往来款。其他应收款评估值 275919886.81 元,无评估增减值。
(3)长期股权投资
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共 1 项,账面余额 11200000000.00 元,为对上海东创未来数据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投资。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期限 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1 上海东创未来数据有限责任公司 2025/07/10 30 年 100 11200000000.00
合计 11200000000.00
对于全资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再按被评估单位所占权益比例计算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
长期股权投资于评估基准日的详细评估结果见下表:
单位: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持股比例%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1 上海东创未来数据有限责任公司 2025/07/10 100 11200000000.00 12153785953.75
合计 11200000000.00 12153785953.75
经 评 估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11200000000.00 元 , 评 估 结 果
12153785953.75 元,评估增值 953785953.75 元,增值率为 8.52%。
东创未来具体评估过程详见后文“(五)东创未来评估情况”。
1-1-340(4)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 20000.00 元,为应付关联单位集团往来款。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 20000.00 元,无评估增减值。
(五)东创未来评估情况
1、评估的基本情况
东创未来系因收购目的设立的技术服务公司,成立日期较短,资产构成清晰,相关资产价值可以通过合理估值途径取得,故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东创未来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
1215378.60 万元,评估值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相比增加 105508.13 万元,增值
率为 9.51%。
2、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资产总额账面值为 2823349.03 万元,东创未来资产总额评估值为 2928857.16 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 105508.13 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 3.74%;负债总额账面值为 1713478.57 万元,负债总额评估值为
1713478.57 万元,无评估增减变动;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1109870.46 万元,所有者
权益评估值为 1215378.60 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 105508.13 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 9.51%。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1703349.03 1703349.03 - -
2 非流动资产 1120000.00 1225508.13 105508.13 9.42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120000.00 1225508.13 105508.13 9.42
4 资产总计 2823349.03 2928857.16 105508.13 3.74
5 流动负债 53122.67 53122.67 - -
6 非流动负债 1660355.90 1660355.90 - -
7 负债合计 1713478.57 1713478.57 - -
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109870.46 1215378.60 105508.13 9.51
1-1-3413、评估过程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 232085349.67 元,为公司银行存款,共 4 个账户,全部为人民币存款。银行存款的评估结果为 232085349.67 元,无评估增减值。
(2)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16801405000.00 元,其中账面余额 16801405000.00 元,未计提坏账准备,为应收东数三号的往来款。其他应收款评估值 16801405000.00 元,无评估增减值。
(3)长期股权投资
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共 1 项,账面价值 11200000000.00 元,基本情况见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主体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期限 持股比例 账面值
1 宜昌东数三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5/7/4 无限期 100% 1120000.00
对于全资子公司的长期投资,采用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对被投资单位进行整体评估,再按被评估单位持股比例计算长期投资评估值,即: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被投资企业的评估值×股权比例。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东数三号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2255081340.88 元,故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为 12255081340.88 元。评估增值 1055081340.88 元,增值率为 9.42%。
东数三号具体评估过程详见后文“(六)东数三号评估情况”。
(4)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价值 250022.32 元,主要核算公司应交纳印花税等。应交税费评估值为 250022.32 元,无评估增减值。
(5)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 268919886.81 元,主要为东数一号等公司关联方往来款。
其他应付款的评估值为 268919886.81 元,无评估增减值。
1-1-342(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值 262056810.18 元,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本金以及利息费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评估值 262056810.18 元,无评估增减值。
(7)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账面值 16603559017.49 元,主要为长期借款本金和利息等。长期借款评估值为 16603559017.49 元,无评估增减值。
(六)东数三号评估情况
1、评估的基本情况
东数三号系因收购秦淮数据目的设立的投资平台,成立日期较短,资产构成清晰,相关资产价值可以通过合理估值途径取得,故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东数三号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
1225508.13 万元,评估值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值相比增加 106300.00 万元,增值
率为 9.50%。
2、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东数三号资产总额账面值为
2800048.63 万元,资产总额评估值为 2906348.63 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
106300.00 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 3.80%;负债总额账面值为 1680840.50 万元,负债
总额评估值为 1680840.50 万元,无评估增减变动;所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1119208.13万元,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 1225508.13 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 106300.00 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 9.50%。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48.63 48.63 - -
2 非流动资产 2800000.00 2906300.00 106300.00 3.80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2800000.00 2906300.00 106300.00 3.80
1-1-343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4 资产总计 2800048.63 2906348.63 106300.00 3.80
5 流动负债 1680840.50 1680840.50 - -
6 非流动负债 - - - -
7 负债合计 1680840.50 1680840.50 - -
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119208.13 1225508.13 106300.00 9.50
3、评估过程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 486340.88 元,共 2 个账户,全部为人民币存款。银行存款的评估结果为 486340.88 元,无评估增减值。
(2)长期股权投资
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共 8 项,账面价值为 28000000000.00 元,基本情况见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主体名称 成立日期 持股比例 账面值
1 上海福来科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023/11/30 100% 219118.00
2 张家口思达柯数据有限公司 2019/11/30 100% 166162.00
3 思达歌(上海)数据有限公司 2020/2/25 100% 668744.00
4 南通思达歌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019/5/27 100% 161865.00
5 大同秦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9/8/16 100% 1063616.00
6 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019/6/28 100% 520495.00
7 河北秦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3/12/11 100% -
8 梧桐数基科技有限公司 2019/7/10 100% -
合计 2800000.00
注: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部分公司存在认缴出资未实缴到位的情况。
对于全资子公司的长期投资,采用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对被投资单位进行整体评估,再按被评估单位持股比例计算长期投资评估值,即: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被投资企业的评估值×股权比例。
截至评估基准日,东数三号下属子公司包括秦淮数据经营主体共 8 家(上海福来科斯、张家口思达柯、上海思达歌、南通思达歌、大同秦数、河北思达歌、梧桐数基、
1-1-344河北秦数)。本次对目标资产评估方法分析过程如下:
1)市场法
市场法以现实市场上的参照物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平市场价值,具有评估角度和评估途径直接、评估过程直观、评估数据直接取材于市场等特点。从市场法适用条件来看,A 股上市公司中可以收集到与秦淮数据所处行业领域、行业地位、盈利水平、成长性类似的上市公司,故本次评估适用市场法。
2)收益法
* 历史概况
秦淮数据主要为大型互联网企业提供数据中心服务,已运营的数据中心主要集中在环首都地区和长三角地区。根据《2022 年国家新兴数据中心典型案例名单》(工信厅通信函〔2023〕89 号),秦淮数据兴建的数据中心进入大型数据中心的典型案例名单。从历史经营状况分析,秦淮数据经营活动稳定,技术指标符合国家相关行业管理规定,经营指标居于前列,在 2025 年《财富》中国科技 50 强中,秦淮数据作为唯一上榜的算力基础设施企业。
* 行业现状
当前目标资产所处数据中心行业,正迎来人工智能、大模型及智能体(Agent)等下游应用爆发式扩张,智算需求呈现指数级增长态势。数据中心作为 AI 产业核心算力承载载体,行业将进入快速发展周期。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未来随着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对高性能算力投入的持续增加,以及“东数西算”等国家工程深入实施,中国数据中心市场价值将进一步释放,预计至 2030 年,市场规模将增长至约 12021.6亿元,到 2035 年市场规模有望突破 4 万亿元,2026 至 2035 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 30.6%,市场规模加速扩容。根据 2025 年 2 月国际数据公司与浪潮信息联合发布的《2025 年中国人工智能计算力发展评估报告》,2025 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将达到
1037.3 EFLOPS,并将于 2028 年达到 2781.9 EFLOPS,2023-2028 年中国智能算力规
模和通用算力规模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将分别达到 46.2%和 18.8%,高算力需求拉动IDC 行业快速增长。
基于上述行业的快速增长态势,在稳固环首都、长三角、珠三角大湾区的存量项目基础上,布局西北地区等“东数西算”的枢纽节点,并重点拓展内蒙古乌兰察布、
1-1-345广东韶关、甘肃庆阳等绿电富集区项目资源,已与各地政府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
* 产业政策
2026 年,我国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将
“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提升数智化发展水平”列为“十五五”规划的一个单独篇章;规划要求“统筹推进算力设施建设、模型算法发展和高质量数据资源供给,筑牢数智化发展底座”。规划的具体工作要求是推进算力资源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化、普惠化发展;加快国家枢纽算力设施集群建设,支持有条件地区根据低时延场景需求适度发展算力,推进云边端协同发展;加强高性能高质量智算资源供给,论证建设超大规模智算集群。《2026 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实施超大规模智算集群、算电协同等新基建工程,加强全国一体化算力监测调度,支持公共云发展。在“东数西算”集群建设要求、能耗双控及 PUE 管控等政策持续强化,核心区域新增大型数据中心供给受到严格约束下,高能耗及低效率产能逐步出清,新建项目需要遵循整体规划逐步释放产能。
综合上述,秦淮数据在历史的经营活动中树立了一定的行业地位,新布局项目基地选址契合国家“东数西算”工程;数据中心行业因下游算力应用的指数级词元需求增长也迎来行业增长爆发期,同时国家为了数据中心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出了“统筹推进算力设施建设”的要求,秦淮数据的新建项目需要遵循国家统筹发展要求。在行业出现爆发增长和国家统筹推进的双重影响下,秦淮数据新增项目的建设进度、未来收益实现节奏等难以准确预计,基于秦淮数据历史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规划,较难对其未来经营收益和风险进行精准、合理量化,故本次评估不适用收益法。
3)资产基础法
秦淮数据属于重资产企业,长期资产占比较高,公司会计核算较为健全,管理较为有序,公司可以提供,且评估师也可以获取进行资产基础法评估的资料,故本次评估适用资产基础法。
综上,本次对秦淮数据采用资产基础法及市场法进行评估,并最终采取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秦淮数据的评估价值。经采用合并口径市场法评估,长期股权投资-秦淮数据的评估值为 2906300.00 万元,较账面值 2800000.00 万元增值 106300.00 万元,增值率为 3.80%。
1-1-346秦淮数据具体评估过程详见后文“(七)秦淮数据评估情况”。
(3)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 16808405000.00 元,主要为关联公司东创未来和东数一号等公司往来款。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 16808405000.00 元,无评估增减值。
(七)秦淮数据评估情况
1、评估的基本情况
本次评估采用了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并最终采取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秦淮数据的评估价值。
2、市场法评估情况
(1)市场法的定义和原理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的基本理论基础主要包括有效市场理论、替代理论和均衡理论。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上市公司比较法中的可比企业应当是公开市场上正常交易的上市公司。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评估结论应当考虑控制权和流动性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企业的买卖、收购及合并案例资料,计算价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控制权以及交易数量可能影响交易案例比较法中的可比企业交易价格。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应当考虑评估对象与交易案例在控制权和流动性方面的差异及其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
(2)市场法的应用前提及选择理由
1)市场法应用的前提条件:
* 评估对象的可比参照物具有公开的市场,以及活跃的交易;
* 有关交易的必要信息可以获得。
1-1-3472)市场法的适用性分析
* 从股票市场的容量和活跃程度以及参考企业的数量方面判断
中国大陆目前公开且活跃的主板股票市场有沪深两市,在沪深两市主板市场交易的上市公司股票有几千只之多,能够满足市场法评估的“市场的容量和活跃程度”条件。
根据中国上市公司网和同花顺 iFinD 提供的上市公司公开发布的市场信息、经过
外部审计的财务信息及其他相关资料可知:在中国大陆资本市场上,与被评估单位处于同一行业的上市公司较多,能够满足市场法评估的可比企业(案例)的“数量”要求。
* 从可比企业的可比性方面判断
在与被评估单位处于同一行业的上市公司中,根据其成立时间、上市时间、经营范围、企业规模、主营产品、业务构成、经营指标、经营模式、经营阶段、财务数据
或交易案例的交易目的、交易时间、交易情况、交易价格等与被评估单位或评估对象
进行比较后可知:与被评估单位基本可比的上市公司较多(不少于 3 家),能够满足市场法关于足够数量的可比企业的“可比”要求。
* 只要满足有“公开且活跃的市场”和“足够数量的可比企业”以及“可比性”
三个基本要求,就可以选取市场法进行评估。
本项目采用市场法对企业价值进行估算,具体选用上市公司比较法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测算。
(3)市场法的应用假设条件
1)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所涉及的市场环境及竞争关系与评估基准日相比不发生较大变化。
2)假设被评估单位未来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延续基准日的状况,且不会发生公司
管理层调整的重大变化,其业务的未来发展趋势与所在行业于评估基准日的发展趋势基本保持一致。被评估单位与当前供应商、客户保持正常的商务合作关系,不会对被评估单位的业务开展、成本控制等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
3)本次评估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基础资料和财务资料真实、合法、完
1-1-348整。
4)可比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无影响价值判断的虚假陈述、错误记载或重大遗漏。
5)评估基准日与可比公司公告财务数据时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参与者
的价值衡量标准未发生重大变化。
6)评估专业人员仅基于公开披露的可比公司相关信息选择对比维度及指标,并未
考虑其他事项对被评估单位价值的影响。
(4)市场法基本步骤说明
1)搜集相关资料、对评估对象基本情况进行阐述。
2)对影响被评估单位经营的宏观、区域经济因素分析。
3)对被评估单位所在行业发展状况与前景进行分析。
4)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企业业务状况进行分析,对企业资产、财务状况进行分析、调整。
5)分析、确定可比上市公司或者交易案例。
6)对上市公司或者交易案例的可比因素进行分析、调整,确定可比因素数值。
7)估算评估对象价值。
(5)上市公司的选择及与评估对象的可比性分析采用市场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最关键的两个因素是可比企业的选择和价值比率的确定。被评估企业和可比企业之间的可比性主要体现在公司所属的行业,业务结构,经营模式,企业规模,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所处经营阶段,成长性,经营风险,财务风险等方面是否具备可比性。
行业的可比性要求是:可比企业应该和被评估企业在相同或相似的行业。资产评估人员首先根据申银万国行业划分的行业分类进行搜索,然后再进行行业细分,寻找最为相似的可比企业。如果被评估企业属于新兴行业或很难找到相同或十分相近的可比公司,资产评估人员可以扩大范围,在受相同经济因素影响的行业中寻找。
在明确被评估企业的基本情况后(包括评估对象及相关权益状况,如企业性质、
1-1-349资本规模、业务范围、营业规模、市场份额、成长潜力等),选择 A 股市场作为选择
可比上市公司的资本市场,截至评估基准日,评估专业人员查询以 IDC 为主业的上市公司其申万行业分类为:通信-通信服务-通信应用增值服务,评估专业人员通过同花顺 iFinD 搜集了该行业分类的上市公司 17 家,同时将筛查到的 9 家虽没有划入该分类但从事 IDC 业务的上市公司也纳入可比公司分析范围。具体如下:
首发上市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主营产品名称日期
1 603881.SH 数据港 IDC 业务、IDC 解决方案业务、云服务销售业务 2017/2/8
企业综合信息服务业务、有线电视网络业务、房地
2 000839.SZ 中信国安 1997/10/31
产业务
3 002123.SZ 梦网科技 云通信服务业、其他云业务 2007/3/28
物联网应用及其他移动通信业务、手机游戏业务和
4 002148.SZ 北纬科技 2007/8/10
北纬移动互联网产业园
5 002467.SZ 二六三 智能化通信业务、全球化网络业务 2010/9/8
LBE(LocationBasedEntertainment)城市新娱乐业
务、VR/CG 内容生产及应用、AI 合家欢平台应用
6 300081.SZ 恒信东方 产品业务、小型监控设备、中型监控设备、大型重 2010/5/20
型监控设备、人工智能算力中心硬件基础设施、软
件平台建设、算力运营服务
移动信息服务、电子制造服务、通讯基础连接产
7 300292.SZ 吴通控股 2012/2/29
品、移动终端产品、数字营销服务
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IDC 及其增值服务、云计算
8 300383.SZ 光环新网 2014/1/29
及相关服务
9 300442.SZ 润泽科技 IDC 业务、AIDC 业务 2015/4/24
宽带网络终端设备、IoT 泛智能终端设备、5G 通信
10 300571.SZ 平治信息 2016/12/13
产品和云业务
智能云视频软件业务、智能云视频硬件终端及摄像
11 300578.SZ 会畅通讯 2017/1/25
机等产品
IDC 服务、其他互联网综合服务、系统集成项目、
12 300738.SZ 奥飞数据 2018/1/19
分布式光伏节能服务、光模块销售业务
13 300921.SZ 南凌科技 凌网服务、凌云服务、数字化工程 2020/12/22
14 300959.SZ 线上线下 移动信息服务、数字营销 2021/3/22
移动信息化服务、数字营销服务、数字化技术与应
15 301380.SZ 挖金客 2022/10/25
用解决方案
数字商品综合运营、物联网流量运营及解决方案、
16 301382.SZ 蜂助手 2023/5/17
云终端技术及云服务、技术服务
17 301428.SZ 世纪恒通 车主信息服务、生活信息服务、商务流程服务 2023/5/19
IDC 服务收入、数据中心产品、智慧电能产品、新
18 002335.SZ 科华数据 2010/1/13
能源产品
机柜租赁服务、网络传输及增值服务、算力与云服
19 600589.SH 大位科技 2001/6/12
务、运维服务、其他
信息化业务、自动化业务、智慧服务业务、机器人
20 600845.SH 宝信软件 1994/3/11
业务、智慧交通业务、宝之云(算力中心)业务
1-1-350首发上市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主营产品名称日期
租赁和技术服务、销售和技术服务、智能产品制造
21 600602.SH 云赛智联 1990/12/19
业务、集成与解决方案业务
22 300846.SZ 首都在线 IDC 服务、云主机及相关服务 2020/7/1
IDC 及增值服务、IDC 及云平台信息系统集成服
23 300895.SZ 铜牛信息 2020/9/24
务、其他互联网综合服务
自动封边机、数控钻、多排钻、裁板锯、加工中
24 002757.SZ 南兴股份 2015/5/27
心、配件、IDC 及云计算相关服务、IDC 增值服务
政府数智化产品、基建数智化产品、产业数智化产
25 600797.SH 浙大网新 1997/4/18
品、智算云服务
内容分发(CDN)、边缘云主机、边缘云容器、边
缘云存储、边缘应用、边缘 AI 网关、边缘模型推
26 300017.SZ 网宿科技 2009/10/30
理、边缘 AI 应用、Web 安全、办公与生产安全、
基础设施安全、IDC 和液冷节能解决方案
由于被评估单位在中国境内不具备公开交易流通市场,因此不能直接确定其市场价值。本次评估采用在国内上市公司中选用对比企业,并通过分析可比公司的方法确定委估企业的价值,对比企业的选择过程如下:
A.截至评估基准日上市时间(年)-选择三年以上;
B.仅在 A 股上市;
C.基准日没有处于停牌状态、股票价格无长期异常波动;
D.主营业务包括 IDC 业务;
根据上述条件筛选剩余可比案例为 13 家,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证券代码 证券名称
603881.SH 数据港 600589.SH 大位科技 002757.SZ 南兴股份
300383.SZ 光环新网 600845.SH 宝信软件 600797.SH 浙大网新
300442.SZ 润泽科技 600602.SH 云赛智联 300017.SZ 网宿科技
300738.SZ 奥飞数据 300846.SZ 首都在线 - -
002335.SZ 科华数据 300895.SZ 铜牛信息 - -
被评估单位主要经营批发 IDC 机柜租赁服务,且历史前三年均维持盈利状况,按照上述选择过程,在已筛选出的公司基础上进行再次筛选,筛选标准如下:
A.经营模式类似;
B.资源配置和使用情况类似;
C.经营风险类似;
1-1-351D.近三年未出现亏损态势,与被评估单位状况类似;
E.IDC 机柜租赁服务收入占比超过 50%的公司。
其中因经营亏损剔除 5 家:大位科技、首都在线、铜牛信息、南兴股份、浙大网新;因 IDC 机柜租赁服务收入占比不足 50%的因素,剔除 5 家:光环新网、科华数据、宝信软件、云赛智联、网宿科技。
基于上述分析,最终综合考虑选取了 3 家可比性较强的公司作为可比上市公司,分别是:数据港、润泽科技和奥飞数据。可比公司具体介绍如下:
可比公司一: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数据港,股票代码:603881.SH数据港的主营业务是数据中心服务器托管服务。公司的主要产品是 IDC 业务、IDC 解决方案业务、云服务销售业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702008.91 737635.70 778324.83
总负债 388609.28 414828.16 445953.20归属于母公司
312997.50 322449.51 332024.94
所有者的权益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154213.35 172050.92 172083.20
营业成本 109525.85 118717.21 107445.91
净利润 12296.20 13174.69 13862.38
可比公司二:润泽智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润泽科技,股票代码:300442.SZ润泽科技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是 IDC 业务和 AIDC 业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2331084.92 3130888.66 4269373.62
总负债 1476518.78 1975877.97 2683020.35归属于母公司
852179.35 996572.93 1365627.22
所有者的权益
1-1-352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435078.83 436482.95 567367.97
营业成本 223751.27 222913.29 306124.29
净利润 175771.40 181869.94 504898.74
可比公司三: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奥飞数据,股票代码:300738.SZ奥飞数据的主营业务是提供互联网云计算与大数据基础服务综合解决方案。公司的主要产品是 IDC 服务、其他互联网综合服务、分布式光伏节能服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 858862.16 1168477.23 1579188.42
总负债 550361.27 831045.00 1173262.02归属于母公司
306503.88 334238.26 380107.74
所有者的权益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133479.45 216481.98 252136.10
营业成本 97131.89 159336.36 164571.56
净利润 14487.45 12726.47 15491.08
(6)价值比率的筛选
1)价值比率的选择过程
价值比率一般可以分为收益类价值比率及资产类价值比率,常用的价值比率包括:
* 收入基础价值比率收入基础价值比率是在资产价值与营业收入之间建立的价值比率。这类价值比率可以进一步分为企业价值比率和股权价值比率。该类价值比率一般包括:
EV/S=(股权价值+债权价值)/销售收入
P/S(市销率)=股权价值/销售收入收入基础价值比率主要反映企业经营收入与其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
* 资产基础价值比率
1-1-353资产基础价值比率是在资产价值与资产类指标之间建立的价值比率,这类价值比
率可以进一步分为企业价值比率和股权价值比率。该类价值比率一般包括:
EV/A=(股权价值+债权价值)/长期资产
P/B(市净率)=股权价值/账面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资产基础价值比率主要反映企业资产与其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
* 盈利基础价值比率
盈利基础价值比率是在资产价值和盈利类指标之间建立的价值比率,这类价值比率可以进一步分为企业价值(EV)比率和股权(E)价值比率。该类价值比率一般包括:
EV/EBITDA=(股权价值+债权价值)/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EV/EBIT=(股权价值+债权价值)/息税前利润
EV/NOIAT=(股权价值+债权价值)/(EBIT × (1 — 所得税税率) + 折旧与摊
销)
P/E(市盈率)=股权价值/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盈利基础价值比率直接反映了企业获利能力和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
* 价值比率的选择
A.特定价值比率分析
a.收入类价值比率
由于 IDC 行业的收入确认存在含电费合同和不含电费合同,其对收入规模影响较大,而可比公司之间的不同合同结构无法合理地统计,采用收入指标无法准确地剔除该因素的影响。故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 P/S 和 EV/S 价值比率。
b.资产类价值比率
由于被评估单位所处行业具有重资产、高折旧摊销的特征,不同公司之间在资产基础和债务融资结构上存在的差异、处于企业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都会导致资产类价
值比率呈现显著差异,故本次评估不适宜采用资产类价值比率。
1-1-354c.盈利类价值比率
盈利类价值比率包括 EV/EBITDA、EV/EBIT、EV/NOIAT 和 P/E。由于秦淮数据具有重资产、高折旧摊销的特征,折旧摊销金额对利润影响显著,EV/EBIT 和 P/E 价值比率无法消除该差异的影响;EV/EBITDA、EV/NOIAT 能够剥离资本结构、折旧摊
销会计政策等非核心经营因素的影响,聚焦企业核心经营盈利能力。同时考虑到被评估单位所得税率和可比公司所得税率存在显著差异,投资者购买股权所考虑的是其后续所能获得的利得,EV/NOIAT 价值比率中 NOIAT 反映的是税后经营利润,采用税后盈利类价值比率 EV/NOIAT 剔除了所得税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更能还原企业的真实价值。
B.相关性分析
评估专业人员以前文所述 26 家同行业上市公司市值和财务数据为基础,考虑到秦淮数据主业为 IDC 业务,且 2025 年处于盈利状况,故按照以下条件进行排除* 无 IDC业务;* IDC 占比较小且主业和 IDC 明显无关联性;* 2025 年亏损。剩余上市公司以总市值和 EV 为因变量,以 NOIAT、EBIT、净资产、EBITDA、净利润、营业收入等为自变量进行相关性分析如下:
因变量 自变量 相关性系数 p 值 R2 显著性 相关性
EV NOIAT 0.9320 <0.0001 0.8686 正相关 极强相关
EV EBIT 0.9270 <0.0001 0.8593 正相关 极强相关
EV EBITDA 0.8939 <0.0001 0.7991 正相关 极强相关
EV 长期资产(A) 0.8275 <0.0001 0.6848 正相关 极强相关
EV 营业收入(S) 0.4884 0.0002 0.2386 正相关 中等相关
P 净利润(E) 0.9155 <0.0001 0.8382 正相关 极强相关
P 净资产(B) 0.8590 <0.0001 0.7379 正相关 极强相关
P 营业收入(S) 0.5474 <0.0001 0.2996 正相关 中等相关
经线性回归分析,EV/NOIAT 相关性超过 0.93,拟合优度超过 0.86,优于其他价值比率指标。
综合上述,EV/NOIAT 的相关性和拟合优度优于其他价值比率,且 EV/NOIAT 能够消除秦淮数据和可比公司在资本结构、所得税税率、折旧摊销会计政策等方面差异
所带来的价值比率失真,故本次评估选择 EV/NOIAT 进行估算。
1-1-3552)可比公司价值及价值比率的计算
* 经营性企业价值的计算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上市公司市值)=基准日股本总额×历史成交均价
缺少流动性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上市公司市值)×(1—缺少流动性折扣率)经营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缺少流动性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货币资金+非经营性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比率
经营性企业价值 EV=缺少流动性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付息债务+少数股东权益-货
币资金-非经营性净资产
其中:
A.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上市公司市值)=基准日股本总额×历史成交均价
其中历史成交均价参考该行业历史价格波动选择评估基准日前 360 个交易日成交
均价平均数作为可比公司市值计算基础。经计算,可比公司市值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A 股总股本(万股) 总市值(万元)
603881.SH 数据港 71837.70 2002116.70
300442.SZ 润泽科技 163434.36 8136693.46
300738.SZ 奥飞数据 98517.90 1840154.47
B.缺少流动性折扣率
缺少流动性折扣率定义为:在资产或权益价值基础上扣除一定数量或一定比例,以体现该资产或权益缺少流通性。
股权的自由流通性是对其价值有重要影响的。由于本次评估的企业是非上市公司,其股权是不可以在股票交易市场上交易的,这种不可流通性对其价值是有影响的。
本次评估根据 1990 年-2025 年新股发行方式计算确定缺少流动性折扣率。具体选取前述 26 家上市公司(申万行业分类为通信-通信服务-通信应用增值服务的上市公司17 家,及通过公开信息筛查到的 9 家虽没有划入该分类但从事 IDC 业务的上市公司),
分别计算上述 26 家公司上市首发价格与上市 90 日、120 日、250 日均值的折扣率,本次评估以 90 日、120 日、250 日均值 55.373%确定为本次评估的缺少流动性折扣率。
1-1-356C.少数股东权益、货币资金
受制于数据可获得性,少数股东权益和货币资金的评估值均等于 2025 年 12 月末账面值。
D.付息债务和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
对于付息负债及非经营性净资产,按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表科目分析确定。其中,有息债务包含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融资租赁的长期应付款、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债、短期融资券等;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为与公司日常主营业务活动没有
直接关系的资产和负债,如:与主业无关的对外投资、与主业无关的资金往来款、投资性房地产等。根据对可比上市公司 2025 年资产负债科目逐步分析,可比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主要涉及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长期应收
款、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递延
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应付账款-工程款、其他应付款、租赁负债、其他流动
负债、预计负债、递延所得负债、递延收益-非流动负债等科目。
经上述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确认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数据港 润泽科技 奥飞数据
非经营性资产 131237.85 401941.17 193759.79
非经营性负债 67669.24 335459.06 240036.05
非经营性净资产 63568.61 66482.11 -46276.26
根据上述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EV 计算结果见下表: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一 可比公司二 可比公司三项目
数据港 润泽科技 奥飞数据
总市值 2002116.70 8136693.46 1840154.47
加:有息负债 323394.15 2321338.97 913491.09
加:少数股东权益 346.69 220726.05 25818.66
减:货币资金 134277.80 335296.45 24598.89
减:非经营性净资
63568.61 66482.11 -46276.26
产
流动性折扣 55.373% 55.373% 55.373%
1-1-357可比公司一 可比公司二 可比公司三
项目
数据港 润泽科技 奥飞数据企业经营性资产价
值(剔除非经营性
1019379.05 5771448.65 1782192.86
净资产、货币资
金)EV
* NOIAT 的确定
本次评估,可比上市公司 NOIAT 数据按以下公式计算确定:
NOIAT= EBIT × (1 - 所得税税率) + 折旧与摊销
各可比上市公司 NOIAT 数据如下表:
单位:万元
可比公司一 可比公司二 可比公司三项目
数据港 润泽科技 奥飞数据
NOIAT 112437.01 314686.72 128194.21
* EV/NOIAT 价值倍数计算结果
可比公司一 可比公司二 可比公司三项目
数据港 润泽科技 奥飞数据
EV/NOIAT 9.0662 18.3403 13.9023
3)价值比率的修正
本次单侧最大修正幅度的确定参考行业常用数据,确定为 10 分;步距的确定针对财务指标参考行业的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非财务指标以行业均值为基准,参考目标资产和可比公司的差异以及行业相关判断参考确定步距。
本次修正包括经营规模修正、客户集中度修正、财务状况修正,修正过程如下:
* 经营规模修正
经营规模是企业资产体量的大小,一般来说体量越大,整体市值越高,抗风险能力越大,市场占有率也会有所增加。衡量企业经营规模的大小主要是营业收入和资产规模。由于本次成长能力修正采用收入复合增长率进行修正,已经考虑了营业收入因素的影响,不宜重复采用营业收入规模作为修正参数,故本次选择资产规模进行修正。
经分析目标资产和可比案例均存在较大的在建工程,其在建工程均为各公司新建数据中心所支出的工程费用,能够衡量各公司新建项目规模,鉴于在建工程相对总资
1-1-358产规模较小,纳入总资产规模参与修正容易弱化新增项目对公司价值的贡献,故本次
评估确定资产规模维度修正包括在建工程规模和资产总额扣减在建工程后资产规模。
资产规模的修正是正向的,即总资产规模越大,则向上修正;反之则向下修正。
秦淮数据与可比公司的资产规模状况如下表:
可比公司一 可比公司二 可比公司三目标资产
项目 603881.SH 300442.SZ 300738.SZ
秦淮数据 数据港 润泽科技 奥飞数据
资产总额扣除在建工程(万元) 1938154.68 772286.84 3563956.29 1355733.44
在建工程(万元) 73391.63 6037.99 705417.33 223454.98
考虑可比案例均值和极值与被评估单位的差异,确定资产规模修正幅度为每变动
18 亿元,修正 1 分,在建工程每变动 3.1 亿元,修正 1 分,以可比案例均值作为基准
分 100,单侧最大修正幅度 10 分。按照该规则,秦淮数据与可比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的打分情况如下:
目标资产 可比公司一 可比公司二 可比公司三
财务指标 权重
秦淮数据 数据港 润泽科技 奥飞数据
资产总额扣除在建工程(万元) 100.23 50% 93.75 109.26 96.99
在建工程(万元) 92.36 50% 90.19 110.00 97.19
平均得分 96.30 100% 91.97 109.63 97.09
修正系数 1.0000 1.0471 0.8784 0.9919
* 客户集中度修正
客户集中度反映企业对重要客户的依赖,从而反映企业的经营风险。如果集中度过大,企业对客户的依赖性越大,客户流失带来的风险越大。考虑到 IDC 行业业务的特性,本次选择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进行考虑。
客户集中度的修正是反向的,即客户集中度越大,则向下修正;反之则向上修正。
秦淮数据与可比公司的资产规模状况如下表:
可比公司一 可比公司二 可比公司三目标资产
项目 603881.SH 300442.SZ 300738.SZ
秦淮数据 数据港 润泽科技 奥飞数据
第一大客户占总收入比例(2025 年) 90.12% 66.12% 48.59% 39.31%
注:以上可比公司的数据采用 2025 年年报公布数据,被评估单位数据为审计后的 2025 年数据。
1-1-359客户集中度单侧修正幅度最大为 10 分,以可比案例均值 51.34%作为基准分 100,
步距综合参考可比案例标准差结合客户集中度健康分散性的判断确定。按照该规则,秦淮数据与可比上市公司客户集中度的打分情况如下:
可比公司一 可比公司二 可比公司三目标资产
项目 603881.SH 300442.SZ 300738.SZ
秦淮数据 数据港 润泽科技 奥飞数据
客户集中度 90.31 96.31 100.69 103.01
修正系数 1.0000 0.9377 0.8969 0.8767
* 财务状况修正
A.指标选取
由于秦淮数据与可比上市公司之间财务状况存在差异,需要对这些差异进行修正。
衡量一个公司的财务状况,一般从成长能力、盈利能力、债务风险和运营能力四个维度进行分析,同时财务指标中研发费用占收入的比重也是常用的衡量公司研发投入的指标,秦淮数据所处行业属于高科技企业,技术研发投入也是衡量公司价值的一项指标。故本次评估针对财务状况修正选择成长能力、盈利能力、债务风险、运营能力和研发投入这五个维度进行对比修正。
本次评估基于上述五个维度,结合 IDC 的特点,关注资产的回报能力、主业获利能力、资产管理效率、长短期财务风险和收入及利润的成长性、研发投入比例,具体指标见下表:
序号 指标类型 财务指标 修正理由
盈利能力状 总资产报酬率(%) 反映 IDC 运营的投资回报能力一
况 销售(营业)利润率(%) 反映各公司主业的获利能力
运营能力状 总资产周转率(次) 衡量各公司资产使用效率和经营水平二
况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 衡量各公司流动资产管理水平
债务风险状 资产负债率(%) 衡量各公司长期财务风险,以及后续融资能力三
况 速动比率(次) 衡量各公司短期财务风险
成长能力状 营业总收入增长率(%) 衡量各公司营收成长情况四
况 利润总额增长率(%) 衡量各公司利润成长情况研发投入状
五 研发投入占收入比重(%) 衡量各公司研发投入的重视程度况
B.各指标打分规则
1-1-360本次评估确定单侧最大修正幅度为 10 分,每个等级步距 5 分,鉴于财务指标步距
若参考可比公司平均值无法合理地反应财务指标优劣水平,本次评估参考国务院国资委考核分配局编制的《企业绩效评价标准 2025》中“全国国有企业-信息技术服务业-全行业”财务绩效评价指标优秀值、良好值、平均值、较低值、较差值这五个级别的
划分数值,分别赋予 110、105、100、95、90,采用插入法计算各项指标得分,并参考行业普遍权重确定方式,按照同等权重进行计算:
优秀值 良好值 平均值 较低值 较差值
指标类型 财务指标
110 105 100 95 90
总资产报酬率(%) 10.50 7.90 6.00 2.60 -4.70
一、盈利能力状况销售(营业)利润率(%) 16.90 10.10 5.90 -0.90 -10.10
总资产周转率(次) 1.30 0.90 0.50 0.20 0.10
二、运营能力状况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 1.40 1.10 0.70 0.30 0.20
资产负债率(%) 51.00 56.00 61.00 71.00 86.00
三、债务风险状况
速动比率 1.70 1.50 1.10 0.90 0.70
营业总收入增长率(%) 14.90 8.00 4.60 -2.90 -7.50
四、成长能力状况
利润总额增长率(%) 15.70 10.70 4.30 -2.40 9.50
五、研发投入状况 研发费用占收入比重(%) 8.00 5.10 3.60 1.80 0.60
单项指标得分=[(实际值-本档标准值)/(上档标准值-本档标准值)]×(上档基础分-本档基础分)
以各财务指标得分,并考虑对应权重得出盈利能力状况、运营能力状况、债务风险状况、成长能力状况、研发投入情况五个基本指标的得分。以秦淮数据的基本指标得分为基准,3 家上市公司基本指标的得分除以秦淮数据财务指标得分的比例作为修正系数。
根据上述过程,各指标得分情况如下表:
指标 目标资产 可比公司一 可比公司二 可比公司三
财务指标 权重
类型 秦淮数据 数据港 润泽科技 奥飞数据
总资产报酬率(%) 109.21 50% 99.69 100.16 96.94
一、
盈利 销售(营业)利润率(%) 110.00 50% 105.70 110.00 100.60
能力 平均得分 109.61 100% 102.70 105.08 98.77状况
修正系数 1.0000 - 1.0673 1.0431 1.1097
二、 总资产周转率(次) 96.50 50% 96.50 95.67 93.00
1-1-361指标 目标资产 可比公司一 可比公司二 可比公司三
财务指标 权重
类型 秦淮数据 数据港 润泽科技 奥飞数据
运营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 104.50 50% 100.13 99.63 110.00能力
状况 平均得分 100.50 100% 98.32 97.65 101.50
修正系数 1.0000 - 1.0222 1.0292 0.9901
三、 资产负债率(%) 106.21 50% 104.23 99.01 94.43
风险 速动比率 102.13 50% 101.63 97.75 90.00管理
能力 平均得分 104.17 100% 102.93 98.38 92.22
状况 修正系数 1.0000 - 1.0120 1.0589 1.1296
营业总收入增长率(%) 104.76 50% 101.53 109.49 110.00
四、
成长 利润总额增长率(%) 93.68 50% 110.00 110.00 101.88
能力 平均得分 99.22 100% 105.77 109.75 105.94状况
修正系数 1.0000 - 0.9381 0.9041 0.9366
五、 研发费用占收入比重(%) 94.04 100% 105.62 99.86 98.58研发
投入 修正系数 1.0000 - 0.8904 0.9417 0.9539状况
C.修正过程
根据上述过程,将盈利能力、风险管理能力、成长能力、营运能力、研发投入、经营规模以及客户集中度等指标建立打分表,具体如下表:
各指标评分汇总表
目标资产 可比公司一 可比公司二 可比公司三指标类型
秦淮数据 数据港 润泽科技 奥飞数据
盈利能力 109.61 102.70 105.08 98.77
运营能力 100.50 98.32 97.65 101.50
风险管理能力 104.17 102.93 98.38 92.22
成长能力 99.22 105.77 109.75 105.94
研发投入 94.04 105.62 99.86 98.58
经营规模 96.30 91.97 109.63 97.09
客户集中度 90.31 96.31 100.69 103.01
以被评估单位基数,建立修正系数,采用连乘方式计算综合修正系数,具体如下表:
1-1-362目标资产 可比公司一 可比公司二 可比公司三
指标类型
秦淮数据 数据港 润泽科技 奥飞数据
盈利能力修正 1.0000 1.0673 1.0431 1.1097
运营能力修正 1.0000 1.0222 1.0292 0.9901
风险管理能力修正 1.0000 1.0120 1.0589 1.1296
成长能力修正 1.0000 0.9381 0.9041 0.9366
研发投入修正 1.0000 0.8904 0.9417 0.9539
经营规模修正 1.0000 1.0471 0.8784 0.9919
客户集中度修正 1.0000 0.9377 0.8969 0.8767
修正系数 1.0000 0.9055 0.7625 0.9642
4)价值比率的确定
按照上述过程,对 3 家公司取平均数后,结果如下表:
可比公司一 可比公司二 可比公司三
项目 平均值
数据港 润泽科技 奥飞数据
原始 EV/NOIAT 9.0662 18.3403 13.9023 13.7696
调整系数 0.9055 0.7625 0.9642
调整后 EV/NOIAT 8.2094 13.9845 13.4046 11.8662
5)非经营性资产及负债的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与负债。评估基准日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如下表:
单位:万元
科目 备注 账面值 评估值
其他应收款 应收利息 193.56 193.56
其他流动资产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预缴税金 91110.32 91110.32
小计 91303.88 91303.88
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冀综能的股权投资 4496.94 4496.94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对参股企业河北英维克的股权投资 180.00 180.00
坏账损失、递延收益、可抵扣亏损等形成
递延所得税资产 9815.05 9815.05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征地补偿款 285.27 285.2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预付工程设备款、定期存款 76904.00 76904.00
小计 91681.26 91681.26
1-1-363科目 备注 账面值 评估值
非经营性资产总计 182985.14 182985.14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应付工程款 65136.27 65136.27
小计 65136.27 65136.27
租赁负债 租赁房屋 17299.96 17299.96
预计负债 租赁房屋的复原费 460.19 460.19
递延收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9233.69 9233.69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固
递延所得税负债 61194.98 61194.98定资产加速折旧等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改造费摊余价值 462.65 462.65
小计 88651.47 88651.47
非经营性负债总计 153787.75 153787.75
非经营性净资产 29197.40 29197.40综上,非经营性净资产评估值为 29197.40 万元。
6)付息负债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的付息负债账面值为 795511.82 万元,主要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
单位:万元
科目 明细 账面值
短期借款 抵押、质押借款等 46565.5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抵押、质押、保证借款等 142446.76
长期借款 抵押、质押、保证借款等 606499.52
合计 795511.82本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7)市场法的结果综上,市场法评估过程汇总及结果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计算过程 数值
EV/NOIAT A 11.8662
NOIAT B 294825.89
经营性企业价值 EV(不含货币资金) C=A*B 3498462.98
减:评估基准日付息债务 D 795511.82
1-1-364项目 计算过程 数值
减:少数股东权益 E -
经营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P 估值(不含货币资金) F=C-D-E 2702951.16
加:评估基准日货币资金 G 174167.25
加:评估基准日非经营性净资产 H 29197.40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百万元取整) I=F+G+H 2906300.00
注 1:秦淮数据价值比率对应参数按照 2025 年数据进行考虑。
注 2:鉴于本次交易的架构以及基准日股东持股情况,本次评估计算市值和评估结论均未考虑控股权溢价。
根据前述计算的秦淮数据价值比率数值,秦淮数据市场法下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2906300.00 万元。
3、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截至评估基准日,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秦淮数据的评估值为 1257702.32 万元,较账面值 511546.68 万元评估增值 746155.64 万元,增值率为 145.86%。
单位:万元增值率
序号 主体名称 成立日期 持股比例 账面净资产 评估净资产 增值额
(%)
1 上海福来科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023/11/30 100% 45840.72 122339.20 76498.48 166.88
2 张家口思达柯数据有限公司 2019/11/30 100% 105942.47 131714.00 25771.53 24.33
3 思达歌(上海)数据有限公司 2020/2/25 100% 42612.40 134541.97 91929.57 215.73
4 南通思达歌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019/5/27 100% 55951.33 55769.97 -181.36 -0.32
5 大同秦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19/8/16 100% 124338.88 392841.93 268503.05 215.94
6 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019/6/28 100% 136886.27 181533.68 44647.41 32.62
7 河北秦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3/12/11 100% -25.33 238961.64 238986.97 -
8 梧桐数基科技有限公司 2019/7/10 100% -0.07 -0.07 - -
合计 511546.68 1257702.32 746155.64 145.86
各主体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后的净资产较账面净资产出现增值,主要原因为:一是由于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计量,部分子公司历史盈利导致净资产账面值高于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值;二是由于本次对子公司进行全面评估,由于子公司评估增值故导致评估增值。各子公司的评估增值主要为房屋建筑物类固定资产、设备类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及其他无形资产等评估增值。
1-1-365具体评估过程如下:
(2)河北秦数
采用资产基础法,河北秦数在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2 月 28 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河北秦数资产总额评估值为
241025.65 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 238986.97 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 11722.62%;
负债总额评估值为 2064.01 万元,无评估增减变动;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238961.64 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 238986.97 万元。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序号 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2038.43 2038.43 - -
2 非流动资产 0.25 238987.21 238986.97 96550637.80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1386.97 1386.97 -
4 固定资产 - - - -
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6 在建工程 - - - -
7 使用权资产 - - - -
8 无形资产 - 237600.00 237600.00 -
9 长期待摊费用 - - - -
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0.25 0.25 - -
12 资产总计 2038.68 241025.65 238986.97 11722.62
13 流动负债 2064.01 2064.01 - -
14 非流动负债 - - - -
15 负债合计 2064.01 2064.01 - -
1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5.33 238961.64 238986.97 -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 260149.67 元,共 2 个账户,全部为人民币存款。货币资金评估值为 260149.67 元,无评估增减值。
2)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20124200.00 元,坏账准备 0.00 元,账面价值 20124200.00
1-1-366元,主要为关联公司的内部往来款。其他应收款评估价值 20124200.00 元,无评估增减值。
3)长期股权投资
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共 13 家,均为全资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0.00 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0.00 元,账面价值为 0.00 元,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
权投资基本情况见下表所示:
单位: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比例% 账面价值
1 思探(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018/12/19 100.00 0.00
2 上海秦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021/5/26 100.00 0.00
3 张家口秦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0/5/14 100.00 0.00
4 江苏秦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020/4/17 100.00 0.00
5 怀来思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019/7/31 100.00 0.00
6 大同秦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9/7/26 100.00 0.00
7 怀来秦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9/7/12 100.00 0.00
8 怀来秦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9/7/12 100.00 0.00
9 怀来秦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9/7/12 100.00 0.00
10 庆阳秦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5/4/27 100.00 0.00
11 中卫秦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5/11/14 100.00 0.00
12 乌兰察布秦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025/11/28 100.00 0.00
13 韶关秦源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026/1/28 100.00 0.00
合计 0.00
对于全资子公司的长期投资,采用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对被投资单位进行整体评估,再按被评估单位持股比例计算长期投资评估值。
经实施上述评估程序后,长期股权投资于评估基准日详细评估结果见下表:
单位:元
持股比 长期股权投资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账面净资产 评估净资产
例 评估值
1 思探(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537986.50 -96221794.49 100% -96221794.49
2 上海秦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18355.44 29576.88 100% 29576.88
3 张家口秦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162.88 -4162.88 100% -4162.88
4 江苏秦通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579189.50 -2579189.50 100% -2579189.50
1-1-367持股比 长期股权投资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账面净资产 评估净资产
例 评估值
5 怀来思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1770503.21 -1770503.21 100% -1770503.21
6 大同秦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62872522.38 62886026.43 100% 62886026.43
7 怀来秦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145047.50 -1145047.50 100% -1145047.50
8 怀来秦园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4332701.85 54342753.31 100% 54342753.31
9 怀来秦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230166.49 -1230166.49 100% -1230166.49
10 庆阳秦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24204.26 -324204.26 100% -324204.26
11 中卫秦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0.00 0.00 100% 0.00
12 乌兰察布秦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113626.08 -113626.08 100% -113626.08
13 韶关秦源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0.00 0.00 100% 0.00
合计 13869662.21经评估,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0.00 元,评估价值 13869662.21 元,评估增值
13869662.21 元。增值原因为:由于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计量,部分子公司历史盈
利导致净资产账面值高于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
4)无形资产—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 评估范围
截至评估基准日,秦淮数据拥有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共 426 项,软件著作权 46 项。
具体明细见“附件四、东数一号的专利”和“附件五、东数一号的软件著作权”。专利及软件著作权主要用于公司经营维护客户数据需求。以上专利及软件著作权主要用于公司给客户提供的服务器托管服务。因秦淮数据的专利、软件著作权权利人分布在包含河北秦数在内的多家主体,但实际使用系各项目公司均在用,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共同作用于各公司向客户提供的服务器托管服务,本次评估将专利及软件著作权整体合并评估。考虑到河北秦数下属公司作为部分专利的持有人,且秦淮数据对外签订销售合同及确认客户收入的主体均为河北秦数下属持有增值电信业务资质(即 IDC 牌照)的公司,故本次评估时将专利及软件著作权评估值统一体现在河北秦数层面。
根据资产评估目的及委估资产整体情况,认为委估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符合收益法评估条件,故此次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具体采用超额收益法进行评估。
根据上述评估思路,本次评估采用以下模型估算评估价值:
n K * A
P =? ii
i=1 (1+ r)
1-1-368其中:P-无形资产评估值
K-无形资产分成率
Ai-未来第 i 年无形资产组预期收益
n-收益年限
r-折现率
* 评估的技术思路
A.本次评估采用累计超额收益法确定无形资产预期收益,基本公式为:
无形资产组超额收益=无形资产对息税前利润的贡献=息税前利润-固定资产及其他
长期资产贡献-人力资源贡献-营运资金贡献
各期专利及软件著作权超额收益=无形资产组超额收益×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对超额
收益的贡献率×(1-累计衰减率)
各期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的评估值=各期专利及软件著作权超额收益×折现系数
B.根据折现率应与所选收益指标配比的原则,本次评估采用税前口径折现率。本次采用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BT 倒算法的方式估算评估对象的折现率:估算
公式如下:
WACC
WACCBT =
1?T
E D
WACC = Ke * + Kd * (1?T )*
D + E D + E
上式中:WACCBT: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D:债务的市场价值;
E:股权市值;
Ke:权益资本成本(即股权收益率);
Kd:债务资本成本(即债权收益率);
T:企业所得税率。
权益资本成本按资本资产定价模型的估算公式如下:
1-1-369CAPM 或 Ke=Rf+β(Rm-Rf)+Rs
=Rf+β×MRP+Rs
上式中:Ke:权益资本成本(即股权收益率);
Rf:无风险收益率;
β:Beta 系数;
Rm:资本市场平均收益率;
MRP:即市场风险溢价(Rm-Rf);
Rs:特有风险收益率(企业规模超额收益率)。
C.将未来各年使用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对应的项目带来的超额收益折现计算出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的价值。
* 收益预测期的确定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委估专利属于被评估单位自行研发的各数据中心及系统。根据公司经营规划,委估专利将持续用于项目运维中,但考虑到一般相关技术性、周期性等特点,随着 AI 算力需求的迭代,数据中心单机柜功率不断提高,对数据中心能源和智能技术迭代相应加速,结合公司所申请专利主要实用新型专利且集中在 2019 年-2023 年授权,综合确定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专利在不考虑后续技术研发投入实现技术迭代的前提下,超额收益年限为 4 年左右,故本次评估预测收益至 2029 年 12 月止。软件著作权主要为公司服务过程中数据管理形成的,与专利共同为定制客户提供服务,故剩余经济寿命年限与专利确定为一致。
* 确定待估专利及软件著作权资产的评估过程
A.确定无形资产预期收益
无形资产组超额收益=无形资产对息税前利润的贡献=息税前利润-固定资产及其他
长期资产贡献-人力资源贡献-营运资金贡献
各期专利及软件著作权超额收益=无形资产组超额收益×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对超额
收益的贡献率×(1-累计衰减率)
1-1-370本次评估时,参考历史 EBIT 占历史收入平均比重 35%,以预测期的收入相乘得
出预测的 EBIT,结果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12 月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EBIT 188712.86 234416.54 229348.77 213691.28
委估无形资产的未来营业性现金流量由营运资金、长期资产、劳动力投入、无形
资产组(包括专利和客户关系等)共同贡献,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是专利及著作权,因此确定无形资产组贡献时需要扣减资产组未来经营性现金流量中营运资金、劳动力
投入、长期资产的投资贡献。
营运资金贡献额按当期年度营运资金需求乘以评估基准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利率 3%考虑;长期资产贡献额按长期资产
原值乘以长期资产综合报酬率 3.6%考虑;人力资源贡献额期初按照 1 个月人工成本考虑用于组建团队必要招聘和培训费用,期后每年度参考前程无忧发布的《2026 离职与调薪调研报告》中披露的 2025 年高科技企业离职率 15.3%确定人员离职所带来新的招
聘和培训成本,再根据层次打分法计算得出委估专利及著作权在无形资产组中所占份额为 20%(具体测算详见下文),并在预测期内考虑一定的衰减。
扣除其他资产的贡献额后,委估专利及著作权的贡献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6 年 3-12 月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无形资产组
产品销售收入 539179.59 669761.54 655282.19 610546.51
EBIT 188712.86 234416.54 229348.77 213691.28
减:营运资金贡献 6470.16 8037.14 7863.39 7326.56
减:其他长期资产贡献 56706.23 68047.47 68047.47 68047.47
减:人力资源贡献 2625.80 415.87 406.88 379.10
扣除后的无形资产组超额收益 122910.67 157916.06 153031.03 137938.15
专利及著作权在无形资产组占比 20% 20% 20% 20%
衰减率剩余 100% 76% 50% 24%
直线衰减 23.92% 26.09% 26.09%
专利及著作权对应的超额收益 24582.13 24003.24 15303.10 6621.03
B.无形资产利润分成率
1-1-371本次评估采用层次分析法进行分割组合无形资产收益。
层次分析法,简称 AHP 法(Analytical Hierarchy Process)是美国学者 Saaty 提出的一种运筹学方法。这是一种综合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用来处理一些多因素、多目标、多层次复杂问题。
采用 AHP 法进行组合无形资产价值的分割,关键问题是找到影响无形资产的各种因素及全部无形资产价值的贡献份额,即比重。其基本原理是:
首先,确定各种因素对组合无形资产价值的贡献权重作为 AHP 法的总目标;
其次,将影响组合无形资产价值的具体要素作为方案层的组成要素;
再次,将产生组合无形资产的直接原因作为准则层的组成元素,最后,在分清了 AHP 法的三个层次后,就可以在相邻层次的各要素间建立联系,完成 AHP 法递阶层次结构模型的构造。
a.各类因素对收益的影响权重层次分析结构
通过与公司相关人员了解,进行业绩及结构、生产经营模式分析被评估单位企业无形资产的组成状况,能带来超额收益的无形资产分为专利技术、客户网络以及其他无形等层次。
能够带来超额收益的直接原因是:服务价格高于其他企业同类服务(有垄断加价因素)、业务量增幅较大、竞争力在逐年提高,企业内部生产经营成本在逐年降低。
b.建立判断矩阵
采用 AHP 法进行分割,建立了层次结构图。运用两两分析法建立各层比较矩阵。
确定相比较两元素与上一层因素相比哪一个大,大多少。并用 1-9 的比例来赋值。分别将同一层次同一类别的因素两两相比,确定其对上一层次同一类别因素的影响程度。
1-9 级的标度定义如下:
比较标度及含义表
相对重要标度 含义 理解
1 两元素具有相同重要性 对于同一个问题两个要素贡献相同
3 一个元素比另一个元素稍微重要 认为一个要素比另一个要素贡献稍微大一些
5 一个元素比另一个元素明显重要 认为一个要素比另一个要素贡献明显大一些
1-1-372比较标度及含义表
7 一个元素比另一个元素强烈重要 认为一个要素比另一个要素贡献强烈大
9 一个元素比另一个元素极端重要 认为一个要素比另一个要素贡献极端大
2.4.6.8 作为上述相邻判断的插值
表中相对重要标度表示对于目标对象来说,一个因素相对另一个因素的重要性大小。如对于无形资产的超额收益来说,价格优势对业务增长明显重要,用标度 5 表示;
相对成本及其他节约的重要度介于稍微重要和明显重要之间,用标度 4 表示;对于相对竞争力来说,竞争力比价格优势强烈重要,则用相对标度的倒数 1/7 表示。
C.根据营业收益形成影响因素建立判断矩阵并赋值
在对公司经营活动的收益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分析收益影响因素之间的联系与结构,并把这种结构分为若干层,把各层诸要素联系起来,再把同层因素之间对上层某因素重要性进行评价,采用“两两比较法”建立判断矩阵,求得权重系数,在进行单层权重评判的基础上,再进行层间重要性组合权重系数的计算确定各项无形资产的收益分成率;根据判断矩阵的对称性补充完整,得出比较判断矩阵,并进行排序计算,即计算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根及其对应的特征向量。再和企业市场销售、专利技术研发、生产管理、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座谈,了解各类无形资产在产品收益中起到的作用和重要性,充分听取专家的意见,最终确定各项无形资产的收益分成率。根据公司收益形成影响因素建立判断矩阵并赋值如下表:
a.无形资产超额收益
无形资产超额收益 价格优势 销售增长 成本及其他节约 竞争力
价格优势 1 1/3 1 1/3
销售增长 3 1 3 1
成本及其他节约 1 1/3 1 1
竞争力 3 1 1 1
一致性检验结果如下表:
一致性检验
最大特征向量 最大特征值
CI RI CR
0.132
0.395 4.153 0.051 0.890 0.057
0.173
1-1-373一致性检验
最大特征向量 最大特征值
CI RI CR
0.300
经进行一致性检验,CI=0.051,RI=0.890则 CR=CI/RI=0.057<0.1,满足一致性要求。
b.各项指标对比表
i.价格优势
价格优势 配方技术 客户网络 其他无形资产
配方技术 1 1/3 1/3
客户网络 3 1 1
其他无形资产 3 1 1
一致性检验结果如下表:
一致性检验
最大特征向量 最大特征值
CI RI CR
0.143
0.429 3.000 0.000 0.520 0.000
0.429
经进行一致性检验,CI=0.000,RI=0.520则 CR=CI/RI=0.000<0.1,满足一致性要求。
ii.销售增长
销售增长 配方技术 客户网络 其他无形资产
配方技术 1 1/3 1/3
客户网络 3 1 1
商标及其他无形资产 3 1 1
一致性检验结果如下表:
一致性检验
最大特征向量 最大特征值
CI RI CR
0.143
3.000 0.000 0.520 0.000
0.429
1-1-374一致性检验
最大特征向量 最大特征值
CI RI CR
0.429
经进行一致性检验,CI=0.000,RI=0.520则 CR=CI/RI=0.000<0.1,满足一致性要求。
iii.成本及其他节约
成本及其他节约 配方技术 客户网络 其他无形资产
配方技术 1 1 1
客户网络 1 1 2
其他无形资产 1 1/2 1
一致性检验结果如下表:
一致性检验
最大特征向量 最大特征值
CI RI CR
0.327
0.413 3.053 0.027 0.520 0.052
0.260
经进行一致性检验,CI=0.027,RI=0.520则 CR=CI/RI=0.052<0.1,满足一致性要求。
iv.竞争力
竞争力 配方技术 客户网络 其他无形资产
配方技术 1 1/2 1
客户网络 2 1 1
其他无形资产 1 1 1
一致性检验结果如下表:
一致性检验
最大特征向量 最大特征值
CI RI CR
0.260
0.413 3.053 0.027 0.520 0.052
0.327
经进行一致性检验,CI=0.027,RI=0.520
1-1-375则 CR=CI/RI=0.052<0.1,满足一致性要求。
D.确定各影响因素影响产品收益的权重
根据上表打分结论确认各因素对产品收益的影响如下表:
价格优势 销售增长 成本及其他节约 竞争力
无形资产超额收益 层次总排序(取整)
0.132 0.395 0.173 0.300
配方技术 0.143 0.143 0.327 0.260 20%
客户网络 0.429 0.429 0.413 0.413 40%
其他无形资产 0.429 0.429 0.260 0.327 40%经测算,专利及著作权对组合无形资产的占比为 20%(取整)。则专利及著作权对收入的贡献额为全部无形资产贡献额×专利及著作权对组合无形资产的占比,同时,考虑到技术的替代性和先进性,考虑衰减率,本次按照预测期内直线衰减。
E.折现率折现率,又称期望投资回报率,是基于收益法确定评估价值的重要参数。本次评估的折现率采用对比公司的无形资产投资回报率作为专利及著作权评估的折现率。
F.对比公司加权资金成本确定(WACC)
采用在国内上市的公司中选取参考企业并对“参考企业”的风险进行估算的方法
估算评估对象的折现率。选取参考企业的原则如下:
参考企业只发行人民币 A 股;
参考企业的股票截至评估基准日已上市 3 年以上;
参考企业的主营业务与评估对象的主营业务基本类似;
参考企业的经营规模与评估对象尽可能接近;
参考企业的经营阶段与评估对象尽可能相似或相近。
根据上述标准,选取了 3 家上市公司:数据港、润泽科技、奥飞数据作为参考企业:
WACCBT(Weighted Average Cost of Capital Before Tax)代表期望的总投资税前回报率。它是期望的股权收益率(即股权回报率)和税后债权收益率(即债权回报率)的加权平均值,权重取对比公司的股权与债权结构。在计算总投资回报率时,第一步
1-1-376需要计算截至评估基准日股权资金回报率和利用公开的市场数据计算债权资金回报率。
第二步,计算加权平均税前股权收益率和债权收益率。
G.股权收益率的确定为了确定股权收益率,本次评估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ital Asset PricingModel or“CAPM”)。CAPM 是通常估算投资者收益要求并进而求公司股权收益率的方法。它可以用下列公式表述:
Ke=Rf+Beta×MRP+Rs
其中:
Ke:股权收益率
Rf:无风险收益率
Beta:Beta 风险系数
MRP:股市风险超额回报率
Rs:公司特有风险超额收益率
对比企业股权收益率计算如下:
公司特股权公
无风险 超额风险 有风险 股权收
序 对比公 付息负 债权比 平市场 股权价
股票代码 收益率 收益率 超额收 益率
号 司名称 债(D) 例 价值 值比例(Rf) (MRP) 益率 (Ke)
(E)(Rs)
1 数据港 603881.SH 323394 12.89% 2186368 87.11% 1.45% 6.48% 1.64% 8.75%
2 润泽科技 300442.SZ 2321339 20.79% 8842161 79.21% 1.45% 6.48% 1.00% 9.98%
3 奥飞数据 300738.SZ 913491 33.09% 1847244 66.91% 1.45% 6.48% 1.29% 9.34%
a.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
通常认为国债收益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国债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小到可以忽略不计,故一般以国债持有至到期的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报酬率。考虑到与本项目的预期收益年限匹配,本次评估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国债中分别选择从评估基准日至国债到期日的剩余期限为 3 年和 5 年的国债作为估算国债到期收益率的样本,并剔除 1 年内无交易的样本,通过插值法计算,评估基准日符合上述样本选择标准的剩余期限为 3 年 10 个月的国债平均到期收益率为 1.45%,以此作为本次评估的无
1-1-377风险报酬率。
b.估算资本市场平均收益率及市场风险溢价 MRP
i.衡量股市 MRP 指数的选取:估算股票市场的投资回报率首先需要确定一个衡量
股市波动变化的指数,中国目前沪、深两市有许多指数,评估专业人员选用沪深 300指数为 A 股市场投资收益的指标。
ii.指数年期的选择:本次对具体指数的时间区间选择为 2016 年到 2025 年。
iii.指数成分股及其数据采集:由于沪深 300 指数的成分股是每年发生变化的,因此评估专业人员采用每年年末时沪深 300 指数的成分股。
iv.年收益率的计算方式:采用算术平均值和几何平均值两种方法。
vi.计算期每年年末的无风险收益率的估算:为估算每年的 MRP,需要估算计算期内每年年末的无风险收益率,评估专业人员采用长期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vii.估算结论:经上述计算分析调整,几何平均收益率能更好地反映股市收益率的长期趋势,故采用几何平均收益率估算的 MRP 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目前国内股市的风险溢价,即市场风险溢价为 6.48%。
H.债权回报率的确定
目前我国公司债并非一个充分活跃市场,另一方面,官方公布的贷款利率是可以得到的。因此本次评估以评估基准日五年期以上 LPR 贷款利率 3.5%作为债权期望回报率。
I.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股权期望回报率和债权回报率可以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
权重取对比公司实际股权、债权结构比例。
对比企业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WACC
WACCBT =
1?T
E D
WACC = Ke * + Kd * (1?T )*
D + E D + E
1-1-378采用上述公式计算的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如下:
对比公司名 股权收益率 债权收益率 加权资金成本 税前加权资金成股票代码称 (Ke) (Rd) (WACC) 本(WACCBT)
数据港 603881.SH 8.75% 3.50% 8.01% 9.42%
润泽科技 300442.SZ 9.98% 3.50% 8.45% 11.27%
奥飞数据 300738.SZ 9.34% 3.50% 7.23% 8.51%
J.无形资产投资回报率
上述计算的 WACCBT 可以理解为投资企业全部资产的期望回报率,企业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有形非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组成。WACCBT 可以用下式表述:
WACCBT=Wc×Rc+Wf×Rf+Wi×Ri
其中:
Wc:为营运资产占全部资产比例;
Wf:为有形非流动资产占全部资产比例;
Wi:为无形资产占全部资产比例;
Rc:为流动资产期望回报率;
Rf:为有形非流动资产期望回报率;
Ri:为无形资产期望回报率;
对于流动资产的回报率按照基准日的一年期 LPR3%确定,有形非流动资产按照基准日的五年期以上 LPR3.5%确定。
故根据上述公式倒推无形资产期望回报率为:Ri=(WACCBT-Wc×Rc-Wf×Rf)/Wi,具体如下表:
有形非 有形非 无形非 无形非
营运资 营运资
流动资 流动资 流动资 流动资 无形资
金比 金回报
对比对象 股票代码 产比 产回报 产比 产回报 产税前
重% 率%
重% 率% 重% 率% 折现率(Wc) (Rc)(Wf) (Rf) (Wi) (Ri)
数据港 603881.SH 6.60% 3.00% 30.52% 3.50% 62.88% 12.97% 12.97%
润泽科技 300442.SZ 5.57% 3.00% 33.30% 3.50% 61.13% 16.26% 16.26%
奥飞数据 300738.SZ 2.13% 3.00% 53.24% 3.50% 44.63% 14.75% 14.75%
平均值 14.66%
1-1-379以上述的平均值 14.66%作为最终的折现率。
K.无形资产价值的计算
经按上述方法对委估无形资产对应业务的未来收益进行预测,并确定收益期限、预测收益额和对应的折现率后,按以下计算公式计算专利及著作权市场价值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6 年 3-12 月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无形资产组
产品销售收入 539179.59 669761.54 655282.19 610546.51
EBIT 188712.86 234416.54 229348.77 213691.28
减:营运资金贡献 6470.16 8037.14 7863.39 7326.56
减:其他长期资产贡献 56706.23 68047.47 68047.47 68047.47
减:人力资源贡献 2625.80 415.87 406.88 379.10扣除后的无形资产组超
122910.67 157916.06 153031.03 137938.15
额收益专利及著作权在无形资
20% 20% 20% 20%
产组占比
衰减率剩余 100% 76% 50% 24%
直线衰减 23.92% 26.09% 26.09%专利及著作权对应的超
24582.13 24003.24 15303.10 6621.03
额收益
折现率 14.66% 14.66% 14.66% 14.66%
折现年限 0.42 1.33 2.33 3.33
折现系数 0.9442 0.8336 0.7271 0.6341
无形资产贡献现值 23210.45 20009.10 11126.88 4198.40无形资产评估值(百万
58500.00
取整)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专利及著作权账面价值为 0,市场价值为 58500.00 万元,
评估增值 58500.00 万元。
5)无形资产—客户关系
* 评估范围
秦淮数据主要开展超大规模数据中心业务,与客户 A、客户 H、客户 E 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2025 年与客户 G 开启了合作关系,目前主要为上述客户提供定制化大规模数据中心服务,以批发模式为主。考虑到秦淮数据对外签订销售合同及确认客户
1-1-380收入的主体均为河北秦数下属持有增值电信业务资质(即 IDC 牌照)的公司,故本次
评估时将识别出的客户关系评估值统一体现在河北秦数层面。
同时,根据查阅公司已有的项目合同,合同周期普遍约 10 年,合作时间较长,本次被评估单位将上述客户关系申报纳入评估范围。
通过对产权持有人拥有的客户关系历史业务往来情况、合同签订情况和未来收益
状况进行分析,根据资产评估目的及委估资产整体情况,认为委估客户关系已经缔结长期合约,历史无毁约情况,未来将给公司带来稳定的收益,符合客户关系确认条件,也符合收益法评估条件,故此次采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具体采用超额收益法进行评估。
根据上述评估思路,本次评估采用以下模型估算评估价值:
n K * A
P =? ii
i=1 (1+ r)
其中:P-客户关系评估值
K-客户关系分成率
Ai-未来第 i 年预期无形资产组预期收益
n-收益年限
r-折现率
* 评估的技术思路
A.本次评估采用超额收益法确定无形资产预期收益,基本公式为:
无形资产组超额收益=无形资产对税前利润的贡献=息税前利润-固定资产及其他长
期资产贡献-人力资源贡献-营运资金贡献
各期客户关系超额收益=无形资产组超额收益×客户关系对超额收益的贡献率×
(1-累计衰减率)
各期客户关系的评估值=各期客户关系超额收益×折现系数
B.根据折现率应与所选收益指标配比的原则,本次评估采用税前口径折现率。本次采用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WACCBT 倒算法的方式估算评估对象的折现率:估算
公式如下:
1-1-381WACC
WACCBT =
1?T
E D
WACC = Ke * + Kd * (1?T )*
D + E D + E
C.将未来各年客户关系对应的项目带来的超额收益折回计算出客户关系的价值。
* 收益预测期的确定
基于秦淮数据与客户持续合作的历史及行业特征,预计该无形资产有效年限至
2036 年 12 月。主要考虑到以下因素:
A.经收集其他高科技企业客户关系摊销年限集中在 10-20 年;
B.公司历史签订合同主要为 10 年,结合该行业业务性质,临时更换合作方的代价较高,续签合同的可能性极大;
C.参考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合同周期维持期主要为 10 年;
D.查询 iFind 数据终端,确认并购相关客户关系的 A 股上市公司案例中多数按照
10 年考虑。
经分析后,公司客户关系预测收益至 2036 年 12 月止。
* 确定待估客户关系资产的评估过程
A.确定无形资产预期收益
无形资产对息税前利润的贡献=息税前利润-固定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贡献-人力资
源贡献-营运资金贡献
本次评估时,参考历史 EBIT 占历史收入平均比重 35%,以预测期的收入相乘得出预测的 EBIT,结果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3-12 月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EBIT 184464.22 229318.18 224250.40 208592.92续表
项目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EBIT 191391.33 162589.75 137468.68 116806.29
1-1-382续表
项目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EBIT 111333.65 111333.65 111333.65
委估客户关系的未来营业性现金流量由营运资金、长期资产、劳动力投入、无形资产(包含专利和客户关系等)共同贡献,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是客户关系,因此需要扣减资产组未来经营性现金流量中营运资金、劳动力投入、长期资产的投资贡献。
营运资金贡献额按当期年度营运资金需求乘以评估基准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利率 3%考虑;长期资产贡献额按长期资产
原值乘以长期资产综合报酬率 3.6%考虑;人力资源贡献额期初按照 1 个月人工成本考虑用于组建团队必要招聘和培训费用,期后每年度参考前程无忧发布的《2026 离职与调薪调研报告》中披露的 2025 年高科技企业离职率 15.3%确定人员离职所带来新的招
聘和培训成本,再根据层次打分法计算得出委估客户关系在无形资产中所占份额为
40%,并在预测期内考虑一定的衰减。
扣除其他资产的贡献额后,委估客户关系的贡献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6 年 3-12 月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无形资产组
产品销售收入 527040.63 655194.79 640715.44 595979.76
EBIT 184464.22 229318.18 224250.40 208592.92
减:营运资金贡献 6324.49 7862.34 7688.59 7151.76
减:其他长期资产贡献 56706.23 68047.47 68047.47 68047.47
减:人力资源贡献 2566.69 406.83 397.84 370.06
扣除后的无形资产组超额收益 118866.81 153001.54 148116.50 133023.63
客户关系在无形资产组占比 40% 40% 40% 40%
衰减率剩余 100.00% 92.31% 83.08% 73.85%
直线衰减 7.69% 9.23% 9.23%
客户关系对应的超额收益 47546.72 56494.29 49222.08 39295.18续表
项目名称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无形资产组
1-1-383项目名称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
产品销售收入 546832.38 464542.14 392767.67 333732.25
EBIT 191391.33 162589.75 137468.68 116806.29
减:营运资金贡献 6561.99 5574.51 4713.21 4004.79
减:其他长期资产贡献 68047.47 68047.47 68047.47 68047.47
减:人力资源贡献 339.54 288.45 243.88 207.22
扣除后的无形资产组超额收益 116442.33 88679.32 64464.12 44546.81
客户关系在无形资产组占比 40% 40% 40% 40%
衰减率剩余 64.62% 55.39% 46.16% 36.93%
直线衰减 9.23% 9.23% 9.23% 9.23%
客户关系对应的超额收益 30098.01 19647.79 11902.66 6580.45续表
项目名称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无形资产组
产品销售收入 318096.13 318096.13 318096.13
EBIT 111333.65 111333.65 111333.65
减:营运资金贡献 3817.15 3817.15 3817.15
减:其他长期资产贡献 68047.47 68047.47 68047.47
减:人力资源贡献 197.51 197.51 197.51
扣除后的无形资产组超额收益 39271.52 39271.52 39271.52
客户关系在无形资产组占比 40% 40% 40%
衰减率剩余 27.70% 18.47% 9.24%
直线衰减 9.23% 9.23% 9.23%
客户关系对应的超额收益 4351.28 2901.38 1451.48其中客户关系占无形资产组的权重确认过程详见专利及著作权评估说明中的相关描述。
经测算,客户关系对组合无形资产的占比为 40%(取整)。则客户关系对收入的贡献额为全部无形资产贡献额×客户关系对组合无形资产的占比,同时,考虑到客户的市场竞争以及客户流失性,考虑衰减率,本次按照预测期内直线衰减。
B.折现率折现率,又称期望投资回报率,是基于收益法确定评估价值的重要参数。本次评
1-1-384估采用对比公司的无形资产投资回报率作为客户关系评估的折现率。
C.对比公司加权资金成本确定(WACC)
采用在国内上市的公司中选取参考企业并对“参考企业”的风险进行估算的方法
估算评估对象的折现率。选取参考企业的原则如下:
参考企业只发行人民币 A 股;
参考企业的股票截至评估基准日已上市 3 年以上;
参考企业的主营业务与评估对象的主营业务基本类似;
参考企业的经营规模与评估对象尽可能接近;
参考企业的经营阶段与评估对象尽可能相似或相近。
根据上述标准,本次评估选取了 3 家上市公司:数据港、润泽科技、奥飞数据作为参考企业。
WACCBT(Weighted Average Cost of Capital Before Tax)代表期望的总投资税前回报率。它是期望的股权收益率(即股权回报率)和税后债权收益率(即债权回报率)的加权平均值,权重取对比公司的股权与债权结构。在计算总投资回报率时,第一步需要计算截至评估基准日股权资金回报率和利用公开的市场数据计算债权资金回报率。
第二步,计算加权平均税前股权收益率和债权收益率。
D.股权收益率的确定为了确定股权收益率,本次评估利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ital Asset PricingModel or“CAPM”)。CAPM 是通常估算投资者收益要求并进而求公司股权收益率的方法。它可以用下列公式表述:
Ke=Rf+Beta×MRP+Rs
其中:
Ke:股权收益率
Rf:无风险收益率
Beta:Beta 风险系数
1-1-385MRP:股市风险超额回报率
Rs:公司特有风险超额收益率
对比企业股权收益率计算如下:
公司特股权公
无风险 超额风险 有风险 股权收
序 对比公 付息负 债权比 平市场 股权价
股票代码 收益率 收益率 超额收 益率
号 司名称 债(D) 例 价值 值比例(Rf) (MRP) 益率 (Ke)
(E)(Rs)
1 数据港 603881.SH 323394 12.89% 2186368 87.11% 1.83% 6.48% 1.64% 9.13%
2 润泽科技 300442.SZ 2321339 20.79% 8842161 79.21% 1.83% 6.48% 1.00% 10.36%
3 奥飞数据 300738.SZ 913491 33.09% 1847244 66.91% 1.83% 6.48% 1.29% 9.72%
a.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
通常认为国债收益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国债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小,小到可以忽略不计,故一般以国债持有至到期的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报酬率。考虑到与本项目的预期收益年限匹配,本次评估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的国债中分别选择从评估基准日至国债到期日的剩余期限为 10 年和 15 年的国债作为估算国债到期收益率的样本,并剔除 1 年内无交易的样本,通过插值法计算,评估基准日符合上述样本选择标准的剩余期限为 10 年 10 个月的国债平均到期收益率为 1.83%,以此作为本次评估的无风险报酬率。
b.估算资本市场平均收益率及市场风险溢价 MRP
i.衡量股市 MRP 指数的选取:估算股票市场的投资回报率首先需要确定一个衡量
股市波动变化的指数,中国目前沪、深两市有许多指数,评估专业人员选用沪深 300指数为 A 股市场投资收益的指标。
ii.指数年期的选择:本次对具体指数的时间区间选择为 2016 年到 2025 年。
iii.指数成分股及其数据采集:由于沪深 300 指数的成分股是每年发生变化的,因此评估专业人员采用每年年末时沪深 300 指数的成分股。
iv.年收益率的计算方式:采用算术平均值和几何平均值两种方法。
