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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股份:关于资金拆借的进展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2-10-28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0684证券简称:珠江股份编号:2022-054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拆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2年9月30日,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外资金拆借投资余额234454.35万元,其中对广州东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33500.00万元,对广东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194454.35万元,对广州市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6500.00万元。

*公司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33500万元已于2021年6月25日到期未获清偿,占公司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44%。公司分别于2020年末、

2021年末、2022年二季度末、2022年三季度末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14441.31万元、7445.40万元、651.40万元、1363.23万元;截至

2022年三季度末,累计计提23901.34万元。

*公司对亿华公司111326万元、83128.35万元债权投资已分别于2021年1月

18日、2021年6月19日到期未获清偿,合计194454.35万元,占公司2021年

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9.62%。公司分别于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三季度末对亿华公司的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3673.56万元、12297.89

万元、112.03万元;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累计计提46083.48万元。

*公司对盛唐公司6500万元债权投资已于2021年6月11日到期未获清偿,占公司2021年末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00%。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末、2022年二季度末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80.25万元、1906.21万元;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累计计提2186.46万元。一、资金拆借总体情况(截至2022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资金拆借报表列示累计应收已收资金应收未收回企业名称账面投资余额投资到期年限年利率性质科目资金占用费占用费资金占用费广州东湛房地产开

非委托贷款其他应收款33500.002021年12%17274.831585.7415689.09发有限公司一年内到期的

委托贷款111326.002021年12%74534.648380.9566153.69广东亿华房地产开非流动资产发有限公司

非委托贷款其他应收款83128.352021年12%52635.53438.8952196.64广州市盛唐房地产一年内到期的

委托贷款6500.002021年15%4347.21586.063761.15开发有限公司非流动资产

合计--------234454.35--------148792.2110991.64137800.57

备注:

1.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已对东湛公司、亿华公司及盛唐公司的账面投资余额、账面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分别累计计提减值准备

23901.34万元、46083.48万元及2186.46万元。

2.根据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详见《关于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编号:2021-056),调整对东湛公司的累计应收资金占用费(调减复利部

分)及已收资金占用费(调减法院认定的非债权利息金额)。最终金额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3.根据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详见《关于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编号:2022-009)和《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2022-018),调整对亿华公司的累计应收资金占用费(调减复利部分)。最终金额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

4.盛唐公司累计应收资金占用费为根据法院一审判决结果进行计算。最终金额以法院生效判决为准。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对外资金拆借投资余额234454.35万元,其中:对东

湛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33500.00万元;对亿华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194454.35万元;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6500.00万元。公司已收资金占用费10991.64万元,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137800.57万元,其中:对东湛公司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

15689.09万元,亿华公司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118350.33万元,盛唐公司应收未收资

金占用费3761.15万元。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本息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3901.34万元,对亿华公司债权投资本息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6083.48万元,对盛

唐公司债权投资本息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186.46万元。

二、债权清偿进展情况

(一)东湛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33500.00万元,累计应收资金占用费17274.83万元,已收资金占用费1585.74万元,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

15689.09万元(其中账面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390.76万元)。公司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

资33500.00万元已于2021年6月到期未获清偿,占公司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44%,详见公司6月22日披露的《关于债权到期未获清偿的公告》(编号:2021-034)。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分别于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中期、2022年三季度末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441.31万元、7445.40万元、

651.40万元、1363.23万元;截至2022年末三季度末,累计计提23901.34万元。2020年6月8日,公司依法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东湛公司等四被告提起诉讼,详见公司2020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编号:2020-026)。

2021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01民初719号

《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被告东湛公司向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3500万元并支付利息,判决其余三名被告承担相应担保责任,详见公司于10月23日披露的《关于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编号:2021-056)。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东湛公司上诉状,详见公司于12月11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2021-077)。截至目前,该案处于二审待判阶段。本诉讼判决结果和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案件判决的后续生效情况、执行情况以及涉案抵押物状态。(二)亿华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对亿华公司的债权本金余额194454.35万元,累计应收资金占用费127170.17万元,已收资金占用费8819.84万元,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

118350.33万元(其中账面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7682.77万元)。公司对亿华公司111326

万元、83128.35万元债权投资已分别于2021年1月18日、2021年6月19日到期未获清偿,合计194454.35万元,占公司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9.62%,详见公司6月22日披露的《关于债权到期未获清偿的公告》(编号:2021-034)。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分别于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三季度末对亿华公司的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3673.56万元、12297.89万元、112.03万元;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累计计提46083.48万元。2020年12月,公司依法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对亿华公司等九名被告关于831283477.63元借款和1113260000元委托贷款的诉讼,详见公司2020年12月17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编号:2020-080)。

2022年3月18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2020)粤01民初2159号和(2020)粤01

民初2160号《民事判决书》(以下简称“原审判决”),详见公司于3月22日披露的《关于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编号:2022-009)。4月2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2020)粤01民初2159号和(2020)粤01民初2160号《民事裁定书》,原审判决书中存在笔误,应予补正。同时,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亿华公司上诉状,详见公司于4月7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2022-018)。截至目前,该案处于二审待开庭阶段。本诉讼判决结果和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案件判决的后续生效情况、执行情况以及涉案抵押物状态。

(三)盛唐公司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6500.00万元,累计应收资金占用费4347.21万元(包含法院判决支持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403.29万元,具体是否可执行以管理人的审批结果为准),已收资金占用费586.06万元,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3761.15万元(其中账面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502.45万元)。公司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6500.00万元已于2021年6月到期未获清偿,占公司2021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3.00%。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已于2021年末、2022年中期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80.25万元和1906.21万元;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累计计提2186.46万元。

公司积极通过诉讼手段维护公司权益,向盛唐公司、广州盛唐滋补品贸易有限公司、唐志威就借款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并于2021年1月19日获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涉案金额约为78802179.48元。2月4日,公司取得越秀区人民法院关于该案件的财产保全裁定书。10月28日,越秀区法院一审判决盛唐公司向公司偿还贷款本金6500万元、支付利息等,一审判决经公告后于2022年1月11日生效,公司向越秀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该案件的执行回款。进入破产程序后,执行程序依法将被中止。盛唐公司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详见公司于6月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编号:2022-027)。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为盛唐公司管理人,2022年6月,管理人正式接管盛唐公司的资料与印鉴,公司丧失对盛唐公司的控制权,盛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为客观反映资金拆借情况,公司根据各项目实际推进情况、抵押物价值的评估结果以及减值测试结果,截至2022年9月30日,对亿华公司的债权投资本息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6083.48万元,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本息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3901.34万元,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本息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186.46万元。

广州中院裁定受理盛唐公司的破产清算事宜对公司的具体影响需待破产清算方案明确后方能确定。目前,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继续对东湛公司、亿华公司、盛唐公司债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执行减值测试,预计需进一步计提减值,具体减值计提情况以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持续关注东湛公司、亿华公司的诉讼案件进展,盛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并积极通过诉讼及协商谈判等方式积极推进债权回收,以最大程度地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将根据规则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0月28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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