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四川川
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能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川投能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在2025年度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575号)核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投能源”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4000万张,募集资金总额40亿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320.00万元)以及
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59346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94065400.00元。川投能源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12月
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
验资报告,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专户余额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川投能源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2024年12月31日川投能源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9655617.96
2024年12月31日银行理财产品余额1420000000.00
加:银行存款利息收入256286.83
加: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税前)24277751.23
1减:当年投入募投项目60000000.00
减:手续费901.60
减:转出理财收益增值税17995107.59
2025年12月31日川投能源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93646.83
2025年12月31日银行理财产品余额1385000000.00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见附表《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川投能源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人民币元)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新
510018708360515088381173755.71杨房沟水电站项目
华支行中信银行成都迎宾大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
811100101290052311919891.12
道支行站项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
5664891299980.00
司远安支行站项目
合计——1193646.83——
三、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5年度,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2024年10月14日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的情况下,对15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2024年10月23日起至2025年10月22日止,12个月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人已发表同意意见。经公司
2025年10月20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确保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对14亿元以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品种为商业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2025年10月23日起至2026年10月22日止,使用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公司监事会、保荐人已发表同意意见。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银行结构性存
2款余额合计138500.00万元。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议案,将用于杨房沟水电站项目的6亿元募集资金变更为用于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事会、保荐人已发表同意意见,并已经2025年11月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川投能源2025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川投能源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川投能源已披露情况一致,川投能源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川投能源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3(此页无正文,为《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赵留军吴亮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月日
4附表
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99406.54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6000.0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100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94174.0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占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27.54%承诺投资已变更募集资金承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截至期末累计投截至期末项目达到本年是否达到项目可行性
项目项目,诺投资总额诺投入金额投入金额(2)入金额与承诺投投入进度预定可使度实预计效益是否发生重含部分(1)入金额的差额(%)(4)用状态日现的大变化
变更(3)=(2)-(1)=(2)/(1)期效益
(如有)杨房沟
水电站399406.54289406.54289406.546000.00242943.73-46462.8183.95%注注注否项目两河口水
50000.0050000.00-51230.281230.28102.46%注注注否
电站项目
5湖北
远安抽水
60000.0060000.00-60000.00
蓄能电站项目
合计—399406.54399406.54399406.546000.00294174.01-105232.5373.65%————
注:根据公司出具的《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1、杨房沟水
电站2021年全部机组投产发电,2023年枢纽工程竣工,目前正在办理项目整体竣工决算。2025年杨房沟水电站的效益情况如下:2025年杨房沟水电站累计销售电量63.13亿千瓦时,该电量对应实现毛利9.38亿元。(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杨房沟水电站预计建设期10年,经营期30年,经营期每年预计出厂电量63.8279亿千瓦时,经营期每年预计毛利9.40亿元)。2、两河口水电站2022年全部机组投产发电,2024年枢纽工程竣工,预计2028年完成整体竣工决算,公司将在该项目投资金额审定并稳定运行后测算实际效益情况。(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两河口水电站预计建设期14年,经营期30年,经营期每年预计出厂电量188.82亿千瓦时(无楞古)、203.79亿千瓦时(有楞古),经营期每年预计毛利33.57亿元(无楞古)、38.80亿元(有楞古))。3、湖北远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的子公司湖北远安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工程建设总工期为75个月(不含筹建期),目前尚在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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