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84证券简称:珠江股份公告编号:2025-088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371-375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11楼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25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6300131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2.5328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超佐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董事伍松涛、郭宏伟、刘爱明因公务未能出席,
独立董事石水平因公务未能出席;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监事高立、耿富华、刘霞因公务未能出席;
3、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陆伟华出席会议;财务总监金沅武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55577998 97.9550 6861118 1.8901 562200 0.1549
2、议案名称:关于租赁新办公场所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
A股 86453736 88.5870 10825277 11.0924 312800 0.3206
3、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52388205 88.7598 5829000 9.8759 805200 1.3643
4、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比例
型票数比例(%)票数票数比例(%)
(%)
A股 308803272 85.0694 12442875 3.4277 41755169 11.5029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56497887 98.2084 5801000 1.5980 702429 0.1936
6、议案名称:关于要求公司管理层制定闲置资金使用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55957667 98.0596 6729720 1.8539 313929 0.0865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会议有效表决是否当选
权的比例(%)
7.01董事候选人:李勇35207799596.9908是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关于租赁新办公场所
28645373688.58701082527711.09243128000.3206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6年度
35238820588.759858290009.87598052001.3643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5关于续聘2025年度9108838493.336058010005.94417024290.7199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1董事候选人:李勇8666849288.8071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7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股东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2、议案3回避表决;股东广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议案3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彬、吴宣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珠江股份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表决方式、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珠江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