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4证券简称:川投能源公告编号:2024-030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川投大厦1508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投票股东类型序号议案名称
A 股股东非累积投票议案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4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报告√
6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提案报告√
7关于2024年度公司本部融资工作的提案报告√
8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
的提案报告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提案报告√
10关于废止《独立董事制度》并新建《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提案报告11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提案报告√
12关于增补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报告√
13关于增补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二十六次董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及后续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将于2024年5月9日在上交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9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8、12、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0674川投能源2024/5/14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方式或邮寄复印件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川投大厦15楼川投能源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时间:
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异地股东可采
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要确保公司最迟于2024年5月15日前收到。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8-86098649
传真:028-86098648
电子邮箱:zqb@ctny.com.cn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川投能源十一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
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24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预算报告
5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报告
6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提案报告
7关于2024年度公司本部融资工作的提案报告
8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授权董事会确定审
计费用的提案报告
9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附件的提案报告
10关于废止《独立董事制度》并新建《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提案报告
11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提案报告
12关于增补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提案报告13关于增补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提案报告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