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0证券简称:海尔智家公告编号:临2026-023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日上午在深圳市龙岗区星河WORLD园区召开,应到董事 11人,
实到董事11人,其中董事吴琪、汪华以通讯方式参会,出席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华刚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 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受益人李华刚、宫伟、李少华、孙丹凤回避表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 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及摘要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4)。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1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0票,其中受益人李华刚、宫伟、李少华、孙丹凤回避表决)为实现公司 2026年度 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2026年 A股持股计划”)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在相关法律法规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办理 2026年 A股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和实施 2026年 A股持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提名管理委员会委员
候选人;
2、办理 2026年 A股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持股计划
存续期的延长、按照 2026年 A股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计划持有人的资格、提前
终止 2026年 A股持股计划;
3、办理 2026年 A股持股计划所持股票的锁定、解锁、回购、注销以及分
配的全部事宜;
4、变更 2026年 A股持股计划的管理方式,确定或变更 2026年 A股持股计
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如有),并签署相关协议;
5、对 2026年 A股持股计划作出解释;
6、在 2026年 A股持股计划股票非交易过户完成前,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授权董事会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7、对 2026年 A股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配股等再融资事宜作出决定;
8、变更 2026年 A股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及确定标准;
9、拟定、签署与 2026年 A股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10、2026年 A股持股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按照新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 2026年 A股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211、办理 2026年 A股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述和修订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受益人 Kevin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6月25日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2021年-2025年)(草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授权人士办理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021年 5月 26日,公司发布《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草案)》(以下简称“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中文翻译版。
为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重述和修订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草案)》,计划期限从5年修改为10年,新增追回机制,其他修改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重述和修订的《关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规则》。
为保证公司 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授权人士在2026年至2030年依据重述和修订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草案)》办理 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考虑、委任并成立管理委员会,变更管理委员会成员,并授
权管理委员会所有权力处理有关 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
2、授权董事会根据合资格人士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发展及成长贡献或其
他合适因素厘定合资格人士就不时授出的奖励的合资格基础,根据公司各年的经营情况及整体安排,决定用于 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的资金额度。
3、授权董事会授出奖励予其不时选出的合资格人士。
4、授权董事会厘定奖励条款及条件,及决定归属条件是否已经达成。
35、授权董事会决定根据重述和修订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草案)》如何归属 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
6、授权董事会对重述和修订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草案)》及奖励条款作出厘定及解释。
7、授权董事会监督 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日常管理。
8、授权董事会在符合重述和修订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草案)》的前提下,为 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行政事务,解释、执行及运作而订立或变更相关安排、指引、程序及规章,如相关的变更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提请股东会或/及相关的监管机构,董事会或相关授权委员会则需获得 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相关授权。
9、授权董事会订立及监督有关 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绩效目标。
10、授权董事会批准奖励函、归属通知书、确认函、转让函等的形式。
11、授权董事会就 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需要委聘银行、会计师、律师、顾问及其他专业人士。
12、授权董事会为 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目的,就处理及按照信托契
约托管受限制股份单位,签立与开设证券户口的有关文件。
13、授权董事会执行、修改及终止有关 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
14、授权董事会签署、盖章或任何一名董事及授权人、执行、修改及终止有
关 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的文件(包括信托契约),并就实现重述和修订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H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草案)》的条款的实施及意图采取行动。
15、授权董事会行使股东授予之权利。
16、授权董事会批准、确认及追认任何董事在这些决议案生效日前就这些决
议案拟进行的事项、据之拟进行的交易而采取的行动。
17、批准公告及通函的内容,以及批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刊登公告及于公司网站刊登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五、《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2021年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受益人李华刚、宫伟、李少华、孙丹凤回避表决)
