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
承诺函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百集团”)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调整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涉及房地产业务监管政策》等有关规定,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如东百集
团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在上述自查期间存在未披露的闲置土地、炒地、
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给东百集团和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全体董事签字:
施文义朱一兵林建兴徐俊李毅施霞张榕赵仕坤魏志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2月21日(此页无正文,为《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房地产业务相关事项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施文义朱一兵林建兴徐俊袁炜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1日