v.计算期每年年末的无风险收益率的估算:为估算每年的 MRP,需要估算计算期内每年年末的无风险收益率,评估专业人员采用长期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收
1-1-386益率。
vi.估算结论:经上述计算分析调整,几何平均收益率能更好地反映股市收益率的长期趋势,故采用几何平均收益率估算的 MRP 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目前国内股市的风险溢价,即市场风险溢价为 6.48%。
E.债权回报率的确定
目前我国公司债并非一个充分活跃市场,另一方面,官方公布的贷款利率是可以得到的。因此本次评估以评估基准日五年期以上 LPR 贷款利率 3.5%作为债权期望回报率。
F.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股权期望回报率和债权回报率可以用加权平均的方法计算总资本加权平均回报率。
权重取对比公司实际股权、债权结构比例。
对比企业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式如下:
WACC
WACCBT =
1?T
E D
WACC = Ke * + Kd * (1?T )*
D + E D + E
采用上述公式计算的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如下:
股权收益率 债权收益率 加权资金成本 税前加权资金成
对比公司名称 股票代码(Ke) (Kd) (WACC) 本(WACCBT)
数据港 603881.SH 9.13% 3.50% 8.34% 9.81%
润泽科技 300442.SZ 10.36% 3.50% 8.75% 11.67%
奥飞数据 300738.SZ 9.72% 3.50% 7.49% 8.81%
G.无形资产投资回报率
上述计算的 WACCBT 可以理解为投资企业全部资产的期望回报率,企业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有形非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组成。WACCBT 可以用下式表述:
WACCBT=Wc×Rc+Wf×Rf+Wi×Ri
对于流动资产的回报率按照基准日的一年期 LPR3%确定,有形非流动资产按照基准日的五年期以上 LPR3.5%确定。
故根据上述公式倒推无形资产期望回报率为:Ri=(WACCBT-Wc×Rc-Wf×Rf)
1-1-387/Wi,具体如下表:
有形非 有形非 无形非 无形非
营运资 营运资
流动资 流动资 流动资 流动资 无形资
金比 金回报
对比对象 股票代码 产比 产回报 产比 产回报 产税前
重% 率%
重% 率% 重% 率% 折现率(Wc) (Rc)(Wf) (Rf) (Wi) (Ri)
数据港 603881.SH 6.60% 3.00% 30.52% 3.50% 62.88% 13.59% 13.59%
润泽科技 300442.SZ 5.57% 3.00% 33.30% 3.50% 61.13% 16.91% 16.91%
奥飞数据 300738.SZ 2.13% 3.00% 53.24% 3.50% 44.63% 15.42% 15.42%
平均值 15.31%个别风险
2%
修正客户关系
17.31%
折现率
客户关系的风险高于股权风险,并高于专利权及专有技术风险,所适用的折现率应当高于同等收益期限的股权资本成本、专利权及专有技术资本成本,同时考虑个别风险修正 2%,即:经计算委估客户关系适用税前折现率为 17.31%。
H.无形资产价值的计算
经按上述方法对委估无形资产对应业务的未来收益进行预测,并确定收益期限、预测收益额和对应的折现率后,按以下计算公式计算客户关系市场价值: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6 年 3-12 月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无形资产组
产品销售收入 527040.63 655194.79 640715.44 595979.76
EBIT 184464.22 229318.18 224250.40 208592.92
减:营运资金贡献 6324.49 7862.34 7688.59 7151.76
减:其他长期资产贡献 56706.23 68047.47 68047.47 68047.47
减:人力资源贡献 2566.69 406.83 397.84 370.06
扣除后的无形资产组超额收益 118866.81 153001.54 148116.50 133023.63
客户关系在无形资产组占比 40% 40% 40% 40%
衰减率剩余 100.00% 92.31% 83.08% 73.85%
直线衰减 - 7.69% 9.23% 9.23%
客户关系对应的超额收益 47546.72 56494.29 49222.08 39295.18
折现率 17.31% 17.31% 17.31% 17.31%
折现年限 0.42 1.33 2.33 3.33
1-1-388项目名称 2026 年 3-12 月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折现系数 0.9351 0.8087 0.6894 0.5876
客户关系贡献现值 44460.94 45686.93 33933.70 23089.85
续表:
项目名称 2030 年 2031 年 2032 年 2033 年无形资产组
产品销售收入 546832.38 464542.14 392767.67 333732.25
EBIT 191391.33 162589.75 137468.68 116806.29
减:营运资金贡献 6561.99 5574.51 4713.21 4004.79
减:其他长期资产贡献 68047.47 68047.47 68047.47 68047.47
减:人力资源贡献 339.54 288.45 243.88 207.22
扣除后的无形资产组超额收益 116442.33 88679.32 64464.12 44546.81
客户关系在无形资产组占比 40% 40% 40% 40%
衰减率剩余 64.62% 55.39% 46.16% 36.93%
直线衰减 9.23% 9.23% 9.23% 9.23%
客户关系对应的超额收益 30098.01 19647.79 11902.66 6580.45
折现率 17.31% 17.31% 17.31% 17.31%
折现年限 4.33 5.33 6.33 7.33
折现系数 0.5009 0.4270 0.3640 0.3103
客户关系贡献现值 15076.09 8389.61 4332.57 2041.91
续表:
项目名称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无形资产组
产品销售收入 318096.13 318096.13 318096.13
EBIT 111333.65 111333.65 111333.65
减:营运资金贡献 3817.15 3817.15 3817.15
减:其他长期资产贡献 68047.47 68047.47 68047.47
减:人力资源贡献 197.51 197.51 197.51
扣除后的无形资产组超额收益 39271.52 39271.52 39271.52
客户关系在无形资产组占比 40% 40% 40%
衰减率剩余 27.70% 18.47% 9.24%
直线衰减 9.23% 9.23% 9.23%
客户关系对应的超额收益 4351.28 2901.38 1451.48
1-1-389项目名称 2034 年 2035 年 2036 年
折现率 17.31% 17.31% 17.31%
折现年限 8.33 9.33 10.33
折现系数 0.2645 0.2255 0.1922
客户关系贡献现值 1150.91 654.26 278.97
客户关系评估值(百万取整) 179100.00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客户关系账面价值为 0 元,市场价值为 179100.00 万元,评估增值 179100.00 万元。
6)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 2475.25 元,为一年以上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评估值为 2475.25 元,无评估增减值。
7)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 20640100.00 元,是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内部集团往来款。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 20640100.00 元,无评估增减值。
(3)上海福来科斯
采用资产基础法,上海福来科斯在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2 月 28 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上海福来科斯资产总额评估值为
128990.20 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 76498.48 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 145.73%;负债
总额评估值为 6651.00 万元,无评估增减变动;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22339.20 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 76498.48 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 166.88%。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42.83 42.83 - -
2 非流动资产 52448.89 128947.37 76498.48 145.85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52444.67 128943.14 76498.48 145.87
4 固定资产 - - - -
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6 在建工程 - - - -
1-1-390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7 使用权资产 - - - -
8 无形资产 - - - -
9 长期待摊费用 - - - -
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4.22 4.22 - -
12 资产总计 52491.72 128990.20 76498.48 145.73
13 流动负债 6651.00 6651.00 - -
14 非流动负债 - - - -
15 负债合计 6651.00 6651.00 - -
1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45840.72 122339.20 76498.48 166.88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 428319.88 元,全部为银行存款,共 2 个账户,均为人民币账户。货币资金评估值为 428319.88 元,无评估增减值。
2)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评估基准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524446654.90 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账面余额为 524446654.90 元,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比例% 账面价值
1 怀来斯达科数据有限公司 2023/12/27 100.00 524446654.90
怀来斯达科数据有限公司为上海福来科斯的全资子公司,评估专业人员对怀来斯达科数据有限公司进行了整体资产评估,并得出了被投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再按持股比例计算出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
经实施上述评估程序后,长期股权投资于评估基准日详细评估结果见下表:
单位:元
持股 长期股权投资评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账面净资产 评估净资产
比例 估值
1 怀来斯达科数据有限公司 1111398912.89 1289431437.21 100% 1289431437.21经评估,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524446654.90 元,评估价值 1289431437.21 元,评估增值 764984782.31 元。增值原因为: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
1-1-391算,本次对子公司进行全面评估,由于子公司评估增值故导致评估增值。
3)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 42226.71 元,为公司一年以上的待抵扣进项税。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 42226.71 元,无评估增减值。
4)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 66510000.00 元,主要内容为应付集团所属单位往来款。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 66510000.00 元,无评估增减值。
(4)河北思达歌
采用资产基础法,河北思达歌在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2 月 28 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河北思达歌资产总额评估值为
469262.18 万元,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 44647.41 万元,增值率为 10.51%;负债总额评
估值为 287728.50 万元,无评估增减变动;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81533.68 万元,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 44647.41 万元,增值率为 32.62%。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219580.76 219580.76 - -
2 非流动资产 205034.01 249681.42 44647.41 21.78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83500.00 228147.41 44647.41 24.33
4 固定资产 - - -
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6 在建工程 - - -
7 使用权资产 - - -
8 无形资产 - - -
9 长期待摊费用 34.01 34.01 - -
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21500.00 21500.00 - -
12 资产总计 424614.77 469262.18 44647.41 10.51
13 流动负债 286798.76 286798.76 - -
14 非流动负债 929.74 929.74 - -
1-1-392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15 负债合计 287728.50 287728.50 - -
1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36886.27 181533.68 44647.41 32.62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均为银行存款。银行存款账面值 17530086.25 元,共 11 个账户,其中 9个账户为人民币账户,2 个账户为美元账户。货币资金评估值 17530086.25 元,无评估增减值。
2)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2900000.00 元,坏账准备 0 元,账面价值 12900000.00 元,主要为应收集团内部关联方服务费;纳入评估范围内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2161452236.01 元,坏账准备 0 元,账面价值 2161452236.01 元,主要为关联方往来款项和分红款。应收账款评估值 12900000.00 元,其他应收款评估值 2161452236.01元,无评估增减值。
3)预付账款
预付款项账面价值 1079722.22 元,主要内容为预付的信用证贴现利息。预付款项评估值为 1079722.22 元,无评估增减值。
4)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为关联方委托贷款产生的利息收入,账面价值 2845555.66 元。应收利息评估值为 2845555.66 元,无评估增减值。
5)长期股权投资
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共计 19 家,均为全资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1835000000.00 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0 元,账面价值 1835000000.00 元。
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基本情况见下表所示: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比例% 账面价值(元)
1 怀来秦淮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018/8/17 100.00 170000000.00
2 怀来秦淮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2018/8/17 100.00 217000000.00
3 怀来斯达歌数据有限公司 2019/6/12 100.00 182000000.00
1-1-393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比例% 账面价值(元)
4 怀来斯达铮数据有限公司 2020/5/21 100.00 190500000.00
5 怀来斯达智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019/12/26 100.00 101000000.00
6 怀来斯达惠数据有限公司 2019/8/14 100.00 100000000.00
7 怀来斯达东数据有限公司 2020/5/6 100.00 149000000.00
8 怀来斯达华数据有限公司 2020/5/21 100.00 130500000.00
9 怀来斯达琪数据有限公司 2020/7/28 100.00 35000000.00
10 怀来斯达俊数据有限公司 2020/7/21 100.00 100000000.00
11 怀来斯达瑞数据有限公司 2019/7/31 100.00 85000000.00
12 怀来斯达铎数据有限公司 2020/5/28 100.00 67000000.00
13 怀来斯达昕数据有限公司 2020/7/14 100.00 100000000.00
14 怀来斯达宇数据有限公司 2019/7/31 100.00 0.00
15 怀来秦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0/5/28 100.00 0.00
16 怀来斯达源数据有限公司 2019/7/31 100.00 18000000.00
17 怀来斯达盛数据有限公司 2019/7/31 100.00 84000000.00
18 怀来斯达铭数据有限公司 2019/7/31 100.00 6000000.00
19 怀来斯达皓数据有限公司 2020/7/15 100.00 100000000.00
合计 1835000000.00
对于全资子公司的长期投资,采用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对被投资单位进行整体评估,再按被评估单位持股比例计算长期投资评估值。
经实施上述评估程序后,长期股权投资于评估基准日详细评估结果见下表:
单位:元
持股 长期股权投资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账面净资产 评估净资产
比例 评估值
1 怀来秦淮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167192054.09 167818727.69 100% 167818727.69
2 怀来秦淮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33412151.63 -34262612.31 100% -34262612.31
3 怀来斯达歌数据有限公司 182824422.60 202173572.33 100% 202173572.33
4 怀来斯达铮数据有限公司 190701371.18 190701371.18 100% 190701371.18
怀来斯达智数据科技有限公
5 81902455.87 91132165.45 100% 91132165.45
司
6 怀来斯达惠数据有限公司 131779866.67 162556359.03 100% 162556359.03
7 怀来斯达东数据有限公司 206659529.61 201499258.68 100% 201499258.68
8 怀来斯达华数据有限公司 128566878.70 131790305.49 100% 131790305.49
9 怀来斯达琪数据有限公司 4337184.98 48563883.39 100% 48563883.39
1-1-394持股 长期股权投资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账面净资产 评估净资产
比例 评估值
10 怀来斯达俊数据有限公司 73731366.31 70708729.29 100% 70708729.29
11 怀来斯达瑞数据有限公司 238167666.12 221530868.72 100% 221530868.72
12 怀来斯达铎数据有限公司 62316617.01 72387070.19 100% 72387070.19
13 怀来斯达昕数据有限公司 99755203.93 105611020.59 100% 105611020.59
14 怀来斯达宇数据有限公司 47095881.92 45378952.72 100% 45378952.72
15 怀来秦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3546.39 -3546.39 100% -3546.39
16 怀来斯达源数据有限公司 19419318.47 19085266.51 100% 19085266.51
17 怀来斯达盛数据有限公司 474178384.68 480517779.25 100% 480517779.25
18 怀来斯达铭数据有限公司 12990386.49 12990386.49 100% 12990386.49
19 怀来斯达皓数据有限公司 71332868.18 91294516.17 100% 91294516.17
合计 2281474074.46经评估,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1835000000.00 元,评估价值 2281474074.46元,评估增值 446474074.46 元。增值原因为:一是由于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计量,部分子公司历史盈利导致净资产账面值高于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二是由于本
次对子公司进行全面评估,部分子公司评估增值导致。
6)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账面价值 340107.19 元,原始入账金额 349824.53 元,为公司购买的董责险。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值为 340107.19 元,无评估增减值。
7)其他非流动资产
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 215000000.00 元,为应收关联方河北秦淮的借款。其他非流动资产评估值为 215000000.00 元,无评估增减值。
8)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账面值 130000000.00 元,为公司向兴业银行取得的借款。短期借款评估值为 130000000.00 元,无评估增减值。
9)应付职工薪酬
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 22126.83 元,核算内容为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的工资。
应付职工薪酬评估值为 22126.83 元,无评估增减值。
1-1-39510)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 2738036573.12 元,主要内容为应付集团所属单位往来款和审计费。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 2738036573.12 元,无评估增减值。
1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的账面价值为 9297363.87 元,为企业取得的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评估值为 9297363.87 元,无评估增减值。
(5)上海思达歌
采用资产基础法,上海思达歌在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2 月 28 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上海思达歌资产总额评估值为
373788.88 万元,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 91929.57 万元,增值率为 32.62%;负债总额评
估值为 239246.92 万元,无评估增减变动;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34541.97 万元,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 91929.57 万元,增值率为 215.73%。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65420.17 65420.17 - -
2 非流动资产 216439.14 308368.71 91929.57 42.47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216439.14 308368.71 91929.57 42.47
4 固定资产 - - -
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6 在建工程 - - -
7 使用权资产 - - -
8 无形资产 - - -
9 长期待摊费用 - - -
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12 资产总计 281859.31 373788.88 91929.57 32.62
13 流动负债 239246.92 239246.92 - -
14 非流动负债 - - -
15 负债合计 239246.92 239246.92 - -
1-1-396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1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42612.40 134541.97 91929.57 215.73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均为银行存款。银行存款账面值 10225154.46 元,共 14 个账户,其中 8个账户为人民币账户,6 个账户为美元账户。货币资金评估值 10225154.46 元,无评估增减值。
2)应收利息
应收利息为公司应收原股东 Stack HK Limited 的利息,账面价值 1935610.99 元。
应收利息评估值为 1935610.99 元,无评估增减值。
3)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642040982.28 元,坏账准备 0 元,账面价值 642040982.28元,主要为应收关联方款项。其他应收款评估值 642040982.28 元,无评估增减值。
4)长期股权投资
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共计 12 家,均为全资一级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2164391381.79 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0 元,账面价值 2164391381.79元。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基本情况见下表所示:
单位: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比例% 账面价值
1 海南秦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0.00 3000000.00
2 秦淮(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00
3 思达柯数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100.00 2099695860.00
4 山西秦工建造建筑有限公司 100.00 -
5 北京鲲鹏智维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
6 河北信维数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00.00 -
7 山西信通运维服务有限公司 100.00 695521.79
8 北京梧桐数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0.00
9 韶关秦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
10 韶关秦韶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50000000.00
1-1-397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比例% 账面价值
11 韶关秦曲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
12 乌兰察布秦察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
合计 2164391381.79
对于全资子公司的长期投资,采用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对被投资单位进行整体评估,再按被评估单位持股比例计算长期投资评估值。
经实施上述评估程序后,长期股权投资于评估基准日详细评估结果见下表:
单位:元序
被投资单位名称 账面净资产 评估净资产 持股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号
1 海南秦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6224645.93 56226845.65 100% 56226845.65
2 秦淮(上海)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33359299.34 -33082701.36 100% -33082701.36
3 思达柯数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2097972157.76 2097972157.76 100% 2097972157.76
4 山西秦工建造建筑有限公司 -5107.56 -44758557.61 100% -44758557.61
5 北京鲲鹏智维科技有限公司 -6445707.98 -5924910.61 100% -5924910.61
6 河北信维数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85934359.29 85934359.29 100% 85934359.29
7 山西信通运维服务有限公司 863412715.01 863412715.01 100% 863412715.01
8 北京梧桐数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4402560.00 13920344.82 100% 13920344.82
9 韶关秦塘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 100% -
10 韶关秦韶科技有限公司 49997310.73 49997310.73 100% 49997310.73
11 韶关秦曲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12 乌兰察布秦察科技有限公司 -10485.00 -10485.00 100% -10485.00
合计 3083687078.68经评估,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2164391381.79 元,评估价值 3083687078.68元,评估增值 919295696.89 元。增值原因为:一是由于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计量,部分子公司历史盈利导致净资产账面值高于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二是由于
本次对子公司进行全面评估,部分子公司评估增值导致。
5)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 2392469158.06 元,主要内容为应付集团所属单位往来款、预提审计费等。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 2392469158.06 元,无评估增减值。
1-1-398(6)南通思达歌
采用资产基础法,南通思达歌在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2 月 28 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南通思达歌资产总额评估值为
136796.79 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181.36 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0.13%;负债总额
评估值为 81026.81 万元,无评估增减变动;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55769.97 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181.36 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0.32%。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100034.04 100034.04 - -
2 非流动资产 36944.11 36762.74 -181.36 -0.49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6360.00 36147.31 -212.69 -0.58
4 固定资产 584.11 615.44 31.33 5.36
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6 在建工程 - - -
7 使用权资产 - - -
8 无形资产 - - -
9 长期待摊费用 - - -
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12 资产总计 136978.15 136796.79 -181.36 -0.13
13 流动负债 81026.81 81026.81 - -
14 非流动负债 - - -
15 负债合计 81026.81 81026.81 - -
1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55951.33 55769.97 -181.36 -0.32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均为银行存款。银行存款账面值 3017093.57 元,共 8 个账户,其中 4 个账户为人民币账户,4 个账户为美元账户。货币资金评估值为 3017093.57 元,无评估增减值。
2)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22500000.00 元,坏账准备 0.00 元,账面价
1-1-399值 22500000.00 元,为应收内部关联方服务费;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974823334.76元,坏账准备 0.00 元,账面价值 974823334.76 元,均为应收内部关联方款项。应收账款评估值 22500000.00 元,其他应收款评估值 974823334.76 元,无评估增减值。
3)长期股权投资
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共计 6 家,均为全资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363600000.00 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0.00 元,账面价值 363600000.00 元。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基本情况见下表所示:
单位: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比例% 账面价值
1 江苏秦淮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019/6 100.00 141000000.00
2 南通思达科数据有限公司 2019/7 100.00 75600000.00
3 江苏思达歌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019/6 100.00 89000000.00
4 南通斯达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0/5 100.00 58000000.00
5 南通斯达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20/6 100.00 0.00
6 南通斯达坤数据有限公司 2022/7 100.00 0.00
合计 363600000.00
对于全资子公司的长期投资,采用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对被投资单位进行整体评估,再按被评估单位持股比例计算长期投资评估值。
经实施上述评估程序后,长期股权投资于评估基准日详细评估结果见下表:
单位:元
持股比 长期股权投资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账面净资产 评估净资产
例 评估值
1 江苏秦淮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99606117.90 107717484.87 100% 107717484.87
2 南通思达科数据有限公司 118929526.98 121521126.82 100% 121521126.82
3 江苏思达歌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85169090.00 73624783.12 100% 73624783.12
4 南通斯达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6533520.92 59099295.03 100% 59099295.03
5 南通斯达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487770.30 -487770.30 100% -487770.30
6 南通斯达坤数据有限公司 -1861.95 -1861.95 100% -1861.95
合计 361473057.59经评估,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363600000.00 元,评估价值 361473057.59 元,评估减值 2126942.41 元。减值原因为:一是由于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计量,子公司历史亏损导致净资产账面值低于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二是由于本次对子公
1-1-400司进行全面评估,由于子公司评估减值故导致评估减值。
4)固定资产
南通思达歌此次申报评估的设备共计 476 台/项/组,均为电子设备。委估设备资产主要分布于公司机房楼内,主要包括精密空调、低压配电柜、高压柜、UPS 等。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设备购置于 2017 年 6 月至 2022 年 5 月期间,截至资产清查日,委估设备维护保养一般,使用正常。账面原值 27814946.34 元,账面净值 5841065.84 元,账面价值组成详见下表:
内容 电子设备 合计数量(台/项/组) 476 476
账面原值(元) 27814946.34 27814946.34
账面净值(元) 5841065.84 5841065.84
设备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其估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 重要及大型电子设备的评估
A.重置全价的计算公式或方法
重要及大型电子设备重置全价由设备购价、运杂费、设备基础及管网费、安装调
试费、设计费、监理费、建设单位管理费、资金成本等费用组成,并扣除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其计算公式为:
设备重置全价=设备购置价+运杂费+设备基础费+安装调试费+前期及其他费
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其中:
a.设备购置价:通过市场询价确定设备的现行市场价格,具体方式如下:
直接向经销商或制造商询价,或参考商家的价格表、正式出版的价格资料、计算机网络上公开的价格信息等,并考虑其价格可能的下浮幅度,以及设备改造的成本费用,确定设备的现行市场价格;
采用替代的方法确定设备的现行市场价格,对一些老旧或无法查到现行市场价格,但已出现替代的设备,按照评估的替代性原则,经过技术含量和功能差别的分析比较,
1-1-401合理确定设备的现行市场价格;
采用分类价格系数调整法:对于查不到现行市场价格,也无替代设备出现的老旧设备和自制设备、非标设备,将设备账面原值调整为设备原始购置价的前提下,通过测算同期、同类设备的价格变动系数,对账面价值调整获得设备的现行市场价格。
b.运杂费:根据设备特点及运距进行考虑。
c.设备基础费:根据设备的特点,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财务决算资料、行业经验,以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基础费率计取。
d.安装调试费:根据设备的特点、重量、安装难易程度,参考《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财务决算资料、行业经验,以购置价为基础,按不同安装费率计取。
对小型、无需安装的设备,不考虑安装调试费。
e.前期及其他费用: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查设计费、工程建设监理费、联合
试车费、管理费等,根据委估的机器设备的具体情况参照市场行情或相关文件计算确定。
f.资金成本:按能形成独立产能的主要设备的建设周期,并参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确定,资金均衡投入。
g.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被评估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重置成本中的设备购价、基础费、安装调试费、设计费、监理费等费用按对应的增值税率计算确定增值税进项税。
B.综合成新率的确定经分析,委估资产不存在功能性、经济性贬值,故仅考虑实体性贬值。
对大型、关键设备,采用勘查成新率和年限成新率按权重确定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新率=年限成新率×40%+勘查成新率×60%
年限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勘查成新率的确定以设备实际状况为主,根据设备的技术状态、工作环境、维护
1-1-402保养情况,依据现场实际勘查情况对设备分部位进行逐项打分确定。
* 小型电子及办公设备的评估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小型电子及办公设备多为企业办公用电脑、打印机等设备,由经销商负责运送安装调试,重置成本直接以市场采购价格确定。
小型电子及办公设备成新率,主要依据其经济寿命年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
经评估,南通思达歌设备类资产评估原值为 28541500.00 元,评估净值为
6154390.00 元。评估净值增值 313324.16 元,评估净值增值率 5.36%。设备评估结果
汇总表见下表:
内容 电子设备 合计数量(台/项/组) 476 476
账面原值(元) 27814946.34 27814946.34
账面净值(元) 5841065.84 5841065.84
重置全价(元) 28541500.00 28541500.00
评估净值(元) 6154390.00 6154390.00
评估净值增减值(元) 313324.16 313324.16
评估净值增减值率% 5.36 5.36
电子设备评估增值主要原因:委估设备会计折旧年限短于评估采用的经济寿命年限,导致本次评估增值。
5)应交税费
应交税费账面价值 109265.96 元,主要核算公司应交纳的各种税金,如应交增值税等。应交税费评估值为 109265.96 元,无评估增减值。
6)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 810158881.99 元,主要内容为应付集团所属单位往来款和审计费。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 810158881.99 元,无评估增减值。
(7)大同秦数
采用资产基础法,大同秦数在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2 月 28 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1-1-403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大同秦数资产总额评估值为
804449.02 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 268503.05 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 50.10%;负债
总额评估值为 411607.09 万元,无评估增减变动;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392841.93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 268503.05 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 215.94%。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303776.81 303776.81 - -
2 非流动资产 232169.17 500672.22 268503.05 115.65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232169.17 500672.22 268503.05 115.65
4 固定资产 - - -
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6 在建工程 - - -
7 使用权资产 - - -
8 无形资产 - - -
9 长期待摊费用 - - -
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12 资产总计 535945.97 804449.02 268503.05 50.10
13 流动负债 411607.09 411607.09 - -
14 非流动负债 - - -
15 负债合计 411607.09 411607.09 - -
1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24338.88 392841.93 268503.05 215.94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均为银行存款。银行存款账面值 15567248.53 元,共 12 个账户,其中 8个账户为人民币账户,4 个账户为美元账户。货币资金评估值为 15567248.53 元,无评估增减值。
2)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3022200821.83 元,坏账准备 0.00 元,账面价值
3022200821.83 元,主要为应收集团内部关联单位往来款及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评
1-1-404估值 3022200821.83 元,无评估增减值。
3)长期股权投资
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共计 16 家,均为全资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2321691663.45 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0.00 元,账面价值 2321691663.45 元。
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基本情况见下表所示:
单位: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比例% 账面价值
1 大同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100.00 725000000.00
2 大同斯达云数据有限公司 100.00 120000000.00
3 大同斯达皓数据有限公司 100.00 133000000.00
4 大同斯达琛数据有限公司 100.00 58000000.00
5 大同斯达文数据有限公司 100.00 165000000.00
6 大同斯达煜数据有限公司 100.00 160000000.00
7 大同斯达颖数据有限公司 100.00 125391663.45
8 大同斯达靖数据有限公司 100.00 163100000.00
9 大同斯达屹数据有限公司 100.00 -
10 大同斯达科数据有限公司 100.00 480000000.00
11 大同斯达歌数据有限公司 100.00 150000000.00
12 大同秦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00
13 大同斯达泰数据有限公司 100.00 -
14 庆阳秦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
15 庆阳秦淮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41200000.00
16 秦工物业管理服务山西有限公司 100.00 -
合计 2321691663.45
对于全资子公司的长期投资,采用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对被投资单位进行整体评估,再按被评估单位所占权益比例计算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
经实施上述评估程序后,长期股权投资于评估基准日详细评估结果见下表:
单位:元
序 持股 长期股权投资评
被投资单位名称 账面净资产 评估净资产
号 比例 估值
1 大同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1213998688.29 1436214672.44 100% 1436214672.44
2 大同斯达云数据有限公司 795798158.21 801454846.30 100% 801454846.30
1-1-405序 持股 长期股权投资评
被投资单位名称 账面净资产 评估净资产
号 比例 估值
3 大同斯达皓数据有限公司 383468297.82 393245193.31 100% 393245193.31
4 大同斯达琛数据有限公司 150124771.30 157834720.82 100% 157834720.82
5 大同斯达文数据有限公司 623629920.16 619782731.92 100% 619782731.92
6 大同斯达煜数据有限公司 444769549.63 458238185.56 100% 458238185.56
7 大同斯达颖数据有限公司 180348388.85 199230521.51 100% 199230521.51
8 大同斯达靖数据有限公司 154913530.46 249098903.60 100% 249098903.60
9 大同斯达屹数据有限公司 -4244.44 -4244.44 100% -4244.44
10 大同斯达科数据有限公司 503531550.96 503538188.69 100% 503538188.69
11 大同斯达歌数据有限公司 147627511.16 147638418.62 100% 147638418.62
12 大同秦鑫新能源有限公司 785943.69 785943.69 100% 785943.69
13 大同斯达泰数据有限公司 -3492.10 -717906.64 100% -717906.64
庆阳秦庆信息技术有限公
14 - 0.00 100% 0.00
司庆阳秦淮数据科技有限公
15 38554503.14 43076865.44 100% 43076865.44
司秦工物业管理服务山西有
16 -2233713.79 -2694876.16 100% -2694876.16
限公司
合计 5006722164.67经评估,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2321691663.45 元,评估价值 5006722164.67元,评估增值 2685030501.22 元。增值原因为:一是由于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计量,部分子公司历史盈利导致净资产账面值高于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二是由于本
次对子公司进行全面评估,部分子公司评估增值导致。
4)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 4116070895.74 元,主要系应付集团所属单位往来款、股权转让款、审计费和评估费。其他应付款评估值 4116070895.74 元,无评估增减值。
(8)张家口思达柯
采用资产基础法,张家口思达柯在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2 月 28 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张家口思达柯资产总额评估值为
319049.85 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 25771.53 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 8.79%;负债总
额评估值为 187335.85 万元,无评估增减变动;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31714.00 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 25771.53 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 24.33%。详细情况见下表:
1-1-406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236318.88 236318.88 - -
2 非流动资产 56959.43 82730.97 25771.53 45.25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56952.44 82723.97 25771.53 45.25
4 固定资产 - - - -
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6 在建工程 - - - -
7 使用权资产 - - - -
8 无形资产 - - - -
9 长期待摊费用 - - - -
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7.00 7.00 - -
12 资产总计 293278.32 319049.85 25771.53 8.79
13 流动负债 186960.90 186960.90 - -
14 非流动负债 374.95 374.95 - -
15 负债合计 187335.85 187335.85 - -
1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05942.47 131714.00 25771.53 24.33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 4683506.59 元,全部为银行存款,共 12 个账户,其中 9 个账户为人民币账户,3 个账户为美元账户,货币资金评估值为 4683506.59 元,无评估增减值。
2)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5850000.00 元,未计提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5850000.00 元,主要为应收集团内部关联单位往来款;纳入评估范围内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2352655323.80 元,未计提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2352655323.80 元,主要为应收集
团内部关联单位往来款、应收股利及押金。应收账款评估值 5850000.00 元;其他应收款评估值 2352655323.80 元,无评估增减值。
3)长期股权投资
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共计 18 家,包括全资子公司 17 家,非控股公司 1
1-1-407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569524386.87 元,未计提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569524386.87 元。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基本情况见下表所示:
单位: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比例% 账面价值
1 河北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100.00 324759223.98
2 河北信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3000000.00
3 信铠云计算(天津)有限公司 100.00 69000000.00
4 北京秦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00.00 1000000.00
5 廊坊斯哲数据有限公司 100.00 0.00
6 张家口斯旭数据有限公司 100.00 2000000.00
7 张家口斯恒数据有限公司 100.00 2000000.00
8 张家口斯栋数据有限公司 100.00 2000000.00
9 张家口斯云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0.00
10 张家口斯岳数据有限公司 100.00 0.00
11 张家口斯楠园区发展有限公司 100.00 30700000.00
12 怀来斯达仕数据有限公司 100.00 483280.19
13 张家口斯畅数据有限公司 100.00 0.00
14 张家口斯博数据有限公司 100.00 0.00
15 怀来惠智建筑有限公司 100.00 89612458.38
16 天津信迅数据有限公司 100.00 0.00
17 中卫秦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00 0.00
18 河北冀综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34.00 44969424.32
合计 569524386.87
对于全资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再按被评估单位所占权益比例计算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
对非控股的长期股权投资,历史上无投资收益分红,且由于持股比例较小,无法进入企业进行整体评估,按照被投资企业基准日的账面净资产乘以持股比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
非控股公司为河北冀综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34%),公司对该笔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被投资企业的收入全部来源于与评估主体的业务合作,因双方对同样业务的账务处理存在时间性差异,故本次审计根据实际情况对被投资企业的收入及净资产差异作出合理调整后确认本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评估专业人员在
1-1-408核实双方的合作协议条款、对被投资企业账面净资产调整过程的基础上以核实后账面
价值确认评估值。
经实施上述评估程序后,长期股权投资于评估基准日详细评估结果见下表:
单位:元
序 持股
被投资单位名称 账面净资产 评估净资产 评估价值
号 比例
1 河北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445213034.02 591820266.54 100% 591820266.54
2 河北信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371659.31 3493990.21 100% 3493990.21
信铠云计算(天津)有限公
3 33818958.64 45855916.22 100% 45855916.22
司北京秦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4 -7915853.41 -7915853.41 100% -7915853.41
公司
5 廊坊斯哲数据有限公司 0.00 0.00 100% 0.00
6 张家口斯旭数据有限公司 2048048.48 2048048.48 100% 2048048.48
7 张家口斯恒数据有限公司 2052966.68 2052966.68 100% 2052966.68
8 张家口斯栋数据有限公司 2048051.78 2048051.78 100% 2048051.78
张家口斯云园区发展有限公
9 -3676.97 -3676.97 100% -3676.97
司
10 张家口斯岳数据有限公司 -4167.38 -4167.38 100% -4167.38
张家口斯楠园区发展有限公
11 29208045.05 29208690.40 100% 29208690.40
司
12 怀来斯达仕数据有限公司 553521.08 553521.08 100% 553521.08
13 张家口斯畅数据有限公司 -1870.05 -1870.05 100% -1870.05
14 张家口斯博数据有限公司 -1870.05 -1870.05 100% -1870.05
15 怀来惠智建筑有限公司 113295020.25 113117052.22 100% 113117052.22
16 天津信迅数据有限公司 -1028.11 -1028.11 100% -1028.11
17 中卫秦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7.47 264.56 100% 264.56
河北冀综能能源发展有限公
18 124873582.33 132263012.70 34% 44969424.32
司
合计 827239726.52经评估,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569524386.87 元,评估价值 827239726.52 元,评估增值 257715339.65 元。增值原因为:一是由于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计量,部分子公司历史盈利导致净资产账面值高于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二是由于本次
对子公司进行全面评估,部分子公司评估增值故导致评估增值。
4)其他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 69961.79 元,为公司一年以上的待抵扣进项税。其他非
1-1-409流动资产评估值为 69961.79 元,无评估增减值。
5)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 1869608984.23 元,应付集团所属单位往来款和审计费。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 1869608984.23 元,无评估增减值。
6)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账面价值 3749494.47 元,系公司取得的与资产相关政府补贴的摊余价值。递延收益评估值为 3749494.47 元,无评估增减值。
(9)梧桐数基
采用资产基础法,梧桐数基在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2 月 28 日的评估结论如下: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梧桐数基资产总额评估值为 10.03 万元,无评估增减变动;负债总额评估值为 10.10 万元,无评估增减变动;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0.07 万元,无评估增减变动。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10.03 10.03 - -
2 非流动资产 - - - -
3 资产总计 10.03 10.03 - -
4 流动负债 10.10 10.10 - -
5 非流动负债 - - - -
6 负债合计 10.10 10.10 - -
7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0.07 -0.07 - -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 90271.72 元,为银行存款组成,共 1 个账户,为人民币存款。
货币资金评估值为 90271.72 元,无评估增减值。
2)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10000.00 元,其中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为 10000.00 元,坏账准备 0 元,主要为关联公司内部往来款项。其他应收款评估值为 10000.00 元,无评
1-1-410估增减值。
3)长期股权投资
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共计 1 家,为全资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0.00 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0.00 元,账面价值 0.00 元。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
投资基本情况见下表所示:
单位: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比例 账面价值
1 北京梧桐芯投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0.00
对于全资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企业价值评估的方法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再按被评估单位所占权益比例计算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
经实施上述评估程序后,长期股权投资于评估基准日详细评估结果见下表:
单位:元长期股权投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账面净资产 评估净资产 持股比例资评估值
1 北京梧桐芯投科技有限公司 0.00 0.00 100% 0.00经评估,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0.00 元,评估价值 0.00 元,无评估增减值。
4)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为 101000.00 元,主要为应付集团所属单位往来款。其他应付款评估值为 101000.00 元,无评估增减值。
4、不同评估方法下评估结果的差异及其原因
本次目标资产秦淮数据评估采用市场法测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2906300.00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测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1257702.32 万元,两者差异
1648597.68 万元,差异率 56.72%。两种评估方法差异的原因主要是:
(1)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资产的成本重置为价值标准,反映的是对资产的投入所
耗费的社会必要劳动(购建成本),这种购建成本通常将随着国民经济的变化而变化。
(2)市场法评估是通过分析同行业或类似行业市场交易的情况来估算被评估单位的价值,反映了在正常公平交易的条件下公开市场对于企业价值的评定,该方法通常将受到可比公司和调整体系的影响。
1-1-411综上所述,从而造成两种评估方法产生差异。
5、评估结果的选取
由于资产基础法是基于秦淮数据于评估基准日的账面资产和负债以及可辨认资产
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来估算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但未能包含难以辨认的管理水平、人才团队、品牌优势、商誉等无形资源的价值,即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无法涵盖企业全部资产的价值,也难以反映不同类型资产之间的协同效应;市场法评估结果涵盖了上述难以辨认无形资产的价值,市场法根据可比上市公司价值比率,经比较调整后确定价值,其数据来源于公开市场,具备较高的透明度和可比性,市场法的基础更为直接、客观,且易于被市场投资者所接受。因此本次评估以市场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由此得到秦淮数据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
2906300.00 万元。
(八)估值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1、评估报告所称“评估价值”系指评估机构对所评估资产在现有用途不变并持续经营,以及在评估基准日之状况和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为评估报告所列明的目的而提出的公允估值意见,而不对其它用途负责。
2、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
则确定的市场价值,未考虑该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和税项,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3、在资产评估结果有效使用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进
行适当调整,而不能直接使用评估结论。
4、本次评估中账面值引用了天健会计师于 2026 年 6 月 15 日出具的《东数一号备考审计报告》。引用过程中无调整事项。
5、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1)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部分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证,秦淮数
据各下属公司声明其产权属于申报单位,并根据施工许可证等建设证照资料对其建筑
1-1-412面积进行了申报,现场清查中,评估专业人员仅对公司申报的房屋建筑面积进行了一
般性核实,未实地测量,本次评估根据公司申报建筑面积,将其视为各公司拥有完全产权进行评估,未考虑可能存在的产权纠纷及完善产权手续可能发生的税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也未考虑若公司申报建筑面积与产权登记部门最终确定的建筑面积不一致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2)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部分土地使用权尚未办理产权证,秦淮数
据下属公司声明其产权属于申报单位,并根据土地出让合同对资产状况进行了申报,本次对上述土地使用权按公司申报面积进行评估,未考虑若公司申报的土地面积与产权登记部门最终确定的土地面积不一致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部分车辆实际权利人与证载权利人不一致,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情况说明及车辆服务协议,上述车辆的产权归车辆实际权利人所有,本次评估将其作为完全产权进行评估。未考虑以上车辆实际权利人与证载权利人不一致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6、资产评估程序受限情况、处理方式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1)本次评估中,资产评估师未对各种建(构)筑物的隐蔽工程及内部结构(非肉眼所能观察的部分)做技术检测,房屋、构筑物评估结论是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工程资料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在未借助任何检测仪器的条件下,通过实地勘查作出判断。
(2)本次评估中,评估专业人员未对各种设备在评估基准日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做
技术检测,评估专业人员在假定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和运行记录是真实有效的前提下,通过现场调查作出判断。
7、抵押、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等事项
(1)截至评估基准日,东数一号下属公司秦淮数据存在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担保事项。
(2)截至评估基准日,东数一号下属公司东创未来的长期借款余额为 1680000万元,系银团贷款,牵头贷款银行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涉及东创未来、东数三号以及目标资产秦淮数据下属公司的股权质押。本次评估时未考虑上述担保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1-1-413(3)截至评估基准日,秦淮数据及其下属公司存在租赁事项,上述租赁事项在各
承租单位的使用权资产科目核算,本次评估考虑了上述租赁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8、其他事项
截至评估基准日,秦淮数据下属河北秦淮数据有限公司持有河北英维克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9%。评估专业人员未能取得河北英维克科技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的财务报表,本次对河北英维克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按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评估不存在其他需要说明的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九)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之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及交易作价的影响
1、东数三号下属子公司宜昌市秦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韶关秦粤数据科技有限公
司和乌兰察布秦澜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设立,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均未开展经营活动,也未建立财务账册,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期后设立子公司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2、截至评估基准日,东数三号下属子公司河北秦数股东为吴华鹏、肖蒨,2026年 4 月 22 日股东变更为东数三号。河北秦数为东数三号并购秦淮数据股权范围内的主体,截至评估基准日,东数三号已支付收购秦淮数据各经营主体 100%股权的全部交易价款,秦淮数据相关主体股权的权属及其附着的权利义务已交割至东数三号,故本次将河北秦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未考虑该股权于基准日后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2026 年 4 月 17 日,根据张家口思达柯的股东决定及修改后公司章程,张家口思达柯将其持有的中卫秦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认缴出资 22000 万元,实缴 0 元,出资时间为 2030 年 5 月 31 日前)以人民币 0 元转让给东数三号,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评估未考虑期后股权变更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4、2026 年 5 月 9 日,根据内蒙古乌兰察布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的股东决定及修
改后公司章程,内蒙古乌兰察布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将其持有乌兰察布东阳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认缴出资 15000 万元,实缴 1705 万元)以人民币 1705 万元价格转让给东数三号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乌兰察布秦澜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1-1-4145 月 14 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乌兰察布东阳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公司成立以来主要围绕东阳光新能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基地项目展开建设,持有
的资产主要为 2026 年 2 月 24 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一宗土地使用权以及项目建设发生的前期费用。该股权转让按公司实缴出资额作价公允,不会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故本次评估未考虑期后股权变更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本次评估均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未发生对评估及交易作价产生影响的重要变化事项。
二、共创一号评估情况
(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根据重庆坤元出具的《共创一号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对象是共创一号的全部财产份额价值。
本次评估仅采用了资产基础法一种方法,未采用其他方法的理由如下:
收益法的基础是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即对投资者来讲,企业的价值在于预期企业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由于共创一号作为持股平台,自 2025 年 11 月成立以来无实际经营业务,其未来经营收益无法合理预计,不适用收益法评估。
共创一号作为持股平台,自 2025 年 11 月成立以来无实际经营业务,公开市场缺少类似可比的上市公司或股权交易案例,不适用市场法评估。
共创一号成立日期较短,资产构成清晰,相关资产价值可以通过合理估值途径取得,采用资产基础法能够有效的反映其市场价值。
综上,本次仅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共创一号全部财产份额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论为 6496.52 万元,总负债评估值为 0,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 6496.52 万元,较账面价值评估增值 486.52 万元,增值率为 8.10%。
(二)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公平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
1-1-415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
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资产持续使用假设:资产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
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4)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定。即
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企业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能力。
2、具体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
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企业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企业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3)除非另有说明,假设企业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4)假设企业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5)假设企业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现时方向保持一致。
(6)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7)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基础资料、财务资料等)均真实、准
确、完整,有关重大事项披露充分。
(8)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1-416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成立且合理。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者上述评估假设不完全成立时,评估结论即告失效。
(三)评估方法、重要评估参数及相关依据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截至评估基准日,共创一号资产总额账面价值为 6010.00 万元,资产总额评估值为 6496.52 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 486.52 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 8.10%;负债总额账面值为 0,负债总额评估值为 0,无评估增减变动额;所有者权
益账面值为 6010.00 万元,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 6496.52 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
486.52 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 8.10%。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变动额 增减变动幅度(%)
序号 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10.00 10.00 - -
2 非流动资产 6000.00 6486.52 486.52 8.11
3 其中: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6000.00 6486.52 486.52 8.11
4 资产总计 6010.00 6496.52 486.52 8.10
5 流动负债 - - - -
6 非流动负债 - - - -
7 负债合计 - - - -
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6010.00 6496.52 486.52 8.10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 99982.35 元,为公司银行存款,共 1 个账户,为人民币账户。
银行存款的评估结果为 99982.35 元,无评估增减值。
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共 1 项,账面价值 60000000.00 元,主要系对东数一号的股权投资,其中投资成本为 60000000.00 元,未发生公允价值变动。情况如下:
1-1-417单位:万元
序号 主体名称 成立日期 投资成本 持有比例 账面价值
1 宜昌东数一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5/07/18 6000.00 0.5217% 6000.00
根据项目整体方案选取合适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对被投资企业进行评估。
对于本次评估范围的子公司,引用重庆坤元出具的《东数一号评估报告》,采用其东数一号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再乘以被评估单位持有比例计算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评估值。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于评估基准日详细评估结果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主体名称 持股比例 账面值 评估值
1 宜昌东数一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0.5217% 6000.00 6486.52
三、共创二号评估情况
(一)评估的基本情况
根据重庆坤元出具的《共创二号评估报告》,本次评估对象是共创二号的全部财产份额价值。
本次评估仅采用了资产基础法一种方法,未采用其他方法的理由如下:
收益法的基础是经济学的预期效用理论,即对投资者来讲,企业的价值在于预期企业未来所能够产生的收益。由于共创二号作为持股平台,自 2025 年 11 月成立以来无实际经营业务,其未来经营收益无法合理预计,不适用收益法评估。
共创二号作为持股平台,自 2025 年 11 月成立以来无实际经营业务,公开市场缺少类似可比的上市公司或股权交易案例,不适用市场法评估。
共创二号成立日期较短,资产构成清晰,相关资产价值可以通过合理估值途径取得,采用资产基础法能够有效的反映其市场价值。
综上,本次仅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共创二号全部财产份额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论为 6193.81 万元,较账面所有者权益 5730.00 万元,评估增值 463.81 万元,增值率为 8.09%。
1-1-418(二)评估假设
1、一般假设
(1)公平交易假设:假定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公开市场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在这样的
市场条件下接受何种影响的一种假定。公开市场是指充分发达与完善的市场条件,是指一个有自愿的买方和卖方的竞争性市场,在这个市场上,买方和卖方的地位平等,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性或不受限制的条件下进行。
(3)资产持续使用假设:资产持续使用假设是对资产拟进入市场的条件以及资产
在这样的市场条件下的资产状态的一种假定。首先被评估资产正处于使用状态,其次假定处于使用状态的资产还将继续使用下去。在持续使用假设条件下,没有考虑资产用途转换或者最佳利用条件,其评估结果的使用范围受到限制。
(4)企业持续经营假设:是将企业整体资产作为评估对象而作出的评估假定。即
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所处的外部环境下,按照经营目标,持续经营下去。企业经营者负责并有能力担当责任;企业合法经营,并能够获取适当利润,以维持持续经营能力。
2、具体假设
(1)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本次交易
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企业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企业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3)除非另有说明,假设企业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4)假设企业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5)假设企业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经营范围、方式与现时方向保持一致。
(6)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重大变化。
1-1-419(7)假设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料(基础资料、财务资料等)均真实、准
确、完整,有关重大事项披露充分。
(8)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认定这些假设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成立且合理。当未来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或者上述评估假设不完全成立时,评估结论即告失效。
(三)评估方法、重要评估参数及相关依据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截至评估基准日,共创二号资产总额账面值为 5730.00 万元,资产总额评估值为 6193.81 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 463.81 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
8.09%;负债总额账面值为 0,负债总额评估值为 0,无评估增减变动额;所有者权益
账面值为 5730.00 万元,所有者权益评估值为 6193.81 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
463.81 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 8.09%。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单位:万元增减变动幅度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变动额
序号 项目 (%)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10.00 10.00 - -
2 非流动资产 5720.00 6183.81 463.81 8.11
其中:其他非流动金融
3 5720.00 6183.81 463.81 8.11
资产
4 资产总计 5730.00 6193.81 463.81 8.09
5 流动负债 - - - -
6 非流动负债 - - - -
7 负债合计 - - - -
8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5730.00 6193.81 463.81 8.09
1、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账面价值 99999.44 元,为公司银行存款,共 1 个账户,为人民币账户。
银行存款的评估结果为 99999.44 元,无评估增减值。
1-1-4202、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截至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共 1 项,账面价值
57200000.00 元,其中投资成本为 57200000.00 元,未发生公允价值变动。其他非流
动金融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主体名称 成立日期 投资成本 持有比例 账面价值
1 宜昌东数一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025/07/18 5720.00 0.4974% 5720.00
根据项目整体方案选取合适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对被投资企业进行评估。
对于本次评估范围的子公司,引用重庆坤元出具的《东数一号评估报告》,采用其东数一号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再乘以被评估单位持有比例计算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评估值。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于评估基准日详细评估结果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主体名称 持股比例 账面值 评估值
1 宜昌东数一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0.4974% 5720.00 6183.81
四、重要下属企业的评估的基本情况
本次评估对目标资产采用市场法和资产基础法评估,并采用市场法评估方法作为最终评估结论。在市场法下,本次评估对目标资产采用合并口径进行评估,未单独对子公司进行评估。在资产基础法下,各子公司的评估方法一致,评估方法具体请见
“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基本情况”之“一、东数一号评估情况”之“(三)评估方法、重要评估参数及相关依据”之“3、具体评估方法”的相关内容。
目标资产存在构成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净利润来
源百分之二十以上且有重大影响的重要下属企业,为怀来斯达科、上海思达柯、大同秦淮、北京秦淮、大同秦灵、怀来秦园、河北思达歌、大同秦数等 8 家公司,其中,河北思达歌和大同秦数的评估过程具体请见“第六章 标的资产评估作价基本情况”之
“一、东数一号评估情况”之“(七)秦淮数据评估情况”之“3、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的相关内容,对其他目标资产重要下属企业的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见下文分析。
1-1-421(一)怀来斯达科
1、评估的基本情况
本次评估的对象为怀来斯达科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根据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现场勘查
与其他途径收集的资料以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等相关条件,结合前述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分析等综合判断,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2、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怀来斯达科数据有限公司资产总额评估值为 260196.16 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 17803.25 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 7.34%;
负债总额评估值为 131253.02 万元,无评估增减变动;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28943.14 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 17803.25 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 16.02%。详细情
况见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86637.89 86637.89 - -
2 非流动资产 155755.02 173558.27 17803.25 11.43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
4 固定资产 129698.88 147021.02 17322.13 13.36
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6 在建工程 1177.49 1177.49 - -
7 使用权资产 - - - -
8 无形资产 2272.28 4091.28 1819.00 80.05
9 长期待摊费用 17493.24 16155.36 -1337.88 -7.65
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5113.12 5113.12 - -
12 资产总计 242392.91 260196.16 17803.25 7.34
13 流动负债 74809.00 74809.00 - -
14 非流动负债 56444.01 56444.01 - -
15 负债合计 131253.02 131253.02 - -
1-1-422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1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11139.89 128943.14 17803.25 16.02
各项资产(负债)的评估结果较账面值变动的原因分析:
(1)固定资产—机器设备评估增值主要原因:设备会计折旧年限短于设备经济寿命年限,导致评估增值。
(2)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增值主要原因:房屋建筑物近年来建造成本的人工、机械及材料费上涨,导致评估增值。
(3)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增值主要原因:拿地时间较早,近几年该区域内土地价格有所上涨导致。
(4)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增值主要原因:委估软件的账面值为外购软件的摊余价值,本次对软件按照市场法评估,导致评估增值。
(5)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减值主要原因:部分工程和修复类长期待摊费用已在固定
资产评估中考虑,故将该部分长期待摊费用评估为零,导致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减值。
(二)上海思达柯
1、评估的基本情况
本次评估的对象为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根据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现场勘查
与其他途径收集的资料以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等相关条件,结合前述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分析等综合判断,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2、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上海思达柯资产总额评估值为
209797.22 万元,无评估增减变动;负债总额评估值为 0,无评估增减变动;股东全部
权益评估值为 209797.22 万元,无评估增减变动。详细情况见以下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209797.22 209797.22 - -
1-1-423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2 非流动资产 - - - -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
4 固定资产 - - - -
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6 在建工程 - - - -
7 使用权资产 - - - -
8 无形资产 - - - -
9 长期待摊费用 - - - -
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12 资产总计 209797.22 209797.22 - -
13 流动负债 - - - -
14 非流动负债 - - - -
15 负债合计 - - - -
1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09797.22 209797.22 - -
(三)大同秦淮
1、评估的基本情况
本次评估的对象为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根据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现场勘查