因公司 2021年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预留授予的第五个行权期
行权的业绩条件未达成,公司拟注销对应的首次授予、预留授予股票期权合计
840.9355万份。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2021年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2022年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公司 2022年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行权的业绩条件未达成,公司拟注销对应的已授予期权合计2354.7639万份。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2021年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2年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5)。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 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管理模式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受益人李华刚、宫伟、李少华、孙丹凤回避表决)根据《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2025年)(草案)》及股东会的授权,因公司 2021年 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尚存部分股票未归属待处理,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与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决定将 2021年 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由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 2021年 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不超过五年”变更为“不超过96个月”,且同意相应修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2025年)(草案)》中涉及 2021年 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有关条款。
52021年 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原管理模式为“委托第三方资产管理机构管理”,原资产管理机构为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 2021年 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公司现决定将 2021年 A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变更为“由公司自行管理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或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管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 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及变更管理模式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其中受益人李华刚、宫伟、李少华回避表决)根据《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2021年-2025年)(草案)》,因公司 2021年 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尚存部分股票待处理,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与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决定将 2021年 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由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 2021年 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时起计算“不超过五年”变更为“不超过 96个月”,且同意相应修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
(2021年-2025年)(草案)》中涉及 2021年 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有关条款。
2021年 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原管理模式为“委托第三方资产管理机构管理”,原资产管理机构为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1年 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公司现决定将
2021年 H股核心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模式变更为“由公司自行管理或委托第三方机构管理或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管理”。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7日、2025年3月27日、2026年3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回购公司 A股的相关方案,截至目前,公司 A股回购专户内共计持有回购股份101237386股。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拟对公司 A股回购专户内的 74541486股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用途由
6“用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或“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变更为“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即拟对 A股回购专户中的 74541486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的注册资本。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6)。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类别股东会审议。
十、《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不
得超过六年,据此,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王克勤先生任期即将届满。王克勤先生在任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财务管理、战略决策及风险管控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其表示衷心感谢。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保持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经资格审查及审议研究,现提名萧耀熙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替任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萧耀熙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其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兼职情况等符合相关规定。公司已就其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备案,并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的审核意见。候选独立董事简历如下:
萧耀熙,男,生于1960年。中国香港籍,加拿大滑铁卢大学数学学士、香港注册会计师、加拿大安省特许专业会计师。萧耀熙先生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自1996年6月至2023年5月,在德勤中国和德勤亚太区历任多个高级管理职位。其曾在德勤亚太区任公司发展领导人,负责推进亚太地区大量收购项目;在德勤中国任首席运营官兼副首席执行官、华东区主管合伙人、华东区审
