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规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战略规划编制与管理工作,强化发展战略和目标对重大经营活动的指导作用,提高战略统筹和协调能力,确保总体战略方针与目标更好得到贯彻落实,根据《四川省国资委监管企业战略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川国资规划〔2022〕32 号)《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政策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及所属公司管理实际,制定《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战略规划是公司和所属公司根据国
家和四川省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国资监管要求,在分析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的现状及变化趋势的基础上,为未来一定时期改革发展提出的方向性、整体性、全局性的总体谋划,并据此确定的目标体系,以及为实现目标体系在特定的发展条件下所制订的实施方案,是指导公司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本办法所称规划管理,包括公司规划的研究编制、报审报批、贯彻实施、动态监测、评估调整、考核评价等全过程闭环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全资、控股和有实际控制权的所属公司。
— 1 —第二章 规划管理体系
第四条 战略规划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战略导向。服务和推动国家和四川省重大战略,发挥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的战略支撑作用;
(二)统筹协调。以战略为引领,将战略规划管理作为公司
管控的重要手段,统筹推动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等工作,推进资源要素向战略方向集中集聚;
(三)尊重规律。遵循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企业发展规律,尊重和维护企业市场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企业发展积极性;
(四)科学合理。突出规划的科学性、可操作性,避免随意
性和盲目性,强化规划执行的刚性约束,确保规划可检查、易评估;持续推进发展战略的研判和论证,推动战略规划与时俱进。
第五条 规划原则与国省5年发展规划相衔接,条件成熟可编制中长期远景战略规划。
第六条 公司本部健全公司规划管理体制的要求,强化
公司本部对所属公司战略规划的引导和实施监管,建立权责清晰、运行有效、分级管理、协同联动的规划管理机制,构建战略引领型的规划管理体系,具体履行以下职责:推动建立分级分类的战略规划编制、执行、评估、调整、评价等全过程的管理体系。
— 2 —第七条 公司战略投资部作为战略规划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公司各相关部门和所属公司制订规划管理工作制度,共同推进规划编制、实施、评估、调整、总结等工作。
第三章 规划编制工作流程
第八条 规划编制应依据国家、四川省发展规划、产业政
策和自身实际,聚焦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的战略性方向,聚焦企业主责主业,突出产业转型升级、质量效益优先、创新驱动引领、绿色低碳发展、机制体制创新等重点,应与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全省及省属国有
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规划等上位规划相衔接,衔接重点包括战略定位、发展目标、产业布局、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工程)等。
第九条 规划编制应与主业管理相衔接。公司战略规划归
口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公司相关部门及所属公司,研究提出公司总体战略方针和发展方向,作为公司战略规划的核心支撑和基础。
第十条 规划编制工作应在上一轮规划期的末年开始启动,且应当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明确规划内容、进度、预算等安排和要求,履行前期研究、编制起草、征求意见、论证评估、报送审批等程序。编制战略规划时,可自行编制,也可聘请中介机构进行编制。
— 3 —第十一条 战略规划内容主要包括上期规划执行情况、发
展基础和发展环境、行业对标及竞争力分析,未来战略定位、发展方向、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保障措施等内容,具体可参照《企业战略规划编制大纲》(详见附件)。
第十二条 规划在履行决策程序前,应在内部广泛征求意见。
第四章 规划实施管理
第十三条 战略规划的实施,应以各所属公司发展战略规
划的贯彻落实为基础,以顺畅的信息反馈渠道为保证,以经营业绩考核为手段,从而确保公司规划目标的顺利实现。
