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1证券简称:潞化科技公告编号:临2026-009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原控股子公司平原化工破产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子公司阳煤平
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原化工”)于2025年1月8日收到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通知书》,平原化工被债权人平原县财金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原财金”)申请破产清算,具体内容详见《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平原化工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临2025-001)。
2025年1月15日,平原化工收到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鲁1426破申1号),裁定受理平原财金对平原化工的破产清算申请,具体内容详见《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平原化工收到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裁定的公告》(临2025-002)。
2025年1月16日,平原化工收到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决定书》((2025)鲁1426破申1号),指定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及山东九公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平原化工破产清算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阳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平原化工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临2025-004)。
2025年3月18日,平原化工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平原县人民法院
前曹法庭召开,债权人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财产管理方案》《财产变价方案》《财产分配方案》和《债权人会议议事机制及表决规则》。2025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平原化工管理人出具的《平原化工破产情况沟通函》。具体内容详见《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临2025-062)。
2025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平原化工转发的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鲁1426破1号之一),裁定自2025年12月16日起对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进行重整。具体内容详见《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子公司平原化工收到法院重整裁定及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临
2025-065)。
2026年1月22日,平原化工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平原县人民法院前曹法庭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子公司平原化工管理人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临2026-001)。
2026年2月4日,公司收到平原化工管理人出具的《阳煤平原化工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子公司平原化工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临2026-005)。
2026年2月10日,公司收到平原化工管理人转来的山东省平原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5)鲁1426破1号之三)。具体内容详见《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子公司平原化工破产重整收到法院裁定的公告》(临
2026-007)。
2026年4月3日,公司收到平原化工管理人向公司支付的平原化工破产重整案
债权分配款154839617.48元。上述款项的到账,对公司2026年利润产生正向影响,具体对利润的影响情况以最终年报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