与其他途径收集的资料以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等相关条件,结合前述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分析等综合判断,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2、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大同秦淮数据有限公司资产总额评估值为 390253.95 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 22221.60 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 6.04%;负债总额评估值为 246632.49 万元,无评估增减变动;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143621.47 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 22221.60 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 18.30%。详细情
况见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152097.69 152097.69 - -
1-1-424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2 非流动资产 215934.67 238156.27 22221.60 10.29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
4 固定资产 194860.00 208947.76 14087.75 7.23
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
6 在建工程 1603.61 269.26 -1334.35 -83.21
7 使用权资产 - - -
8 无形资产 15377.31 26714.36 11337.05 73.73
9 长期待摊费用 4093.74 2224.89 -1868.85 -45.65
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
12 资产总计 368032.35 390253.95 22221.60 6.04
13 流动负债 201414.92 201414.92 - -
14 非流动负债 45217.57 45217.57 - -
15 负债合计 246632.49 246632.49 - -
1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121399.87 143621.47 22221.60 18.30
各项资产(负债)的评估结果较账面值变动的原因分析:
(1)长期待摊费用评估减值主要原因:部分工程和修复类长期待摊费用已在固定
资产评估中考虑,故将该部分长期待摊费用评估为零。
(2)房屋构筑物评估增值主要原因:房屋建筑物近年来建造成本的人工、机械及
材料费上涨,导致评估增值。
(3)设备评估减值主要原因:近年来设备进行技术更新换代,其设备现行购置价
有所下降,故导致评估减值。
(4)在建工程评估减值主要原因:公司账面归集的待摊费用(主要为工程人员工资及人员费用)为同期各在建项目共同发生,实际发生时未按项目进行分摊,待项目完工时统一分摊转固,本次评估时将待摊费用评估为零,将待摊费用按同期各在建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分摊后,计入各在建项目的评估值,导致评估减值。
(5)土地使用权增值主要原因:增值原因是近几年该区域内土地价格有所上涨且部分土地拿地时间较早有一定优惠政策导致。
1-1-425(6)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增值主要原因:委估软件的账面值为外购软件的摊余价值,本次对软件按照市场法进行评估,导致评估增值。
(四)北京秦淮
1、评估的基本情况
本次评估的对象为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根据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现场勘查
与其他途径收集的资料以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等相关条件,结合前述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分析等综合判断,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2、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北京秦淮数据有限公司资产总额评估值为 248840.33 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 991.35 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 0.40%;负债总额评估值为 242050.28 万元,无评估增减变动;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6790.04 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 991.35 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 17.10%。详细情况见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229962.77 229962.77 0.00 0.00
2 非流动资产 17886.20 18877.55 991.35 5.54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4 固定资产 1177.48 1184.50 7.02 0.60
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6 在建工程 - - -
7 使用权资产 12356.94 12356.94 - -
8 无形资产 259.30 1243.63 984.33 379.62
9 长期待摊费用 1521.04 1521.04 - -
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1455.27 1455.27 - -
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116.18 1116.18 - -
12 资产总计 247848.98 248840.33 991.35 0.40
13 流动负债 226566.96 226566.96 - -
1-1-426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14 非流动负债 15483.32 15483.32 - -
15 负债合计 242050.28 242050.28 - -
1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5798.69 6790.04 991.35 17.10
各项资产(负债)的评估结果较账面值变动的原因分析:
固定资产增值主要原因:部分资产会计折旧年限短于实际经济寿命,账面值偏低,导致评估增值。
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增值主要原因:商标为申报的表外资产,无账面价值,本次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导致评估增值;委估软件的账面值为外购软件的摊余价值,本次对软件按照市场法评估,导致评估增值。
(五)大同秦灵
1、评估的基本情况
本次评估的对象为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根据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现场勘查
与其他途径收集的资料以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等相关条件,结合前述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分析等综合判断,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2、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大同秦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评估值为 102530.56 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 1.35 万元;负债总额评估值为 96241.96万元,无评估增减变动;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6288.60 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
1.35 万元,增减变动幅度为 0.02%。详细情况见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102300.45 102300.45 -0.00 -0.00
2 非流动资产 228.76 230.11 1.35 0.59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4 固定资产 2.42 2.34 -0.08 -3.43
1-1-427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C/A×100
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6 在建工程 - - -
7 使用权资产 - - -
8 无形资产 2.34 3.77 1.43 61.26
9 长期待摊费用 - - -
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224.00 224.00 - -
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12 资产总计 102529.21 102530.56 1.35 0.00
13 流动负债 96241.96 96241.96 - -
14 非流动负债 - - -
15 负债合计 96241.96 96241.96 - -
1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6287.25 6288.60 1.35 0.02
各项资产(负债)的评估结果较账面值变动的原因分析:
设备评估减值主要原因:近年来设备进行技术更新换代,部分设备现行购置价有所下降,故导致评估减值。
其他无形资产评估增值主要原因:委估软件的账面值为外购软件的摊余价值,本次对软件按照市场法评估,导致评估增值。
(六)怀来秦园
1、评估的基本情况
本次评估的对象为被评估单位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根据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价值类型、委托人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和现场勘查
与其他途径收集的资料以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等相关条件,结合前述评估方法的适用性分析等综合判断,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2、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经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怀来秦园资产总额评估值为 74980.39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 1.01 万元;负债总额评估值为 69546.12 万元,无评估增减变动;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5434.28 万元,评估增减变动额为 1.01 万元,增减变动
1-1-428幅度为 0.02%。详细情况见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项目
A B C=B-A D=C/A×100
1 流动资产 74878.84 74878.84 0.00 0.00
2 非流动资产 100.54 101.55 1.01 1.00
3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 -
4 固定资产 4.45 4.38 -0.07 -1.58
5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6 在建工程 - - -
7 使用权资产 - - -
8 无形资产 1.76 2.83 1.08 61.26
9 长期待摊费用 - - -
10 递延所得税资产 94.34 94.34 - -
11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12 资产总计 74979.39 74980.39 1.01 0.00
13 流动负债 69546.12 69546.12 - -
14 非流动负债 - - -
15 负债合计 69546.12 69546.12 - -
16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5433.27 5434.28 1.01 0.02
各项资产的评估结果较账面值变动的原因分析:
(1)电子设备评估减值主要原因:因近年来设备受技术更新换代的影响,设备现
行购置价有所下降,故导致评估减值。
(2)无形资产评估增值主要原因:账面无形资产为外购软件的摊余价值,本次对
纳入评估范围的软件采用市场法评估,故导致评估增值。
五、董事会对本次交易标的评估合理性及定价公允性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的意见
1、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重庆坤元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除为本次交易
1-1-429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外,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也
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利益关系或冲突,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具有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及资产评估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资产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较强的相关性。
4、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本次交易的交易各方参考标的资产的评估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标的资产的评估定价公允,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方式合理,交易价格公允。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为本次交易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评估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二)评估预测的合理性
目标资产秦淮数据所处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争及经营情况等内容详
见本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秦淮数据经营情况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之“一、东数一号基本情况”之“(七)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以及“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本次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
1-1-430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本次交易的评估综合考虑了目标资产历史年度经营业绩、所在行业发展前景、行
业竞争地位和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三)后续变化对评估的影响
本次评估是基于现有的国家法律、法规、税收政策、金融政策并基于现有市场情
况对未来的合理预测,未考虑今后市场发生目前不可预测的重大变化和波动。本次评估已充分考虑未来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发展,未来宏观环境及行业、技术的正常发展变化,预计不会影响本次标的资产估值的准确性。
(四)敏感性分析
本次交易对目标资产采用市场法评估并作为最终评估结果,以下对目标资产的市场法评估进行敏感性分析。
1、市场法的敏感性分析
在市场法评估模型中,所选可比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交易均价和行业缺少流动性折扣率对市场法评估结果有较大的影响,故对可比公司评估基准日交易均价及缺少流动性折扣率进行了敏感性分析,结果如下:
(1)可比公司评估基准日均价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以本次评估所选各可比公司评估基准日前 360 个交易日成交均价平均数为基准,假设其他测算参数均保持不变,可比公司评估基准日交易均价变动对市场法评估值的敏感性分析如下(假设各可比公司评估基准日交易均价变动幅度和方向一致):
单位:万元
股价每 1.0%变动 股价每 1.0%变动
股价变动率 评估值 评估值变动率
评估值变动金额 评估值变动率
-3.0% 2840800.00 -21900.00 -2.25% -0.75%
-2.0% 2862700.00 -21700.00 -1.50% -0.75%
-1.0% 2884400.00 -21900.00 -0.75% -0.75%
0.0% 2906300.00 - - -
1.0% 2928300.00 22000.00 0.76% 0.76%
2.0% 2949900.00 21600.00 1.50% 0.74%
3.0% 2971800.00 21900.00 2.25% 0.75%
1-1-431股价每 1.0%变动 股价每 1.0%变动
股价变动率 评估值 评估值变动率
评估值变动金额 评估值变动率
平均值 - 21833.33 - 0.75%
注:平均值为股价每 1.0%变动评估值变动金额、股价每 1.0%变动评估值变动率绝对值的平均值。
由上表可知,在其他测算参数均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可比公司评估基准日所选均价每变动 1.0%,对目标资产评估值的影响约为 21833.33 万元,评估值变动率约为
0.75%。
(2)缺少流动性折扣率变动的敏感性分析
以当前缺少流动性折扣率 55.373%为基准,假设其他测算参数均保持不变,缺少流动性折扣率变动对市场法评估值的敏感性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缺少流动性折扣 缺少流动性折扣缺少流动性折扣
评估值 率每 1.0%增减评 评估值变动率 率每 1.0%增减评率增减
估值变动金额 估值变动率
-3.0% 2987400.00 27000.00 2.79% 0.93%
-2.0% 2960400.00 27000.00 1.86% 0.93%
-1.0% 2933400.00 27100.00 0.93% 0.93%
0.0% 2906300.00 - - -
1.0% 2879300.00 -27000.00 -0.93% -0.93%
2.0% 2852300.00 -27000.00 -1.86% -0.93%
3.0% 2825200.00 -27100.00 -2.79% -0.93%
平均值 - 27033.33 - 0.93%
注:平均值为股价每 1.0%变动评估值变动金额、股价每 1.0%变动评估值变动率绝对值的平均值。
由上表可知,在其他测算参数均保持不变的前提下,缺少流动性折扣率每增减
1.0%对目标资产评估值的影响约为 27033.33 万元,评估值变动率约为 0.93%。
上述敏感性分析计算仅为揭示评估参数对评估值的影响,但并不影响评估师基于已掌握的信息资料对相关评估参数作出的估计判断,也不影响评估结论的成立。
(五)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资产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与目标资产将在区域布局、技术研发、产品协同、业务需求等方面形成显著协同效应,实现更多优势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的聚集。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通过融入目标
1-1-432资产相关业务实现“强链、补链、延链”,形成优势互补。但由于本次交易的协同效
应难以准确量化,基于谨慎性考虑,交易定价未考虑协同效应的影响。
(六)定价公允性分析
1、可比公司对比分析
与目标资产业务类似的上市公司主要包括数据港、奥飞数据、润泽科技。截至评估基准日可比公司 2026 年 2 月 28 日的市盈率、市净率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市盈率 市净率
603881.SH 数据港 214.32 8.96
300738.SZ 奥飞数据 197.12 6.86
300442.SZ 润泽科技 33.46 12.37
平均值 148.30 9.40
中位数 197.12 8.96
目标资产(秦淮数据) 17.70 2.87
注 1:数据来源 Wind;
注 2: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2 月 28 日收盘市值/可比公司 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注 3:可比上市公司市净率=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2 月 28 日收盘市值/可比上市公司 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注 4:目标资产市盈率=目标资产评估值/2025 年度目标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系目标资产秦淮数据模拟合并口径数据,为 16.42 亿元);
注 5:目标资产市净率=目标资产评估值/2026 年 2 月 28 日目标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系目标资产秦淮数据模拟合并口径数据,为 101.21 亿元)。
本次交易中,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目标资产的市盈率为 17.70 倍、市净率为2.87 倍,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值和中位值。目标资产的估值倍数低于可比公司,
主要系可比公司均为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较好,股份具有流通性,较目标资产估值有一定溢价,具有合理性。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2、可比交易对比分析
2025 年以来披露的数据中心行业的可比交易案例市盈率、市净率与本次交易对比
如下:
上市公司 交易标的 评估基准日 市盈率 市净率
润泽科技 润惠科技 42.56%股权 2025/12/31 1356.28 1.28
华升股份 易信科技 97.40%股份 2025/6/30 39.96 1.42
1-1-433奥飞数据 奥融科技 23.47%股权 2025/3/31 69.23 3.97
宇顺电子 中恩云 100%股权 2025/3/31 19.38 2.98
豫能控股 合盈数据 91.2%股权 2025/10/31 167.41 2.74
平均数 74.00 2.78
中位数 54.60 2.86
目标资产(秦淮数据) 17.70 2.87
注 1: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告;
注 2:目标资产市盈率=目标资产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2025 年度目标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系目标资产秦淮数据模拟合并口径数据,为 16.42 亿元);
注 3:目标资产市净率=目标资产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2026 年 2 月 28 日目标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资产(系目标资产秦淮数据模拟合并口径数据,为 101.21 亿元);
注 4:可比交易市盈率=标的资产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评估基准日前一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注 5:可比交易市净率=标的资产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评估基准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注 6:可比交易中,润泽科技收购润惠科技 42.56%股权交易中市盈率过高且市净率偏低,主要系润惠科技尚处爬坡期的初期,而相关固定成本较大,尚未体现稳定的盈利能力,导致市盈率过高,且润惠科技净资产规模较大,使得市净率较低,因此计算平均数及中位数时剔除该异常值上表中剔除异常值后可比交易市盈率平均数为 74.00 倍、中位数为 54.60 倍,目标资产市盈率为 17.70 倍;剔除异常值后可比交易的市净率平均数为 2.78 倍、中位数为
2.86 倍,目标资产市净率为 2.87 倍。目标资产市盈率低于可比交易平均水平,市净率
与可比交易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处于合理范围。本次交易作价的市盈率和市净率倍数处于合理水平,本次交易估值合理。
本次评估中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资产的评估结果公允。本次交易的交易价格系经过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根据交易价格与本次评估结果的比较分析,本次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
(七)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之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及交易作价的影响
1、东数三号下属子公司宜昌市秦鄂数据科技有限公司、韶关秦粤数据科技有限公
司和乌兰察布秦澜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10 日设立,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均未开展经营活动,也未建立财务账册,本次评估未考虑上述期后设立子公司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2、截至评估基准日,东数三号下属子公司河北秦数股东为吴华鹏、肖蒨,2026
1-1-434年 4 月 22 日股东变更为东数三号。河北秦数为东数三号并购秦淮数据股权范围内的主体,截至评估基准日,东数三号已支付收购秦淮数据各经营主体 100%股权的全部交易价款,秦淮数据相关主体股权的权属及其附着的权利义务已交割至东数三号,故本次将河北秦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未考虑该股权于基准日后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2026 年 4 月 17 日,根据张家口思达柯的股东决定及修改后公司章程,张家口思达柯将其持有的中卫秦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认缴出资 22000 万元,实缴 0 元,出资时间为 2030 年 5 月 31 日前)以人民币 0 元转让给东数三号,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本次评估未考虑期后股权变更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4、2026 年 5 月 9 日,根据内蒙古乌兰察布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的股东决定及修
改后公司章程,内蒙古乌兰察布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将其持有乌兰察布东阳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认缴出资 15000 万元,实缴 1705 万元)以人民币 1705 万元价格转让给东数三号的下属全资子公司乌兰察布秦澜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4 日完成工商变更手续,乌兰察布东阳光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公司成立以来主要围绕东阳光新能综合开发利用产业基地项目展开建设,持有
的资产主要为 2026 年 2 月 24 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的一宗土地使用权以及项目建设发生的前期费用。该股权转让按公司实缴出资额作价公允,不会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故本次评估未考虑期后股权变更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本次评估均未考虑上述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未发生对评估及交易作价产生影响的重要变化事项。
(八)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本次交易中,经双方协商,交易价格参考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并结合东数一号收购秦淮数据的情况确定,本次交易定价略低于评估结果,与评估结果不存在较大差异,具有合理性。
六、董事会对本次股份发行定价合理性的分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第十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
1-1-435的 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 20、60 和 1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具体如下:
单位:元/股
交易均价计算类型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30.39 24.32
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 26.85 21.48
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 24.60 19.68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价格为 19.6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配股数为 K,配股
价为 A,每股派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假设以上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K+N)最终发行价格尚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本次交易的股份发行价格是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基于近期资本市场环境、上市公
司股票估值水平及标的资产的内在价值、未来发展预期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及平等协
商的结果,定价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市场化的原则,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1-436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
易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分别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等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重庆坤元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除为本次交易提供资产评估服务外,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各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利益关系或冲突,其进行评估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和要求,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本次交易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及资产评估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资产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资产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较强的相关性。
(四)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评估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符合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评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评估基准日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本次评估结果具有公允性。本次交易的交易各方参考标的资产的评估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标的资产的评估定价公允,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定价方式合理,交易价格公允。
1-1-437综上所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交易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
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备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评估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八、减值补偿及可实现性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深东实、东方一号签署了《减值补偿协议》,具体的减值补偿安排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之“(七)减值补偿安排”以及“第七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三、减值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方案中已经设置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措施,能够较好地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具体如下:
(1)交易对方东方一号承诺,针对合伙人深东实在本次交易中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即深东实所持东方一号财产份额比例 48.7187%×东方一号因本次交易而持有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数量(以下简称“深东实穿透股份”),东方一号承诺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如自上述期限届满后,深东实按照《减值补偿协议》约定对上市公司承担的资产减值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则东方一号在相关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不得转让深东实穿透股份。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以及上市公司为实现减值补偿进行回购股份的行为除外;
(2)深东实承诺,在东方一号承诺的针对深东实在本次交易中间接取得的上市
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内,就深东实所持东方一号的合伙份额,深东实承诺不会进行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3)如深东实未按《减值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则逾期一日按照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一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
综上,本次交易中深东实具备履约能力,且交易方案中已经设置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措施,能够较好地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1-1-438第七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2026 年 3 月 6 日,东阳光(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与东方一号等 54 名交易对方(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产为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东数一号 68.98%股权、共创一号 100%财产份额及共创二号 100%财产份额。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各方同意,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根据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规定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所载的标的资产截至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参考依据,由各方协商确定并另行补充约定。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
(三)支付方式
东阳光同意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对方亦同意向东阳光(或其指定全资子公司)出售其持有的标的资产,并同意接受东阳光向其发行的股份作为对价。具体股份支付对价金额由各方协商确定并另行补充约定。
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种类、面值和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2、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议案的上市公司
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上市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之一。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 19.6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1-1-4393、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对价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公式如下: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
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
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则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上市公司资本公积。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根据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由各方签署补充协议确定,最终以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4、锁定期
交易对方承诺: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东阳光股份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转让限制的规定。具体锁定期间将由各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确定。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其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交易的实施
各方同意,在各方协商确定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手续,包括:
1、修改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股东名册(如涉及),将上市公司(或其指定全资子公司)持有标的资产情况记载于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股东名册(如涉及)中;
2、向有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标的公司的股东/合伙人及其持有股份/财产份额
情况、公司章程/合伙协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如涉及)的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于标的资产交割日后,上市公司应向中登公司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登记手续,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将本次发行的股份登记在交易对方名下。交易对方应就此向公司提供必要的配合。
1-1-440(五)期间损益及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鉴于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暂未对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安排进行约定。标的资产损益归属期间的损益安排将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由各方另行签署协议予以约定。
东阳光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全体股东按照发行完成后股份比例共享。
(六)债权债务处理和人员安置
各方确认,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处理。原由标的公司承担的债权债务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后仍由标的公司承担。
各方确认,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现有劳动关系的变更,不涉及标的公司人员安置问题。标的公司现有人员继续保留在标的公司,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七)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于协议各方均签署之日起成立,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
1、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批准本次交易;
2、各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内部审议及相关批准、授权或备案程序;
3、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
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必要的审批/核准/备案或许可(如有)。
各交易对方的生效条件相互独立,任一交易对方未能满足其自身在本协议项下的生效条件,不影响其他交易对方在本协议项下权利及义务的生效。
(八)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任何一方(以下简称“违约方”)在本协议中所作之任何声明和保证或提交的有关文件、资料或信息是虚假的、不真实的,有重大遗漏或错误的,或该声明和保证并未得到适当、及时地履行,则该方应被视为违反了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或涉及本协议或为实现本协议目的所需的其他文件项下的任何
承诺或义务,亦构成该方对本协议的违反。
1-1-441若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采取如下一种或多种救济措施以维护其权利:
1、要求违约方实际履行;
2、暂时停止履行其自身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待违约方违约情势消除后恢复履行;
守约方根据此款规定暂停履行义务不构成守约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义务;
3、依照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或本协议规定的终止本协议的条件发出书面通
知单方终止本协议并要求恢复原状,终止本协议的通知自发出之日起生效;
4、要求违约方赔偿和承担守约方因该违约而产生的或者遭受的所有直接损失、损
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和责任。
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救济是累积的,不排除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或救济。
如因受法律法规的限制,或因有权部门未能批准/核准等原因,导致本次重组全部或部分不能实施,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
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一)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2026 年 6 月 15 日,东阳光(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与东方一号等 54 名交易对方(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一)》。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为实施本次交易,各方一致确认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基准日为 2026 年 2 月 28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如下:
1、根据重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数一号评估报告》(重坤元评[2026]103 号),东数一号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1243248.92 万元;
2、根据重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共创一号评估报告》(重坤元评[2026]104 号),共创一号 100%财产份额的评估值为 6496.52 万元;
3、根据重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共创二号评估报告》(重坤元评[2026]105 号),共创二号 100%财产份额的评估值为 6193.81 万元。
经各方参照上述评估值并经友好协商,一致确认东数一号的股东全部权益的交易价格为 1150000.00 万元,对应东数一号 68.98%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793280.00 万元;
1-1-442共创一号 100%财产份额的交易价格为 6010.00 万元,共创二号 100%财产份额的交易
价格为 5730.00 万元。
经各方协商一致,各交易对方的交易对价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对应标的资产 交易对价金额(万元)
1 东方一号 东数一号 390000 万元注册资本 390000.0000
2 都宜私募 东数一号 111280 万元注册资本 111280.0000
3 横琴源创 东数一号 60000 万元注册资本 60000.0000
4 杭州今益 东数一号 50000 万元注册资本 50000.0000
5 聚优盈 东数一号 32000 万元注册资本 32000.0000
6 福建龙头 东数一号 30000 万元注册资本 30000.0000
7 宜昌熙任 东数一号 20000 万元注册资本 20000.0000
8 宜陵一号 东数一号 20000 万元注册资本 20000.0000
9 云锋新创 东数一号 20000 万元注册资本 20000.0000
10 平潭发展 东数一号 15000 万元注册资本 15000.0000
11 佛控汇创 东数一号 10000 万元注册资本 10000.0000
12 厦门创新 东数一号 10000 万元注册资本 10000.0000
13 福州创新 东数一号 10000 万元注册资本 10000.0000
14 宜都领丰 东数一号 5000 万元注册资本 5000.0000
15 福建创新 东数一号 5000 万元注册资本 5000.0000
16 福州华策 东数一号 5000 万元注册资本 5000.0000
17 张红伟 共创一号 1001.6667 万元出资额 1001.6667
18 卢宇新 共创一号 1001.6667 万元出资额 1001.6667
19 朱英伟 共创一号 1001.6667 万元出资额 1001.6667
20 邓新华 共创一号 1001.6667 万元出资额 1001.6667
21 唐新发 共创一号 601 万元出资额 601.0000
22 胡志东 共创一号 601 万元出资额 601.0000
23 周林 共创一号 601 万元出资额 601.0000
24 魏才良 共创一号 200.3332 万元出资额 200.3332
25 同益一号 共创一号 10 万元出资额 0
26 袁英 共创二号 601.0490 万元出资额 601.0490
27 张志勇 共创二号 500.8739 万元出资额 500.8739
28 蒋均才 共创二号 400.6993 万元出资额 400.6993
29 柴智 共创二号 400.6993 万元出资额 400.6993
1-1-443序号 交易对方 对应标的资产 交易对价金额(万元)
30 张维 共创二号 400.6993 万元出资额 400.6993
31 翟剑锋 共创二号 400.6993 万元出资额 400.6993
32 李文佳 共创二号 300.5245 万元出资额 300.5245
33 郑弘书 共创二号 300.5245 万元出资额 300.5245
34 孙宇恺 共创二号 300.5245 万元出资额 300.5245
35 陈浩 共创二号 200.3497 万元出资额 200.3497
36 张光芒 共创二号 200.3497 万元出资额 200.3497
37 朱定海 共创二号 200.3497 万元出资额 200.3497
38 何鑫 共创二号 180.3147 万元出资额 180.3147
39 刘耿豪 共创二号 160.2797 万元出资额 160.2797
40 王文钧 共创二号 140.2448 万元出资额 140.2448
41 陈俊浩 共创二号 120.2098 万元出资额 120.2098
42 张英俊 共创二号 100.1748 万元出资额 100.1748
43 王瑾 共创二号 100.1748 万元出资额 100.1748
44 李娟 共创二号 100.1748 万元出资额 100.1748
45 林淘曦 共创二号 100.1748 万元出资额 100.1748
46 唐火强 共创二号 100.1748 万元出资额 100.1748
47 李义涛 共创二号 80.1399 万元出资额 80.1399
48 王静 共创二号 60.1049 万元出资额 60.1049
49 王昌永 共创二号 60.1049 万元出资额 60.1049
50 黄轩 共创二号 60.1049 万元出资额 60.1049
51 钟章保 共创二号 60.1049 万元出资额 60.1049
52 肖家宁 共创二号 60.1049 万元出资额 60.1049
53 张重振 共创二号 40.0699 万元出资额 40.0699
54 同益二号 共创二号 10 万元出资额 0
(三)支付方式
1、发行数量
各方同意,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款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68 元/股,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将根据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对价金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计算公式如下: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总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
1-1-444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不为整数时,则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计入
上市公司资本公积。
依据前述约定,各方同意并确认,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总计为
409054851 股,具体发行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数量(股)
1 东方一号 198170731
2 都宜私募 56544715
3 横琴源创 30487804
4 杭州今益 25406504
5 聚优盈 16260162
6 福建龙头 15243902
7 宜昌熙任 10162601
8 宜陵一号 10162601
9 云锋新创 10162601
10 平潭发展 7621951
11 佛控汇创 5081300
12 厦门创新 5081300
13 福州创新 5081300
14 宜都领丰 2540650
15 福建创新 2540650
16 福州华策 2540650
17 张红伟 508976
18 卢宇新 508976
19 朱英伟 508976
20 邓新华 508976
21 唐新发 305386
22 胡志东 305386
23 周林 305386
24 魏才良 101795
25 同益一号 -
26 袁英 305411
27 张志勇 254509
28 蒋均才 203607
1-1-445序号 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数量(股)
29 柴智 203607
30 张维 203607
31 翟剑锋 203607
32 李文佳 152705
33 郑弘书 152705
34 孙宇恺 152705
35 陈浩 101803
36 张光芒 101803
37 朱定海 101803
38 何鑫 91623
39 刘耿豪 81442
40 王文钧 71262
41 陈俊浩 61082
42 张英俊 50901
43 王瑾 50901
44 李娟 50901
45 林淘曦 50901
46 唐火强 50901
47 李义涛 40721
48 王静 30541
49 王昌永 30541
50 黄轩 30541
51 钟章保 30541
52 肖家宁 30541
53 张重振 20360
54 同益二号 -
若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完成日期间,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P=P0÷(1+n);
1-1-446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发行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
的比率;P 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2)配股P=(P0+A×k)/(1+k);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发行价格;A 为配股价;k 为配股率;P 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3)上述两项同时进行,则 P=(P0+A×k)/(1+n+k);
(4)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发行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5)上述三项同时进行,则 P=(P0?V+A×k)/(1+n+k)。
2、锁定期
针对交易对方一东方一号的锁定期,以各相关方另行签署的《减值补偿协议》确认。
针对自然人交易对方的锁定期,各自然人交易对方承诺如下:
各自然人交易对方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东阳光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将
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前述限制。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各自然人交易对方不转让其持有的东阳光股份。
在股份锁定期内,各自然人交易对方基于本次发行取得的东阳光股份由于东阳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锁定期与本条约定的锁定
期不相符的,各方应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整上述锁定期。
1-1-447除交易对方一东方一号、自然人交易对方外的其他交易对方承诺:
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东阳光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如在其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其对于用于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尚不足 12 个月,则其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东阳光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前述限制。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其持有的东阳光股份。
在股份锁定期内,其基于本次发行取得的东阳光股份由于东阳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锁定期与本条约定的锁定
期不相符的,各方应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整上述锁定期。
(四)交易的实施
自上市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交易的注册批复后 60 个工作日内或各方另行
确认的时间,各方应办理完成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或其指定全资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促使标的公司召开股东会/合伙人会议修改标的公司的公司章程/合伙协议;促使标的公司办理股东、合伙人、公司章程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如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上述程序或手续期间,涉及需要交易对方配合的,交易对方应予以及时回应和协助。
自标的资产交割且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提交办理股份登记所需的全部适格文件资
料之日后,上市公司应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尽快完成向交易对方发行对价股份并完成本次发行对价股份在中登公司的登记事项,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东阳光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对价股份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于上交所及中登公司
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登记、上市手续及向上交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
和备案等相关手续。办理上述程序或手续期间,涉及需要交易对方配合的,交易对方应予以及时回应和协助。本次发行完成日起,交易对方成为上市公司股东,有权按照
1-1-448相关法律行使上市公司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提案权等权利。
(五)期间损益安排
标的公司在损益归属期间产生的损益由交割日后标的公司股东/合伙人按届时所持
标的公司股权比例/财产份额比例享有和承担。
(六)协议的生效
本补充协议于各方均签署之日起成立,并自《资产购买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本补充协议为《资产购买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资产购买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有约定或与《资产购买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作约定的事项以《资产购买协议》的内容为准。《资产购买协议》解除或终止的,本补充协议也相应解除或终止。
三、减值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和签订时间
2026 年 6 月 15 日,东阳光(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与东方一号、深东实签署了
《减值补偿协议》。
(二)减值测试资产本次交易中进行减值测试的资产为本次交易前深东实间接持有的东数一号16.5220%股权(即深东实持有的东方一号财产份额比例 48.7187%*东方一号持有的东数一号股权比例 33.9130%)(以下简称“测试资产”)。
(三)减值测试及补偿测算测试资产的减值测试期为测试资产的交割日(交易对方将测试资产转让给上市公司,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之日)起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测试资产交割日所在年度)(以下简称“减值测试期”)。
减值测试期届满后,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对测试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由上市公司对测试资产的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并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意见”)。如测试资产在减值测试期末发生减值的(以下简称“期
1-1-449末减值额”),则深东实应按如下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期末减值额=本次交易中测试资产对应的对价金额-减值测试期末测试资产的评估
值并扣除减值测试期间内标的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深东实应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
深东实应补偿股份数=深东实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每股发行价格。
如果东阳光在减值测试期内实施转增股本或送股分配的,则应补偿的股份数应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深东实应补偿股份数=深东实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比例)。
如上市公司在减值测试期内有现金分红的,深东实应向上市公司返还其应补偿股份数量对应的分红,返还的现金股利不作为已补偿金额,不计入应补偿金额的计算。
分红返还金额的计算公式为:分红返还金额=深东实截至补偿实施前每股已获得的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深东实应补偿股份数量。
各方确认,减值补偿金额不超过深东实因本次交易而间接获得的交易对价,合计补偿股份数量不超过其通过本次交易间接获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总数及其在减值测
试期内对应获得的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数。
(四)补偿的实施
如果深东实因本协议约定触发减值补偿义务而须向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的,上市公司应在专项审核意见出具后 20 个工作日内向深东实发出《减值补偿通知书》(同时抄送东方一号),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发出股东会通知,审议以人民币
1 元总价回购应补偿股份并注销的相关议案(下称“审议回购注销事宜”),并同步
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上市公司应在股东会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回购股份数量书面通知深东实(同时抄送东方一号),深东实应通知东方一号在收到前述通知后 30 个工作日内将应补偿股份过户至上市公司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设立的指定账户,东方一号予以配合,上市公司应为交易对方提供协助及便利,并按规定尽快办理该等股份的注销事宜。
自深东实应补偿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该等股份不拥有表决权
1-1-450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在深东实因本协议约定触发减值补偿义务而须向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时,如该等股份处于质押状态,深东实及东方一号应在补偿义务确定后 10 个工作日内解除质押,确保补偿股份能够顺利过户至上市公司。
(五)股份转让及质押限制
针对本次交易以标的公司股权认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东方一号承诺:
针对深东实在本次交易中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深东实穿透股份”),即深东实所持东方一号财产份额比例 48.7187%×东方一号因本次交易而持有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数量(198170731 股),东方一号承诺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前述限制。
如自上述期限届满后,深东实按照本协议约定对上市公司承担的减值补偿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则东方一号在相关义务履行完毕之日前不得转让深东实穿透股份。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以及上市公司为实现减值补偿进行回购股份的行为除外。
在股份锁定期内,东方一号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在深东实穿透股份基础上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针对东方一号其他合伙人在本次交易中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其他合伙人穿透股份”),东方一号承诺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12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如在东方一号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东方一号对于用于认购股份的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尚不足 12 个月,则东方一号因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 36 个月内将不以任何方式转让。但是在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前述限制。
在股份锁定期内,东方一号基于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在其他合伙人穿透股份基础上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1-1-451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东方一号不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若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的锁定期与本条约定的锁定
期不相符的,各方应根据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调整上述锁定期。
为保障本协议项下股份补偿安排顺利实施,针对本次交易中深东实通过东方一号间接取得的东阳光股份,深东实及东方一号进一步承诺,除遵守《资产购买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中关于股份锁定的约定,在减值测试期内及补偿实施完毕前亦不会转让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股份,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以及上市公司基于本协议回购应补偿股份的行为除外。
针对本次交易中深东实通过东方一号间接取得的东阳光股份,深东实及东方一号承诺将优先用于履行减值补偿承诺,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补偿义务。在减值测试期间内及补偿实施完毕前,非经上市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在其相关股份(包括转增、送股所取得的股份)之上设置质押权、第三方收益权等他项权利或其他可能对实施前
述减值补偿安排造成不利影响的其他权利。深东实及东方一号进一步承诺,未来经上市公司同意质押应补偿股份时,将书面告知质权人上述股份具有潜在减值补偿义务情况,并在质押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减值补偿事项等与质权人作出明确约定,确保质权人同意在触发减值补偿时无条件配合办理股份质押解除及过户手续。
(六)违约责任
如深东实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履行补偿义务,则逾期一日按照未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一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
一方未履行、不及时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给守约方造成损害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足额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七)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于各方均签署之日起成立,并自《资产购买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1-1-452第八章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数据中心行业受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数据局等多部门协同监管,国家相关部门及产业政策均支持鼓励行业的稳定发展。2021 年 12 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明确指出推进云网协同和算网融合发展;2023年 2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指出,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2023年 10 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 6 部门联合印发《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明确了“多元供给,优化布局;需求牵引,强化赋能;创新驱动,汇聚合力;绿色低碳,安全可靠”的基本原则,着力推动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2023 年 12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
《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2025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优化全国算力资源布局,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等,层层政策为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筑牢支撑。
本次交易标的为共创一号 100%财产份额、共创二号 100%财产份额及东数一号
68.98%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及间接持有东数一号 100%股权,从
而取得东数一号全资孙公司东数三号持有的目标资产秦淮数据各经营主体 100%股权。
目标资产是中国市场领先的中立第三方超大规模算力基础设施解决方案运营商,专注于超大规模算力基础设施的设计、规划、开发和运营。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分类标准,目标资产所属行业为“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I6550 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目标资产的主营业务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 年本)》中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行业。目标资产所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1-4532、本次交易符合环境保护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系为收购目标资产秦淮数据而设立的主体,无其他实际经营活动。目标资产秦淮数据不存在因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3、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系为收购目标资产秦淮数据而设立的主体,无其他实际经营活动。目标资产秦淮数据在经营过程中不存在因违反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况。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土地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的规定。
4、本次交易符合反垄断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和
其他反垄断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经营者集中的反垄断审查,本次交易将在履行相关审查程序后实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从事各项生产经营业务不构成垄断行为,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有关反垄断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的情形。
5、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有关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情形
本次交易不涉及外商投资上市公司事项或上市公司对外投资事项,不存在违反有关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及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 4 亿元,上市公司社会公众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将不低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0%。故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满足《公司法》《证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之规定。
1-1-454(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1、标的资产的定价
本次交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依据有关规定出具审计、评估等有关报告。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和评估定价公允性发表意见。相关标的资产的定价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定价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第十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价格为 19.6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
(四)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标的为共创一号 100%财产份额、共创二号 100%财产份额及东数一号
68.98%股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被质押、查
封、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或纠纷,标的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四)项之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通过本次交易,可助力上市公司快速切入数据中心这一高景气赛道,优化资产和
1-1-455资源配置结构。同时,通过与秦淮数据的产业协同,推动上市公司在液冷技术、电子
元器件、具身智能等核心业务领域实现技术突破与市场拓展,进一步强化在数字经济基础设施产业链中的核心竞争力,为上市公司长期发展构建坚实的产业护城河,未来将推动上市公司及目标资产成为具备“绿色能源-先进制造-算力运营-AI 应用”四位一
体竞争壁垒的数字基础设施及算力服务商,加速上市公司向 AI 领域高科技企业转型升级。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直接及间接持有东数一号 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目标资产秦淮数据的 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将显著增长,具体参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影响”之“(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本次交易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过程中及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做到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方面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独立。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就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分别出具相关承诺。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设置了股东会、董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上市公司上述规范法人治理的措施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变化。
1-1-456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的情形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标的公司的相关财务数据、本次交易作价情况,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具体的指标计算情况详见本报告书之“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四、本次交易的性质”之“(一)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其中,2025 年 12 月 29 日,郭梅兰女士因年事已高,与其儿子张寓帅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乳源瑶族自治县寓能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71.75%股权、乳源瑶族自治县新京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 74.63%股权全部转让予张寓帅先生。此次变动为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之间股权调整,调整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张寓帅先生、郭梅兰女士减少为张寓帅先生,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股数量以及实际控制人合计间接持股数量均
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不变,仍为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张寓帅,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本次交易前 36 个月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中目标资产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深东实为本次交易对方东方一号的有限合伙人,为保护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并基于谨慎性,深东实、东方一号签署了《减值补偿协议》,详见“第七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之“三、减值补偿协议主要内容”,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1-2 业绩补偿及奖励的相关规定。
1-1-457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不会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但为应
对本次交易导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摊薄的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上市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填补回报的措施。同时,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的情形
(一)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东阳光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11-348 号),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的情形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
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
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主要财务指标变化情况参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重组对上市
1-1-458公司影响” 之“(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能力将进一步优化,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
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具体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相关规定。
(二)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标的资产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下不存在法律障碍,且能够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三)本次交易所购买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与目标资产将在区域布局、技术研发、产品协同、业务需求等方面形成显著协同效应,实现更多优势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的聚集。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通过融入目标资产相关业务实现“强链、补链、延链”,形成优势互补。
在区域布局领域,上市公司可依托广东韶关、内蒙古乌兰察布、湖北宜昌等基地的清洁能源储备与产业布局,从能源供给端实现运营成本的管控与优化。同时上述能源区位优势与目标资产现有的环首都、长三角、珠三角大湾区等数据中心集群相结合,可共同构建覆盖全国北、中、南区域的算力网络,既能满足各地低延时算力需求,又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运营成本。
在技术研发领域,上市公司在冷板式液冷、双相浸没式液冷方向形成从材料体系、关键部件到整机系统解决方案的全栈技术布局。在此基础上,上市公司掌握的液冷核心材料技术(如高效散热液体和冷却部件)可与目标资产高功率服务器的运维经验紧
1-1-459密结合。双方可合作开发针对高密度机柜的定制化散热系统,将有效降低数据中心能耗指标,进一步优化高功率算力散热技术水平,推动上市公司从材料及部件产品生产向整体解决方案输出转型升级。
在产品协同领域,上市公司的电子元器件高功率产品与目标资产的服务器电源需求相匹配。双方可联合开发高功率电源模块方案,在提升服务器供电稳定性的同时亦可助力上市公司电子元器件业务开拓 AI 服务器高端市场,提升产品在 AI 服务器市场的渗透率。近期,上市公司联合目标资产等共同发布了基于固态变压器(SST)的智能直流供电系统方案,有效降低供电系统的传输损耗,全面提升供电效率。上市公司的高品质核心器件如积层箔电容器作为该方案落地的重要支撑,具备高比容、体积小、电压承受能力高、长寿命、环保等优势,现已获得服务器电源企业的认可并实现供货,可广泛应用于 AI 服务器电源和 SST 智能直流供电系统。
在业务需求领域,上市公司旗下的具身智能等高算力业务处于高速发展期,对算力的需求持续增长,目标资产未来可为其提供 IDC 服务,助力上市公司高算力业务发展,实现双方业务协同共赢。
上述协同效应有利于上市公司通过“电-算-产”一体化协同发展的绿色运营模式,深度融入全国算力网络一体化布局,推动上市公司及目标资产未来成为具备“绿色能源-先进制造-算力运营-AI 应用”四位一体竞争壁垒的数字基础设施及算力服务商,加速上市公司向 AI 领域高科技企业转型升级。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
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适用指引的规定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应当遵守本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编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并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100%的,一并适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注册程序;超过 100%的,一并适用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融资(以下简称再融资)的审核、注册程序。不属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配套融资的再融资,
1-1-460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办理”。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 30%”。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规定:“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所募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也可以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 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0 万元,未超过本次交易中拟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秦淮数据零碳数据中心产业基
地(A 模组)等 3 个募投项目、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用途符合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及其适用意见、适用指引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事项的第十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价格为 19.6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八、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一)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三)特
1-1-461定对象取得本次重组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个月。属于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交易情形的,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以及在交易过程中从该等主体直接或间接受让该上市公司股份的特定对象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除收购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以外的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中,相关交易对方已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做出了股份锁定承诺,参见本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七、交易各方重要承诺”。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的要求。
九、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特定对象持有或者控制的股份达到法定比例的,应当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前款规定的特定对象还应当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中公开承诺:如本次交易
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不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下,东方一号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5.80%,东方一号已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义务,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并由上市公司公告披露。
东方一号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函》,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本企业不转让持有的上市股份。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1-1-462十、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一)本次交易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如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
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3、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
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
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0 万元,未超过本次交易中拟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将用于秦淮数据零碳数据中心产业基
地(A 模组)等 3 个募投项目、偿还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其中,用于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用途符合相关规定。募集配套资金使用符合下列规定:
1-1-463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涉及持有财务性投资,不涉及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
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
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的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的规定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上市公司董事会未提前确定全部或部分发行对象,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
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五十七条、五十八条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根据《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所涉股份锁定安排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三、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之“(五)锁定期安排”,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认购的募集配套资金所发行股份自该等
1-1-464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十一、本次交易符合“并购六条”的相关规定2024 年 9 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简称“并购六条”),明确支持上市公司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布局,包括有助于补链强链和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未盈利资产收购等。
目标资产秦淮数据是国内领先的中立第三方超大规模算力基础设施解决方案运营商,已形成覆盖环首都、长三角、珠三角大湾区及西北地区的超大规模算力基础设施集群布局,并重点拓展内蒙古乌兰察布、广东韶关、甘肃庆阳等绿电富集区项目资源,成为各区域数字经济的重要推动力量。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资产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推动秦淮数据的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的整合与协同,进一步实现双方资源的相互赋能。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与目标资产将在区域布局、技术研发、产品协同、业务需求等方面形成显著协同效应,实现更多优势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的聚集。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通过融入目标资产相关业务实现“强链、补链、延链”,形成优势互补,符合“并购六条”的精神。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符合“并购六条”的相关规定。
十二、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要求上市公司董事会出具了《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
四条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交易的拟购买资产为东数一号 68.98%股权、共创一号 100%财产份额及共
创二号 100%财产份额,本次交易涉及的有关报批审批事项已在重组报告书中详细披露,
1-1-465并对本次交易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了特别提示。
2、本次交易的拟购买资产为东数一号 68.98%股权、共创一号 100%财产份额及共
创二号 100%财产份额。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拟购买资产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也不存在交易对方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直接及间接持有东数一号 100.00%股权,东数一号将
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合法拥有标的资产,能实际控制标的资产生产经营,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4、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会导致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有利于上市公司实现强链补链、形成优势互补;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十三、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六条规定的相关主体(即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
