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3证券简称:京投发展公告编号:临2026-008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反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是否在前被担保人关联本次反担保金的反担保余额本次担保是否被担保人名称期预计额关系额(不含本次反有反担保度内担保金额)
北京市基础设控股股东、实际
不适用:本次担施投资有限公控制人及其控300000万元913500万元否保为反担保司制的主体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2917589.26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454.52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一)反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投公司”)为公
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公司债券及注册发行不超过人
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担保年费率为未偿还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金额及未偿还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票面金额的0.36%,担保费每年不超过人民币1080万元,并在前半个担保期内支付全部担保费用。根据上述担保事项,公司向京投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6年1月23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026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京投公司申请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担保年费率为未偿还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金额及未偿还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票面金额的0.36%,担保费每年不超过人民币
1080万元,并在前半个担保期内支付全部担保费用。同时,同意提请股东会授
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的期间、额度和条件范围内审批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授权自股东会的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郝伟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1241849成立时间1981年02月10日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小营北路6号京投大厦2号楼9层908室
注册资本20506571.41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制造地铁车辆、地铁设备;授权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
投资及投资管理、地铁新线的规划与建设;地铁已建成线路的运营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地铁车辆的设计、修理;地铁设备的设计、安装;
经营范围工程监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地铁广告设计及制作。(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京投公司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关联关系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京投公司系公司关联法人。
京投公司是由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联人股权结构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
截至2025年9月30日,京投公司持有公司40%的股权。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项目/2025年1-9月(未/2024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9553.459276.21
主要财务指标(亿元)负债总额6265.836127.24
资产净额3287.613148.97
营业收入88.84141.97
净利润20.6327.66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1、公司拟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
20亿元),由京投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年费率
为未偿还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票面金额的0.36%,担保费每年不超过人民币720万元,并在前半个担保期内支付全部担保费用。根据上述担保事项,公司向京投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
2、公司拟申请注册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
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由京投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年费率为未偿还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票面金额的0.36%,担保费每年不超过人民币360万元,并在前半个担保期内支付全部担保费用。产品期限不足一年的,按京投公司实际提供的保证天数/360×当年担保费计算该担保年度的实际担保费。根据上述担保事项,公司向京投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反担保事项所涉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反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系基于控股股东为公司债务融资事项提供的担保支持。本次债务融资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满足资金需求、改善债务结构,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有利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京投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对其反担保风险较小。
五、董事会意见
2026年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建红先生、洪成刚先生、李洋女士已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向控股股东京投公司申请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改善债务结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京投公司申请担保并向其提供反担保暨关
联交易事项及支付担保费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批准的期间、额度和条件范围内审批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授权自股东会的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担保额度占上市逾期担保累计
担保总额(万元)公司最近一期净金额(万元)
资产比例(%)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
2917589.26454.520.00
对外担保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
1143089.26178.080.00
的担保全资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
1774500.00276.440.00
担保余额上市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反913500142.310.00担保特此公告。
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