第十四条 所属公司应按照公司战略规划,分解和制定相
应的年度计划、目标和工作重点,明确重大任务、关键举措、重大项目(工程)的年度实施要求,通过绩效责任目标分解、布局结构调整、全面预算管理、经济运行监测、资源要素配置等
环节加强工作落实,并作为当年生产经营预算和年度投资计划编制的依据。规划未明确的产业发展方向和任务原则上不得安排投资、不得配置相关资源。
第五章 规划评估与调整
第十五条 战略规划归口管理部门应于本轮规划期的第
三年开展中期评估工作,系统总结规划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发展目标、布局结构调整情况、重点任务、重大工程等完成
— 4 —情况进行总结分析,结合内外部环境变化,优化完善规划目标和任务,形成战略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第十六条 战略规划应保持权威性、严肃性和持续性,规划期内总体思路和发展重点一般不予调整。确因上位规划或政策环境重大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重大调整、公司重组整合
等特殊情况,须对总体思路和发展重点进行重大调整的,应重新履行内部决策和报审报批程序。
第十七条 战略规划归口管理部门应当于规划期末年开
展总结评估,系统总结分析规划执行情况,开展规划管理工作评价,作为推进规划实施、编制下一轮规划的重要依据。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战略投资部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原《发展战略规划管理办法》(川投能源发〔2021〕67号)同时废止)。
— 5 —附件企业战略规划编制大纲
一、发展基础
( 一)企业概况
简述企业发展的历史沿革和综合情况,重点包括资产规模、产权结构、业务范围等。
(二)上一轮规划完成情况
总结企业上一轮规划发展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主要成效,主要从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执行、公司战
略规划执行、产业布局、创新发展、资本运作、深化改革、党的
建设、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予以总结。对于发展目标大幅超额完成或大幅未完成的,应分析说明原因。
(三)企业优劣势分析
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发展阶段,选取适当的同行业先进企业开展对标分析,从布局结构、科技创新、资本运营、经营管理、资源配置等方面总结提炼主要优势及不足。
(四)环境形势
针对企业所在行业产业领域,研判宏观经济发展形势、技术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变化、国家产业政策和国资国企改革导向等,对企业中长期发展的影响,分析本轮规划期内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 6 —二、发展战略与总体要求
(一)战略定位
结合国家和我省重大战略、产业规划、企业发展基础与资源能力,综合考虑国有企业的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研究提出中长期企业发展的战略使命与功能定位,可展开论述整体发展战略,但主要内容须紧紧围绕企业主责主业。
(二)指导思想
(三)基本原则
(四)发展目标
结合行业特点和本企业特点,提出规划期内主要经济指标,产业布局结构指标、行业及综合影响力指标、资本发展指标及管
理要求等方面的总体目标,可适当进行远期展望。企业发展目标应与全省和省属国资规划、发展目标充分衔接,坚持定性与定量结合、预期性与约束性相结合,定量指标应分解到年度,定性指标主要包括功能定位实现、重大战略任务落实,以及社会贡献等方面。有关经营发展指标需以附件提供分析支撑 依据 。
三、业务发展规划简要概括企业总体业务规划设想及不同业务间发展逻辑。
(一)A板块
— 7 —1.发展思路
2.发展目标
3.发展举措
重点提出产业发展战略重点、商业模式、业务发展的具体路径。
4.重大项目(工程)及承接子企业
5.投资及资金来源支撑
( 二 )B 板块......(#)板块协同内容
四、重点任务
从实现总体发展目标及业务板块发展思路出发,明确企业未来五年的重点任务及支撑战略目标实现的关键举措,包括但不限于推动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优化调整、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
强创新发展能力、深化企业改革、扩大开放合作以及要素资源配置等。其中,围绕资本布局结构调整,需分类梳理提出进、退、并、转的产业或业务;围绕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需提出重点领域改革工程或行动计划、战略资源配置方案等。
五、保障措施
明确促进规划落实落地的保障和支撑措施,主要包括党的领导党的建设、组织管理模式、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建设、企
业文化建设、财务及风险防范、学习宣贯等方面保障措施。
— 8 —(备注:上述规划内容须在企业战略规划文本中予以体现,谋篇布局方式和具体内容可由企业根据自身实际作适当调整。)— 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