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1-1-466十四、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规定发表的明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和法律顾问已就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发表明确意见,详见本报告书“第十四章 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1-1-467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根据天健会计师为上市公司出具的天健审〔2025〕11-213 号审计报告、天健审
〔2026〕11-348 号审计报告及上市公司 2026 年 1-6 月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对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如下: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主要资产结构分析
截至 2024 年末、2025 年末及 2026 年 6 月末,上市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49358.97 18.24% 521788.10 17.40% 425177.65 16.77%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04.06 0.05% 3437.28 0.11% 2974.44 0.12%
应收票据 1355.91 0.03% 428.81 0.01% 289.47 0.01%
应收账款 399003.50 9.71% 308730.31 10.29% 234005.77 9.23%
应收款项融资 58422.24 1.42% 36240.17 1.21% 31573.41 1.24%
预付款项 43486.31 1.06% 29704.11 0.99% 52531.04 2.07%
其他应收款 27999.90 0.68% 24663.04 0.82% 24259.79 0.96%
存货 202637.97 4.93% 188319.70 6.28% 177151.85 6.99%
其他流动资产 15639.19 0.38% 15630.53 0.52% 17004.39 0.67%
流动资产合计 1499908.05 36.52% 1128942.04 37.64% 964967.80 38.05%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475563.54 11.58% 103892.05 3.46% 77925.74 3.07%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268659.11 6.54% 268211.69 8.94% 314201.80 12.39%
产
固定资产 1119409.14 27.25% 807996.25 26.94% 771708.22 30.43%
在建工程 234210.83 5.70% 118515.66 3.95% 137157.61 5.41%
使用权资产 8133.73 0.20% 4471.17 0.15% 3498.89 0.14%
无形资产 217275.28 5.29% 210398.68 7.02% 214520.77 8.46%
开发支出 1002.90 0.02% - - - -
1-1-468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商誉 159.56 0.00% 159.56 0.01% 159.56 0.01%
长期待摊费用 19212.49 0.47% 19796.23 0.66% 20435.46 0.81%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228.72 0.52% 20042.53 0.67% 22376.71 0.8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42619.91 5.91% 316700.67 10.56% 9112.80 0.36%
非流动资产合计 2607475.22 63.48% 1870184.49 62.36% 1571097.57 61.95%
资产总计 4107383.27 100.00% 2999126.53 100.00% 2536065.36 100.00%
注:上市公司 2026 年 1-6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下同
2024 年末、2025 年末及 2026 年 6 月末,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2536065.36
万元、2999126.53 万元、4107383.27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964967.80万元、1128942.04 万元、1499908.05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8.05%、
37.64%、36.52%;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1571097.57 万元、1870184.49 万元、
2607475.22 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1.95%、62.36%、63.48%。上述期间内,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比例较为稳定。
2、主要负债构成分析
截至 2024 年末、2025 年末及 2026 年 6 月末,上市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08327.74 34.45% 838139.93 42.30% 708844.57 44.57%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824.97 0.05%
应付票据 60931.06 2.08% 16825.29 0.85% 39020.55 2.45%
应付账款 297522.91 10.17% 245353.51 12.38% 226306.84 14.23%
预收款项 - - 50.00 0.00% 50.34 0.00%
合同负债 113451.67 3.88% 9633.88 0.49% 8150.64 0.51%
应付职工薪酬 12434.92 0.42% 18976.57 0.96% 15500.57 0.97%
应交税费 17004.99 0.58% 9405.08 0.47% 4955.23 0.31%
其他应付款 26203.37 0.90% 55246.59 2.79% 33192.86 2.09%
其中:应付股利 4695.42 0.16% 949.48 0.05% 1529.10 0.10%
一年内到期的非 317606.11 10.85% 233800.23 11.80% 161668.38 10.17%
1-1-469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7141.97 0.24% 1126.85 0.06% 995.04 0.06%
流动负债合计 1860624.74 63.57% 1428557.94 72.10% 1199509.98 75.4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96631.40 13.55% 350298.31 17.68% 276570.88 17.39%
应付债券 48459.18 1.66% 48473.33 2.45% - -
租赁负债 5940.70 0.20% 3427.96 0.17% 2035.04 0.13%
长期应付款 6693.33 0.23% 6693.33 0.34% 6693.33 0.42%
预计负债 13985.81 0.48% 13676.98 0.69% 13307.96 0.84%
递延收益 22298.98 0.76% 23015.48 1.16% 23060.25 1.45%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080.54 0.72% 21757.42 1.10% 31549.83 1.98%
其他非流动负债 551061.36 18.83% 85559.09 4.32% 37708.63 2.37%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66151.30 36.43% 552901.90 27.90% 390925.91 24.58%
负债合计 2926776.04 100.00% 1981459.84 100.00% 1590435.90 100.00%
2024 年末、2025 年末及 2026 年 6 月末,上市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 1590435.90
万元、1981459.84 万元、2926776.04 万元。上市公司流动负债的金额分别为
1199509.98 万元、1428557.94 万元、1860624.74 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
75.42%、72.10%和 63.57%,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构成;非流动负债规模分别为 390925.91 万元、552901.90 万元、
1066151.30 万元,占总负债比例分别为 24.58%、27.90%和 36.43%,主要由长期借
款和其他非流动负债构成。
3、偿债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基本情况如下:
项目 2026 年 6 月 30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负债率(%) 71.26 66.07 62.71
流动比率(倍) 0.81 0.79 0.80
速动比率(倍) 0.70 0.66 0.66
注 1:资产负债率=期末负债合计/期末资产合计
注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1-1-4702024 年末、2025 年末及 2026 年 6 月末,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2.71%、
66.07%和 71.26%;流动比率分别为 0.80 倍、0.79 倍、0.81 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66
倍、0.66 倍、0.70 倍。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1、利润构成分析
2024 年、2025 年、2026 年 1-6 月,上市公司经营成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937552.45 1493460.55 1219911.65
其中:营业收入 937552.45 1493460.55 1219911.65
二、营业总成本 911474.07 1417246.42 1197761.15
其中:营业成本 754050.16 1196479.37 1041887.78
税金及附加 6535.01 11598.59 7937.98
销售费用 19575.43 30436.96 19253.37
管理费用 64096.47 68964.07 43392.30
研发费用 33906.56 56540.26 51409.74
财务费用 33310.44 53227.18 33879.99
其中:利息费用 25395.71 48635.12 31794.99
利息收入 1201.27 4249.51 4081.69
加:其他收益 5763.92 10764.16 11926.3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5814.42 18832.08 7887.3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28004.01 24127.43 18626.52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3.55 -60824.16 1071.70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608.83 -930.22 185.5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786.35 -4382.71 -4311.57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2.68 -518.38 -96.27
三、营业利润 55202.38 39154.92 38813.62
加:营业外收入 165.65 196.12 935.35
减:营业外支出 1990.10 3328.27 2965.11
四、利润总额 53377.93 36022.76 36783.86
减:所得税费用 10040.96 6907.78 -705.35
五、净利润 43336.97 29114.98 37489.21
1-1-471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8926.21 27547.00 37498.80
(二)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4410.77 1567.98 -9.60
2024 年、2025 年及 2026 年 1-6 月,上市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总收入 1219911.65 万
元、1493460.55 万元和 937552.45 万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
37498.80 万元、27547.00 万元和 38926.21 万元。2025 年度,受上市公司持有的东
阳光药股票公允价值变动以及股份支付费用等影响,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 2024 年有所下降。上市公司 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71007.11 万元,同比增长 116.86%。
2、盈利能力分析
项目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毛利率(%) 19.57 19.89 14.59
净利率(%) 4.62 1.95 3.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90 3.07 3.99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66 7.92 3.4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3 0.09 0.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2 0.24 0.11
注 1: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注 2: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注 3:2026 年 1-6 月指标未经年化处理
2024 年、2025 年、2026 年 1-6 月,上市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14.59%、19.89%和
19.57%,净利率分别为 3.07%、1.95%和 4.62%,基本每股收益分别为 0.13 元/股、0.09
元/股和 0.13 元/股,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3.99%、3.07%和 3.90%。受上市公司持有的东阳光药股票公允价值变动以及股份支付费用等影响,2025 年上市公司净利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较 2024 年有所下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每股收益较 2024 年明显上升。
3、收入构成分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型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1-1-472类型 2026 年 1-6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904305.26 1433303.17 1172974.23
其他业务收入 33247.19 60157.39 46937.42
合计 937552.45 1493460.55 1219911.65
2024 年、2025 年、2026 年 1-6 月,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均
超过 95%,主营业务突出。2024 年、2025 年及 2026 年 1-6 月,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172974.23 万元、1433303.17 万元、904305.26 万元,其他业务收入分别为 46937.42 万元、60157.39 万元、33247.19 万元。
二、本次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发展概况
1、数据中心概况
数据中心是为计算机系统(包括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等)安全稳定持续运行提供的一个专用基础设施。数据中心主要由主设备与配套设备两大部分组成。主设备包含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等;配套设备包含供配电设备、散热制冷设备与管理系统等。数据中心机柜是承载主设备与配套设备的重要载体。机柜一般指以冷轧钢板或合金制作的用来存放计算机和相关控制设备的物件,系统性地解决了计算机应用中的高密度散热、大量线缆附设和管理、大容量配电及不同厂商机架式设备全面
兼容的难题,从而使数据中心能够在高稳定性的环境下运行。
数据中心业务是伴随着信息化和互联网发展而兴起的服务器托管、租用、运维以
及网络接入服务的业务,亦是大数据和云计算业务发展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信息化和互联网的应用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设施。数据中心属于大数据核心产业中基础设施的一个重要细分领域,主要为大型互联网公司、云计算企业、金融机构等客户提供存放服务器的空间场所,包括必备的网络、电力、空调等基础设施,同时提供运营维护、安全管理及其他增值服务,以获取空间租赁费和增值服务费。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趋近饱和,移动互联网的竞争焦点转向存量用户的注意力博弈,用户对短视频等富媒体应用的依赖持续推动移动互联网流量的增长,进而催生出对数据中心资源的庞大需求。
1-1-4732、我国数据中心行业发展情况
(1)我国数据中心行业发展历程
我国数据中心市场最早起始于 20 世纪 90 年代,随着互联网的诞生和发展,多数公司开始推行信息化且逐步加大对网络及数据存储的需求,数据中心开始逐渐成为网络流量的载体,其规模和数量快速增长。在此阶段,三大电信基础运营商是机房、网络和主机的主要提供商和托管商,服务形态以零散网络服务器为主。
2000 年以后,中国互联网行业迎来了大发展时代,对数据中心的可用性和服务性
要求更高,企业自建数据中心、互联网数据中心开始逐渐出现,在此阶段,三大电信基础运营商仍然是数据中心的主要建设方,但第三方数据中心运营商开始进入并快速成长,服务形态以零散中小型机房为主。
2010 年开始,随着云计算服务的兴起,在传统 IDC 服务的基础上,数据中心的建
设趋势经历了显著转变。过去以零散中小型机房为主,逐步转型为以大规模数据中心为主,这一变化促使市场形成了由基础电信运营商、数据中心运营商、互联网企业等多元化主体竞争格局,服务形态转变为相对集中的大型云数据中心。
2020 年以后,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数字技术加速发展,驱动数据云
存储及计算、智能算力、边缘算力等需求持续增长,客户需求向大型及超大型集约式数据中心及智算中心转变,规模化智算与行业智算并行需求特征显现。三大电信基础运营商占据大量市场份额的同时,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商快速发展。
(2)我国数据中心行业发展情况
数据中心是网络数据交换最集中的节点,其作为信息化的重要载体,为企业信息数据存储和信息系统平台运行提供了有力支撑。信息通信行业的发展带动互联网数据量和用户规模的与日俱增,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的新动能,对数据中心的需求也与日俱增。在叠加“新基建”和“东数西算”工程的多重因素下,数据中心行业实现了快速发展。市场需求的强劲增长主要得益于以下因素:企业数字化转型进程加快,
5G、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规模化应用,推动数据中心需求持续攀升。其中,互联网
巨头持续深化云服务布局,金融、制造等传统行业加速上云进程。在积极因素的共同作用下,我国数据中心行业迎来了显著的扩张周期,已发展成为支撑数字经济增长的关键基础设施。
1-1-474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中国第三方数据中心及算力服务商行业市场研究》,按 IT容量计,中国数据中心市场规模已由 2021 年的 13.6GW 迅速增长至 2025 年的 28.2GW,期间年复合增长率高达 20.0%。未来,受益于算力基础设施布局的持续优化以及国家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宏观政策,中国数据中心总 IT 容量预计将持续扩张,至
2030 年将达到 94.5GW,并有望在 2035 年进一步达到 305.2GW。其中,2026 年至
2035 年的长周期年复合增长率预计将达到 27.4%,深刻映射出下游应用端需求持续释
放带来的长期行业红利。
中国数据中心市场规模,按 IT 容量计,2021 年-2035 年预测单位:GW
按营收金额计,中国数据中心市场规模在过去五年中经历了显著的增长。中国数据中心市场规模已由 2021 年的 1700.0 亿元增长至 2025 年的 3260.0 亿元,期间年复合增长率达到 17.7%。该阶段的强劲增长主要受国内数字化转型提速、企业上云需求增加以及新型算力基础设施初步布局的共同驱动。未来,随着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对高性能算力投入的持续增加,以及“东数西算”等国家战略的深入实施,中国数据中心市场价值将进一步释放。预计至 2030 年,市场规模将增长至 12021.6 亿元;到
2035 年,市场规模有望突破 4 万亿元,2026 年至 2035 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将达到
30.6%。
1-1-475中国数据中心市场规模,按营收计,2021 年-2035 年预测
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中国第三方数据中心及算力服务商行业市场研究》
3、行业竞争格局近年来,我国政策引导鼓励多元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参与数据中心的建设运营。当前,我国数据中心行业市场主要参与主体为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方和云服务厂商。
从市场参与主体在行业发展中的关系来看,数据中心市场已呈现出向竞合方向发展的趋势,“基础电信运营商+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商”、“云服务厂商+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商”合作趋势加强。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商具有较高的运营能力和服务响应能力,以高度灵活的经营方式为不同行业不同量级的客户提供服务,并持续向一站式、多层次的解决方案和增值服务转型,整体业务服务能力突出。“基础电信运营商+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商”一方面能够减轻双方的资金投入和销售压力,另一方面能够向客户提供更优质、更广泛的数据中心运维服务。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云服务厂商数据流量需求激增,自建数据中心虽能一定程度降低运营成本,但由于一线城市土地、电力等基础资源比较稀缺,云服务厂商也纷纷选择与具备优质资源的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商合作,实现共摊风险和合作共赢。
(1)基础电信运营商
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系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三家,其资金、技术实力雄厚,覆盖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拥有核心网络资源、充足的带宽资源及遍布全国的机房资源,同时拥有丰富的企业客户及合作伙伴生态,在行业中占据主导地位。但数据中心服务并非基础电信运营商的核心业务,更多还是集中于基础线路运营
1-1-476服务。
(2)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商
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商以目标资产、万国数据、润泽科技、世纪互联等为代表,通过自建或租用方式获取数据中心机房资源,进而向用户提供数据中心服务。相比基础电信运营商,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商运维能力强、增值服务多样、响应速度快、定制化能力强,通过模块化、标准化机房设计缩短建造周期,可以更快速地满足客户需求,提供更有深度、更加灵活的服务,当前已经成为数据中心行业投资的主要参与者和驱动者。
除深耕 IDC 市场的服务商外,在市场热度持续高涨的情况下,跨界企业纷纷进入数据中心领域,如电力资源充足的能源企业,土地资源丰富的地产企业,以及有充足能耗指标的钢铁企业等,这些企业凭借关键资源优势,开拓 IDC 业务。但跨界进入数据中心领域通常面临项目运营模式不清晰、目标客户定位难、获客难度大等一系列问题,部分跨界企业会在试水市场后选择将其优势资源进行转售或与专业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商联合开发。
(3)云服务厂商
云服务市场,尤其是公有云服务市场近两年迎来了突进式增长,以阿里云、腾讯云、华为云等云服务商为主的服务商异军突起,呈蓬勃发展态势。云服务厂商的数据中心主要承载其核心业务需要,并同时服务其下游客户,但数据中心并非云服务厂商的核心业务,一般也缺乏专业化的运维团队,建设及运维成本相对较高。
(二)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有利因素
(1)市场需求不断扩容
随着大模型训练、AIGC 应用、自动驾驶、工业互联网、金融科技、智慧城市、
云计算和政企数字化需求不断增长,企业和机构对数据存储、数据处理、高性能计算和智能算力的需求持续提升。尤其是人工智能应用快速发展后,算力需求不再局限于传统服务器托管和基础云服务,而是进一步扩展至 GPU 集群、AI 训练算力、推理算力、裸金属算力及行业定制化算力解决方案。下游需求的持续扩张,为第三方数据中
1-1-477心及算力服务商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2)利好政策频出近年来,中国持续将数据中心和算力基础设施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底座,围绕“东数西算”、全国一体化算力网、新型数据中心、智算中心和绿色低碳数据中心
等方向出台多项支持政策,推动行业由传统 IDC 资源建设向集约化、绿色化、智能化和算力服务化方向升级。相关政策一方面鼓励数据中心在全国算力枢纽节点和重点区域集聚布局,提升跨区域算力调度和资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也推动数据中心提高上架率、降低 PUE、扩大绿电使用比例,并加快液冷、高效制冷、智能运维等节能技术应用。
在此背景下,第三方数据中心及算力服务商不仅能够受益于政策对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的持续支持,也能够通过参与智算中心建设、承接 AI 训练和推理算力需求、提供跨区域算力调度服务等方式,拓展业务边界。政策导向正在推动行业从单纯提供机柜、电力和带宽资源,逐步升级为提供稳定、高效、绿色、可调度的综合算力服务,有利于具备规模化交付能力、绿色节能技术和算力平台运营能力的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
(3)技术进步带动行业发展
第三方数据中心行业正在从传统机柜租赁、带宽接入和基础运维服务,逐步向高
密度部署、液冷散热、智能运维、算力调度和一体化解决方案升级。随着 AI 服务器和高性能计算设备的普及,数据中心对供电系统、制冷系统、网络架构、存储系统和运维平台提出更高要求。具备液冷技术、智能监控、能耗管理、自动化运维和跨区域算力调度能力的企业,能够更好地满足客户对高可靠性、低时延、高能效和弹性算力的需求,从而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和服务附加值。
(4)产业链协同加速网络、电力等基础设施革新数据中心产业链的深度整合正推动技术迭代与成本结构的系统性优化。上游硬件供应商与中游服务商通过联合研发缩短技术转化周期,例如模块化液冷技术的工厂预集成提升了交付效率,绿电直供与液冷结合的方案则大幅提升了数据中心的绿色属性,此类技术创新源于电力设备商、散热技术企业与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商的跨环节协作。
同时,下游云服务商与电信运营商的资源整合重构了算力网络格局,通过弹性调度机制实现不同区域资源利用率差异收窄,特别是提升了西部枢纽节点机架的使用频率,
1-1-478实现了算力、电力、网络等资源的协同。
(5)行业标准完善驱动规范化升级行业标准的逐步完善正推动数据中心产业绿色化、集约化转型。《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新建数据中心
PUE 值低于 1.3,液冷技术渗透率需在 2025 年达到 25%。同时,行业标准化已延伸至碳核算领域,国家枢纽节点间已试点碳汇互认结算,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能耗数据可追溯,为全球数据中心 ESG 治理提供中国方案。
2、不利因素
(1)市场资金分配不均衡
随着技术迭代及数据中心行业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加剧,资本金已成为制约众多中小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商发展主要瓶颈。行业头部企业已依托自身优势构筑了“护城河”,市场资金倾向于投向这些领先的头部企业而非中小规模服务商。龙头服务商凭借雄厚的资金实力,能够灵活应对市场需求,持续加大在研发、生产以及市场开拓方面的投入,进一步加剧了行业内强者恒强的竞争局面。
(2)技术迭代更新速度快
第三方数据中心及算力服务行业技术更新速度较快,AI 芯片、服务器架构、制冷
技术、网络设备、存储系统和算力调度平台持续迭代。若企业技术路线选择不当,可能面临设备折旧加快、机房架构改造成本上升、原有资源利用效率下降等风险。
同时,云厂商自建数据中心、边缘计算、模型压缩、算法优化和更高能效芯片的出现,也可能改变客户对第三方算力资源的采购方式。对于技术储备不足、设备更新能力较弱的企业而言,技术替代和技术迭代可能削弱其市场竞争力。
(3)数据中心供需错配
我国数据中心行业存在显著的结构性矛盾,主要表现为东西部供需失衡等。区域层面,东部核心城市因土地、电力资源紧张导致机柜供不应求,而西部节点虽电力资源丰富,却因网络带宽不足、跨域传输成本高而出现空置情况,需一定时间配合骨干网建设以承接实时业务需求。
1-1-479(三)行业壁垒情况
1、市场准入壁垒我国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经营电信业务,必须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审查批准,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监管部门在进行许可证申请审核时,对申报企业的技术及资金实力均有较高要求,行业进入许可制度构成进入本行业的主要障碍。
2、品牌壁垒
第三方数据中心的核心客户群体主要由互联网巨头、云计算服务商及大型金融机构构成,这些企业对数据资产的安全性、业务连续性和零中断运行有着严苛的要求。
基于极高的服务器迁移成本、潜在的业务停机风险以及漫长的供应商认证周期,客户在选定数据中心服务商并完成部署后,通常会签署长期合同,形成极强的业务黏性。
新进入行业的企业极难在短时间内跨越信任鸿沟,打入核心客户的供应链体系,获取具有规模效应的优质订单。
3、技术壁垒
数据中心建设与运营管理技术较为复杂,且新技术、新标准不断更新,因此数据中心的技术壁垒较高。现代超大规模数据中心已不再是传统的机房空间租赁,而是向高度集成的复杂算力基础设施演进。随着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的发展,单机柜功率密度急剧攀升,这就要求服务商必须掌握全栈式的基础设施技术。这不仅包括高密度的机电架构设计、先进的散热制冷技术,还涵盖了智能化的运维管理平台以及绿色能源的微电网集成能力。缺乏前期巨额研发投入和大规模项目交付经验的新企业,无法满足头部客户对低能耗、高弹性和快速交付的严苛技术标准。
4、资金壁垒
数据中心服务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一方面,数据中心前期投资中工程建设、设备采购等均需要大量资金。同时,随着下游客户需求的爆发式增长,数据中心服务
1-1-480业呈现定制化趋势和规模化趋势,这对行业内的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资金要求。另一方面,数据中心日常经营运营管理所需资金规模也较大,运营成本中电力成本占比较高,运营过程需要大量的电力及运营物资采购资金。数据中心服务商业务要保持长期持续发展,必须在新建、扩建、改建大规模高规格数据中心和数据中心的运营管理中不断投入资本。
(四)行业特点
1、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数据中心行业已进入多技术集成创新的高阶发展阶段,其技术体系呈现出高算力密度、智能化运维与绿色低碳深度融合的特征。在硬件层,数据中心作为信息设备服务的建筑体,不仅涉及建筑、装饰、结构、水暖电、智能化等专业,同时还涉及通信相关的电源、传输、数据、交换等多专业,是一个多专业多系统的复杂性工艺建筑。
同时,数据中心目前越发采用高密度算力集群架构,CPU+GPU+XPU 异构计算加速 AI训练,IT 设备发热量快速增长,液冷技术实现单机柜功率突破几十 kW,对供电制冷的可靠性和运营的有效性要求逐步提高。在智能化运维领域,数据中心行业正通过部署动环监控系统、物联网传感器,智能巡检机器人等前沿技术实现智慧运维,实现更高效的运维生态。
2、行业经营模式
(1)按销售模式进行分类
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商按客户需求规模不同,可分为批发型数据中心及零售型数据中心。
* 批发模式
批发型数据中心以服务头部互联网平台企业、云服务商及金融机构等大型客户为核心,通过模块化或整栋签约的形式签订 5-10 年的长期协议以锁定长期收益。该模式充分利用规模化运营与协同效应,主要面向需要大规模数据中心资源的客户提供服务,客户更为关注销售团队整体的专业度以及运维团队的业务水平。
* 零售模式
零售型数据中心采用按单机柜或机位计费的灵活模式,聚焦满足中小互联网平台1-1-481企业、初创公司及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尽管与批发型数据中心相比上架率较低,
但价格通常相对较高,其利润空间主要来源于高附加值的服务组合,网络安全、数据备份等增值服务占比相对较高。该模式高度依赖区域性网络资源覆盖能力,同时需个性化的销售策略以及持续优化的服务能力以应对中小客户需求波动,但快速响应市场能力与可定制的增值服务使得该模式在长尾市场占据重要地位。
(2)按资产权属进行分类
根据机柜资源权属不同,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商可分为自建模式数据中心及租赁模式数据中心。
* 自建模式
自建模式下,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商作为机柜资源的产权方及运营方,将自有机柜资源提供给有 IDC 需求的客户,协助客户完成服务器上下柜并提供运维服务。在该种模式下,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商独立进行数据中心建设投资,前期投入较大,投资回报周期长,但作为产权方,自主运营管理能力较强,能够向客户提供稳定的机柜资源保障和较强的定制化服务,进而提升客户体验和服务满意度,一般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机柜资源需求量大,更青睐自建模式的数据中心。
* 租赁模式
租赁模式下,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商向基础电信运营商或其他第三方专业数据中心服务商采购机柜资源,然后提供给有需求的客户,协助客户完成服务器上下柜并提供运维等服务。在该种模式下,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业务覆盖区域较为灵活,能以较少资金迅速扩大业务规模,前期资金投入较少,但因不拥有机柜资源所有权,自主运营管理能力较弱,很难向客户提供定制化程度较高的服务,一般面向对机柜资源需求量偏小的中小型客户群体。
3、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在数字化与智能化的时代背景下,中国数据中心行业正经历发展变革。从政策环境到技术创新,从市场需求到产业链协同,多方面因素共同推动数据中心行业迈向高效智能、绿色低碳、安全可靠、持续增长的高质量发展阶段。
(1)智算崛起:AIDC 和智能算力服务将成为主要增长方向
1-1-482随着人工智能大模型、AIDC、智能驾驶、工业视觉和金融风控等应用快速发展,
客户对数据中心的需求正从传统机柜托管、带宽接入,转向 GPU 集群、AI 训练、AI推理和行业算力解决方案。
在此背景下,第三方数据中心及算力服务商的商业模式将由机柜、带宽、运维的传统 IDC 模式,逐步升级为算力资源、算力调度、平台运维、行业应用支持的综合服务模式。具备 GPU 资源整合能力、AIDC 建设能力、模型训练环境部署能力和算力资源调度能力的服务商,将更容易承接人工智能企业、云厂商、互联网平台和行业客户的增量需求。
(2)绿色节能:可再生能源及新型节能技术的应用引领数据中心变革
数据中心作为能源消耗大户,如何实现节能降耗、减少碳排放,已成为业内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为应对这一挑战,可再生能源和液冷技术的应用逐渐成为现代数据中心变革的核心驱动力。IDC 服务商通过应用可再生能源,运用绿色技术产品和设备,提升自身绿色管理能力,不断优化数据中心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碳排放。政府和行业协会积极探索可再生能源的应用,通过搭建绿色能源交易平台或推动能源综合利用等手段,实现数据中心绿色可持续发展。
除了能源结构绿色化,液冷技术作为创新散热方式,渗透率快速提升。液冷通过直接将冷却液引入服务器组件,提升散热效率并降低空调依赖,减少能源消耗。现阶段风冷冷却方案能够满足大部分传统数据中心散热需求,液冷技术主要应用于超算、智算领域。目前风冷依然是支撑绝大多数通用算力稳定运行的基础核心,但随着大数据、算力、算法快速迭代,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将带来大量高算力需求,液冷应用需求将逐步增长。
(3)集约部署:规模化、高密化部署成为我国数据中心发展的重要趋势,中国
IDC 市场客户需求和部署逻辑正在发生变化,新增数据中心的建设在规模和密度方面呈现出显著的发展趋势。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的占比迅速提升,未来更可能涌现出规模达到 GW 级别的项目。在新建数据中心的规模方面,超大型与大型数据中心在整体市场中的占比已经接近 95%。随着云计算、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快速发展,对数据处理和存储的需求日益增长,未来超大型数据中心占比将会逐步进行扩大。除了规模化部署,数据中心的机柜功率密度也在不断提升。这一增长趋势不仅意味着数
1-1-483据中心在能源利用效率方面的提升,也体现了对高密度计算需求的积极响应。特别是
在人工智能领域,高算力芯片的迅猛发展,正加速推动数据中心向更高密度、更高效能的未来迈进。
(4)求新求变:“老旧小散”数据中心面临经营与生存压力,服务商采取多种选择谋求新发展
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一些“老旧小散”的数据中心面临着严峻的经营和生存压力。这类数据中心的困境主要体现在政策和市场两个方面。
在政策方面,国家及部分省市针对“老旧小散”数据中心提出了严格的政策要求,如要求老旧数据中心完成绿色低碳改造,对 PUE 值高于一定限值的数据中心征收差别电价等。这些政策的实施使得这些老旧数据中心在运营成本上面临较大的压力,进一步加剧了其生存困境。
在市场层面,尤其是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某些头部大型企业将数据中心的部署转移至其他成本相对低廉的区域,导致传统数据中心的上架率下降。此外,老旧数据中心普遍存在机柜功率不足、能耗过高、设备老化等问题,这些因素使得其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位置,进一步影响了客户的选择。
面对这些困境,许多老旧数据中心开始寻求新的发展道路,积极进行转型和升级,以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一些数据中心选择进行机房改造,转型为边缘计算中心。通过优化基础设施和增加新的功能模块,这些数据中心可以更好地服务于分布式计算需求,提升其市场竞争力。另外一些老旧数据中心则通过彻底的重新设计与设备更迭,成功蜕变为符合时代需求的高密度数据中心。
(五)行业周期性及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1、行业周期性特征
数据中心是承载算力的物理基础设施,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力工具,反映出社会信息化与智能化的长期趋势。在应用场景快速发展、数字化渗透不断深化以及算法与算力需求持续攀升的多重驱动下,市场对数据中心的需求具有长期逻辑。当前,在人工智能算力需求爆发式增长、云计算广泛普及以及企业数字化转型深入推进的背景下,互联网行业正保持高速发展态势,对数据中心资源的需求亦持续快速增长。持续迭代演进的新技术和不断推出的产业鼓励政策共同推动数据中心行业朝着高性能、
1-1-484高密度、绿色化、集群化等方向发展。
我国的数据中心行业整体遵循技术迭代升级方向进行演进,并在国家宏观政策引导下保持持续增长的发展态势,无明显的行业周期性特征。
2、行业区域性特征
我国数据中心市场布局整体呈现“东部核心+西部协同”区域布局特征。在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终端用户对数据的使用需求较高,网络与算力基础设施的覆盖范围较广。
因此在区域布局策略上,数据中心企业普遍深耕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大核心城市群,依托当地旺盛的算力需求与数字经济活跃度形成核心资源储备。与此同时,在“东数西算”国家战略纵深推进的背景下,数据中心企业加速向内蒙古乌兰察布、宁夏中卫、贵州、甘肃等西部国家算力枢纽节点拓展。因此,数据中心行业的发展呈现一定的区域性特征。
3、行业季节性特征
数据中心行业客户类型主要为互联网企业、云服务商、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各
类制造业企业等,这些客户对于数据及算力资源的需求在全年内较为稳定,不具有明显的季节性,因此数据中心行业不具有明显的季节性。
(六)行业与上下游联系情况
数据中心是数字经济的算力底座,是新质生产力的典型代表。数据中心通过打造电信专业级机房环境,为企业和政府提供服务器托管、租用及相关增值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数据中心的产业链主要由上游的基础设施、中游数据中心专业服务及相关解决方案和下游最终客户构成,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
1、数据中心行业上游
数据中心产业链上游主要包括产业上游设备与设施厂商、软件供应商、土建方及
基础电信运营商等,主要为数据中心建设提供所必须的基础设施或条件。其中设备商主要提供基础设施和 IT 设备,分别包括供配电系统(UPS、变压器、发电设备及其他电气设备等)、散热制冷系统等底层基础设施以及 IT 及网络设备(服务器、交换机、存储、路由器、光模块等),软件服务商则提供数据中心管理系统(动环监控系统、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管理系统、安全防护系统等)。
1-1-485除此之外,产业链上游还包括土建方负责设计、施工建设,基础电信运营商则提
供网络带宽服务。随着数据中心不断朝着绿色节能、高密度及超大规模的趋势发展,供配电系统也不断往高功率、模块化、智能化等方向演化,散热冷却系统也朝着如自然冷源制冷、新型氟泵系统以及液冷等新型散热方案发展,推动数据中心的 PUE 持续降低。同时,算力需求快速提升也为 IT 设备的发展提供广阔空间,IT 设备国产化替代逐渐成为未来的主流趋势。
2、数据中心行业中游
数据中心产业链中游主要为数据中心服务及运营商,主要整合上游资源建设高效稳定的数据中心并为信息系统提供服务及解决方案,是数据中心产业生态的核心角色,主要包括基础电信运营商、第三方中立数据中心服务商、云服务商等。
近年来,国家政策引导鼓励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在数据中心建设运营领域发挥各自优势。基础电信运营商资金实力雄厚,且具有丰富的客户、网络带宽、土地等资源和行业先发优势,在国内数据中心行业占据主导地位。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商则凭借专业的数据中心建设能力及高效的运维管理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其响应速度快,模块化机房设计可缩短交付时间,并能提供多样化的增值服务,满足客户的多维度需求,已成为行业的重要力量。此外,大型互联网厂商与头部云服务商为确保自身业务的安全性和自主可控,也会适当通过自建数据中心的方式满足其算力需求。
在发展趋势方面,基础电信运营商会逐渐聚焦电信业务的发展,以轻资产模式通
过与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商合作的方式开展数据中心业务,结合自身网络带宽资源的优势,并充分发挥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商的专业能力,共同开展业务。对于互联网及云服务厂商,由于土地及能耗指标资源逐渐趋紧,自身投建项目周期长、成本较高,因此也倾向于与第三方数据中心服务商合作,采购其专业的数据中心服务。
3、数据中心行业下游
数据中心产业链下游是数据中心的使用者,主要包括互联网企业、云服务商、政府部门、金融机构、AI 大模型企业、各类制造业企业及其他企业等。云服务商主要通过虚拟化资源为客户提供灵活的资源分配和调度服务而获取收入,而其他企业通过部署托管服务器集群或者租用数据中心的服务器为自有业务提供技术服务。
1-1-486数据中心的下游使用者行业分布广泛,互联网企业与云服务商作为海量数据的载体,对数据中心需求规模较大,需要功率密度更高、数据传输速率更快、定制化程度更高的数据中心服务,这类企业的需求构成了数据中心需求的基本盘。此外,金融机构对数据中心的安全性要求较高,且随着金融业务数据的大量沉淀及数字化转型趋势深化,其对数据中心的需求也保持较快的增长态势;数字政府建设持续提升政务决策科学性和服务效率,也随之拉动政府机构客户对数据中心的需求。
(七)本次交易标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1、IDC 行业市场地位突出,业务体量构筑核心规模优势
目标资产是中国市场领先的中立第三方超大规模算力基础设施解决方案运营商,在 IDC 行业领域的市场地位突出。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出具的《中国第三方数据中心及算力服务商行业市场研究》,2025 年按总在运营装机容量计,中国第三方数据中心运营商排名中,目标资产位列第三;2025 年按总在运营装机容量计,中国环京地区第三方数据中心运营商排名中,目标资产位列第一,行业认可度与影响力显著。
作为行业领先者,目标资产基于对“高效地将电力转化为算力”行业本质的深刻理解,凭借能源富集地区的规模化布局以及贯穿项目开发、交付及运维全周期的专业能力形成核心竞争优势。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目标资产业务体量已达相当规模,在运营的园区级超大规模/批发零售数据中心 29 个,运营数据中心总 IT 容量达
800MW,运营及建设中项目已形成覆盖环首都、长三角、珠三角大湾区及西北算力枢
纽的全国性算力集群网络。目标资产远期规划新增容量约 4GW,进一步形成横贯南北东西的更具规模及合理性的资源布局,为支持更多元化的客户群体及算力需求奠定坚实基础。
2、前瞻性稀缺资源储备契合政策导向,为业务增长提供坚实资源支撑
全国数据中心主要集中分布在一线城市及周边区域,此外在“东数西算”政策推动下,中西部地区近年来也新建了大量数据中心项目。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人工智能技术持续迭代,数据产生量呈现指数级增长,算力需求旺盛,上述主要算力枢纽区域的土地、能评指标、电力供应等资源日益紧张,提前获取该等重点区域的前述关键资源能够为企业的后续发展奠定先发优势。
目标资产具备对行业的深刻洞察及前瞻判断力,能够提前选择合适业务区位并储
1-1-487备关键资源,为业务发展提供扎实支撑。目标资产是较早在电力资源富集区域提前布
局储备关键资源并形成规模化数据中心供给交付的企业之一。目前,目标资产已在张家口、大同等环首都区域形成规模领先的数据中心集群,同时正重点拓展内蒙古乌兰察布、广东韶关、甘肃庆阳、宁夏中卫等绿电富集区项目资源,计划开发打造 GW 级零碳绿色智算园区,目前已开始前期的开发准备工作。
目标资产丰富的资源及项目储备保障了业务的持续扩张空间,助力其构建兼顾短期产能释放与长期绿色增长的可持续发展路径,实现全国算力需求的全面覆盖,高度契合国家算力资源优化配置导向。
3、与头部客户形成长期稳定合作关系,高客户粘性奠定稳健增长
目标资产聚焦于服务实质、持续及多元的算力需求,由此构建了以行业头部互联网企业及云服务企业为代表的核心客户体系。目标资产与核心客户基于多年合作形成了深度绑定关系,合同期限长、业务需求稳定性高。目标资产多年持续积淀的长周期运维服务在服务质量、响应速度及长期稳定性等方面得到了客户的高度认可。目标资产核心客户群体具备庞大的业务规模及多元化的业务体系,对算力存在大规模及长周期需求,目标资产基于 IDC 供给端的资源及能力优势,可针对客户的多元算力需求进行最佳方案匹配,包括跨区域规模化资源适配、可组合搭配的算力基础设施建筑方案及多种制冷、配电等关键系统解决方案等。目标资产当前与客户合同期限以 10 年为主,该种业务模式带来较高的业务可预见性与稳定性,既契合客户长期算力布局规划,也为目标资产自身业务规模的稳步扩张筑牢合约基础。
此外,优质客户的高粘性合作还对运营效率形成正向拉动效果,目标资产新建数据中心可在较短周期内实现高上架率,显著提升了资产利用效率,为营收增长提供了坚实保障。
4、全栈解决方案体系引领创新,突出技术实力构建竞争护城河
目标资产持续深耕技术研发与创新,为客户提供全栈式解决方案,涵盖包括选址及土地资源获取、电力基础设施配套、数据中心整体方案设计、开发及运维管理等全周期服务。目标资产的全栈式解决方案在高密度算力支撑、高效冷却、简约供电、智能运维等领域形成深厚技术壁垒,通过系统性的技术研发和场景化创新,深度适配智算时代核心需求。
1-1-488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目标资产已取得授权的境内外专利合计 426 项,通过多
领域技术协同,打造出从算力基础支撑、能耗动态控制到全流程运营保障的覆盖数据中心全生命周期的技术闭环,技术实力屡获行业权威认可。目标资产是 2025 年“《财富》中国科技 50 强”中唯一上榜的第三方 IDC 运营商,也是首家斩获国际权威奖项Datacloud Global Awards 的中国企业,并先后获得中国算力大会“创新先锋”、国际GCAs“最佳数据中心/边缘服务创新奖”等多项殊荣,充分体现其技术实力的行业标杆性,构筑竞争护城河。
5、运营交付高效,实现成本优化
目标资产具备高效的交付和运营能力,推动实现全链路成本优化。在交付方面,目标资产以专业的内部交付管理能力,贴近客户实际需求,利用建筑、系统及设备级的预制化和模块化设计方案,借助国内成熟的供给产业链,实现较好的建筑成本控制及较高的交付效率。在运营方面,目标资产已建立成熟的全流程智能化运维管理体系,凭借专业运营团队与精细化管理能力,为客户提供 7×24 小时不间断的定制化运维服务,应急响应与处置能力突出,持续保持低故障率水平,服务质量与运维稳定性获市场高度认可。同时,目标资产凭借绿电富集区域布局、集中式超大规模园区部署、因地制宜应用多元冷却技术、自研智能运维系统保障,有效降低数据中心运营成本。
三、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
鉴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中共创一号、共创二号均为东数一号的持股主体,无具体经营业务,以下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东数一号备考审计报告》,就东数一号的有关财务状况进行分析。
(一)资产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7704.75 5.06% 205967.95 5.33% 237959.91 5.83%
应收账款 209419.72 5.36% 161341.20 4.17% 162091.59 3.97%
预付款项 5683.99 0.15% 8658.80 0.22% 7202.89 0.18%
其他应收款 562.18 0.01% 445.15 0.01% 146410.86 3.59%
1-1-489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存货 3133.84 0.08% 2969.46 0.08% 3088.12 0.08%
其他流动资产 91110.32 2.33% 78401.20 2.03% 79504.99 1.95%
流动资产合计 507614.80 12.98% 457783.76 11.84% 636258.36 15.59%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4496.94 0.12% 4432.68 0.11% 4202.76 0.1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80.00 0.00% 180.00 0.00% 180.00 0.00%
固定资产 1251379.23 32.01% 1269222.52 32.83% 1103130.07 27.03%
在建工程 73391.63 1.88% 50751.63 1.31% 231383.05 5.67%
使用权资产 15693.69 0.40% 16183.97 0.42% 17536.08 0.43%
无形资产 313844.83 8.03% 319777.67 8.27% 355434.91 8.71%
商誉 1632179.86 41.75% 1632179.86 42.22% 1632179.86 40.00%
长期待摊费用 24153.58 0.62% 24830.32 0.64% 29578.55 0.72%
递延所得税资产 9815.05 0.25% 9580.26 0.25% 7002.81 0.17%
其他非流动资产 76904.00 1.97% 80763.11 2.09% 63841.35 1.56%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02038.81 87.02% 3407902.03 88.16% 3444469.44 84.41%
资产总计 3909653.61 100.00% 3865685.79 100.00% 4080727.80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4080727.80 万元、3865685.79 万元和 3909653.61 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15.59%、11.84%和 12.98%,非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84.41%、88.16%和 87.02%。
1、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的流动资产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货币资金 197704.75 38.95% 205967.95 44.99% 237959.91 37.40%
应收账款 209419.72 41.26% 161341.20 35.24% 162091.59 25.48%
预付款项 5683.99 1.12% 8658.80 1.89% 7202.89 1.13%
其他应收款 562.18 0.11% 445.15 0.10% 146410.86 23.01%
存货 3133.84 0.62% 2969.46 0.65% 3088.12 0.49%
其他流动资产 91110.32 17.95% 78401.20 17.13% 79504.99 12.50%
1-1-490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合计 507614.80 100.00% 457783.76 100.00% 636258.3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的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636258.36 万元、457783.76 万元和 507614.80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5.59%、11.84%和 12.98%,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其他流动资产等。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的货币资金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银行存款 190183.40 193626.43 182066.95
其他货币资金 7505.15 12305.15 55892.96
未到期应收利息 16.21 36.38 -
合计 197704.75 205967.95 237959.91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货币资金余额分别为 237959.91 万元、205967.95 万元和 197704.75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7.40%、44.99%和 38.95%。报告期内,东数一号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构成。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定期存款。
(2)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的应收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0-6 个月 192644.12 147325.98 147411.61
7-12 个月 13783.60 10151.89 8813.96
1-2 年 4899.00 5391.34 7821.83
2-3 年 470.61 510.70 8.23
3-4 年 - - 18.90
账面余额合计 211797.32 163379.91 164074.54
减:坏账准备 2377.61 2038.71 1982.96
1-1-491账龄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合计 209419.72 161341.20 162091.59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62091.59 万元、161341.20万元和 209419.7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5.48%、35.24%和 41.26%。2026年 2 月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主要系春节期间部分客户回款放缓。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 1 年以内,1 年以内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 95.22%、
96.39%和 97.46%,账龄结构良好。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2 月 28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11797.32 100.00% 2377.61 1.12% 209419.72
合计 211797.32 100.00% 2377.61 1.12% 209419.72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63379.91 100.00% 2038.71 1.25% 161341.20
合计 163379.91 100.00% 2038.71 1.25% 161341.20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64074.54 100.00% 1982.96 1.21% 162091.59
合计 164074.54 100.00% 1982.96 1.21% 162091.59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2 月 28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0-6 个月 192644.12 963.22 0.50%
7-12 个月 13783.60 689.18 5.00%
1-2 年 4899.00 489.90 10.00%
1-1-4922-3 年 470.61 235.31 50.00%
合计 211797.32 2377.61 1.12%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0-6 个月 147325.98 736.63 0.50%
7-12 个月 10151.89 507.59 5.00%
1-2 年 5391.34 539.13 10.00%
2-3 年 510.70 255.35 50.00%
合计 163379.91 2038.71 1.25%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0-6 个月 147411.61 737.06 0.50%
7-12 个月 8813.96 440.70 5.00%
1-2 年 7821.83 782.18 10.00%
2-3 年 8.23 4.12 50.00%
3-4 年 18.90 18.90 100.00%
合计 164074.54 1982.96 1.21%
东数一号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基于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评估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相应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应收账款账龄结构良好,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能够充分保障自身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管控,具有谨慎性和合理性。
3)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账龄 润泽科技 数据港 奥飞数据 东数一号
6 个月以内(含,下同) 0.50% 3.73% 0.50%
7-12 个月 5.00% 3.73% 5.00%未披露,2025
1-2 年 10.00% 32.02% 10.00%
年应收账款坏
2-3 年 30.00% 账准备整体计 48.97% 50.00%
提比例为
3-4 年 50.00% 100.00% 100.00%
0.67%
4-5 年 80.00% 100.00% 100.00%
5 年以上 未披露 100.00% 100.00%
1-1-493注:上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由上表,东数一号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存在重大差异。
4)应收账款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客户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2 月 28 日
单位名称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客户 A 173521.42 81.93% 1531.82
客户 D 11342.36 5.36% 188.57
客户 C 10664.19 5.04% 239.30
客户 B 6959.00 3.29% 214.62
客户 F 5483.11 2.59% 125.76
合计 207970.08 98.21% 2300.07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客户 A 130064.23 79.61% 1201.79
客户 C 10707.85 6.55% 239.52
客户 D 10057.84 6.16% 213.60
客户 B 5115.90 3.13% 205.40
客户 F 4478.92 2.74% 89.74
合计 160424.74 98.19% 1950.05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客户 A 128014.09 78.02% 994.38
WinTriX 9244.21 5.63% 648.90
客户 D 7504.52 4.57% 59.30
客户 C 5983.00 3.65% 29.92
客户 B 5255.34 3.20% 64.44
合计 156001.17 95.07% 1796.93
注:应收对象按同一控制下合并主体计算列示。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主要为知名大型互联网公司、基础电信运营商等,客户信用情况良好,且东数一号已经与其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
1-1-494客户回款情况良好,发生大额坏账损失的风险较低。2024 年末应收关联方 WinTriX 下
属企业的款项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一、关联交易情况”之“(二)标的公司关联交易”之“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之“(1)应收关联方款项”。
(3)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预付款项按账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4328.31 76.15% 7239.87 83.61% 6993.81 97.10%
1 至 2 年 1301.11 22.89% 1348.46 15.57% 167.75 2.33%
2 至 3 年 9.00 0.16% 29.63 0.34% 35.43 0.49%
3 年以上 45.57 0.80% 40.84 0.48% 5.89 0.08%
合计 5683.99 100.00% 8658.80 100.00% 7202.8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预付款项账面余额分别为 7202.89 万元、8658.80 万元和 5683.99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13%、1.89%和 1.12%,主要为预付电费、柴油费、租金及运维费等。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2 月 28 日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2034.88 35.80%
河北英维克科技有限公司 927.72 16.32%
张家口建投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04.57 8.88%
周文利 384.00 6.76%
供应商 A 269.65 4.74%
合计 4120.81 72.50%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5725.34 66.12%
河北英维克科技有限公司 948.11 10.95%
供应商 A 271.01 3.13%
1-1-495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16.82 2.50%
张家口建投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4.37 2.36%
合计 7365.65 85.06%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及下属公司 4600.09 63.86%
河北英维克科技有限公司 1075.52 14.93%
供应商 A 319.72 4.44%
一零二四(扬州)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298.74 4.15%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73.24 3.79%
合计 6567.32 91.17%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前五大预付款项的余额合计分别为 6567.32 万元、
7365.65 万元及 4120.81 万元。
(4)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构成及账龄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46410.86 万元、445.15 万元和 562.18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3.01%、0.10%和 0.1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关联方利息 193.56 193.25 -
外部单位借款 27692.49 27692.49 37692.49
押金及保证金 1587.14 1509.15 1502.19
职工备用金 153.00 112.21 93.47
关联方往来款 - - 136077.55
其他 261.82 261.70 349.97
账面余额小计 29888.01 29768.81 175715.67
减:坏账准备 29325.83 29323.66 29304.80
账面价值小计 562.18 445.15 146410.86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其他应收款(不含应收利息)按账龄结构分类如下:
1-1-496单位:万元
账龄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 217.09 101.17 146055.66
1-2 年 19.00 19.02 425.59
2-3 年 273.46 270.46 12617.38
3 年以上 29184.90 29184.90 16617.05
合计 29694.45 29575.56 175715.67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其他应收款主要为外部单位借款、关联方往来款、押金及保证金等。其中,部分外部单位借款和关联方往来款形成时间较长,使得最近一年一期账龄 3 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占比较大。
“外部单位借款”主要为向国网某供电公司和怀来妫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等地方
国有企业的借款,其中,2024 年末怀来妫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 万元的借款已于 2025 年 1 月收回;目标资产向国网某供电公司 24698.00 万元的借款系为了保障
包含目标资产在内的区域突增用电负荷需求而专项用于片区公共电网建设,该笔借款的回款进度与片区负荷率绑定,而负荷率受多重外部因素影响,且借款账龄较长,款项回收存在不确定性,出于谨慎性原则,已对该笔借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关联方往来款”主要系秦淮数据在报告期初至前次收购前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Stack HK Limited 和苏州思达歌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的往来款,具体详见本报告
书“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一、关联交易情况”之“(二)标的公司关联交易”之“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之“(1)应收关联方款项”。上述其他应收款已于 2025 年全部结清。
“应收关联方利息”主要系秦淮数据与 Stack HK Limited 往来款项产生的应收利息,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一、关联交易情况”之
“(二)标的公司关联交易”之“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之“(1)应收关联方款项”。截至 2026 年 4 月末,上述应收利息已完成收回。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其他应收款(不含应收利息)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1-1-497单位:万元
2026 年 2 月 28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单项计提坏账
27591.89 92.92 27591.89 100.00 -
准备按组合计提坏
2102.55 7.08 1733.94 82.47 368.61
账准备
合计 29694.45 100.00 29325.83 98.76 368.61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单项计提坏账
27591.89 93.29 27591.89 100.00 -
准备按组合计提坏
1983.66 6.71 1731.77 87.30 251.89
账准备
合计 29575.56 100.00 29323.66 99.15 251.89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单项计提坏账
27591.89 15.70 27591.89 100.00 -
准备按组合计提坏
148123.77 84.30 1712.91 1.16 146410.86
账准备
合计 175715.67 100.00 29304.80 16.68 146410.86其中,报告期各期末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为对国网某供电公司的外部借款,出于谨慎性原则,对上述回收存在不确定性的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组合名称 账面 坏账 计提 账面 坏账 计提 账面 坏账 计提
余额 准备 比例 余额 准备 比例 余额 准备 比例关联方组
- - - - - - 136077.55 - -合
账龄组合 2102.55 1733.94 82.47 1983.66 1731.77 87.30 12046.22 1712.91 14.22
其中:0-6
190.09 0.95 0.50 76.20 0.38 0.50 10065.52 50.33 0.50
个月
6-12 个月 27.00 1.35 5.00 24.98 1.25 5.00 20.45 1.02 5.00
1-2 年 19.00 1.90 10.00 19.02 1.90 10.00 317.72 31.77 10.00
1-1-498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组合名称 账面 坏账 计提 账面 坏账 计提 账面 坏账 计提
余额 准备 比例 余额 准备 比例 余额 准备 比例
2-3 年 273.46 136.73 50.00 270.46 135.23 50.00 25.48 12.74 50.00
3 年以上 1593.01 1593.01 100.00 1593.01 1593.01 100.00 1617.05 1617.05 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中“应收关联方组合”为应收 Stack HK Limited
等报告期内曾与秦淮数据属于同一集团下的公司的款项,无显著回收风险,预期信用损失风险为零,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相关应收款均已于 2025 年内收回;其余其他应收款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3)其他应收款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按欠款方归集的前五大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2 月 28 日
单位名称 占其他应收款
款项性质 账面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余额的比例
国网某供电公司 外部单位借款 24698.00 3-4 年、4-5 年 83.17% 24698.00
3-4 年、5 年以
山西某镇人民政府 外部单位借款 1827.08 6.15% 1827.08上灵丘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
外部单位借款 892.00 3-4 年 3.00% 892.00任公司
河北京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押金及保证金 586.48 5 年以上 1.98% 586.48
山西某乡人民政府 外部单位借款 275.41 3-4 年 0.93% 275.41
合计 - 28278.97 - 95.23% 28278.97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占其他应收款
款项性质 账面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余额的比例
国网某供电公司 外部单位借款 24698.00 3-4 年 4-5 年 83.51% 24698.00
3-4 年、5 年以
山西某镇人民政府 外部单位借款 1827.08 6.18% 1827.08上灵丘县经济建设投资有限责
外部单位借款 892.00 3-4 年 3.02% 892.00任公司
河北京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押金及保证金 586.48 5 年以上 1.98% 586.48
山西某乡人民政府 外部单位借款 275.41 3-4 年 0.93% 275.41
合计 - 28278.97 - 95.62% 28278.97
1-1-499202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占其他应收款
款项性质 账面余额 账龄 坏账准备余额的比例
1 年以内、1-2
Stack HK Limited 关联方往来款 105169.45 59.85% -年苏州思达歌数据科技有限公
关联方往来款 29765.00 1 年以内 16.94% -司
国网某供电公司 外部单位借款 24698.00 2-3 年、3-4 年 14.06% 24698.00
怀来妫谷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外部单位借款 10000.00 0-6 个月 5.69% 50.00
山西某镇人民政府 外部单位借款 1827.08 2-3 年、4-5 年 1.04% 1827.08
合计 - 171459.53 - 97.58% 26575.08
(5)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存货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 跌价 账面价 账面余 跌价 账面价 跌价 账面价账面余额
额 准备 值 额 准备 值 准备 值
原材料 2701.46 - 2701.46 2712.96 - 2712.96 2667.15 - 2667.15
库存商品 372.92 - 372.92 197.04 - 197.04 128.36 - 128.36
发出商品 59.46 - 59.46 59.46 - 59.46 292.61 - 292.61
合计 3133.84 - 3133.84 2969.46 - 2969.46 3088.12 - 3088.12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3088.12 万元、2969.46 万元和
3133.84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49%、0.65%和 0.62%,金额和占比相对较小。东数一号的存货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构成。其中,原材料主要为应急备用电源柴油发电机组所需的柴油;库存商品主要为机房用备品备件等低值易耗品。
报告期内上述存货不存在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的其他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79504.99 万元、78401.20万元和 91110.32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2.50%、17.13%和 17.95%,主要为期末留抵增值税。
2、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的非流动资产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1-1-500单位:万元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 4496.94 0.13% 4432.68 0.13% 4202.76 0.1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80.00 0.01% 180.00 0.01% 180.00 0.01%
固定资产 1251379.23 36.78% 1269222.52 37.24% 1103130.07 32.03%
在建工程 73391.63 2.16% 50751.63 1.49% 231383.05 6.72%
使用权资产 15693.69 0.46% 16183.97 0.47% 17536.08 0.51%
无形资产 313844.83 9.23% 319777.67 9.38% 355434.91 10.32%
商誉 1632179.86 47.98% 1632179.86 47.89% 1632179.86 47.39%
长期待摊费用 24153.58 0.71% 24830.32 0.73% 29578.55 0.86%
递延所得税资产 9815.05 0.29% 9580.26 0.28% 7002.81 0.20%
其他非流动资产 76904.00 2.26% 80763.11 2.37% 63841.35 1.85%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02038.81 100.00% 3407902.03 100.00% 3444469.4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的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 3444469.44 万元、
3407902.03 万元和 3402038.81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4.41%、88.16%和
87.02%,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长期待摊费用
和其他非流动资产等。
(1)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4202.76 万元、4432.68万元和 4496.94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12%、0.13%和 0.13%,为对联营企业河北冀综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分别为 180.00 万元、
180.00 万元和 180.00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01%、0.01%和 0.01%,为对
河北英维克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
(3)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固定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1-1-501单位:万元
日期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构筑物 537751.26 29676.90 3750.37 504323.99
电子设备 933132.88 187072.22 - 746060.66
2026 年 2 月
运输设备 753.36 87.27 - 666.09
28 日
办公设备 485.19 156.70 - 328.49
合计 1472122.68 216993.09 3750.37 1251379.23
房屋及构筑物 539054.20 27489.35 5898.44 505666.40
电子设备 932977.57 170404.96 - 762572.61
2025 年 12
运输设备 753.36 71.88 - 681.48月 31 日
办公设备 429.49 127.46 - 302.03
合计 1473214.62 198093.66 5898.44 1269222.52
房屋及构筑物 453358.36 12530.82 - 440827.54
电子设备 740448.06 78993.50 - 661454.56
2024 年 12
运输设备 439.66 83.12 - 356.54月 31 日
办公设备 642.11 150.68 - 491.43
合计 1194888.18 91758.12 - 1103130.07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103130.07 万元、
1269222.52 万元和 1251379.23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2.03%、37.24%和
36.78%。东数一号的固定资产主要为电子设备、房屋及构筑物等。
目标资产在报告期各期末检查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的迹象,若存在减值迹象,则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确
定为可收回金额。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按其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东数一号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情况如下:
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公司 类别 折旧方法
(年) (%) (%)
房屋及构筑物 年限平均法 10-40 5.00 2.38-9.50
电子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5 5.00 6.33-19.00东数一号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10 5.00 9.50-23.75
办公设备 年限平均法 2-5 5.00 19.00-47.50
润泽科技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5-40 5.00 3.80-2.38
1-1-502折旧年限 残值率 年折旧率
公司 类别 折旧方法
(年) (%) (%)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5 5.00 19.00-6.33
运输工具 年限平均法 3-5 5.00 31.67-19.00
办公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3-5 5.00 31.67-19.00
房屋及建筑物 年限平均法 20-40 5.00 2.38-4.75
专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15 5.00 6.33-19.00数据港
通用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00 19.00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5 5.00 19.00
房屋建筑及构造物 年限平均法 20-40 5.00 2.38-4.75
机器设备 年限平均法 3-15 5.00 6.33-31.33
奥飞数据 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 年限平均法 15-20 5.00 4.75-6.33
运输设备 年限平均法 4-5 5.00 19.00-23.75
电子设备及其他 年限平均法 3-5 5.00 19.00-31.67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
由上表,东数一号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具有合理性。
(4)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2 月 28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桑园 3 期 47973.65 - 47973.65
庆阳 1 期 14361.78 - 14361.78
东花园 2 期 3199.79 - 3199.79
总部基地 3 号楼 1174.57 - 1174.57
其他 6681.84 - 6681.84
合计 73391.63 - 73391.63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桑园 3 期 29191.81 - 29191.81
庆阳 1 期 13396.86 - 13396.86
东花园 2 期 1032.61 - 1032.61
1-1-503其他 7130.35 - 7130.35
合计 50751.63 - 50751.63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存瑞 3 期 59640.42 - 59640.42
存瑞 4 期 58140.63 - 58140.63
灵丘 9 期 57242.67 57242.67
东花园 4 期 23383.01 - 23383.01
庆阳 1 期 12540.71 - 12540.71
总部基地 4 期 9667.30 - 9667.30
桑园 2 期 4878.75 - 4878.75
其他 5889.57 - 5889.57
合计 231383.05 - 231383.05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在建工程分别为 231383.05 万元、50751.63 万元和
73391.63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72%、1.49%和 2.16%。2025 年末在建
工程较 2024 年末减少,主要系当期灵丘 9 期项目、存瑞 3 期、存瑞 4 期和总部基地 4期项目等在建工程转固所致;2026 年 2 月末在建工程较 2025 年末有所增加,主要系当期桑园 3 期项目的建设增加投入所致。
(5)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的使用权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 17808.00 5041.26 - 12766.74
专用设备 2975.92 354.56 - 2621.36
2026 年 2 月 28 日
土地使用权 361.53 55.95 - 305.58
合计 21145.45 5451.77 - 15693.69
房屋及建筑物 17860.28 4657.16 - 13203.12
专用设备 2975.92 304.96 - 2670.96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土地使用权 361.53 51.65 - 309.88
合计 21197.73 5013.76 - 16183.97
房屋及建筑物 17985.31 2334.99 - 15650.32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专用设备 1646.08 96.02 - 1550.05
1-1-504日期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361.53 25.82 - 335.71
合计 19992.91 2456.84 - 17536.08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7536.08 万元、16183.97万元和 15693.69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51%、0.47%和 0.46%。报告期内,随着使用权资产折旧的增加,其账面价值有所减少。
(6)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的无形资产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 355434.91 万元、
319777.67 万元和 313844.83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0.32%、9.38%和
9.23%。报告期各期末,无形资产的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日期 项目 账面原值 累计摊销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 77256.23 3587.12 - 73669.12
专利技术 94073.57 33979.96 - 60093.62
2026 年 2 月
客户关系 218587.50 39195.00 - 179392.50
28 日
软件使用权及其他 1424.52 734.93 - 689.59
合计 391341.83 77497.00 - 313844.83
土地使用权 77256.23 3310.65 - 73945.58
专利技术 94073.57 31367.19 - 62706.38
2025 年 12 月
客户关系 218587.50 36180.00 - 182407.50
31 日
软件使用权及其他 1403.60 685.39 - 718.21
合计 391320.90 71543.23 - 319777.67
土地使用权 77244.15 1651.97 - 75592.17
专利技术 94073.57 15690.59 - 78382.98
2024 年 12 月
客户关系 218587.50 18090.00 - 200497.50
31 日
软件使用权及其他 1323.61 361.35 - 962.26
合计 391228.83 35793.92 - 355434.91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无形资产主要为收购秦淮数据所识别的客户关系、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等。自东数一号收购秦淮数据后,秦淮数据经营情况良好,因收购所识别的客户关系、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未出现减值迹象。
1-1-505(7)商誉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的商誉余额分别为 1632179.86 万元、1632179.86 万元和 1632179.86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7.39%、47.89%和 47.98%,主要系东数一号收购秦淮数据所产生的商誉。
东数一号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东数一号于 2024 年 1 月 1 日已完成对秦淮数据的收购,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东数三号支付的收购对价 280 亿元与按实际购买日按照合并对价分摊评估调整确认享有秦淮数据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后的差额确认为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商誉。目前,秦淮数据经营情况较好,商誉不存在减值迹象。
(8)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的长期待摊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能源托管服务费 15699.24 16303.05 19925.95
装修及维护工程款 7976.99 8050.41 8978.21
其他 477.35 476.86 674.38
合计 24153.58 24830.32 29578.55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的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 29578.55 万元、24830.32 万元和 24153.58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86%、0.73%和 0.71%,主要为能源托管服务费、装修及维护工程款等。
(9)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 7002.81 万元、9580.26 万元和 9815.05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0.20%、0.28%和 0.29%,主要为东数一号的可抵扣亏损、递延收益、租赁负债、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等所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0)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63841.35 万元、80763.11 万元和 76904.00 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85%、2.37%和 2.26%,主要为期末留抵增值税和预付长期资产款,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1-1-506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期末留抵增值税 64464.64 71606.58 56808.37
预付长期资产款 11538.57 8255.73 723.68
履约保证金 900.80 900.80 900.96
定期存款 - - 5408.33
合计 76904.00 80763.11 63841.35
(二)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的主要负债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6565.54 1.69% 61320.69 2.22% 54201.65 1.78%交易性金融负
- - - - 5.45 0.00%债
应付账款 80117.10 2.90% 84290.42 3.06% 134952.79 4.42%
合同负债 1142.17 0.04% 1144.90 0.04% 1136.30 0.04%
应付职工薪酬 9166.54 0.33% 8302.50 0.30% 8122.94 0.27%
应交税费 23562.99 0.85% 24899.71 0.90% 21190.12 0.69%
其他应付款 1244.79 0.05% 1379.47 0.05% 196498.75 6.44%一年内到期的
168652.44 6.11% 153738.69 5.58% 126973.40 4.16%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68.53 0.00% 68.69 0.00% 97.58 0.00%
流动负债合计 330520.10 11.98% 335145.09 12.16% 543178.98 17.8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266855.42 82.17% 2258310.80 81.93% 2272655.78 74.46%
租赁负债 17299.96 0.63% 17800.89 0.65% 19001.91 0.62%
预计负债 460.19 0.02% 458.09 0.02% 445.68 0.01%
递延收益 9233.69 0.33% 9409.78 0.34% 10466.32 0.34%递延所得税负
133853.23 4.85% 134684.93 4.89% 133361.65 4.37%
债其他非流动负
462.65 0.02% 660.39 0.02% 72882.60 2.39%
债非流动负债合
2428165.14 88.02% 2421324.89 87.84% 2508813.93 82.20%
计
负债合计 2758685.23 100.00% 2756469.98 100.00% 3051992.91 100.00%
1-1-507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总负债分别为 3051992.91 万元、2756469.98 万元和
2758685.23 万元。从负债结构来看,2024 年末、2025 年末和 2026 年 2 月末,东数一
号流动负债分别为 543178.98 万元、335145.09 万元和 330520.10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7.80%、12.16%和 11.98%;东数一号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2508813.93 万元、
2421324.89 万元和 2428165.14 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82.20%、87.84%和
88.02%。与 2025 年末及 2026 年 2 月末的流动负债占比相比,2024 年末,东数一号流
动负债占比较高,主要系其他应付款余额较大所致。
东数一号主要负债情况分析如下:
1、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的流动负债结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46565.54 14.09% 61320.69 18.30% 54201.65 9.98%交易性金融负
- - - - 5.45 0.00%债
应付账款 80117.10 24.24% 84290.42 25.15% 134952.79 24.84%
合同负债 1142.17 0.35% 1144.90 0.34% 1136.30 0.21%
应付职工薪酬 9166.54 2.77% 8302.50 2.48% 8122.94 1.50%
应交税费 23562.99 7.13% 24899.71 7.43% 21190.12 3.90%
其他应付款 1244.79 0.38% 1379.47 0.41% 196498.75 36.18%一年内到期的
168652.44 51.03% 153738.69 45.87% 126973.40 23.38%
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68.53 0.02% 68.69 0.02% 97.58 0.02%
流动负债合计 330520.10 100.00% 335145.09 100.00% 543178.98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的流动负债分别为 543178.98 万元、335145.09 万元和
