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度,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防务”或“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一)审计委员会成员组成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有三名委员,为林斌先生、聂炜先
生和李志坚先生,三名委员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林斌先生担任。各委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且无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规定及相关制度要求。
(二)制度建设
2025年12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为满
足最新监管要求,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紧扣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二、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全体委员出
席会议并对需审议事项发表审议意见等。具体如下:
会议情况会议议题(会议表决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含2024年度财务报表)
3.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相关安排的预案
5.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6.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2025年第一次会议7.关于子公司2025年度拟提供担保及其额度的框架预案
8.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预案
9.关于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1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1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年第二次会议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选聘
2025年第三次会议方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
2025年第四次会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1.关于聘任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2025年第五次会议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5年第六次会议2.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5年第七次会议2.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1.关于修订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章程》的议案
2025年第八次会议
3.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规定》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要,提议启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相关工作,审议选聘文件,对审计费用提出建议,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的
2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
行充分了解和全面评估,认为信永中和能够称职履行审计机构的职责和义务,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025年7月30日,审计委员会以通讯方式与信永中和代表及财
务负责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2025年半年报沟通第一次会议,对2025年度半年报审阅等重点事项进行深入沟通。
2025年年报编制初期,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代表及财务负责
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2025年报审计
沟通第一次会议,对2025年年报审计重点事项进行深入沟通。2026年3月18日,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代表及财务负责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2025年报审计沟通第二次会议,就2025年年报审计结果相关事项进行沟通。
(二)审阅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第三季度报告,对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依据和标准给予了重点关注和充分了解,并发表相关审核意见,均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及合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3金流量,同时也未发现公司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
(三)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督促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执行审计工作计划,要求公司按季度就内部审计工作的执行进展、成果及问题等内容进行专项汇报,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提高内部审计工作的成效。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四)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公司股票上市所在地证券交易所各自的上市规则等要求,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了《内部审计章程》《内部控制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2025年度,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
及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经营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查公司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的实施和有效,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五)监督及评估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持续对公司环境、社会和管治(简称 ESG)政策、原则和策略开展评估,指导公司系统推进 ESG 风险与目标的评估、识别工作,持续推动 ESG 管理与公4司业务相融合;此外,组织审议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督促公司不断提升 ESG 信息披露质量。
(六)其他重大事项审议与监督
1.对外担保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循相关规定,除公司控
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外,未发生任何形式对外担保事项,担保行为及总担保额处于股东会审批通过的额度框架内,其决策、表决程序规范,信息披露准确。
2.外汇衍生品交易。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针对
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管控情况开展审查,同时对交易开展情况进行评价与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严格遵循《公司章程》及相关内控制度规定,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四、履职情况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监管要求等规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依托自身会计及财务管理相关专业经验,全面、高效履行各项职责,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加
强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作,强化财务报告的过程审查,持续监督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建设等,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高质量稳健发展贡献更多力量。
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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