计主管合伙人,领导德勤中国的运营,拥有资深的审计和会计专业背景,在审计、会计和财务管理专业岗位工作超25年。2015年荣获上海市“白玉兰荣誉奖”。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内容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7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5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5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特别授权回购不超过已发行 D股股份总数 30%相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1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提升股东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获得中国香港地区《股份回购守则》及德国所有必要法律及监管批准的前提下,拟根据当时情况以部分要约形式进行 D股回购要约,以收购最多 81044512股 D股,占已发行 D股总数的 30%,以下简称“D股回购”。相关事项需要经过股东会、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
1、D股回购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已发行的 D股(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690D)。
(2)回购方式
以部分要约形式进行的自愿公开股份回购,D股回购要约将完全依据德国法律进行,具体由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确定。
(3)回购股份数量
最多不超过 81044512股 D股,占已发行 D股总数的 30%。
(4)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将由公司在 D股回购要约文件中确定。回购价格不得比 D股回购要约公告日期前第三(3)个交易日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 Xetra交易系统的收市价高
出5%以上,亦不得比该收市价低5%以上(不包括附带收购成本)(以下简称“回购价格范围”)。仅作为参考,公司参考最后交易日前六个月期间 D股于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的最高及最低收市价后,预期回购价格范围将约为1.780欧元(约16.394港元)至2.159欧元(约19.884港元)(以下简称“示意性价格
8范围”)。如示意性价格范围有任何变动,或最终回购价格超出公司不时公布之
示意性价格范围,公司将在必要时另行公布及/或遵守所有必要的法律及监管规定。最终回购价格将由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要约寄发时的具体情况、A股、H股及 D股市价及本公司财务状况而确定。
在确定回购价格时,公司亦会考虑回购 D股是否有权享有股息及/或董事会不时可能宣派的任何其他D股中期股息。
预计即使 D股回购要约获悉数接纳,亦不会对公司的营运资金或负债资本比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与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财务年度的综合经审核账目披露之情况相比)。
(5)回购资金来源以自有资金进行本次回购。
(6)回购股份处置
本次回购的 D股股份将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7)回购期限
审议通过 D股回购要约方案之日起九个月内。
(8)回购可行性
D股过往的价格及流通性往往低于 A股及 H股,D股回购要约能提供灵活性,对公司及股东整体有利。如将来任何时候,D股的交易价格较 A股及 H股当前市价折让,公司可通过本次 D股回购要约,为 D股股东提供一个宝贵的退出机会,使其可通过接纳该要约来变现其投资。同时该等回购交易将惠及继续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因其于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将随公司回购的 D股数量而增加,从而导致每股资产净值及/或每股盈利上升。鉴于 D股的流通性较低,公司将优先采用 D股回购要约来回购 D股,因为与每年在年度股东会上获授的一般授权进行市场回购相比,此乃收购大量 D股的更有效方法。公司计划,于本公告中D股回购要约完成或终止前,公司不会在场内市场上回购任何 D股。当董事认为相关回购对公司及股东整体有利时,方会进行本公告项下 D股回购要约。
2、成立独立委员会就 D股回购事项,由全体非执行董事(即宫伟先生、俞汉度先生、钱大群先生及李少华先生)以及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即王克勤先生、李世鹏先生、吴琪先生及汪华先生)组成独立委员会,并由该等委员会成员自行按需要决定委任
9他们之中一人为独立委员会主席。独立委员会将事先批准委任独立财务顾问,将
就建议 D股回购要约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
3、股东会对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的授权
提请股东会批准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于授权有效期内按照证券上市
地相关规定,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表现、财务状况及资金安排,自主决定是否启动、暂停或终止本次回购,并采取一切其合理认为所必要的行动,签署、完成和递交一切其合理认为必要文件、以实施本议案所述授权,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实施具体回购方案及方式,及其他回购指标和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决定回购时机、回购期限、交易场所等),根据监管要求或市场情况变化,对回购方案进行必要补充、调整;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知债权人并进行公告(如需);
(3)开立境外股票及相关账户并办理相关外汇变更登记手续(如需);
(4)根据监管机构和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成立独立委员会,履行相关的批准、备案程序(如需);
(5)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进
行、签署及采取所有被认为与拟进行的股份回购有关的并使其生效的合适、必要
或适当的文件、行动、事情或步骤;
(6)办理回购股份的交割、结算、付款及股份注销事宜,减少注册资本,对《公司章程》有关股本总额、股权结构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并履行中国境内外法定的有关登记、备案手续;
(7)按实际需要聘请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财务审计机构等专业机构,并确定其报酬;
(8)签署及办理其他与股份回购相关的文件及事宜。
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及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以部分要约形式进行回购 D股
方案之日起至下列孰早之日止:
(1)实施完毕以部分要约形式进行回购 D股方案;
(2)本公司于任何股东会上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
在必要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并在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本次 D股回购计划可随时停止、暂停或恢复。
10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类别股东会审议。
十三、《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经营,因完成回购股份的注销而需减少注册资本等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27)。
该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十四、《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监管机构有关“提质增效重回报”的相关指导意见及行动倡议,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提升公司质量,贯彻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明确公司投资价值,吸引更多长期资金参与,公司从提升经营质量、增加投资者回报、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强投资者沟通、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践行可持续发展和强化“关键少数”责任等方面制定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
028)。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12026年4月27日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