330520.10 万元。流动负债以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主要流动负债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4.38%、
89.73%和 89.73%。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短期借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54201.65 万元、61320.69 万
1-1-508元和 46565.54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98%、18.30%和 14.09%。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短期借款的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借款 28000.00 38000.00 -
保证借款 15000.00 15000.00 -
质押借款 3500.00 8300.00 54185.64
应计利息 65.54 20.69 16.01
合计 46565.54 61320.69 54201.65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短期借款的变动主要受营运资金影响。
(2)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应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34952.79 万元、84290.42 万元和 80117.10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4.84%、25.15%和 24.24%。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应付账款的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工程设备款 65136.27 70405.65 122989.93
服务费及货款 14917.43 13847.07 11953.32
其他 63.40 37.70 9.54
合计 80117.10 84290.42 134952.79
报告期各期末,随着工程设备款结算,东数一号应付账款余额有所下降。
(3)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96498.75 万元、1379.47万元和 1244.79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36.18%、0.41%和 0.38%。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其他应付款的构成如下:
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利息 - - 6754.45
其他应付款 1244.79 1379.47 189744.31
合计 1244.79 1379.47 196498.75其中,应付利息于报告期各期末的情况如下:
1-1-509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关联方借款利息 - - 6754.45
合计 - - 6754.45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除应付利息以外的其他应付款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预提费用 637.62 656.69 738.03
押金保证金 202.06 181.06 155.32
关联方往来款 2.00 2.00 188660.97
其他 403.10 539.72 189.99
合计 1244.79 1379.47 189744.31
截至 2024 年末,东数一号其他应付款余额主要系 WinTriX DC Group 控股秦淮数据期间关联方向秦淮数据提供的资金支持及利息余额,随着前次交易进程推进,相关款项在 2025 年内结算完毕,2025 年末及 2026 年 2 月末东数一号的其他应付款余额较
2024 年末明显下降。
(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 126973.40 万元、153738.69 万元和 168652.44 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23.38%、45.87%和
51.03%。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的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利息 166283.42 151314.25 124627.06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2369.02 2424.44 2346.34
合计 168652.44 153738.69 126973.40
报告期各期末,随着部分长期借款临近到期,东数一号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有所增加。
2、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的非流动负债结构情况如下:
1-1-510单位:万元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长期借款 2266855.42 93.36% 2258310.80 93.27% 2272655.78 90.59%
租赁负债 17299.96 0.71% 17800.89 0.74% 19001.91 0.76%
预计负债 460.19 0.02% 458.09 0.02% 445.68 0.02%
递延收益 9233.69 0.38% 9409.78 0.39% 10466.32 0.42%递延所得税负
133853.23 5.51% 134684.93 5.56% 133361.65 5.32%
债其他非流动负
462.65 0.02% 660.39 0.03% 72882.60 2.91%
债非流动负债合
2428165.14 100.00% 2421324.89 100.00% 2508813.93 100.00%
计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的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2508813.93 万元、2421324.89 万元和 2428165.14 万元。非流动负债以长期借款为主。2024 年末其他非流动负债主要为 Stack HK Limited 相关关联方对秦淮数据的借款,秦淮数据已于 2025 年内偿还。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长期借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272655.78 万元、
2258310.80 万元和 2266855.42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90.59%、93.27%和
93.36%。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长期借款的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抵押、保证借款 21654.66 21654.12 28870.43
质押、保证借款 1775762.37 1778722.40 1686984.91
抵押、质押、保证借款 469438.40 457934.29 556800.45
合计 2266855.42 2258310.80 2272655.78剔除并购贷(模拟计入长期借款部分)后的长期借 606499.52 595110.80 592655.78款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长期借款主要为东创未来并购贷及 IDC 项目投资所需的项目贷款,相关变动与项目建设投资及有关借款到期偿还具有关联性。其中,东创未来并购贷系前次收购秦淮数据支付的交易价款资金组成部分,于本次《东数一号备考审计报告》中视同报告期期初即已取得。
1-1-511(2)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 133361.65 万元、134684.93万元和 133853.23 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32%、5.56%和 5.51%,主要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三)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主要偿债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流动比率(倍) 1.54 1.37 1.17
速动比率(倍) 1.53 1.36 1.17
资产负债率 70.56% 71.31% 74.7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66878.27 392966.16 331119.27
利息保障倍数(倍) 2.68 2.60 2.04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注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注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注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
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注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1.17、1.37 和 1.54,速动比率分别是
1.17、1.36 和 1.53。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4.79%、71.31%和 70.56%;报告期各期,东数
一号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 331119.27 万元、392966.16 万元和 66878.27 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2.04、2.60 和 2.68。报告期内,东数一号的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系为收购秦淮数据而取得并购贷款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偿债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流动比率(倍)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300442.SZ 润泽科技 1.12 0.83 1.49
603881.SH 数据港 1.51 1.34 1.34
300738.SZ 奥飞数据 0.49 0.35 0.49
可比公司平均值 1.04 0.84 1.11
东数一号 1.54 1.37 1.17
证券代码 速动比率(倍)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300442.SZ 润泽科技 1.12 0.83 1.19
1-1-512603881.SH 数据港 1.39 1.25 1.23
300738.SZ 奥飞数据 0.48 0.35 0.48
可比公司平均值 1.00 0.81 0.96
东数一号 1.53 1.36 1.17
证券代码 资产负债率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300442.SZ 润泽科技 64.97% 62.84% 63.11%
603881.SH 数据港 54.18% 57.30% 56.24%
300738.SZ 奥飞数据 74.74% 74.30% 71.12%
可比公司平均值 64.63% 64.81% 63.49%
东数一号 70.56% 71.31% 74.79%利息保障倍数
证券代码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倍)
300442.SZ 润泽科技 7.11 18.17 8.03
603881.SH 数据港 3.96 3.31 2.81
300738.SZ 奥飞数据 2.34 1.59 1.55
可比公司平均值 4.47 7.69 4.13
东数一号 2.68 2.60 2.04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 2026 年 1-2 月财务数据,因此以其 2026 年一季度报告数据填列。
由上表,报告期内东数一号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整体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值,流动性较好;东数一号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利息保障倍数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为收购秦淮数据形成大额并购贷款以及相应利息费用。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主要资产周转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3.45 3.94 3.75
存货周转率(次/年) 110.36 115.40 103.90
注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账面价值+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
注 2: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期初存货账面价值+期末存货账面价值)/2]
注 3:2026 年 1-2 月数据已经年化处理,下同报告期内,东数一号资产周转能力指标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情况如下:
应收账款周转率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证券代码
(次)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300442.SZ 润泽科技 4.21 4.01 4.04
603881.SH 数据港 11.21 9.44 10.87
1-1-513300738.SZ 奥飞数据 5.33 4.40 4.49
可比公司平均值 6.92 5.95 6.47
东数一号 3.45 3.94 3.75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证券代码 存货周转率(次)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300442.SZ 润泽科技 95.12 3.38 1.76
603881.SH 数据港 4.49 4.65 10.11
300738.SZ 奥飞数据 45.79 35.61 52.10
可比公司平均值 48.46 14.55 21.32
东数一号 110.36 115.40 103.90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 2026 年 1-2 月财务数据,因此以其 2026 年一季度报告数据年化处理后填列。
报告期各期,东数一号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3.75、3.94 和 3.45,与润泽科技较为接近;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03.90、115.40 和 110.36,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系
同行业可比公司涉及服务器采购和销售,以及定制化 IDC 建设等业务模式,存货规模相较于东数一号更大,周转率相应更小。
四、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分析
鉴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中共创一号、共创二号均为东数一号的持股主体,无具体经营业务,以下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东数一号备考审计报告》,就东数一号的有关盈利能力进行分析。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利润表主要科目构成及占营业收入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营业收入 106569.48 100.00% 637207.69 100.00% 606059.54 100.00%
减:营业成本 56132.21 52.67% 349512.14 54.85% 333546.04 55.04%
税金及附加 911.40 0.86% 5282.40 0.83% 3377.83 0.56%
销售费用 3354.21 3.15% 19705.02 3.09% 21115.28 3.48%
管理费用 5402.30 5.07% 35787.41 5.62% 39649.30 6.54%
研发费用 1141.60 1.07% 7790.49 1.22% 11603.53 1.91%
财务费用 14827.90 13.91% 91698.83 14.39% 97258.73 16.05%
加:其他收益 218.67 0.21% 23230.98 3.65% 2391.43 0.39%
1-1-514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投资收益(损失以
64.26 0.06% 229.92 0.04% 252.20 0.04%“-”号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5.45 0.00% - -(损失以“-”号填列)信用减值损失(损-341.06 -0.32% -74.61 -0.01% -1049.31 -0.17%失以“-”号填列)资产减值损失(损- - -5898.44 -0.93% - -失以“-”号填列)资产处置收益(损
283.84 0.27% 2608.22 0.41% 36.90 0.01%失以“-”号填列)
二、营业利润 25025.57 23.48% 147532.91 23.15% 101140.04 16.69%
加:营业外收入 34.92 0.03% 167.69 0.03% 467.17 0.08%
减:营业外支出 3.41 0.00% 246.31 0.04% 2073.46 0.34%
三、利润总额 25057.09 23.51% 147454.30 23.14% 99533.76 16.42%
减:所得税费用 9333.82 8.76% 52549.73 8.25% 38780.61 6.40%
四、净利润 15723.26 14.75% 94904.57 14.89% 60753.15 10.0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15723.26 14.75% 94904.57 14.89% 60652.68 10.01%
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 - - - 100.48 0.02%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的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 IDC 业务收入。2024 年度、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2 月,东数一号分别实现营业收入为 606059.54 万元、637207.69 万元和
106569.48 万元;同期分别实现净利润 60753.15 万元、94904.57 万元和 15723.26 万元。
(一)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营业收入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06456.52 99.89% 634754.68 99.62% 602059.82 99.34%
其中:IDC 服务 106456.52 99.89% 634754.68 99.62% 602059.82 99.34%
其他业务收入 112.96 0.11% 2453.01 0.38% 3999.72 0.66%
合计 106569.48 100.00% 637207.69 100.00% 606059.54 100.00%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营业收入分别为 606059.54 万元、637207.69 万元及
106569.48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602059.82 万元、634754.68 万元及
1-1-515106456.52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99.34%、99.62%及 99.89%。东数一号的主
营业务收入为 IDC 服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部分子公司从事的产品销售收入等。
报告期内随着 IDC 项目投运,东数一号的营业收入有所增加。
东数一号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第一季度 106456.52 100.00% 155318.90 24.47% 144170.63 23.95%
第二季度 - - 157906.71 24.88% 151038.30 25.09%
第三季度 - - 160659.03 25.31% 151188.37 25.11%
第四季度 - - 160870.03 25.34% 155662.52 25.85%
合计 106456.52 100.00% 634754.68 100.00% 602059.82 100.00%
注:2026 年第一季度数据为 2026 年 1-2 月数据
东数一号主要开展超大规模数据中心业务,主营业务收入不存在显著季节性波动。
以 IDC 项目所在地统计,东数一号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河北省 56633.69 53.20% 339653.03 53.51% 316941.93 52.64%
山西省 44846.32 42.13% 265326.64 41.80% 256733.16 42.64%
其他 4976.51 4.67% 29775.01 4.69% 28384.73 4.71%
合计 106456.52 100.00% 634754.68 100.00% 602059.82 100.00%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 IDC 项目主要集中在河北省及山西省,报告期各期位于两省的 IDC 项目贡献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95.28%、95.31%及 95.33%。
(二)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营业成本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 56055.64 99.86% 347895.89 99.54% 330325.74 99.03%
其中:IDC 服务 56055.64 99.86% 347895.89 99.54% 330325.74 99.03%
其他业务成本 76.56 0.14% 1616.26 0.46% 3220.30 0.97%
1-1-516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56132.21 100.00% 349512.14 100.00% 333546.04 100.00%
报告期各期,东数一号营业成本分别为 333546.04 万元、349512.14 万元及
56132.21 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 330325.74 万元、347895.89 万元及
56055.64 万元,主营业务成本占比分别为 99.03%、99.54%及 99.86%,由 IDC 服务相
关成本构成,与营业收入占比情况整体保持一致。
报告期各期,东数一号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 IDC 项目的电费、折旧摊销、运维成本等,其中,报告期各期,电费占比分别为 61.26%、57.73%和 54.34%,折旧摊销占比分别为 30.73%、33.14%和 36.40%。主营业务成本具体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电费 30461.15 54.34% 200840.14 57.73% 202346.76 61.26%
折旧摊销 20403.94 36.40% 115300.21 33.14% 101519.09 30.73%
运维成本-人工 2759.79 4.92% 15333.76 4.41% 12726.92 3.85%
运维成本-维护 2399.28 4.28% 15549.90 4.47% 11769.47 3.56%
其他 31.48 0.06% 871.87 0.25% 1963.50 0.59%
合计 56055.64 100.00% 347895.89 100.00% 330325.74 100.00%
2025 年度,东数一号主营业务成本中电费金额下降主要系东花园二期项目应客户
需求下架改造所致。报告期内,电费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逐渐降低,折旧摊销及运维成本占比逐渐提高,主要系近年来非包电定价模式的项目占比提升,非包电模式下,客户实际使用机柜结算的电费收入按照净额法确认。此外,2026 年 1-2 月冬季气温低,能源效率更高,因此电费占主营业务成本比例进一步降低。
(三)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的毛利率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综合毛利率 47.33% 45.15% 44.96%主营业务毛利率(IDC 业务毛
47.34% 45.19% 45.13%
利率)
注 1:综合毛利率=(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收入
注 2: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
1-1-517报告期内,东数一号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44.96%、45.15%和 47.33%,主营业务
毛利率分别为 45.13%、45.19%和 47.34%。2026 年 1-2 月,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有所上升,主要系冬季气温低,能源效率更高。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IDC 业务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300442.SZ 润泽科技 44.10% 47.53%
300738.SZ 奥飞数据 33.33% 29.70%
603881.SH 数据港 37.30% 32.12%
平均值 38.24% 36.45%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披露 2026 年一季度 IDC 业务有关细项财务数据,因此上表仅列示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数据。
上述可比上市公司的 IDC 业务经营情况不一,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东数一号主营业务毛利率水平大致处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IDC 业务毛利率水平区间。
(四)利润来源及盈利驱动因素分析
1、东数一号报告期利润的主要来源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的主要利润来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106569.48 637207.69 606059.54
营业利润 25025.57 147532.91 101140.04
营业外收入 34.92 167.69 467.17
营业外支出 3.41 246.31 2073.46
利润总额 25057.09 147454.30 99533.76
减:所得税费用 9333.82 52549.73 38780.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723.26 94904.57 60652.68
报告期各期,东数一号实现的营业利润分别为 101140.04 万元、147532.91 万元和 25025.57 万元,占东数一号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01.61%、100.05%和 99.87%,营业利润为东数一号利润的主要来源,东数一号主营业务突出,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
2、盈利驱动因素分析
东数一号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主要的驱动要素包括:(1)多重有利因素驱
1-1-518动 IDC 行业发展,详见本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本次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二)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之“1、有利因素”。东数一号及目标资产能够从行业需求扩容、利好政策、技术进步等多重有利因素中受益。(2)目标资产在 IDC 行业内具有一定核心竞争优势,详见本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本次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之“(七)本次交易标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目标资产的竞争优势是保证东数一号未来业绩持续增长的重要内在驱动因素。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期间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项目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 占营业收入
金额 金额 金额
比例 比例 比例
销售费用 3354.21 3.15% 19705.02 3.09% 21115.28 3.48%
管理费用 5402.30 5.07% 35787.41 5.62% 39649.30 6.54%
研发费用 1141.60 1.07% 7790.49 1.22% 11603.53 1.91%
财务费用 14827.90 13.91% 91698.83 14.39% 97258.73 16.05%
合计 24726.01 23.20% 154981.76 24.32% 169626.85 27.99%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 169626.85 万元、154981.76 万元和
24726.0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7.99%、24.32%和 23.20%。其中,财务费
用在期间费用中占比较高,主要系模拟的并购贷利息。报告期内,2024 年东数一号期间费用率与 2025 年及 2026 年 1-2 月相比较高,主要系:1、WinTriX DC Group 控股秦淮数据期间,在综合考虑其 IDC 业务板块境内外实际员工需求的基础上,2024 年末至
2025 年初部分秦淮数据员工拆分至 WinTriX DC Group 有关海外业务板块,从而 2025年及 2026 年 1-2 月各类费用中职工薪酬及有关费用有所下降;2、2025 年财务费用率
较 2024 年有所下降,主要系 2025 年整体利率下降。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销售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折旧与摊销 3024.75 18150.55 18223.12
1-1-519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职工薪酬 284.40 1282.09 1849.53
差旅费 16.50 40.47 270.94
业务招待费 10.71 81.08 236.57
广告与业务宣传费 10.02 68.80 104.35
股份支付 3.34 45.51 351.23
其他 4.48 36.52 79.54
合计 3354.21 19705.02 21115.28
其中:收购识别的客
3015.00 18090.00 18090.00
户关系摊销值
报告期各期,东数一号销售费用金额分别为 21115.28 万元、19705.02 万元和
3354.2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3.48%、3.09%和 3.15%,主要系无形资产中
的客户关系摊销值及销售人员薪酬等。2025 年度销售费用下降主要系受前述人员拆分影响,计入销售费用的职工薪酬等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销售费用率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300442.SZ 润泽科技 0.04% 0.07% 0.06%
300738.SZ 奥飞数据 0.81% 1.04% 1.27%
603881.SH 数据港 0.22% 0.30% 0.25%
平均值 0.36% 0.47% 0.53%东数一号剔除收购识别的客户关系摊销后
0.32% 0.25% 0.50%
的销售费用率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未披露 2026 年 1-2 月财务数据,因此上表中列示可比上市公司 2026年一季度财务数据,下同。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东数一号的销售费用率较高,主要系东数一号收购秦淮数据所识别的客户关系在各期摊销金额计入销售费用所致。若剔除客户关系摊销金额,报告期内东数一号的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0.50%、0.25%和 0.32%,处于可比上市公司区间内。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管理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折旧与摊销 3044.23 17618.23 18404.42
1-1-520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职工薪酬 1405.93 6699.06 7097.03
股份支付 352.62 8593.50 9769.92
中介机构费 267.42 1196.78 1106.43
办公费 156.51 908.98 942.96
业务招待费 90.26 421.67 674.98
差旅费 42.61 189.07 664.33
其他 42.72 160.13 989.23
合计 5402.30 35787.41 39649.30
其中:收购识别的专
2612.77 15676.60 15676.60
利技术摊销值
报告期各期,东数一号管理费用金额分别为 39649.30 万元、35787.41 万元和
5402.3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54%、5.62%和 5.07%,主要系职工薪酬及
折旧摊销等,其中,折旧摊销中包括东数一号收购秦淮数据识别的专利技术摊销,各期摊销值分别为 15676.60 万元、15676.60 万元和 2612.77 万元。2025 年度管理费用下降主要系当期折旧费用较低,且 2025 年当期因股份支付确认的管理费用与 2024 年相比较低,此外,受前述人员拆分影响,计入管理费用的职工薪酬等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管理费用率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300442.SZ 润泽科技 3.42% 4.31% 3.31%
300738.SZ 奥飞数据 2.25% 2.61% 2.88%
603881.SH 数据港 3.43% 3.92% 4.34%
平均值 3.03% 3.61% 3.51%东数一号剔除收购识别的专利技术摊销后
2.62% 3.16% 3.96%
的管理费用率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东数一号的管理费用率略高,主要系受东数一号收购秦淮数据识别的专利技术摊销影响,剔除该影响后,东数一号的管理费用率处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区间内。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研发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1-1-521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职工薪酬 1064.48 6879.03 9851.95
股份支付 28.19 265.92 598.76
折旧摊销 15.34 295.59 503.89
其他 33.60 349.96 648.93
合计 1141.60 7790.49 11603.53
报告期各期,东数一号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 11603.53 万元、7790.49 万元和
1141.6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91%、1.22%和 1.07%,主要系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等。2025 年度研发费用下降主要系计入研发费用的职工薪酬下降,相关变动一方面受前述人员拆分影响,另一方面 2025 年度秦淮数据研发投入与 2024 年相比较低。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300442.SZ 润泽科技 2.62% 3.64% 3.45%
300738.SZ 奥飞数据 2.63% 3.10% 3.08%
603881.SH 数据港 6.66% 5.54% 5.09%
平均值 3.97% 4.09% 3.87%
东数一号 1.07% 1.22% 1.91%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东数一号的研发费用率较低,主要系报告期内秦淮数据有关研发投入较低。秦淮数据有关公司成立至今已积累了一定研发成果,目前研发水平能够良好匹配业务发展。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财务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利息支出 14639.42 90425.64 94419.36
减:利息收入 55.54 1006.89 2624.59
汇兑损益 0.50 567.01 3679.23
未确认融资费用 235.28 1491.09 1671.92
手续费及其他 8.24 221.97 112.81
合计 14827.90 91698.83 97258.73
1-1-522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其中:模拟计算的并
11058.88 66353.28 66353.28
购贷利息
报告期各期,东数一号财务费用金额分别为 97258.73 万元、91698.83 万元和
14827.9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6.05%、14.39%和 13.91%,主要系有关借款的利息支出等,其中,模拟计算的东创未来并购贷款报告期内借款利息费用(2024年及 2025 年实际无需承担)分别为 66353.28 万元、66353.28 万元及 11058.88 万元。
2025 年度利息支出较 2024 年度下降主要系借款利率下降的影响。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财务费用率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300442.SZ 润泽科技 5.65% 5.47% 5.67%
300738.SZ 奥飞数据 12.10% 12.17% 10.37%
603881.SH 数据港 5.05% 5.16% 5.75%
平均值 7.60% 7.60% 7.26%东数一号剔除模拟并购贷利息费用后的财
3.54% 3.98% 5.10%
务费用率
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东数一号的财务费用率较高,主要系模拟计算的东数一号下属子公司东创未来并购贷形成的利息费用所致。模拟计入报告期内的并购贷利息费用分别为 66353.28 万元、66353.28 万元及 11058.88 万元,剔除并购贷利息后,东数一号的财务费用率为 5.10%、3.98%和 3.54%,基本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六)其他利润表主要科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税金及附加金额分别为 3377.83 万元、5282.40 万元和
911.4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56%、0.83%和 0.86%。主要为房产税、印花税等。
2、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其他收益金额分别为 2391.43 万元、23230.98 万元和 218.67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39%、3.65%和 0.21%,主要为政府补助。其中,
2025 年,东数一号下属子公司收到大额山西省战略新兴企业现金补贴,导致当年其他收益金额较高。
1-1-523(七)非经常性损益分析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
280.43 2580.53 34.68
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
185.27 23148.39 2306.99
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
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 - 5.45 -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
- 193.25 -资金占用费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34.92 -50.92 -1602.53
支出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 - -目
小计 500.63 25876.70 739.14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所得税减少
108.54 6300.64 551.15以“-”表示)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392.09 19576.06 187.99
净额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的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 0.31%、
20.63%及 2.49%。其中,2025 年东数一号下属子公司收到大额山西省战略新兴企业现
金补贴等政府补助,导致当年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及占比较高。
(八)净利润及净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的净利润及净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净利润 15723.26 94904.57 60753.15
净利率 14.75% 14.89% 10.02%
注:净利率=净利润/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的净利率分别为 10.02%、14.89%和 14.75%。2025 年,东数
1-1-524一号净利率较 2024 年上升,主要系期间费用率下降及 2025 年收到大额山西省战略新
兴企业现金补贴进而其他收益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净利率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300442.SZ 润泽科技 31.84% 33.62% 41.67%
300738.SZ 奥飞数据 13.68% 6.14% 5.88%
603881.SH 数据港 11.77% 8.06% 7.66%
平均值 19.10% 15.94% 18.40%
东数一号 14.75% 14.89% 10.02%
注:根据润泽科技有关公告披露,2025 年度其净利率为 88.99%,与 2024 年度相比大幅提高,主要是转让全资孙公司至“南方润泽科技数据中心 REIT”产生的股权处置收益,若剔除该因素,润泽科技 2025 年度净利率为 33.62%。上表按剔除前述因素后的 33.62%列示,下同。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的净利率整体处于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净利率区间范围内。
因本次《东数一号备考审计报告》系基于特定编制基础编制,在相关编制基础下,因东数一号收购秦淮数据合并对价分摊、获取的并购贷利息模拟至报告期内等事项导
致东数一号净利率水平等受到一定影响。若加回收购识别的客户关系摊销、专利技术摊销及模拟并购贷利息费用,东数一号的净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净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 公司简称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300442.SZ 润泽科技 31.84% 33.62% 41.67%
300738.SZ 奥飞数据 13.68% 6.14% 5.88%
603881.SH 数据港 11.77% 8.06% 7.66%
平均值 19.10% 15.94% 18.40%
东数一号加回收购识别的客户关系摊销、
专利技术摊销及模拟并购贷利息费用后的 29.09% 29.28% 25.15%净利率
注:东数一号加回收购识别的客户关系摊销、专利技术摊销及模拟并购贷利息费用后的净利率已考虑所得税费用影响。
五、标的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鉴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中共创一号、共创二号均为东数一号的持股主体,无具体经营业务,以下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东数一号备考审计报告》,就东数一号的有关现金流量情况进行分析。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1-1-525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41.60 367228.19 308293.7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019.89 -156162.82 -313529.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848.54 -202175.72 -92396.1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30.32 8303.88 -101718.98
(一)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东数一号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9528.37 753060.26 694580.31
收到的税费返还 1.28 424.64 1361.19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39.57 24366.85 7205.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9969.21 777851.75 703147.4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8789.36 307525.90 289650.9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342.32 34344.85 44454.7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236.55 61977.64 48714.5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59.38 6775.17 12033.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2427.61 410623.56 394853.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41.60 367228.19 308293.75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308293.75 万元、
367228.19 万元和 7541.60 万元,2025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随着当期收入
规模增长而有所增加,整体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良好。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净利润 15723.26 94904.57 60753.15
加:资产减值准备 - 5898.44 -
信用减值准备 341.06 74.61 1049.31
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 20040.97 112023.64 94242.42
无形资产摊销 5953.77 35749.31 35793.9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951.75 5822.19 5457.89
1-1-526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283.84 -2608.22 -36.90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41 27.69 3.75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45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14875.20 92483.75 99770.51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64.26 -229.92 -252.2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34.79 -2577.45 -2902.7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831.71 1323.28 4294.12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64.38 118.66 636.6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51128.67 -14393.14 -54814.4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2202.56 31307.21 57219.78
其他 157.27 7309.02 7078.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41.60 367228.19 308293.75
2024 年和 2025 年,东数一号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同期净利润规模,
主要系固定资产和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和股份支付费用等
非付现经营活动,以及财务费用等非经营活动相关费用的影响所致。
2026 年 1-2 月,东数一号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同期净利润规模,主
要系受期间春节假日影响,部分客户回款放缓,经营性应收项目有所增加,使得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有所减少。
(二)报告期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东数一号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695.2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418.32 3705.50 186.90
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973.86 2531.9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355.36 20017.2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8.32 20034.73 23431.4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34438.21 175619.27 321357.65
付的现金
1-1-527投资支付的现金 - - 25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8.27 15352.7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438.21 176197.55 336960.4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019.89 -156162.82 -313529.02
报告期各期,东数一号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主要随着各期构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变动而变动。
(三)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变动的原因
报告期各期,东数一号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4520.00 - 47637.75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47637.7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6871.37 252947.53 347495.5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88.86 276692.15 257053.5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780.24 529639.68 652186.8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8176.96 248185.28 224753.0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480.12 114429.36 27434.8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74.62 369200.76 492395.0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931.70 731815.40 744582.9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848.54 -202175.72 -92396.14
报告期各期,东数一号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2396.14 万元、-
202175.72 万元和 22848.54 万元。其中,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主要受各期取
得借款、偿还借款,以及目标资产与原控股股东及下属企业往来款等影响。
六、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资产秦淮数据将作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管理体系,在上市公司整体战略框架内,秦淮数据将保持其独立经营地位,并由其核心管理团队继续经营管理。上市公司将在客观分析双方管理体系差异、尊重秦淮数据原有企业文化的基础上,完善各项管理流程,对秦淮数据的业务、资产、财务、人员与机构等各方面进行整合,充分发挥双方产品、技术研发、区域布局的协同效应,以尽快实现上市公司整体战略的推进实施。具体整合管控安排如下:
1-1-528(一)业务整合
目标资产秦淮数据是中国市场领先的中立第三方超大规模算力基础设施解决方案运营商,业务规模庞大,客户黏性较强。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加深在数据中心景气赛道的业务布局,进一步拓宽业务边界及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实现更多优势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的聚集。
秦淮数据长期采用职业经理人管理模式,组织架构较为合理有效,经营管理模式成熟稳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在保持秦淮数据日常经营管理稳定性的基础上,引入上市公司的管理流程,提高整体经营管理效率,如重大事项原有汇报层级上新增向上市公司汇报,以实现上市公司与目标资产秦淮数据之间决策与业务信息的高度透明,确保目标资产秦淮数据的有效管控。同时,上市公司将利用自身的融资渠道、平台品牌声誉优势、产业链资源,为秦淮数据的长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平台赋能,并将秦淮数据纳入上市公司统一战略发展规划中,实现业务协同发展。
(二)资产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秦淮数据将作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仍为独立的法人企业,上市公司原则上将保持秦淮数据资产的相对独立性,确保秦淮数据拥有与其业务经营有关的资产。同时,秦淮数据将按上市公司的管理标准和内控制度,制定科学的资金使用计划,在上市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行使其正常生产经营相关的权利。目标资产秦淮数据如发生重大资产购买和处置、对外投资及对外担保等重大事项,应当与上市公司共同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上市公司管理制度等履行相应的程序。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可通过完善的管理机制和风控体系促进秦淮数据资产的优化配置,并依托资本市场平台优势,结合整体发展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情况,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增强上市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三)财务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把上市公司财务管理体系引入目标资产秦淮数据财务工作中,并根据秦淮数据的业务模式特点和现有的财务体系特点,在确保秦淮数据独立运营基础上,加强目标资产财务方面的内控建设和管理,完善财务部门机构、人员设置,构建符合中国上市公司标准的财务管理体系。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对秦淮数据进行统一监督和管理,要求秦淮数据定期向上市公司报送财务报告和
1-1-529相关财务资料,接受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和内部控制评价,加强对成本费用核算、资金
管控、税务等管理工作,统筹内部资金使用和外部融资,防范运营、财务风险。同时,借助上市公司的资本市场融资功能以及良好的主体信用评级,利用上市平台为目标资产后续扩张经营提供充足资金保障,降低其融资成本。
(四)人员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资产作为独立法人的法律主体资格不会发生变化,仍继续履行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上市公司将继续保持目标资产核心管理团队、组织架构、业务模式的相对稳定,并结合战略规划进一步优化目标资产治理结构,实现双方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的有机整合。同时,上市公司将加强总部与目标资产职能部门的整合、融合,按照人岗匹配及市场化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团队建设。此外,上市公司将不断完善人才激励与培养机制,促进目标资产优化经营团队配置,充分调动核心团队积极性,进一步提高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保持经营活力并提升整合绩效,促进目标资产持续稳定发展,为上市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持续内在动力。
(五)机构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基于对子公司的管控需要,完善管理部门职责设置和人员配置,优化管控制度,实现对重组后子公司管理的有效衔接。上市公司在原则上保持目标资产现有内部组织机构的稳定性,并根据目标资产业务开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和管理要求的需要对机构设置进行动态优化和调整。秦淮数据将根据上市公司的管理要求对组织机构的职能、运作流程等进行相应修改、完善和补充,二者形成有机整体。同时,上市公司会将秦淮数据的财务管理纳入统一的财务管理体系,通过进行培训和加强沟通汇报等形式,防范并减少秦淮数据的内控及财务风险,实现内部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优化配置。
综上,上市公司可以实现对目标资产秦淮数据的有效整合,从而有利于充分发挥上市公司与秦淮数据的协同效应,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1-1-530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能力影响分析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及材料、氟氯化工、高端铝箔等基石业务,同时围绕 AI 算力服务、AI 被动元器件及液冷科技等 AI 相关业务领域进行布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取得秦淮数据各经营主体 100%股权。秦淮数据作为国内领先的中立第三方超大规模算力基础设施解决方案运营商,已形成覆盖环首都、长三角、珠三角大湾区及西北地区的超大规模算力基础设施集群布局,具备领先的数据中心核心技术框架、成熟的全生命周期运营管理能力及稳定的头部客户资源矩阵。
本次交易将助力上市公司快速切入数据中心这一高景气赛道,优化资产和资源配置结构。同时,通过与秦淮数据的产业协同,推动上市公司在液冷技术、电子元器件、具身智能等核心业务领域实现技术突破与市场拓展,进一步强化在数字经济基础设施产业链中的核心竞争力,为上市公司长期发展构建坚实的产业护城河,未来将推动上市公司及目标资产成为具备“绿色能源-先进制造-算力运营-AI 应用”四位一体竞争壁
垒的数字基础设施及算力服务商,加速上市公司向 AI 领域高科技企业转型升级。预计本次交易的实施将整体提升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营业收入与净利润水平,有助于上市公司进一步拓宽业务边界及打造新的盈利增长点,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未来经营中的优劣势
(1)未来经营中的优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将提升上市公司在数据中心领域的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
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本次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七)本次交易标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2)未来经营中的劣势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需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及机构方面对标的公司
1-1-531进行管控与整合,实现协同发展,若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无法随发展相匹配,将一定程
度上降低上市公司的运作效率,对上市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3、本次交易后公司偿债能力和财务安全性分析
(1)资产负债结构与偿债能力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不考虑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结构与偿债能力分析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2 月 28 日
项目
交易前 比例 交易后(备考) 比例
流动资产 1212208.25 38.82% 1719843.05 25.73%
非流动资产 1910737.82 61.18% 4964185.43 74.27%
资产总计 3122946.06 100.00% 6684028.48 100.00%
流动负债 1420647.97 68.30% 1751168.07 36.19%
非流动负债 659454.69 31.70% 3087619.82 63.81%
负债合计 2080102.66 100.00% 4838787.89 100.00%
资产负债率 66.61% - 72.39% -
流动比率(倍) 0.85 - 0.98 -
速动比率(倍) 0.70 - 0.86 -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比例 交易后(备考) 比例
流动资产 1128942.04 37.64% 1586745.80 24.17%
非流动资产 1870184.49 62.36% 4977118.15 75.83%
资产总计 2999126.53 100.00% 6563863.94 100.00%
流动负债 1428557.94 72.10% 1808703.03 37.82%
非流动负债 552901.90 27.90% 2974226.78 62.18%
负债合计 1981459.84 100.00% 4782929.81 100.00%
资产负债率 66.07% - 72.87% -
流动比率(倍) 0.79 - 0.88 -
速动比率(倍) 0.66 - 0.77 -
本次交易前,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6.61%,其中流动资产为 1212208.25 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 38.82%;非流动资产为 1910737.82 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 61.18%;流动负债为 1420647.97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为 68.30%,
1-1-532非流动负债为 659454.69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为 31.70%。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 2026年 2 月 28 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2.39%,其中流动资产为 1719843.05 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 25.73%;非流动资产为 4964185.43 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为 74.27%;
流动负债为 1751168.07 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为 36.19%,非流动负债为 3087619.82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为 63.81%。
总体来看,鉴于目标公司资产规模及经营特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均较交易前原财务报表有所提升,资产负债比率有所上升,主要系东数一号收购秦淮数据取得并购贷的影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提升。
(2)未来融资能力
根据本次交易安排,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并表目标资产秦淮数据。秦淮数据在数据中心领域的客户认可度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强,拥有较好的融资能力。同时,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将得到提升、业务布局更加完善,预计融资能力也将进一步加强。
4、本次交易有关的企业合并的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
经营能力的影响本次交易以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审计报告为基础,参考《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处理原则进行编制。本次交易有关的企业合并的会计政策及会计处理不会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和交易标的商誉情况及后续商誉减值的应对措施
(1)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商誉的形成过程、金额及减值情况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上市公司的商誉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收购电子材料、氯碱
159.56 - 159.56
化工相关资产组
合计 159.56 - 159.56
上述商誉系上市公司 2007 年收购电子材料、氯碱化工相关资产组的合并成本与购
1-1-533买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之差额。相关资产组盈利情况良好,不存在减值迹象,
因此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交易前东数一号商誉的形成过程、金额及减值情况
本次交易前东数一号商誉的形成过程、金额及减值情况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书
“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分析”之“(一)资产构成分析”之“2、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之“(7)商誉”。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商誉情况及应对后续商誉减值的措施
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作价的总对价为 805020.00 万元。
本次交易完成后,东数一号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以合并成本扣除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标的资产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后的差额,确认为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商誉金额。以上对标的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及公允价值的确认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商誉为 163.14 亿元,占备考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为 24.41%和 88.4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商誉占备考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为
24.85%、91.60%。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商誉分别系 2025 年、2026 年 1-2 月备考
净利润的 13.15 倍、-164.46 倍。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本次拟收购的目标公司未来经营状况恶化,则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如发生商誉减值,则会减少上市公司当期损益。上市公司将按期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每年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商誉减值》的相关要求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标的公司进行资源整合,力争通过发挥协同效应,提高标的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以持续保持标的公司的竞争力,防范商誉减值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资产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管理体
1-1-534系,上市公司将在保持目标资产独立运营和现有经营管理团队稳定的基础上,对目标
资产的业务、资产、财务、人员和机构等各方面进行整合,具体整合管控计划详见本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六、上市公司对拟购买资产的整合管控安排”。
上市公司以电子元器件、化工新材料等优势产业为基础,积极向液冷科技和具身智能等新兴领域延伸,全面推进 AI 转型战略。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可快速切入数据中心核心赛道,拓宽业务边界、增强算力运营环节能力,构建“硬件制造+算力服务”协同联动的 AI 全产业链布局,培育长期可持续的新增长曲线。目标资产秦淮数据是中国领先的第三方超大规模算力基础设施运营商,具有优质的算力资源、全国性数据中心集群布局及行业领先的运营能力,与上市公司电子元器件、液冷科技、具身智能等业务板块形成产业协同,既为上市公司核心产品提供场景支撑与市场通道,又通过产业联动增强全产业链竞争力,将推动上述核心业务实现技术迭代升级与市场边界拓展。
上市公司将全面整合目标资产及上市公司体内的业务资源,充分发挥目标资产的战略协同效应,提升综合市场竞争力。一方面,上市公司依托内蒙古乌兰察布、广东韶关、湖北宜昌等基地的清洁能源获取优势,为目标资产拓宽低成本能源供给区域布局,优化算力基础设施运营成本;另一方面,上市公司在液冷科技、电子元器件方面的技术积淀将驱动数据中心能耗降低与供电效率提升。
本次交易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有助于上市公司增强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业务规模和利润水平,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1、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分析
公司假设本次交易完成后的公司架构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已经存在,且在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变化,以此假定的公司架构为会计主体编制了备考财务报表;天健会计师对此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1)本次交易前后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1-1-535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变动比例 交易前 变动比例(备考) (备考)
流动资产 1212208.25 1719843.05 41.88% 1128942.04 1586745.80 40.55%
非流动资产 1910737.82 4964185.43 159.80% 1870184.49 4977118.15 166.13%
资产总计 3122946.06 6684028.48 114.03% 2999126.53 6563863.94 118.86%
流动负债 1420647.97 1751168.07 23.27% 1428557.94 1808703.03 26.61%
非流动负债 659454.69 3087619.82 368.21% 552901.90 2974226.78 437.93%
负债合计 2080102.66 4838787.89 132.62% 1981459.84 4782929.81 141.38%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所 950375.69 1752772.88 84.43% 925894.11 1689161.54 82.44%有者权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3.16 5.13 62.36% 3.13 5.02 60.26%
每股净资产(元/股)
东数一号资产和负债规模较大,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资产、负债总额和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均大幅增长。
(2)本次交易前后对上市公司偿债能力的影响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变动幅度 交易前 变动幅度(备考) (备考)
流动比率(倍) 0.85 0.98 0.13 0.79 0.88 0.09
速动比率(倍) 0.70 0.86 0.16 0.66 0.77 0.11
资产负债率(合并) 66.61% 72.39% 5.79% 66.07% 72.87% 6.80%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比率有所上升,主要系东数一号收购秦淮数据取得并购贷的影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有所提升,且目标资产整体经营状况良好,预计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1-1-536(3)本次交易前后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分析
单位:万元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类型 交易后 交易后
交易前 变动比例 交易前 变动比例(备考) (备考)
营业收入 238103.03 344672.51 44.76% 1493460.55 2130643.24 42.66%
营业成本 196756.62 252888.83 28.53% 1196479.37 1545991.51 29.21%
营业利润 -20583.13 1819.63 由亏转盈 39154.92 186687.82 376.79%
利润总额 -21469.47 964.79 由亏转盈 36022.76 183477.06 409.34%
净利润 -23020.29 -9919.85 亏损减少 29114.98 124019.54 325.96%归属于母公司所
-23714.83 -12708.54 亏损减少 27547.00 93980.19 241.16%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
-4487.90 6220.29 由亏转盈 71007.11 123737.06 74.26%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基本每股收益
-0.08 -0.04 增加 0.04 0.09 0.28 增加 0.19(元/股)稀释每股收益
-0.08 -0.04 增加 0.04 0.09 0.28 增加 0.19(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基本每股 -0.02 0.02 增加 0.03 0.24 0.37 增加 0.13收益(元/股)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稀释每股 -0.02 0.02 增加 0.03 0.24 0.37 增加 0.13收益(元/股)
注:上表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根据上市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经审阅的备考财务数据,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5 年、2026年 1-2 月的盈利能力均有所提升,基本每股收益分别增加 0.19 元/股和 0.04 元/股。本次交易预计能够使得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逐步上升,增厚上市公司的每股收益。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资产未来的资本性支出将纳入上市公司未来的年度计划、发展规划中统筹考虑。同时,上市公司将继续利用资本平台的融资功能,通过自有资金、再融资、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筹集所需资金,满足未来资本性支出的需求。
3、职工安置方案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安置方案。
1-1-5374、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场收费水平确认,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1-1-538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
一、交易标的财务会计资料
(一)东数一号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东数一号备考审计报告》,东数一号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97704.75 205967.95 237959.91
应收账款 209419.72 161341.20 162091.59
预付款项 5683.99 8658.80 7202.89
其他应收款 562.18 445.15 146410.86
存货 3133.84 2969.46 3088.12
其他流动资产 91110.32 78401.20 79504.99
流动资产合计 507614.80 457783.76 636258.36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4496.94 4432.68 4202.7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80.00 180.00 180.00
固定资产 1251379.23 1269222.52 1103130.07
在建工程 73391.63 50751.63 231383.05
使用权资产 15693.69 16183.97 17536.08
无形资产 313844.83 319777.67 355434.91
商誉 1632179.86 1632179.86 1632179.86
长期待摊费用 24153.58 24830.32 29578.55
递延所得税资产 9815.05 9580.26 7002.81
其他非流动资产 76904.00 80763.11 63841.35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02038.81 3407902.03 3444469.44
资产总计 3909653.61 3865685.79 4080727.8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6565.54 61320.69 54201.65
1-1-539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5.45
应付账款 80117.10 84290.42 134952.79
合同负债 1142.17 1144.90 1136.30
应付职工薪酬 9166.54 8302.50 8122.94
应交税费 23562.99 24899.71 21190.12
其他应付款 1244.79 1379.47 196498.7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68652.44 153738.69 126973.40
其他流动负债 68.53 68.69 97.58
流动负债合计 330520.10 335145.09 543178.9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266855.42 2258310.80 2272655.78
租赁负债 17299.96 17800.89 19001.91
预计负债 460.19 458.09 445.68
递延收益 9233.69 9409.78 10466.3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3853.23 134684.93 133361.65
其他非流动负债 462.65 660.39 72882.6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428165.14 2421324.89 2508813.93
负债合计 2758685.23 2756469.98 3051992.91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50968.37 1109215.81 1028734.8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3909653.61 3865685.79 4080727.80
2、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一、营业收入 106569.48 637207.69 606059.54
减:营业成本 56132.21 349512.14 333546.04
税金及附加 911.40 5282.40 3377.83
销售费用 3354.21 19705.02 21115.28
管理费用 5402.30 35787.41 39649.30
研发费用 1141.60 7790.49 11603.53
财务费用 14827.90 91698.83 97258.73
其中:利息费用 14874.70 91916.73 96091.28
利息收入 55.54 1006.89 2624.59
1-1-540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加:其他收益 218.67 23230.98 2391.4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4.26 229.92 252.2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64.26 229.92 250.67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45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41.06 -74.61 -1049.31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898.4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83.84 2608.22 36.9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5025.57 147532.91 101140.04
加:营业外收入 34.92 167.69 467.17
减:营业外支出 3.41 246.31 2073.4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5057.09 147454.30 99533.76
减:所得税费用 9333.82 52549.73 38780.6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723.26 94904.57 60753.15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723.26 94904.57 60753.15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
15723.26 94904.57 60652.68”号填列)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100.48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15723.26 94904.57 60753.1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5723.26 94904.57 60652.6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100.48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9528.37 753060.26 694580.31
收到的税费返还 1.28 424.64 1361.19
1-1-541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39.57 24366.85 7205.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9969.21 777851.75 703147.4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8789.36 307525.90 289650.9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342.32 34344.85 44454.7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236.55 61977.64 48714.5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59.38 6775.17 12033.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2427.61 410623.56 394853.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41.60 367228.19 308293.7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695.2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418.32 3705.50 186.90
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973.86 2531.9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355.36 20017.2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8.32 20034.73 23431.4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34438.21 175619.27 321357.65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25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8.27 15352.7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4438.21 176197.55 336960.4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019.89 -156162.82 -313529.0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4520.00 - 47637.75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47637.75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6871.37 252947.53 347495.5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88.86 276692.15 257053.5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5780.24 529639.68 652186.82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8176.96 248185.28 224753.0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480.12 114429.36 27434.8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74.62 369200.76 492395.04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2931.70 731815.40 744582.9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848.54 -202175.72 -92396.1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0.57 -585.76 -4087.57
1-1-542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630.32 8303.88 -101718.9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9066.62 180762.73 282481.7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85436.29 189066.62 180762.73
(二)共创一号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共创一号审计报告》,共创一号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00 10.00
流动资产合计 10.00 10.00
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6000.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6000.00 6000.00
资产总计 6010.00 6010.00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 - 6009.00
流动负债合计 - 6009.00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6009.00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6010.00 1.00
未分配利润 -0.00 -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6010.00 1.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010.00 6010.00
注:宜都共创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5 年 11 月成立,报告期内仅有 2025年和 2026 年 1-2 月财务数据,下同。
1-1-5432、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一、营业收入 -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0.00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0.00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0.0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0.0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0.00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1-1-544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00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0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601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01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1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0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0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00 10.00
1-1-545(三)共创二号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共创二号审计报告》,共创二号报告期的财务报表如下:
1、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00 10.00
流动资产合计 10.00 10.00
非流动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5720.0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72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5720.00 5720.00
资产总计 5730.00 5730.00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 - 5729.00
流动负债合计 - 5729.00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负债合计 - 5729.00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5730.00 1.00
未分配利润 -0.00 -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 5730.00 1.0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730.00 5730.00
注:宜都共创二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 2025 年 11 月成立,报告期内仅有 2025年和 2026 年 1-2 月财务数据,下同。
2、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一、营业收入 - -
减:营业成本 - -
税金及附加 - -
1-1-546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销售费用 - -
管理费用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0.00
加:其他收益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0.00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0.00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0.0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0.00
3、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0.00
1-1-547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0.0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72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2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20.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73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3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3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0.0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00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00 10.00
二、本次交易模拟实施后上市公司备考财务会计资料
(一)备考报表编制假设及编制基础
天健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编制的主要假设如下:
