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3证券简称:京投发展公告编号:临2025-087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北京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德置业”)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44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借款利率参考公司融资成本以及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予以确定(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显示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财务资助的基本情况
为支持公司控股子公司润德置业业务发展,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润德置业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44000万元,借款期限3年,借款利率参考公司融资成本,及当前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予以确定(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被资助对象名称北京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司√借款
□委托贷款资助方式
□代为承担费用
□其他______资助金额不超过44000万元
资助期限__36__个月
□无息√有息,_年利率参考公司融资成本,及当前中国人民资助利息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予以确定(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无担保措施□有,_____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同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股东会批准的额度内审批上述相关事宜
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润德置业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本次财务资助主要是为了满足控股子公司润德置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资助对象名称北京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赫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MA7HB7PL5L成立时间2022年2月10日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红松园16号3层307室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坝乡红松园16号3层307室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房地产开主营业务
发经营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60%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股权,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
√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有关联方:□是,□否)□其他:______
2025年9月30日2024年12月31日
项目/2025年1-9月/2024年度(未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2337623.732266933.01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2345114.712272700.83
资产净额-7490.98-5767.82
营业收入0.0010.62
净利润-1723.16-2148.20是否存在影响被资助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包√无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有,________事项等)
(二)被资助对象的资信或信用等级状况
润德置业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向润德置业提供财务资助,不存在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与被资助对象的关系
润德置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投置地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权。
(四)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
法定代表人:郝伟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41849
成立时间:1981年2月10日
注册资本:20506571.41万元
注册地址/主要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2号楼9层
908室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投资及
投资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
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实际控制人:京投公司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2、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及其按出资比例履行相应义务的情况
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本次被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经双方协商,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京投公司不再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债权人: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北京京投润德置业有限公司
2、借款金额:本金不超过44000万元
3、借款利率:年利率参考公司融资成本及当前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借款利率,利息按年支付,利随本清。
4、借款期限:3年5、担保方式: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润德置业尚未签订借款协议,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相关方签署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的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借款协议为准。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润德置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全面有效的风险控制。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密切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加强对其财务、资金的管理,控制资金风险。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能够有效保证资金安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为进一步支持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本次公司拟向润德置业提供的新增财务资助金额为不超过44000万元,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项目金额(万元)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826504.03128.76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累计提供财务
588751.8491.72
资助余额逾期未收回的金额00
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累计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不含对上海礼仕酒店有
限公司借款、不含收购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不含对鄂尔多斯市京投银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借款。
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