1-1-5481、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30 号〕)、《格式准则 26 号》的相关规定编制,仅供本公司实施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使用。
2、除下述事项外,本公司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
准则的相关规定,并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真实、完整的反映了本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6 年 2 月 28 日的备考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和 2026 年 1-2 月的备考合并经营成果。
(1)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于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最早期初(2025 年 1 月 1 日)实施完成,即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完成后的架构在 2025 年 1 月 1 日已经存在。
(2)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系以业经天健会计师审计的本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
及业经天健会计师审阅的 2026 年 1-2 月的财务报表,和业经天健会计师审计的东数一号 2024 年度、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2 月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共创一号、共创二号
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2 月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按以下方法编制。
1)购买成本
由于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将按重组方案确定的拟发行股份总数和发行价格计算的支付对价 805020.00 万元及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本公司持有东数一号 30%股
权公允价值 345000.00 万元合计 1150020.00 万元作为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2025 年 1 月
1 日的购买成本,并相应确认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募集配套资金部分不在备
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列示。由于本公司持有东数一号 30%股权成本 345000.00 万元分别于 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 月支付 300000.00 万元、45000.00 万元,因此本公司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在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支付的 45000.00 万元相应确认为其他应付款。
2)标的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在假设购买日(2025 年 1 月 1 日)的初始计量
鉴于标的公司东数一号的备考报表已按照评估机构于东数一号收购秦淮数据合并
对价分摊评估基准日(2026 年 1 月 31 日)所确认的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确定了东数一号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于 2024 年 1 月 1 日的公允价值,并据此编制,
1-1-549因此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东数一号备考报表 2025 年 1 月 1 日账面价值作为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为基础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根据附注四所述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存在而于重组交易评估基准日已不存在的资产和负债按照账面价值进行备考。
鉴于标的公司共创一号、共创二号于 2025 年 11 月 6 日成立,其主要资产为持有的东数一号股权投资,且持有的东数一号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较为接近,因此本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以共创一号、共创二号账面价值作为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并以此为基础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根据附注四所述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后续计量。对于 2025 年 1 月 1 日存在而于重组交易评估基准日已不存在的资产和负债按照账面价值进行备考。
3)商誉
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将购买成本扣除以下两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后的差额
1631211.49 万元确认为商誉:* 重组方按交易完成后享有的、基于东数一号收购秦淮
数据实际购买日(2026 年 1 月 31 日)及 PPA 评估基准日(2026 年 1 月 31 日)合并对价分摊所确认的东数一号可辨认净资产持续计算至重组交易评估基准日(2026 年 2 月
28 日)公允价值份额;* 重组方享有的共创一号、共创二号于重组交易评估基准日
(2026 年 2 月 28 日)的按照账面净资产确认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同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上述商誉在报告期内未发生减值。
4)少数股东损益
鉴于本次交易中本公司直接及间接购买东数一号 70%股权,为真实反映该 70%股权交易前后对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影响,其中对于本公司于 2026 年 1 月取得 30%股权之前,该 30%股权所对应的东数一号的损益影响,列报为少数股东损益。
5)权益项目列示鉴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特殊编制目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所有者权益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列示,不再区分“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明细项目。
6)鉴于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之特殊编制目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不包括备考合并现
金流量表及备考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并且仅列报和披露备考合并财务信息,未列报
1-1-550和披露母公司个别财务信息。
7)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而产生的费用、税收等影响未在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中反映。
(二)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91258.23 727776.05
交易性金融资产 3252.92 3437.28
应收票据 452.07 428.81
应收账款 554221.75 470071.51
应收款项融资 47937.60 36240.17
预付款项 69040.16 38362.92
其他应收款 24974.44 25108.18
存货 221228.23 191289.16
其他流动资产 107477.65 94031.73
流动资产合计 1719843.05 1586745.80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12661.03 108324.7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80.00 180.00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249202.49 268211.69
固定资产 2052013.54 2077218.77
在建工程 202639.08 169267.29
使用权资产 21572.74 20655.14
无形资产 530813.29 530176.35
商誉 1631371.05 1631371.05
长期待摊费用 43452.91 44626.56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594.79 29622.80
其他非流动资产 92684.51 97463.78
非流动资产合计 4964185.43 4977118.15
资产总计 6684028.48 6563863.9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94844.56 899460.62
1-1-551项目 2026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票据 35338.16 16825.29
应付账款 322521.26 329643.93
预收款项 - 50.00
合同负债 11531.61 10778.78
应付职工薪酬 24322.88 27279.08
应交税费 29290.19 34304.79
其他应付款 21496.06 101626.0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10117.69 387538.92
其他流动负债 1705.65 1195.54
流动负债合计 1751168.07 1808703.0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684856.05 2608609.11
应付债券 48607.56 48473.33
租赁负债 22008.80 21228.85
长期应付款 6693.33 6693.33
预计负债 14168.13 14135.07
递延收益 31765.29 32425.26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3025.32 156442.35
其他非流动负债 126495.34 86219.49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87619.82 2974226.78
负债合计 4838787.89 4782929.8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752772.88 1689161.54
少数股东权益 92467.71 91772.5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845240.58 1780934.1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684028.48 6563863.94
(三)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344672.51 2130643.24
其中:营业收入 344672.51 2130643.24
二、营业总成本 327185.25 1926997.72
1-1-552项目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其中:营业成本 252888.83 1545991.51
税金及附加 2803.27 16880.99
销售费用 9576.10 50141.98
管理费用 24599.46 104726.48
研发费用 11313.12 64330.75
财务费用 26004.48 144926.02
其中:利息费用 23108.01 140551.86
利息收入 203.83 5256.39
加:其他收益 1922.25 33995.1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825.91 19062.0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8994.90 -60818.71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1048.21 -1004.8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656.38 -10281.15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83.70 2089.84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819.63 186687.82
加:营业外收入 67.75 363.81
减:营业外支出 922.58 3574.5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964.79 183477.06
减:所得税费用 10884.64 59457.5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919.85 124019.54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9919.85 124019.54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708.54 93980.19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2788.70 30039.3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9919.85 124019.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2708.54 93980.19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2788.70 30039.35
1-1-553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情况
(一)标的公司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鉴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中共创一号、共创二号均为东数一号的持股主体,无具体经营业务,以下就东数一号的有关关联方及关联关系进行分析。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截至报告期末,东数一号的主要关联方及关联关系如下:
1、东数一号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标的公司东数一号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持有东数一号 5%以上股权的其他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序号 股东名称 关联关系宜昌东阳光东方一号数据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
1 持有标的公司东数一号 33.91%股权
合伙)
2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标的公司东数一号 30.00%股权
3 湖北都宜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持有标的公司东数一号 9.68%股权
4 珠海横琴源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持有标的公司东数一号 5.22%股权
3、东数一号主要关联自然人
序号 关联方姓名 关联关系
1 张寓帅 标的公司东数一号董事长
2 周林 标的公司东数一号经理、董事
3 汪冬宁 标的公司东数一号董事
4 吴华鹏 标的公司东数一号董事
5 邓海波 标的公司东数一号董事
6 李雪 标的公司东数一号财务负责人
7 李明江 目标公司董事
8 薛国庆 目标公司董事
9 王茜濛 目标公司监事
10 郝雅楠 目标公司财务负责人
1-1-5544、上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与前述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构成标的公司东数一号的关联方,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
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5、除上述关联方外,标的公司东数一号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
者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标的公司东数一号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亦为标的公司东数一号的关联方。
6、其他关联方
2025 年 9 月,Stack HK Limited、BCPE Stack ZJK Limited、WT Alpha Ltd 等与东
数三号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目标资产秦淮数据的股权转让给东数三号,转让完成后,Stack HK Limited、BCPE Stack ZJK Limited、WT Alpha Ltd 及其控股股东 WinTriX DC Group 不再控制秦淮数据有关主体。基于审慎考虑,报告期内,目标资产秦淮数据的原控股股东 WinTriX DC Group 及其控制的企业 Stack HK Limited、
BCPE Stack ZJK Limited、WT Alpha Ltd 等亦视为标的公司东数一号及目标公司的关联方。
2026 年 1 月,东数一号通过其全资子公司东数三号收购秦淮数据股权。交易完成后,东阳光通过东数一号间接持有秦淮数据的股权超过 5%,为目标公司关联方。基于审慎考虑,在东阳光成为秦淮数据持股 5%以上股东的前 12 个月内,即 2025 年 1 月以来东阳光及其控制的企业亦为标的公司东数一号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东数一号及目标公司存在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主要如下:
序号 存在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1 WinTriX DC Group 目标资产秦淮数据原控股股东
2 Stack Midco Limited 同受目标资产秦淮数据原控股股东控制
3 Stack HK Limited 同受目标资产秦淮数据原控股股东控制
4 山西秦数智造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同受目标资产秦淮数据原控股股东控制
5 山西秦数智造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同受目标资产秦淮数据原控股股东控制
6 河北惠行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同受目标资产秦淮数据原控股股东控制
1-1-555序号 存在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Bridge Data Centres Malaysia III SDN.
7 同受目标资产秦淮数据原控股股东控制
BHD.Bridge Data Centres Malaysia II SDN.
8 同受目标资产秦淮数据原控股股东控制
BHD.
9 Bridge Data Centres Malaysia Sdn. Bhd 同受目标资产秦淮数据原控股股东控制
10 河北秦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同受目标资产秦淮数据原控股股东控制
11 苏州思达歌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目标资产秦淮数据原控股股东控制
12 苏州思达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目标资产秦淮数据原控股股东控制
13 上海必得赛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目标资产秦淮数据原控股股东控制
14 上海必得赛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同受目标资产秦淮数据原控股股东控制
15 北京思达歌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目标资产秦淮数据原控股股东控制
16 惠智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目标资产秦淮数据原控股股东控制
17 三亚域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同受目标资产秦淮数据原控股股东控制
直接或间接持有东数一号 5%及以上股权比例
18 东阳光
的企业
直接或间接持有东数一号 5%及以上股权比例
19 深东实
的企业
20 北京归梧科技有限公司 东数一号董事控制的企业
21 浙江东阳光冬虫夏草销售有限公司 东数一号董事控制的企业
东数一号董事曾间接持股并能施加重大影响的
22 一零二四(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东数一号董事曾间接持股并能施加重大影响的
23 一零二四(扬州)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
24 河北冀综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东数一号的联营企业
河北冀综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东数一号的联营企业,冀综能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河北冀综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702MA0FU4TL1T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 袁富佳
成立日期 2020-12-10
注册地址 张家口市桥东区胜利北路 56 号城市综合体商业区 3 号楼 16 层
新能源技术、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合同能源管理;供电营业;电力工程、环保工程、输变电工程、架线工程、通信工程(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服务;电力设施、机电设备的销售、安装、
经营范围 检修、维护及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数
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金属制品的研发、销售及维修;电线电
缆、电力器具、电力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钢材销售;光伏发电及风力
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工程机械设备销售及租
1-1-556赁;建筑劳务分包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水暖设备、照明设备安装、销售;室内外装修装饰工程;发电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管理;售电。(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东数一号通过间接全资子公司张家口思达柯数据有限公司持有冀综能 34%股权,冀综能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1 国网冀北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3600.00 36.00
2 张家口思达柯数据有限公司 3400.00 34.00
3 张家口宏垣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1500.00 15.00
4 张家口通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 15.00
合计 10000.00 100.00
(二)标的公司关联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中共创一号、共创二号均为东数一号的持股主体,无具体经营业务,以下就东数一号的有关关联交易进行分析。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浙江东阳光冬虫夏草销
采购商品 23.49 - -售有限公司
一零二四(北京)信息 采购设备、维保
374.64 2205.74 -
技术有限公司 服务等
一零二四(扬州)数据 采购设备、维保
- 1137.51 59.75
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等
山西秦数智造设备制造 采购设备、耗材
- 0.32 452.87
有限公司 等
山西秦数智造管理咨询 采购设备及专利
- 39.14 16.90
有限公司 转让费用等河北秦数装备制造有限
专利转让费用 - 21.42 -公司河北惠行智能设备有限
采购耗材等 - 0.36 75.40公司河北冀综能能源发展有
代购电力 - - 34141.47限公司
合计 398.13 3404.49 34746.40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关联采购的金额分别为 34746.40 万元、3404.49 万元和
398.13 万元,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10.42%、0.97%和 0.71%,主要系基于业务实
1-1-557际需要向关联方采购电力、设备和维保服务等。
(1)一零二四(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一零二四(扬州)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主要向一零二四(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和一零二四(扬州)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一零二四”)采购 UPS 等设备,以及机房和设备的维保服务等,各期采购金额分别为 59.75 万元、3343.25 万元和 374.64 万元。上述采购的背景系:对于设备类采购,目标资产根据客户的设备厂商合格供应商名单进行项目招投标后,采购相应厂商的 UPS 设备,而部分国际电源设备原厂供应商,如伊顿等知名厂商,在中国大陆仅通过其授权的项目指定代理商销售设备,一零二四系伊顿在合作项目上的指定代理商,因此相应形成关联采购。采购价格系按照原厂供应商参与项目招投标后确定的价格执行,受到原厂严格管控。对于维保服务类采购,在设备的原厂质保过期后,客户对于 UPS 等核心设备要求设备原厂或者原厂授权的单位提供维保服务,鉴于原厂价格高,目标资产选择向一零二四等原厂授权的厂家采购相应维保服务,采购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具有合理性。
因此,上述关联采购具有必要性和公允性。
(2)河北冀综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4 年,东数一号与冀综能存在电力代购的情况,金额为 34141.47 万元,上述
电力代购的背景系:当时目标资产尚不具备高压用电独立开户主体条件,无法以自身名义直接与国网签订高压供用电合同、开立电费结算账户,因此依托参股公司冀综能进行电力代购。冀综能按照国家电网出具的电费账单金额与目标资产进行结算,双方结算电价与国家电网电价一致,交易定价具备公允性和合理性。
因此,上述电费代收代付的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公允性。
(3)其他关联采购
报告期内,其他关联采购主要系目标资产向原属于同一集团下的关联方采购中心机房用设备、备品备件等,以及基于原控股股东分拆业务的背景,对目标资产经营业务实际需要的专利进行受让等,相关采购系根据市场价格或双方协商确定,采购具有必要性和公允性。
1-1-5582、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Bridge Data Centres
销售商品 - 354.77 348.11
Malaysia II SDN. BHD.Bridge Data Centres
销售商品 - 1290.24 2317.90
Malaysia III SDN. BHD.Bridge Data Centres
销售商品 - 65.89 183.44
Malaysia Sdn. Bhd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
提供服务 - 25.00 -份有限公司
合计 - 1735.90 2849.45
报告期内,东数一号关联销售的金额分别为 2849.45 万元、1735.90 万元和 0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47%、0.27%和 0%,主要为下属子公司北京鲲鹏智维科技有限公司向 Bridge Data Centres 有关公司销售动力与环境监控系统。相关销售基于Bridge Data Centres 有关公司招投标进行,定价结合成本等进行确定。
3、关联方资产转让
2025 年度,秦淮数据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转让了部分办公设备,相关设备转让价
格略高于账面净值,形成部分处置收益。
单位:万元
受让方 关联交易内容 转让价款(含税) 资产处置净值 处置收益
惠智新(北京)科技有
转让办公设备 20.40 15.95 2.11限公司上海必得赛数据科技有
转让办公设备 2.15 1.66 0.25限公司上海必得赛数据科技有
转让办公设备 47.15 36.51 5.22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合计 69.71 54.12 7.57
4、其他关联交易
(1)2021 年度至 2023 年度,秦淮数据与冀综能及其股东签订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冀综能为目标资产提供电力输送、调控管理、用能监测等能源托管服务;基于秦
淮数据与冀综能其他全体股东协商确定,由秦淮数据向冀综能累计支付服务期初至
2030 年 6 月末的能源托管服务费 2.94 亿元(不含税)。相关服务费金额系根据冀综能
为提供能源托管服务而产生的项目建造成本等资本支出,以及各方协议约定的在项目运营整体期限内达到投资内部收益率(税后)10%的标准综合确定。秦淮数据将上述
1-1-559累计支付的金额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整个服务受益期采用直线法摊销。2024 年度、
2025 年度及 2026 年 1-2 月,相关费用摊销金额分别为 3622.90 万元、3622.90 万元和
603.82 万元。
(2)2024 年 10 月,秦淮数据的全资子公司上海秦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
的三亚域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股权,以 2000.00 万元的对价转让给山西秦数智造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相关工商登记变更于 2024 年 11 月 1 日完成。相关转让对价系双方协商确定,秦淮数据就该次转让确认投资收益 0.27 万元。
(3)2024 年 11 月,秦淮数据的全资子公司思探(北京)数据科技有限公司将其
持有的惠智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 973.86 万元的对价转让给北京归梧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工商登记变更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完成。相关转让对价系双方协商确定,秦淮数据就该次转让确认投资收益 1.27 万元。
5、资金拆借
(1)资金拆入情况
因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需求,目标资产报告期内向原属于同一集团下的关联方 Stack HK Limited 借入外债借款,截至 2025 年末均已归还。具体如下:
1)2025 年度
单位:万元
本期借入金 本期还款金 本期计提
借入方 借出方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利率 计息期间
额 额 利息金额
南通思达歌数据 Stack HK 2025/01/01
9848.11 - 9848.11 - 3.91 0.1%
科技有限公司 Limited 至 2025/5/23
思达歌(上海) Stack HK 2025/01/01
61187.66 - 61187.66 - 1008.54 2.9%
数据有限公司 Limited 至 2025/8/22
小计 71035.77 - 71035.77 - 1012.45 - -
2)2024 年度
单位:万元
本期借入金 本期还款金 本期计提
借入方 借出方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利率 计息期间
额 额 利息金额
2024/01/01
南通思达歌数据 Stack HK
12597.06 - 2748.95 9848.11 899.63 8% 至
科技有限公司 Limited
2024/12/31
2024/01/01
思达歌(上海) Stack HK
126678.30 25830.40 91321.04 61187.66 5972.69 8% 至
数据有限公司 Limited
2024/12/31
1-1-560本期借入金 本期还款金 本期计提
借入方 借出方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利率 计息期间
额 额 利息金额
小计 139275.36 25830.40 94069.99 71035.77 6872.32 - -
上述外债形成的原因主要系: IDC 项目投资属于重资产、长周期项目,在行业发展初期,国内银行对 IDC 项目的授信和借款采取较为审慎态度,较难提供充足、及时的项目贷款支持,因此需由股东提供相关资金支持业务发展;同时,数据中心项目贷款提款需满足严格的用途限制与进度条件,通常要求资金直接用于项目建设或偿还符合条件的前期垫款,且提款节点普遍滞后至项目建设中后期,无法覆盖土地购置、基建前期、设备预付款等阶段的大额资金需求,因此目标资产的项目建设前期需以自有资金或股东借款垫付资金。因此,上述资金拆入具有必要性。
上述外债借款在 2024 年以前均为无息借款,后续双方基于银行对 IDC 行业项目贷款的融资利率、境外融资成本,同时考虑跨境资金手续费、代理费等相关费用后,约定 2024 年外债利率为 8%,利率水平与目标资产同期外资银行的综合融资成本水平不存在较大偏离,具有合理性。2025 年,基于原控股股东拟出售目标资产、预计外债剩余借款期限较短,且利率整体下行的背景,双方参照目标资产同期境内银行的融资成本进行调整,约定 2025 年利率为 2.9%,具有合理性。
(2)资金池情况
为便于境内外成员企业之间开展跨境资金调剂,实现统筹境内外资金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秦淮数据与原属于同一集团下的 Stack HK Limited 通过与银行签署相关协议,采取跨境双向资金池的模式进行资金管理。报告期内,秦淮数据与 Stack HKLimited 之间的资金池往来款项情况如下:
1)2025 年度
单位:万元期末
秦淮数据主体 关联方主体 期初余额 本期流入金额 本期流出金额余额
思达歌(上海)数
Stack HK Limited 105062.59 116431.17 11368.58 -据有限公司
注:资金池往来款项余额为正数时表示应收对方款项,为负数时表示应付对方款项,下同。
2)2024 年度
单位:万元
1-1-561秦淮数据主
关联方主体 期初余额 本期流入金额 本期流出金额 期末余额体思达歌(上Stack HK
海)数据有 -29800.82 104047.61 238911.01 105062.59
Limited限公司大同秦数信
Stack HK
息技术有限 -39806.14 - 39806.14 -
Limited公司
合计 -69606.95 104047.61 278717.15 105062.59
截至 2025 年末,上述资金池往来款均已完成清理,不存在期末余额。基于资金池的往来款主要为短期周转资金,且根据目标资产当时所属集团的境内外资金需求进行双向调配,双方于 2025 年就尚存的资金池安排所产生的内部往来款项,约定适用年化利率 0.1%。据此利率,自资金发生日起至清理完成日止,秦淮数据累计确认对 StackHK Limited 应收利息 193.56 万元。截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该笔利息款项已全部收回。
(3)资金往来情况
报告期内,秦淮数据与原控股股东 WinTriX DC Group 控制主体发生其他资金往来,其中 2024 年度流入金额 127175.54 万元,流出金额 109870.15 万元,2025 年度年度流入金额 116446.28 万元,流出金额 275037.94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资金往来已清理完成。上述资金往来均为目标资产受 WinTriX DC Group 控股期间发生,主要系出于当时同一集团内部资金统筹调拨安排而产生,具体如下:
1)2025 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资金流入金额 本期资金流出金额 期末余额
原控股股东 WinTriX
-158591.66 116446.28 275037.94 -控制的境内主体
注:其他资金往来余额为正数时表示应收对方款项,为负数时表示应付对方款项,下同。
2)2024 年度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资金流入金额 本期资金流出金额 期末余额
原控股股东 WinTriX
-141286.27 127175.54 109870.15 -158591.66控制的境内主体
1-1-562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2026 年 2 月末 2025 年末 2024 年末
项目名称 关联方名称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账面 坏账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余额 准备
Bridge Data Centres
Malaysia II SDN. - - - - 348.11 1.74
BHD.Bridge Data Centres
Malaysia III SDN. - - - - 2317.90 11.59
BHD.应收账款 Bridge Data Centres
- - - - 183.44 0.92
Malaysia Sdn. Bhd河北秦数装备制造
- - - - 1624.34 157.61有限公司山西秦数智造设备
- - - - 4770.43 477.04制造有限公司
一零二四(北京)
- - 29.04 - -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预付款项
一零二四(扬州)
- - - - 298.74 -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应收利息 Stack HK Limited 193.56 - 193.25 - - -
Stack HK Limited - - - - 105169.45 -苏州思达歌数据科
- - - - 29765.00 -技有限公司北京归梧科技有限
973.86 -
公司北京思达歌数据科
- - - - 26.00 -技有限公司三亚域然投资合伙
- - - - 1.00 -企业(有限合伙)
其他应收款 WinTriX DC Group - - - - 0.00 -山西秦数智造设备
- - - - 5.86 -制造有限公司河北惠行智能设备
- - - - 1.02 -有限公司上海必得赛数据科
- - - - 134.53 -技有限公司
惠智新(北京)科
- - - - 0.82 -技有限公司山西秦数智造管理
- - - - 0.01 -咨询有限公司
合计 193.56 - 222.29 - 145620.51 648.90
应收账款方面,2024 年年末余额系基于 2024 年度及此前秦淮数据对相关关联方
1-1-563的关联销售产生,相关款项均已于 2025 年内收回。预付款项方面,各期末余额系与关
联方业务往来产生。
应收利息为目标资产与 Stack HK Limited 资金池的相关利息,截至 2026 年 4 月 30日,该等资金已收回。
其他应收款方面,2024 年末的其他应收款余额中,除对北京归梧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为涉及惠智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款外,其他主要为资金往来款,截至 2025 年末,相关款项均已收回。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2026.2.28 2025.12.31 2024.12.31
山西秦数智造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707.79
河北惠行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 - 452.80
山西秦数智造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 - 245.46
应付账款 一零二四(北京)信息技术有限
545.21 305.93 -
公司
一零二四(扬州)数据科技有限
39.75 1265.83 -
公司
小计 584.96 1571.75 1406.05
应付利息 Stack HK Limited - - 6754.45
苏州思达柯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 146292.83
苏州思达歌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 - 35340.00
河北秦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 0.00其他应付款
山西秦数智造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7028.14
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0 2.00 -
小计 2.00 2.00 188660.97
其他非流动负债 Stack HK Limited - - 71035.77
2025 年东数一号成立期间,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东数一号提供 2.00
万元往来款,东数一号形成其他应付款 2.00 万元。上表中其余应付关联方款项均因前述关联采购及资金往来产生,具有合理性。
1-1-5647、担保
(1)东数一号的子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1)贷款担保
单位:万元
截至报告期末的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
担保方 主债务提款日 主债务到期日
主债务余额 完毕
Stack HK Limited 17514.90 2022/9/21 2029/9/21 否
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Stack HK Limited 对秦淮数据子公司怀来斯达盛数据有限公司的上述桑园一期项目贷款担保仍在履行中。
2)履约担保
为支持秦淮数据的持续稳定发展,Stack Midco Limited 报告期前为秦淮数据向客户 C 提供履约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该担保尚未解除。
(2)其他
Stack HK Limited 作为出质人,曾将大同秦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大同斯达文数据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思达歌(上海)数据有限公司、思达柯数
据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出质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陆家嘴支
行用于其私有化融资,相关股权质押已于 2025 年 10 月至 11 月解除。
(三)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变化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在销售、采购等方面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6 年 1-2 月 2025 年度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关联采购金额 5452.36 5475.85 36927.31 36927.31
营业成本 196756.62 252888.83 1196479.37 1545991.51
占营业成本比例 2.77% 2.17% 3.09% 2.39%
关联销售金额 25442.58 25442.58 166696.49 166696.49
营业收入 238103.03 344672.51 1493460.55 2130643.24
占营业收入比例 10.69% 7.38% 11.16% 7.82%
注:交易前 2025 年度数据为 2025 年度审计报告数据,2026 年 1-2 月为上市公司经审阅财务报
1-1-565表数据;交易后数据为《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数据。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销售及关联采购占比预计有所下降,主要系东数一号关联销售及关联采购占比较低且相关占比随着合并范围扩大而降低。本次交易后,关联交易整体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和独立性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加强公司治理,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规范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相应的承诺函,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七、交易各方重要承诺”。
二、同业竞争的情况及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目前均未从事与秦淮数据相同或相似或其他构成竞争的业务,秦淮数据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企业亦不存在从事与秦淮数据相同或相似或其他构成竞争的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秦淮数据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避免本次交易完成后与秦淮数据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深东实、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寓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宜昌东阳光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丰禾盈晖、乳源阳之光铝业、东阳光企业管理、纽富斯雪宝 3 号出具了
《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如下:
1-1-566“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目前未以任何方式从事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不会以任何方式从
事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和经营活动,也不会以任何方式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
提供任何资金、业务、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帮助。
3、如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任何损失,本人/本企业将赔偿由此给上市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1-1-567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分析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重组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
(一)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后方可实施,具体请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重组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或核
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 中止或者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向上交所、中国证监会等相关监管机构的申请审核注册工作,上述工作能否如期顺利完成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除此之外,本次交易存在如下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因筹划本次重组,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2 月 24 日开市起停牌,剔除大盘因素后,公司股票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幅超过 20%;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后,公司股票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幅未超过 20%;
2、上市公司制定了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重组
的过程中,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但是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重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行为的可能性。公司仍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中止或取消本次重组的风险;
3、本次交易存在因交易各方在后续的商务谈判中产生重大分歧,而被暂停、中止
或取消的风险;
4、本次交易存在因标的资产出现无法预见的风险事件,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5、其他原因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上市公司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及时公告相关工作进展,以便投资者了解本次交易进程,并作出相应判断。
1-1-568(三)标的资产评估相关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参考评估结果,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已勤勉履职,但仍可能出现因未来实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政策法规、经济形势、市场环境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影响本次评估的相关假设及限定条件,可能导致最终评估结果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
(四)减值补偿金额未完整覆盖交易对价的风险
为充分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方案设定了减值补偿条款,东数一号股权交割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届满后,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对测试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由上市公司对测试资产的价值进行减值测试,如测试资产在减值补偿期间发生减值,则深东实就其在本次交易前间接持有的东数一号 16.5220%股权的减值额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存在补偿金额无法覆盖本次交易整体交易对价的风险。
(五)收购整合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管理及合并范围,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人员等将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也将面临经营管理方面的挑战,包括组织设置、内部控制、团队管理、供应链及销售渠道整合、企业文化共享等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能否通过整合保持标的公司原有竞争优势并充分发挥并购整合的协同效应具有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六)商誉减值的风险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取得东数一号相应股权,构成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商誉为 163.14 亿元,占备考总资产、净资产的比例为 24.41%和 88.41%。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由于目标资产经营状况会受政策环境、市场需求以及收购完成后的整合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如果标的公司未来经营状况及与上市公司的业务协同整合未达预期,或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放缓、市场竞争加剧,则上市公司可能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1-1-569(七)募集配套资金不达预期的风险
作为交易方案的一部分,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合格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上市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能否取得证监会的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若股价波动或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存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乃至募集失败的风险。
(八)募投项目经济效益不达预期的风险
尽管公司在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前已进行了全面的可行性和必要性论证分析,但相关结论均是基于当前的国内外市场环境、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等条件做出的。在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无法实施,或者导致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二、交易标的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影响的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及云计算等产业的快速发展,市场对数据中心及算力基础设施的需求持续增长,IDC 行业的市场规模逐步扩大,从而吸引更多的资本进入行业,市场参与者不断增加,具有一定资本和技术实力的企业数量提升,使得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对于专业的第三方数据中心及算力服务商的竞争,主要体现为涵盖运维服务能力、核心资源储备、快速扩容能力、技术能力、品牌声誉、系统安全可靠性、增值服
务能力、资金实力等多维度的综合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一方面将使得目标资产面临市场份额被竞争对手抢夺的风险,原有的市场份额可能减少,另一方面可能导致市场价格竞争激烈从而使得行业整体利润率有所下滑。
(二)政策变化的风险
数据中心作为互联网的基础设施,其行业受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及国家数据局等多部门协同监管。
在建设布局上,数据中心受到土地供应、电力资源等地方性政策的影响。目标资产已在环首都、长三角、珠三角大湾区以及西北等重点区域开展项目布局,并获得了相关地方的政策支持,为当地经济发展贡献了力量。然而,若未来相关政策发生调整,
1-1-570则可能对目标资产的运营带来不利影响,并给目标资产带来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在
能效管控上,近年来,我国持续出台政策加强数据中心能效管控,推动行业向绿色低碳转型。如果未来相关行业政策对数据中心 PUE 能耗指标要求进一步提升,可能会导致目标资产需要加大节能方面的投入、引入先进节能设备,可能会对其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三)下游客户稳定性及合作可持续性的风险
目标资产的主要客户为大型互联网企业、云计算服务企业及基础电信运营商等,根据客户需求,目标资产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期限以 10 年及以上的长周期为主。IDC 业务通常具有客户黏性较高的特点,经过多年的业务合作,目标资产与主要客户均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关系,但如客户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变化或者行业趋势变化提出新的需求方案,目标资产难以满足客户要求或其他竞争对手提供了性价比更高的服务方案,亦或目标资产服务无法持续得到客户认可,则可能存在客户减少订单或变更 IDC服务商的风险,将对目标资产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及对主要客户存在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目标资产前五大客户主要为大型互联网企业、云计算服务企业及基础电信运营商,目标资产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8.70%、
98.94%和 99.22%,客户集中度较高。其中,目标资产对第一大客户客户 A 的收入占营
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91.00%、90.12%和 90.22%。
目标资产主要开展超大规模数据中心业务,该业务主要服务于大型互联网公司、云计算服务商、基础电信运营商等具备大规模定制化需求等大型客户,具有合作规模大、合作周期长的特点,因此通常呈现出客户集中度较高的行业共性特征。此外,由于互联网、云计算服务及基础电信等行业的集中度较高,超大规模 IDC 企业的客户集中度普遍较高。
虽然目标资产与客户 A 等主要客户保持了较为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且 IDC 行业特点决定了客户数据迁移难度及成本较高,客户黏性较高,但如果未来客户根据自身经营情况的变化或者行业情况变化在合同期满后减少或更换 IDC 服务商,目标资产可能会面临主要客户流失的风险,从而影响目标资产的销售收入,对其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1-1-571(五)技术更新迭代的风险
随着人工智能、云计算、边缘计算、大模型等各类创新技术、创新应用的快速发展,对作为承载海量数据处理、高可靠算力供给的数据中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数据中心快速向智能化、高密度化、绿色化等方向发展。在此背景下,第三方数据中心及算力服务商需要具备对技术发展趋势的判断力和对创新技术的持续研发能力,不断加强技术研发投入,方可持续满足市场需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技术优势。
目标资产持续跟进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积极配合客户技术迭代需求开展研发,但如果未来因研发投入不足、研发人员能力储备不足或对下游行业关键技术发展方向不
能正确把握,将导致目标资产不能持续保持技术优势和技术迭代速度,无法及时研发出适配下游客户需求的技术,可能对其市场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六)灾难性事件和长时间供电中断的风险
对于数据中心服务行业而言,其正常运营需要电力系统提供稳定的电力资源作为支撑。如果未来由于自然灾害等灾难性事件对目标资产的数据中心的机柜及设备造成致命性的毁坏,或者由于供电系统长时间无法供电导致数据中心无法正常稳定运营,将对目标资产的主营业务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七)资产负债率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东数一号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4.79%、71.31%和 70.56%,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系东数一号收购秦淮数据时取得了 168.00 亿元并购贷款。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2.39%,资产负债率较交易前原财务报表有所上升。如果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环境或者公司经营情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可能导致东数一号偿债风险增加并对其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三、其他风险
(一) 股票市场波动的风险
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汇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
1-1-572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本次交易尚需履行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等程序,整体
流程较长且存在不确定性,在此期间,上市公司股价可能发生较大波动,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 不可抗力的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给上市公司带来不利
影响的可能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1-1-573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标的公司和上市公司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目标资产的部分银行账户存在与原属于同一集团下的 Stack HK Limited通过跨境双向资金池的模式进行资金管理的情形,以及存在与原属于同一集团下的关联方发生其他资金往来的情形,具体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一、关联交易情况”之“(二)标的公司关联交易”。截至 2026 年 4 月 30日,上述关联资金往来款及相关利息均已完成清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对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66.61%,负债总额为 2080102.66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72.39%,负债总额为 4838787.89 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和负债总额将有所增加,主要系东数一号合并范围内并购贷款的影响。
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
“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574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2025 年 9 月 10 日,东阳光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
控股股东深东实共同对东数一号进行增资,同时,东数一号通过全资孙公司东数三号收购秦淮数据各经营主体 100%股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已合计向东数一号出资 34.5 亿元,成为东数一号的参股股东,直接持有东数一号 30%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况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购买、出售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做到了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人员独立。同时,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上述制度的制定与实行,保障了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结构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实施,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上市公司现行《公司章程》 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
1-1-575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公司法》规定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及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五十八条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一)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 10%;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应重视投资者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一)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二)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三)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现金分红的条件:(1)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净利润为正数;
(2)公司拥有相应的货币资金,能满足现金分红需要;(3)现金分红不影响公司的
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4)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当年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5)公司原则上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
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该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
1-1-576低应达到 20%。
(五)公司当年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
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司应当在当年的定期报告中披露未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六)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
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具体分配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第一百六十条 公司以每 10 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比例,股本基数以利润
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如扣税的,公司说明扣税后每 10 股实际分红派息的金额、数量。
第一百六十一条 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产业发展情况、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全体股东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提出合理的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实施利润分配,并视情况决定是否修订分红政策,在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保证对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
六、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一)本次重组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
为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上市公司已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了
1-1-577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内幕信息的登记管理、保密责任及处罚等相关事项。
上市公司在筹划及操作本次交易事宜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严格限定相关信息的知悉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严格按照《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遵循《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护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严格控制参与本次交易人员范围,尽可能地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2、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过程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
3、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
4、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首次申请股票停牌
前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即 2025 年 8 月 24 日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
(三)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知情人员;
3、本次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有关知情人员;
1-1-578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具体经办人员;
6、其他知悉本次重大资产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及成年子女)。
(四)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以及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的自查报告及
出具的说明与承诺等文件,在核查期间,核查范围内的主体于自查期间通过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具体如下:
1、核查范围内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关于李响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李响是交易对方宜昌东阳光东方一号数据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
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自查期间股票买卖情况如下:
截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
姓名 累计买入股份(股) 累计卖出股份(股)
结余股数(股)
李响 2500 7100 0
李响就其本人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
“1、本人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信息情况下,基于本人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从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
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关于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建议;
3、本人在买卖东阳光股票时未获得有关东阳光正在讨论之重组事项的任何内幕信息,也未利用内幕消息从事任何交易、或将内幕消息透露给其他人以协助他人获利;
4、如本次重组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本人将据此尽快处置上表所述交易行为相关的
全部东阳光股票;除前述处置东阳光股票的情形外,在东阳光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本人将不再进行东阳光股票买卖;
1-1-579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承诺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在此确认,上述说明与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关于史利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史利华是交易对方共青城聚优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邱俊之配偶,自查期间股票买卖情况如下:
截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
姓名 累计买入股份(股) 累计卖出股份(股)
结余股数(股)
史利华 3000 5700 0
邱俊及史利华就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
1)邱俊声明及承诺“1、本人未向本人直系亲属史利华透露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史利华做出买卖东阳光股票的指示或建议;
2、本人的直系亲属史利华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系由史利华自
有并控制的账户,其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内幕信息情况下,基于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3、除上述买卖股票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通过本人账户
或操作他人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委托或建议他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4、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东阳光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
法律法规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同意督促史利华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
所涉及各事项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
1-1-580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2)史利华声明及承诺“1、本人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信息情况下,基于本人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从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
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关于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建议;
3、本人在买卖东阳光股票时未获得有关东阳光正在讨论之重组事项的任何内幕信息,也未利用内幕消息从事任何交易、或将内幕消息透露给其他人以协助他人获利;
4、如本次重组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本人将据此尽快处置上表所述交易行为相关的
全部东阳光股票;除前述处置东阳光股票的情形外,在东阳光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本人将不再进行东阳光股票买卖;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承诺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在此确认,上述说明与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3)关于张爱莲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张爱莲是交易对方福建龙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
伙人委派代表陈谨之母亲,自查期间股票买卖情况如下:
截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
姓名 累计买入股份(股) 累计卖出股份(股)
结余股数(股)
张爱莲 41000 41000 0
陈谨及张爱莲就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
1)陈谨声明及承诺“1、本人未向本人直系亲属张爱莲透露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张爱莲做出买卖东阳光股票的指示或建议;
2、本人的直系亲属张爱莲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系由张爱莲自
1-1-581有并控制的账户,其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
次重组事宜的内幕信息情况下,基于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3、除上述买卖股票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通过本人账户
或操作他人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委托或建议他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4、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东阳光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
法律法规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同意督促张爱莲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
所涉及各事项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2)张爱莲声明及承诺“1、本人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信息情况下,基于本人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从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
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关于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建议;
3、本人在买卖东阳光股票时未获得有关东阳光正在讨论之重组事项的任何内幕信息,也未利用内幕消息从事任何交易、或将内幕消息透露给其他人以协助他人获利;
4、如本次重组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本人将据此尽快处置上表所述交易行为相关的
全部东阳光股票;除前述处置东阳光股票的情形外,在东阳光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本人将不再进行东阳光股票买卖;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承诺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在此确认,上述说明与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
1-1-582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4)关于陆昕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陆昕是交易对方上海云锋新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黄鑫之配偶,自查期间股票买卖情况如下:
截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
姓名 累计买入股份(股) 累计卖出股份(股)
结余股数(股)
陆昕 4000 0 4000
黄鑫及陆昕就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
1)黄鑫声明及承诺“1、本人未向本人直系亲属陆昕透露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陆昕做出买卖东阳光股票的指示或建议;
2、本人的直系亲属陆昕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系由陆昕自有并
控制的账户,其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内幕信息情况下,基于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3、除上述买卖股票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通过本人账户
或操作他人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委托或建议他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4、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东阳光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
法律法规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同意督促陆昕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
所涉及各事项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2)陆昕声明及承诺“1、本人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
1-1-583事宜的信息情况下,基于本人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
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从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
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关于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建议;
3、本人在买卖东阳光股票时未获得有关东阳光正在讨论之重组事项的任何内幕信息,也未利用内幕消息从事任何交易、或将内幕消息透露给其他人以协助他人获利;
4、如本次重组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本人将据此尽快处置上表所述交易行为相关的
全部东阳光股票;除前述处置东阳光股票的情形外,在东阳光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本人将不再进行东阳光股票买卖;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承诺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在此确认,上述说明与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5)关于王孝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王孝基是交易对方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
总经理王志明之父亲,自查期间股票买卖情况如下:
截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
姓名 累计买入股份(股) 累计卖出股份(股)
结余股数(股)
王孝基 12100 0 12100
王志明及王孝基就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
1)王志明声明及承诺“1、本人未向本人直系亲属王孝基透露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王孝基做出买卖东阳光股票的指示或建议;
2、本人的直系亲属王孝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系由王孝基自
有并控制的账户,其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内幕信息情况下,基于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1-1-5843、除上述买卖股票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通过本人账户
或操作他人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委托或建议他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4、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东阳光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
法律法规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同意督促王孝基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
所涉及各事项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2)王孝基声明及承诺“1、本人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信息情况下,基于本人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从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
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关于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建议;
3、本人在买卖东阳光股票时未获得有关东阳光正在讨论之重组事项的任何内幕信息,也未利用内幕消息从事任何交易、或将内幕消息透露给其他人以协助他人获利;
4、如本次重组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本人将据此尽快处置上表所述交易行为相关的
全部东阳光股票;除前述处置东阳光股票的情形外,在东阳光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本人将不再进行东阳光股票买卖;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承诺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在此确认,上述说明与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6)关于陈辉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陈辉是交易对方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总
1-1-585经理王志明之配偶,自查期间股票买卖情况如下:
截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
姓名 累计买入股份(股) 累计卖出股份(股)
结余股数(股)
陈辉 2000 2000 0
王志明及陈辉就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
1)王志明声明及承诺“1、本人未向本人直系亲属陈辉透露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陈辉做出买卖东阳光股票的指示或建议;
2、本人的直系亲属陈辉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系由陈辉自有并
控制的账户,其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内幕信息情况下,基于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3、除上述买卖股票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通过本人账户
或操作他人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委托或建议他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4、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东阳光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
法律法规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同意督促陈辉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
所涉及各事项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2)陈辉声明及承诺“1、本人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信息情况下,基于本人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从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
1-1-586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关于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建议;
3、本人在买卖东阳光股票时未获得有关东阳光正在讨论之重组事项的任何内幕信息,也未利用内幕消息从事任何交易、或将内幕消息透露给其他人以协助他人获利;
4、如本次重组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本人将据此尽快处置上表所述交易行为相关的
全部东阳光股票;除前述处置东阳光股票的情形外,在东阳光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本人将不再进行东阳光股票买卖;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承诺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在此确认,上述说明与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7)关于蔡敏珊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蔡敏珊是交易对方福州华策新明医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华兴康平私募基金管理(福州)有限公司投资总监张明伟之配偶,自查期间股票买卖情况如下:
截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
姓名 累计买入股份(股) 累计卖出股份(股)
结余股数(股)
蔡敏珊 2900 1500 1400
张明伟及蔡敏珊就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
1)张明伟声明及承诺“1、本人未向本人直系亲属蔡敏珊透露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蔡敏珊做出买卖东阳光股票的指示或建议;
2、本人的直系亲属蔡敏珊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系由蔡敏珊自
有并控制的账户,其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内幕信息情况下,基于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3、除上述买卖股票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通过本人账户
或操作他人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委托或建议他人购买上市公司股
1-1-587票的情形;
4、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东阳光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
法律法规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同意督促蔡敏珊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
所涉及各事项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2)蔡敏珊声明及承诺“1、本人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信息情况下,基于本人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从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
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关于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建议;
3、本人在买卖东阳光股票时未获得有关东阳光正在讨论之重组事项的任何内幕信息,也未利用内幕消息从事任何交易、或将内幕消息透露给其他人以协助他人获利;
4、如本次重组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本人将据此尽快处置上表所述交易行为相关的
全部东阳光股票;除前述处置东阳光股票的情形外,在东阳光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本人将不再进行东阳光股票买卖;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承诺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在此确认,上述说明与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8)关于朱榕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朱榕婷是自然人交易对方朱英伟之女儿,自查期间股票买卖情况如下:
1-1-588截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
姓名 累计买入股份(股) 累计卖出股份(股)
结余股数(股)
朱榕婷 10000 10000 0
朱英伟及朱榕婷就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
1)朱英伟声明及承诺“1、本人未向本人直系亲属朱榕婷透露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朱榕婷做出买卖东阳光股票的指示或建议;
2、本人的直系亲属朱榕婷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系由朱榕婷自
有并控制的账户,其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内幕信息情况下,基于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3、除上述买卖股票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通过本人账户
或操作他人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委托或建议他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4、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东阳光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
法律法规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同意督促朱榕婷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
所涉及各事项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2)朱榕婷声明及承诺“1、本人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信息情况下,基于本人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从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
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关于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建议;
1-1-5893、本人在买卖东阳光股票时未获得有关东阳光正在讨论之重组事项的任何内幕信息,也未利用内幕消息从事任何交易、或将内幕消息透露给其他人以协助他人获利;
4、如本次重组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本人将据此尽快处置上表所述交易行为相关的
全部东阳光股票;除前述处置东阳光股票的情形外,在东阳光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本人将不再进行东阳光股票买卖;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承诺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在此确认,上述说明与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9)关于张志勇和晏小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张志勇是本次交易的自然人交易对方,晏小华为张志勇配偶,张志勇及晏小华自查期间股票买卖情况如下:
截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
姓名 累计买入股份(股) 累计卖出股份(股)
结余股数(股)
张志勇 10100 10100 0
晏小华 55700 70700 0
张志勇及晏小华就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
1)张志勇声明及承诺“1、本人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信息情况下,基于本人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从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
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关于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建议;
3、本人在买卖东阳光股票时未获得有关东阳光正在讨论之重组事项的任何内幕信息,也未利用内幕消息从事任何交易、或将内幕消息透露给其他人以协助他人获利;
4、如本次重组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本人将据此尽快处置上表所述交易行为相关的
全部东阳光股票;除前述处置东阳光股票的情形外,在东阳光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本人将不再进行东阳光股票买卖;
1-1-590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承诺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在此确认,上述说明与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7、本人未向本人直系亲属晏小华透露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
或暗示的方式向晏小华做出买卖东阳光股票的指示或建议;
8、本人的直系亲属晏小华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系由晏小华自
有并控制的账户,其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内幕信息情况下,基于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9、除上述买卖股票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通过本人账户
或操作他人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委托或建议他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10、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东阳光股票、从事市场操纵
等法律法规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11、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本人同意督促晏小华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12、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
中所涉及各事项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2)晏小华声明及承诺“1、本人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信息情况下,基于本人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从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
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关于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建议;
3、本人在买卖东阳光股票时未获得有关东阳光正在讨论之重组事项的任何内幕信
1-1-591息,也未利用内幕消息从事任何交易、或将内幕消息透露给其他人以协助他人获利;
4、如本次重组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本人将据此尽快处置上表所述交易行为相关的
全部东阳光股票;除前述处置东阳光股票的情形外,在东阳光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本人将不再进行东阳光股票买卖;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承诺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在此确认,上述说明与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0)关于沈水莲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沈水莲是自然人交易对方朱定海之配偶,自查期间股票买卖情况如下:
截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
姓名 累计买入股份(股) 累计卖出股份(股)
结余股数(股)
沈水莲 3100 3100 3100
朱定海及沈水莲就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
1)朱定海声明及承诺“1、本人未向本人直系亲属沈水莲透露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沈水莲做出买卖东阳光股票的指示或建议;
2、本人的直系亲属沈水莲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系由沈水莲自
有并控制的账户,其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内幕信息情况下,基于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3、除上述买卖股票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通过本人账户
或操作他人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委托或建议他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4、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东阳光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
法律法规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
1-1-592性文件,本人同意督促沈水莲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
所涉及各事项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2)沈水莲声明及承诺“1、本人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信息情况下,基于本人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从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
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关于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建议;
3、本人在买卖东阳光股票时未获得有关东阳光正在讨论之重组事项的任何内幕信息,也未利用内幕消息从事任何交易、或将内幕消息透露给其他人以协助他人获利;
4、如本次重组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本人将据此尽快处置上表所述交易行为相关的
全部东阳光股票;除前述处置东阳光股票的情形外,在东阳光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本人将不再进行东阳光股票买卖;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承诺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在此确认,上述说明与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1)关于赵威威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赵威威是自然人交易对方李娟之配偶,自查期间股票买卖情况如下:
截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
姓名 累计买入股份(股) 累计卖出股份(股)
结余股数(股)
赵威威 0 12300 300
李娟及赵威威就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
1)李娟声明及承诺“1、本人未向本人直系亲属赵威威透露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
1-1-593示或暗示的方式向赵威威做出买卖东阳光股票的指示或建议;
2、本人的直系亲属赵威威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系由赵威威自
有并控制的账户,其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内幕信息情况下,基于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3、除上述买卖股票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通过本人账户
或操作他人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委托或建议他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4、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东阳光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
法律法规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同意督促赵威威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
所涉及各事项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2)赵威威声明及承诺“1、本人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信息情况下,基于本人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从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
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关于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建议;
3、本人在买卖东阳光股票时未获得有关东阳光正在讨论之重组事项的任何内幕信息,也未利用内幕消息从事任何交易、或将内幕消息透露给其他人以协助他人获利;
4、如本次重组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本人将据此尽快处置上表所述交易行为相关的
全部东阳光股票;除前述处置东阳光股票的情形外,在东阳光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本人将不再进行东阳光股票买卖;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
1-1-594性文件,本人承诺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在此确认,上述说明与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2)关于王星平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王星平是自然人交易对方王瑾之父亲,自查期间股票买卖情况如下:
截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
姓名 累计买入股份(股) 累计卖出股份(股)
结余股数(股)
王星平 40200 34400 5800
王瑾及王星平就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
1)王瑾声明及承诺“1、本人未向本人直系亲属王星平透露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王星平做出买卖东阳光股票的指示或建议;
2、本人的直系亲属王星平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系由王星平自
有并控制的账户,其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内幕信息情况下,基于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3、除上述买卖股票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通过本人账户
或操作他人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委托或建议他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4、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东阳光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
法律法规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同意督促王星平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
所涉及各事项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2)王星平声明及承诺
1-1-595“1、本人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信息情况下,基于本人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从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
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关于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建议;
3、本人在买卖东阳光股票时未获得有关东阳光正在讨论之重组事项的任何内幕信息,也未利用内幕消息从事任何交易、或将内幕消息透露给其他人以协助他人获利;
4、如本次重组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本人将据此尽快处置上表所述交易行为相关的
全部东阳光股票;除前述处置东阳光股票的情形外,在东阳光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本人将不再进行东阳光股票买卖;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承诺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在此确认,上述说明与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3)关于黄轩和蒋菁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黄轩是自然人交易对方,蒋菁为黄轩之母亲,黄轩及蒋菁自查期间股票买卖情况如下:
截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结余
姓名 累计买入股份(股) 累计卖出股份(股)股数(股)
黄轩 4500 9400 100
蒋菁 46800 52800 2000
黄轩及蒋菁就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
1)黄轩声明及承诺“1、本人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信息情况下,基于本人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从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
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关于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建议;
1-1-5963、本人在买卖东阳光股票时未获得有关东阳光正在讨论之重组事项的任何内幕信息,也未利用内幕消息从事任何交易、或将内幕消息透露给其他人以协助他人获利;
4、如本次重组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本人将据此尽快处置上表所述交易行为相关的
全部东阳光股票;除前述处置东阳光股票的情形外,在东阳光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本人将不再进行东阳光股票买卖;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承诺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在此确认,上述说明与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7、本人未向本人直系亲属蒋菁透露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
暗示的方式向蒋菁做出买卖东阳光股票的指示或建议;
8、本人的直系亲属蒋菁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系由蒋菁自有并
控制的账户,其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内幕信息情况下,基于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9、除上述买卖股票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通过本人账户
或操作他人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委托或建议他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10、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东阳光股票、从事市场操纵
等法律法规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11、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
范性文件,本人同意督促蒋菁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12、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
中所涉及各事项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2)蒋菁声明及承诺“1、本人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
1-1-597事宜的信息情况下,基于本人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
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从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
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关于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建议;
3、本人在买卖东阳光股票时未获得有关东阳光正在讨论之重组事项的任何内幕信息,也未利用内幕消息从事任何交易、或将内幕消息透露给其他人以协助他人获利;
4、如本次重组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本人将据此尽快处置上表所述交易行为相关的
全部东阳光股票;除前述处置东阳光股票的情形外,在东阳光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本人将不再进行东阳光股票买卖;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承诺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在此确认,上述说明与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4)关于李明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李明江是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经理,自查期间股票买卖情况如下:
截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
姓名 累计买入股份(股) 累计卖出股份(股)
结余股数(股)
李明江 18000 18000 0
李明江就其本人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
“1、本人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信息情况下,基于本人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从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
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关于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建议;
3、本人在买卖东阳光股票时未获得有关东阳光正在讨论之重组事项的任何内幕信息,也未利用内幕消息从事任何交易、或将内幕消息透露给其他人以协助他人获利;
1-1-5984、如本次重组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本人将据此尽快处置上表所述交易行为相关的
全部东阳光股票;除前述处置东阳光股票的情形外,在东阳光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本人将不再进行东阳光股票买卖;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承诺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在此确认,上述说明与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5)关于田洪宁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田洪宁是标的公司宜昌东数一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办人,自查期间股票买卖情况如下:
截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
姓名 累计买入股份(股) 累计卖出股份(股)
结余股数(股)
田洪宁 500 500 0
田洪宁就其本人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
“1、本人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信息情况下,基于本人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从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
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关于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建议;
3、本人在买卖东阳光股票时未获得有关东阳光正在讨论之重组事项的任何内幕信息,也未利用内幕消息从事任何交易、或将内幕消息透露给其他人以协助他人获利;
4、如本次重组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本人将据此尽快处置上表所述交易行为相关的
全部东阳光股票;除前述处置东阳光股票的情形外,在东阳光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本人将不再进行东阳光股票买卖;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承诺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在此确认,上述说明与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
1-1-599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6)关于邵瑞果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邵瑞果是上市公司经办人王紫涵之母亲,自查期间股票买卖情况如下:
截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
姓名 累计买入股份(股) 累计卖出股份(股)
结余股数(股)
邵瑞果 3000 3000 0
王紫涵及邵瑞果就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
1)王紫涵声明及承诺“1、本人未向本人直系亲属邵瑞果透露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邵瑞果做出买卖东阳光股票的指示或建议;
2、本人的直系亲属邵瑞果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系由邵瑞果自
有并控制的账户,其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内幕信息情况下,基于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3、除上述买卖股票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通过本人账户
或操作他人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委托或建议他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4、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东阳光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
法律法规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同意督促邵瑞果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
所涉及各事项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2)邵瑞果声明及承诺“1、本人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信息情况下,基于本人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
1-1-600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从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
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关于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建议;
3、本人在买卖东阳光股票时未获得有关东阳光正在讨论之重组事项的任何内幕信息,也未利用内幕消息从事任何交易、或将内幕消息透露给其他人以协助他人获利;
4、如本次重组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本人将据此尽快处置上表所述交易行为相关的
全部东阳光股票;除前述处置东阳光股票的情形外,在东阳光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本人将不再进行东阳光股票买卖;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承诺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在此确认,上述说明与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7)关于高建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高建珠是中介机构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施珺之母亲,自查期间股票买卖情况如下:
截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
姓名 累计买入股份(股) 累计卖出股份(股)
结余股数(股)
高建珠 200 200 0
施珺及高建珠就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
1)施珺声明及承诺“1、本人未向本人直系亲属高建珠透露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高建珠做出买卖东阳光股票的指示或建议;
2、本人的直系亲属高建珠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系由高建珠自
有并控制的账户,其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内幕信息情况下,基于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3、除上述买卖股票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通过本人账户
1-1-601或操作他人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委托或建议他人购买上市公司股
票的情形;
4、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东阳光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
法律法规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同意督促高建珠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
所涉及各事项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2)高建珠声明及承诺“1、本人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信息情况下,基于本人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从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
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关于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建议;
3、本人在买卖东阳光股票时未获得有关东阳光正在讨论之重组事项的任何内幕信息,也未利用内幕消息从事任何交易、或将内幕消息透露给其他人以协助他人获利;
4、如本次重组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本人将据此尽快处置上表所述交易行为相关的
全部东阳光股票;除前述处置东阳光股票的情形外,在东阳光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本人将不再进行东阳光股票买卖;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承诺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在此确认,上述说明与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8)关于丁力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丁力是中介机构深圳瑞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经办人,自查期间股票买卖情况如下:
1-1-602截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结余
姓名 累计买入股份(股) 累计卖出股份(股)股数(股)
丁力 6100 6100 0
丁力就其本人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
“1、本人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信息情况下,基于本人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从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
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关于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建议;
3、本人在买卖东阳光股票时未获得有关东阳光正在讨论之重组事项的任何内幕信息,也未利用内幕消息从事任何交易、或将内幕消息透露给其他人以协助他人获利;
4、如本次重组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本人将据此尽快处置上表所述交易行为相关的
全部东阳光股票;除前述处置东阳光股票的情形外,在东阳光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本人将不再进行东阳光股票买卖;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承诺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在此确认,上述说明与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19)关于巩素萍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巩素萍是中介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经办人孙健斌之母亲,自查期间股票买卖情况如下:
截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
姓名 累计买入股份(股) 累计卖出股份(股)
结余股数(股)
巩素萍 8000 7000 1000
孙健斌及巩素萍就上述股票买卖行为作出如下说明及承诺:
1)孙健斌声明及承诺“1、本人未向本人直系亲属巩素萍透露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亦未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巩素萍做出买卖东阳光股票的指示或建议;
1-1-6032、本人的直系亲属巩素萍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证券账户系由巩素萍自
有并控制的账户,其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内幕信息情况下,基于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3、除上述买卖股票情况外,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在自查期间不存在通过本人账户
或操作他人账户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也不存在委托或建议他人购买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4、本人不存在泄露有关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东阳光股票、从事市场操纵等
法律法规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同意督促巩素萍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6、本人对本承诺函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并保证本承诺函中
所涉及各事项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遗漏之情形;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因此而给上市公司及其股东造成的一切损失。”
2)巩素萍声明及承诺“1、本人上述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决策行为系在并未了解任何有关东阳光本次重组事宜的信息情况下,基于本人自身对东阳光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东阳光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东阳光股票交易的情形;
2、本人从未知悉或者探知任何有关前述事宜的内幕信息,也从未向任何人了解任
何相关内幕信息或者接受任何关于买卖东阳光股票的建议;
3、本人在买卖东阳光股票时未获得有关东阳光正在讨论之重组事项的任何内幕信息,也未利用内幕消息从事任何交易、或将内幕消息透露给其他人以协助他人获利;
4、如本次重组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本人将据此尽快处置上表所述交易行为相关的
全部东阳光股票;除前述处置东阳光股票的情形外,在东阳光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前,本人将不再进行东阳光股票买卖;
5、若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证券监管机构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承诺将自查期间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1-1-6046、本人在此确认,上述说明与承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若违反上述说明与承诺,将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2、核查范围内法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自查期间内,深东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截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
名称 累计买入股份(股) 累计卖出股份(股)
结余股数(股)
深东实 2155100 0 619805341
针对上述买卖行为,深东实已出具声明与承诺如下:
“1、本公司基于对东阳光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中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于上表列示期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东阳光股票进行增持。
本次增持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除上述买卖情况外,本公司在自查期间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东阳光股票的行为;
2、本次增持的具体情况详见东阳光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2025 年 9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东阳光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编号:临 2024-67 号)、《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编号:临 2025-55 号)以及东阳光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增持进展公告;
3、本公司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声明与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自查期间内,中信证券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截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
序号 账户性质 累计买入(股) 累计卖出(股)
结余股数(股)
1 自营业务股票账户 42323571 45624816 336161
2 信用融券专户 0 0 42000
3 资产管理业务股票账户 221200 214467 6733
中信证券建立了《信息隔离墙制度》《未公开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制度并切
1-1-605实执行,中信证券投资银行、自营、资产管理等业务之间,在部门/机构设置、人员、资金、账户等方面独立运作、分开管理,办公场所相互隔离,能够实现内幕信息和其他未公开信息在中信证券相互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间的有效隔离,控制上述信息的不当流转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的发生,避免中信证券与客户之间、客户与客户之间以及员工与中信证券、客户之间的利益冲突。
相关股票买卖行为属于正常业务活动,与本投行项目不存在直接关系,中信证券不存在公开或泄露相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
七、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股价波动情况的说明
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2 月 24 日起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2026 年 1 月 16 日)收盘价格为 29.15 元/股,停牌前一交易
日(2026 年 2 月 13 日)收盘价格为 37.80 元/股,股票收盘价累计上涨 29.67%。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上证综指
(000001.SH)、证监会综合企业指数(883034.WI)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表所示:公告前 21 个交易日 公告前 1 个交易日
项目 涨跌幅
(2026 年 1 月 16 日) (2026 年 2 月 13 日)东阳光(600673.SH)股票收盘
29.15 37.80 29.67%价(元/股)
上证综指(000001.SH) 4101.91 4082.07 -0.48%证监会综合企业指数
3017.97 3451.61 14.37%
(883034.WI)
剔除大盘(上证综指)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30.16%
剔除同行业板块(证监会综合企业指数)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15.31%综上,在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 20%。在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
为避免参与人员泄露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公司采取了严格有效的保密措施,在策划阶段尽可能控制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及时编制并签署交易进程备忘录。公司自申请停牌后,及时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将在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提交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查询相关单位及自然人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并在取得相关查询结果后及时进行披露。
1-1-606鉴于本次交易事项首次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累
计涨幅超过 20%,公司已在“重大风险提示”之“一、本次交易相关风险”之“(二)本次交易可能被暂停、中止或者取消的风险”中进行风险提示。
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
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九、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 “六、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十、其他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除上述事项外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能够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作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1-1-607第十四章 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重组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交易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内容:
1、公司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进行本次交易的各项要求及条件。
2、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为本次交易编制的《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一)》、与宜
昌东阳光东方一号数据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深圳市深东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减值补偿协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深圳市东阳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另外,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预计交易对方宜昌东阳光东方一号数据投资运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上市公司股份超过 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6、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7、上市公司在计算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时,已对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
发生的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购买、出售资产事项进行累计计算。
8、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1-1-608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公司不存在《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9、在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
涨跌幅超过 20%。在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 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为避免参与人员泄露本次交易有关信息,公司采取了严格有效的保密措施,在策划阶段尽可能控制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及时编制并签署交易进程备忘录。公司自申请停牌后,及时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将在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提交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查询相关单位及自然人
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并在取得相关查询结果后及时进行披露。
10、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将有所增加,2025 年和
2026 年 1-2 月上市公司每股收益均有所提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上市公司将采取具体措施保护投资者利益、降低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未来被摊薄的风险。
11、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按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本次交易涉及的各方已就本次交易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和保密制度。
12、公司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截至目前阶段必需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交并披露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13、公司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担任本次交易中的标的公司的
审计机构及上市公司的备考审阅机构,以及聘请重庆坤元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前述机构分别出具了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
14、本次交易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具备相关性,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具有合理性,评估定价公允,不
1-1-609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
15、为确保本次交易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聘请如下中介机构
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1)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2)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3)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备考
审阅机构;(4)聘请重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5)聘请深圳瑞林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作为编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咨询机构。除上述聘请外,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情况。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方案。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华泰联合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的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后,发表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2、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4、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公允,能够准确反映标的资产的价值;发行股票
的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5、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
1-1-610情形下,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6、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或变更事项;
7、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
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8、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9、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10、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11、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
公平的关联交易;
12、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3、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14、本次交易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后无法及时获得
标的资产的风险,标的资产交付安排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
15、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6、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制定了填补可能被摊薄即期回
报的措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相应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7、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聘请第三方机构的过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除依法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及备考审阅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和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咨询机构之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1-1-611中信证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相关的申报和披露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后,
发表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2、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3、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4、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原则公允,能够准确反映标的资产的价值;发行股票
的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5、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在相关法律程序和先决条件得到适当履行的情形下,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6、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理或变更事项;
7、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
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8、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9、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10、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11、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
公平的关联交易;
12、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告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3、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14、本次交易约定的资产交付安排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后无法及时获得
标的资产的风险,标的资产交付安排相关的违约责任切实有效;
15、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1-1-61216、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上市公司制定了填补可能被摊薄即期回
报的措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相应承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7、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聘请第三方机构的过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除依法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及备考审阅机构、资产评估机构和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咨询机构之外,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三、法律顾问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重组方案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本次重组相关方具备参与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
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减值补偿协议》的内容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上述协议生效后,对协议相关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争议或纠纷,不存在质押、司法冻
结的情形,除本法律意见书第四部分“本次重组的授权和批准”第(二)项所述的本次重组尚需取得的授权和批准外,标的资产的转让不存在法律障碍。
5、本次重组不涉及标的企业及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转移及人员安置。
6、截至 2026 年 2 月 28 日,标的企业及目标公司不存在向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不存在资产或资金被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
7、本次重组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其已经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东阳光《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关联销售及关联采购占比预计有所下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8、本次重组完成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新增同业竞争。
1-1-6139、上市公司尚需根据本次重组进展情况,按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10、上市公司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并对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采取必要的内幕信息管理措施;上市公司将于本次交易获得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向中登公司提交相关人员买卖股票记录的查询申请,并将在查询完毕后补充披露查询情况。
11、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证券服务机构均具备为本次重组提供服务的资格。
12、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对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规定的实质条件,符合《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规定的实质条件。
13、本次重组现阶段已取得的授权和批准合法有效。本次重组尚需取得本法律意
见书列明的授权和批准。待依法取得尚需取得的授权和批准后,本次重组可依法实施。”
1-1-614第十五章 中介机构及有关经办人员
一、独立财务顾问
(一)华泰联合
机构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江禹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地址
401
电话 010-56839300
传真 010-56839300
项目主办人 孟祥光、樊灿宇、刘冀翱、郑敬元、刘冰恋、瞿真
(二)中信证券
机构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电话 0755-23835210
传真 0755-23835201
项目主办人 王彪、欧顺、李冠儒、金顶亮、何帅、王玉彬、王成岳
二、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事务所负责人 颜羽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408
电话 010-66413377
传真 010-66412855
经办律师 文梁娟、吴俊超、赵丹阳
三、审计机构、审阅机构
机构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钟建国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四季青街道钱江路 1336 号华润大厦 B 座 31 楼
电话 0571-88216888
1-1-615传真 0571-88216999
签字注册会计师 邱鸿、李元良、赵乙人
四、资产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 重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 龙明
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财富大道 13 号 401
电话 023-88576099
传真 023-88576099
签字资产评估师 龙明、高怀蛟
1-1-616第十六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相关董事会决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二)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减值补偿协议等相关协议;
(三)华泰联合证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及相关意见;
(四)中信证券出具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及相关意见;
(五)嘉源律师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法律意见书》;
(六)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东数一号备考审计报告》《共创一号审计报告》《共创二号审计报告》及《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七)重庆坤元出具的关于本次交易的《东数一号评估报告》《共创一号评估报告》《共创二号评估报告》;
(八)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本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于下列地点查阅本报告书和有关备查文件:
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村第五工业区
电话:(0769)85370225
传真:(0769)85370230
联系人:刘耿豪
1-1-617第十七章 声明与承诺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张红伟 胡来文 张光芒
王文钧 赵鹏飞 谢斌陈友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618二、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相关信息真实、准
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
赵鹏飞 谢斌 陈友春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619三、上市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胡来文 张光芒 朱定海
何鑫 肖家宁 王文钧
钟章保 刘耿豪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620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审阅,确认《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
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江禹
财务顾问主办人:
孟祥光 樊灿宇 刘冀翱
郑敬元 刘冰恋 瞿真
财务顾问协办人:
宁小波 钟赞 林邑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621四、独立财务顾问声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及其摘要中引用本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审阅,确认《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彪 欧顺 李冠儒
金顶亮 何帅 王玉彬王成岳
财务顾问协办人:
刘立濠 于舜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622五、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及相关文件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经办律师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负责负 责 人: 颜 羽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律师:文梁娟____________________
吴俊超___________________
赵丹阳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1-1-623六、审计及审阅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6〕11-481号、天健审〔2026〕11-482号、天健审〔2026〕11-483号)和《审阅报告》(天健审〔2026〕11-
484)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在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元良 邱 鸿 赵乙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青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六年六月 日
1-1-624七、资产评估机构声明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资产评估师同意本报告书《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公司出具的
资产评估报告(重坤元评[2026]103 号、重坤元评[2026]104 号、重坤元[2026]105 号)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公司及本公司签字资产评估师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龙明
资产评估师:
高怀蛟 龙明重庆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1-1-625(本页无正文,为《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之签章页)广东东阳光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626附件一、东数一号的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房屋不动产权证证号 坐落 用途 面积(㎡)
期限至 限制
河北秦淮数据 冀(2023)怀来县不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新建新媒体 共有宗地面积:92566.28 2067 年 4 月
1 工业用地/工业 抵押
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02381 号 大数据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机房 1 房屋建筑面积:16047.87 27 日
河北秦淮数据 冀(2023)怀来县不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新建新媒体 共有宗地面积:92566.28 2067 年 4 月
2 工业用地/工业 抵押
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02377 号 大数据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机房 2 房屋建筑面积:23014.31 27 日
河北秦淮数据 冀(2023)怀来县不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新建新媒体 共有宗地面积:38074.11 2067 年 7 月
3 工业用地/工业 抵押
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02138 号 大数据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机房 3 房屋建筑面积:27793.96 27 日
河北秦淮数据 冀(2025)怀来县不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新建新媒体 共有宗地面积:38074.11 2067 年 7 月
4 工业用地/工业 抵押
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10395 号 大数据产业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机房 4 房屋建筑面积:25904.37 27 日
怀来斯达歌数 冀(2023)怀来县不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新建新媒体 共有宗地面积:13951.00 2067 年 7 月
5 工业用地/工业 无
据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07033 号 大数据产业基地二期项目数据机房楼 房屋建筑面积:4685.40 27 日
怀来斯达歌数 冀(2023)怀来县不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新建新媒体 共有宗地面积:13951.00 2067 年 7 月
6 工业用地/工业 无
据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07032 号 大数据产业基地二期项目* 数据机房楼 房屋建筑面积:5883.60 27 日
怀来县存瑞镇葫芦套村、头二营村环首
河北秦淮数据 冀(2021)怀来县不 共有宗地面积:33333.00 2069 年 1 月7 都·存瑞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 工业用地/工业 抵押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12576 号 房屋建筑面积:36436.33 29 日
期)
怀来斯达惠数 冀(2023)怀来县不 怀来县存瑞镇头二营村、葫芦套村,王 共有宗地面积:32090.96 2071 年 4 月
8 工业用地/工业 抵押
据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06680 号 家楼回族乡麻峪口村 2 幢机房楼 房屋建筑面积:12768.50 11 日
怀来斯达惠数 冀(2023)怀来县不 怀来县存瑞镇头二营村、葫芦套村,王 共有宗地面积:32090.96 2071 年 4 月
9 工业用地/工业 抵押
据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06678 号 家楼回族乡麻峪口村 3 幢机房楼 房屋建筑面积:12408.66 11 日
怀来斯达惠数 冀(2023)怀来县不 怀来县存瑞镇头二营村、葫芦套村,王 共有宗地面积:32090.96 2071 年 4 月
10 工业用地/工业 抵押
据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06676 号 家楼回族乡麻峪口村 4 幢机房楼 房屋建筑面积:12408.70 11 日
怀来斯达惠数 冀(2023)怀来县不 怀来县存瑞镇头二营村、葫芦套村,王 共有宗地面积:32090.96 2071 年 4 月
11 工业用地/工业 抵押
据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06675 号 家楼回族乡麻峪口村 12 幢动力中心 房屋建筑面积:2815.96 11 日
怀来县存瑞镇头二营村、葫芦套村环首
怀来斯达俊数 冀(2024)怀来县不 共有宗地面积:35316.97 2071 年 4 月12 都·存瑞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三 工业用地/工业 抵押据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14365 号 房屋建筑面积:6556.91 11 日
期)11 幢共享空间 01 室
1-1-627土地使用权 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房屋不动产权证证号 坐落 用途 面积(㎡)
期限至 限制
怀来县存瑞镇头二营村、葫芦套村环首
怀来斯达俊数 冀(2024)怀来县不 共有宗地面积:35316.97 2071 年 4 月13 都·存瑞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三 工业用地/工业 抵押据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14162 号 房屋建筑面积:12417.31 11 日
期)5 幢机房楼 01 室
怀来县存瑞镇头二营村、葫芦套村环首
怀来斯达俊数 冀(2024)怀来县不 共有宗地面积:35316.97 2071 年 4 月14 都·存瑞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三 工业用地/工业 抵押据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14204 号 房屋建筑面积:12347.85 11 日
期)6 幢机房楼 01 室
怀来县存瑞镇头二营村、葫芦套村环首
怀来斯达俊数 冀(2024)怀来县不 共有宗地面积:35316.97 2071 年 4 月15 都·存瑞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三 工业用地/工业 抵押据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14364 号 房屋建筑面积:12363.78 11 日
期)7 幢机房楼 01 室
怀来县存瑞镇头二营村、葫芦套村环首
怀来斯达皓数 冀(2025)怀来县不 共有宗地面积:32552.07 2071 年 4 月16 都·存瑞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四 工业用地/工业 抵押据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24328 号 房屋建筑面积:12417.31 11 日
期)8 幢机房楼
怀来县存瑞镇头二营村、葫芦套村环首
怀来斯达皓数 冀(2025)怀来县不 共有宗地面积:32552.07 2071 年 4 月17 都·存瑞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四 工业用地/工业 抵押据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24327 号 房屋建筑面积:12347.85 11 日
期)9 幢机房楼
怀来县存瑞镇头二营村、葫芦套村环首
怀来斯达皓数 冀(2025)怀来县不 共有宗地面积:32552.07 2071 年 4 月18 都·存瑞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四 工业用地/工业 抵押据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24325 号 房屋建筑面积:12363.78 11 日
期)10 幢机房楼
怀来县存瑞镇头二营村、葫芦套村环首
怀来斯达皓数 冀(2025)怀来县不 共有宗地面积:32552.07 2071 年 4 月19 都·存瑞云计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四 工业用地/工业 抵押据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24326 号 房屋建筑面积:2856.84 11 日
期)13 幢动力中心
河北秦淮数据 冀(2021)怀来县不 怀来县桑园镇黄营村环首都·桑园云计 共有宗地面积:33333.33 2069 年 1 月
20 工业用地/工业 无
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12563 号 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房屋建筑面积:36448.22 29 日
怀来斯达智数 怀来县桑园镇黄营村环首都·桑园云计
冀(2024)怀来县不 共有宗地面积:31386.72 2072 年 10
21 据科技有限公 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项目 1 幢 工业用地/工业 抵押
动产权第 0005431 号 房屋建筑面积:2834.96 月 30 日
司 动力中心
怀来斯达智数 怀来县桑园镇黄营村环首都·桑园云计
冀(2024)怀来县不 共有宗地面积:31386.72 2072 年 10
22 据科技有限公 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项目 2 幢 工业用地/工业 抵押
动产权第 0005432 号 房屋建筑面积:15871.44 月 30 日
司 机房楼
1-1-628土地使用权 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房屋不动产权证证号 坐落 用途 面积(㎡)
期限至 限制
怀来斯达智数 怀来县桑园镇黄营村环首都·桑园云计
冀(2024)怀来县不 共有宗地面积:31386.72 2072 年 10
23 据科技有限公 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项目 3 幢 工业用地/工业 抵押
动产权第 0005458 号 房屋建筑面积:15836.29 月 30 日
司 机房楼
怀来斯达智数 怀来县桑园镇黄营村环首都·桑园云计
冀(2024)怀来县不 共有宗地面积:31386.72 2072 年 10
24 据科技有限公 算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项目 4 幢 工业用地/工业 抵押
动产权第 0005491 号 房屋建筑面积:255.70 月 30 日
司 水泵房 01 室
怀来斯达东数 冀(2023)怀来县不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秦淮数据总 共有宗地面积:31703.41 2070 年 9 月
25 工业用地/工业 无
据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27312 号 部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211 幢机房楼 房屋建筑面积:12356.55 14 日
怀来斯达东数 冀(2023)怀来县不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秦淮数据总 共有宗地面积:31703.41 2070 年 9 月
26 工业用地/工业 无
据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27558 号 部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212 幢机房楼 房屋建筑面积:12350.67 14 日
怀来斯达东数 冀(2023)怀来县不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秦淮数据总 共有宗地面积:31703.41 2070 年 9 月
27 工业用地/工业 无
据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27713 号 部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213 幢机房楼 房屋建筑面积:13169.15 14 日
怀来斯达东数 冀(2023)怀来县不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秦淮数据总 共有宗地面积:31703.41 2070 年 9 月
28 工业用地/工业 无
据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27712 号 部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221 幢动力楼 房屋建筑面积:3433.25 14 日
怀来斯达华数 冀(2024)怀来县不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秦淮数据总 共有宗地面积:28496.26 2070 年 9 月
29 工业用地/工业 抵押
据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32429 号 部基地三期建设项目 311 幢机房楼 房屋建筑面积:12381.89 14 日
怀来斯达华数 冀(2024)怀来县不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秦淮数据总 共有宗地面积:28496.26 2070 年 9 月
30 工业用地/工业 抵押
据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32428 号 部基地三期建设项目 312 幢机房楼 房屋建筑面积:12376.89 14 日
怀来斯达华数 冀(2024)怀来县不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秦淮数据总 共有宗地面积:28496.26 2070 年 9 月
31 工业用地/工业 抵押
据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32427 号 部基地三期建设项目 313 幢机房楼 房屋建筑面积:12385.10 14 日
怀来斯达华数 冀(2024)怀来县不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秦淮数据总 共有宗地面积:28496.26 2070 年 9 月
32 工业用地/工业 抵押
据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32426 号 部基地三期建设项目 321 幢动力楼 房屋建筑面积:3119.18 14 日
大同秦淮数据 晋(2022)灵丘县不 灵丘县马走线东侧、荣乌高速(灵丘县 共有宗地面积:99558.30 2069 年 2 月
33 工业用地/工业 抵押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04648 号 城段)北侧 房屋建筑面积:14842.43 24 日
大同秦淮数据 晋(2022)灵丘县不 灵丘县马走线东侧、荣乌高速(灵丘县 共有宗地面积:99558.30 2069 年 2 月
34 工业用地/工业 抵押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04649 号 城段)北侧 房屋建筑面积:14842.43 24 日
大同秦淮数据 晋(2022)灵丘县不 灵丘县马走线东侧、荣乌高速(灵丘县 共有宗地面积:99558.30 2069 年 2 月
35 工业用地/办公楼 抵押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04647 号 城段)北侧等 6 处 房屋建筑面积:10103.07 24 日
大同秦淮数据 晋(2023)灵丘县不 灵丘县马走线东侧、荣乌高速(灵丘县 工业用地/值班 共有宗地面积:99558.30 2069 年 2 月
36 抵押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02061 号 城段)北侧等 3 处 房、设备间 房屋建筑面积:288.88 24 日
1-1-629土地使用权 权利
序号 权利人 房屋不动产权证证号 坐落 用途 面积(㎡)
期限至 限制
大同秦淮数据 晋(2023)灵丘县不 马走线东侧、荣乌高速(灵丘县城段) 共有宗地面积:56456.04 2070 年 2 月
37 工业用地/设备间 抵押
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00532 号 北侧 房屋建筑面积:45598.67 27 日
大同秦淮数据 晋(2023)灵丘县不 灵丘县马走线东侧、荣乌高速(灵丘县 共有宗地面积:65386.35 2070 年 2 月
38 工业用地/设备间 无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00860 号 城段)北侧 房屋建筑面积:46813.26 27 日
大同秦淮数据 晋(2023)灵丘县不 灵丘县马走线东侧、荣乌高速(灵丘县 共有宗地面积:29264.59 2070 年 10
39 工业用地/设备间 无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01251 号 城段)北侧等 3 处 房屋建筑面积:14769.02 月 19 日
大同秦淮数据 晋(2023)灵丘县不 灵丘县马走线东侧、荣乌高速(灵丘县 共有宗地面积:47019.38 2070 年 10
40 工业用地/设备间 无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01267 号 城段)北侧 房屋建筑面积:49157.67 月 19 日
大同秦淮数据 晋(2024)灵丘县不 灵丘县马走线东侧、荣乌高速(灵丘县 共有宗地面积:57320.40 2070 年 10
41 工业用地/工业 无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00340 号 城段)北侧等 3 处 房屋建筑面积:50327.83 月 19 日
共有宗地面积:
大同秦淮数据 晋(2024)灵丘县不 2072 年 12
42 灵丘县大数据园区等 3 处 工业用地/工业 144119.79 无
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01689 号 月 3 日
房屋建筑面积:49608.46
共有宗地面积:
大同秦淮数据 晋(2025)灵丘县不 2072 年 12
43 灵丘县大数据园区等 7 处 工业用地/工业 144119.79 无
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02368 号 月 3 日
房屋建筑面积:75206.02
江苏秦淮数据 苏(2021)南通市不 工业用地/工业、 宗地面积:19410.48 2068 年 6 月
44 科泽路 8 号 抵押
科技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68345 号 生产厂房 房屋建筑面积:26833.15 4 日江苏思达歌数
苏(2024)南通市不 工业用地/工业、 宗地面积:18764.76 2068 年 6 月
45 据科技有限公 科泽路 8 号 3 幢 无
动产权第 0005308 号 办公 房屋建筑面积:24375.24 4 日司
土地使用权面积:
庆阳秦淮数据 甘(2025)庆阳市不 2072 年 10
46 西峰区温泉镇何坳村、新桥村 工业用地/工业 49342.07 无
科技有限公司 动产权第 0004381 号 月 27 日
建筑面积:26979.86
1-1-630附件二、东数一号的土地使用权
面积 土地使用 权利
序号 权利人 土地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用途
(㎡) 权期限至 限制
冀(2023)怀来县不 2072 年 10
1 怀来斯达昕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县桑园镇黄营村 工业用地 26673.86 无
动产权第 0011256 号 月 30 日
冀(2026)怀来县不 2069 年 7
2 怀来斯达科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 工业用地 60299.80 无
动产权第 0001979 号 月 15 日
冀(2020)怀来县不 2070 年 9
3 怀来斯达铎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火烧营村 工业用地 22222.52 抵押
动产权第 0007818 号 月 14 日
冀(2023)怀来县不 2071 年 9
4 怀来斯达琪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 工业用地 54415.25 无
动产权第 0014163 号 月 7 日
晋(2023)灵丘县不 2072 年 12
5 大同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灵丘县大数据园区 工业用地 115712.46 无
动产权第 0000079 号 月 3 日
苏(2020)南通市不 2069 年 11
6 江苏秦淮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永福路南、科泽路西 工业用地 16767.97 无
动产权第 0001126 号 月 4 日
冀(2022)怀来县不 2070 年 9
7 河北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县存瑞镇头二营村、葫芦套村 公用设施用地 4500.09 无
动产权第 0022561 号 月 14 日
冀(2021)怀来县不 2070 年 9
8 河北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 公用设施用地 13265.97 无
动产权第 0008422 号 月 14 日
甘(2023)庆阳市不 2072 年 10
9 庆阳秦淮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西峰区温泉镇何坳村、新桥村 工业用地 49342.07 无
动产权第 0000203 号 月 27 日
冀(2018)怀来县不 2068 年 11
10 河北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 工业用地 3721.58 无
动产权第 0004257 号 月 26 日
冀(2017)怀来县不 2067 年 4
11 河北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 工业用地 92566.28 抵押
动产权第 0000134 号 月 27 日
冀(2017)怀来县不 2067 年 7
12 河北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 工业用地 38074.11 抵押
动产权第 0000305 号 月 27 日
冀(2020)怀来县不 2067 年 7
13 怀来思达歌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 工业用地 13951.00 无
动产权第 0003500 号 月 27 日
1-1-631面积 土地使用 权利
序号 权利人 土地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用途
(㎡) 权期限至 限制
冀(2019)怀来县不 2069 年 1
14 河北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县存瑞镇葫芦套村、头二营村 工业用地 33333.00 抵押
动产权第 0000887 号 月 29 日
冀(2021)怀来县不 怀来县存瑞镇头二营村、葫芦套村,王 2071 年 4
15 怀来斯达惠数据有限公司 工业用地 32090.96 抵押
动产权第 0006974 号 家楼回族乡麻峪口村 月 11 日
冀(2021)怀来县不 2071 年 4
16 怀来斯达俊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县存瑞镇头二营村、葫芦套村 工业用地 35316.97 抵押
动产权第 0006972 号 月 11 日
冀(2021)怀来县不 怀来县存瑞镇头二营村、葫芦套村,王 2071 年 4
17 怀来斯达皓数据有限公司 工业用地 32552.07 抵押
动产权第 0006973 号 家楼回族乡麻峪口村 月 11 日
冀(2019)怀来县不 2069 年 1
18 河北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县桑园镇黄营村 工业用地 33333.33 无
动产权第 0000892 号 月 29 日
冀(2023)怀来县不 2072 年 10
19 怀来斯达智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怀来县桑园镇黄营村 工业用地 31386.72 抵押
动产权第 0000091 号 月 30 日
冀(2020)怀来县不 2070 年 9
20 怀来斯达东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 工业用地 31703.41 抵押
动产权第 0007820 号 月 14 日
冀(2020)怀来县不 2070 年 9
21 怀来斯达华数据有限公司 怀来县东花园镇大南辛堡村 工业用地 28496.26 抵押
动产权第 0007817 号 月 14 日
晋(2019)灵丘县不 灵丘县马走线东侧、荣乌高速(灵丘县 2069 年 2
22 大同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工业用地 99558.30 抵押动产权第 0000386 号 城段)北侧 月 24 日
晋(2020)灵丘县不 马走线东侧、荣乌高速(灵丘县城段) 2070 年 2
23 大同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工业用地 56456.04 抵押
动产权第 0000008 号 北侧 月 27 日
晋(2020)灵丘县不 马走线东侧、荣乌高速(灵丘县城段) 2070 年 2
24 大同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工业用地 65386.35 无
动产权第 0000009 号 北侧 月 27 日
晋(2020)灵丘县不 马走线东侧、荣乌高速(灵丘县城段) 2070 年 10
25 大同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工业用地 29264.59 无
动产权第 0006543 号 北侧 月 19 日
晋(2020)灵丘县不 马走线东侧、荣乌高速(灵丘县城段) 2070 年 10
26 大同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工业用地 47019.38 无
动产权第 0006663 号 北侧 月 19 日
晋(2020)灵丘县不 马走线东侧、荣乌高速(灵丘县城段) 2070 年 10
27 大同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工业用地 57320.40 无
动产权第 0006549 号 北侧 月 19 日
晋(2023)灵丘县不 2072 年 12
28 大同秦淮数据有限公司 灵丘县大数据园区 工业用地 144119.79 无
动产权第 0000078 号 月 3 日
1-1-632面积 土地使用 权利
序号 权利人 土地不动产权证号 坐落 用途
(㎡) 权期限至 限制
苏(2018)南通市不 2068 年 6
29 江苏秦淮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科泽路东、永福路南地块一 工业用地 19410.48 抵押
动产权第 0049720 号 月 4 日
苏(2018)南通市不 2068 年 6
30 江苏思达歌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科泽路东、永福路南地块二 工业用地 18764.76 无
动产权第 0049712 号 月 4 日
1-1-633附件三、东数一号的商标
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国际分类 注册号 申请状态
1 北京秦淮 7 类 机械设备 75917103 已注册
2 北京秦淮 42 类 设计研究 75908290 已注册
3 北京秦淮 11 类 灯具空调 75903852 已注册
4 北京秦淮 9 类 科学仪器 75901602 已注册
5 北京秦淮 38 类 通讯服务 75918723 已注册
6 北京秦淮 37 类 建筑修理 75915512 已注册
7 北京秦淮 9 类 科学仪器 75285258 已注册
8 北京秦淮 37 类 建筑修理 75278580 已注册
9 北京秦淮 38 类 通讯服务 75286496 已注册
10 北京秦淮 7 类 机械设备 75268801 已注册
11 北京秦淮 42 类 设计研究 75278620 已注册
12 北京秦淮 11 类 灯具空调 75290464 已注册
13 北京秦淮 42 类 设计研究 74932419 已注册
14 北京秦淮 37 类 建筑修理 74948547 已注册
1-1-634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国际分类 注册号 申请状态
15 北京秦淮 38 类 通讯服务 74941823 已注册
16 北京秦淮 7 类 机械设备 74929836 已注册
17 北京秦淮 11 类 灯具空调 74935735 已注册
18 北京秦淮 9 类 科学仪器 74929856 已注册
19 北京秦淮 7 类 机械设备 73775318 已注册
20 北京秦淮 7 类 机械设备 73787113 已注册
21 北京秦淮 7 类 机械设备 73787096 已注册
22 北京秦淮 37 类 建筑修理 73785142 已注册
23 北京秦淮 9 类 科学仪器 73789249 已注册
24 北京秦淮 37 类 建筑修理 73780835 已注册
25 北京秦淮 11 类 灯具空调 73793113 已注册
26 北京秦淮 42 类 设计研究 73779473 已注册
27 北京秦淮 11 类 灯具空调 73789290 已注册
28 北京秦淮 9 类 科学仪器 73779300 已注册
1-1-635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国际分类 注册号 申请状态
29 北京秦淮 38 类 通讯服务 73788255 已注册
30 北京秦淮 37 类 建筑修理 73787796 已注册
31 北京秦淮 42 类 设计研究 73776971 已注册
32 北京秦淮 42 类 设计研究 73790419 已注册
33 北京秦淮 11 类 灯具空调 73783831 已注册
34 北京秦淮 9 类 科学仪器 73797185 已注册
35 北京秦淮 7 类 机械设备 73695670 已注册
36 北京秦淮 42 类 设计研究 73703926 已注册
37 北京秦淮 9 类 科学仪器 73705694 已注册
38 北京秦淮 38 类 通讯服务 73700131 已注册
39 北京秦淮 11 类 灯具空调 73692892 已注册
40 北京秦淮 37 类 建筑修理 73712750 已注册
41 北京秦淮 9 类 科学仪器 68903677 已注册
42 北京秦淮 11 类 灯具空调 68794809 已注册
1-1-636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国际分类 注册号 申请状态
43 北京秦淮 42 类 设计研究 66384909 已注册
44 北京秦淮 7 类 机械设备 66387645 已注册
45 北京秦淮 42 类 设计研究 66388360 已注册
46 北京秦淮 42 类 设计研究 66379895 已注册
47 北京秦淮 9 类 科学仪器 66367695 已注册
48 北京秦淮 9 类 科学仪器 66384866 已注册
49 北京秦淮 7 类 机械设备 66373519 已注册
50 北京秦淮 42 类 设计研究 66361572 已注册
51 北京秦淮 37 类 建筑修理 66360757 已注册
52 北京秦淮 7 类 机械设备 66370326 已注册
53 北京秦淮 37 类 建筑修理 66372741 已注册
54 北京秦淮 37 类 建筑修理 66378674 已注册
55 北京秦淮 42 类 设计研究 66363341 已注册
56 北京秦淮 37 类 建筑修理 66385642 已注册
1-1-637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国际分类 注册号 申请状态
57 北京秦淮 11 类 灯具空调 66360609 已注册
58 北京秦淮 42 类 设计研究 66384881 已注册
59 北京秦淮 11 类 灯具空调 66376016 已注册
60 北京秦淮 7 类 机械设备 66381445 已注册
61 北京秦淮 37 类 建筑修理 66378315 已注册
62 北京秦淮 7 类 机械设备 66376067 已注册
63 北京秦淮 37 类 建筑修理 66369147 已注册
64 北京秦淮 9 类 科学仪器 66373154 已注册
65 北京秦淮 7 类 机械设备 66360694 已注册
66 北京秦淮 11 类 灯具空调 66377743 已注册
67 北京秦淮 11 类 灯具空调 66373168 已注册
68 北京秦淮 37 类 建筑修理 66370397 已注册
69 北京秦淮 9 类 科学仪器 66387764 已注册
70 北京秦淮 45 类 社会法律 55760875 已注册
1-1-638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国际分类 注册号 申请状态
71 北京秦淮 17 类 橡胶制品 55774091 已注册
72 北京秦淮 11 类 灯具空调 55741808 已注册
73 北京秦淮 40 类 材料加工 55738592 已注册
74 北京秦淮 35 类 广告销售 55745379 已注册
75 北京秦淮 16 类 办公用品 55747319 已注册
76 北京秦淮 11 类 灯具空调 55772083 已注册
77 北京秦淮 40 类 材料加工 55739422 已注册
78 北京秦淮 9 类 科学仪器 55742188 已注册
79 北京秦淮 35 类 广告销售 55755239 已注册
80 北京秦淮 16 类 办公用品 55768577 已注册
81 北京秦淮 17 类 橡胶制品 55736589 已注册
82 北京秦淮 38 类 通讯服务 55749697 已注册
83 北京秦淮 45 类 社会法律 55767661 已注册
84 北京秦淮 9 类 科学仪器 55762576 已注册
1-1-639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国际分类 注册号 申请状态
85 北京秦淮 38 类 通讯服务 55724102 已注册
86 北京秦淮 37 类 建筑修理 55693535 已注册
87 北京秦淮 19 类 建筑材料 55703356 已注册
88 北京秦淮 7 类 机械设备 55703469 已注册
89 北京秦淮 19 类 建筑材料 55687670 已注册
90 北京秦淮 37 类 建筑修理 55726121 已注册
91 北京秦淮 7 类 机械设备 55709258 已注册
92 北京秦淮 8 类 手工器械 55725357 已注册
93 北京秦淮 8 类 手工器械 55722002 已注册
94 北京秦淮 39 类 运输贮藏 55720913 已注册
95 北京秦淮 8 类 手工器械 55688311 已注册
96 北京秦淮 19 类 建筑材料 53725528 已注册
97 北京秦淮 6 类 金属材料 53736741 已注册
98 北京秦淮 7 类 机械设备 53726640 已注册
1-1-640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国际分类 注册号 申请状态
99 北京秦淮 8 类 手工器械 53723315 已注册
100 北京秦淮 45 类 社会法律 53737502 已注册
101 北京秦淮 42 类 设计研究 53740260 已注册
102 北京秦淮 39 类 运输贮藏 53739875 已注册
103 北京秦淮 9 类 科学仪器 53735973 已注册
104 北京秦淮 37 类 建筑修理 53725547 已注册
105 北京秦淮 38 类 通讯服务 53727860 已注册
106 北京秦淮 11 类 灯具空调 53733088 已注册
107 北京秦淮 40 类 材料加工 53737187 已注册
108 北京秦淮 37 类 建筑修理 43399448 已注册
109 北京秦淮 38 类 通讯服务 43415006 已注册
110 北京秦淮 16 类 办公用品 30848861 已注册
111 北京秦淮 37 类 建筑修理 30857403 已注册
112 北京秦淮 9 类 科学仪器 30850397 已注册
113 北京秦淮 38 类 通讯服务 30860857 已注册
1-1-641序号 权利人 商标标识 国际分类 注册号 申请状态
114 北京秦淮 9 类 科学仪器 24093023 已注册
115 北京秦淮 37 类 建筑修理 22672333 已注册
1-1-642附件四、东数一号的专利
一、境内专利是否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申请号 申请日 授权日质押
1 北京秦淮 实用新型 配电模块和数据中心 CN2017218797027 2017/12/28 2018/7/24 否
2 北京秦淮 外观设计 机柜 CN2017306516140 2017/12/19 2018/9/18 否
3 北京中寰宇通 实用新型 建筑物和数据中心 CN2017218820470 2017/12/28 2018/10/12 否
4 北京秦淮 实用新型 空调器和数据中心 CN2017218836958 2017/12/28 2018/11/2 否
5 北京中寰宇通 实用新型 发电机机房和数据中心 CN2018204762258 2018/4/4 2018/11/13 否
6 北京中寰宇通 外观设计 数据中心建筑 CN2018305527814 2018/9/29 2019/2/22 否
7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可拼接线缆桥架 CN2019204163114 2019/3/29 2019/9/6 否
8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线缆桥架 CN2019204242296 2019/3/29 2019/9/17 否
9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线缆桥架的可调节式卡接装置 CN2019205612765 2019/4/23 2019/11/26 否
10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可调式线缆桥架 CN2019205612801 2019/4/23 2019/11/26 否
11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基于柴发集成线束的连接装置 CN2019202579549 2019/2/28 2019/12/10 否
12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龙门架装置 CN2019205186823 2019/4/16 2019/12/10 否
13 河北秦淮 外观设计 托盘式线缆桥架 CN2019302380812 2019/5/15 2019/12/24 否
14 河北秦淮 外观设计 空调器外机 CN2019303631095 2019/7/9 2019/12/24 否
15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机房的挡鼠装置 CN2019205291016 2019/4/18 2019/12/31 否
16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多功能消防单元 CN2019205290846 2019/4/18 2019/12/31 否
17 大同秦淮 外观设计 桥架三通连接装置 CN201930292333X 2019/6/6 2020/2/7 否
1-1-64318 河北秦淮 外观设计 用于电脑的图形用户界面(运维综合排障处理系统) CN201830746354X 2018/12/21 2020/2/4 否
19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备用电源的控制电路 CN201921037978X 2019/7/4 2020/2/14 否
20 大同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模块化数据中心机房用配电设备 CN2019209659648 2019/6/25 2020/2/14 否
21 大同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数据中心用配电设备 CN201921076320X 2019/7/10 2020/3/24 否
22 大同秦淮 外观设计 桥架卡接板 CN2019303658859 2019/7/10 2020/3/3 否
23 大同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空气处理机组的连接装置 CN2019207664711 2019/5/24 2020/3/24 否
24 大同秦淮 外观设计 过道平台 CN2019303658844 2019/7/10 2020/3/24 否
25 北京中寰宇通 外观设计 建筑物 CN2019305391518 2019/9/29 2020/3/24 否
26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空调外机检修平台 CN2019211146397 2019/7/16 2020/5/22 否
27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数据中心系统的冷却系统及数据中心系统 CN2019210284493 2019/7/3 2020/4/10 否
28 河北秦淮 外观设计 带有运营商出口详情图形用户界面的手机 CN2019306605232 2019/11/28 2020/6/5 否
29 大同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制冷系统 CN2019210291374 2019/7/3 2020/4/21 否
30 大同秦淮 外观设计 软连接件 CN2019302608316 2019/5/24 2020/5/29 否
31 河北秦淮 外观设计 带有交换机电源监控图形用户界面的手机 CN2019306603631 2019/11/28 2020/6/5 否
32 北京中寰宇通 实用新型 一种多层数据中心机房 CN2019210286361 2019/7/3 2020/6/23 否
33 大同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配电室的可调节平台 CN2019210762902 2019/7/10 2020/6/23 否
34 大同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桥架连接结构 CN2019208501957 2019/6/6 2020/6/23 否
35 北京中寰宇通 实用新型 一种数据中心机房 CN2019210286376 2019/7/3 2020/6/23 否
36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数据中心机房的多级制冷系统 CN201921646382X 2019/9/29 2020/8/11 否
37 河北秦淮 外观设计 带有 IT 运维监控图形用户界面的手机 CN201930660367X 2019/11/28 2020/8/28 否
38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配电系统 CN2019222028426 2019/12/10 2020/9/18 否
39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风冷电池箱 CN2020200204245 2020/1/6 2020/9/18 否
1-1-64440 河北秦淮 外观设计 带有定制数据中心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 CN2020300879693 2020/3/16 2020/9/18 否
41 河北秦淮 外观设计 带有报价单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 CN2020300875739 2020/3/16 2020/9/18 否
42 河北秦淮 外观设计 带有在线购买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 CN2020300879585 2020/3/16 2020/9/18 否
43 河北秦淮 外观设计 带有报价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 CN2020300875457 2020/3/16 2020/9/18 否
44 北京中寰宇通 外观设计 集装箱数据中心建筑 CN2020301927548 2020/4/30 2020/9/18 否
45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配电装置 CN2019222041878 2019/12/10 2020/10/9 否
46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数据中心的制冷系统 CN2019224201532 2019/12/27 2020/10/9 否
47 河北秦淮 外观设计 数据中心服务器线缆支架 CN2020300950250 2020/3/19 2020/10/9 否
48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数据中心结构 CN2019224200455 2019/12/27 2020/10/2 否
49 河北秦淮 外观设计 带有产品展示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 CN2020300879706 2020/3/16 2020/10/23 否
50 河北秦淮 外观设计 带有产品详情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 CN2020300875777 2020/3/16 2020/10/27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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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实用新型 冷却系统 CN2020201079469 2020/1/17 2020/11/17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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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淮 、深圳市英维
52 实用新型 冷却系统 CN2020201063704 2020/1/17 2020/11/17 否
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3 河北秦淮 外观设计 带有快捷搜索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 CN202030087959X 2020/3/16 2020/11/27 否
54 张家口思达柯 实用新型 一种配电系统 CN2020202029838 2020/2/24 2020/12/8 否
55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体化机房结构 CN2020203552616 2020/3/19 2021/1/15 否
56 张家口思达柯 实用新型 供配电系统 CN2020205028822 2020/4/8 2021/1/15 否
57 河北秦淮 外观设计 管廊 CN2020303694237 2020/7/9 2021/1/15 否
58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线缆桥架 CN2020213981340 2020/7/16 2021/2/2 否
59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集装箱体、定位底座及集装箱机房 CN2020206922668 2020/4/29 2021/2/2 否
60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数据中心的制冷和供热系统 CN2020215962645 2020/8/4 2021/2/5 否
1-1-64561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冷却系统及数据中心机房 CN2020209481224 2020/5/29 2021/3/19 否
62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可调式卡接装置以及桥架 CN2020220644483 2020/9/18 2021/3/19 否
63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智能制冷控制系统及数据中心机房 CN2020209486783 2020/5/29 2021/3/19 否
64 河北秦淮 外观设计 列头柜 CN2020305465162 2020/9/15 2021/3/30 否
65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具有集成线束接口的柴发集装箱 CN2020220458598 2020/9/17 2021/4/16 否
66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AHU 连接装置、空气导流通道及空气处理机组 CN2020218080995 2020/8/26 2021/4/16 否
67 张家口思达柯 实用新型 集装箱体及数据中心 CN2020206903864 2020/4/29 2021/5/25 否
68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冷却系统及大平层数据中心机房 CN2020215911056 2020/8/4 2021/5/25 否
69 北京中寰宇通 实用新型 检修台及数据中心机房 CN2020217633017 2020/8/21 2021/5/25 否
70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管廊组件 CN2020213409506 2020/7/9 2021/5/28 否
71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数据中心的制冷系统 CN2020215972011 2020/8/4 2021/6/1 否
72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数据中心的供热系统 CN2020215962630 2020/8/4 2021/6/1 否河北秦淮、康明斯(中
73 发明专利 一种备用电源的控制电路及控制电路的控制方法 CN2019106009341 2019/7/4 2021/6/8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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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用于数据中心机房的冷却系统 CN2020220324292 2020/9/16 2021/7/13 否
75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用于数据中心机房的冷却系统 CN2020220323478 2020/9/16 2021/7/13 否
76 河北秦淮 外观设计 压铆卡座 CN2021300535110 2021/1/25 2021/7/13 否
77 河北秦淮 外观设计 机柜 CN2021300678913 2021/1/29 2021/7/30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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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北京中寰宇通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机房及大平层数据中心 CN2020222088148 2020/9/30 2021/8/10 否
80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机柜背板无源散热装置及机柜 CN2020232395602 2020/12/29 2021/9/14 否
81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龙门架装置 CN2020225379785 2020/11/5 2021/9/14 否
1-1-64682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接地连接组件及电子设备 CN2021202086816 2021/1/25 2021/10/29 否
83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接地连接件及电子设备 CN2021202022072 2021/1/25 2021/11/5 否
84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紧固件、连接组件及电子设备 CN202120203809X 2021/1/25 2021/11/5 否
85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数据中心制冷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1205902430 2021/3/23 2021/11/23 否
86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桥架三通结构及桥架布线系统 CN2021204244284 2021/2/26 2021/11/23 否
87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管廊组件 CN2020233303788 2020/12/30 2021/11/26 否
88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竖装机柜 CN2021202764049 2021/1/29 2021/11/26 否
89 北京秦淮 发明专利 一种域名备案管理系统 CN2018107527697 2018/7/10 2021/12/7 否
90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数据中心建筑 CN2021206500745 2021/3/30 2021/12/17 否
91 北京中寰宇通 外观设计 集装箱数据中心 CN2021302478466 2021/4/27 2021/12/17 否
92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配电设备外壳接地结构及配电设备 CN2021207257337 2021/4/9 2021/12/21 否
93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热搭接插拔液冷系统、数据中心设备及数据中心 CN202120798500X 2021/4/19 2021/12/21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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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 张家口思达柯 实用新型 一种集装箱数据中心模块化架构及数据中心 CN2021208859292 2021/4/27 2022/1/4 否
96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接地结构及具有接地结构的装置 CN2021211457425 2021/5/26 2022/1/4 否
97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竖装机柜服务器安装架构及竖装机柜 CN2021213117678 2021/6/11 2022/1/18 否
98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数据中心增程式制冷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1204621872 2021/3/3 2022/1/18 否
99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数据中心制冷供热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1212776108 2021/6/8 2022/1/18 否
河北秦淮 、深圳市英维
100 发明专利 制冷系统 CN2020100541243 2020/1/17 2022/2/11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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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钢结构框架及叠堆式柴油发电机平台 CN2020228688672 2020/12/4 2022/2/11 否
102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电池箱 CN2021209935823 2021/5/11 2022/2/22 否
1-1-647103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数据中心制冷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121457229X 2021/6/29 2022/2/22 否
104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的制冷系统 CN2021215658118 2021/7/9 2022/2/22 否
105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管廊管道铺设系统及管廊 CN2021209935024 2021/5/11 2022/3/1 否
106 北京中寰宇通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数据中心的高层建筑 CN2021214300859 2021/6/25 2022/3/1 否
107 北京中寰宇通 实用新型 一种数据中心建筑 CN2021215985020 2021/7/14 2022/3/1 否
108 北京中寰宇通 实用新型 一种高层数据中心建筑 CN2021214300914 2021/6/25 2022/3/1 否
109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吊装管廊管道节密封结构及吊装管廊 CN2021215768442 2021/7/12 2022/3/1 否
110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冷却系统 CN2021219180143 2021/8/16 2022/3/1 否
111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集装箱组用连接组件及其集装箱组 CN2021219914221 2021/8/23 2022/3/18 否
112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集装箱 CN2021219916299 2021/8/23 2022/3/18 否
113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限位连接组件 CN2021219915188 2021/8/23 2022/3/18 否
114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集装箱 CN2021219917249 2021/8/23 2022/3/18 否
115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限位连接组件 CN202121991465X 2021/8/23 2022/3/18 否
116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集装箱组 CN2021219914645 2021/8/23 2022/3/18 否
117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集装箱组用连接组件及其集装箱组 CN2021219914486 2021/8/23 2022/3/25 否
118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螺栓自锁连接结构 CN2021219916585 2021/8/23 2022/3/25 否
119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用于箱体与地面连接的连接结构 CN2021219917802 2021/8/23 2022/3/25 否
120 北京中寰宇通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建筑 CN202121598487X 2021/7/14 2022/4/1 否
121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消防器材柜 CN202121929244X 2021/8/17 2022/4/1 否
122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分层散热系统及服务器机柜 CN2021220034788 2021/8/24 2022/4/19 否
123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数据中心冷却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1221082079 2021/9/2 2022/4/19 否
124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的假负载测试装置 CN202122231997X 2021/9/15 2022/5/27 否
1-1-648125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数据中心的假负载测试装置 CN2021222309003 2021/9/15 2022/5/27 否
126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数据中心空调设备检修平台 CN2021223151656 2021/9/24 2022/5/27 否
127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构件用螺栓自锁连接结构 CN2021224761739 2021/10/14 2022/5/27 否
128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空调设备检修平台 CN202122316242X 2021/9/24 2022/6/7 否
129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用于数据中心集装箱箱体的连接结构及数据中心 CN2021224907158 2021/10/14 2022/6/14 否
130 北京中寰宇通 实用新型 集装箱连接结构及组装式数据中心 CN2021225012060 2021/10/18 2022/6/17 否
131 北京中寰宇通 实用新型 可扩容式数据中心 CN2021225301412 2021/10/18 2022/6/17 否
132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选择驱动移动机构及数据中心集装箱 CN2021225548580 2021/10/22 2022/6/28 否
133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基于螺栓连接的数据中心集装箱连接架构及数据中心 CN2021224761137 2021/10/14 2022/6/28 否
134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便于堆叠式集装箱 CN2021226134972 2021/10/28 2022/6/28 否
135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用集装箱 CN2021226134968 2021/10/28 2022/6/28 否
136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箱体用辅助安装机构 CN2021225548608 2021/10/22 2022/6/28 否
137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内外循环可调式制冷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1226744066 2021/11/3 2022/7/5 否
138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分层布局式数据中心 CN202122700147X 2021/11/5 2022/7/5 否
139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软连接管路及空气处理机组 CN2021227558229 2021/11/11 2022/7/5 否
140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伸缩式通风管路 CN2021227541514 2021/11/11 2022/7/5 否
141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数据中心集装箱安装架构及数据中心 CN2021224761620 2021/10/14 2022/7/12 否
142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限位结构及集装箱安装结构 CN2021225161012 2021/10/19 2022/7/12 否
143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限位安装结构及模块化建筑 CN2021226297503 2021/10/29 2022/7/19 否
144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集装箱辅助定位安装机构 CN2021225527851 2021/10/22 2022/7/19 否
145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用制冷系统 CN202122672264X 2021/11/3 2022/7/19 否
146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双排机柜式数据中心及制冷系统 CN2021226979822 2021/11/5 2022/7/19 否
1-1-649147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线缆排线装置及数据中心排线系统 CN202122739766X 2021/11/10 2022/7/26 否
148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间接蒸发冷却机组 CN2021229012002 2021/11/24 2022/7/26 否
149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换热芯体组件及间接蒸发冷却机组 CN202122904849X 2021/11/24 2022/7/26 否
河北秦淮 、北京有竹居
150 实用新型 服务器冷却装置及浸没式冷却系统 CN2021229695682 2021/11/30 2022/7/26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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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淮 、北京有竹居
151 实用新型 服务器机柜和液体浸没冷却系统 CN2021229722270 2021/11/30 2022/7/26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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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拼接托盘式桥架 CN2021230531452 2021/12/7 2022/7/26 否
153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拼接托盘式桥架 CN2021231023448 2021/12/7 2022/7/26 否
154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高层建筑用散热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122674430X 2021/11/3 2022/8/16 否
155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集装箱抓取机构 CN2021226103476 2021/10/28 2022/8/16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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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发明专利 冷却系统控制方法及相关设备 CN202010316952X 2020/4/21 2022/8/19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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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 北京中寰宇通 实用新型 配电系统 CN2021234362701 2021/12/31 2022/9/16 否
河北秦淮 、北京有竹居
158 实用新型 分层式机柜及服务器冷却装置 CN2021229722707 2021/11/30 2022/9/30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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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用增程式制冷系统 CN2021226979964 2021/11/5 2022/9/30 否
160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数据中心机房防鼠装置 CN2021229888327 2021/12/1 2022/9/30 否
161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机房防鼠装置 CN2021229911056 2021/12/1 2022/9/30 否
162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循环制冷系统、数据中心机房及数据中心 CN2022204592249 2022/3/4 2022/9/30 否
163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机房制冷系统及数据中心机房 CN2022204593557 2022/3/4 2022/9/30 否
164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喷淋装置及具有其的冷却系统 CN2022207353432 2022/3/30 2022/10/14 否
165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数据中心集装箱限位连接结构 CN2022206654146 2022/3/24 2022/10/25 否
166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限位连接结构 CN2022206674474 2022/3/24 2022/10/28 否
1-1-650167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集装箱限位连接结构 CN2022206674351 2022/3/24 2022/10/28 否
168 大同秦淮 外观设计 电控箱 CN2022303813199 2022/6/21 2022/11/18 否
169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集装箱 CN2022207352529 2022/3/30 2022/11/18 否
170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可调平台及配电设备 CN2022210002395 2022/4/27 2022/11/18 否
171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底座组件及配电设备 CN2022210037248 2022/4/27 2022/11/18 否
172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冷板式液冷机柜及数据中心 CN2022211467116 2022/5/12 2022/11/18 否
173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多层集装箱 CN2022207358309 2022/3/30 2022/11/18 否
174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间接蒸发冷却机组及数据中心 CN2021229048714 2021/11/24 2022/12/2 否
175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空气导流通道及空气处理机组 CN2022204976003 2022/3/9 2022/12/2 否
176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空气导流通道及空气处理机组 CN2022204976499 2022/3/9 2022/12/2 否
177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桥架三通 CN2022206931365 2022/3/28 2022/12/2 否
178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线缆三通桥架 CN2022206879046 2022/3/28 2022/12/2 否
179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数据中心机房制冷系统及数据中心机房 CN2022204591636 2022/3/4 2022/12/16 否
180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便于清洁的通风管路 CN2022206654305 2022/3/24 2022/12/16 否
181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集装箱及排水结构 CN2022214732005 2022/6/13 2022/12/16 否
182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外置式柴发平台及数据中心 CN2022206364853 2022/3/22 2022/12/20 否
183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三通导向结构 CN2022206879050 2022/3/28 2022/12/20 否
184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冷板式数据中心设备及数据中心 CN202221146714X 2022/5/12 2022/12/20 否
185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配电室支撑平台 CN2022214116821 2022/6/7 2022/12/20 否
用于液冷数据中心的集成式制冷水系统及液冷数据中
186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CN2022214726220 2022/6/13 2022/12/30 否
心
187 大同秦淮 外观设计 太阳能机柜 CN2022304701468 2022/7/22 2023/1/6 否
1-1-651用于液冷数据中心的分布式制冷水系统及液冷数据中
188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CN2022214683102 2022/6/13 2023/1/6 否
心用于液冷数据中心的不间断制冷水系统及液冷数据中
189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CN2022214730391 2022/6/13 2023/1/6 否
心
190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液冷换热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2214404250 2022/6/9 2023/1/17 否
191 大同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电控箱 CN202221564933X 2022/6/21 2023/1/17 否
192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集装箱式数据中心 CN2022218485079 2022/7/15 2023/1/17 否
193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模块化数据中心 CN202221795981X 2022/7/12 2023/1/17 否
194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集装箱及数据中心 CN2022214732486 2022/6/13 2023/1/20 否
195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分类散热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2213986841 2022/6/6 2023/1/20 否
196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液冷换热系统 CN2022214490078 2022/6/10 2023/1/20 否
197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空调机组及设置有该空调机组的数据中心机房 CN2022214887400 2022/6/14 2023/1/20 否
198 北京中寰宇通 实用新型 一种电网配电系统 CN2022208906601 2022/4/18 2023/1/20 否
199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风冷和液冷组合制冷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2213986748 2022/6/6 2023/1/20 否
200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集装箱液冷数据中心 CN2022214373835 2022/6/9 2023/1/20 否
201 北京中寰宇通 实用新型 电网配电系统 CN2022208906673 2022/4/18 2023/1/20 否
202 大同秦淮 实用新型 预制化光伏发电装置 CN202222066225X 2022/8/5 2023/2/17 否
203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冷却系统和数据中心机房 CN2022214822105 2022/6/14 2023/2/24 否
204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支撑装置及电池安装架 CN2022214253354 2022/6/8 2023/2/24 否
205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机房空调系统 CN2022219258513 2022/7/25 2023/2/24 否
206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微模块及数据中心机房 CN2022221384622 2022/8/15 2023/2/24 否
207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风冷电池箱 CN2022207200475 2022/3/30 2023/2/28 否
208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电池架 CN2022214252351 2022/6/8 2023/3/3 否
1-1-652209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液冷换热设备及数据中心 CN2022214490097 2022/6/10 2023/3/3 否
210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冷液分配装置及数据中心机房 CN2022215570351 2022/6/21 2023/3/21 否
211 北京中寰宇通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用高层建筑结构 CN2021225033635 2021/10/18 2023/3/21 否
212 大同秦淮 实用新型 箱体及电控箱 CN2022224863205 2022/9/20 2023/3/21 否
213 大同秦淮 实用新型 户外箱体及电控箱 CN2022224857952 2022/9/20 2023/3/21 否
214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液冷数据中心的热回收系统 CN2022222241838 2022/8/23 2023/4/18 否
215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复合蒸发冷却塔和数据中心 CN2022227461321 2022/10/18 2023/4/18 否
216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限位件、钉杆及限位组件 CN202222926975X 2022/11/3 2023/4/18 否
217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服务器机柜用紧固件及服务器机柜 CN2022229269707 2022/11/3 2023/4/18 否
218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集装箱排水结构及数据中心 CN2022222779183 2022/8/29 2023/4/25 否
219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冷却系统 CN2022216903484 2022/6/30 2023/5/16 否
220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电子设备的液冷箱体 CN2022234488070 2022/12/22 2023/6/2 否
221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电子设备的液冷箱体 CN2022234488085 2022/12/22 2023/6/2 否
222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固定装置和液冷箱 CN2022234496876 2022/12/22 2023/6/2 否
223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顶置式制冷系统及集装箱数据中心 CN202223226292X 2022/12/2 2023/6/23 否
224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应急制冷系统 CN2022216903817 2022/6/30 2023/6/23 否
225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液冷机柜及数据中心机房 CN2022234455359 2022/12/22 2023/6/23 否
226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集装箱式数据中心 CN2022232263231 2022/12/2 2023/6/23 否
227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配电间及制冷系统 CN2022231437490 2022/11/25 2023/6/23 否
228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空调系统和数据中心机房 CN2022227627473 2022/10/17 2023/6/23 否
229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制冷系统及具有制冷装置的设备 CN2022231521024 2022/11/25 2023/6/23 否
230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机房冷却系统 CN2022227277338 2022/10/17 2023/6/23 否
1-1-653231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冷站系统 CN2022225505113 2022/9/26 2023/7/7 否
232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基于微模块的数据中心机房 CN2022221384618 2022/8/15 2023/7/18 否
233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空调室外系统 CN2022234165021 2022/12/20 2023/7/18 否
234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液冷箱的盖体和液冷箱 CN202223448809X 2022/12/22 2023/7/25 否
235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液冷设备 CN202320145890X 2023/2/2 2023/7/25 否
236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集装箱数据中心 CN2023201185349 2023/1/18 2023/8/18 否
237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制冷风墙装置及数据中心 CN2023201523059 2023/2/6 2023/8/18 否
238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集装箱数据中心 CN2023201526856 2023/2/6 2023/8/18 否
239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机房空调及其控制装置 CN2023200418799 2023/1/6 2023/8/18 否
240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机房液冷箱体顶盖结构 CN2023200821597 2023/1/12 2023/8/18 否
241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机房液冷箱体的顶盖密封结构 CN2023200821031 2023/1/12 2023/8/18 否
242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热回收控制系统及液冷设备 CN2023201459565 2023/2/2 2023/8/25 否
243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机房空调系统 CN2023200418939 2023/1/6 2023/9/15 否
244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及其空调系统 CN2022227389672 2022/10/18 2023/9/22 否
245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多联空调系统 CN2022231971295 2022/11/30 2023/9/22 否
246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具有循环功能的空调喷淋系统 CN2023205958702 2023/3/23 2023/9/22 否
247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浸没式液冷设备 CN2023203864950 2023/3/3 2023/9/22 否
248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防堵型空调喷淋系统 CN2023205935791 2023/3/23 2023/9/22 否
249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风液融合的模块化数据中心 CN2023202248909 2023/2/15 2023/9/22 否
250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具有电动调节阀的间接蒸发冷却空调喷淋器 CN2023205936154 2023/3/23 2023/9/22 否
251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电子设备的液冷箱体 CN2022234496861 2022/12/22 2023/10/3 否
252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用空调系统 CN2023204022409 2023/3/6 2023/10/3 否
1-1-654253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集成式制冷装置 CN2023201529182 2023/2/6 2023/10/3 否
254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集装箱调运用运输机 CN202320504385X 2023/3/15 2023/10/3 否
255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液冷换热设备 CN2023206174571 2023/3/27 2023/10/3 否
256 大同秦淮 实用新型 通风箱体及电控箱 CN2023203034856 2023/2/22 2023/10/24 否
257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箱体排水结构及集装箱 CN2023202882773 2023/2/22 2023/10/24 否
258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集装箱数据中心 CN202321134501X 2023/5/11 2023/10/24 否
259 北京中寰宇通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 CN2023210071737 2023/4/27 2023/11/7 否
260 大同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的供电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3209877329 2023/4/25 2023/11/17 否
261 大同秦淮 实用新型 服务器机柜 CN2022235457559 2022/12/28 2023/11/17 否
262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机房液冷箱体顶盖排水结构 CN2023200820999 2023/1/12 2023/11/17 否
263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机房空调机组 CN2023200418534 2023/1/6 2023/11/21 否
264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桥架三通结构及桥架布线系统 CN2022206883450 2022/3/28 2023/12/19 否
265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桥架三通结构及桥架布线系统 CN2022206883408 2022/3/28 2023/12/19 否
266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模块化数据中心机房 CN2023209071628 2023/4/21 2023/12/19 否
267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具有集成线束接口的柴发集装箱 CN2023212673789 2023/5/24 2023/12/19 否
268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制冷系统及集装箱 CN202320983990X 2023/4/26 2023/12/26 否
269 大同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供电装置及数据中心 CN2023214289327 2023/6/6 2023/12/26 否
270 大同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供电装置、供电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3214288748 2023/6/6 2023/12/26 否
271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制冷系统及液冷设备 CN2023207783562 2023/4/10 2023/12/26 否大同秦淮 、莫朗(江
272 实用新型 可移动式储能装置及配电设备 CN2023214899737 2023/6/12 2023/12/26 否
苏)电气有限公司大同秦淮 、莫朗(江
273 实用新型 配电装置和配电系统 CN2023215835446 2023/6/20 2024/1/9 否
苏)电气有限公司
1-1-655274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机房空调系统 CN2023208311520 2023/4/14 2024/1/23 否
275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双循环空调系统 CN2023207098113 2023/4/3 2024/1/23 否
276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换热器及换热系统 CN202321845140X 2023/7/13 2024/1/26 否
277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换热器及换热系统 CN2023218475334 2023/7/13 2024/1/26 否
278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换热器及换热系统 CN2023218472552 2023/7/13 2024/1/26 否
279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液冷设备及数据中心 CN2023219871121 2023/7/26 2024/2/13 否
280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制冷系统及液冷设备 CN2023220196071 2023/7/28 2024/2/13 否
281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冷却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3211334180 2023/5/11 2024/2/23 否
282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封闭型浸没式液冷装置 CN2023219226803 2023/7/20 2024/2/23 否
283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液冷换热设备 CN2023206185203 2023/3/27 2024/2/23 否
284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集装箱和数据中心 CN2023218468171 2023/7/13 2024/2/23 否
285 河北秦淮 发明专利 告警数据的处理方法、装置、电子设备和存储介质 CN2022106259739 2022/6/2 2024/3/15 否
286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预制化数据中心机房 CN202320917655X 2023/4/21 2024/3/26 否
287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浸没液体冷却系统 CN2023219231816 2023/7/20 2024/3/26 否
288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自动散热电池箱 CN2022207217870 2022/3/30 2024/3/26 否
289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风液融合的模块化数据中心 CN202320839386X 2023/4/14 2024/3/26 否
290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服务器系统及服务器一体机柜 CN2023220902968 2023/8/4 2024/3/26 否
291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用液冷系统及边缘数据中心 CN2023221869473 2023/8/15 2024/3/26 否
292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集装箱及数据中心 CN2023222208938 2023/8/17 2024/3/26 否
293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用液冷系统 CN2023221944031 2023/8/15 2024/3/26 否
294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数据机房空调机组 CN2023222764411 2023/8/23 2024/3/26 否
295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连接稳定的预埋件螺栓 CN2023218347868 2023/7/12 2024/4/16 否
1-1-656296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具有清洁功能的光伏发电装置 CN2023218477895 2023/7/13 2024/4/16 否
297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制冷设备以及数据中心 CN2023220980223 2023/8/4 2024/4/16 否
298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蒸发器、风墙装置以及空气调节设备 CN2023221330735 2023/8/9 2024/4/16 否
299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配电设备以及数据中心 CN2023221384966 2023/8/9 2024/4/16 否
300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用于数据中心的制冷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3222008522 2023/8/16 2024/4/16 否
301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体化机柜和数据中心机房 CN2023220525492 2023/8/1 2024/4/16 否
302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电力模块和配电装置 CN2023222270303 2023/8/18 2024/4/16 否
303 北京中寰宇通 实用新型 余热回收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3224784049 2023/9/12 2024/5/14 否
北京鲲鹏智维科技有限公
304 外观设计 用于电子设备的园区设备管理的图形用户界面 CN2023306686683 2023/10/16 2024/5/14 否
司
305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便于散热的光伏发电装置 CN2023218458235 2023/7/13 2024/5/24 否
306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冷却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3224067934 2023/9/5 2024/5/24 否
307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可循环式浸没式液冷机柜 CN2023224335035 2023/9/7 2024/5/31 否
308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用于数据中心的制冷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3223931271 2023/9/4 2024/5/31 否
309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交直流配电系统 CN2023225490004 2023/9/19 2024/5/31 否
310 北京秦淮 发明专利 一种 DDOS 攻击防御方法及装置 CN2020108804406 2020/8/27 2024/6/14 否
311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数据机房液冷换热设备 CN2023222759409 2023/8/23 2024/6/18 否
312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换热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3230512126 2023/11/10 2024/6/18 否
313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换热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323051166X 2023/11/10 2024/6/18 否
314 大同秦淮 发明专利 一种扩展型的数据中心 CN2019104988732 2019/6/10 2024/6/21 否
315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制冷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3229233409 2023/10/30 2024/7/9 否
北京鲲鹏智维科技有限公 用于电子设备的查看园区机房空间容量详情图形用户
316 外观设计 CN2023306686700 2023/10/16 2024/7/9 否
司 界面
1-1-657317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制冷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3229231009 2023/10/30 2024/7/12 否
北京鲲鹏智维科技有限公 用于电子设备的园区设备运营管理系统新增维护项目
318 外观设计 CN2023306686698 2023/10/16 2024/7/12 否
司 的图形用户界面
319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制冷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3229234257 2023/10/30 2024/7/26 否
北京鲲鹏智维科技有限公 用于电子设备的园区运营管理系统查看资产看板功能
320 外观设计 CN202330668619X 2023/10/16 2024/7/26 否
司 图形用户界面
321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制冷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3232435603 2023/11/29 2024/7/30 否
322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冷源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3232454534 2023/11/29 2024/7/30 否
323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用于数据中心的供电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3224646941 2023/9/11 2024/8/20 否
324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集装箱液冷系统 CN2023221944633 2023/8/15 2024/8/20 否
325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AHU 设备群控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4201066700 2024/1/16 2024/9/3 否
326 大同秦淮 实用新型 储能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4200614572 2024/1/10 2024/9/3 否
327 大同秦淮 实用新型 储能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4200614801 2024/1/10 2024/9/3 否
328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制冷控制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4200141282 2024/1/3 2024/9/10 否
329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数据中心用空调系统 CN2023221943556 2023/8/15 2024/9/20 否
330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数据中心箱式液冷设备 CN2023229574545 2023/11/1 2024/9/24 否
331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机房和数据中心 CN2023233921454 2023/12/12 2024/10/11 否
332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风墙空调及数据中心 CN2024202764362 2024/2/5 2024/10/18 否
333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集成式磁悬浮相变冷却机组和数据中心 CN2024205884756 2024/3/25 2024/12/24 否
334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制冷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4207620930 2024/4/12 2025/1/21 否
335 河北秦淮 发明专利 集装箱及辨识集装箱堆放方向的方法 CN2021109701346 2021/8/23 2025/4/15 否
336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封闭通道装置和数据机房 CN2024215761998 2024/7/4 2025/6/17 否
337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液冷机柜及数据中心液冷系统 CN2024215778005 2024/7/4 2025/6/17 否
1-1-658338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冷却机组和数据中心 CN2024215760730 2024/7/4 2025/6/17 否
339 大同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配电装置 CN2024214706442 2024/6/25 2025/7/4 否
340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储能逆变器、电力系统及数据中心机房 CN2024217965913 2024/7/26 2025/7/4 否
341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制冷系统 CN2024220768978 2024/8/26 2025/8/5 否
342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一种液冷分配单元系统 CN2024219591746 2024/8/13 2025/8/5 否
343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用于数据中心的制冷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24223076644 2024/9/20 2025/9/9 否
344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换热系统及数据机房 CN2024225954234 2024/10/26 2025/10/3 否
345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基于 AHU 制冷架构的余热回收数据中心 CN2024225958663 2024/10/26 2025/10/3 否
346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风墙装置和换热单元 CN2024229457423 2024/11/29 2025/11/18 否
347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中压不间断电力系统及数据中心机房 CN2024217942771 2024/7/26 2025/12/16 否
348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机房 CN2024227316045 2024/11/8 2025/12/30 否
349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和全预制机房 CN2025201390126 2025/1/21 2026/2/13 否
350 河北秦淮 实用新型 空调设备及数据中心的制冷系统 CN202520351748X 2025/2/28 2026/2/24 否
351 河北秦淮 发明专利 数据中心制冷系统及液冷设备 CN2023103235192 2023/3/29 2026/3/27 否
352 河北秦淮 发明专利 一种电缆接连接方法 CN2017106445750 2016/1/19 2019/3/29 否
353 河北秦淮 发明专利 一种消防用水箱液面高度监测装置 CN201611215697X 2016/12/26 2019/3/26 否
354 河北秦淮 发明专利 一种新能源发电场谐波控制系统 CN2018100996519 2018/2/1 2020/4/3 否
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55 发明专利 一种防火电柜 CN2016106270304 2016/8/2 2019/12/27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56 发明专利 一种计算机散热气体过滤机箱 CN2016112501946 2016/12/29 2019/11/1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57 发明专利 一种具有散热功能的锂电池存放柜 CN2017105573963 2017/7/10 2019/11/8 否
有限公司
1-1-659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58 发明专利 一种安全的立式空调 CN2017101866861 2017/3/27 2019/10/25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59 发明专利 一种便于维修和整理的配电柜 CN2018102262628 2018/3/19 2019/11/15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60 发明专利 一种可制动风电增速箱及风力发电机 CN201810312657X 2018/4/9 2019/10/11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61 发明专利 一种可调节冷通道结构及装置 CN2020106609555 2020/7/10 2025/1/17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62 发明专利 一种用于冷通道的封板 CN2020106609926 2020/7/10 2025/5/23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63 发明专利 一种多级制冷系统及制冷方法 CN2020116331669 2020/12/31 2024/10/22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64 实用新型 热能回收系统及数据中心 CN2019212062295 2019/7/29 2020/4/24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65 实用新型 机柜冷通道封闭系统及数据中心机房 CN2019213780870 2019/8/23 2020/6/5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66 实用新型 服务器机柜、服务器机柜组件及服务器机柜装置 CN201921871209X 2019/11/1 2020/6/23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67 实用新型 一种电池架 CN201921357685X 2019/8/20 2020/7/24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68 实用新型 一种配电系统 CN2019218259786 2019/10/28 2020/7/24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69 实用新型 一种集成配电系统 CN2019218267369 2019/10/28 2020/7/24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70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封闭冷通道的封板 CN2019215037647 2019/9/10 2020/8/11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71 实用新型 一种机柜冷通道结构 CN2019215652932 2019/9/19 2020/8/25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72 实用新型 主备电路切换装置 CN2019221387008 2019/12/3 2020/9/8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73 实用新型 机柜底座、机柜底座组件及机柜底座装置 CN2019210660720 2019/7/9 2020/9/18 否
有限公司
1-1-660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74 实用新型 主备电路切换装置 CN2019221388180 2019/12/3 2020/9/22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75 实用新型 一种机柜冷通道结构 CN2019215652928 2019/9/19 2020/10/9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76 实用新型 一种数据中心配电室设备 CN2020215134565 2020/7/28 2021/4/16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77 实用新型 一种备用电源控制装置 CN2020214252935 2020/7/20 2021/6/22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78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数据中心机房的多级制冷系统 CN202023317218X 2020/12/31 2021/9/14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79 实用新型 一种多级制冷系统 CN2020233086409 2020/12/31 2021/11/16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80 实用新型 一种配电柜系统 CN2021205669050 2021/3/19 2021/11/23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81 实用新型 一种主备用电切换电路装置 CN2021206433435 2021/3/30 2021/12/17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82 实用新型 小母线始端箱回路及基于小母线始端箱的配电系统 CN2021205821221 2021/3/22 2022/1/4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83 实用新型 一种一体化机房线缆桥架及一体化机房 CN2021211700671 2021/5/28 2022/1/18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84 实用新型 机柜散热结构、配电柜及数据中心机房 CN2021205669169 2021/3/19 2022/2/22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85 实用新型 分配式配电系统 CN2021214904384 2021/6/30 2022/2/22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86 实用新型 水冷散热系统及服务器机柜 CN2021216094856 2021/7/15 2022/3/1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87 实用新型 一种可调底座及服务器 CN2021216892841 2021/7/23 2022/3/1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88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的余热回收系统 CN2021218155996 2021/8/5 2022/3/1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89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机房用配电设备及数据中心机房 CN2021219681378 2021/8/20 2022/3/22 否
有限公司
1-1-661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90 实用新型 一种电池架 CN2021204255518 2021/2/26 2022/4/19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91 实用新型 一种数据中心机房用设备 CN2021202870086 2021/2/2 2022/4/19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92 实用新型 快接式母线槽及数据中心配电系统 CN202122108188X 2021/9/2 2022/4/19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93 实用新型 数据中心机柜冷通道封闭结构及数据中心 CN2021220407656 2021/8/27 2022/4/19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94 实用新型 供电控制系统 CN202122081728X 2021/8/31 2022/7/5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95 实用新型 电池安装架 CN2022210265653 2022/4/28 2022/12/20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96 实用新型 供电设备 CN2023200429581 2023/1/6 2023/9/26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97 外观设计 数据中心建筑(三层) CN2019304032895 2019/7/26 2019/12/31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98 外观设计 数据中心建筑(多层) CN2019304037757 2019/7/26 2020/1/10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399 外观设计 冷通道 CN2019304589269 2019/8/22 2020/1/31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400 外观设计 数据中心建筑 CN2019305178292 2019/9/20 2020/2/18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401 外观设计 冷通道侧壁封板 CN2019304977315 2019/9/10 2020/3/24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402 外观设计 数据中心热回收装置 CN2019304593495 2019/8/22 2020/5/22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403 外观设计 电池架 CN201930453757X 2019/8/20 2020/5/29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404 外观设计 服务器机柜 CN2019306064104 2019/11/5 2020/8/4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405 外观设计 带有预览管理图形用户界面的计算机 CN201930711250X 2019/12/19 2020/8/28 否
有限公司
1-1-662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406 外观设计 带有 IP 管理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 CN2019307112529 2019/12/19 2020/8/28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407 外观设计 带有机柜管理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 CN2019307112548 2019/12/19 2020/8/28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408 外观设计 带有数据中心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 CN2019307112622 2019/12/19 2020/8/28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409 外观设计 带有机柜更改管理图形用户界面的计算机 CN2019307112726 2019/12/19 2020/8/28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410 外观设计 带有合同变更图形用户界面的计算机 CN2020300202086 2020/1/13 2020/8/28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411 外观设计 带有资源管理图形用户界面的计算机 CN2019307114647 2019/12/19 2020/10/30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412 外观设计 带有联系人管理图形用户界面的电脑 CN201930711469X 2019/12/19 2020/9/18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413 外观设计 带有工单管理图形用户界面的计算机 CN2020300204289 2020/1/13 2020/9/18 否
有限公司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
414 外观设计 用于计算机的入库管理图形用户界面 CN202030020426X 2020/1/13 2020/10/27 否
有限公司山西信通运维服务有限公
415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数据中心的负载测试装置 CN2021203660545 2021/2/9 2021/11/12 否
司山西信通运维服务有限公
416 实用新型 一种用于数据中心的负载测试装置 CN2021203661124 2021/2/9 2021/12/17 否
司山西信通运维服务有限公
417 外观设计 数据中心负载测试装置 CN2021300942085 2021/2/9 2021/7/30 否
司
二、境外专利
授权国家/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登记号 申请日 授权日 是否质押地区一种用于数据中心系统的冷却系统及
1 北京秦淮 发明 11202114577Q 2019/11/28 2024/12/19 否 新加坡
数据中心系统
2 北京秦淮 发明 一种备用电源的控制电路及控制电路 11202200010U 2019/10/25 2024/4/2 否 新加坡
1-1-663授权国家/
序号 专利权人 专利类别 专利名称 专利登记号 申请日 授权日 是否质押地区的控制方法
3 北京秦淮 发明 一种基于柴发集成线束的连接装置 11202109398V 2019/11/12 2024/3/1 否 新加坡
一种用于数据中心系统的冷却系统及
4 北京秦淮 发明 506255 2019/11/28 2024/2/1 否 印度
数据中心系统
5 北京秦淮 发明 一种可拼接线缆桥架 512119 2019/10/22 2024/2/19 否 印度
一种备用电源的控制电路及控制电路
6 北京秦淮 发明 528431 2019/10/25 2024/3/15 否 印度
的控制方法
7 北京秦淮 发明 一种基于柴发集成线束的连接装置 488857 2019/11/12 2023/12/26 否 印度
一种备用电源的控制电路及控制电路
8 北京秦淮 发明 MY-210191-A 2019/10/25 2025/9/2 否 马来西亚
的控制方法一种用于数据中心系统的冷却系统及
9 北京秦淮 发明 MY-209033-A 2019/11/28 2025/6/17 否 马来西亚
数据中心系统
1-1-664附件五、东数一号的软件著作权
序号 权利人 软件全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权利取得方式
1 北京鲲鹏智维科技有限公司 鲲鹏智维数据可视化分析系统[简称:iKunBI]V1.0 2024SR0505317 2024/4/15 原始取得
鲲鹏智维 IDC 运营数据配置管理系统[简称:
2 北京鲲鹏智维科技有限公司 2024SR0501686 2024/4/12 原始取得
iCMDB]V1.0
3 北京鲲鹏智维科技有限公司 鲲鹏智维业务低代码开发平台[简称:iBPM]V1.0 2024SR0502183 2024/4/12 原始取得
4 北京鲲鹏智维科技有限公司 鲲鹏智维智慧园区统一调度平台[简称:iSAFE]V1.0 2024SR0134893 2024/1/19 原始取得
5 北京鲲鹏智维科技有限公司 鲲鹏智维动力与环境监控系统[简称:iEPMS]V1.0 2024SR0137794 2024/1/19 原始取得
6 北京鲲鹏智维科技有限公司 鲲鹏智维 IDC 运营管理平台[简称:iDCS0]V1.0 2024SR0136355 2024/1/19 原始取得
7 北京鲲鹏智维科技有限公司 鲲鹏智维运营数据支撑平台[简称:iDataHub]V1.0 2024SR0136101 2024/1/19 原始取得
8 北京秦淮 IDC 业务工单管理系统 [简称:工单系统] V1.0 2019SR0314862 2019/4/9 原始取得
9 北京秦淮 基于 SaaS 模式的云管平台 V1.0 2018SR756870 2018/9/18 原始取得
10 北京秦淮 视频会议智能在线监控运维系统 V1.0 2018SR756865 2018/9/18 原始取得
11 北京秦淮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能效管理系统 V1.0 2018SR757202 2018/9/18 原始取得
12 北京秦淮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可视化管理平台 V1.0 2018SR756479 2018/9/18 原始取得
13 北京秦淮 数据中心运维服务流程管理系统 V1.0 2018SR757208 2018/9/18 原始取得
14 北京秦淮 数据中心 IT 设备自动化监控管理系统 V1.0 2018SR756489 2018/9/18 原始取得
15 北京秦淮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环境监控系统 V1.0 2018SR757192 2018/9/18 原始取得
16 北京秦淮 数据中心智能流量管控系统 V1.0 2018SR756861 2018/9/18 原始取得
17 北京秦淮 网站安全云监控系统 V1.0 2018SR756498 2018/9/18 原始取得
18 北京秦淮 企业级数据备份归档管理系统 V1.0 2018SR757187 2018/9/18 原始取得
1-1-665序号 权利人 软件全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权利取得方式
19 河北秦淮 DCIM 数据中心动力与环境监控系统 V1.0 2022SR0740342 2022/6/13 原始取得
20 河北秦淮 数据中心资源销售系统 V3.0 2020SR0419213 2020/5/8 原始取得
21 河北秦淮 数据中心资源销售系统 V2.0 2020SR0419201 2020/5/8 原始取得
22 河北秦淮 数据中心资源销售系统 V1.0 2020SR0300901 2020/4/1 原始取得
23 河北秦淮 IDC 资源管理系统 V1.0 2019SR0112614 2019/1/30 原始取得
24 河北秦淮 IDC 资源管理系统 V1.0 2018SR1077237 2018/12/26 原始取得
25 河北秦淮 数据中心网络质量监测系统 V1.0 2018SR782424 2018/9/27 原始取得
26 河北秦淮 基于 Devops 的 PaaS 运维平台 V1.0 2018SR782462 2018/9/27 原始取得
27 河北秦淮 ICP 网站备案管理系统 V1.0 2018SR781271 2018/9/26 原始取得
28 河北秦淮 数据中心大数据管理平台 V1.0 2018SR781276 2018/9/26 原始取得
29 河北秦淮 数据备份归档管理系统 V1.0 2018SR781273 2018/9/26 原始取得
30 河北秦淮 数据中心动力安全监测系统 V1.0 2018SR781266 2018/9/26 原始取得
31 河北秦淮 物联网仓储管理系统 V1.0 2018SR781264 2018/9/26 原始取得
32 河北秦淮 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V1.0 2018SR781268 2018/9/26 原始取得
33 河北秦淮 数据中心气流组织管理系统 V1.0 2018SR776805 2018/9/25 原始取得
34 河北秦淮 数据中心移动交互式运维系统 V1.0 2018SR776445 2018/9/25 原始取得
35 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秦淮极光 IDC 运营管理平台 V1.0 2022SR0772201 2022/6/17 受让取得
36 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数据中心气流组织管理平台 V1.0 2019SR1177965 2019/11/20 原始取得
37 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数据中心动力监测平台 V1.0 2019SR1177680 2019/11/20 原始取得
38 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数据中心大数据运营管理系统 V1.0 2019SR1178041 2019/11/20 原始取得
39 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极光知识库系统 V1.0 2019SR1175682 2019/11/20 原始取得
1-1-666序号 权利人 软件全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权利取得方式
40 河北思达歌数据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互联网数据中心运营管理平台 V1.0 2019SR1151083 2019/11/14 原始取得
41 张家口思达柯 数据中心资源产品运营管理系统(移动端)V1.0 2020SR1612788 2020/11/19 原始取得
42 张家口思达柯 数据中心资源产品运营管理系统(PC 版)V1.0 2020SR1612787 2020/11/19 原始取得
43 张家口思达柯 数据中心资源销售管理平台 V1.0 2020SR1578164 2020/11/13 原始取得
44 怀来斯达铭数据有限公司 数据中心网络质量监测管理平台 V1.0 2019SR1177791 2019/11/20 原始取得
45 怀来斯达铭数据有限公司 数据中心移动交互式运维管理平台 V1.0 2019SR1177905 2019/11/20 原始取得
46 怀来斯达铭数据有限公司 数据中心基础设施管理系统 V1.0 2019SR1177973 2019/11/20 原始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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